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工程的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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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

附件: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外工程物资的管理,规范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流程,提高国外工程物资管理的质量,实现物资从采购进场到使用进行连续、系统、有效的控制,适应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更好的经营、管理、服务于海外工程,根据公司《内部模拟市场经营管理大纲(2007版)》和《国外工程内部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结合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外工程项目的特点,国外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大致分为: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供应和国外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两个部分.第三条国外工程物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计划管理的原则:国外项目工程所需物资,国外项目部(分公司)应提前编制报送物资采购申请计划(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供应。

2、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承接的所有国外项目工程,供应物资的订货、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供应、集港等,统一归口委托物资公司(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办理.物资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应坚持比质比价、比交货期、比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3、国内采购供应为主的原则:根据国内、外物资材料质量价格对比,公司承接的各类国外工程项目,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原则上一律以委托国内采购供应为主。

项目急需的材料或比价低于国内的少量物资,可以在国外现场采购供应.第二章职责分工及管理流程第四条物资公司职责1、负责接受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委托(签订合同形式),组织国外项目需求各类物资国内采购供应活动.根据国外项目部需求计划为该工程提供品质合格、数量充足、价格合理、到货及时、管理规范的物资采购供应服务。

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国外工程项目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组织实物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

2、按照国外项目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的物资送达指定国内口岸,组织办理商检、报关、装运等手续。

负责国内物资离港前的一切服务工作,以固定服务费率方式承包工程物资送达国内口岸为止的采购管理服务费。

3、根据国外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选派专业物资管理人员外借给国外工程项目部,组成现场物资部门进行现场物资管理。

谈项目工程外部劳务队伍的物资管理

谈项目工程外部劳务队伍的物资管理
经 济 效 益 打 下 了坚 实 的基 础 。
收 稿 日期 :2 0 — 7 2 020 —3
6 . % ,所 需配 件规格 型号 复杂 、品种 繁多 ,车体 上 02 部配件 内连最普通 的衣 帽钩就接 近 2 0个 品种 。各 生产
作 者 简 介 :徐 永 林 , 明材 料 供 应 段 副段 长 。 昆
料 ;合 同 条 款 中应 注 明材 料 名 称 、规 格 、工 程 所 需 材
供 应 中心 项 目工程 外部 劳务 队伍 物 资 管 理 办法 。 关 键 词 :项 目工程
为有 效 地 对 外部 劳 务 队伍 物 资 的使 用 、控 制 管 理 ,加大对 外部劳 务 中材 料 的管 理力度 ,确 保工 程质 量 。结合公 司外部 劳务 队伍材 料管理 的现 状 ,中铁 隧 道 集 团一 处有 限公 司设 备供应 中心制 定 了外部 劳务工 程物资管 理暂行办法 。
昆 明 客 运 公 司 配 属 客 车 8 2辆 , 新 型 空 调 车 占 2
专业供 应部 ,为路局 机务 、工务等 其他 系统 开展专 业 化 服务 、实施 物流配送 做 出了积极 的探索 ,也为 我段
今后开 展物 资供应 、更好地 发挥好 路局 “ 大材料 室” 和 “ 水池 ”作用 ,有效地 节约采 购支 出并提 高综合 蓄
1 材 料 岗位 配 置
料数 量 、供应单 价管理 及其 对领用 二三项料 时所采 用 的供 应价 格 和业 务管理 费率 ,并 明确业务 管理 费用结
算 职责部门 。
已设 置材 料 岗位 的分公 司 ( 或项 目部 ) 目工程工 项 点 ,应视其 工程量 配置 岗位人 员 ( 一般 工点至少配 置 2 名 以上 的材 料人 员 ) ,担 任 外部 劳务 队伍 主材 采购供 应 、质量控制 和使 用 中的管理 工作 。在特殊 情况下 ,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采购、供应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物资的采购和供应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参与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工程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采购活动透明、高效。

第二章采购计划与预算第四条工程项目管理部门应根据工程进度和设计要求,制定详细的物资采购计划和预算。

第五条采购计划应包括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质量标准、预计价格、需求时间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预算应根据市场调研和成本分析合理制定,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三章供应商选择与管理第七条供应商的选择应通过公开招标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资质和供货能力。

