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法规风险分析
新媒体运营风险规避及管理

新媒体运营风险规避及管理引言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发展,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重视新媒体运营。
新媒体的兴起给企业带来了很多机遇,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风险。
为了保证企业的新媒体运营顺利进行,必须从运营风险的角度进行规避和管理。
本文将就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进行详细介绍,并提出相应的管理措施。
一、新媒体运营的风险1.1 法律风险新媒体运营涉及到许多法律法规,未经合法授权或不合规操作可能引发法律纠纷。
例如,在新媒体营销中,一些企业可能使用未经授权的图片或文字,侵犯了他人的知识产权;在新媒体推广中,一些企业可能发布虚假宣传,误导消费者等。
因此,合规运营是企业规避法律风险的重要举措。
1.2 品牌形象风险新媒体运营是企业对外传播的窗口,因此任何不专业或不恰当的行为都可能对企业的品牌形象造成损害。
例如,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不当言论、回应用户反馈不及时或质量不高等,都会让用户对企业产生负面印象。
保护好企业的品牌形象是企业规避品牌形象风险的关键。
1.3 网络安全风险新媒体运营涉及到的信息安全问题也不能忽视。
一旦企业的新媒体账号被黑客攻破,可能造成重大损失,例如泄露用户隐私、篡改企业信息等。
因此,加强网络安全意识和技术防护是企业规避网络安全风险的必要措施。
二、新媒体运营风险的管理2.1 制定明确的运营策略和规范企业在进行新媒体运营之前,应制定明确的运营策略和规范,明确企业运营的目标和原则。
同时,要确保运营的内容和方式符合法律法规,避免因违法行为而带来的法律风险。
2.2 加强投诉和风险监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投诉和风险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用户的投诉和负面反馈。
只有及时发现问题并予以处理,才能避免问题的扩大化。
同时,通过监控用户的行为和言论,可以及时发现网络安全风险,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2.3 建立品牌形象管理团队企业应建立专门的品牌形象管理团队,负责管理和维护企业的品牌形象。
团队成员应具备专业的新媒体运营经验和危机处理能力,能够快速、准确地回应用户的问题和反馈,并及时采取措施修复品牌形象。
信息传媒行业风险分析报告

信息传媒行业风险分析报告一、政策风险分析信息传媒行业受到政策的较大影响,包括监管规定的变化、政府政策的调整等。
政府可能会对新媒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严格的审查和管控,从而对行业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政府对外资企业的准入条件也可能对信息传媒行业产生重要影响,可能采取一些措施限制外资媒体对中国市场的进入。
因此,政策风险是信息传媒行业面临的首要风险之一。
二、技术创新与转型风险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创新,信息传媒行业需要不断转型和更新自己的技术和服务。
在这个过程中,企业可能会面临技术更新换代的压力,如果不能及时跟上技术潮流,可能会导致产品落后于市场需求,从而丧失竞争力。
三、市场需求波动风险信息传媒行业的市场需求波动较为明显,随着经济形势的变化和消费者需求的变化,行业发展可能会受到冲击。
特别是在经济下行时期,广告投入可能会减少,这对广告营销类企业和传统媒体公司将带来较大的压力。
此外,消费者对内容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行业需要密切关注市场动向并及时调整自己的产品和服务。
四、不确定的商业模式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信息传媒行业的商业模式也在不断演变和调整。
新媒体平台和互联网公司与传统媒体公司之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这可能导致一些传统媒体公司在商业模式转型中遭遇困难。
