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_以明朝_开中法_之动因与结构_演化与锁定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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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盐税、盐专卖制度的历史演变及财政意义

中国盐税、盐专卖制度的历史演变及财政意义

中国盐税、盐专卖制度的历史演变及财政意义作者:宋华来源:《时代金融》2014年第17期【摘要】食盐是人类生存及工业发展的必需品,自古以来,统治者通过对食盐的专营制度及税收政策,取得了巨大的财政收入。

本文从历史的角度,阐述了自春秋至今的盐的税收及专营政策,及对财政的重大意义。

【关键词】盐税历史演变财政意义一、春秋时期齐国管仲开创了盐的专卖制度管仲提出了“海王之国,谨正盐”的富国思想,就是实行“官山海”政策。

管仲认为,食盐是日用必需品,实行专卖,国家收入多而民不会受惊扰。

如果用加税的方法,则会引起人们普遍不安,对国家安定反而不利。

齐国食盐专卖的具体做法是民制与官制相结合。

在农闲时节,国家命民制盐,由官府包收,储存。

农忙时,农民转入农业生产。

等到盐价上涨到十倍之时,再由官府运到不产盐之国去销售,则国家获利丰厚。

管仲通过推行“官山海”的政策,使财政收入有了稳定、可靠的来源,同时为齐国加强军备、称霸诸侯奠定了物质基础。

二、两汉时期汉初实行“休养生息”的政策,对盐铁也采取放任政策。

一些贵族、豪商趁机垄断盐铁经营。

在《盐铁会议》上,桑弘羊等作为一条教训进行总结,他说盐铁放任的结果,“成奸伪之业,遂朋党之权,其轻为非亦大矣。

”所以,实行盐铁专卖,也是削弱地方割据势力的重要措施。

汉代的盐专卖,采用民制、官收、官运、官销的办法。

即由官府招募人民煮盐,官府除供给煮盐工具之外,其他费用由人民自理。

盐生产出来后,由官府收购,组织销售,获取盐利收入。

三、隋唐时期唐代的食盐专卖,始自唐肃宗时期(公元756至762年)安史之乱后,唐肃宗任命每五琦为盐铁铸钱使。

第五琦作榷盐法,规定凡是产盐的地方,都要设置管理机构。

盐户制盐要立户籍,称为亭户,国家免去亭户的徭役,让他们专门制盐。

所生产的盐,全部由官府收购,不准私卖。

官府把盐民那里收买来的盐,按每斗加时价一百钱出卖。

肃宗宝应元年(公元761年),刘晏改革专卖制度,创行就场征税制度。

开中法与明代盐制的演变

开中法与明代盐制的演变

《盐业史研究》2006年4期开中法与明代盐制的演变孙晋浩在迄今为止的研究中,提到开中法的甚多,对其作进一步分析的则甚少,似乎认为其简单明了,无需作进一步的解读。

但笔者认为,开中法的运行机制,还有进一步分析的必要,通过这种分析,或许我们能够找到明代盐制运行的规律,建立起明代盐政史的框架。

本文即试图在这一方面作一粗浅的尝试。

一、开中法的运行特点关于开中法的运行方式,前人已言之甚明,《明史・食货志》所谓“召商输粮而与之盐,谓之开中”之说,就是对开中法运行方式的简明介绍。

这一介绍指出了开中法与此前盐制的显著区别,即商人需要以粮草易盐,而不是以货币购盐。

初看之下,开中法的实施,只是改变了官商贸易的表面方式,变以货币购盐为以粮草易盐,并不会带来更大的变化。

例如,官盐的生产方式没有改变;官灶关系、官商关系,以及商灶关系也都没有发生改变;尤其是政府直接组织盐的生产,再将所产之盐出售给商人,由商人向消费者出售的传统格局,同样没有发生改变。

就是说,就盐政部分而言,似乎依然故我,整个盐政运行还在沿着旧有的轨道继续进行。

其实不然,如果加以进一步的分析,我们会发现,一些重大的变化已经发生,试分析如下。

首先,盐政资金的流转过程被大大改变。

开中法前的盐政运行,首先由政府组织灶户进行生产,再将灶户产盐收归国有,然后卖给盐商,由盐商销往行盐地区。

这时盐政资金的流转过程是这样的:先是盐商筹集资金,然后向政府购买官盐,再将官盐销往行盐区,收回投资。

在政府方面,盐政机构则通过出售官盐获得资金,再将所得资金的大部上缴朝廷,由朝廷拨付具体使用部门开支,小部用于支付灶户工本及办公之需。

如用一个简表来表示,盐政资金的流程是这样的:盐商→盐政机构→朝廷→资金使用部门开中法实施后,虽然盐政运行程序大体依旧,资金流转环节却已大不同。

盐商筹集的购盐资金,不再直接购买官盐,而是用于购买粮草,运往边关上纳。

这时的资金流转环节被大大简省,由盐商直接送达资金使用部门———边关。

明代内地盐业经济的演变研究

明代内地盐业经济的演变研究

明代内地盐业经济的演变研究盐业经济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明代是我国盐业发展的重要时期,同时也是盐业制度变革的重要时期。