第八条对供应商进行定期评估,包括供货质量、价格、服务等方面,建立供应商档案和信用体系。

第九条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四章采购实施第十条采购部门应根据批准的采购计划和预算执行采购活动。

第十一条采购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招投标、合同管理的规定。

第十二条采购物资到货后,应及时组织验收,确保物资数量、质量和规格符合要求。

第五章物资存储与配送第十三条物资存储应有专门的仓库管理人员负责,确保物资安全、有序存放。

第十四条建立物资出入库管理制度,详细记录物资的进出情况。

第十五条根据工程进度和需求,合理安排物资的配送,确保物资及时供应。

第六章质量控制与风险管理第十六条建立物资质量控制体系,对采购的物资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

第十七条实施风险管理,对可能影响物资采购和供应的风险因素进行识别、评估和控制。

第十八条制定应急预案,对物资供应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响应和处理。

第七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九条上级主管部门应定期对物资采购和供应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第八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工程项目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总承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2014.4修改)

《总承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2014.4修改)

总承包公司物资管理办法(暂行)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公司物资管理,规范物资采购行为,降低物资采购成本,增加企业效益,更好地适应公司大项目部制建设需要,特制定此暂行办法。

(二)公司物资采购供应管理的基本原则是:“公司授权,项目实施,层级评定,监督管控”。

(三)京内项目钢筋由公司组织集中采购供应,其余物资由项目部组织采购供应。

(四)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施工项目。

二、管理职责(一)公司物资管理部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公司物资管理体系及各项规章制度,指导项目制定物资管理细则。

2.负责建立物资供应商资源库及物资采购平台,经常维护与更新,定期发布《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册》,及时发布《物资采购不合格供应商名册》。

3.负责物资招标采购文件的审核、审批。

4.负责物资制式合同的编制与发布,并对物资采购合同进行审核、审批。

5.负责对项目物资采购、验收、存储、发放、消耗、结算、支付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与指导。

6.负责项目物资成本控制、核算、统计、分析的监控,建立物资价格信息平台。

7.负责对项目工程废旧物资处置进行监管,数据的统计分析、评定。

8.负责物资系统人员业务培训,提高物资人员业务水平与技能,参与项目物资人员的选派、调配与考核。

(二)项目物资部职责1.负责物资供应商信息的收集、评审及年度评估,优先在《物资采购合格供应商名册》中选择物资采购。

2.负责项目工程物资计划的管理,并按计划要求采购供应。

3.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按程序实施物资招标采购及询价采购。

4.负责项目物资采购合同的谈判、评审、以及报公司评审后的签署,建立物资合同台帐,做好合同履约。

5.负责进场物资的验收、存储、发放及现场物资文明施工管理,并做好记录,帐表齐全、准确、有效。

6.负责项目物资成本控制、核算、对比、分析,做到节奖超罚。

7.负责项目工程物资回收及工程废旧物资的处置。

8.负责物资结算、货款支付,编报《物资资金使用计划》与《物资付款申请表》。

9.按时、按规定上报公司各种报表。

工程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工程物资管理暂行办法

物资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1.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工程物资管理, 满足工程质量、工期和成本控制的要求,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的有关规定, 结合沪昆铁路客专2标铁路工程具体情况, 特制定本办法。

2.本办法适用于路桥集团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沪昆铁路客专CKTJ—2标项目经理部(简称经理部)以及项目各分部(简称分部)的物资设备的管理。

3.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另有规定的物资设备按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基本要求1.物资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 具有满足本工程项目物资管理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持证上岗。

2.物资管理人员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勇于开拓, 热爱企业, 奉公守法, 作风正派, 廉洁自律,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物资管理人员要熟知职业岗位基本知识和专业技能, 遵守国家、地方政府有关法律法规和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项目经理部的有关规章制度。

