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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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土地分类表

长沙土地分类表
R24
绿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小游园等用地
R3
三类居住用地
市政公用设施比较齐全、布局不完整、环境一般,或住宅与工业等用地有混合交叉的用地(含学生公寓、单身宿舍、用地)
R31
住宅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R321
教育设施用地
托幼、小学、中学、九年一贯制学校用地
R322
其他公共服务
设施用地
基层社区及以下级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社区管理、文化活动、社区医疗设施等用地(不含中小学等用地)
S22
游憩集会广场
用地
以游憩、纪念和集会为主要功能的广场用地
S3
社会停车场库
用地
公共使用的停车场和停车库的用地,不包括其他各类用地配建的停车场库用地
S31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S32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非机动车停车场库用地
U
市政公用设施
用地
居住(社)区级及以上级别的市政公用设施用地,包括其建筑物、构筑物及管理维修设施等用地
C9
其他公共设施
用地
除以上之外的公共设施用地。如宗教活动场所、社会福利院等用地
M
工业用地
工矿企业的生产车间、库房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专用铁路、码头和道路等用地。不包括露天矿用地,该用地归入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地(E)
M1
一类工业用地
对居住和公共设施等环境基本无干扰和污染的工业类型的用地,如电子工业、缝纫工业、工业品制造工业等用地
U13
供燃气用地
燃气供应和储存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液化石油气气化站、混气站、瓶装供应站、储配站、天然气门站、天然气调压站及煤气抢险设施等用地。不含燃气厂用地,该用地归入工业用地(M)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国土空间规划用途分类与土地利用分类以及国土空间调查、规划、用途管制用地用海分类对照表
1502公路用地
/
/
1202公路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5
机场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4机场用地
/
/
1203机场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6
港口码头用地
15区域基础设施用地
1503港口码头用地
/
/
1204港口码头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107
管道运输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10
交通运输用地
/
/
11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
1105交通场站用地
110502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03社会停车场用地
1208交通场站用地
12交通运输用地
0705医疗卫生用地
070502公共卫生用地
080603公共卫生用地
0806医疗卫生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4
医卫慈善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6社会福利用地
0706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01老年人社会福利用地
0807社会福利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01高等教育用地
0804教育用地
08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83
科教用地
07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0703教育用地
070302中等职业教育用地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O一九年四月目录1制定背景 (1)2概念界定 (1)3制定依据 (2)4制定原则 (2)4.1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2)4.2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3)4.3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3)4.4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3)5用地分类思路 (4)6用地分类和编码 (5)6.1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5)6.2用地分类的使用 (6)6.3编码方法 (7)附表1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用地分类(试行)及含义 (8)附表2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英文对照表 (17)附表 3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18)附表 4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照表 (27)附表 5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照表 (38)附表 6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可归入“湿地类”的用地分类表 (47)1制定背景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 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 月23 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 年12 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 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 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暂行条例20190815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暂行条例20190815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暂行条例(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宗旨】为加快推进本省生态文明建设,科学编制国土空间规划,合理保护、开发、利用、修复、治理国土空间,提升国土空间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省行政区域内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规划体系】本条例所称国土空间规划包括总体规划、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

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包括省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市州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县(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

详细规划包括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村庄规划是城镇开发边界外乡村地区的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相关专项规划应当遵循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不得违背总体规划强制性内容。

相关专项规划应当与详细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基本原则】制定和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应当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贯彻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战略定位,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紧密对接粤港澳大湾区,优化国土空间开发新格局,创新国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推动高质量发展。

第五条【与发展规划的关系】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应当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相适应,为国家发展规划落地实施提供空间保障。

第六条【责任主体】各级人民政府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国土空间规划编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林业、水利、交通等主管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的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七条【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成立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领导、指导和协调国土空间规划的工作。