此外,由于信息传媒行业的门槛较低,竞争对手数量庞大,市场份额的争夺也将成为重要的风险因素。
五、版权保护风险信息传媒行业的核心资产是内容和知识产权,而版权保护是信息传媒行业面临的一大挑战。
盗版和侵权行为可能导致企业的商业利益受损,甚至可能面临法律诉讼和罚款。
因此,行业需要加强版权保护意识,加强与法律部门的合作,采取措施保护自己的知识产权。
综上所述,信息传媒行业面临着政策风险、技术创新与转型风险、市场需求波动风险、不确定的商业模式和版权保护风险等多重风险。
行业企业应密切关注政策动向,不断创新和调整自身的技术和服务,同时加强市场调研和消费者需求的分析,积极保护知识产权,以应对各种风险挑战。
新媒体研究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体已成为人们获取信息、娱乐休闲的重要渠道。
短视频平台作为新媒体的代表,凭借其便捷性、互动性等特点,吸引了大量用户。
然而,在短视频平台蓬勃发展的同时,侵权纠纷问题也日益凸显。
本文将以一起短视频平台侵权纠纷案例为切入点,分析相关法律问题。
二、案例概述某知名短视频平台用户甲上传了一段自制短视频,内容为模仿某知名歌手的歌曲及舞蹈。
该视频在平台上获得了较高的播放量,并吸引了大量粉丝关注。
不久,该歌手乙发现甲的视频涉嫌侵犯其著作权,遂将甲及短视频平台告上法庭。
三、法律分析1. 著作权侵权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著作权人对其作品享有署名权、修改权、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等权利。
在本案中,甲上传的短视频涉及对乙的歌曲及舞蹈的模仿,属于对乙著作权的侵犯。
2. 短视频平台的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短视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对甲上传的视频进行了审核,但未能发现甲侵犯乙著作权的行为。
因此,短视频平台在主观上存在过失,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责任划分与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侵权行为人应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责任。
在本案中,法院判决甲停止上传侵权视频,并赔偿乙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
四、案例分析1. 短视频平台的审核责任短视频平台作为网络服务提供者,有义务对用户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本案中,短视频平台未能发现甲的侵权行为,说明其在审核方面存在疏漏。
2. 用户自律与平台监管用户在使用短视频平台时应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著作权。
同时,短视频平台应加强监管,完善审核机制,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3. 技术创新与法律适应随着新媒体的不断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应与时俱进。
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与对策

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与对策在当今数字化时代,新媒体已成为企业和个人推广品牌、传播信息、与受众互动的重要渠道。
然而,新媒体运营并非一帆风顺,其中存在着诸多风险,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并采取有效的对策加以应对。
一、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1、内容风险内容是新媒体运营的核心,但也容易引发风险。
首先,内容的质量参差不齐可能导致受众流失。
如果发布的信息缺乏价值、不准确或过时,用户可能会对新媒体账号失去兴趣。
其次,内容的合法性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抄袭、侵权、传播虚假信息等行为不仅会损害品牌形象,还可能面临法律诉讼。
此外,内容的敏感性也需要谨慎处理,如涉及政治、宗教、种族等敏感话题,可能引发公众的不满和争议。
