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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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煤矿是经济发展中重要的能源产业,而煤矿安全问题一直备受关注。

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系统建设、数据采集、监控措施和管理责任四个方面,详细阐述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

一、系统建设1. 系统规划: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建设前需要进行全面的规划,确定系统的功能需求、技术架构、硬件设备和网络布局等。

规划应结合实际情况,确保系统能够满足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的需求。

2. 设备选型:根据系统规划确定的需求,选择适合的硬件设备,包括传感器、监控摄像头、数据存储设备等。

设备选型应考虑设备的稳定性、准确性和可靠性,确保系统能够正常运行。

3. 系统安装和调试:系统建设完成后,进行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

安装应按照技术要求进行,确保设备安装正确、接线正常。

调试过程中需要对设备进行测试,保证数据采集和监控功能正常。

二、数据采集1. 数据采集点布设:根据煤矿的工作面、巷道和采掘设备等情况,合理布设数据采集点。

采集点应覆盖关键区域,包括瓦斯浓度、温度、风速等监测指标。

2. 传感器管理:对数据采集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确保传感器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定期对传感器进行校准和维护,及时更换故障或损坏的传感器。

3. 数据采集频率:根据煤矿安全监测的需要,合理设置数据采集频率。

采集频率应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既能满足监测需求,又能减少数据存储和传输的负担。

三、监控措施1. 实时监控: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能实现对关键参数的实时监控。

实时监控可以及时了解煤矿的安全状况,及时采取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2. 报警机制:建立完善的报警机制,根据监测指标的变化设置相应的报警阈值。

当监测指标超过预设的阈值时,系统产生报警信号,提醒相关人员及时采取措施。

3. 数据分析与预警:对采集到的数据进行分析和预警,及时发现异常情况。

通过对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可以预测煤矿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措施预防事故的发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2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为了保障煤矿安全生产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以下是该制度的内容要点:1. 目的和范围:- 确保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提高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 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可靠运行。

2. 管理责任:-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责任人应设立,确保责任到人;- 责任人应制定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的目标和计划,并组织实施。

3. 系统安全和可靠性:-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具备安全、可靠、稳定的运行特点;- 系统应设置密码,确保数据和信息的安全性。

4. 设备管理:-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采购、安装、调试、维修等;- 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及时维修。

5. 数据管理:-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中的数据进行管理,包括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处理和备份;- 提供数据分析和报表,为矿工安全生产提供支持。

6. 人员管理:- 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相关人员进行培训,提高其操作和维护能力;- 对人员进行考核,评定其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7. 突发事件应对:- 对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出现的突发事件,管理人员应及时处理和报告上级;- 制定应急预案,保障系统的可靠运行。

8. 监督检查和评估:- 定期进行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与相关部门进行联合执法,加强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监督。

9. 法律法规遵守:-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定期了解和更新相关法律法规,确保系统和管理制度符合要求。

以上是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内容要点,具体实施细则应根据具体煤矿的情况进行制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安全监控工作,提高煤矿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煤矿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指通过现代化监控设备,实时获取并传输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中出现的各种数据信息,对煤矿生产活动进行监视、实时控制和运行状态分析的系统。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5篇)

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一)为加强安全监控管理,切实发挥安全监控系统在事故防控方面的安全保障作用,根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通风专业工作要求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以及基本要求中“有完善的煤矿通风、瓦斯防治、综合防尘、防灭火和安全监控等专业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监控系统值班制度1.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严格执行____小时值班制度,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

2.工作期间做到不吸烟、不随地吐痰、不乱扔杂物,保持室内清洁、工作台上资料摆放整齐。

3.认真观察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填写当班各种运行记录,详细记录系统各部分的运行状态,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汇报调度室,及时进行处理。

4.认真观察各地点监控数据有无异常变化,系统发出报警、断电、馈电异常信息时,值班人员必须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并通知井下值班人员,查明原因后进行处理,处理结果应记录备案。

