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人口普查各省市区分年龄、性别的人口(城市)
浙江各市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

温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字体:[ 大中小] 日期:2011-05-10 08:29:10 浏览次数:2115 来源:“中国温州”政府门户网站温州市统计局(2011年5月9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各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1]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我市人口普查主要阶段工作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2]公布如下:一、全市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912.21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755.80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56.41万人,增长20.69%,年平均增长率为1.90%。
其中市外流入人口284.22万人,占全市常住人口的31.16%。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91.03万户,家庭户人口为804.03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6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35人减少0.59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479.74万人,占52.59%;女性人口为432.47万人,占47.41%。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11.72下降为110.93。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130.53万人,占14.31%;15-59岁人口为680.92万人,占74.6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00.76万人,占11.05%,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69.54万人,占7.62%。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5.49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4.81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71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31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人口为65.03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文化程度的人口为115.04万人;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人口为334.44万人;具有小学文化程度的人口为267.99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海南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海南州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
在国务院、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我州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全州常住人口全州常住人口为441689人。
同第五次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人相比,十年共增加了39946人,增长9.94%。
年平均增长率为0.95%。
二、家庭户人口全州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115358户,家庭户人口为424787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68人,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的4.39人减少了0.71人。
三、性别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5963人,占51.16%;女性人口为215726人,占48.84%。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4.75,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持平。
四、年龄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0-14岁的人口为109262人,占24.74%;15-64岁的人口为309217人,占70.01%;65岁及以上的人口为23210人,占5.25%。
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了5.32个百分点,15-6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了4.02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了1.3个百分点。
五、民族构成全州常住人口中,汉族人口为109694人,占24.84%;各少数民族人口为331995人,占75.16%。
其中:藏族292888人,占66.31%;回族30203人,占6.84%;土族3991人,占0.90%;撒拉族1040人,占0.24%;蒙古族3096人,占0.70%;其它少数民族777人,占0.17%。
同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汉族人口减少了8360人,下降了7.08%;少数民族人口增加了48306人,增长了17.03%。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辽宁省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来源:国家统计局发布时间:2012-02-28 09:05 2010年辽宁省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辽宁省统计局2011年5月11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辽宁省政府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经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的任务。
现将初步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省总人口[3]为43746323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42384412人相比,十年共增加1361911人,增长3.21%。
年平均增长率为0.32%。
二、家庭户人口全省共有家庭户[4]14994046户,家庭户人口为41755874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78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15人减少0.37人。
三、性别构成全省人口中,男性人口为22147745人,占50.63%;女性人口为21598578人,占49.3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4.04下降为102.54。
四、年龄构成全省人口中,0-14岁人口为4996977人,占11.42%;15-59岁人口319985 94人,占73.15%;60岁及以上人口为6750752人,占15.43%,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4509441人,占10.31%。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6.26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2.46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3.8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43个百分点。
五、各种受教育程度人口全省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5234081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469305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19829444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9364681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2010年

总抚养比(%) 34.18 20.95 22.42 33.46 32.75 27.64 27.76 25.59 25.44 23.07 31.4 29.11 39.2 30.48 41.8 34.37 41.56 29.88 37.74 30.96 44.82 38.5 39.93 38.73 51.04 39.58 41.77 30.27 35.85 37.41 38.68 36.91
2010年各地区人口年龄构成和抚养比 0-14岁 全 国 133972 22246 按地址分 北京市 1961 169 天津市 1294 127 河北省 7185 1209 山西省 3571 611 内蒙古自治区 2471 348 辽宁省 4375 500 吉林省 2746 329 黑龙江省 3831 458 上海市 2302 199 江苏省 7866 1023 浙江省 5443 719 安徽省 5950 1070 福建省 3689 571 江西省 4457 975 山东省 9579 1507 河南省 9402 1975 湖北省 5724 796 湖南省 6568 1157 广东省 10430 1762 广西壮族自治区 4603 999 海南省 867 173 重庆市 2885 490 四川省 8042 1364 贵州省 3475 876 云南省 4597 953 西藏自治区 300 73 陕西省 3733 549 甘肃省 2558 464 青海省 563 118 宁夏回族自治区 630 135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181 453 注:本表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初步汇总的11月1日零时数。 指标 人口数(样本数) 15-64岁 99843 1622 1057 5384 2690 1936 3424 2187 3054 1870 5986 4216 4275 2828 3143 7129 6642 4407 4769 7965 3178 626 2061 5797 2300 3293 212 2865 1883 409 454 1593 65岁及以上 11883 171 110 592 271 187 451 230 319 233 857 508 606 291 339 943 786 520 642 704 425 68 333 881 298 351 15 318 211 35 40 135
10 浙江省台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