在明代,内地盐业经济经历了从官方垄断到私营经济的演变过程。

本文将通过对明代内地盐业经济的研究,探讨盐业经济演变的过程和原因。

一、明代内地盐业的制度明代初期,盐业在内地实行官方垄断制度。

中央政府设有两司盐政,分别负责东西两路的盐政事务。

地方政府设有州、县盐政,负责本地区的盐政事务。

盐业的收益,是由政府直接管理和领取。

政府制定盐价,并派人监督生产、运输和销售。

此制度下,政府实行大力治盐政策,同时威力强大,监督严密。

因而,内地盐业在此时期内盈利颇丰。

由于盐业的重要性和利益,这种制度一直保持到晚明时期。

二、明代内地盐业的私营化明代中后期,内地盐业开始向私营化过渡。

逐渐出现了属于私人的小作坊或小生产市场,政府开始鼓励私人参与盐业生产和贸易,政府对盐业的管理也相对宽松。

私人盐业逐渐发展壮大,开始挤占官方盐业的市场份额。

最早的私人盐场,最晚出现在明末清初。

明朝末年,长江流域的陶氏家族(主要是高邮陶家)在芜湖盐场开始经营私人盐业。

此后,私人盐场在江南地区迅速发展。

徐温、张献忠此类盐商开始兴盛起来,盐产业逐渐成为私人财产,盐业经济开始向自由市场经济过渡。

私人盐场的经营与官府相比,具有灵活性,速度快,成本低等优点。

私营盐场一旦垄断市场,政府会采取一定的措施干预,控制私营盐业的垄断。

如发展政府投资的盐场,收回私人盐场的经营权等。

三、内地盐业的兴衰在明代初期,盐业经济处于盛況,内地盐业收益颇丰,贡盐收入逐年增加。

内地盐业税收成为明代政治经济活力之一。

然而,到了明代中后期,内地盐业经济逐渐式微。

内地盐业逐渐萎缩的原因,在于随着时代的发展,人们生产、交通的飞速发展,工商业经济繁荣,商人和私人盐场逐渐垄断市场,政府无法控制盐价和出售渠道。

另外,外来盐价低廉,占去了内地盐业的市场份额。

四、盐业经济发展的影响明代内地盐业经济的演变,对明代经济、社会产生了重要的影响。

论明代开中盐法的转变_以叶淇盐法改革为例

论明代开中盐法的转变_以叶淇盐法改革为例

内蒙古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0年第1期(第12卷 总第49期) Journal of Inner M ong olia Agricultural University(S ocial S cience Edition)No.1 2010(Vol.12 Sum No.49)论明代开中盐法的转变———以叶淇盐法改革为例3● 王团伟(陕西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陕西西安710062)摘 要:始兴于明初的开中盐法,至明中叶时,其已存在的盐商守支等弊端严重阻碍了自身的正常运行,甚至几于瘫痪。

经弘治五年叶淇变法,使中盐方式由以纳粮等实物为主转向以纳银为主,从而较好地解决了守支问题,推动了开中盐法的转型,更好的适应与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

关键词:开中法;转型;叶淇;改革中图分类号:K248.1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4458(2010)01-0322-03 开中法对明初的政治、经济和军事曾产生了重大的影响。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在其运行体制下所暴露出的弊病已入膏肓,使其实行举步维艰。

至弘治五年,户部尚书叶淇针对开中法所存问题,对中盐方式进行了变革,从而使开中盐法发生了转变。

本文试图对推动开中盐法转型的叶淇改革的动因及影响作一些探讨与分析。

一、开中制产生的守支问题所谓“开中”,即“召商输粮而与之盐”。

[1]1935此法开始于洪武三年,时“山西行省言大同粮储,自陵县、长芦运至太和岭,路远费重。

若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者,给淮盐一引,引二百斤。

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

”[2]1053“其后各行省边境,多召商中盐以为军储,盐法边计,相辅而行。

”[1]1935而盐商在响应朝廷开中赴边纳粮后,明廷却无现成的官盐供其支取,使其被迫困守盐场,长期等待支取。

更有甚者,盐商中有守支几十年,“祖孙相代不得者。

”[1]1937守支问题之所以形成,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原因:首先,因开中无度所致。

明代盐商“困守支”的制度根源

明代盐商“困守支”的制度根源

明代盐商“困守支”的制度根源——基于Kydland & Prescott模型的分析一、引言国家是人类社会发展到高级阶段的产物,也是最重要、最复杂的组织形式。

新古典经济学理论常常假设政府是一个按照社会福利最大化的标准行事的“黑箱”,从而“抽象”掉了针对政府行为的分析。

新古典经济学“抽象掉”对国家和政治的分析,使经济理论不但在适用范围上受到严重局限(只适合研究在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经济活动),而且招致人们对新古典理论解释能力的质疑。

新制度经济学代表人物诺斯正确地指出1,国家的存在对于经济增长来说是必不可少的,但国家又是人为的经济衰退的根源。

目前,越来越多的经济学家同意诺斯这一观点。

将国家视为一种社会组织,通过探讨国家的组织形式、职能、性质以及组织内成员之间谈判、讨价还价等行为与经济现象的关系来解释现实中复杂的经济问题越来越成为经济学家常使用的分析路径。

实际上这些思想就是政治学、社会学中由来已久的“国家的契约论观点”的“翻版”。

经济学家对其核心思想进行吸收和重新挖掘,原因在于它能够使产权分析、交易成本分析以及契约理论等新的经济学分析工具与国家、社会、组织等(原来属于政治学、社会学的研究对象)很好的“契合”。

与政治学家、社会学家不同,经济学家主要兴趣在于探讨不同的国家组织结构、政治体制等对经济绩效产生的影响,从而加深对现实中经济问题的理解和对规律的把握,进而为社会经济效率改进给出尽可能客观的政策建议。

社会学家早就指出国家是一个内部存在着多层委托代理关系的科层组织,在集权制的国家里,统治者居于这个组织的顶端,统治者下面是一个由官员组成的官僚体系。

经济学家常用企业与市场来隐喻“有形的”和“无形的”两大类制度安排。

在他们看来,国家这个“有形的”制度安排如同一个“政治企业”,统治者是这个企业的所有者,而官员就是代理者。

无论是统治者还是官员,他们都是追求利益最大化的“理性人”。

委托人和代理人之间由于各自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差异必然产生一定的利益冲突,造成一定的效率损失。

明代盐政经济的剥削机制及其形式上的演变

明代盐政经济的剥削机制及其形式上的演变

明代盐政经济的剥削机制及其形式上的演变李 珂 明代盐政经济的发展大致可分为三个时期:从洪武初年盐业产销体系的建立到弘治五年(1492年)叶淇的盐法变制为前期;从弘治五年到万历四十五年(1617年)纲运法的产生为中期;万历四十五年以后至明亡为晚期。

本文着力探讨前中期开中盐法的剥削机制和表现形式的运作与变化,而晚期的纲运法下启清代盐政之先,另成体系,不在此探讨。

一 明代盐政经济剥削的前提条件明代盐政经济剥削机制得以建立并且运作的物质前提和组织前提,是盐业生产系统和盐货运销系统的建立。

(1)盐业生产系统的建立。

明代盐业的生产系统草创于洪武前后。

“太祖初起,即立盐法,置局设官” 。

“都转运盐使司丙午年(1366年)初置于两淮,吴元年(1367年)置于两浙,洪武二年(1369年)置于河东、陕西、河间长芦、福建,五年置于四川纳溪、白渡二盐马司及四川茶盐都转运司,……盐课提举司亦始国初,亦渐增设” 。

“洪武二年置山东都转运盐使司” 。

“国初盐法设转运司者六、提举司者七、盐课司以百计” 。

盐业生产系统的内部管理结构是一种纵向隶属关系。

都转运盐使司的长官为都转运使,盐课提举司的长官为提举。

“都转运使掌鹾事以听于户部,……凡分司、盐课司、盐仓、批验所各以僚属分任其事,而都转运使总领之。

”“提举掌盐课之事以听于户部,其职掌如都转运使,僚属亦如之” 。

所以,行政系统分为三层:第一层为户部,是盐政经济的中央领导机构;第二层为都转运盐使司和盐课提举司,为各地区盐业经济的总领,直接受户部领导;第三层为盐课司(盐场)、盐仓、批验所等等,这是盐业经济的基层单位,直接控制和监督着灶户的盐课生产与征收,是政府进行盐利剥削的生产基地。