5.值班人员不得从事与监控系统无关的其它工作。

6.值班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各种操作,杜绝操作失误。

(三)监控系统设备和设施管理制度1.建立健全瓦斯监控系统,按要求配足监控设备。

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具备甲烷断电仪和甲烷风电闭锁装置的全部功能。

2.瓦斯监控系统必须在煤炭行业允许准入的厂家内购置安装、使用。

瓦斯监控设备必须具有“三证一标”(生产许可证、产品出厂检验合格证、防爆合格证、MA标志),计量产品还必须有计量合格证,按要求购置安装、使用。

3.井下监控分站应安设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淋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硐室中,距底板不小于300mm,瓦斯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边侧不小于200mm,风速、负压、温度传感器应悬挂在能正确反应该地点测值的地方。

4.传感器的安设数量、种类,甲烷传感器的报警浓度、断电浓度、断电范围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____)要求。

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对瓦斯监控设备的种类、数量、位置、信号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作出明确规定,绘制布置图。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规定目的为保障煤矿生产安全,预防事故发生,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管理,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内容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概述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是指用于监控和管理煤矿生产和安全情况的设施和设备,包括煤矿监控中心、监控控制主机、视频监控摄像机、传感器、报警设备等。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包括系统的运行、维护、检查等,具体如下:系统运行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应每日全天24小时运行。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应设置专人负责系统运行和配置、维护。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监控中心应设置告警声音,声音大小应适中,不得过大或过小。

系统维护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应按照规范进行安装、试运行和调试等。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维护人员应熟悉系统设备的操作和维护知识,并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等工作。

3.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年度维护计划应事先编制,并上报负责领导审核通过后执行。

系统检查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检查应根据实际需要,定期进行各种检查,发现异常状况时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和责任人,并迅速处理。

2.对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异常状况,应进行详细记录,及时归档,并及时进行处理,以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系统报损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损坏或发生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安全管理部门,安排专人维修或更换。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设备报损后,应及时上报负责领导,并安排专人负责购置和更换。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使用规定为了保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使用,使用人员应遵守以下规定:1.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试合格后方可使用系统。

2.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操作系统,不得非法修改、更改系统。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权和保密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许可使用者应当在合同或许可协议中明确规定其对该系统的使用权,未经许可协议所规定之用途及方式,不得擅自使用。

2.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属于保密级别,使用人员应保密使用,严禁向第三方泄露有关系统的任何信息以及数据,严重者将受到法律的追究。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篇)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____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AQ1029-____)及《福建省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和维护使用指导意见》(闽煤安监综合[____]____号)、《____进一步做好煤矿安全监控系统装备联网工程建设工作____》(闽煤安监综合(____)____号)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

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

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

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

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目的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提高煤矿管理水平,保护职工的生命资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订立本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选购、安装、维护和使用等环节,涉及煤矿企事业单位及其相关人员。

第二章系统选购与安装第三条选购要求1.煤矿企业应依据实际需求,选择功能齐全、性能稳定、品质可靠的安全监控系统。

2.选购的安全监控系统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3.选购前必需进行充分调研、对比、评估,确保选购的安全监控系统能够满足煤矿生产管理的需求。

第四条安装要求1.安装前必需进行现场勘测,充分了解矿井的地质条件和生产环境,确保安装的可行性。

2.安装过程中,必需依照安全生产要求,进行作业现场的防爆、通风、排水等必需措施。

3.安装后必需进行严格的系统测试和调试,并保障系统的准确运行。

第三章系统维护与更新第五条维护责任1.煤矿企业应设立特地的维护部门或委托专业维护公司进行定期维护,保障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维护部门或公司应布置合格的维护人员,定期对安全监控系统进行维护、巡检、保养等工作。

第六条维护内容1.定期对全部硬件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更换或修理。

2.定期对软件系统进行检查和升级,确保系统的功能完善。

3.定期对摄像头、传感器等设备进行校准和清洁,保证其准确性和灵敏度。

4.定期对通信线路和电源线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第七条系统更新1.随着技术的进步,煤矿企业应紧密关注安全监控系统的更新,及时了解新技术和新产品,并依据实际需要进行更新。

2.更新前必需进行充分测试和试运行,并对新系统进行培训,确保其正常使用。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八条使用权限1.煤矿企业应依据不同岗位的工作需要,合理调配和管理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

2.煤矿职工在使用安全监控系统前,必需经过相关培训,了解系统的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日常操作1.煤矿职工在使用安全监控系统时,必需依照操作流程进行操作,严禁随便更改系统设置。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4篇)

煤矿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监控管理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保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管理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维护和管理。