有强烈的事业心, 责任感, 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解决处理问题的能力。

4.物资管理工作始终要坚持“源头把关、过程控制、规范管理”以“保证质量、控制价格、保障供应”为核心, 实行分类管理、分级负责、专业服务、统筹供应。

5、工程物资的管理工作必须达到“满足施工生产需要, 节约材料成本”的目的。

必须做到准确, 及时, 齐备, 经济合理, 降低成本支出, 减少资金占用。

6、各级物资部门要建立健全工程物资管理工作制度, 工作流程, 岗位职责等规章制度。

确保规范有效执行。

第三章组织机构及职责1.经理部下设物资设备部(简称物设部), 具体负责本工程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

并对各分部的物资设备管理工作负责监督, 检查, 指导, 考核。

2.分部下设专职物资管理部门, 由分部管辖领导。

根据本办法制定分部物资设备管理办法和质量控制措施。

3,经理部物设部负责归口执行铁道部和沪昆铁路客专湖南公司的物资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及办法, 及时传达贯彻落实业主的指令部署。

凡属甲供、甲控管理的物资, 统一归口由经理部物设部负责, 实行统一计划, 统一申请, 统一招标, 统一供应, 统一管理。

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管理,确保物资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物资利用率和降低成本,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的物资管理工作。

三、物资管理责任1. 项目经理负责组织实施现场物资管理工作,细化具体落实责任部门和人员。

2. 物资管理员负责现场物资的接收、验收、存储、发放和统计等工作。

3. 现场各部门负责根据实际需要提出物资需求,确保施工所需物资的及时供应。

4. 所有相关人员应按照物资管理规定,履行好管理职责,严格执行管理制度。

四、物资采购管理1. 项目经理与物资管理员共同制定物资采购计划,根据实际需求量、工期等因素确定采购数量和规格。

2. 物资采购应按照采购管理程序,严格遵守相关法规和质量标准,确保采购的物资符合项目要求。

3. 采购人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和物资管理员报告采购进度和情况,做好采购台账和记录。

五、物资接收与验收1.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采购标准和要求,组织接收和验收物资,确保物资完好无损。

2. 对于有破损或质量不合格的物资,应立即向供货商反馈情况,及时处理。

3. 物资接收后应及时存储,标明物资名称、数量、规格、生产日期等信息,并制定相应的存储计划。

六、物资存储管理1. 物资管理员应按照存储要求,将物资分类、分开存放,保持通风干燥,防潮防尘。

2. 定期检查物资的储存和保管情况,做好物资清单和库存记录。

3. 特殊易腐、易损物资应单独存放,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保证物资的安全和完整。

七、物资发放管理1. 项目部各部门应提前向物资管理员提出物资需求,经过审核后统一发放。

2. 物资发放应按照领用单、出库单的形式,由领用人签字确认,确保物资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3. 物资发放后应做好出库记录,及时更新库存信息,确保物资使用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八、物资统计与汇报1. 物资管理员应定期做好物资台账和库存统计工作,分析物资使用情况,及时调整物资管理策略。

2. 报送物资管理报告,对物资使用情况、库存量等进行总结分析,提出改善措施和建议,确保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建筑工程物资保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保管管理制度

建筑工程物资保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建筑工程项目中物资的保管管理工作,提高物资利用率,确保工程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中的所有物资保管管理工作,包括进货、储存、使用、报废等所有环节。

第三条物资保管管理工作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施工规范,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确保物资保管工作的规范和有效性。

第四条物资保管管理工作由项目部设立专门的物资保管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各分包单位应配合做好物资保管工作。

第五条项目部应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物资保管管理方案,并不断加强物资保管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第二章物资进货管理第六条物资的进货应严格按照项目部制定的采购计划和采购流程进行,由专人负责跟进及验收物资。

第七条进货物资应具备合格证书和相关检验报告,质保期在有效期内,凭物资进货单据及时登记入库。

第八条物资入库前需进行验收,对于品质不合格的物资,应及时退货,严禁将不合格物资入库。

第九条入库时应根据物资种类和规格进行分类储存,并按照规定的标识、编号进行登记和标识,确保物资进出库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条物资的保管地点应符合防火、防潮、防盗的要求,对于易燃、易爆、易腐蚀等特殊物资要单独储存,并设立相应警示标识。

第十一条物资保管库房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检查仓库设施和设备的安全性,确保物资库房的安全和卫生。