第八条【公众参与】完善规划公众参与机制,畅通多元主体参与规划渠道。

国土空间规划的制定、实施、修改和监督检查应当向社会公开,充分听取公众意见。

第九条【生态补偿】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实施财政转移支付,协调区域经济发展。

第十条【经费保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土空间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市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评估技术指南(试行)
1.2 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编制市、州、县(含县级市)级国土空间总体 规划时的现行空间规划实施评估工作。
市县空间规划评估范围主要基于《湖南省主体功能区规划》 的要求,以城市总体规划和市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以下简称“两 规”)为主体,同时根据市县地方规划编制实际,可涵盖生态环 境保护、综合交通发展、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林地保护等各专项 类空间规划内容。
5.3.1 基础图件 ................................. 14 5.3.2 评估成果图件 ............................. 14 5.4 附件 ............................................ 16 6 附则 ................................................. 16 附件 1 市县空间规划实施评估资料收集清单 .................. 17 附件 2 市县专项类空间规划参考名录 ........................ 20 附件 3 现行空间类规划实施评估指标表 ...................... 21
26新增基础设施市域县域重大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公共服务设施市域县域土地整治重大工程实施情况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的土地开发综合整治复垦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等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实施情况中心城区综合交通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综合交通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道路及交通设施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市政公用设施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市政公用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及用地中心城区住房建设对比图底图为中心城区总规居住用地规划图标明规划实施期间新增居住用地情况

长沙土地分类表

长沙土地分类表
U31
邮政设施用地
独立用地的邮政营业网点及其他邮政设施的用地
U32
电信设施用地
各类大型电信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U4
环境卫生设施
用地
进行雨水、污水及固体废物处理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U41
雨水、污水处理
用地
进行雨水、污水处理的环境卫生设施的用地,包括雨水泵站、污水泵站、排渍站、污水处理厂和地面专用排水管廊等用地,不包括排水河渠用地,该用地应归入水域和其他非城市建设用
U211
公共交通用地
公共汽车、出租汽车、有轨电车和无轨电车等类公共交通的停车场、保养场、车辆段和首末站等设施的用地以及轮渡(陆上部分)所建设施的用地
U212
轨道交通用地
指各种形式的轨道交通在地面以上独立的站场、线路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轻轨交通站场、线路以及地下铁道在地面部分的出入口、排气口、地面停车场、保养场和车辆段等设施的用地,高架轨道交通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U1
供应设施用地
供水、供电、供燃气和供热等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
Ull
供水用地
独立地段的自来水厂及附属的泵房、调压站等设施的用地
U12
供电用地
提供电力供应和传输的市政公用设施及其附属设施的用地,包括变电站和高压塔基等用地,不包括电厂用地,该用地应归入工业用地(M)。划定的高压走廊下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应按其地面实际用途归类
C41
体育场馆用地
室内外体育运动用地,如体育场馆、游泳场馆、各类球场、溜冰场、赛马场、跳伞场、摩托车场、射击场以及水上运动的陆域部分等用地,包括附属的业余体校用地
C42
体育训练用地
为各类体育运动专设的训练基地用地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类标准(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分类标准(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湖南省自然资源厅二O一九年四月目录1 制定背景 (1)2 概念界定 (1)3 制定依据 (2)4 制定原则 (2)4.1 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2)4.2 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3)4.3 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3)4.4 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3)5 用地分类思路 (4)6 用地分类和编码 (5)6.1 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5)6.2 用地分类的使用 (6)6.3 编码方法 (7)附表1湖南省国土空间规用地分类(试行)及含义 (8)附表2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英文对照表 (17)附表3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利用现状分类》对照表 (18)附表4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对照表 (27)附表5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与《土地规划用途分类》对照表 (38)附表6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中可归入“湿地类”的用地分类表 (47)1 制定背景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年12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专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试大纲(2022年修订)第一章考试说明一、考试目的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以专业技术为基础,考核和评定规划技术人员能力和水平的一种考试,目的是为了建立起更加公正、合理的专业技术人才评价机制,造就懂管理、懂技术、懂法规,综合素质较高的专业人才队伍。

