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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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3.01.06•【字号】皖政办[2003]3号•【施行日期】2003.01.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的通知(皖政办[2003]3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业经省政府批准,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三年一月六日安徽省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为进一步规范城市总体规划审批程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程序。

一、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一)市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1、前期工作。

对有关市完成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省建设厅应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有关市政府要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2、申报工作。

有关市政府应将修改后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省政府。

申报材料应当包括规划成果(含文本、附件、图纸)、专家评审意见以及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的审查意见。

3、审查工作。

省建设厅接到省政府交办的审查文件后,应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并将有关材料分送省有关部门征求意见。

然后组织召开省城市规划审查委员会会议,对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进行审查。

4、报批工作。

省建设厅应将省城市规划审查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及有关规划材料,一并报送省政府审批;需报国务院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其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

(二)县域城镇体系规划审批程序1、前期工作。

对有关县完成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有关设区的市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有关县政府应按照评审意见,对规划进行修改。

2、申报工作。

有关县政府应将修改后的县域城镇体系规划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后,报送所在地设区的市政府。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1]2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1]29号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正文:----------------------------------------------------------------------------------------------------------------------------------------------------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1〕29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全面实施城镇化战略,进一步提高城乡规划水平,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乡规划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0〕25号已翻印下发)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省城乡规划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切实做好城镇体系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要在省域城镇体系规划指导下进行,并与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要以实现全省城镇化发展目标为重点,合理确定本区域城镇化发展目标、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和城镇空间布局,明确发展重点和规划实施措施。

县域城镇体系规划要提出城镇化发展目标,确定城镇等级规模结构,围绕中心建制镇建设和发展重点提出发展要求;要结合小城镇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明确城乡居民点的布局。

重点地区的城镇体系规划要以强化区域中心城市集聚辐射功能和协调区域城乡发展为主要任务,统筹安排区域性基础设施和社会服务设施,切实解决跨行政区域基础设施共建、资源共享、环境共保等问题。

市、县域城镇体系规划经省建设厅组织专家评审后,逐级上报审查和审批。

各市、县要于2002年6月30日前全面完成本区域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审和报批工作。

二、抓紧做好城镇总体规划编审工作城镇总体规划是指导城镇合理发展、建设和管理的主要依据。

各地要根据经济社会和城镇化发展的需要,抓紧做好城镇总体规划编审工作。

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

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

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城市规划主要内容有空间规划、道路交通规划、绿化植被和水体规划等内容。

那么你对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了解吗?下面由店铺为大家整理的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希望对大家有帮助!安徽省城市规划公示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健全城市规划民主决策、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机制,增强规划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提高城市规划的科学性,维护公众对城市规划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和《安徽省城市规划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设市城市的城市规划公示工作,应当遵照本办法;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规划公示工作,可参照本办法试行。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公示,是指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城市规划编制、审批、实施管理和行政执法过程中,通过一定的方式和渠道,征询公众意见,收集反馈信息,接受公众监督的行政行为。

城市规划公示中的公众意见应作为修改、完善和审批、实施城市规划的参考依据。

第三条省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城市规划公示的管理工作。

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城市规划的公示工作。

第四条向社会公告城市规划的内容,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除外。

第二章城市规划编制公示第五条城市规划编制公示分为审批前公示和审批后公告两个阶段。

第六条城市规划审批前公示,应印制征求意见表,征求公众意见;公示期满,应汇总整理公众意见,公众意见汇总表应作为规划成果的附件,同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第七条下列城市规划编制项目应进行批前公示:(一)城镇体系规划;(二)城市总体规划;(三)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四)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五)城市分区规划;(六)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七)城市重要地段的修建性详细规划。

第八条城镇体系规划公示内容:规划文本主要条款及有关图纸。

图纸主要为:城镇体系现状图、城镇体系规划图、区域空间划分与管制图、区域道路交通规划图、区域基础设施规划图、区域社会服务设施规划图等。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

安徽省城乡规划条例(2010年12月18日安徽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自2011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本条例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