2、技术风险新媒体运营依赖于各种技术平台和工具,技术故障或漏洞可能给运营带来困扰。
例如,服务器宕机、网络延迟、软件崩溃等会导致新媒体服务中断,影响用户体验。
同时,技术更新换代较快,如果不能及时跟上技术发展的步伐,可能会使新媒体平台显得落后和缺乏竞争力。
另外,网络安全问题也是技术风险的重要方面,黑客攻击、数据泄露等可能威胁用户信息安全和新媒体平台的正常运营。
3、法律风险新媒体运营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否则可能面临法律责任。
例如,在广告宣传方面,需要遵守《广告法》的规定,避免虚假宣传、夸大其词等违法行为。
在用户数据收集和使用方面,要遵循《网络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保护用户隐私。
此外,对于社交媒体上的言论管理,也需要符合法律要求,防止出现违法言论传播的情况。
4、竞争风险新媒体领域竞争激烈,新的竞争对手不断涌现,用户的注意力也很容易被分散。
如果不能在众多新媒体账号中脱颖而出,可能会导致关注度下降、粉丝增长缓慢甚至粉丝流失。
同时,竞争对手可能采取不正当竞争手段,如恶意诋毁、抄袭模仿等,给正常运营带来干扰。
5、舆情风险新媒体的传播速度快、范围广,一旦出现负面舆情,可能迅速扩散并对品牌形象造成严重损害。
例如,用户的投诉、负面评价如果得不到及时有效的处理,可能引发舆论危机。
新媒体时代党的五大执政风险分析

从本质 上说 , 新媒体 时代是 以个 人为传播 主体 的 传媒 时代 , 信息公开 传播 的 自由已经达到 了前所 未有 的高度 。一方面 , 新媒体 时代 , 每个人 面前都有一个麦 克风 , 人人都能发 出 自己的声音 , 并有可能赢得社会 的 广泛关 注 。个人拥 有强大 的信息传 播能力 、 活动号召 力 和政 治运作 力 。每个人 都可 能成 为意见 表达 的主 体, 不管是官员 、 教师、 商人 、 记者, 还是大学 生 、 农 民、
四政府公信力下降风险四首先面对新媒体的迅速崛起有相当一部分的领导干部还缺乏同新媒体打交道的能力面对网络上公布的突发事件事发地的党委和政府要么集体失声保持沉默要么隐瞒真相欺骗公众再加上个别领导干部在面对媒体时表现出的蛮横迟钝和无知在经过网络的传播和曝光之后人们对政府的信任度也正在逐步下降
3 卜z o 0 ∞ 党 建 理 论 0 一
析
柏 婷
( 华东师范大学 , 上海 2 0 0 2 4 1 )
摘要 : 新媒体的兴起既推动 了中国社会 的进 步 , 也给执政党的执政安全带来 了一定的风 险。在新媒体时代 , 我 党面临的
主要执政风险有 国家主权安 全和信 息安全 受到威胁 、 主流意识 形态弱化 、 政府公信力下降、 社会不稳定 因素增加 等方面。面
从 普通 民众 到政 府官员 , 全 都在美 国国家 安全局 的监 听范围之 内 , 此外 , 美 国国安局还在挖掘微 软 、 雅虎 、 谷 歌、 F a c e b o o k 、 P a l T a l k 、 Y o u T u b e 、 S k y p e 、 A O L 、 苹 果等各 大技术公 司的数据 。邮件 、 语音、 文件传输 、 视频等都 被美国政府监控 。斯诺登更是直接指控多年来美 国始
新媒体安全风险预案及措施

一、背景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新媒体的广泛应用,企业、政府等机构在利用新媒体进行信息传播和舆论引导的过程中,面临着越来越多的安全风险。
为有效预防和应对新媒体安全风险,保障新媒体平台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企业、政府等机构在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微博、微信、抖音等)运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安全风险。
三、风险类型1. 网络攻击:包括黑客攻击、病毒感染、恶意代码植入等。
2. 内容风险:包括违规内容发布、虚假信息传播、侵权盗版等。
3. 数据安全:包括数据泄露、数据篡改、数据丢失等。
4. 舆情风险:包括负面舆论发酵、危机事件处理不当等。
四、风险应对措施1. 网络安全防护措施(1)建立健全网络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网络安全责任。
(2)定期进行网络安全检查,发现漏洞及时修复。
(3)采用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漏洞扫描等安全设备和技术,提高网络安全防护能力。
