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模拟法庭剧本(敲诈勒索)
刑事诉讼模拟法庭

模拟法庭审判长台词审判长: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秦楼中心初中模拟法庭民事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秦楼街道赵庄村民刘渊与被告秦楼街道杨庄村民张玉浩关于民事索赔一案,现在开庭。
审判长:原告法定代表人,请你向本庭讲明你的姓名、年龄、住址、职务。
——审判长:原告的委托代理人,请向本庭讲明你的姓名、单位、职务、代理权限。
——审判长:被告法定代表人,请向本庭讲明你的姓名、年龄、住址、职务。
——审判长:被告委托代理人,请向本庭讲明你的姓名、单位、职务、代理权限。
——审判长:原告,你对被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无异议。
)审判长:被告,你对原告出庭人员有无异议?——(无异议)审判长: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由审判长————,审判员————和————审理,由书记员————担任本庭记录。
原告、被告,对上述审判长及审判员是否听清楚了?————(听清楚了。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50条、51条、52条的规定,当事人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自行和解。
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原告、被告,对上述权利义务是否听明白了?——(听明白了。
)审判长:原告、被告是否申请回避?——(不申请回避。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现有原告陈述起诉的请求、事实和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判长:请被告陈述答辩理由。
——(被告读答辩状。
)审判长:本庭认为有以下几个问题需要法庭调查。
第一个问题:原告称被告之子张大猛于年元月2日在太阳城市场对被告之子刘小凡勒索钱财未成将其打伤住院,是否有证人在场?——(原告:有。
当时有一台球经营者刘大为在场目睹全过程,并打120电话,将其送往医院的,现在他可以作证,并且有他的证明材料。
模拟法庭剧本

模拟法庭剧本LELE was finally revised on the morning of December 16, 2020学生法制教育模拟法庭剧本南化院新青年协会2011年11月地点:六合区法院庭审人员组成:审判长:①审判员:②、❷书记员:③原告:④公诉人:⑤、❺被告:⑥、❻辩护人:⑦、❼法定代理人:⑧证人:⑨、❾法警:四名旁听:在校学生表演:新青年协会组织:新青年协会法庭准备阶段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爱护法庭设施;2.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3.当事人及其诉讼参与人不得中途退庭,如擅自退庭,是原告的作撤诉处理;是被告的则依法缺席判决;4.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违纪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本法庭纪律训诫;5.旁听公民通过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原告、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庭。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席。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和法定代理人已经到庭,被告人⑥、❻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请坐下审:(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⑥到庭。
(法警押解被告人⑥到庭后,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审:你叫什么名字?⑥:⑥。
审;性别出生年月⑥:男,XXXX年XX月XX日生审;民族?⑥:汉族。
审:从事何种职业⑥:无业。
审:家庭住址?⑥:南京市六合区南大街161号审:什么文化程度⑥:高中。
审:以前是否受过刑事处分⑥:我于2006年5月因犯聚众斗殴罪被判处有期三年,于2009年1月20日刑满释放。
审:被告人⑥,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⑥:2011年8月22日收到。
审:(敲法锤)传被告人❻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审:你叫什么名字?❻:❻。
少 年 模 拟 法 庭 剧 本3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3少年模拟法庭剧本(3)来源:马鞍山市职教中心作者:保卫科发表日期:2011-11-8 12:25:31 阅读次数:126 查看权限:普通文章本案中,被告人为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在公共场所持刀抢劫,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和财产权,扰乱了社会秩序,其行为符合抢劫罪的特征,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之规定,已构成抢劫罪。
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请法庭依据事实和相关法律作出公正的判决。
[审判长]:下面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
[辩护人]:审判长、审判员,我们接受被告人亲属的委托,受马鞍山市公平律师事务所的指派,出庭为被告人王强辩护,庭前会见被告人王强,查阅了相关案卷材料。
刚才,辩护人参与了法庭调查,并认真听取了公诉人的公诉意见,现就本案发表如下辩护意见:一、被告人王强是初犯、偶犯。