城镇体系规划分为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区域性城镇体系规划。

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

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条例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镇、乡和村庄,镇、乡规划区范围内的村庄,不单独划定规划区。

第三条城市和镇、乡应当制定城市规划、镇规划和乡规划。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应当制定村庄规划的区域。

鼓励其他村庄根据发展需要制定村庄规划。

第四条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应当符合科学发展的要求,遵循城乡统筹、因地制宜、合理布局、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和先规划后建设的原则,注重近期建设与长远发展相结合,促进资源、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保护自然资源和历史文化遗产,突出地域特色和传统风貌,改善人居环境。

第五条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的编制,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城乡规划的编制和管理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编制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给予经费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根据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的需要,在年度预算中安排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经费。

第七条经依法批准的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是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的依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

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规划

附件3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城市市政公用事业主要包括城市道路、桥梁、供水、供气、供热、排水防涝、污水垃圾处理和园林绿化等,是城市正常运行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物质基础。

加快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对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具有基础性、先导性作用。

根据《安徽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安徽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制定《安徽省“十四五”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规划》,主要总结“十三五”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成就,分析“十四五”发展形势,阐明“十四五”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指导未来五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事业发展。

一、规划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十三五”建设成就“十三五”期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以“一尊重五统筹”为遵循,以促进新型城镇化发展为主线,以“四创一建”为抓手,以增强城市承载力、改善城市人居环境为重点,先后实施城市道路交通提升行动、城市排水防涝三年行动、城市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城市停车场建设行动、园林绿化提升行动,以及城镇“两治三改”三年专项行动等重大举措,全面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大力治理城市黑臭水体,推进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持续向好,“十三五”规划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了应有的贡献。

1.城市综合承载力不断增强“十三五”期间,全省城市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完成投资4225亿元,建设和改造了一大批城市市政公用设施。

城市人均道路面积、污水集中处理率、燃气普及率、用水普及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建成区绿地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人均公园绿地面积等设施水平进一步提高,居全国中等偏上水平。

城市道路设施不断完善,截至2020年底,人均城市道路面积达24.29平方米,建成区道路面积率17.05%。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1年8月30日安徽省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1997年11月2日安徽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修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以下简称《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辖区内制定和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必须遵守《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城市人民政府在编制的或调整的城市总体规划中划定。

原总体规划未划定的,应补充划定,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议,报总体规划的原批准机关批准。

第四条省、市、县人民政府及行署应加强对城市规划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规划管理机构。

省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厅主管全省城市规划工作。

行署、市、县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地区的城市规划工作。

规划部门的专业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

各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城市规划的职责:(一)组织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地区的规划管理办法;(二)组织城市规划的编制、审查、申报和实施;(三)管理城市规划设计、科研、勘测、档案和城市规划监察等工作;(四)对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各项建设实行规划管理。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第五条省域城镇体系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县城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建制镇、未设镇的工矿区及其居民点的总体规划,在上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所在镇、区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城市总体规划中的专项规划,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编制。

专项规划的种类和内容,各地可根据上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结合本地情况确定。

第六条城市总体规划的规划期一般为二十年,近期建设的规划期一般为五年。

安徽省望江县镇村体系规划(2014-2030).

安徽省望江县镇村体系规划(2014-2030).