台州市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2011年5月1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的决定,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圆满完成了人口普查主要阶段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常住人口全市常住人口[3]为596.88万人,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515.33万人相比,十年共增加81.55万人,增长15.82%,年平均增加8.16万人,增长1.48%。
全市常住人口中市外流入人口为128.52万人,占21.53%。
二、家庭户人口全市常住人口中共有家庭户[4]211.59万户,家庭户人口为558.22万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2.64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2.91人减少0.27人。
三、性别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男性人口为308.16万人,占51.63%;女性人口为288.72万人,占48.37%。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为106.73,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5.84略有上升。
四、年龄构成全市常住人口中,0-14岁人口为92.28万人,占15.46%;15-59岁人口为420.08万人,占70.38%;60岁及以上人口为84.53万人,占14.1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8.66万人,占9.83%。
同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下降2.61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上升1.15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45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0.88个百分点。
五、受教育程度全市常住人口中,具有大学(指大专以上)程度的人口为35.54万人;具有高中(含中专)程度的人口为69.33万人;具有初中程度的人口为207.64万人;具有小学程度的人口为194.05万人(以上各种受教育程度的人包括各类学校的毕业生、肄业生和在校生)。
中国2010年地级市人口统计

146.81
110.71
5.34
4.76
芜湖
220.26
65.88
75.89
55.11
3.52
2.43
蚌埠
340.35
77.16
82.22
53.96
7.61
4.01
淮南
208.10
139.35
95.26
86.31
7.12
7.67
马鞍山
120.05
52.93
51.82
42.03
5.03
5.72
中国2010年地级市人口统计
收集于2010年12月31日
城市
总人口(万人)
自然增长率
非农业人口
百分比
(万人)
(‰)
地区
市区
地区
市区
地区
市区
城市合计
110297.04
30400.92
30797.59
17753.31
4.38
4.05
1.北京
1122.30
988.10
780.10
744.10
0.63
0.39
38.68
3.28
3.19
通化
225.25
45.21
103.67
38.97
2.77
3.71
白山
132.74
32.88
87.36
25.97
2.72
5.60
松原
275.67
50.81
69.01
31.08
8.15
8.89
白城
199.77
47.62
79.56
各省市区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汇总

区数据汇总
年 0-14岁 人数 22245.97 168.70 126.75 1209.30 610.60 348.26 499.70 329.27 458.04 198.56 1023.02 718.92 1069.90 570.57 975.04 1507.43 1974.59 796.35 1157.38 1761.82 999.14 173.47 489.80 1364.45 876.46 952.80 73.17 548.94 464.38 117.71 135.37 453.06 比率 16.60% 8.60% 9.80% 16.83% 17.10% 14.10% 11.42% 11.99% 11.96% 8.63% 13.01% 13.21% 17.98% 15.46% 21.88% 15.74% 21.00% 13.91% 17.62% 16.89% 21.71% 20.00% 16.98% 16.97% 25.22% 20.73% 24.37% 14.71% 18.16% 20.92% 21.48% 20.77% 龄 结 构 15-64岁 民族构成 65岁以上 汉族 少数民族 大专以上 高中(含中专)
人数 99843.34 1621.60 1056.84 5384.14 2690.08 1935.56 3423.99 2186.70 3054.35 1870.37 5986.19 4215.60 4274.50 2827.64 3143.08 7128.90 6641.88 4407.01 4768.59 7964.56 3178.20 626.08 2061.41 5796.62 2300.47 3135.10 211.76 2865.41 1882.56 409.49 454.37 1593.24
2010年人口普查结果

人民网4月28日电据国家统计局网站消息,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第1号)发布,具体内容如下:2010年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公报[1](第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2011年4月28日根据《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的通知》,我国以2010年11月1日零时为标准时点进行了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2]。
在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在全体普查对象的支持配合下,通过广大普查工作人员的艰苦努力,目前已圆满完成人口普查任务。
现将快速汇总的主要数据公布如下:一、总人口全国总人口为1370536875人。
其中:普查登记的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3]共1339724852人。
香港特别行政区人口[4]为7097600人。
澳门特别行政区人口[5]为552300人。
台湾地区人口[6]为23162123人。
二、人口增长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同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2000年11月1日零时的1265825048人相比,十年共增加73899804人,增长5.84%,年平均增长率为0.57%。
三、家庭户人口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家庭户[7]401517330户,家庭户人口为1244608395人,平均每个家庭户的人口为3.10人,比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3.44人减少0.34人。
四、性别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男性人口为686852572人,占51.27%;女性人口为652872280人,占48.73%。
总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男性对女性的比例)由2000年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的106.74下降为105.20。
五、年龄构成大陆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现役军人的人口中,0-14岁人口为222459737人,占16.60%;15-59岁人口为939616410人,占70.14%;60岁及以上人口为177648705人,占13.26%,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118831709人,占8.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