第三章物资使用管理第十二条物资使用应按照项目规划和计划进行,严格按照施工方案和验收标准进行物资的调配和使用。

第十三条物资保管部门应定期对库存物资进行盘点,及时了解物资的使用情况和库存量,确保库存物资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十四条物资使用时应注意物资的保养和维护,严禁私自改变物资的用途和规格,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物资的使用。

第十五条物资使用应注重节约和合理利用,避免浪费和滥用,提高物资的使用效率和效益。

第十六条对于需要报废的物资要进行及时处理,做好相应的登记和清理工作,严禁私自处理报废物资。

工程项目部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物资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部安全物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部安全物资管理,保障工程安全生产,维护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项目部所有安全物资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项目部安全物资管理应以预防为主,强化管理责任,实施分类管理,统一调配,确保供应,做到及时有效。

第四条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物资库,并配备必要的设施和人员,确保安全物资的存放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工程项目部负责人是安全物资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切实履行安全管理职责,确保安全物资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安全物资库建设第六条工程项目部应当建立完善安全物资库,包括存储区域、库房、设备等。

第七条安全物资库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备防火、防爆、防潮、防震等基本条件。

第八条安全物资库应当由专人管理,保证安全物资的安全存放,并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第九条安全物资库应当定期进行清点和检查,确保物资的数量和完整性。

第十条安全物资库应当配备应急设备和器材,并定期进行演练,以防发生意外情况。

第三章安全物资管理第十一条安全物资管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物资的质量和安全性。

第十二条安全物资管理应当加强对物资的采购、储存、使用和处置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三条安全物资管理应当建立完善的档案管理制度,做好物资的台账和记录工作。

第十四条安全物资管理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第四章安全物资的分类管理第十五条安全物资应当根据其性质和用途进行分类管理,确保物资的合理利用和供应。

第十六条安全物资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管理,确保物资的质量和有效期。

第十七条安全物资应当根据需要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物资的正常运作和安全性。

第五章安全物资的调配和使用第十八条安全物资的调配应当遵守相应的管理规定,确保物资的合理供应和利用。

第十九条安全物资的使用应当按照要求进行,并做好相应的记录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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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暂行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国外工程物资的管理,规范国外工程物资管理流程,提高国外工程物资管理的质量,实现物资从采购进场到使用进行连续、系统、有效的控制,适应公司海外市场的拓展,更好的经营、管理、服务于海外工程,根据公司《内部模拟市场经营管理大纲(2007版)》和《国外工程内部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相关精神,结合公司物资管理工作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根据国外工程项目的特点,国外工程项目的物资管理大致分为: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供应和国外施工现场物资管理两个部分。

第三条国外工程物资管理应坚持以下原则1、计划管理的原则:国外项目工程所需物资,国外项目部(分公司)应提前编制报送物资采购申请计划(预算),按规定程序审批后,方可进行采购供应。

2、归口管理的原则:公司承接的所有国外项目工程,供应物资的订货、采购、签订购销合同、供应、集港等,统一归口委托物资公司(公司招标采购中心)负责办理。

物资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应坚持比质比价、比交货期、比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3、国内采购供应为主的原则:根据国内、外物资材料质量价格对比,公司承接的各类国外工程项目,工程所需物资材料,原则上一律以委托国内采购供应为主。

项目急需的材料或比价低于国内的少量物资,可以在国外现场采购供应。

第二章职责分工及管理流程第四条物资公司职责1、负责接受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委托(签订合同形式),组织国外项目需求各类物资国内采购供应活动。

根据国外项目部需求计划为该工程提供品质合格、数量充足、价格合理、到货及时、管理规范的物资采购供应服务。

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国外工程项目部提出的技术要求,组织实物招标、采购及验收工作。

2、按照国外项目部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采购的物资送达指定国内口岸,组织办理商检、报关、装运等手续。

负责国内物资离港前的一切服务工作,以固定服务费率方式承包工程物资送达国内口岸为止的采购管理服务费。

3、根据国外项目的实际情况,双方协商一致,选派专业物资管理人员外借给国外工程项目部,组成现场物资部门进行现场物资管理。

4、以湖北省电建二公司物资职能部门的形式,参与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物资管理,并应给予指导和监管。