类别
出口金额(万美元) 同比增加(%)
家纺
9065448
2.04
服装
5257548
2.51
产业用纺织品
3807900
1.4
• 高端精纺面料和针织品
• 针对化学物质的使用、生产过程制定法规、标准和认证。 城镇居民平均每人全年衣着消费情况(2012年) 单位:元
• “创造更清洁的纺织业”
城镇 农村
总平均
打造沿湖水产品产业和休闲度假产业沿江平原发展区环武昌湖特色发展区都市统筹发展区生态战略发展区第二篇发展目标与战略22发展战略精明增长空间发展县城保护利用一江环绕两湖映山的山水格局延续传承江水映城山水串乡田园农村的历史脉络宗祠文化河湖文化传统建筑文化宗祠文化传统建筑文化民俗文化吉水县城第二篇发展目标与战略22发展战略文化传承地域特色发展战略历史文化特色建设重点村镇3个华阳镇1个吉水村高士镇1个赛口社区历史文化保护建设普通村镇29个华阳镇1个清泉村慈湖村九龙村白莲洲村茶花村清平村长岭镇3个高士镇4个龙口村柏林村花园村官庄村六合村回民村第二篇发展目标与战略part城乡统筹规划31城乡空间布局32产业布局33镇村体系结构规划34综合交通规划35综合防灾系统规划36人居环境建设规划37近期建设规划38规划区范围划定39中心城区用地布局规划用地分类面积公顷比例约束性指标公顷建设用地1831061358城乡居民点建设用地1498411112区域交通设施用地28745213其他建设用地452034非建设用地11648698642水域3924632912农林用地7624065656其中耕地63272646944980334园地492036林地113349841草地11411085其他非建设用地1000074合计1347975100城乡用地现状构成表第三篇城乡统筹规划31城乡空间布局土地利用现状山水格局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10.22•【字号】皖政〔2015〕101号•【施行日期】2015.10.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正文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管理的意见皖政〔2015〕101号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以及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深化改革,严格依法行政,切实提高城乡规划的科学性、权威性、严肃性,现就加强城乡规划管理提出如下意见:一、科学编制规划(一)完善规划体系。

各地要遵循《安徽省城镇体系规划(2011—2030年)》,加快健全以城市、县城总体规划为统领,以控制性详细规划为核心,以专业规划和城市设计为支撑,以修建性详细规划为落脚点,层次清晰、上下衔接的城镇规划体系。

提高乡村地区规划编制水平,完善镇、乡规划编制标准,科学编制村庄规划,确保城乡建设依法有序开展。

(二)强化规划衔接。

编制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以及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应当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统筹落实交通、水利、安全、消防、电力、通信、环保等经济和社会事业相关要求。

积极推进“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加快建立省域—市域—县域全覆盖的“多规合一”体系,探索建立全域覆盖、体系完善、部门联动、动态更新的空间规划信息管理平台,不断健全空间规划协调机制。

(三)推动绿色集约发展。

城市、县城总体规划编制要坚持绿色、集约、安全发展原则,开展水、土地、能源、大气等环境资源要素评估,科学确定人口和建设用地规模、产业和基础设施布局,落实城市安全要求,推进城镇发展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

全面融入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理念,合理布局城乡各类空间,科学确定地块开发强度,居住用地容积率不得小于1.0,原则上特大城市、大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5,中等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2,小城市容积率不得超过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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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分析结论二:增长动力主要依赖投资
• 固定资产投资占GDP的比重为89%,全国排名第一。说明固定资产投资对 GDP增长的拉动作用显著。 • 出口仍然偏弱:外贸依存度为10.39%,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3%)。
• 消费仍然偏弱:人均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仅为7047元,落后于全国平均水 平(11708元)。
表:不同产业政策和经济增长模式下城镇就业岗位的需求增量(万) 工业结构 高方案 (推动劳动密集型产业,发 展先进制造业) 基准方案 (依据安徽省861计划) 低方案 (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适 当发展劳动密集型产业) 农业劳动生产率推进因素 延续现状速率 稳步提高 大力提高 延续现状速率 稳步提高 大力提高 延续现状速率 稳步提高 大力提高 情景 1 2 3 4 5 6 7 8 9 2008-2015 16 114 184 -7 91 161 -64 34 104 2016-2020 107 144 172 95 132 160 34 71 199 2021-2030 227 246 268 202 221 243 121 140 162
皖南:新安江文化
皖南山区
历史分析结论二:始终缺乏强大的中心城市
• 汉朝:亳州、炎县、和县 • 晋朝:周口、徐州、南京 • 唐朝:开封、扬州、苏州、 南昌 • 宋朝:开封、洛阳、扬州、 南京、寿县 • 元朝:开封、杭州 • 明朝:南京 • 清朝:安庆 • 建国:合肥
洛阳
开封 周口
徐州
坯县
安城
寿县
扬州 南京 苏州 杭州
2008年人口城镇化结构图
省外转移
• 省外:70% • 省内流动:20% • 稳定城镇化:10%
(810万) 剩余劳动力转移 (1125万) 省内转移 (315万) 向城镇转移 短时间转移 (230万) 1、省辖市区 占40.8%,其 中合肥市区占 19.4% 2、在本县内: 55.9% (85万) 农村从业劳动力 (非农产业1422万, 农业劳动力468万) 3、其他县的 占3.4%
•总面积:13.94万平方公里 •户籍人口:6827万人(09年6795万人) •常住人口:5957万人(09年6131万人) •城镇人口:2573万人(09年2581万人) •城镇化水平:43.2%(09年为42%) •GDP:12359亿元 •三产比重:14:52 :34 •城市:16个地级市
区位图
• 商品流、资金流向合肥、马芜 铜集中趋势明显
银行资金流及主要金融中心分析 •资金主要流入地:合肥、芜湖、铜陵 •流出地:宿州、阜阳、亳州、安庆
总量分析
节点分析 存款区位商/贷款区位商
结论四:全省分区发展差异明显
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大
城镇化水平差距大
当前城镇化发展的核心问题
问题1:皖北与皖江发展不平衡
• 增速快:2000-2010年全国年均增速1.3%,安徽1.5%
• 城镇人口出现向特大城市、向县城集聚的趋势
• 4个特大城市:合肥(310)、淮南(109)、芜湖(147)、蚌埠(104)

