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比宋明清的盐税明朝盐税大量流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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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大发现10:明朝3%最低赋税,成为扼杀资本主义果实的砒霜-今日头条

历史大发现10:明朝3%最低赋税,成为扼杀资本主义果实的砒霜-今日头条

历史大发现10:明朝3%最低赋税,成为扼杀资本主义果实的砒霜-今日头条历史是一部残缺但又真实的纪录片,我们试图从历史本身抽离出来,用多维的视角去发现一个个我们未知的已知。

【历史大发现第10期】有明一朝,苦税穷民的说法贯穿始终,很多人认为沉疴的赋税成为阻碍中国农业经济发展的一把枷锁。

到了崇祯末年,辽东战乱不断,西北和中原又有饥民叛乱,崇祯在天灾不断,民间耕地赤地千里的情况下,苛税不减反增,为了应付战乱加征三饷,即辽饷、练饷、剿饷。

有人说这三大饷的加征彻底剐空了老百姓的口粮,直接导致了加饷地区的农民为生存而反抗的起义,也正是这场起义摧枯拉朽般灭亡了明朝的统治。

1、崇祯加征三饷,到底有多严重?现代的满学研究员阎崇年教授曾经做过明朝赋税的统计,专门提出过明朝的赋税过于沉重使老百姓无法负担这一说法。

他的研究指出:万历皇帝为了修建陵墓和扩充内帑,另曾民间矿税和商税达到每年500万两。

虽然他自己也觉得不合适曾几度下令废除,但是废除不久往往又死灰复燃。

到了崇祯一朝,战事频繁,光是“辽饷”这一项就从民间加征了900万两。

再加上练饷和剿饷每年要足足从民间加征1400万两白银。

要知道,加征的这些可都是农业税,崇祯为了打击阉党曾下令废除阉党在江南各省设立的工商税。

阎崇年教授认为这上千万两的巨额赋税完全来自与西北与中原地区老百姓的口粮。

这一历史时期是中国历史上苛税之患的最高峰。

可事实真的如此吗?据《明史》记载,明朝西北地区的农业税按亩征收,30抽1,税率为3.33%(江南地区土地肥沃,税收10抽1,税率为10%)。

明朝西北地区的粮食亩产量大约是300—400斤,也就是说每亩产的粮食按照3.33%的税率,要交纳10斤左右。

300斤粮食交10斤的税,这个算高吗?当然,不否则这是一个账面上的数字。

明朝官方的税虽然很低,但是官僚乡绅的苛捐杂税却远远超过官方征收的数字。

这个先不予讨论,我们不妨再来看看崇祯加征三饷的情况。

中国明史学会副会长陈支平先生在《明清赋役史研究》一文中明确提到过,崇祯皇帝为了筹集军费加征三饷,还是按亩征收,每亩加征“九厘”银。

元代盐引制度与南宋、明初食盐运销体制的比较-中国古代史论文-历史论文

元代盐引制度与南宋、明初食盐运销体制的比较-中国古代史论文-历史论文

元代盐引制度与南宋、明初食盐运销体制的比较-中国古代史论文-历史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自北宋以来,盐利成为政府财政收入的最重要来源之一,宋元两代都有所谓天下之赋盐利居半、每年收的钱,盐课办着多一半①之类的说法.为有效管控食盐运销,实现盐课的征收,宋金以来政府逐步发展了钞引盐法,到元代形成了南北统一的盐引制度,盐引成为这一体系的关键部分.陈高华最早对元代盐引进行了比较深入的探讨.他认为,元代食盐运销方式有商运商销和官运官销两类,前者包括行盐法与和籴法,后者包括食盐法与常平盐局法.陈先生主要在商运商销亦即行盐法与和籴法中谈到了盐引的作用.所谓行盐法,就是商人向国家的盐务机构盐运司②购买盐引,凭引贩卖食盐.和籴,即政府为军需或赈灾需要,招募商人入粮,偿以盐引,商人凭引贩盐③.之后,张国旺又对元代盐业进行了系统研究④.他以大德四年(1300年)两淮盐运司改法立仓为线索,探讨了盐商买引贩盐的程序,包括纳钱买引、赴盐仓关盐、批验盐引以及发卖完毕后的缴申退引等⑤.但在盐引的功能上,张氏虽然注意到政府摊派或置局卖盐均与盐引有关,但又认为商运商销和和籴法是在盐引法体系下进行的.食盐法和常平盐局法中,盐引则主要作为数量和价格单位而发挥作用⑥ ,仍然是把盐引的管理功能只和商运商销联系起来.在阅读史料的过程中,笔者认为对元代盐引制度的认识仍有深化的空间.首先有待辨析的是,元代盐引制度究竟形成于何时?引这一名词出现得很早,但元代盐引管理制度的定型则迟至世祖后期,其间脉络仍需梳理.其次,盐引在商运之外所发挥的功能尚未得到足够重视.特别是盐引和籴,虽然陈高华有所讨论,但它的操作细节及其在盐政史上的意义还可做进一步的阐发.本文即拟针对上述问题展开探讨,首先揭示元代盐引制度逐步产生、调整、定型的过程,再阐明盐引作为票据和支付手段的两种功能.在此基础上,通过与南宋、明初食盐运销体制的比较,尝试发掘元代盐引制度在中国盐政史上的意义,以呈现宋元明时代中国社会发展的一个侧面①.一蒙古国时期的盐税和盐券《元史食货志》盐法部分开宗明义提出,太宗二年(1230年)始行盐法,每盐一引重四百斤②.有学者据此引申为从这一年起蒙古国开始施行盐引法③.这一说法是不准确的.从大蒙古国开始征收盐课到至元年间盐引制度的定型,中间经历了很长的调整过程.说太宗二年始行盐法,是因为这一年由耶律楚材推动设立了十路征收课税所.文献记载,当时有蒙古人提出汉人无补于国,不若尽去之以为牧地,耶律楚材表示:均定中原地税、商税、盐、酒、铁冶、山泽之利,岁可得银五十万两、帛八万匹、粟四十余万石.在利益面前,窝阔台同意耶律楚材试行,于是立燕京等十路征收课税使④.