在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存在物资专业方面的困难及问题时,物资公司有义务给予支持并协助解决。

5、负责制定编制国外物资管理的相关制度和细则,并监督实施。

6、加强信息收集、市场调查和与国外项目部的沟通,了解工程所在国及国内物资资源与市场行情、运输及政策法规,做好物资国内外物资采购比价工作。

第五条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职责1、负责与物资公司协商外借专业物资人员组建国外工程现场物资管理部门,全权负责项目施工现场的各类物资管理(包含物资仓储、保管、验收、发放等)工作。

2、以内部合同(协议)的形式委托物资公司办理本项目国内物资采购供应工作。

负责承担国内采购物资的物资材料费用、采购服务费、国内运输费、商检费、唛头制作费、港杂费、仓储费、制单费、包装费、报关费等各类费用。

3、负责准确划分国内、外物资采购范围。

依据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等资料,及时向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提出准确的材料预算、物资需求计划和相应物资采购范围(技术要求、图纸、检验标准等)、供货包装要求,物资通关条件等。

4、负责国外现场急需物资材料的采购供应工作。

5、负责选派人员参与国内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组织的物资采购招标活动。

大宗物资的国内采购,必须有项目部派员(或委托人员)参与招(议)标。

6、负责在国外接受国内采购发送工程物资的清关、国外运输、装卸及现场开箱验收、保管工作;货物到达工程现场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点与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国内物资公司。

7、负责设置工程现场物资必须的标准仓储管理场所与设施、并实施维护。

负责工程项目现场物资的安全与保卫。

8、负责各类物资资质证明、资料的收集、保管、移交等。

负责建立各类物资的消耗台帐,向国内物资公司提供工程所在国物资供应信息和市场信息。

9、负责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工程现场废旧物资的处理。

10、负责国外项目工程国内、外采购物资的结算工作。

第六条业主(总承包)方所供的大宗设备、材料等管理流程设计院开列设备、材料→业主(总承包)采购设备材料→国内运抵海港码头→项目部组织接货、清点、做初步验收、并做接货记录→运抵施工现场→移交施工方保管→项目部组织各方开箱、做详细清点验收→正式移交施工单位做安装→成品保护→完成第七条委托在国内采购的物资材料管理流程设计院开列设备、材料→项目部做材料预算→委托国内物资公司组织招标定标→监造、商检、包装、报关→国内运输运抵国内海港码头、清关、初步验收→海运→项目部组织国外清关、接货、清点、做初步验收、并做接货记录→运抵施工现场→移交施工方保管→项目部组织各方开箱、做详细清点验收→正式移交施工单位做安装→成品保护→完成第八条需现场急需购买的零星材料等管理流程设计院开列/工程建设过程中实际所需材料→项目部现场市场调查并确认满足需求→大额报国内审批→现场组织购买→检验通过后保管并在安装工程中使用→完成第三章委托国内采购物资供应管理第九条委托国内采购的物资材料范围一般包括:1、除业主(总承包)方供应材料范围以外的其他各种安装工程的装置性材料、措施性材料、临时建筑用材料以及消耗性材料。

2、非标准设备的材料国内采购供应。

3、安装设备分部调试、试运行和实验所需的仪表仪器(非资产)和消耗性材料。

4、其他根据工程承包合同要求的物资材料。

第十条委托国内采购物资需求计划申报1、物资公司根据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委托国内采购材料需求计划,按照公司相关物资管理规定,为工程提供品质合格、数量充足、价格合理、到货及时、管理规范的物资采购供应服务。

2、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提交的委托国内采购材料需求计划,必须严格按照本规定附表1《国外工程物资委托国内采购需求计划申报表》履行审批手续,编制计划及审批人员要严格按照图纸要求,准确提供并核对材料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及交货日期等,编制计划人员及各审批责任人应严格履行职责,杜绝由于报送采购需求计划数据错误,导致采购运输物资到达现场而造成的浪费损失。

3、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提交的委托采购物资需求计划一般应“批量申报”(降低管理采购成本),报送计划时间要求,应满足物资合理国内采购周期和海运期限,同时考虑海运船期集港时间的不确定性。