被告人王强是刚辍学的青少年,此前无犯罪记录,这次抢劫是由于迷上了网络游戏,不能自拔,他实施抢劫是临时起意的,而且一开始只是借钱。
二、被告人王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具有法定的从轻或减轻情节。
三、被告人王强归案后主动交代犯罪事实,认罪态度较好,具有悔罪表现。
综上,请法庭本着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被告人减轻处罚并对其适用缓刑,这样更有利于其改过自新,重新做人。
[审判长]:下面有公诉人进行答辩。
[公诉人]:公诉人认真听取了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对辩护人提出的被告人具有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不表的公诉意见、辩护人的辩护意见、被告人的陈述和辩解意见,合议庭评议认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可以当庭宣判。
本院认为,被告人王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手段当场劫取他人财物。
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
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
被告人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依法应当减轻处罚。
被告人归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当庭自愿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范文

模拟法庭案例剧本范文角色:1. 审判长:公正严明,把控庭审节奏。
2. 原告:小明,受伤学生。
3. 原告代理人:小明的爸爸。
4. 被告:小刚,推搡小明导致其受伤的学生。
5. 被告代理人:小刚的妈妈。
6. 证人:小花,事件目睹者。
第一幕:法庭开庭。
地点:模拟法庭。
(审判长、书记员就座,原被告双方及其代理人入庭)书记员:请大家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宣读法庭纪律),下面请审判长入庭。
审判长:(入庭,就座)现在开庭。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方?原告代理人:审判长,原告小明,男,10岁,是阳光小学四年级学生,今天由我,小明的爸爸作为代理人参加诉讼。
审判长:被告方?被告代理人:审判长,被告小刚,男,也是10岁,和小明同校同班,我是小刚的妈妈,作为他的代理人来参加庭审。
第二幕:原告陈述。
审判长:原告方,陈述你们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告代理人:审判长啊,您可得给我们做主。
那天课间休息的时候,我家小明在操场好好地走着呢,这个小刚啊,突然就从后面跑过来,猛地一推,我家小明毫无防备,一下子就摔倒在地上了。
这一摔可不得了,小明的胳膊都骨折了。
我们去医院又是挂号,又是拍片,又是打石膏的,花了好多钱,孩子还遭了不少罪呢。
我们要求小刚家赔偿我们医药费、护理费还有精神损失费,一共是一万元。
第三幕:被告答辩。
审判长:被告方,针对原告的起诉进行答辩。
被告代理人:审判长,我们觉得这事儿不能全怪小刚啊。
孩子们课间玩耍,磕磕碰碰很正常的。
小刚也不是故意要推小明的,他就是跑得急了点,没刹住车。
而且啊,小明当时也有可能是没注意看路,说不定他自己也有责任呢。
我们觉得这赔偿一万元太多了,我们不能接受。
第四幕:证人出庭。
审判长:下面有请证人小花出庭作证。
(小花入庭)审判长:证人,你要如实陈述你所看到的情况,知道吗?小花:知道了,审判长。
审判长:你把那天看到的事情经过说一下。
小花:审判长,那天课间我就在操场旁边。
我看到小刚跑得特别快,小明在前面慢慢地走,小刚一下子就撞到了小明的后背,然后小明就摔倒了。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少年模拟法庭剧本- 故意伤害(主持人)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贯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及党中央关于青少年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努力把广大青少年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青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我校定期举办法制讲座和法制宣传活动,以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为目标,瞄准内心反省、实践体验、社会共建三个层面,把学生的养成教育、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等融入到“维权”当中,让学生在实践中体验自我,在感悟中塑造人格,通过学生喜闻乐见的活动,有效地提高了学生的道德认识和法制观念。
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模拟法庭所涉及的内容与人员均为虚构。
现在我宣布:*** 县中学青少年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人物:审判长:1 人、审判员:2 人、书记员:1 人、公诉人:2 人、辩护人:1 人、被告人:1 人(被告人王乐,*** 县中学八年级三班学生。
)、被害人:1 人(被害人范宇,*** 县中学九年级三班学生。
)、证人:2 人(旁边的上网人员顾少华、网吧网管王仁义))、被告人的法定代理人1 人(被告人的母亲韩心蓝)、法警2 人一、庭审准备阶段书记员: (一)公诉人、辩护人、被害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当庭?公诉人:已到庭。
辩护人:已到庭。
被害人:到了。
法定代理人:到了。
(二)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所有人员应听从审判员统一指挥,一律关闭通讯工具,遵守法庭秩序,不准吸烟。
2 、旁听人员必须保持肃静,不得喧哗、鼓掌、插话,不得进入审判区,有意见可以在闭庭后提出。