但要注意的是,这里提到的盐税,指的是州县官府直接向民众出售食盐的收入,与后来盐引制度下盐运司通商卖引办课并不一样.太宗十年(1238年),杨奂任河南路征收课税所长官,按行境内,亲问盐务月课几何、难易若何.有以增额言者,奂责之曰:剥下欺上,汝我为之耶.即减元额四之一,公私便之⑤.显然,这里的盐务月课是州县官吏直接办理的.宪宗时期(1251~1259年),刘秉忠向忽必烈进言说:移剌中丞拘榷盐铁诸产、商贾酒醋货殖诸事,以定宣课,虽使从实恢办,不足亦取于民,拖兑不办,已不为轻.奥鲁合蛮奏请,于旧额加倍榷之,往往科取民间.科榷并行,民无所措手足⑥.这里无论拘榷还是科取,都是由地方州县官主导,区别只在于前者由官府发卖,后者如税收一般科派.又,《国朝文类》说,国初,以酒醋、盐税、河泊、金、银、铁冶,取课于民,岁定白银万锭,六色均办之⑦,也是把盐税和酒醋、河泊等并列为直接取课于民的税种.当然,在大蒙古国时期,也存在作为食盐贩售之凭证的各种盐券,但它与后来户部统一印发的盐引尚有很大距离.据荣佑神道碑记载,课税所设立之后,清、沧食盐的发卖长期是由州县负责雇车搬运.由于耗费地方财力,才改由商旅向官府纳钞、持券赴盐场关盐发卖的办法.太宗即位三年辛卯,肇置征收课税所,河北东西道辟(荣兴)为沧盐办课官(荣淮)都转运副使,自沧盐利民场为司判、副使、清盐使,至以承务郞为今官.终始盐官,故悉其弊.盖是司惟榷鹾利,煮海为之,灶则不一其所,赋车(州)⑧县,发轫自灶,远或数百里一遇霖潦,留陷泞淖,毙牛败车,蹄轮填道.策于中书,愿募商旅,纳估于官,持券即取诸灶,岁省车直为缗三十余万.今着为令⑨.既然募商旅的办法出自一位基层地方官的建议,说明当时不会存在统一的招商卖引的制度,这里的券应当不是由中书瑏瑠统一发行的.到神道碑写成的至元后期,盐运司通商卖引的制度已经完善,才有今着为令之说.宪宗三年(1253年),忽必烈受京兆封地,命(汪德臣)置行部于巩,设漕司于沔,造楮币、给盐引,以通商贩,以贮军储①.同一件事,《元史》记载说,忽必烈奏割河东解州盐池以供军需②,并设从宜府于京兆,以[李]德辉与孛得乃为使募民入粟绵竹,散钱币,给盐券为直③.虽然两则记载稍有歧异,但无论如何这里的盐引或盐券都不是全国性的统一凭证.可见,在元朝建立以前,虽然盐课收入已经受到蒙古统治者的重视,但直至宪宗时期还不存在全国统一的盐引制度.二世祖时期盐务体制的调整与定型全国统一的盐引制度,必须以中央集权的官僚国家为前提.世祖中统、至元之交,随着中书省的真正设立和中央集权官僚体系的强化,户部集中管理、盐运司分区发卖的制度才逐渐形成.转变的第一个关键环节,是把包括盐课在内的各种赋税的征收权从割据性的汉地世侯手中收归中央.太宗二年(1230年)耶律楚材设立征收课税所时,曾经有过剥夺世侯税权的意图,但没有成功,反而是课税所被世侯掌控而地方化④.忽必烈即位后,再次设立十路宣抚司作为中央派出机构,并诏谕十路宣抚司并管民官定盐酒税课等法,课税所也被纳入宣抚司管辖之下⑤.中统二年(1261年),河间改立宣抚司提领沧清深盐使所⑥.中统四年,又改沧清深盐提领所为转运司⑦.这就使盐务管理职能了旧课税所,出现了转运司体系的雏形⑧.山东盐课的归属最能体现宣抚司削弱世侯的功能.中统二年六月初八日,忽必烈刚下诏宣抚司定盐酒课税等法,二十天后就改命李璮领益都路盐课瑏瑠.很显然,忽必烈向益都世侯李璮作出了妥协.直到第二年在李璮已经起兵反蒙的情况下,才命令课税隶山东都转运司.对其他世侯,蒙廷也做了一定的让步.如中统三年六月,东平严忠济向为民贷钱输赋四十三万七千四百锭,借用课程、钞本、盐课银万五千余两,诏勿征.这大概是在赦免严忠济过去挪用课税的行为.在征税权逐步集中的同时,随着中书省职能的强化,户部开始履行全国性财税管理机构的角色.中统二年,省臣奉旨,命户部发钞或盐引,令有司增其市直,于上都、、西京等处,募客旅和籴粮瑏琐.此时户部已经拥有印造、管理盐引的职权,地方发行盐引的权力被逐步取消.《元史》中就有至元二年(1265年)命户部造山东盐引的专门记载.从中统、至元之交盐引制度的雏形初现,到至元二十九年盐引制度定型,元代的盐政管理体制经历了频繁的调整.变动主要围绕以下两个问题:其一,盐课是专设转运司,还是由路总管府管领?其二,在户部集中发行盐引的前提下,由什么机构来负责具体的发卖工作?中统年间宣抚司、转运司的相继设立,主要目的之一是削弱世侯、集中财权.但自中统四年(1263年)罢诸侯世守,立迁转法之后,割据性世侯的力量瓦解,作为一级地方行政机构的路总管府逐渐形成,是否仍有必要继续维持的转运司系统就成为问题①.中统四年首次并转运司入总管府②,至元八年(1271年)又并诸路转运司入总管府,将运司所管酒税、醋税、仓库、院务、工匠造作、鹰房打捕、金银铜铁、丹粉、锡碌、茶场、窑冶、盐、竹等课并奥鲁诸军,尽行并入各路总管府,通行节制管领③.盐课事务被并入总管府.转运司虽然几次被省并,但都很快又恢复了④.至元十四年(1277年),再次省各路转运司事入总管府,设盐转运司四⑤.这是元朝首次系统性地设立盐转运司,初步形成了盐课由盐运司专管、其他酒醋商税等归路总管府管领的体制.发卖盐引的机构也几经调整.中统二年(1261年)中书省条画说,今后诸盐场遇有买纳及支客盐,无致留难⑥,说明这时客商在盐场买引.王恽在至元前中期曾经写道:近见运司官,差规措官于南京等处指于某处中纳粮斛,其实将引到家,不问价直高低,货卖了当.⑦说明此时运司及规措官也负责卖引.至元十九年(1282年)阿合马被杀,盐运司经历了大幅调整.朝廷议罢诸路盐转运,户部发引收课⑧,撤销了大都、河间和山东三处盐运司,设户部尚书、员外郎各一员,别给印,令于大都置局卖引;同年四月,又议设盐使司卖盐引法.