第三条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进行,确保达到国家要求的技术性能和使用效果。

第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和管理应高度重视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防止潜在的危险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二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第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建设应由煤矿管理部门负责,委托专业单位进行设计、施工和调试。

第六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一)覆盖全矿区域,监测点位布置合理;(二)具备网络通信和数据传输能力;(三)具备报警功能,能够实时发出报警信息;(四)具备数据存储和分析能力,能够进行历史数据查询和统计分析;(五)具备远程监控和控制能力,能够远程实时观察和操作。

第七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应按照相关技术规范和工程标准进行设计和施工,并进行严格的验收和评估,确保系统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仪器和软件应选择正规厂家生产,并具备相应的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第九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技术参数和性能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第十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的使用和维护应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进行,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第十一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设备和仪器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其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煤矿管理部门应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进行设备和仪器的巡视和检查,并及时处理问题。

第十三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维护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完好和使用寿命。

第十四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的故障处理应及时进行,必要时可以委托专业维修单位进行维修。

第十五条煤矿安全监测监控系统维护过程中,涉及到的故障处理、维修和更换配件等费用应由煤矿管理部门承担。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是指煤矿企业为了保障煤矿生产安全,规范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制度。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 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选购和安装:明确选择和购买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的标准和程序,确保设备符合国家标准和煤矿安全监控要求,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正常运行。

2. 安全监控系统运行维护: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运行维护责任和程序,包括定期检查、保养和维修安全监控系统设备,确保系统的正常运行。

3. 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管理:明确安全监控系统数据的采集、存储和管理方式,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保证数据的可靠性和及时性。

4. 系统使用权限管理:明确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权限管理制度,对不同职责的人员设置不同的系统使用权限,确保安全监控系统的合法使用。

5. 系统操作规范和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监控系统的操作规范,明确操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同时制定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及时有效地运用安全监控系统进行应急处理。

6. 监控记录保存和归档:规定安全监控系统的记录保存和归档要求,确保监控记录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7. 违规处理和追责制度:明确对违反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违规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总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是煤矿企业为了确保煤矿生产安全,规范安全监控系统的使用和管理而制定的制度,通过规范的制度和流程,保障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的有效运行和使用,并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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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源煤电公司羊场口一号井安全监控系统管理规章制度二0一三年一月二十日中心站管理制度一、地面中心站每班至少应有1名值班员值班,地面机房值班人员应忠于职守,遵章守纪,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设置好各检测点,并定义各监测点,定义好的监测点任何人不得擅自变更。

二、中心站应保持肃静、整洁、卫生,定期进行除尘。

工作人员应爱护设备,所有设备应摆设整齐有序,不得将任何废弃物品留在机房内,机房内物品不得私自带出。

三、中心站机房内严禁烟火,应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严禁易燃、易爆和强磁物品及其它与机房工作无关的物品进入机房。

四、严禁中心站值班人员对机房服务器(计算机)进行与监控系统工作方面无关的操作,不得浏览网页,不得插接U盘等有可能感染计算机病毒的外部设备。

五、中心站工作人员不得随意邀请无关人员进入机房参观,需进入中心站值班室的其他人员须经值班领导批准方可进入。

安全监控系统维修人员如要进入机房,需提前与值班领导联系,批准后方可进入。

被允许进入中心站的人员,不得随意操作监控设备,不得随意搬运或接触网络设备。

如因操作不当,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

六、中心站的所有设备应由专业人员定期按各设备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保养和维护,严禁非专业人员进行维护。

中心站工作人员须对机房电源和UPS设备的工作异常做好记录,并及时联系有关单位进行处理;须定期对机房空调进行巡视,确保空调系统的正常运行。

七、中心站监测值班员须随时观察设备监控的运行状况,发现运行异常或数据报警时,须立即向值班领导汇报,并要详细做好记录。

中心站所获取的技术资料保存三年以上,对井下事故状态的记录,应长期保存,并建立相应的监测监控技术资料管理和归档保存制度。

八、监控中心值班人员必须按时交接班,交接班过程中必须对班中情况、系统情况、故障点、故障原因及处理情况交接清楚,对各系统运行状态、设备运行情况、设备机身温度及环境温度、系统设备供电情况作出全面检查,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填写在相应的记录表格中,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处理。

