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优秀9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优秀9篇)食品经营许可证制度篇1一、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需穿着乾净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需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需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需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四、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便乱放。
六、消毒后餐具专柜保管,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臵,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七、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八、餐饮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
消毒后的餐饮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设施内备用,保洁设施应有明显标记。
餐饮器具保洁设施应当定期清洗,保持干净。
九、餐饮器具使用前应按《餐饮器具清洗消毒介绍方法》的规定洗净并消毒。
十、应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
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消毒后餐饮具应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
十二、不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十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器具应分开存放,保洁设施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十四、餐具摆台超出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收回保洁。
十五、盛放调味料的容器应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篇2为保障消费者权益,严把食品质量安全关,本经营者庄重承诺: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承当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2、保证依法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并凭许可证办理工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3、保证有与食品流通相适应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流通经营活动,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4、保证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及记录制度,查验记录保管期限不少于二年。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一、总则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食品经营单位依法设立的管理制度,是食品经营单位合法经营的凭证,具有法定的管理效力。
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并依法经营,是食品经营单位依法生产、经营合格食品的前提。
二、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分类食品经营许可证分为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中,食品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食品生产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管理的凭证,是食品生产企业依法生产、经营合格食品的前提;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国家对食品经营单位经营活动依法进行管理的凭证,是食品经营单位依法经营合格食品的前提。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一)申请条件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备相应的经营场所和设施;2. 具备食品生产、加工、储存等必备的卫生条件;3. 具备质量管理体系,并能够保障生产、加工、经营过程中饮食安全和质量;4. 申请人及其从业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操作相关设备和进行必要的卫生保洁;5. 法定代表人无不良记录,无因生产、加工、储存、运输食品等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依法吊销过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形;6. 具备的其它条件。
(二)申请流程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按照要求准备相关申请材料,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递交申请材料,并按照要求进行现场审核。
审核通过后,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使用有效期限、变更和注销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限为3年。
在有效期限内,持证单位应当依法经营并保证所售食品安全,不得擅自更换经营范围、经营项目等。
对于已获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发生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及从业人员等重大变更的,应当在变更后的30日内先行书面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经审核合格后重新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对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的有效监督(一)加强监督执法食品经营许可证在使用过程中,应当接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执法。
对于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的企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查处,保障市场秩序。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例文(4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例文一、目的和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保障食品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确保食品安全,维护消费者的健康和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二、申请和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1.申请条件食品经营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方可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1)具有依法设立的经营场所;(2)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场地、设备和设施;(3)具有食品卫生管理人员;(4)符合从事相应经营活动的法律、法规要求。
2.申请程序(1)食品经营者应当向所在地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材料;(2)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请后,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做出是否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决定;(3)如审核通过,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并在公示栏上公示;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五年,到期后应当重新申请,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审核。
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管理责任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食品经营许可证进行管理,并依法审查和认定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资质;2.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许可证上的经营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并保证产品的质量安全;3.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变更、延续、注销等事项,应当及时报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行相应的手续办理;4.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备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岗前培训和持续教育,确保食品安全管理体系的有效运行;5.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要求保留食品经营许可证和相关经营档案,并定期备案。