但改革的效果大概都不好,所以在十九年十二月罢解盐司及诸盐司,令运司官亲行调度盐引.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卢世荣掌管财政权,复立河间等路都转运盐使司瑏琐,重新回到了至元十四年的盐运司体制.在南方,灭宋之初曾经短暂沿用南宋制度.如至元十三年(1276年),两淮提举马里范张依宋旧例办课,每引重三百斤.但第二年就设立盐运司,引入华北制度,每引改为四百斤瑏瑶.此后又陆续把华北的盐政制度推行到整个南宋旧境.至元二十四年(1287年),户部设立印造盐茶等引局瑏瑥,专职印造盐引.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设置盐运司,专掌盐课,其余课税归有司至此,元代由户部集中管理、盐运司分区发卖的盐引制度才最终定型.作为元代食盐运销管理体系中的核心票证---盐引,其本身形制我们目前所知甚少.黑水城出土的编号为F126:W4的一件文书残片,不少学者都认定是元代的盐引瑏瑧.这个认定是不对的,在此有必要稍作回应.先转录文书残存文字如下:省□□两淮运司广盈库副郭敕□□两淮运司广盈库大使将仕郎两淮运司广盈库提领王认定这件文书不是盐引,理由很简单.首先,在元代,盐引是经中书省授权,由户部下属的印造茶盐等引局统一印制,由户部下发给各盐运司发卖①.即是说,它是一种以中书省名义发行的票证,而广盈库是两淮盐运司下属的出纳性质的机构,级别很低,它的主管官员提领不过是正八品的将仕郎②,大使、副使的级别更低.这些官员的姓名是不可能被印到盐引上的.元代中央印行的票证,主要有纸钞、盐引、茶引、契本等.盐引实物至今未见.据说黑水城也出土过数枚茶引,但未见发表③.目前能够看到实物的就是纸钞和契本.包括中统钞、至元钞在内,元代纸钞、钞版等出土的已经很多.契本的实物比较少,黑水城出土有一件保存较好且未使用过的空白契本,文书编号为F1:W94④.纸钞的票面文字:最上方通栏有至元通行宝钞或中统元宝交钞字样;稍下是面额,如二百文、五百文等;钞面下半右侧是尚书省或中书省奏准印造宝钞、严禁伪钞等申明;下方左侧是宝钞库使副、印造库使副等印造、发行机构的字样⑤.契本:票面上印有中书省奉到有关匿税处罚的圣旨,省部印造契本、发下各路行用的申明,投税交易的有关细节,即交易人、交易金额、标的物、牙保人等以及投税日期⑥.虽然这两种文书外观、用途有异,但同为中书省统一印行的票证,也有明显的共同点.因为发行的主管机构是中书省或户部等中央机构,因此票证上皆有中书或中书户部奉到圣旨等文字.元代盐引上也有类似性质的文字,保留在《至正条格》中⑦.全文很长,其内容概括起来主要有:印行盐引的圣旨依据,可供填写盐商姓名、贩盐数量的格式条款以及规范官盐贩运、禁治私盐的九条法令.其次,纸钞、契本都由户部下属机构统一印造⑧,因此可能有印造机构的名称,但具体负责行用这些票证的机构,如宝钞有行用库(或平准行用库),契本有各地商税务,它们的名称并不出现在这些票证上⑨.此外,还有一个间接但却直观的证据.至元三十年(1293年)中书省要求户部改换盐引的字样,原因是:从收了江南已后,至今盐引的文字不曾改换,则依那体例里行有.待收呵,收不的;治约呵,又难.私盐多的缘故,因着这般有.就是说,从至元十四年两淮盐运司设立算起,十六年的时间内盐引的文字没有变化.如果真的每一任广盈库官的姓名都印刷在盐引上,是不会出现这一情况的.总之,F126:W4是一件与元代两淮盐运司广盈库有关的票据残件,但不是盐引.《中国藏黑水城汉文文献》将这份残件定名为广盈库票据是很合适的.三盐引在元代的两种主要功能本着引盐不相离的原则①,元代所有涉及食盐关支、运输、销售的活动,都必须以盐引为凭证;不管是商销还是官卖,都要纳入盐引制度进行管理.这是盐引作为盐务管理票证的功能.以商品盐作为价值支撑,盐引也被元朝政府用于物资采购、赏赐、站户救济、投下分例发放等各种财政支出,由票证又衍生出了支付手段的功能.先看盐引在盐务管理中的角色.对盐商贩卖引盐的活动,现有研究已相当深入.《元典章》保存了元代两淮盐运司相关公文,提供了至元三十年(1293年)、大德四年(1300年)两次改革的资料,尤以大德四年改法立仓之后的盐务管理最为严密.大体来说,盐商贩卖食盐须经如下几道程序:首先,盐商向盐运司购买盐引,凭盐引和同时发给的勘合赴盐场(或盐仓)关支盐货.其次,根据销售目的地(元代称为行盐地面)的不同,盐商分别在盐仓、真州批验所或采石批验所缴纳批引牙钱,并在盐引上加盖关防印信,方可赴行盐地面发卖.最后,食盐卖毕必须随即向地方官缴纳旧盐引.概括起来,购引、批引、缴引,构成了盐商活动的三个基本环节.无引私盐、匿不批引或不缴退引,都要面临私盐法的严厉处罚②.有关食盐官卖程序的记载相对较少,受到的关注也少.首先来看以计口摊派为基本特征的食盐法.从仁宗延佑年间(1314~1320年)开始,两浙盐运司行盐地面普遍施行食盐法③.《至顺镇江志》提到镇江路盐退引岁额一万四千七百六十六引每口日食盐四钱一分八厘,既有退引,当然必须先向盐运司买引④.至正初年,绍兴路每年计口食盐,受引运司⑤.一份两浙盐运司公文称:本司岁办额盐四十八万引,行盐之地,两浙、江东凡一千九百六万余口每年督勒有司验户口请买.⑥即要求州县官依照户口数,向盐运司纳钞买引.顺帝执政初年,河东盐运司在陕西摊派食盐,每年豫期差人,分道赍引,遍散州县,少者不下二三引,每一引收价三锭,百姓纵引目到手,力窘不能装运,止从各处盐商勒价收买⑧ .这些食盐摊派,也是以盐引为载体的.除上述大范围、普遍性的计口食盐之外,元廷还向部分特殊人群摊派食盐.其中比较重要的,是针对沿海捕鱼船户摊派腌鱼鲞的鱼盐.《元史》记载:至元三十年,置局卖盐鱼盐于海滨渔所⑨.光绪《文登县志》记载:本县鱼盐官于玉墓,在城东北七十里崮山后.