4、物资公司应加强信息收集、市场调查、了解工程所在国及国内物资资源与市场行情、运输及政策法规、做好过内外物资采购比价工作。

5、因设计施工图和施工组织设计修改等原因而变更采购需求计划时,应由提出人做出修改并经原计划审批人重新审批。

6、物资公司应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及国外项目部(分公司)提出的委托采购需求计划、技术要求、组织实物招标、采购及初步验收及集港工作。

第十一条国内物资采购沟通管理1、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应加强与公司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的沟通和联系,及时将海运物资的集港港口、“包装要求”及每批采购物资的付款要求等,书面函告物资招标采购中心(物资公司)。

同时落实通知每批采购供应物资的海运“集港”时间和要求。

2、物资公司应按照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将采购供应的物资送达指定的国内口岸,初步验收,组织办理包装、运输、商检、报关等手续。

并将该批发运材料的相关信息,及时通报国外工程项目部。

3、因设计施工等原因,需要办理供货合同变更或者中止时,物资公司应积极协商办理,避免或降低不必要的损失。

对违约或不能全部履行的共货合同,物资公司必须妥善,及时解决处理,并及时向国外项目部通报情况,必要时应上报公司分管领导。

第十二条国外工程项目需要在国内采购供应的物资,由物资公司按照公司《物资管理暂行办法》和《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规定》相关精神组织进行比质比价采购。

大批量或贵重物资的采购一般按照如下程序执行:第十三条当业主(总承包)方要求参与物资招标采购时,根据业主(总承包)方的要求,随时汇报相关的情况、及时沟通;同时招标采购中心应在开标7个工作日前书面通知业主(总承包)方具体的时间、地点相关的活动等情况。

第十四条国外项目工程的物资管理,执行“采购责任制”与“重大问题责任追究制”。

由于材料预算编制人员、审批人员、采购供应人员、现场物资保管、物资保卫人员等工作失职、失误或不负责任“渎职”,导致影响工程工期或者物资材料损坏、丢失、错供、超供等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追溯责任缘由,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国外施工现场物资管理第十五条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应按公司相关规定组建专门物资管理部门,并严格遵守公司制订的各项物资管理制度和程序,主动接受物资公司的监督指导与检查,对违反公司物资管理制度及程序的,物资公司有权要求整改。

第十六条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应安排专人在国外口岸接受并清点国内发送的物资,办理清关等工作。

货物到达国外工程现场后,项目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清点与验收,并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国内物资公司。

第十七条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物资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公司物资管理规定,进行现场物资的保管、验收、发放等管理,定期编制相关报表、采购物资质量反馈资料、供应商服务水平反馈资料等报送物资公司留存。

在项目完工同时,应向物资公司报送一套符合规定的完整物资统计分析资料。

第十八条国外工程项目急需材料,或通过国内、外比价以后,确定需要在国外现场采购供应的各类物资,一次性采购估计量达到$50,000(或等额人民币)左右以上数额的,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应收集物资价格等相关信息,按照附件要求的程序向物资公司、公司相关部门、公司领导报批,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在国外现场进行采购供应和使用。

具体流程及表格参见附表2《国外工程(项目急需或比价确定)现场采购材料审批表》执行。

第十九条由国外工程项目部(分公司)在国外现场采购供应的物资材料,应坚持比质比价、比交货期、比售后服务、择优采购。

对一次性采购估计量达到$10,000(或等额人民币)以上数额的采购,应严格按照公司《物资采购招标管理暂行规定》相关精神,组织进行招(议)标采购。

物资现场采购招(议)标的相关材料需求计划表、招标会议签字表格、厂商报价资料、预中标通知书、采购供应合同等,现场项目物资部门应整理留存并备查。

第二十条施工现场物资仓库的一般要求1、地基夯实,有足够的承载能力;通道畅通,照明充足。

2、所有仓库均需按一定的规定进行编号,划分区域用于存放物资。

3、露天堆放场地必须平整、不积水、无杂草,设置围护栏,有吨位足够的起重机械自由进出的道路,以满足设备材料装卸的要求。

4、各类仓库均需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避雷针、供水系统及其他消防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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