各司的盐课产量都有严格的规定。

“凡天下办盐去处,每岁盐课各有定额。

年终各该运司并盐课提举司将周岁办过盐课出给印信通关,具本入递奏缴” 。

从生产能力上看,“天下盐课以两淮为多,浙次之,长芦次之……”,洪武时,全国总计“岁办旧额一百一十七万六千五百二十五引” 。

3盐业法律的变迁

3盐业法律的变迁

3盐业法律的变迁教学目的:了解盐业法律的变化内容以及原因教学手段:讲座与研讨教学内容:一、立法目的的变化立法目的的变化:从盐法边计相辅而行到弃边政而专事财政搜刮明代的盐政立法基本上是承袭宋元旧制,但也有自己的独到之处,那就是在明弘治以前,盐法和边计紧紧相连,盐政立法的目的就在于保证国家对盐业的控制,通过输粮、输米或纳粮米及其他军用物资领取盐引到盐场支盐经销的方式,来解决边疆驻军的吃、穿、用,从而巩固边防。

这种盐政边政相结合的政策就是明代创立的“开中制度”。

开中始于洪武三年(1370年)六月,由山西行省针对军屯和税粮不足供给边地驻军需要时提出的:“大同粮储,自陵县(今山东陵县)远至太和岭(在今山西马邑),路远费烦,请令商人于大同仓入米一石,太原仓入米一石三斗,给淮盐一小引。

商人鬻毕,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官司缴之。

如此则转运省费而边储充。

”〔2〕同年九月,又召募商人往洛阳、开封、怀庆(沁阳)、西安、凤翔和临汾等地输粮而与之盐。

如输粮至洛阳一石五斗、开封及陈桥仓二石五斗、西安一石三斗者,并给淮浙盐一引;输米西安、凤翔二府二石,河南、平阳、怀庆三府二石五斗,蒲、解、陕三州三石者,并给解盐一引。

〔3〕洪武四年二月,又定淮浙山东中盐例:“商人输米临濠、开封、陈桥、襄阳、安陆、荆州、归州、大同、太原、孟津、北平、河南府、陈州、北通州诸仓,计道里远近,自五石至一石有差。

先后增减,则例不一”。

〔4 〕洪武四年五月双从中书省言,募商于延安、庆阳、平凉、宁夏临洮。

巩昌纳米七斗、兰县四斗、灵州六斗并于灵州给盐一引。

巩昌、临洮、兰县纳米一石五斗、漳县一石八斗、西和二石并于漳倒、西和给盐一引。

〔5〕从上可以看出,开中始于山西,继行于陕西、甘肃地边地,都是为北方和西北的边防服务的,纳粮济边是其目的。

后开中又推行于内地的一些军事重镇。

永乐即位,因燕都粮乏,曾专门集中在北京诸卫开中,“每引米淮浙三斗,河东二斗,四川一斗五升,听大小官员军民人等皆中,不拘次支给”,〔6〕“惟云南金齿卫、楚雄府、四川盐井卫、陕西甘州卫,开中如故,余悉罢之。