瑠瑏大德《昌国州图志》也记载,至元三十年开始于海边捕鱼时分,令船户各验船料大小,赴局买盐大德元年至买及八百余引.说明鱼盐在沿海地区是一项普遍政策.鱼盐的具体运作未见详细记载.不过大德四年(1300年)两淮盐运司改法立仓的公文在谈及批验盐引时说:盐商若不过真州发卖,则由盐仓代为批引,食、鱼、局盐一体批收瑏瑢.延佑六年(1319年)圣旨:鱼鲞不拘行盐地方,许令诸处投税货卖,理合另买鱼盐引目.泰定四年(1327年)中书省公文:诸人腌浥鱼鲞,依腌梅例,合用盐货斤重,赴运司入状请买.瑏瑶可见不仅鱼盐,连腌梅子的盐货也必须向盐运司买引,凭盐引才能赴盐场(或盐仓)关盐①.常平盐局法在元代实行的时间不长.最初是至元二十一年(1284年)卢世荣为与盐商争利而奏准设立的,以二百万引给商,一百万引散诸路,立常平盐局,或贩者增价,官平其直以售,庶民用给,而国计亦得②.常平盐局只是与盐商竞争,并没有盐运司和盐引制度.根据中书省订立的常平盐局实施细则,各地每年合卖盐数,验人户多寡,开坐数目,行移宣慰司、总管府各差管押官一员,赍擎公文,将引各处局官,前去合干运司关引支拨仍将卖过盐引逐旋缴申提点官批凿讫,申复本路,转申省部③.官局卖毕,也要缴申退引,各路府州司县年例置局发卖人户合买食盐引目,官司分朗置簿知数,候发卖食盐了毕,依数销照,尽行拘收申解④.这说明,官盐局和商人贩售食盐的程序基本上是一致的.常平盐局之外,元代还存在其他盐局,性质都属于州县官卖食盐.例如至元二十九年(1292年),两淮盐场周围百里之内村庄、镇店、城廓人户食用盐货,官为置局发卖,验各家食盐月日,从运司出给印信凭验关防⑤.元统三年(1335年),山东盐运司于滕、峄等处增置十有一局,如登、莱三十五局之例,于钱谷官内通行铨注局官,散卖食盐,官民俱便⑥.这类局部设立的盐局,详情不得而知,但从大德四年公文中食、鱼、局盐一体批收⑦的说法可知,至少两淮盐局要纳入盐引制度之下.总之,虽然材料尚不丰富,但已可看出,即便是官卖食盐,相关机构(如州县官、盐局等)也需向盐运司纳钱买引,才能关支盐货.而且与商销一样,运输时也必须批验盐引,卖毕也需随即缴申退引.盐引除了用作盐务管理的票证外,由于有商品盐作为价值支撑,在许多场合被官府和皇室作为支付手段.和籴粮是盐引作为支付手段所发挥的最重要作用,主要用于供应上都、和林、陕西等北方地区驻军.在和林,朝廷岁辇粟实和林忙安诸仓,至八十万斛而屯戍将士才免饥色,军粮需求量非常大.早期是由大同等地征发民夫转运税粮,后赖二三大臣画策更制,岁出户部茶盐引,募有能自挽自输者,入其粟而受其券,效果很好,一度囷庾之赢,大约足支三四年⑧.其他地区,中统二年(1261年)省臣奉旨,命户部发钞或盐引,令有司增其市直,于上都、、西京等处募客旅和籴粮,以供军需岁以为常⑨.中统四年以解盐引一万五千道,和中陕西军储瑏瑠.可见北边地区的盐引和籴粮是一项长期性的政府采购活动.《元典章新集》收录的一道公文,保留了有关以粮中盐引的部分细节.现节录如下:延佑六年闰八月□日,江西行省准中书省咨:刑部呈:准户部关:延佑五年十一月二十日,有令史李克中赍省札一道该:放支乌马儿粮中河间盐引七百五十道检札,前来书卷.辨认得省札印文昏淡,署押不完,押字差异,似有诈冒.本部追问得贴书刘泽状招:不合于户部仓科充滥设贴书,将元奉放支纪子和等粮中盐引札付还家,夤夜灯下将左丞相押字、省印、年月、楷本,依样画于萝葡上用纸一张,依前项省札更换客人姓名,增减字样,写作乌马儿等粮中盐引七百五十道札付户部伪省札一道,使讫诈印并左丞相押字,又亲笔画到平章、右丞押字,标写蒙古字省掾姓名,对同完备,赍赴户部,凂倩旧相识不知住处回回人爱林标写回回字一行,于典吏淳士玉处关到勘合,踏写付支度科检札,分付当该令史李克中于主事厅书卷,以致辨验出前项诈伪.①根据这道公文,商人入粮之后,中书左司会下发省札给户部仓科,省札上除注明某人粮中某处盐引若干道外,还必须有左丞相、平章、右丞等押字和蒙古必阇赤、汉人省掾、回回省掾的署押.仓科再将省札及一同发下的勘合转到户部支度科检札并送主事厅书卷.这起伪造省札案到此事发,后继手续遂不得而知.总之,商人入粮之后,还要转回中书户部,经一系列手续方能获得盐引.除军粮和籴外,还有为赈灾举行的临时性盐引和籴.如至元二十三年(1286年),发钞二万九千锭、盐五万引,市米赈诸王阿只吉所部饥民.大德十一年(1307年),以钞一十四万七千余锭、盐引五千道、粮三十万石,赈绍兴、庆元、台州三路饥民②.除了采购粮食,盐引也被用于其他官用百物的和买,如大都年例和买段匹丝绢等物预期张立榜文,各开色样幅尺粗细轻重,添价收买,仍许中买盐引③.盐引还用作官府的日常经费.大德七年(1303年),湖南输粮百石者,出驿马一匹,广海地狭,所输不及百石者,所出亦如之,故官以盐引助其不给.每马一匹,贵州以北给盐十七引、以南二十引④.这是以盐引补贴马站户.此外,大德元年(1297年),以钞十二万锭、盐引三万给甘肃行省⑤.大德七年,甘肃行省平章合散等侵盗官钱十六万三千余锭、盐引五千余道,命省、台官征之⑥ .大德九年,赐冀宁路钞万锭、盐引万纸,以给岁费⑦ .甘肃行省或冀宁路并没有盐运司,所涉盐引应当都是户部转拨用作有关机构运作经费的.元廷需定期支给诸王、妃子等生活所需分例.在黑水城(元代亦集乃路路治,在今内蒙古额济纳旗)出土的元代文书中,有不少是亦集乃路的分例支出账⑧.其中编号F62:W16的文书记载了分例钱折支盐引的情况,涉及的盐运司有四处,其中元统元年(1333年)分例盐引每道折钞三锭,和官定引价一致⑨.文书录文如下:支钞并夏季分例钱内令支盐引四十道十一道,一十二道.未支钞并元统元年秋冬□□□内令支盐引三十八道,每道折钞三定,计钞一百一十四定,浙引二十四道,山东一十四道。