九、故障处理完毕后,对于故障时间、故障状态、解决办法、正常时间、作业人员等相关信息必须作出详细记录,并根据规定把有关情况向相关部门汇报。

十、在监控系统的定期校验过程中,中心站值班员要随时与维修人员保持联系,了解井下设备的运行状况,验证中心站数据与现场数据是否相符,并且作好记录。

十一、中心站值班员应熟悉和掌握中心站所有设备的操作程序,出现任何问题应立即向领导汇报。

十二、中心站所建立各种记录,监测员应认真填写,并摆放整齐,随时保证中心站的环境卫生清洁,符合达标工作要求。

十三、中心站操作人员应由经培训合格取得结业证的人员担任,并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24小时实时监测,了解监测数据,能分析监测状况。

十四、如机房发现意外和紧急情况要及时报告,对重大事故要注意保护现场。

安全监控系统定期维护保养制度一、日常维护的主要工作:1、开机前检查机器运行的环境条件是否满足要求;2、电源电压是否正常;3、机器设备的开关、插头、插座、接线、端子等是否正常,有无错位、松动;4、开机后检查设备的各指示和运行状况是否正常;5、做好设备清洁工作。

二、周维护的主要工作:1、清除设备表面灰尘,保持机内卫生;2、检查设备主要性能,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或通知维修部门解决;3、清理磁盘空间,清理删除过期文件。

三、月维护的主要工作:1、运行诊断程序或用仪表对设备进行全面、认真检查,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和指标;2、用吸尘器清理机内灰尘;3、对电源、空调系统,接地系统等运行环境系统进行检查。

四、年维护的主要工作:1、清理工作间地板下部和走槽的灰尘,检查电缆的完好性和隔离性,更换老化、变质和绝缘不好的电缆;2、检查机房的防火、防水、防盗等设备和安全报警装置;3、全面检查电源、空调、接地等系统并进行全面检修;4、对设备的软、硬件进行全面测试,调整设备有关参数,并按上级要求进行系统参数的调整;5、校正各种设备仪表等。

安全监控系统主要信息报表制度一、监控中心值班员负责各类主要信息报表的查询、打印,当天的报表当天完成后签字并送值班领导审阅。

二、安全监控系统应生成安全监控系统模拟量日报表及监控系统报警、断电月报表(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监控软件自动生成的报表)。

三、对于系统出现异常情况及重点数据,应生成相应报表及曲线并存档,数据保存周期必须按照有关规定要求。

四、对于各级管理部门及管理人员查询相应安全生产信息系统数据后,应根据实际需求提供相应报表并及时打印。

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一、为保障安全监控系统及井下通讯的正常运行,执行安全监控系统巡回检查制度,巡检人员应由培训合格后的人员担任。

二、巡检人员应保证每天对各种传感器、线路及设备巡检一遍,覆盖达100%,每天巡检结果应及时填写在日巡检记录表中。

三、每位巡检人员应根据指定的各自巡检范围,认真对线路及设备进行维护检查,发现的问题现场能处理的立即处理,现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安排有关人员处理。

四、巡检人员应保证巡检后的监测设备完好率达100%,线路及设备卫生清洁,吊挂符合规定。

五、巡检过程中如发现使用单位人为损坏装置和线缆的现象,应立即向领导汇报,说明损坏程度和维修所需材料,以便维修处理。

六、巡检过程中必须以“三不伤害”为基本要求,加强自主保安意识,行走及检查时严禁违章。

安全监测系统设备安装、回收管理制度一、安全监测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规法》等有关规定。

二、根据矿井生产接续情况及时安装或回收安全监测设备及监测线缆。

矿井编制采掘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对安全监测系统做出设计,内容应包括:设备的种类、数量和位置、动力开关和被控开关的安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电缆的敷设、控制区域等,做出明确规定,并绘制布置图。

三、在安装配电系统时,使用单位或机电部门必须根据断电范围的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安全监控设备的井下电源及断电控制线,在连接时必须有监测人员在场监护;安全监控设备的供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

四、安全监控设备安装完毕后,施工人员必须对监测设备进行认真调校,符合规定并经有关人员验收后,方可投入正常运行。

五、施工人员必须认真负责填写有关记录,并将工作完成情况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

六、井下设备及传感器的安装位置,必须严格按规定要求设置,严禁将监测设备及传感器安装在有淋水或有腐蚀性的气体中。

七、监控设备的传感器只能与符合规定的配接设备连接并严格按施工设计安装。

八、安装或回收监测设备,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经施工人员签字后,方可进行安装或回收工作。