明朝的盐业改革

明朝的盐业改革

内容摘要在近代工商业兴起之前,食盐在国家的经济生活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因此对于历代盐业研究的重要性不言而喻"本文即是在对有关余盐的史料搜集整理的基础上,以两淮作为一个特定的考察对象,试图对明朝两淮余盐政策的擅变作一个较为全面的研究,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引起大家对这一问题的关注"本文首先介绍了明朝两淮盐区的基本情况,包括两淮盐区在全国所有盐区中所占的重要地位!盐政机构的设置!灶户的情况"此外,对以开中法为主的盐政运行运行状况也作了简单介绍"在对两淮盐区及盐政运行状况有所了解的基础上,开始进入对余盐政策的探究"文章的核心部分即是对整个明朝余盐政策擅变过程进行梳理,根据相关史料的记载,经过整理归纳,我们将明朝余盐政策划分为官收余盐!商收余盐以及官收和商收相结合三个大阶段,并且对于每个阶段余盐政策的推行时间,政策运行的情况!政策的利弊!政府采取哪些补救措施以及政策最终如何擅变等等都做了详细的介绍"最后,从政治!经济两方面对两淮余盐政策擅变进行评价"首先,明朝前期的吏治十分严苛,但是到了中后期则逐渐变得比较宽松,这种变化对于余盐政策的擅变也产生了重要的影响"其次,明朝余盐政策的擅变也与明政府一直推行竭泽而渔的经济政策有很大的关系"关键词:明朝;两淮;余盐;政策第一章绪论2!开中法:开中法作为明朝盐政的一项重要的制度,学者对其关注的热度超过了任何其它一项盐政,其中专门探讨开中法这一制度的论文数量相当多"如: 张丽剑的5明代开中制6(((盐业史研究61998年第2期)主要论述了明代开中制的产生!发展!衰亡的演变过程,并且阐述了其与移民!屯田的关系"也有关于开中法的实行对明朝盐政的影响这一方面的论文"如:李坷的5明代开中制下商灶购销关系脱节之探析6(5北京师范大学学报61990年第5期),他认为在开中制下,食盐生产系统和销运系统是脱节的,以此来分析守支问题出现的原因以及政府加重对灶户进行盐课剥削的根源"3!盐务政策变革:黎邦正5试评明代叶淇盐法改革6(((盐业史研究6)1989年第4期!李绍强5论明清时期的盐政变革6(((齐鲁学刊61997年第4期)!吴慧5明代食盐专卖制度的演变6(((文史61984年第26缉)!余三乐5明庞尚鹏疏盐对策浅析6(((盐业史研究61988年第4期)!汪崇赏5明中叶盐政问题分析)) (((盐业史研究62000年第4期)!李三谋与李震的5明代前中期盐政管理之困扰6(((盐业史研究62000年第1期)"4!盐商问题:刘森5明代召商运盐的基本形态6(((盐业史研究61996年第4期)!薛宗正5明代盐商的历史演变6(5中国史研究61980年第2期)!张皓5略论明代盐商资本形成与发展6(((青海师大学报61990年第4期)!张正明5明清时期的山西盐商6(((晋阳学刊61991年第2期)!王振忠5明清淮安河下徽州盐商研究6(((江淮论坛61994年第5期)!朱宗宙5明清时期扬州盐商与封建政府关系6(((盐业史研究61998年第4期)"5!区域盐政研究:两淮地区:汪崇赏5明清两淮盐利个案两则6(((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62000年第3期)!赵毅5明代淮盐流通及管理机制6(((史学集刊61991年第2期)!张笃勤((明清武汉的淮盐市场与城市经济6(((盐业史研究61999年第4期)"福建地区:曾玲5明代前期的福建盐业经济6(((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61986年第4期)!陈铿与赵建群的5明代福建盐运制度的变革6(((盐业史研究61988 年第3期)"两广地区:覃延欢5明代广西盐法当议6(((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61984年第1期)!余永哲5明代广东盐业生产和敖课折银6(((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61992 第一章绪论第一章绪论食盐作为人类不可缺少的生活资料之一,其在人们生活中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自禹贡以青州贡盐用始兴,自周官以盐人掌盐而盐职始重,自管子著海王篇兴盐笑之利,而盐法于是乎越历代"0¹可见食盐早在三代时期就已经进入人们的日常生活,并成为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到周代时开始正式设置盐官管理盐务, 而到了春秋时期管仲首次著文论述国家应该怎样取利于食盐,并为齐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盐务政策"在近代工商业兴起之前,盐铁在社会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作为人人赖之的食盐更是如此"正是由于食盐具有/上利国用,中通商人,下惠百姓0的作用,所以历代政府都十分重视"齐国为以后各国的盐务政策奠定了基础,以后历代统治者也都根据各朝的实际情况及自身的需求,对前朝盐政不断进行革旧布新,加以损益,从而形成自己的盐务政策"所谓/中国盐制,代有变更0也就由此"不要说朝代的悬隔,即使是某一朝代,盐务政策也不是一成不变的"/或因时而屡易,或因地而各殊"纷纭复杂,诚不胜枚举"0º既然食盐在中国几千年悠久的历史上扮演了如此重要的角色,发挥了如此重大的作用,盐政研究的重要意义也就不言而喻了"学者也很注重于对中国盐史的研究,下面我们就对史学界有关盐业的研究情况做一下简单的回顾"第一节学术史回顾一!关于明朝盐业的研究情况盐政一直是历史研究中比较热门的话题,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性论文很多,涉及到盐业的方方面面"有关明代盐业研究的成果早有学者进行了总结,何亚莉的((二十世纪中国古代盐业史研究综述6就有一部分专门罗列各位史学前辈在20 世纪所著的有关明朝盐业史研究的论文和专著,并且对相关的文章还进行了简要¹(清)吴炜:5两淮盐法志序6"º曾仰丰:5中国盐政史6第1页,商务印书馆民国26年719378版"第一章绪论期)以及邓智华的5庞尚鹏对两淮盐法的清理和整顿6(((盐业史研究62006年第2期)二!关于余盐的研究现状:对史学界有关盐业史研究情况进行简单梳理之后,我们可以看出,相较以前,80年代后研究盐史的论文数量大大增加,而且越来越集中于对开中法及部分盐务政策变革的研究"有关余盐政策的研究,则很难见到相关专门的论文,只是一些探讨两淮盐政的论文中会涉及到余盐政策的处理等,下面就简单介绍一下"汪崇赏的5明中叶盐政问题分析6(((盐业史研究62000年第4期)就有关于余盐的讨论,他认为政府扩大余盐生产,并且采取余盐开禁政策,从而使得流通于市场的盐货数量超出了社会的需求,导致私盐盛行,正盐奎滞"2006年邓智华在5盐业史研究6中发表的5庞尚鹏对两淮盐法的清理和整顿6一文,其中有很大的篇章是在探讨余盐的问题"面对隆庆年间的重重盐法弊病,庞尚鹏认为首先要对余盐问题进行处理"他反驳了革除余盐和将余盐当正额盐一样拿来用作边地开中的两种方案,为了能够均衡商人!