盐的税收与政策

盐的税收与政策
减免效果:减轻纳税人负担, 提高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公
平正义
盐税增加生产成 本:盐税的提高 会导致生产成本 上升,影响企业
的盈利能力。
盐税影响生产决 策:盐税的变动 会影响企业的生 产决策,可能导 致企业减少产量
或提高价格。
盐税对供应链的 影响:盐税的变 动会影响供应链 的稳定性,可能 导致原材料价格 波动,影响生产
盐税的征收可以引导消费者选择 低盐产品,从而促进健康产业的 发展。
盐税增加导致盐价上涨,影响居民生活成本 盐税政策影响食盐供应,可能导致食盐短缺 盐税政策影响食盐质量,可能导致食盐安全问题 盐税政策影响食盐市场,可能导致市场失灵和价格波动
盐摄入量:盐税可能导致盐摄入 量增加,从而影响健康
财政收入:盐税是古代政府的 重要财政收入来源
控制盐价:盐税制度可以控制 盐价,防止盐价过高
保障民生:盐税制度可以保障 民生,防止盐价过低导致盐业 崩溃
促进贸易:盐税制度可以促进 贸易,增加国家税收收入
直接征收:政府直接向盐生产商或销售商征收盐税 间接征收:政府通过提高盐价,让消费者承担盐税 直接征收的优点:政府可以控制盐税的征收金额,避免税收流失 间接征收的优点:政府可以通过市场机制调节盐价,减轻税收负担
盐税的征收程序:申报、审核、征 收、入库、反馈
盐税的征收监管:税务部门对盐税 的征收进行监督和管理
盐税的征收政策:国家根据经济发 展和财政需要调整盐税政策
减免方式:直接减免、税收 抵免、税收返还等
减免对象:低收入家庭、残 疾人、老年人等特殊群体
减免条件:符合特定条件, 如家庭收入、残疾程度、年
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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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遇:政府对盐业政策的调整, 为盐业企业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

盐税这种税交了几千年 现如今要取消

盐税这种税交了几千年 现如今要取消

盐税这种税交了几千年现如今要取消前几天,发改委发布通知,说从明年起,将放开食盐出厂、批发和零售价格,让企业根据市场自主定价,这意味着以后咱们天天吃的盐,终于可以自由交易了。

很多吃瓜群众可能不明觉厉,难道盐之前不是自由交易的吗?那都是怎么交易的?再说,这跟我有啥子关系?其实这不仅跟你有关系,而且有好多钱的关系呢。

因为2600多年来,中国人一直都在交“盐税”,只是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而已!1、“盐税”到底是个啥?“盐税”,说白了就是一种变相的人头税。

它的创始人是赫赫有名的中国官妓之父——管仲,有关此人钱哥曾专门写过文章,这里哥就不赘述了。

2700多年前的货币战争!史上最成功的穿越者管仲话说,作为一位雄心勃勃的君主,为了富国强兵、早成霸业,齐桓公也是操碎了心。

他多次跟管仲切磋富国之策,建议对人口、房屋楼台、树木、六畜征税,不过都遭到老管的反对。

老管给的理由是:“民予则喜,夺则怒,民情皆然。

先王知其然,故见予之形,不见夺之理。

”“令盐之重升加分强……千钟二百万……禺策之……万乘之国,正九百万也。

月人三十钱之籍,为钱三千万。

今吾非籍之诸君吾子,而有二国之籍者六千万。

”啥意思?老管意思是说:老百姓啊,你给他东西他就高兴,你拿他东西他就会有怨言。

收税这招太明显了,很容易导致老百姓有怨言,招致抵抗。

再说,就算是拥有一万辆兵车的大国,人口有900万,符合纳税的也不过一百万,每人每月收30钱,挺多了吧?一年下来,也不过收3000万钱。

但进行盐的专卖,“藏税于盐价”就不一样了,谁都离不开盐,专卖相当于对所有人收税,只要每升盐酌量提价,每月就可以轻松得6000万钱。

更何况不仅可以对齐国人收税,还可以运盐出口获取重利,这相当于让全天下人都向齐国缴税!而且表面上看,政府并没有收税啊,老百姓也不会对政府有怨言、“嚣号”反对。

齐桓公不傻,收盐税“民不益赋而天下用饶”“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当然是极好的。

于是,齐国开始“官山海”,对盐进行专营,“盐税”正式登上历史舞台。

对比宋明清的盐税,明朝盐税大量流失

对比宋明清的盐税,明朝盐税大量流失

对比宋明清的盐税,明朝盐税大量流失宋朝富可敌国(世界)的议论不绝于耳,人口占世界的25%,gdp占世界的75%,每年税入1亿6000万贯(这个1亿6000万是贯、石、匹、束的总和),耐心研究了一下宋明两朝的财政收入,发现问题。

问题是:两朝的盐税收入差距巨大。

盐税占两朝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南宋末期,盐税甚至于占到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盐税实实在在支撑着两个王朝。

明朝万历年间,明朝国库(太常库)平均每年财政收入209万两白银,其中盐税超过100万两,明朝末期,盐税最高时达到250万两白银(整个财政收入约366万两白银)。

下面问题就是:宋明两朝的盐产量是多少?正常一个人一年消耗不到5公斤盐,2007年,中国食用盐销量829万吨(全部盐销量6200万吨,包括工业用盐),人口12.7亿,人均每年消耗食用盐13斤,考虑到现在食用盐价格低廉,有可能一部分移作工业使用,食用的食盐也就是10斤左右。