(4)加强员工网络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 内容安全管理措施(1)设立内容审核机制,对发布内容进行严格审查。
(2)建立内容举报机制,及时发现并处理违规内容。
(3)加强原创内容保护,打击侵权盗版行为。
3. 数据安全保护措施(1)采用数据加密、访问控制等技术手段,确保数据安全。
(2)定期进行数据备份,防止数据丢失。
(3)建立数据安全应急预案,应对突发事件。
4. 舆情风险应对措施(1)建立健全舆情监测机制,及时发现负面舆论。
(2)制定舆情应对预案,针对不同舆情事件采取相应措施。
(3)加强与媒体、公众的沟通,积极引导舆论。
五、应急响应1. 发现安全风险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采取措施。
2. 对已发生的安全事件,迅速开展调查,查明原因,采取补救措施。
3.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共同应对安全风险。
4. 对安全事件进行总结,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对能力。
六、附则1.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预案由新媒体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与对策

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与对策新媒体运营中的风险与对策一、引言新媒体运营的兴起,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机会。
然而,随之而来的风险也不可忽视。
本文将详细介绍新媒体运营中所面临的风险,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信息安全风险与对策1. 黑客攻击风险1.1 网络安全加固1.2 定期漏洞检测和修复1.3 身份认证措施2. 数据泄露风险2.1 加强用户数据保护2.2 数据备份与恢复策略2.3 加密数据传输3. 虚假信息传播风险3.1 建立审核机制和流程3.2 社交媒体监控与管理3.3 增加用户举报渠道三、法律合规风险与对策1. 广告法律风险1.1 准确宣传与广告标识1.2 依法申请广告发布许可1.3 遵循广告推送规范2. 著作权侵权风险2.1 著作权保护意识培养2.2 合法获取与使用内容2.3 明晰著作权归属与授权3. 用户隐私保护风险3.1 制定隐私政策3.2 私人信息合法使用与保护3.3 响应用户数据删除申请四、经营策略风险与对策1. 用户流失风险1.1 提升用户体验1.2 持续用户参与与互动1.3 分析用户数据与需求2. 竞争对手压力风险2.1 建立差异化竞争策略 2.2 保护核心竞争力2.3 掌握竞争对手动态3. 商业模式变革风险3.1 持续创新与改进3.2 提前应对市场变化3.3 降低转型风险的方法五、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1. 网络安全加固手册2. 隐私政策范本3. 用户数据删除申请流程图4. 市场竞争对手分析报告样本5. 商业模式转型指南六、法律名词及注释1. 广告法律风险:指在广告宣传中可能存在的法律违规问题,如虚假宣传、误导性广告等。
2. 著作权侵权风险:指未经著作权人授权或违反著作权法规定使用他人著作物所带来的法律风险。
3. 用户隐私保护风险:指个人信息被未经授权获取、使用或泄露引起的法律纠纷和商誉损失的风险。
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风险与挑战

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风险与挑战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和普及,新媒体已经成为人们获取信息、交流和表达意见的重要渠道。
然而,新媒体的兴起也带来了一系列的法律风险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新媒体时代下的法律风险与挑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方案。
一、言论自由与侵权问题新媒体时代,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社交媒体、博客等平台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然而,言论自由也带来了侵权问题。