• •
5个大城市:淮北(86)、马鞍山(74)、阜阳(82)、六安(60)、安庆(76)
10个中等城市(含两个太和县、阜南县城) 59个小城市:县城
制造业就 业贡献比 皖江 23% 安徽 20% 中国 28% 江苏 43% 浙江 43% 山东 38% 福建 49% 广东 41% 上海 38% 天津 36%
4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现状
22
结论一:城镇化水平低,增速快,向特大城市、县城集聚 明显
• 水平低:2010年全国城镇化水平49.68%,安徽43.2%
问题3:人口板块与经济板块不匹配
1)南北差异明显
2)中心城与县城的人口经济错位
安徽各市总人口分布
安徽各市人均GDP趋势面分析
问题4:行政板块与经济板块不匹配
小马拉大车,大马没车拉
行政区和经济指标关系
5 安徽城镇化与城乡发展战略
33
城镇化方针
• 推进都市圈、城市带、城市群发展,促进城镇化提速提质。 • 实施分区差别化发展政策,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 • 鼓励省内异地城镇化,引导人口合理有序迁移。
(1)回流人口预测 方法一:劳动力与就业的供需模型
• • 工业结构所需劳动力:基准方案(332)—劳动力高方案(231)—劳动力低方案 (176)需求总量:739万人 农村剩余劳动力:稳步提高(241)—稳步提高(87)—稳步提高(36)提供总量: 364万人
预测至2020年回流300万,2030年回流450万。
合肥
和县 安庆
南昌
历史视角:培育强大的中心城市,构筑开放的空间结构,形成多元的地域文化
区域分析结论一:在全国的地位略有上升
• 从比重情况看:近年来,安徽省GDP总量占全国的比重略有上升,从 2006年的2.63%上升到2010年的2.83%。
• 从排名情况看:近年来安徽省GDP总量在全国的排名略有上升。2008年 GDP年增长率有很大提升,排名上升至全国第12位。
结论二:异地城镇化特征明显,不稳定的非完全的城镇化特征明显 异地城镇化明显
•2010年(六普数据),净流出人口为912万人,占户籍人口比例约为13%。外出半 年以上人口占总人口比重22%。(阜阳、六安等市达30%) •外出人口以省外流动为主导,长三角地区占主要比重。
不稳定的非完全的城镇化特征明显
城镇化与城镇发展的现状特征
发展阶段
加速工业化加速城镇化,双轮驱动
城镇化战略
加强集聚
发展方针
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
人口板块与经济板块的不匹配
核心问题
行政板块与经济板块的不匹配 稳定城镇化与非稳定城镇化不协调
促进统筹
鼓励省内异地城镇化
安徽特色
城市发展差异大,分区发展差异大
分区发展
差别化发展政策
城镇化水平与城镇人口
案例:方特,空间分布:芜湖
化工产业沿江转移初现 问题: (1)化工产业所带来的环境污染; (2)缺乏创新与品牌推动的所导致 的产业再转移
顺德 中山、
珠三角家电制造基地: 美的、格力、康佳、创 维、格林柯尔、TCL
结论四:工业化不能有效带动城镇化
2009(2008)制造业就业对城镇单位就业的贡献率比较
合肥
芜湖
安庆
黄山
六安
宣城
淮北
阜阳
马鞍山
铜陵
池州
蚌埠
淮南
宿州
亳州
巢湖
滁州
一类:双升
二类:人口增经济降
人口比重 2000
三类:人口降经济增