北宋时人口6000万(官方统计),盐产量不会超过6亿斤,其中最重要的盐产地是两淮流域,盐城、泰州一代的盐产量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七年仅淮南产盐就达到380万石,淮盐一年产量100万引略多一点,这样估计当时全国的盐产量大致在200万引——300万引,一引116.5宋斤(据《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折合149市斤,北宋中期一年的官方盐产量大约是3亿多斤,每人每年5斤盐的消耗,比现在低一半,主要是因为盐价贵,吃的省,还有私盐的冲击。

宋朝朝廷把盐引卖给盐商,一引6贯钱,可得盐税1200万贯每年,有时朝廷会滥发盐引,还会多得盐税,但这样引起通货膨胀,盐商会提高盐价,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那么明朝的盐产量如何呢,按明代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在明清时期,中国的盐业是由政府垄断的。

盐业是一项重要的行业,因为盐是人们日常所需的必备品。

因此,政府采取垄断措施,要求所有盐业产出都必须上缴国家,然后再由政府统一分配。

这一政策长期以来,确保了政府在盐业上的垄断地位,也保证了国家财政的稳定。

然而,在这个时期,私盐贩卖行为也非常普遍。

为什么私盐贩卖行为如此普遍,政府为什么无法有效地掌控这种行为呢?首先,明清时期的盐税贡献了大部分的国家财政收入。

盐业的垄断性质导致了盐价格的高昂,市场上的盐价格往往比政府的售价高出很多,所以私盐贩卖行为自然就出现了。

据统计,私盐贩卖商户数量极多,尤其是在沿海地区和交通路线发达的区域,私盐贩卖行为十分猖狂。

政府采取各种手段加强监管,不仅找查私盐贩卖商户,缴获私盐货物,而且还加强海关、码头、被道路口等地的监管,但是私盐贩卖一时难以杜绝。

其次,私盐贩卖行为的盛行还与当时盐业垄断制度存在的一些弊端有关。

政府垄断盐业,导致生产成本高昂,价格居高不下,使得私盐贩卖商户有贩卖盐的利润空间。

同时,盐业垄断制度也存在种种弊端,如生产不足,质量问题、分配不公等等问题。

政府以高价收购盐产,却限制盐工收入,导致盐工的生活贫苦,也让盐业垄断制度失去了广大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最后,私盐贩卖行为也与时代背景有关。

明清时期是一个封建体制衰落、民族危机加剧的时期。

国家财政困难,民生疾苦,加上政府对盐业的严格垄断监管,导致私盐贩卖行为的存在。

同时,私盐贩卖商户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人们的盐需求,也被一些民众所认可。

总之,私盐贩卖行为在明清时期十分普遍,主要与政府盐业垄断制度的弊端,以及民生和时代背景等因素有关。

政府应该采取更加合理的盐业管理制度,以保证盐的市场供应,满足人民的需求。

同时,也需要加强对私盐贩卖行为的监管,制定更加严格的法律法规,让私盐贩卖商户付出应有的代价。

古代的盐税

古代的盐税

古代的盐税盐这东西,其实本身来说并不稀奇,沿海可以的直接煮海晒盐,内地也有盐池盐湖,在山南巴蜀等地,还可以打盐井煮矿盐,虽然内地的盐池、盐矿取盐没有沿海的方便,但总的来说,其实盐的成本并不高,开采、运销,这几个环节控制的好,盐的成本那是远低于种粮的。

”“种粮还要受季节天时影响,采盐晒盐虽也受季节天时影响,但受的影响却小的多。

而且人吃盐,可不比吃粮。

一丁正常一年得吃数石粮,可有十斤盐却是足够。

”隋朝和武德时,朝廷并不管控盐,允私人制盐贩销,因此盐在之前其实是很便宜的,一斤盐不过一斤粮价,百姓没有说吃不起盐的。

顶多就是在一些运输不便的地方,盐贵一些,那是受限于运输的成本,而非其它。

可就是这么小小的一个盐,在中唐以后,却成为朝廷收入中的大项,到了宋代,盐税甚至都达到了三千万贯以上,明清之时,盐税也是朝廷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明清之时,天下最有钱的商人,就是盐商。

现在朝廷对盐的政策还比较简单,就是允许商人承包盐场等,办个证就行。

然后产出来的盐要售卖,需要先向朝廷交笔税,税也不算多。

李超现在准备在盐上做文章,增加朝廷的收入。

“我们可以改变盐的生产和运输、销售的方式。

把盐控制的更严格!”“如何改变?”“民制、官收,然后商运、商销。

”把几个环节分开,不让商人们搞一条龙,加强控制。

对于各地的盐场,依然是得申请审批,发放牌照,对于无牌的盐场,要坚决打击取缔,发现一个查一个。

把产盐的任务,交给商人百姓们,允许他们办牌登记后经营生产,但得由朝廷监管。

他们生产的盐,不得私售,必须一斤不少的全部售给朝廷。

盐由朝廷统购统销。

当然,朝廷收了盐,并不直接自己去销售。

还有一点,就是商人承包盐场,得办牌,而盐牌得有限制,允许盐牌世代持有,也可以转让,但盐牌的牌照必须得贵。

这就跟后世明清时盐商们一样,他们要卖盐,不但得有盐引,还得有盐窝,这个盐窝,其实就是经营资格,很值钱。

一个盐牌,朝廷就能马上征收到一大笔钱。

以后,每年还可以对盐牌进行年审什么的,也能小收一笔。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

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明清时期的私盐贩卖行为一直备受关注,私盐贩卖行为不仅涉及到了对盐业的控制和管理,也涉及到了社会经济和政治权力的角力。

在明清时期,私盐贩卖行为一直是一个备受争议的话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盐业在当时社会中的重要地位和对社会经济的深刻影响。

盐是人们日常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在明清时期,盐业是国家经济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盐的生产和销售一直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来源,因此政府对盐业的管理和控制非常严格。