在新媒体上,人们可以匿名发布不实言论、恶意中伤他人,给他人的名誉和隐私造成损害。
此外,一些新媒体平台也存在未经授权转载他人作品的问题,侵犯了知识产权。
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新媒体言论的监管和管理。
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应该建立健全的审核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查,防止不实言论的传播。
另一方面,个人在使用新媒体时应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不发布不实言论,不侵犯他人的权益。
同时,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加大对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二、隐私保护与信息泄露问题在新媒体时代,个人的隐私保护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个人信息的泄露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一些新媒体平台在收集用户信息时,未能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或者未能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保护用户的个人信息,导致用户的隐私被泄露。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
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应该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明确告知用户信息的收集和使用目的,并征得用户的明确同意。
另一方面,个人在使用新媒体时应该提高信息安全意识,不随意泄露个人信息,避免成为信息泄露的受害者。
三、版权保护与盗版问题在新媒体时代,版权保护面临着新的挑战。
一些新媒体平台存在未经授权转载他人作品的问题,侵犯了原作者的版权。
此外,一些用户也存在将他人作品作为自己的原创作品发布的问题,侵犯了他人的版权。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对版权的保护。
一方面,新媒体平台应该建立健全的版权保护机制,加强对用户上传内容的审核,防止侵权行为的发生。
另一方面,个人在使用新媒体时应该尊重他人的版权,不未经授权转载他人作品,不将他人作品作为自己的原创作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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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法规风险分析一篇我发表于《广告大观》(综合版)2008年6月号的文章,我自己早就忘记了,不知道是我文章写得太多,还是年纪大了记性不好的缘故,今有朋友转给我电子版的,咋看时以为是别人的,再仔细浏览过,还就是自己的,颇感有趣。
收录在此,当作资料了。
新媒体广告是需要法规的。
没有法规会导致新媒体的无序竞争,直接影响新媒体广告的发展与壮大。
同时,商业模式的成熟、受众需求的变化、隐私权认识的提高对新媒体的长久发展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分析一:广告法规对新媒体的冲击新媒体广告监管缺位、声誉受损现在中国的广告法规主要是《广告法》。
《广告法》颁布于1994年,距今10余年,广告法中对广告载体的界定是电影、广播、电视、报纸、期刊以及其他媒介,"其他媒介"可以包涵现今出现的新媒体广告,但并未有针对性的实施细则,难以覆盖和监控与新媒体广告出现的问题,因此亟需修订与调整。
例如对网络中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的界限不清晰,处罚问题广告时广告主的认定困难等等。
所以有关广告法规随着时代的变迁是应该不断的推陈出新的,这是必然的趋势。
以分众短信门为例子。
2008年央视"3·15"晚会上,国内短信群发业务公司分众传媒旗下子公司--分众无线被指为全国垃圾短信源头。
上述的行为是在利益驱动下迅速滋生。