灶户!政府三者的利益,他提出了改行小引盐的建议"作者认为庞尚鹏制定的余盐政策对于疏通两淮的盐政还是有一定的成效的"李三谋!李震在2000年发表于5盐业史研究6中的5明代前中期盐政管理之困扰6一文也探讨了余盐的问题"作者认为宣德之后出现的官盐难售! 引课难完的问题,是由多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其中就关系到余盐"作者认为余盐大量转为私盐是由于不能买尽,于是弘治时用余盐补正课,但是这样余盐的行销又对正盐造成了障碍,致使正德时正盐奎滞不行"明朝的大臣提出了一系列处理的办法,有要求对余盐加价,也有提出革除余盐"嘉靖时期政府将收买的一部分余盐作为工本盐,也即充当正额盐"作者认为取消余盐!扩大正额盐的做法是荒唐的"第一,灶课是按照产量征场税,扩大正课,则会导致灶户逃亡"第二,革除余盐也会使政府的余盐银消失,通过余盐吸引商人掣盐的优势也就没有了"作者认为余盐不需要革除,只要正确处理就可以解决余盐的问题"庞尚鹏先商收后官收的处理余盐的主张就具有可行性"明朝两淮余盐政策浅析的介绍"有关二十世纪明朝盐业的研究情况就在其搜集的基础上,再加以汇集整理"(一)三四十年代的研究成果:这一时期的史学界就己经有一些关于明代盐业史研究的文章"何维凝5明代盐务概观6!5明代盐军与灶勇6!5明代之盐户6分载5人文61933年11月刊,5益世报61937年3月21日,5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61944年第2期"朱庆永5叶淇与明代/开中纳粟制度0载5大公报经济周刊61935年3月13日"刘厚泽5明盐杂考6载5中和61943年第2期"吴云端5明代之盐法6载5中央日报61947年第23期"这一时期的论文相对较少,但内容十分广泛,涉及到盐业的各个方面"这一时期还出现了盐业研究的专著, 1937年曾仰丰出版的5中国盐政史6,他将全书分为盐制!盐产!盐官!盐禁这几个章节,每个章节又按照时间顺序对每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分别加以介绍,他的这本书是有关盐史的较早的一本专著"(二)五十年代到七十年代的研究成果:这一时期台湾学者徐私发表了一系列有关明朝盐业的论文,对于食盐生产和运销制度进行了细致的研究"他在这一时期发表的论文包括((明代前期的食盐运销制度6(((台大文史哲学报61974年第23期)!5明代前期的食盐生产组织6!5明代中期食盐运销制度的变迁6(((台大历史系学报61975年第2期)!5明代后期食盐生产组织与生产形态的变迁6! ((明代后期盐政改革与商专卖制度的建立6(((台大历史系学报61977年第4期)"此外有关盐业的论文还有陈诗启的5明代灶户和盐的生产6(5厦门大学学报61957 年第1期)!李龙华的5明代开中法6(香港中文大学5中国文化研究所学报61971 年第2期)"(三)八十年代到二十世纪末的研究成果:这一时期研究明代盐业的论文很多,大致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1!盐业生产:薛宗正5明代灶户在盐业生产中的地位6(((中国历史博物馆馆刊61983年第5期)和5明代前期封建官府统制下的盐业6(((盐业史研究6 1986年第一缉)"刘森的5明代海盐制法考6(((盐业史研究61988年第4期)主要介绍了海盐的生产方法"李三谋在其5明代万历以前制盐业的非官业性6(((江汉论坛61986年第3期)一文中对盐业生产的形式进行了探讨,他对明万历前盐业生产的官营性质提出了质疑"明朝两淮余盐政策浅析第二节选题意义一!余盐政策研究的学术意义从上面的学术史回顾中,我们可以看到有关明朝盐业研究的成果十分丰硕,包括了盐业的方方面面,对盐政的变革研究得比较多,开中法的研究又,是重中之重"开中法是明朝盐政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有关这方面的史料也相当可观,因而大部分盐政研究者都将目光投向了这一块,集中于商人开中的研究"学者花了很多精力对其进行了认真的探讨,也让我们对这些问题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而对于政府收购灶户生产食盐这一环节的研究则相对较少,对于正额盐之外的余盐则是更少涉及"有关余盐政策的研究却十分的少见,虽然有些论文!专著中涉及到余盐的问题,但都是因为探讨别的问题牵连到才稍加讨论,或者只是其研究的诸多问题中的一个部分,并未见到有对余盐专门研究的相关论文,可见余盐政策的研究还未引起史学前辈的兴趣,所以这一领域的研究还存在一些空白"本文就是希望通过对于明朝余盐政策的变更做一个简单的梳理,让大家对这一政策有更多的关注,希望可以起到抛砖引玉的作用"盐政不仅在同一朝代变化无常,即使是在同一时段的不同地方,也往往出现政令不一的情况"这就让我们进行长时段多区域的研究显得困难重重,且也不是本人能力能够企及以及这篇短短的论文能够承载的,所以就选定一个历史时段中的一个小的区域)即明朝的两淮地区)做一下具体的考察,当然这样做未免会产生以偏概全,只见树木不见森林的缺憾,但还是希图从中能够以管窥豹"明朝主要有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广东!海北诸盐区,在这几个主要的盐区中,无论是盐区盐场的数量!盐区每年生产地盐引数目以及行盐地方的大小等,两淮盐区都首屈一指"正是基于两淮盐场在有明一代盐政中的重要地位,本文以两淮的盐政史料为基础,试图通过探讨两淮盐政的变迁,从中窥视整个明朝盐政运行状况"二!选题思路及写作方法我们获取新的信息与知识的途径有很多种,别人传递是比较直接的方式,还第一章绪论有一种方式是你接触到新的信息,这个信息里面可能又包含了另一个更能引起你兴趣的信息,你的眼光开始由此转向彼,同样的情况可能在你学习过程中不断发生,这种方式也可以引领着我们走向未知的学术殿堂"我之所以会以/余盐0作为论文的选题,是起因于一篇有关明代军屯的期末作业"在搜索相关资料,阅读一些有关军屯的论文过程中,发现要想对明代军屯有很透彻的了解,必须先搞清楚与之息息相关的/开中法0,由开中法开始逐渐吸引我对明代盐政的关注,在明代盐政资料阅读过程中,又时常会碰到一些零零散散的有关余盐的资料,但是却很少能见到研究这方面的文章,余盐政策的研究便由此缘起"我希望在收集整理的有关余盐的史料的基础上,对其进行分析解读,可以将明朝的余盐政策变更的线索理清楚,能够对这一个问题有一个更为系统的认识"本文采用的大都是一些官府编辑的史料"如5明实录6,其中就有一些有关余盐的条目,虽然零散,但是还是比较有参考价值的"其它的还包括一些典章制度类的古籍,如5明会要6!5续文献通考6!5大明会典6等,这些书都有对明朝盐政作比较集中的介绍"另外还参考了收录于5明经世文编6中的一些明代大臣的奏折,这些有关盐政的奏折都是那个时代的人们对于当时盐政问题的一些看法和意见,其中有些部分涉及到余盐处理的问题,论述得比较深刻!