3 、审判人员或法警有权制止违反法庭纪律,妨碍诉讼活动的行为,对不听制止的,可依法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 对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请公诉人、辩护人、法定代理人入座。
少年模拟法庭(附件1)

小学少年维权中心小刺猬调查庭起诉书(2014)诉字11号被告人安,男,2003年8月12日出生,北小营村人,汉族,现在小学五年级八班就读。
本案由小学少年维权中心、小白兔接待庭于月日,经君同学举报而受理,侦查终结后,于年月日向小刺猬调查庭提起公诉。
经依法查明,2014年10月 11日12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时间,被告人安趁家长上班不在家,私自去网吧,两次共计十几个小时。
当同学发现,让其主动向老师承认错误时,他非但不顾同学的善意劝告,还恶语相向,用武力威胁同学不要告诉老师,并导致同学脚部轻微扭伤。
证据如下:1、被告人安的供述;2、被告人安父母的证言笔录;3、网吧老板的证言笔录。
4、受伤同学的证言笔录、医院诊断结果及药费单据;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安的行为触犯了《小学生守则》第2条、第9条,《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条、第5条、第20条之规定。
应当适用《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第7条、《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第11条和《小学班级管理规定》第25条进行处罚。
应当给予被告人警告处分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根据《小学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第18条第3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致小学少年维权中心小刺猬调查庭检察员:附件2询问笔录时间:20xx 月日9:30至10:00地点:小学少年维权中心小刺猬调查庭询问人:、被询问人:安同学母亲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问:阿姨您好!我们是学校少年维权中心小刺猬调查庭的工作人员,现向您询问有关安同学的一些事情,恳请您如实回答。
答:我知道了。
问:您与安同学是什么关系?答:我是他妈妈。
问:安同学去网吧,并把劝说他的同学的脚扭伤的事您知道吗?答:知道。
问:请您将事情经过详细讲讲。
答:一开始我并不知情,学校告知后,我对安进行了讯问。
他承认了自己趁家长上班之际、私自去网吧的事,他还把孟君同学的脚部扭伤。
我狠狠地批评了他,安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跟我一起去看望了君同学,向他及他的父母做了真诚的道歉。
小学生模拟法庭脚本

小学生校内踢足球打碎玻璃学校向家长索赔案-----先锋小学四年级模拟法庭审判脚本一.教育目标学校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
小学生好动,损坏校园物品的现象时有发生,相关法律规定,学校物品属于国家公有财产,受法律保护,任何人不能无故损坏损坏。
为学校维护公物的良好使用,保证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选此案例。
希望通过学生校内打碎玻璃学校向家长索赔一案,达成以下目的:1.让学生了解国家公有财产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2.让学生知道损害公共财物和他人合法财物要赔偿的道理。
3.让学生养成爱物惜物的意识和习惯。
二.案情简介2014年9月19日下午第二节课课间,学生王某到操场和同学踢做球,王某将学校一扇窗户上的两块玻璃打碎,造成经济损失2000元。
学校通知家长到校处理,并要求赔偿。
家长与学校就赔偿问题不能达成协议,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确定参演人员1.审判长2.审判员3.书记员4.原告学校法定代表人5.原告学校委托诉讼代理人6.被告7.被告法定代理人8.被告委托诉讼代理人·1·9.证人四.道具准备1.法官袍2.书记员服装3.法槌4.书证:学校施工验收单、学校固定资产明细、玻璃发票原件五.模拟审判流程(一)庭前准备书记员:请全体起立,请原告、被告、律师出庭。
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全体请坐。
(二)庭审程序审判长:现在核实双方当事人身份情况。
(首先核对当事人身份)原告(学校法定代表人):北京市石景山区xx小学,地址北京市xx区xxx街道19号楼。
本人名叫李华,是学校的校长,法定代表人,家住北京市xx区xx小区五号楼208室。
原告诉讼代理人:郑英,北京春天律师事务所。
审判长:被告的基本情况。
被告(王某):我叫王新,男,在北京市xx区xx小学上小学四年级,家住北京市xx区xxx街道幸福小区A栋105室。
审判长:被告的法定代理人请陈述你的基本信息。
被告法定代理人(母):我叫孙丽,女,家住北京市xx区xx街道幸福小区A栋105室,我是被告的母亲,监护人。
姑苏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模拟法庭齐伟敲诈勒索案开庭主要流程1

姑苏区检察院未成年人模拟法庭(齐伟敲诈勒索案)开庭主要流程:1、书记员宣布法庭纪律2、法官讯问被告人基本情况并告知权利义务3、法庭调查:(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被告人接受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的讯问(3)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出示证据,并发表意见(如有需要可申请被害人、证人、鉴定人出庭作证)4、法庭辩论:(1)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和量刑建议(2)被告人、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3)交叉辩论5、被告人作最后陈述6、法庭宣判7、法庭教育庭审中各诉讼参与人按照审判长的要求发言,旁听人员如果有违反法庭秩序的行为,审判长可以予以当面制止,严重的可以要求法警将其逐出法庭。