四、处罚措施对于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食品经营者,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有权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书面警告;(2)责令停业整顿;(3)吊销食品经营许可证;(4)罚款;(5)刑事责任追究。
五、监督检查和投诉处理1.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不符合规定和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2.对于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投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处理,并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3.食品经营者应当配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配合现场检查。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6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渗出性皮肤病等____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新参加工作或临时工作人员应当进行岗前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
四、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从业人员应当每日健康晨检,出现咳嗽、发热、皮肤伤口或感染等有碍于食品安全的病症时,应当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从业人员应当严格遵守相关岗位的卫生管理要求,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不得在食品经营场所或贮存场所内从事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六、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健康检查和处置以及日常卫生检查等应当记录并建立档案,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不得涂改、污损,保管期限最低不得少于____年。
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一、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以及保证食品安全的自律管理制度制定、实施自查计划,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
二、食品安全自查由负责人或食品安全管理员____实施,并负责不合格项的整改工作。
三、食品安全自查一般分为定期自查和专项自查,定期自查应当根据所经营的食品风险等级确定频次,专项自查应当根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消费者、媒体____等渠道获知的食品安全风险信息立即实施。
四、经营场所布局、制作工艺流程、内部管理流程等重点管理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立即____食品安全自查。
五、食品安全自查不合格项应当查清原因、立即整改。
有证据表明可能危害食品安全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并向当地食品要你监管部门报告,待问题排查整改到位后方可重新销售。
六、食品安全自查应当建立自查档案,如实记录食品安全自查____实施的时间、计划、人员、结果和排查整改情况,不得涂改或污损,保存时限不得少于____年。
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管理制度(14个)

餐饮业食品经营许可证申请所需的管理制度(14个)1. 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确保食品从采购到出售的整个过程符合卫生要求,包括存储、加工、制作、消毒等环节的规范和控制。
2. 食品安全责任制度明确企业内部食品安全的责任分工,确保每个人员都有责任和义务保障食品安全。
3. 食品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流程,包括供应商选择、采购合同签订、原材料检验等环节,确保原材料的质量和安全。
4. 食品加工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加工过程中的操作和流程,包括加工设备的维护、操作人员的培训和卫生要求等,确保食品加工的安全和卫生。
5. 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建立食品质量控制体系,包括食品质量检测、样品留存、不合格品处理等,确保食品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6. 餐饮操作规范制度规范餐饮业务的操作流程和规范,包括食品制作、加工、存储、销售等环节的要求和标准。
7.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规定食品留样的方式、数量和留样期限,以备日后食品质量检验和追溯需要。
8.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包括事故报告、紧急措施和事故调查等,确保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
9. 餐具消毒管理制度规范餐具的消毒流程和方法,确保餐具的卫生和安全。
10. 食品安全培训制度建立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素质。
11. 食品安全检测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检测机制,对食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测,确保食品符合卫生标准和质量要求。
12. 食品安全记录管理制度规定食品安全相关的记录内容和保存期限,包括温度记录、检测结果记录等,以备日后查阅和追溯需要。
13. 食品安全投诉处理制度建立食品安全投诉处理机制,包括投诉受理、调查核实和处理结果反馈等,确保及时处理食品安全方面的投诉和问题。
14. 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制度规范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职责和流程,包括监督抽检、检查和监督执法等,确保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实施。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全套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前言食品安全是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大事,为了确保食品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卫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经营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及其他食品经营者。
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内容1. 食品原料采购与储存管理制度(1)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选择具备合法资质的供应商,并索取相应的资质证明文件。
(2)食品原料采购应遵循新鲜、合格、安全的原则,不得采购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采购的食品原料应按照规定的要求进行储存,确保原料的新鲜度和安全性。
(4)食品原料储存应实行分区管理,生熟食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5)定期对食品原料储存环境进行检查,确保储存条件符合要求。
2. 食品加工制作管理制度(1)食品加工制作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且在上岗前进行健康检查。
(2)食品加工制作过程应遵循卫生操作规程,确保食品的卫生和安全。
(3)食品加工制作工具、设备应定期清洗、消毒,防止交叉污染。
(4)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5)食品加工制作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3. 食品销售管理制度(1)食品销售场所应保持清洁卫生,不得有积水、油污、垃圾等。
(2)食品销售过程中,应遵循先进先出原则,确保食品的新鲜度。
(3)食品销售时应明码标价,确保消费者知情权。
(4)食品销售过程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不合格的食品原料。
(5)定期对食品销售场所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4. 食品检验检测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食品进行检验检测,确保食品的安全和卫生。
(2)食品检验检测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
(3)食品检验检测报告应保存完好,以备监管部门查阅。