事实上,手机短信广告应该遵守《广告法》,依照规定,广告发布者应核实广告内容,对广告主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进行查验。
而垃圾短信广告发布者往往违反《广告法》规定,不查验广告主资质,给钱就发,骚扰生活,侵犯隐私,造成了精确传播时代对隐私权的不尊重。
太多这类不守规矩的行为造成了用户的极大反感,大大的影响了媒体的可信度。
在手机广告信息变成了欺诈、推销、鱼龙混杂而骚扰生活的代言人时,这是一种典型的"以偏盖全",在手机垃圾广告太多,一些规范的商家被误读,让用户产生所有的手机广告都是垃圾的印象。
新规之下,新媒体广告生存压力加大即使新法规的出台会影响新媒体广告的发展,即使这些法规往往大大提高了行业的准入门槛,也必须制订法规。
但新媒体往往对新政策认识不足,应对能力差,使新媒体广告出现暂时的不适应。
1.以网络视频网站及其广告为例2007年中国视频网站广告市场规模达3.6亿人民币。
但网络视频网站如今面临两个难题:一是视频网站自身生存问题对广告业的影响,即面临的"国资门",2007年底,广电总局、信产部联合推出《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管理规定》,规定"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单位"成为获得视听服务许可证的硬标尺。
4月,一批新的互联网视频经营牌照获得者公示。
这批新获得牌照的企业在10家左右,其中约3家为民营视频网站,其余为国资背景,土豆网以视频上传分享为主的网站则不在此列。
二是"版权门",2008年4月举行的中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论坛上,国家版权局版权管理司版权处处长赵秀玲表示视频网站将成为今年中国打击网络侵权的主要目标。
前期的资本投入,未来的内容来源,广告主对内容的要求,都使得网络视频产业将在短时间内呈低迷走势。
广告必须借助某种传播媒介才能向非特定的目标受众广泛传达信息,即广告依附于媒体。
广告主为广告这种传播形式付费,就是希望通过使用这一形式,使他们获得超过其投资的经济回报。
广告主的目标是获益,而当媒体不能提供这种"满足"的时候,广告主自然不愿意再砸钱。
对于新媒体来说,受到管制就抑制了生命力,减少了对广告商的吸引力。
网络视频是网络视频广告依附的介质,而网络视频网站由带宽的原因,是一个"烧钱"的行业,一个视频网站的维护需要每月几十万人民币到几十万美元不等,在政策严控的情况下,风险投资者会对中国市场环境的政策影响重新评估并对风险投资严格控制,这可能使得网站的资金链断裂,使得视频网站生存问题突显,对网络视频广告而言,正所谓"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以"土豆网"为例,规定的出台,使"土豆们"08年借奥运广告投放利好的促动,加速扩展,明确营销模式、增大收益的0 8构想成为前途未卜的路途。
另外一些同样实力较强、深入人心的视频网站如优酷网、我乐网、酷讯网也遭遇到同样的问题。
2.楼宇视频广告遭遇所有权问题2007年《物权法》规定楼宇广告的广告收益权和决定权要归业主所有。
业主在法规支持下纷纷脱离原有体系,最重要是直接导致从事楼宇视频广告的公司失去广告位,其次是使得广告公司与业主沟通的过程中,成本提高。
以上问题并不是问题的全部,但总体来讲,新媒体广告极高的性价比仍需要以严格的要求作为前提。
近年来手机、互联网、楼宇视频广告、IPTV等为体表的新媒体发展迅速,但由于发展快,平民化强,使得相关法规跟进不及时,使处于上升势头的新形态广告也在风雨中飘摇,包含太大的不确定性。
长远而言,广告业在逐步完善的法规指导下会呈现暂时下降而长期上升的姿态。
这是一种不断的整合资源、优胜劣汰的成长模式,在冲击后生存来的企业或公司会更有活力。
我们应该不仅仅局限于法规影响广告业的一面,还应该看到法规对新媒体以及新媒体广告在长期上存在的隐形推力。
分析二:新媒体的资本与商业模式风险风险投资有风险VC是中国新媒体发展大潮的"鼓动者",起到了强大的推波助澜作用。
近3年来,有超过6亿美元的风险投资投向包括分众传媒、世通华纳、巴士在线、郁金香传媒、华视传媒、航美传媒等近30家新媒体公司,投向包括公交、楼宇、卖场、铁路、航空、医院、高校、车站、高尔夫球场、健身房、会所、车库等领域。
其中,仅自2006年到现在,共有将近20家从事户外媒体的公司从投资人那里获得了超过4.8亿美元的融资。
整个户外媒体行业企业在今天被投资人认可的价值累计达到96亿美元,与假设中央电视台上市的市值相差无几。