书:现在宣布法庭纪律:1、到庭的所有人员,要一律听从审判长的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2、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呼口号,不准吸烟,不准随意走动,关闭手机和传呼机。
未经审判长允许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
中途退席应当保持安静。
3、未经法庭许可,不准录音、录像和摄影。
4、旁听人员不准进入审判区。
书:到庭人员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将分别情况依法做出严肃处理。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庭!(全体起立,审判人员入席)书:报告审判长,开庭前的准备工作已经就绪,请审判长予以开庭!审判长:全体坐下!(敲法槌)审判长: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第一百八十三条的规定,今天依法审理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齐伟敲诈勒索一案。
现在开庭!审判长:传被告人到庭!(法警将被告人齐伟带入法庭。
)审判长:被告人齐伟,你的出生日期,民族,籍贯,上学情况,住址?被告人:我叫齐伟,男,2000年3月2日出生,汉族,住苏州市姑苏区某小区3幢201室,系苏州市某某中学高二学生。
审判长:齐伟,你是否曾受到过法律处分?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你被采取何种强制措施?时间是什么时候?被告人:我因向同学索要钱财,于2017年3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3月6日被取保候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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模拟法庭剧本书记员:公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一、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手机;二、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三、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记员: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记员:(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已提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审:(敲法锤)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到庭。
(待被告人到庭后)被告人的基本情况。
被告人:我叫,男,199 年月日生,维吾尔族,新疆阿瓦提县人,初中文化,阿瓦提县第三中学学生,住本县审:被告人,起诉书副本有无收到?何时收到?被告人:2016年4月4日收到。
审:阿瓦提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的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恐吓敲诈勒索案。
合议庭由审判员、组成,由担任审判长,由担任书记员法庭记录。
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欧雯、高哲钰出庭支持公诉;受被告人委托,阿瓦提县诚信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辩护,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4、159、160条的规定,当事人、辩护人在庭审中享有下列权利:(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上述各项权利,被告人听清楚了吗?被告人:听清。
审:被告人,你是否申请回避?被告人:不申请回避。
(一)法庭调查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站起)阿瓦提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瓦检刑诉(2017)第99号,被告人,男,199 年月日生,初中文化,维吾尔族,新疆阿瓦提县人,初中文化,阿瓦提县第三中学学生,住本县。
2017年4月1日因本案被阿瓦提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3月26日被逮捕,现押于阿瓦提县看守所。
被告人恐吓勒索一案,经阿瓦提县公安局侦查终结,于2017年4月4日移送本院审查起诉,现经审查查明:2017年3月18日下午,受害人放学回家,途经文昌路时被被告拦住,以借钱为由向索要钱财,拒绝借钱,即以动武相威胁,叫第二天将钱给他,不然就叫人打他.3月19日下午, 在文昌路再次将拦住威胁将钱拿出来, 没有办法只好将钱给他,3月21日上午, 带着一些人再次向以借钱为由向勒索人民币2000元,公诉人:那3月21日的事情是怎么发生的?受害人:那天下午放学回家的路上,我再次路过文昌路时,带着一些人把我拦住。
公诉人:你继续讲下去。
受害人:告诉我,这次我要给他钱,2000元,不给,就叫这帮人打我。
公诉人:当时他有没有打你呢?受害人:没有,当时我没有答应他,他就叫我下次把钱带好,不然就要打我,他就走了.公诉人:那他以前有没有向你拿钱财受害人:有。
公诉人:那请具体讲述下。
受害人:记得在2016年10月份的时候,曾叫我给他20元钱花花,名义上是借我的钱,但是没有还过我。
很早以前都这样了,每次都以借钱的名义向我要钱,但是没有一次还给我。
公诉人:接着讲。
受害人:后面他要的金额越来越多,我便没有给他了,就发生了那两件事。
公诉人:被告人,你以前有叫受害人给你钱财。
被告人:我只是向他借钱而已。
公诉人:那你有没有还?被告人:没有。