二、考试性质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属于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设定的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凡考试合格者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发相应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三、考试方式国土空间规划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采取闭卷,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设专业知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专业实务三个科目,其中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安排在同一时间进行,考试时间为180分钟,专业知识满分150分,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满分80分,题型均为单选题和多选题;专业实务考试时间为150分钟,满分120分,题型为主观题,可以是案例分析(其中包括计算题、问答题、作图题等)。

四、考试组织考试在湖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指导下,由省自然资源厅负责组织,具体考试考务工作委托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学会负责。

第二章专业知识一、基础知识专业基础知识覆盖:国土空间规划基础、建筑学、城市道路与交通工程、城市环境与景观生态学、城市经济学、城市社会学、城市文化与历史、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工程、新技术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的应用等专业基础知识的重要概念和主要内容。

1.国土空间规划基础(1)生态文明时代的国土空间与人居环境;(2)自然资源、土地制度与土地利用;(3)国土空间规划的演变和作用;(4)国土空间规划的体系;(5)国土空间管控与用途管制;(6)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与信息技术。

2.建筑学(1)公共建筑的基本概念、分类,建筑空间基本特征、功能关系与空间组合,建筑美学与造型艺术;(2)场地设计,建筑群体与城市总体环境布局;(3)住宅类型,套型功能设计、空间的组合设计,技术经济指标核算;(4)高层住宅的平面类型,以及消防、疏散规定;(5)农村住宅的特点与组成;(6)建筑结构的基本类型,建筑构造及材料,建筑节能相关政策;(7)建筑工程程序与项目策划;(8)中、外建筑史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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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湖南省自然资源厅
二〇一九年三月
前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相关工作要求,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优化国土空间格局,建立空间规划体系,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的有关规定和湖南省的实际,制定《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本试行方案包括:制定背景、概念界定、制定依据、分类原则、分类思路、土地分类与编码六个部分。

本分类(试行)由湖南省自然资源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请各单位在使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总结实践经验,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分类(试行)主要起草单位:湖南省国土资源规划院、长沙市规划设计院。

目录
一、制定背景 (1)
二、概念界定 (1)
三、制定依据 (2)
四、制定原则 (2)
五、用地分类思路 (3)
六、用地分类和编码 (4)
用地分类是土地资源管理、城市管理的一项基础工作,是发挥土地宏观调控作用、加强土地管理、合理利用土地资源的重要依据,用地分类的合理性直接影响了与土地相关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2018年初,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两个统一”服务的根本任务。

今年1月23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会议要求“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体现战略性、提高科学性、加强协调性,强化规划权威,改进规划审批,健全用途管制,监督规划实施,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对各专项规划的指导约束作用”。

2018年12月全国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会议明确了“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要求2020年全面完成规划期至2035年的省市县三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

为落实“多规合一”要求,为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奠定工作基础,以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土地分类为基础,综合考虑各行业管理需求,制定衔接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试行)。

二、概念界定
本用地分类中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是指:按照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形成服务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的用地分类体系。

《土地利用现状分类》(GB/T 21010-2017)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 1023-2010市(地)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土地规划用途分类》(TD/T 1024-2010县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
《镇规划标准》(GB 50188-2007)
《风景名胜区规划规范》(GB 50298-1999)
《林地分类》(LY/T 1812-2009)
《湿地分类》(GB/T 204708-2009)
《村庄规划用地分类指南》(建村〔2014〕98号(1)
《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工作分类》(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技术规程(报批稿))
其他用地分类标准
四、制定原则
(一)全域覆盖,城乡统筹。

为适应覆盖城市与乡村全域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应将城市与周边区域用地纳入统一的用地分类体系中,统筹确定各类用地的内涵与边界,打破空间利用和管理上的二元化、分离化得状态,满足全域国土空间利用的规划编制、用地管理、用地统计等工作的需求。

(二)多规合一,分级适用。

根据“五级三类”的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结合湖南省的实际需求,规划用地分类对应建立层级序列,按照归纳相似性、区别差异性的原则,由总体到局部逐级分析,以确定多级续分系统,形成一个上下联系、逻辑分明的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系统,各层级地类划分与空间规划体系各层级相对应,做到用地分类体系的分级适用。