在新媒体依靠资本支持疯狂圈地的背景下,我们也在产生深深的隐忧,因为,我们已经在市场环节听到和看到了来自直接受众的对相关新媒体的排斥和拒绝,这种针对新媒体的"不和谐声音",究其原因,就是推出和运作一个新媒体的时候,往往过于从"自我"出发,而不是从受众角度出发,从而使今天的一些新媒体干扰和影响了一部分受众的正常工作生活习惯和规律。
一些新媒体正在离受众渐行渐远,成了新媒体人的"自娱自乐",如此发展,难怪会招致受众那么多的反感和排斥,更枉谈实现其价值了。
诚然,得益于VC的介入,在产品创新、现代管理、商业模式和赢利模式等方面,V C给中国新媒体行业注入了勃勃生机,使得行业的发展得以提速,广告行业在国际和国内赢得了资本和财团的积极关注,行业内的整合和创新成为主流和趋势。
V C对新媒体的认识不尽完全相同,有的时候甚至会出现截然相反的认识观点,而且,V C从其投入资金的第一天开始,其终极目标是"退出",这就决定了V C与企业之间对媒体经营的认识存在着一致性下的矛盾性。
如何协调和妥善处理这两者之间的关系,可能是所有已经和正在谋求上市的企业必须正确认识和认真加以研究的共同问题。
有技术更要有商业模式毋庸讳言,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内,中国任何一种新媒体的单体绝对份额都无法超越传统电视和报纸广告,但这丝毫不会影响到新媒体将继续以较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高得多的年增长速率高速增长--所有这一切,可能最关键的,还要依赖于中国的新媒体能否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创新和切实兑现其实效价值。
我们知道,媒体作为一种信息载体,"新"是相对"旧"而言的。
任何一种新出现的信息载体,当其自身形成一定规模,受众达到一定数量,它就可以称为"新媒体"。
时下我们所说的新媒体,不外乎两类:一是基于技术的进步而出现的新媒体类型,如IPTV、数字电视、手机电视、蓝牙、网络等;二是已经存在的媒体,由于营销理念的变革而出现的类型,如楼宇电视、车载电视等。
所谓新媒体是一个相对的概念,是继电视、报纸、广播、杂志等传统媒体以后发展起来的新的媒体形态。
新媒体同时也是一个比较宽泛的概念,是利用数字技术、网络技术,通过互联网、宽带局域网、无线通信网、卫星等渠道,以及电脑、手机、数字电视机等终端,向用户和受众提供信息和服务的传播形态。
我们可以看到,在今天的新的传播环境中,一切与消费者的生活形态紧密相关的媒体载具,都有可能成为有影响力的新媒体。
在市场细分的影响下,媒体传播也从以往的大众化媒介传播向细分传播媒介的趋势转变,营销和广告越来越追求"精准"、"直击",社会价值体系和消费模式的"碎片化",导致受众的分化,构成了许许多多受众群落"碎片"。
为此,要真正实现实效传播,体现新媒体自身价值,就必须重视每一细分的个性化受众族群的特征,以及每一个单一消费者的个性和心理需求。
体现在新媒体的创新层面,就是在媒体形式、内容、技术等的创新的同时,必须在商业运营模式、传播理念和营销概念上有真正的创新,围绕目标受众群,瞄准市场动态,通过开展真正意义上的创新,来兑现新媒体的实效价值。
对今天的新媒体而言,可能在追求创新的同时,必须时刻警惕和反省是不是存在"创新过度"的问题?任何媒体创新,其出发点毫无疑问是为了实效广告传播效果,也同时使广告主不浪费其预算,精准投放,精细花费,精准效果。
而这一切最终都会落在受众的身上,广告是否真正有效,你说了不算,我说了也不算,只有受众掏了钱才算。
好的创意和创新,其结果必须是愉悦的,因此无论是在媒体环节、创新环节还是呈现环节,必须真正站在受众角度去考虑问题,去实现创意和创新。
当前在新媒体领域,很多创新仅仅停留在产品和技术层面,并没有形成科学和实效的商业模式和解决方案,应该说,这应该是创新的最大风险所在。
一种新的创新媒体有着其固有的发展规律,在市场、客户和受众等层面,都存在着一个了解、熟悉并接受和喜闻乐见的过程,这就需要相关创新主体必须以科学、客观和务实的态度来看待创新过程中存在和发现的问题,对于创新媒体来说,实际上存在着两种"销售",一是常规意义上的媒体销售,也就是把媒体销售给广告主;二是把媒体销售给市场,使市场广泛接受和认同这种创新。
这种产品角色的两重性是创新媒体的客观存在和现实,但实际上,很多创新媒体企业往往只关注前者,而不能正确认识后者,这使得在创新产品运营方面遇到的问题无法从根本上得到妥善解决,应该说,这是创新在经营领域的又一大风险之所在。
所以,利用高度吸引受众眼球的创新内容,借助于可能带来颠覆性革命的创新高新技术,构建一种成熟和实效的商业运作模式,打造为目标受认同的创新商业概念,再加上专注于某个领域深度拓展受众,并形成差异性专业化精准的传播通路渠道,应该是今后新媒体创新发展的必由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