公诉人:为什么?被告人:没有钱还给他公诉人:你要的钱数是不是越来越多?被告人:也不是,只是有时候要多点钱用而已。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的讯问暂时到此。
审: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或受害人进行发问?辩一:请问受害人,从以前到现在向你借钱对你是否使用过暴力?受害人:没有.辩一: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现在由公诉人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到庭作证。
审:(上后),你把自己的身份情况陈述一下。
证一:我叫,今年岁,初中文化,住本县,现在还是名初中生。
审:你与本案当事人的关系?证一:我与原本就不认识,出事那天是第一次碰到,我当时过路。
审: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清楚了吗?证一: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审:先由公诉人进行询问。
公诉人:,你把3月19日上午发生的事情经过再讲述一遍。
证一:好的。
那天我放学回家,路过文昌路时,看到被一个比他大的人拦住了。
公诉人:请问是不是这个人。
(指了下被告)证一:是的。
公诉人:那请你说下去。
证一:我看到这个男生攥着的衣服,然后叫给他钱. 没有办法,只好从书包里把钱拿出来.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辩护人可以对证人进行发问。
被告人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发问?辩二:请问你是否有看到这个男生打?证一:没有。
辩一:你与是否认识?说出3月18日的具体时间.案发现场还有其他证人?你离案发现场有多远?证一:我和是同学,具体时间我就不太清楚了,案发现场应该没有其他人了吧,我离案发现场有30米远左右.当时我是躲在旁边的树后面.辩二:审判长,发问完毕。
审:请证人退庭。
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公诉人请求法庭传证人到庭作证。
审:请法警带证人到庭作证。
审:证人,今天在法庭上,你对所知道的事实必须如实陈述,否则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听清楚了吗?证二:知道了,我一定会如实讲的。
审:请证人在保证书上签字。
(由法警将保证书拿到证人席,待签字后交回审判长)审:下面你将当天你的所见所闻在法庭上陈述一下。
证二:我叫,是人,今年岁了,初中文化,住本县,现在还是名初中生。
那时我看到一帮人对另一个人进行威胁要钱。
公诉人:里头是不是有这两个人?证二:是的。
公诉人:请继续说下去。
证二:我看到这个人说(指了下)姑娘拿点钱来.今天我要花花2000元,拿出来.可是这个人(指了下 )说他没有钱,然后他就叫(指了下 )叫他过几天给他,就带着那帮人走了.审:被告人,证人的证言听清楚了吗?有无意见?被告人:听清楚了,没有意见。
审:辩护人有无意见?辩一:没有.审:请证人退庭。
(退庭后)审:法庭调查结束,现在进入法庭辩论阶段,顺序为先公诉方,后被告人和辩护人,首先开始第一轮辩论,请公诉人发言。
公诉人:审判长、两位审判员,今天我们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本法庭,对德州市人民法院在此公开开庭审理的被告人恐吓勒索案出庭支持公诉,同时履行法庭监督的职责。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以及从公诉人出具的证据来看,本案事实是清楚的,证据是确实、充分的,下面就被告人的定罪量刑发表如下意见:首先,被告人未满18周岁,且没有精神病等症状。
其次,被告人量刑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被告人的行为应判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同时根据未成年保护法规定,已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犯罪,应当减轻处罚。
以上意见,请合议庭评议时予以考虑。
公诉意见暂时发表到此。
审:下面被告人可以为自己辩护。
首先由被告人自行辩护。
被告人:我并没有对他实施暴力。
具体由我的辩护人为我发表。
审:下面由被告人的辩护人发表辩护词。
辩二: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德州诚信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第一被告人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辩护人,根据事实与法律,提出下列辩护意见,恳请法庭在定罪时采纳。
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没有实施暴力。
不应该受到刑事处罚。
理由如下:第三十八条对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
审:法庭辩论已进行两轮,公诉人和辩护人的意见已充分阐述,法庭也已记录在案。
现在法庭辩论结束。
被告人,现在你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罪行有无及轻重,对犯罪的认识以及定罪、量刑方面的要求等,作最后的陈述。
被告人:希望法庭能采纳我辩护人的意见。
审:下面进行法庭教育,请公诉人发言.公诉人:被告人作为青少年应该遵纪守法严格规范自己,从小事开始做起,改正自己的错误,纠正自己的错误思想审:下面进入法庭求情,由辩护人发言审:休庭五分钟,待合议庭评议后当庭宣判。
审:(五分钟后,敲法锤)现在继续开庭:本案经合议庭合议,现在宣告口头判决:被告人在以借钱名义威胁被害人索要钱财的行为属恐吓勒索。
公诉机关认为其行为已构成犯罪,指控其恐吓勒索的罪名成立。
因被告人未满十八周岁,对被告人应当予以减轻处罚,可以适用缓刑。
据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判决如下:被告人犯恐吓勒索罪,因未满18周岁,受司法保护,判处管制3个月,缓刑1年;今天是口头判决,内容详见判决书,判决书在五日内送达。
审:被告人听清没有?被告人:听清。
审:我宣布,现在闭庭。
(敲法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