(4)食品检验检测结果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销售,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5. 食品安全培训与宣传制度(1)食品经营者应定期对员工进行食品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1. 引言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食品经营者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经营者。
2. 许可证的申请与审批2.1 经营者在开展食品经营活动前,必须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食品经营许可证。
2.2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的联系明、经营场所的租赁合同、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等。
2.3 相关政府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通过现场检查,抽样检验等方式进行核实。
2.4 审批结果将及时通知申请者,如审核通过,将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
如审核不通过,将告知理由,并可提出整改要求。
3. 许可证的有效期与年审3.1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5年。
3.2 经营者应当自许可证颁发之日起,按照规定时间进行许可证年审。
3.3 年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经营者的经营状况报告、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等。
3.4 年审结果将及时通知经营者,如年审合格,可继续经营;如年审不合格,将要求整改,如整改不合格,将吊销经营许可证。
4. 许可证的挂证与公示4.1 经营者应当将食品经营许可证妥善保管,放置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
4.2 经营者还应当在官方网站、门店入口等处公示相关许可证信息,以便消费者查询。
5. 许可证的变更与注销5.1 经营者如涉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等情况,应及时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变更许可证。
5.2 经营者如决定停止经营食品业务,应向相关政府部门申请注销许可证。
5.3 相关政府部门将对变更与注销申请进行审查,并做出相关决定。
6. 处罚与奖励6.1 对违反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的经营者,将依法采取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关闭企业等。
6.2 对表现良好的经营者,将给予相应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减免年审费用、优先审批等。
7. 监督与投诉7.1 相关政府部门将加强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定期进行检查,确保食品安全。
7.2 消费者如发现食品经营者违法问题,可向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投诉,政府部门将及时处理并告知处理结果。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5篇)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依据为确保食品经营活动的安全、卫生和合法性,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单位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领、管理和维护等工作。
三、申领条件1. 已经依法设立并进行合法经营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2. 具备食品生产经营所需要的场所、设施、设备和人员;3. 符合食品安全和卫生要求;4. 完成其他申领条件的规定。
四、申领程序1.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单位应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同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和申请表;2. 审核和审核: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现场审查;3. 审核结果:经审核符合条件的,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4. 呈报和备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将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呈报上级部门备案。
五、证件管理1. 食品经营许可证应当按规定置于可见位置,便于监管部门的检查和核查;2. 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应当定期对证件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证件的完整性和准确性;3. 食品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为三年,到期前应当及时申请办理证件的续签。
六、监督管理1. 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经营许可证持有人进行定期检查和抽查,核实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2. 对存在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监管部门应当依法予以处理,并取消或吊销其食品经营许可证。
七、违反规定的处罚对违反食品经营许可证相关规定的单位和个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予以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经营等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我单位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是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范文(2)1. 目的和适用范围1.1 目的:为了规范食品经营单位的经营行为,保障食品安全与消费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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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经营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进货检查验收制度1、对采购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履行检查义务,检查食品感官质量和标签;检验是否为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检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销售进口食品的,查验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销售生鲜食品的,查验检验检疫等上市凭证资料是否相符。
2、对进入商场、超市、食杂店悬挂“总经销”“总代理”字样牌匾的必须查验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权文书,并将文书复印件留存归档备查。
3、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可以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企业总部向所属经营者提供进货查验的证明。
统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购的食品,建立进货检验记录制度。
二、索证索票制度1、索证:进货时按规定向生产厂家或上级供货商索取“一照二证一报告”。
即索取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等证件和质量检验合格报告。
对生产厂家或上级批发企业的上述证照及时更新,以保证在有效期内。
经营进口食品的,索取进口食品的合法证明。
2、索票:进货时索取载有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的进货票据。
3、食品索证索票后,在指定场所显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费者进行查询及有关部门进行检查。
三、进销货台账制度1、食品批发商建立食品进销台账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进货台账制度。
2、建立食品进货台帐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票据。
3、批发商销货时按照市局下发的供货凭证样式,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生产日期、保质期、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凭证格式为二联,第一联存根(批发商销货台帐),第二联随货同行(零售商进货台帐)。
4、设立一个存放上一级批发商或厂家相关资质和台账的资料柜,按照供货商、供货时间、商品类别等不同,将供货凭证进行分类整理,定期装订成册,落实台账管理。
批发商应将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及时复印或扫描备案。
销售生鲜食品的认真做好进货台帐记录和票据粘贴。
5、进货查验记录、批发记录或者票据应当真实,不得伪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两年。