细致,史料价值很高"此外,有关两淮盐政情况比较详备的史料即是有关两淮盐业的志书,我参考的主要是明朝史起蛰编写的5两淮盐法志6,它对两淮盐区的地形!官员的设置!盐政的变革以及盐丁的户役供课情况等都有详细的介绍,也是研究两淮盐业可供参考的比较全面的史料"在运用这些史料的过程中,我主要采用史料分析法和归纳法,坚持论从史出,在解读史料的基础上,对所运用的史料进行归纳整理,从而得出自己的结论和看法"本文主要是对整个明朝余盐政策擅变的过程进行了简单的梳理,涉足了以前各位史学前辈未关注的领域,填补了一些有关明朝余盐政策研究的空白"但由于能力有限,有许多不足之处,敬请各位史学前辈指正"明朝两淮余盐政策浅析年第1期)!黄国信5明清两广地区食盐专卖与盐商6(((盐业史研究61999年第4期)"其它的地区:如两浙地区的,董郁奎5明代江浙盐业述略6(5浙江学刊619%年第6期),有关云南地区的有黄培林!钟长永主编的5滇盐史论6(四川人民出版社!自贡盐业出版编辑室1997年6月版)"6!盐业税:林枫5明代后期的盐税6(((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62000年第2期)!刘森的5明代灶课研究6(((盐业史研究61991年第2期),刘森在文中对明代灶户依次经历的实物盐课!实物折纳!盐课折银三个发展阶段进行介绍,作者认为之所以出现由纳盐变为纳银的折纳制的变化,是因为政府为了保证其财政收入"这一时期也出版了一些关于明朝盐政的专著"刘森于1996年出版!的5明代盐业经济研究6(((汕头大学出版社61996年第1版)一书对于明代盐业的生产情况!灶户组织!食盐的运销以及开中法!食盐配给制等各项明朝的盐.制都有介绍"90年代由郭正忠先生主编的5中国盐业史6,将从古至今的中国盐业发展历程梳理了一遍,他按照时段将盐业史分为几个时期,对于每个时期的盐业生产情况!盐政机构!盐政的变革!食盐的运行情况!盐课的征收等都有详细的介绍,而且还附有大量图片以便读者对于盐业的情况有更直观的了解"19%年王振忠先生出版了5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6一书,该书主要侧重对徽州盐商的研究, 探讨了徽州盐商在东南社会变迁中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其中第一部分涉及到两淮盐政,论述了徽商在两淮盐务中的地位"(四)本世纪初的研究成果:论文方面:有关开中法的有王雄的5从纳粟中盐到纳银中盐)明朝开中法的衍变6(5广播电视大学学报62003年第2期),在该文中作者介绍了开中法作为一项制度自身的发展变化过程,由弘治五年以前实行的纳粟中盐为主衍变为纳银中盐为主"作者对这一变化持肯定的态度,认为是社会经济发展的结果"孙晋浩的5开中法与明代盐制的演变6(((盐业史研究62006年第4期)作者分析了明朝开中法实行后,致使盐政出现了资金流程简化等变化,由此带来了一系列盐政问题"有关盐政改革的有李三谋的5明代后期的盐政变革6(((盐业史研究62001 年第4期)!汪崇贯5明代隆庆年间盐政状况分析6(((盐业史研究6201刀年第3明朝两淮余盐政策浅析第二章两淮盐场盐业运行概况第一节两淮盐区的基本情况一!两淮盐区的重要地位/盐所产不同"解州之盐,风水所结"宁夏之盐,刮地得之"淮!浙之盐,熬波"川!滇之盐,汲井"闽!粤之盐,积卤"淮南之盐,煎"淮北之盐,晒"山东之盐,有煎有晒"此其大较也"0¹据此我们可知各地食盐是有差别的,食盐按生产方式不同大致可划分为海盐!井盐!池盐!土盐!硝盐!岩盐六大类,而以前三类为主"不同盐种生产方式差别很大,盐产量多少!品质优劣等等自然也会千差万别"就拿海盐和解盐相比,/盖海盐出于人,必煎熬烹辣而后成"解盐出于天,畦垅既成,决水以灌,必侯南风起,然后结成焉"出于人者,岁额不足,可以增铺,出于天者,岁额或有不足,则将取之何所哉"是以开中解盐与海盐异,海盐非一所,此不足则取之彼,可以通融揍捕"解盐惟一池,不幸而岁多霖雨,风不自南,则岁课不足额矣"0º相较而言,海盐产量比解盐更具稳定性,更有保障"四川的井盐与两者相比则更次之"明朝这三大类食盐的生产还是以海盐为主" 海盐又根据所在地区的不同,可以划分为很多盐区,主要有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广东!海北诸盐区"这些盐场地位也有轻重不同,为了便于了解各盐场的重要性,下面将明初生产这三类食盐的各盐场资料详列于下表中,以便进行具体的比较"¹5明史6卷805食货志6四"º丘溶:5盐法议6,见5明经世文编6卷72"两淮盐场盐业运行概况类类型型盐区区场数数岁办引数数行盐地方方海海盐盐两淮淮300035万余大大直隶之应天!宁国!太平!扬州!凤阳,,引引引引引引庐州!安庆!池州!淮安九府,滁!和和二二二二二二州,江西!湖广二布政司,河南之河河南南南南南南!汝宁!南阳三府及陈州""两两两浙浙355522万余大大浙江,直隶之松江!苏州!常州!镇江!!引引引引引引徽州五府及广德州,江西之广信府""长长长芦芦24446万余大大北直隶,河南之彰德!卫辉二府""引引引引引引引山山山东东l99914余万大大山东,直隶徐!邱!宿三州,河南开封封引引引引引引府""福福福建建77710万余大大盐行境内""引引引引引引引广广广东东l4444万余大大广州!肇庆!惠州!韶州!南雄!潮州州引引引引引引六府""海海海北北15552万余大大广东之雷州!高州!廉州!覆州四府,,引引引引引引湖广之桂阳!彬二州,广西之桂林!柳柳州州州州州州!梧州!得州!庆远!南宁!平乐!!太太太太太太平!思明!镇安十府,田!能!泅城!!奉奉奉奉奉奉议!利五州""池池盐盐河东东1个后后30万余小小陕西之西安!汉中!延安!凤翔四府,,增增增增至333引即7万万河南之归德!淮庆!河南!汝宁!南阳阳个个个个个余大引引五府及汝州,山西之平阳!潞安二府,,泽泽泽泽泽泽!沁!辽三州"明朝两淮余盐政策浅析陕陕陕陕西西131500斤即320余余陕西之攀昌!临挑二府及河州""西西西西河河大引引引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灵州州州州彰彰515600斤即1200余余余县县县县县大引引引灵灵灵灵灵2867400斤即71000000州州州州州余大引引引井井盐盐四川川l7771012万余余四川之成都!叙州!Jl匝庆!1呆宁宁斤斤斤斤斤即2万万五府,撞川!嘉定!广安!雅!!余余余余余大引引州县""云云云南南l222近2万大大盐行境内""引引引引引引引!夔州庆元五对上表列出的各盐场的场数!产盐数量及行盐地方进行一番细致的对比,我们便可以得出以下两点:其一,海盐!池盐!井盐这三类中,以海盐为最重要,无论是盐场数量!岁办引数以及行盐地方都是井盐和池盐远不能及的"其二,在海盐所属的各盐场中要数淮盐为重中之重"首先从产盐量看淮盐是所有盐场中盐产量最高的,在海盐的各盐场中盐产量无出其右"根据政府规定盐产量的统计,淮盐约35万余大引,而全国的盐产量总和仅有130余万大引,也即淮盐产量将近占到全国盐产总量的三分之一"其次,从行盐地方看,两淮食盐的行盐区域是最广的"也即意味着淮盐的行盐区域遍及直隶大部,以及江西!湖广!