由于盐业利润丰厚,私盐贩卖行为屡禁不止,成为了明清时期的一大社会问题。

私盐贩卖行为主要集中在沿海和边疆地区,这些地方因为交通畅通,商业活动频繁,私盐贩卖行为相对容易隐藏。

私盐贩商往往以农民、小商贩的身份遮掩自己的真实身份,他们穿行于各个市镇,贩卖私盐以获取丰厚的利润。

私盐贩商往往利用各种手段突破政府对盐业的管控,比如走私、藏匿等手法,这不仅严重损害了国家盐业的正常运营,也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严重的冲击。

私盐贩卖行为的存在是有其深刻的社会原因的。

明清时期社会经济处于落后状态,封建生产方式的限制、官府的盐税过高等原因,导致了盐价居高不下,大多数人根本无法承受。

很多人不得不求助于私盐商购买合适的价格盐。

地方官员对私盐贩卖行为存在着纵容和宽容的态度。

一方面,他们能够从私盐贩卖中获取不少好处,另一方面也因为私盐贩卖给社会带来了一定的便利,所以他们对私盐贩卖并不是那么的严格。

虽然私盐贩卖行为给社会经济秩序带来了一定的冲击,但与此私盐贩卖行为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在明清时期,盐业长期由官府垄断,盐商在销售盐之时必须向官府缴纳高额的盐税,而私盐贩卖则打破了这种垄断体制,使得普通百姓有了更便宜的获取盐的途径。

在一定程度上,私盐贩卖行为也是在为普通民众谋取利益的一种途径。

在明清时期,私盐贩卖行为一直备受社会关注,政府在对待私盐贩卖问题上也是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

明朝初期,国家曾经出台法律规定禁止私盐贩卖,但是效果并不理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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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比宋明清的盐税,明朝盐税大量流失宋朝富可敌国(世界)的议论不绝于耳,人口占世界的25%,gdp占世界的75%,每年税入1亿6000万贯(这个1亿6000万是贯、石、匹、束的总和),耐心研究了一下宋明两朝的财政收入,发现问题。

问题是:两朝的盐税收入差距巨大。

盐税占两朝财政总收入的一半以上,南宋末期,盐税甚至于占到财政总收入的80%以上,盐税实实在在支撑着两个王朝。

明朝万历年间,明朝国库(太常库)平均每年财政收入209万两白银,其中盐税超过100万两,明朝末期,盐税最高时达到250万两白银(整个财政收入约366万两白银)。

下面问题就是:宋明两朝的盐产量是多少?正常一个人一年消耗不到5公斤盐,2007年,中国食用盐销量829万吨(全部盐销量6200万吨,包括工业用盐),人口12.7亿,人均每年消耗食用盐13斤,考虑到现在食用盐价格低廉,有可能一部分移作工业使用,食用的食盐也就是10斤左右。

北宋时人口6000万(官方统计),盐产量不会超过6亿斤,其中最重要的盐产地是两淮流域,盐城、泰州一代的盐产量占到全国的三分之一左右,按《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180,绍兴二十七年仅淮南产盐就达到380万石,淮盐一年产量100万引略多一点,这样估计当时全国的盐产量大致在200万引——300万引,一引116.5宋斤(据《宋史·通货志》,“盐引每张,领盐116.5斤,价6贯。

”)折合149市斤,北宋中期一年的官方盐产量大约是3亿多斤,每人每年5斤盐的消耗,比现在低一半,主要是因为盐价贵,吃的省,还有私盐的冲击。

宋朝朝廷把盐引卖给盐商,一引6贯钱,可得盐税1200万贯每年,有时朝廷会滥发盐引,还会多得盐税,但这样引起通货膨胀,盐商会提高盐价,转嫁到消费者身上。

那么明朝的盐产量如何呢,按明代的“纲盐制”∶持有盐引的商人按地区分为10个纲,每纲盐引为20万引,每引折盐300斤,或银六钱四厘,称为“窝本”,另税银三两,公使(运输)银三两。

每年盐产量是6亿斤,当时一斤折合现在596克,总量相当于现在的6.72亿斤(洪武、万历时期的官方统计,人口还是6000万,与北宋中期一样)。

明朝朝庭的盐税收入是:每引得银6两6钱4分,应得白银1328万两白银!但实际上最多时只有250万两白银,盐税大量流失。

宋朝每斤盐朝廷抽税大约30文,明朝每斤盐朝廷抽税0.022两白银,一两白银1000文计算,约合22.2文。

明朝的盐税比宋朝少了一些。

那么零售价如何呢?北宋一斤盐50文,明朝一斤盐0.3——0.4两白银(《续文献通考》卷20,《征榷·盐铁》),折合300文钱,零售价明朝比北宋高出6倍。

现在的问题就是明朝的盐税为什么流失这么多?本该得到的1328万两白银的盐税,只能收上来十分之一,而零售价一斤盐三钱白银,6亿斤就是一亿八千万两白银,除了给盐户微不足道的补偿(一引盐换一石粮,不到5钱白银),朝廷应该抽税1328万两,其余一亿六千万两白银的盐税流失,估计是盐商得到,还有各级官员雁过拔毛。

再拿乾隆年间来比较,乾隆年间,人口官方统计三亿六千万,是万历年间的六倍,有学者根据《两淮盐法志》估算,清代乾隆时期,两淮盐商每年上缴盐税达600万两,占全国盐税的一半以上,每年盐税总收入最多不过1200万两白银,当时一引盐200斤,价格固定在约4两白银,每斤盐售价20文。

乾隆年间淮盐最高产量53万吨,全国大约100万吨,折合现在20亿斤,当时每人不到6斤盐。

这样看来,盐价,明朝最高,一斤盐零售300文钱,北宋次之,一斤盐50文,清朝最低,每斤盐20文,斤的重量有所区别,铜钱的价值也有波动,但差距不是很大。

盐税占零售比例,北宋最高,60%以上,清朝次之,三分之一,明朝最低,十四分之一。

而且明朝最奇怪的是,应收的盐税和实际征得的盐税差距巨大,收上来的盐税只有十分之一到五分之一。

按照明朝一开始采用的“开中法”,输九边一石粮可换一引盐,减轻帝国对北部边防的补给负担。

明朝洪武时期,帝国为了防卫北方的后元(后分裂为瓦剌和鞑靼),对中原的袭扰,设立九边进行防御。

由于九边距离帝国的统治中心遥远,后勤补给困难重重,为了减少这种负担,洪武帝与山西商人达成了一个协议,山西商人向大同、居庸关等几大边关要塞输送粮食,山西商人获得了合法贩卖“官盐”的资格。

这一举措,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减轻了朝廷补给九边的负担,但是却损失了相当大份额的盐税。