九、施工人员在安装或回收时,必须与使用单位紧密配合,严禁相互推诿以至造成事故,或损坏设备。

十、安装或回收的监测设备在运输过程中严禁野蛮操作,应避免剧烈冲击、震动、损坏监测设备,并应专车运输。

十一、回收监控设备时,不得随意剪断监测线缆,造成材料浪费。

十二、在安装或回收的搬运过程中,应做好自主保安,严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监测传感器调校制度一、监测传感器的调校工作应由专业监测维修人员担任。

二、调校人员应了解、掌握设备性能和传感器的调校程序,在调校过程中按各传感器的调校步骤逐一进行调校。

三、监测传感器敏感元件在使用中其输出信号会逐渐衰减,致使测量精度下降,各种不同类型的传感器调校周期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四、甲烷传感器、一氧化碳传感器的调校,应使用相应的标准气样和空气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并佩带与其相适应的流量计等器具;温度传感器、风速传感器调校应使用相应器具,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调校。

五、调校前,调校人员应用毛刷将传感器探头进行清扫,保持传感器清洁,以免影响调校数据。

六、在调校过程中,调校值如超过允许误差,应使用万用表对电位器进行调校,合格后在通入标气进行二次调校合格为止,但不得改变电器元件的电器参数。

七、传感器调校失效时,应立即更换,并升井检修。

八、在调校过程中,应有使用单位的电工配合整个调校过程,调校合格后,调校人员通知有关人员后,使用单位的电工方可按规定对电气设备复电。

九、调校前后应与地面中心站保持联系,并校对中心站系统与现场的数据是否一致,保证系统的传输数据的准确性。

十、调校中应及时记录调校中有关数据,调校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制度一、安全测控仪器检修室应配备甲烷传感器、测定器检定装置、稳压电源、示波器、频率计、万用表、流量计、声级计、甲烷校准气体、标准气体等仪器装备。

安全测控仪器检修中心除应配备上述仪器装备外,须配备甲烷校准气体配气装置、气相色谱仪或红外线分析仪、风洞等。

二、安全监测传感器检修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调校,其他人员不得随意拆卸和调整。

检修工作必须严格按照产品说明书及有关标准规定要求进行。

三、检修人员应详尽了解监测传感器的结构、性能和工作原理,在检修过程中不得改变电路中元器件的规格、型号和电器参数。

四、监测传感器在检修时,必须用毛刷清洁设备内部板件和探头及壳体等,敏感元件外的过滤器被污物堵塞不能消除的,应及时更换。

五、安全测控仪器在井下连续运行6-12个月,必须升井检修。

安全测控仪器使用前和大修后,必须按产品使用说明书的要求测试、调校合格,并在地面试运行24-48h方能下井,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

六、在检修过程中,对传感器的敏感元件超过使用年限的,应及时更换,对更换后的敏感元件和电路板应集中放置,返回厂家维修。

七、在更新传感器的敏感元件时,应用小螺丝刀拧掉传感器头上的小螺钉,在拧去传感器头罩,漏出敏感元件后,应轻轻拔掉敏感元件,要注意不得损坏插孔,重新拧紧外罩,上好螺钉。

更换元件后,要进行调校。

八、在检修过程中,应避免剧烈冲击和震动。

检修传感器时,应注意不得损坏板件上的小元件,如二进制地址、点号、编程器,各接线口等易损元件。

九、检修好的传感器应保证设备完好,应按说明书要求进行必要的实验。

检修好的传感器应放置在室温0-35℃、相对湿度不大于85%的库房内保管。

十、矿井必须按照有关规定配齐各类传感器,传感器装备率要达到100%,备用量不小于20%。

零配件材料和维修校正用仪表须妥善存放,以保证安全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十一、安全监测系统严禁超期服役或带病运转,符合下列条件的,应按有关程序办理报废手续。

1、设备老化、技术落后或超过年限的老旧设备;2、通过修理,虽能恢复精度和性能,但不如更新经济的;3、严重损坏,无法修理或修理后无法恢复精度和性能的;4、严重失爆,不能修复的;5、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淘汰的设备。

十二、维修中应及时记录有关数据,维修人员必须如实填写记录表并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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