河南各省"其它各盐场相对来说要逊色得多"明朝是实行食盐官府专卖制,商人必须到政府指定的区域行销食盐"根据上述史料我们可以看到淮盐的销售区域最广,两淮食盐和其它地区相比更畅销,更具有市场竞争力,正是因为如此商人也乐于开中两淮的食敖"所以古代民间流行/两淮盐,天下咸0的谚语,当不为过"¹5明史6卷805食货志6四"两淮盐场盐业运行概况二!盐政机构的设置/辛丑(公元1361年)二月,始立盐法,置局设官以掌之"令商人贩弩,每二十分而取其一,以资军晌"0¹朱元璋在明朝尚未建立之时,就开始设立盐法, 取其利来补充军费支出"他根据产盐区域将全国划分为两淮!两浙!长芦!山东!福建!广东!海北!河东!陕西!四川几大盐区"其中两淮各盐场主要散布于江苏境内,东临黄海"/丙午岁(公元1366年),始罢两淮盐官"吴元年,置两浙"洪武初,诸产盐地次第设官"0º明朝建立前夕,朱元璋就在已经纳入自己统治区域的两淮地区设置盐官,管理两淮盐务"明朝建立后两淮盐政在其统治下开始正式运行"当时在两淮地区设置的最高盐政机构是位于扬州的两淮都转运盐使司, 其首领为都转运使,下设同知副之"运使的主要职责是/掌摄两淮盐荚之政令,率其僚属八十有一人,以办其职务,给引符,依商盐,督课程,杜私贩,听讼狱,会计盈缩,平准贸易出入,以修其储贡,亭民陆于水旱流亡则贩卯之,稗无失业,凡兴革之事,由于所属者,咸质正于运使,运使乃议于同知,白于御史,而后宣布于治境焉".,»根据史料记载,我们可知两淮都转运盐使司下面管辖了三个分司, 分别为泰州分司!淮安分司!通州分司,由副使!副判官等官员掌管,两淮地区共30处盐场,分别隶属于这三个分司"泰州分司下辖富安场!安丰场!梁垛场!何垛场!拼茶场!角斜场!东台场!小海场!草堰场!丁蹊场共十场,其中草堰场于正德时并入小海场"淮安分司下辖白驹场!刘茫场!板浦场!徐读场!莞读场!临洪场!兴驻图场!廓湾场!伍裕场!新兴场共十场"通州分司下辖吕四场!余中场!金沙场!石港场!掘港场!天赐场!余东场!余西场!西亭场!马塘场共十场,其中天赐场是成化十八年增设的"每个盐场都设有一个盐课司,负责灶户盐课征收事宜"盐课司的主要官员为大使和副使,他们的职责是/掌催办盐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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⑦ ” 于国 , 无害于人 。
为什么能对食盐进行 专 卖?笔 者 认 为 这 与 食 盐 自 身 的 一 些 特 性 由此进入了第二个问题 : 相关 。 其一 , 从消费角度来看 , 作为专卖对象 , 食盐可以有坚实而稳固的租金收入 。 管子有言 :
⑧ “ ” 十口之家 , 十人食盐 , 百口之家 , 百人食盐 。 可以说 , 食盐是家家户户生活的必需品 , 其稳定
( ) 中图分类号 : F 0 9 1 . 2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编号 : 1 0 0 9 0 1 5 0 2 0 1 2 0 2 0 0 1 1 0 8 - - -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 — — 以明朝 “ 开中法 ” 之动因与结构 、 演化与锁定为例
杨德才 , 蒋涵晨
( ) 南京大学 经济学院 , 江苏 南京 2 1 0 0 9 3
⑨ 税的人口 , 不算 女 人 、 老 人、 小 孩、 官 员、 军 人、 贵 族 等, 明 末 人 口 最 保 守 估 计 也 有 1. 其 5 亿。
四, 产品差异化程度低 , 可替代性弱 , 人们对食盐的要求就是质地纯正即可 , 对于其他方面并无 太多差异化要求 , 实际上这也为国家进行垄断专卖提供了条件 。 由此进入最核心的命题 : 国家通过食盐专卖制度是否可以实现租 在分析了上述问题之后 , 金最大化?微观经济学认为一个利润最大化的垄断者的产量为边际收益等于边际成本时的产 利润就将为 正 ; 除 非 价 格 小 于 平 均 成 本, 垄断者的生产将 量 。 只要市场价格高于平均总成本 , 因而会停止向市场供应产品 。 而在封建社会里面 , 中央集权政府规定的国家专 面临长期亏损 , 卖使得进入垄断市场是基本不可能的 , 贩卖私盐历来被处以极刑 , 所以垄断者的正利润会长期 ) 。 存在即所谓获得垄断租金 ( m o n o o l r e n t s p y
2 0 1 2 年第 2 期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的新制度经济学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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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结构与弊端 : 分利集团与共容利益 本节以明朝开中法为例来具体分析食盐专卖制度的结构与其弊端 。 开中法是最早采用山 陕西行省言 : 大同粮储自陵县 、 长 芦 运 至 太 和 岭, 路 远 费 重, 若令商人于大同 西行省建议的 。“ 仓人米一石 , 太原仓人米一石三斗者 , 给淮盐一引 , 引二百斤 。 商人鬻毕 , 即以原给引目赴所在
⑥ 。中国古代食盐专卖制度其制度原因与 的经济组织在西欧发展正是西 方 兴 起 的 原 因 所 在 ”
动机何在?其结构与绩效又如何?倘若真的有 诸 多 弊 端 , 那 是 否 有 机 会 加 以 改 善 变 迁?笔 者 在本文中试图以明朝开中法为例 , 运用新制度经济学的利益集团和制度变迁理论加以分析 。
第1 4卷 第2期 2 0 1 2年4月
上海财经大学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 h a i U n i v e r s i t o f F i n a n c e a n d E c o n o m i c s g y
V o l . 1 4N o . 2 A r . 2 0 1 2 p
瑠 瑏 ” 官司缴之 , 如此则转输之费省 , 而军储之用充矣 。 从之 。 其特点就在于在试图保证边境军粮
பைடு நூலகம்
供应的前提下将食盐由官府收购 、 盐商销售 , 切断盐 商 与 食 盐 生 产 者 即 灶 户 之 间 的 直 接 联 系 , 以实现封建王朝的利益 。 , 开中法遭遇危机 , 盐商报中不前 , 盐货堆积无售 。 弘治五年 ( 叶淇变法 , 1 4 9 2年) 明中叶 , 确立运司纳银制 , 商人直接纳银运司 , 无需边仓纳粟 , 此为开中法之一大变化 。 运司纳银制 、 开 中纳银制成为开中制度的主要形式 。 几乎与此同时 , 守支扩大化 , 促成了三商分立 , 边方报中 、 下场支盐 、 运盐赴引岸发卖 , 分别由边商 、 内商 、 水商承当 。 也为了能够更好地展开下文的理论分析 , 笔 为了更好地理解开中法之下的食盐专卖制度 , ( ) 。 者在此将开中法所有的相关利益主体以图表形式简要表出 见图 1