人口比重 2009 经济比重 2000 经济比重 2009
四类:双降
合肥、芜湖发展最突出
• 人口向合肥集中趋势明显
基于长途汽车交通流量: • 一级节点:合肥; • 二级节点:阜阳、宿州、芜湖
• 经济发展不平衡,皖北与皖江经济发展差距不断增大。 • 城镇化发展不平衡,皖北城镇人口集聚程度不断下降。
问题2:工业化与城镇化不匹配
城镇化滞后于工业化
省市区域 日本 浙江 江苏 全国 安徽 年份 1955 2002 2003 2006 2009 人均GDP 元 16078 16978 16830 16165 16408 城镇化率 % 55.5 50.0-54.0 46.8 43.9 42.1
二三产比 重差额
安徽所处阶段
0
农业
前工业化
工业化前期
工业化中期
工业化后期
后工业化
结论二:整体经济发展相当于江苏2003年水平
GDP 亿元 2010年 12359 2003年 12461 人均GDP 元 2010年 20887 2004年 20852
安徽 江苏
江苏借鉴: •工业集中 •城市集中(三大都市圈) •对接上海 •培育服务
2 历史与区域视角下的安徽发展
8
历史分析结论一:开放的地理空间和多元的地域文化
• 地理:五大板块
① 淮北平原 ② 江淮丘陵 ③ 长江圩区 ④ 皖西山区 ⑤ 皖南山区
江淮丘陵 淮北平原
皖北:中原文化
皖江:长江文化
• 文化:三大区域
① 皖北:中原文化
② 皖中:长江文化 ③ 皖南:新安江文化
皖西山区
长江圩区
徐州都市圈
南京都市圈
苏锡常都市圈
2002年江苏省城镇体系规划
结论三:内生产业占主导,转移产业在形成
家电制造业异军突起
服装制鞋业加速转移
案例:百丽鞋业,空间分布:宿州
• • • 09年冰箱产量1565万台,全国第一 洗衣机1000万台,全国第二; 空调1022万台,全国第二。
胶州半岛家电制造业基 地:海尔、海信、奥柯 玛
青岛
日化及食品类不断增强
案例:联合利华,空间分布:合肥
合滁芜家电制造基 地 合肥:美菱、荣事 达、海尔、三洋、 长虹、格力 滁州:康佳、科西 华、扬子 芜湖:美的、日立 滁州 合肥 芜湖 泰州 无锡 上海 宁波
长三角家电制 造基地: 西门子、伊莱 克斯、方太、 帅康、奥克斯、 春兰
休闲娱乐产业逐步集聚
安徽定位为华 东板块重要产 业基地,具有 双重属性:出 口导向和内需 导向。
3 工业化与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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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论一:安徽处于第二次工业化的上升通道
发展阶段:安徽处于M型曲线的上升通道
三产高 于二产 且差值 减少 二产比重开始超过三产,二三产共同发展。开始 差值先不断增大,而后又有所降低。 工业化加速, 三产比重开 二产增速加快, 始上升,二 增速超过三产 三产共同发 展 三产比重高 于二产,差 值趋于稳定
农村劳动力 (3015万)
农村人口 (4262万) 2008年户 籍人口 (6741万) 城镇人口 (2479万) 农村非劳动力 (12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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