四、质量自检制度1、经营生鲜食品的商场、超市、集贸市场、批发市场建立食品质量检测室(台)、为主开展生产、蔬菜等食品的检测工作。
2、设置食品质量检测岗位,配备两人以上专(兼)职食品质量检测人员,购置必要的检测设备,自行开展质量检测。
3、通过检测,及时发现食品质量问题,经检测不合格的食品进行退市处理,防止不合格食品进入流通环节,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存档上报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
4、在市场、超市内设立公示牌,对食品质量检测结果进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1、发现经营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单独存放,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将有关情况报告辖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机关。
在接到有关监管部门关于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后,及时按上述规定立即处理,并协助食品生产者执行食品召回制度2、对贮存、销售的食品定期进行检查,查验食品的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及时清理变质、超过保质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动将其退出市场,并做好相关记录。
六、消费投诉处理制度1、在经营场所设立相应机构和人员,处理本经营场所发生的消费者食品投诉。
提供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有关销售凭证(发票、信誉卡),作出特殊承诺的提供书面凭证。
3、确定受理后,对消费者的具体投诉内容和要求进行登记、做好投诉人姓名、住址、邮政编码、联系方式、购买食品的日期、品名、牌号、规格、数量、计量、价格、受损害情况、消费者的要求等相关内容的登记记录,并由投诉人签字盖章,将投诉人提供的凭证和有关材料复印存档。
4、受理消费者食品投诉后,指定具体的工作人员进行调查处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负责调查人员首先将企业自身情况调查清楚,结合投诉人意见,分清责任。
属于本单位责任的,按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约定应当给消费者退货、换货、赔偿的,及时给消费者解决;经营者没有责任,认真向消费者解释清楚。
经营食品质量责任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规范食品经营秩序,强化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明确职责,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特制定本责任书。
一、持合法、有效证照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不出租出借证照、不超越范围经营。
二、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质量承诺、不合格食品退市等自律制度,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三、不销售进货手续不全(供货方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报告书》等)和涉嫌质量问题的可疑食品。
四、不销售“三无”食品(无质量合格证明、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保质期)、假冒伪劣和过期变质食品、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销售的食品。
五、发布食品广告真实、准确、不作夸大、虚假宣传,不作贬低其他经营者的宣传。
六、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守法经营,积极处理消费者投诉。
不刁难,及时有效地依法协商和解;对无法和解的,服从当地消费者协会依法作出协调。
七、自觉建立健全进货检查验收、索票索证、购销台帐制度,接受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在经营活动中,如不遵守以上制度,销售假冒伪劣食品或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自愿接受处罚及承担一切后果。
食品经营者签字:年月日食品流通安全承诺书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维护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承诺: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符合下列要求:(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符合下列要求:(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合理;(二)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起运输;(三)备有数量足够、安全无害的工具、容器,标志明显,防止直接入口食品与非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定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被吊销食品生产、流通或者餐馆服务许可证的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自处罚决定之日起五年内不从事食品经营管理工作。
六、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真实,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
在条件成熟时尽量使用电子方式记录台帐。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由企业总部统一查验供货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七、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八、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情况,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九、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十、经营预包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中文说明书,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
十一、经营散装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散装食品,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二、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员,不从事经营活动;(二)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餐具;(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五)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对人体安全、无害。
十三、经营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安全、无害,保持清洁;(二)不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贮存、运输和装卸。
十四、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出具有溯源功能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其中一联用于建立销售台帐;(二)在条件允许情况下,设置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有专职的检测人员,每天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五、食品集中市场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同时符合下列要求:(一)审查入场食品经营者的许可证,明确入场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入场食品经营者的经营环境和条件进行检查;(二)发现食品经营者有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行为的,及时制止并立即报告市场监管部门。
十六、如有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品的行为,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七、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八、以上承诺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市场监管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给予的处罚。
承诺单位(盖章):承诺人(签名):日期:年月日食品经营场所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我单位就食品卫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一、岗位责任制度1、负责人岗位职责:对食品的经营负全面责任;负责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加强对业务经营人员的质量教育,保证质量管理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落实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