食盐专卖是我国历史上封建统治者长期推行的一项重要的经济制度 。 虽然历史上各个封 , 建王朝时有嬗变 ( 如隋文帝曾废除食盐专卖 ) 但其最 终 却 得 以 长 期 延 续 下 来 。 学 界 关 于 食 盐 ( ) 尤其是自 1 盐业史研究 》 原名《 井 盐 史 通 讯》 创 刊 以 来, 其 专卖制度的研究较为丰富 , 9 7 6年《 刊载的学术文献几乎涵盖相关研 究 的 各 个 方 面 ① , 具 体 而 言, 主 要 包 括 历 史 学、 法学与经济学 从历史学的角度分析 , 无论是纵 向 演 变 还 是 横 向 剖 析 都 已 较 为 深 入 , 但对制 三大视角 。 首先 , 度本身的探讨与其演化的分析稍显不足 。 其次 , 法学视角的研究主要集中于理论分析 , 但由于 其所依托的史实相对不足而令人难以信服 ② 。 最后 , 从经济学视角来看 , 有学者对明清盐业专 寻租 ” 现象进行经济学分析 , 认为专卖制度 对 中 国 传 统 社 会 经 济 的 兴 衰 以 及 经 卖制度演变的 “ 济转型产生重要影响 ③ 。 也有学者以金代为例 , 认为盐业专卖制度有利于政府节约交易费用 , 提高政府净收益 , 但存在着难以克服的制度性缺陷 ④ 。 对于食盐专卖制 度 的 研 究 , 学界大多立足于纯史学范畴通过归纳分析的方法来进 总之 , , 行 即使是经济学角度也鲜有从新制度经济学角度出发 , 尤其遵循道格拉斯 · 诺思所开创的新 经济史学的研究范式 ⑤ 。 正如诺思所述的 “ 有效率的经济组织是经济增长的关键 , 一个有效率
一、 目的与动因 : 专卖制度与国家垄断 然而笔者以为恰恰忽视 学界对于食盐专卖制度似乎从一开始就着眼于探 究 其 起 源 问 题 , — — 其 原 因 与 动 机 究 竟 为 何? 封建王 朝 缘 何 要 对 食 盐 等 物 品 实 行 专 卖 制 度 — 了一大重要命题 : 倘若无法厘清这一问题 , 则由此展开的讨论都建立在一个模糊不清的基础之上 。 暴力潜能 ” 的分配理论 , 国家的诞生有两大优势 : 一是可以有效克服公共品的外 根据诺思 “ 部性问题 , 二是在提供暴力方面具有规模经济 。 虽然 曼 瑟 · 奥 尔 森 在 此 之 上 试 图 提 出 一 种 全 新的 “ 匪帮论 ” 视角 , 但笔者以为其本质和暴力潜能论 如 出 一 辙 。 当 暴 力 潜 能 在 公 民 之 间 分 配 则出现掠夺性国家 , 当暴力潜能分配极度不均则代表为封建专制国家 。 按照诺思的分 不平等 , 析, 在暴力潜能之下 , 国家具有双重属性 , 即统治者租金最 大 化 ( 即 所 有 者 结 构) 与社会产出最 , 。 大化 ( 即促进经济增长 ) 这两者之间实际上是矛盾的 , 学界将这一矛盾称为 “ 诺思悖论 ” 因此某种程度上来说 正因为封建专制国家从产权界定上来说归封建君 主 完 全 独 立 占 有 , 其社会产出最大化的目标仍然服务于统治者的租金最 大 化 这 一 目 的 , 由此到政策层面上即国 而实际上这一过程是具有相当大的 家税赋收入最终必须很大程度上转变为君主的个人财 产 , 交易成本的 。 因此 , 封建统治者必须通过一系列的制度安排来实现租金最大化 。 封建统治者完全可以通过征收高额盐税这一形式 , 却又为何要采用食盐专卖制 既然如此 , 度呢?实际上 , 食盐专卖制度获利的隐蔽性充分满足 了 统 治 阶 级 攫 取 民 众 财 富 与 保 证 政 权 稳 《 定性的双重目标 , 盐铁论 · 非鞅 》 相关内容就表达了 这 样 的 思 想 。“ 故 利 用 不 竭 而 民 不 知, 地 所以佐百姓之急 , 足 军 旅 之 费, 务 蓄 积 以 备 乏 绝, 所 给 甚 众, 有益 尽西河而民不苦 。 盐铁之利 ,
瑡 瑏 图 1 明朝开中法下食盐专卖制度结构图
分利集团的效率低下 1. 明代食盐专卖制度涉及的相关利 益 主 体 主 要 有 : 中央政府( 包括封建统 从图 1 可以看出 , 、 、 治者以及户部 、 御史 ) 盐官 ( 包括都转运盐使司及其下的盐场盐课司以及盐课提举司 ) 地方政 、 府州县衙等 ) 盐商 、 灶户 。 而这些不同的相关利益主体在食盐专卖制度中表现出迥异的利 府( ) 益关系 , 在此根据曼瑟 · 奥尔森 ( 的论述将其称为分利集团 。 M a n c u r O l s o n 分利集团不仅降低了社会效率 , 而且 其 数 量的 增 多 还增 加 了 管 制 的 复 杂性。 奥尔森认为 , 在这里 , 笔者试图着眼于分利集团造成效率低下这一直接而明确的论点 , 通过这一部分的分析 也可以进一步发现这些不同的利益主体之间究竟是如何 “ 分利 ” 的 。 最为明显的是表现在整个 食盐专卖体制管理效率极其低下 , 以至于黄仁宇先生将 这 一 管 理 混 乱 的 组 织 结 构 归 因 为 食 盐 专卖最终衰亡的最为主要的原因之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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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盐专卖实际上没有真正意义上的主管官员 。 从国家层面的组织来看 , 食盐专卖名 首先 , 但是却没有相应的专门性的 中 央 机 构 来 进 行 有 效 管 理 。 巡 盐 御 史 名 义 义上由户部尚书监管 , 上代天巡狩 , 但是因为任期过短 , 大多为临时任命而 且 对 于 盐 务 管 理 缺 乏 必 要 知 识 , 导致巡盐 明朝设置六个都转运盐使司和八个盐 御史实际上无法起到实质性作用 。 而从盐官角度来 说 , 课提举司 , 而一个都转运使司下又分设三到四个分司 , 最底层的分支机构即盐场盐课司直接负 责从灶户那里征收 。 盐官某种程度上更像执行机构而不可能彼此之间相互掣肘与监督 。 而从 最后的地方府州县衙来看 , 它们更加不可能对于盐 务 有 所 监 督 管 理 。 明 朝 开 中 法 设 立 之 初 是 为了切断盐商与食盐生产者即灶户之间的直接联系 , 以实现封建王朝的利益 , 最终却成为盐务 管理的根本性弱点 。 流通效率低下 。 食盐作为大宗商品 , 其价格成本很大程度上取决于运输成本 , 而运输 其次 , 成本与运输时间及周期又密切相关 。 根据黄仁宇的记载和描述 , 从商人凭盐引到盐课司支盐始 , 然后商人运输食盐到批验所向运司报告完成支盐 , 称重过后商人将食盐装船运输到指定码头并 由商人向地方官员报告 。 全部过程盐引共需撕去四个角 , 即使是在理想的条件下 , 一个商人要完 而有的过程有可能花费五六年 , 或者更长的时间 。 成这一交易大约需要两年的时间 , 明朝开中法下的食盐专卖制度在后期呈现出极低的经济效率 , 主要表现为私盐泛滥 再次 , 与官盐销售量的减少 , 进一步体现为较高的食盐价 格 与 较 低 的 国 家 收 入 。 最 直 接 的 效 率 低 下 表现在官盐运销量低于食盐实际需求的情况 , 不仅发生在两淮 , 在全国范围内也普遍存在 。 下 表是所作的万历盐课统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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