(三)面向管理,对接事权。

结合我国政府行政运作的事权体制特点,规划用地分类应以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基础,根据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和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明确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边界,明晰各个地类的内涵与范围,使地类划分能够服务于空间规划体系,并系统反应各个规划管理部门的核心管控要求。

(四)注重衔接,体现特色。

为确保用地分类的延续性,规划用地分类应适应多个空间性规划合一的特征,与现行分类体系做好衔接,充分对接各部门的用地分类,建立于现行用地分类标准的对照转换关系,避免新旧分类体系无法衔接,防止出现混乱。

此外,应当尊重地区差异性,充分考虑湖南的土地资源现状,通过地类的划分、选取以及用地小类的制定,体现地方特色,满足地方规划管理需求。

五、用地分类思路
用地分类标准要建立与湖南省各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相适应,构建涵盖多个层级的分类体系。

在用地分类中,在充分对接自然资源、住建、林业等部门现行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基础上,以土地实际使用的主要性质或规划引导的主要性质为主要分类依据,统筹考虑土地的经营特点、利用方式和覆盖特征等因素,对用地类型进行归纳、划分,形成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体系(试行)。

本用地分类采用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共五个层级的分类体系,其中一级类3个,二级类15个,三级类58个,四级类55个,五级类60个。

图1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标准制定思路
六、用地分类和编码
(一)用地分类基本情况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分为建设用地、农用地和生态用地,与现行土地利用规划用地分类方式相衔接,生态
用地指除农业用地、建设用地外具有生态功能的土地。

二级类对一级类进行细分。

其中建设用地分为城镇建设用地、村庄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区域公共设施用地、特殊用地、采矿用地、盐田、其他建设用地;农用地分为耕地、种植园地、林地、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生态用地分为水域、其他土地。

共计15个二级类。

三级类对二级类进行细分。

城镇建设用地细分为城镇居住用地、城镇公区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城镇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城镇工业用地、城镇物流仓储用地、城镇道路与交通设施用地、城镇公用设施用地、城镇绿地与广场用地;村庄建设用地细分为农村住宅基地、村庄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村庄公园与绿地、村庄工业物流用地、村庄基础设施用地、村庄其他建设用地;区域交通设施用地细分为铁路用地、公路用地、港口码头用地、机场用地、管道运输用地;特殊用地细分为军事用地、安保用地、外事用地、宗教用地、文物古迹用地;耕地细分水田、水浇地、旱地;种植园地细分为果园、茶园、橡胶园、其他园地;林地细分为乔木林地、竹林地、红树林地、森林沼泽、灌木林地、灌丛沼泽、其他林地;牧草地细分为天然牧草地、沼泽草地、人工牧草地;其他农用地细分为田坎、坑塘水面、沟渠、农村道路、设施农用地;水域细分为河流水面、湖泊水面、水库水面、内陆滩涂、沼泽地、冰川及永久积雪;其他土地细分为盐碱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其他草地。

共计58个三级类。

四级类对三级类进行细分,主要是对建设用地进行细分,如
城镇居住用地细分为一类居住用地、二类居住用地、三类居住用地、四类居住用地。

共计55个四级类。

五级类对四级类进行细分,进一步细化了城镇建设用地和村庄建设用地,如城镇一类居住用地细分为住宅用地、服务设施用地。

共计60个五级类。

(二)用地分类的使用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的一级类与二级类适用于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及“三类空间”划定;二级类和三级类适用于市县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同时适用于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主要用地指标的分解下达;三级类和四级类适用于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四级类和五级类适用于市县详细规划及部门专项规划的编制。

(三)编码方法
湖南省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采用字母加数字编码,一级类采用字母编码,一级类为H、A、E,二级类为H1、A1…E1…,三级类为H1R、H1A…A11、A21…E11、E12…,四级类为H1R1、H1R2…,五级类为H1R11、H1R12…。

详见附表1。

附表1
国土空间规划用地分类及含义
附录A 本标准中可归入“湿地类”的用地分类
表A “湿地”归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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