山西人商人不仅获得了河东盐池的盐引,也迅速的垄断了两淮的盐引。

帝国虽然节约了每年九边的500万石的后勤供给,却也损失了大规模的盐税,在更大程度上减少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明朝弘治时改纳本色为折色,一引盐商人直接纳银三、四钱即可,不需要再运粮。

万历四十五年时改为纲盐法,官府不再干预盐务,只管抽税,一引盐应该也是几钱银。

一年200万引盐(6亿斤),盐税收入100万两白银。

这样一斤盐,官府只抽税不到两文钱,令人诧异!实际售价可是300文一斤!宋朝一斤盐抽税30文多,清朝6文多,明朝只抽税不到2文钱!考虑到明朝后期实际人口比北宋增加一倍(至少1.2亿人口),盐产量也增加一倍,则明朝后期实际每斤盐抽税不到一文!零售价还是明朝最贵!附录:在中国历史上,盐税曾是国家重要的税收之一。

翻开《程乡县志》和《清乾隆嘉应州志》,也记着盐税一项,明朝全县一万多人,按人口纳盐税:每人派银一分六厘二毫,全县可收二三百两盐税银,其中还要上交潮州广济桥盐场的税官三十七两。

清朝初期也是按人口计盐税,每年也只不过是收到盐税几百两。

乾隆47年,梅州来了个精明的巡抚范时崇,这位范巡抚明察暗访过后,发现:按梅州的人口计盐税走私、漏税现象严重。

如果按当时梅州的人口消费只不过是其中的一小部分。

那么每年从潮州广济桥运来的几百万甚至上千万斤盐销往何处了呢?范巡抚追根索源。

原来,这些盐从水路到梅江、琴江、宁江后,分送到各地的盐仓,再由这些盐仓流散到江西一带。

乾隆47年后,由人口派盐税收改为按斤两派盐税。

单梅县一地的盐税就由几百两银子猛增到七千四百两,兴宁更多。

因为当时兴宁离江西路途近,江西来的挑夫多聚集在兴宁,也带动了当地人挑盐担上江西。

所以当时兴宁每年征盐税九千多两,比梅州多二千多两银子。

万历年的物价还真是便宜《明史·食货二》:“於是户部定:钞一锭,折米一石;金一两,十石;银一两,二石。

”明代一石约等于现在的94.4公斤。

按2010年大米价均价2元/斤计算。

一两白银是2*94.4*2*2=755.22元。

有学者认为明代一石是120斤,一斤16两,一两36克。

这是错识的。

《天工开物》〈攻麦〉记载,一石麦取面,去除麸去杂之后优者会损失1/4,还省120斤米。

用代数可知明代一石是160斤。

一斤16两,一两36.87克(可参考明代一两白银实际重量)。

可知为94.4公斤。

明代的物价。

明代万历年间《宛署杂记》有大量物价记载。

明朝物价:大米白银1两=2石即377.6斤。

合人民币1.75元/斤。

上等猪肉白银1钱六分=8斤合人民币13.2元/斤。

上等羊肉白银1钱二分=8斤合人民币9.5元/斤牛肉五斤白银七分五厘合人民币9.9元/斤五斤重大鲤鱼价白银1钱合人民币13.2元/斤栗子五斤价白银6分五厘合人民币8.6元/斤活肥鸡一只价白银4分合人民币26.4元/只白布四匹价白银8钱合人民币元132.2元/匹绵花一斤价白银6分合人民币39.6元/斤高级红枣100斤价白银2两5钱合人民币16.5元/斤会试用黄绢伞二把价白银六分合人民币3元/把刑部用铁锹五把价二钱五分合人民币33元/把官用桂圆重二斤八两价一钱二分五厘合人民币29.5元/斤以上物价跟据明代万历年《宛署杂记》。

明代小说《水浒传》中杨志东京卖刀的时候,牛二曾说“甚么鸟刀,要卖许多钱!我三十文买一把,也切得肉,切得豆腐”。

一两值1000文,一把菜刀30文约20元,考虑到当时没有工业化炼铁,这个菜刀价格也跟我们现在差不多。

第四十四回戴宗杨林请石秀吃饭的时候杨林扔出一两银子让店家随便上酒菜。

这600多元钱在我们现在大酒店里还不够,可是在小酒家里也确实可以随便上菜了。

房产价格:“可成道:‘在坟边左近,有一所空房要卖,只要五十两银子。

若买得他的,到也方便。

’春儿就凑五十两银子,把与可成买房。

”——《三言·赵春儿重旺曹家庄》低档房产50两一宅,约人民币33040元。

高等大宅院:1000万以上。

“施小舍人急于求售,落其圈套,房产值数千金,郭刁儿于中议估,只值四百金。

”——《三言·桂员外途穷忏悔》。

看来明朝有钱人的房子还是真够贵的。

明代其它书籍记载明代物价:面10钱一斤1两银子1000钱,计1钱为0.66元,即6.6元/斤猪肉20钱一斤即13.2元/斤四人床住宿每人十钱一晚“你称了三斤面,每斤十个钱,该三十个钱。

切了一斤猪肉,该二十个钱。

四个人,每人打火、房钱十个钱,该四十个钱。

黑豆六斗,每斗五十个钱,该三百个钱。

草十一束,每束十个钱,该一百一十钱。

通该五百个钱。

”《朴通事》即低档四人房住宿6.6元/夜。

猪肉13.2元/斤猪肉20钱一斤即还是13.2元/斤。

与现价差不多。

“你买下饭去时,这间壁肉案上买猪肉去,是今日杀的好猪肉。

多少一斤?二十个钱一斤。

”《老乞大》明初好马8两一匹即5286.4元/匹。

劣马6两一匹“这五匹好马,每一匹八两银子,通该四十两;这十个歹马,每一个六两银子,通该六十两。

”《朴通事》绵羊2两一只“我与你二两银,肯时便卖。

”《朴通事》挑米脚夫50文一担即雇挑夫33元挑一次。

“五十个铜钱一担家去来。

平则门离这广丰仓二十里地,五十个铜钱一担时,却不亏着我?那里有二十里地来?不去时,叫别个。

罢,罢,去来。

”《朴通事》黑豆(喂马饲料)一钱银子二斗(二斗为37.76斤)我来时节黑豆一钱银子二斗,草一钱银子十一个家大束儿。

《朴通事》黑豆1.75元/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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