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第8章 上市资格

合集下载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目录第一册前言章数一释义章数二导言第二章a上市委员会、上市上诉委员会和上市科的组织、职能、职责和程序第二章B审查程序章数三保荐人,授权代表及董事章数四会计师报告第五章房地产估价和信息第六章暂停、退市和退市股本证券第七章挂牌方式第八章挂牌资格章数九申请程序及规定章数十对购买及认购的限制章数十一上市文件章数十一a招股章程章数十二公布规定章数十三上市协议第四章待公布的交易章数十五期权,认股权证及类似权利章数十五a衍生认股权证章数十六可转换股本证券章数十七股份计划章数十八矿务公司章数十九海外发行人第九章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发行人投资工具第二0章核准的单位信托、共同基金和其他集体投资计划第21章投资公司债务证券第二二章上市方式(不含选择性出售证券)第23章上市资格(不含选择性出售证券)章数二十四申请程序及规定(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第二5章上市文件(不包括选择性出售的证券)第26章上市协议(不包括选择性出售的证券)第27章期权、认股权证和类似权利第28章可转换债务证券第二9章无限期发行、债务证券发行计划和资产支持证券第30章矿业公司章数三十一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证券除外)章数三十二超国家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三国营机构(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章数三十四银行(选择性销售的发行除外)第三十五章担保人和担保发行(不含选择性销售的发行)第三十六章境外发行人(不含选择性销售的发行)第三十七章选择性销售的证券章数三十八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上市第一章总则的解释为释疑起见,《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只适用於那些与证券和其发行人有关的事宜,而该等证券是在由本交易所营运的证券市场(除创业板以外)上市的;这个证券市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创业板证券上市规则》(\《创业板上市规则》\中,是被界定为\主板\所有与创业板及在创业板上市的证券和其发行人有关的事宜,均受《创业板上市规则》规限.1.01在本卷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否则以下词语具有以下含义:\经核准的股票所指的股票过户登记处,为根据《证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核过户登记处\准股票注册商)规则》第3条获批准成立的法人组织的属下成员(approved股票登记员)\章程\指本交易所的组织章程(articles)\资产担保债务证券是指以金融资产担保的债务证券。

香港上市规则第8。08条

香港上市规则第8。08条

⾹港上市规则第8。

08条上市规定盈利要求:不设盈利要求。

营业纪录:须显⽰公司有紧接递交上市申请前24个⽉的(活跃业务纪录)若符合下列情况,特殊情况可减⾄12个⽉。

主线业务:须主⼒经营⼀项业务⽽⾮两项或多项不相⼲的业务。

不过,涉及主线业务的周边业务是容许的。

业务⽬标声明:须载列申请⼈的整体业务⽬标,并解释公司如何计划于上市那⼀个财政年度的余下时间及其后两个财政年度内达⾄该⽬标。

竞争业务:只要于上市时并持续地作出全⾯披露,董事,控股股东,主要股东及管理层股东均可进⾏与申请⼈有竞争的业务(主要股东则不需要作持续全⾯披露)。

最低市值:股票⽆具体规定,但实际上在上市时不能少于4600万港元,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上市时市值须达600万港元。

最低公众持股量: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不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25%,涉及⾦额⾄少须达3000万港元.若公司在上市时的市值超过40亿港元,则最低公众持股量须为20%,或使公司在上市时由公众⼈⼠持有的股份的市值⾄少达10亿港元的较⾼百分⽐。

上述的最低公众持股量规定在任何时候均须符合期权,权证或类似权利(权证)已发⾏权证数量的25%。

管理层股东及⾼持股量股东的最低持股量:在上市时管理层股东及⾼持股量股东必须合共持有不少于公司已发⾏股本的35%。

股东⼈数:于上市时公众股东⾄少有100名。

如公司只能符合12个⽉“活跃业务纪录”的要求,于上市时公众股东⾄少有300名。

⾹港上市规则第8。

08条8.08 寻求上市的证券,必须有⼀个公开市场,这⼀般指:(1) 任何类别的上市证券,⽆论何时,必须⾄少有⼀个指定的百分⽐由公众⼈⼠持有。

公众⼈⼠所持证券指定的最低百分⽐,须根据下表并参照新申请⼈上市时的预期市值⽽厘定:市值公众⼈⼠所持证券的指定百分⽐不超逾 40 亿港元 25%40 亿港元以上由本交易所酌情决定,但⼀般不低于 10%如发⾏⼈预期在上市时的市值超逾 40 亿港元,则本交易所⼀般将接纳 10% ⾄ 25% 的指定百分⽐,理由是有关证券的数量,通常⾜以确保该等证券有⼀个公开市场。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

香港交易所上市決策HKEx-LD49-2 (2006年3月) (撤回日期:2009年9月)[本上市決策已被上市決策LD72-1及LD72-2取代。

]實況摘要1.甲公司宣布委任一名並非香港公司秘書公會會員的人士為公司秘書(「獲委任人」)。

2.就回應聯交所的查詢,甲公司認為,雖然獲委任人不是《上市規則》第8.17(2)條規定的香港公司秘書公會會員,但獲委任人為另一家專業機構的會員,並具有相關經驗,有能力履行公司秘書的職責。

為支持其論據,甲公司呈交了獲委任人自1991年的詳細相關工作經驗。

有關紀錄顯示,獲委任人曾擔任公司秘書助理九個月,其後獲甲公司聘用,於詴用期後正式獲委任為公司秘書。

整體而言,獲委任人曾先後擔任公司秘書助理及公司秘書職務達19個月。

3.甲公司並表示,甲公司委任獲委任人是得到甲公司財務總監及營運總裁(二人均為合資格會計師)的支持。

因此,甲公司認為獲委任人符合《上市規則》第8.17(3)條的規定。

1現改名為香港特許秘書公會考慮事宜4.一名不是香港公司秘書公會會員、但具有擔任公司秘書的若干相關工作經驗並同時是另一家專業機構會員的人士,是否符合《上市規則》第8.17(2)或8.17(3)條的規定?適用《上市規則》或原則5.《上市規則》第8.17條規定:發行人的公司秘書須為一名通常居於香港的人士,具備履行發行人公司秘書職務所需的知識及經驗,並符合下列其中一項規定:(1) 如發行人於1989年12月1日已經上市,該秘書須於該日任職為該發行人的公司秘書;或(2) 該秘書為香港秘書公會的會員、《執業律師條例》所界定的律師或大律師,或專業會計師;(3) 該秘書為一名本交易所認為在學術或專業資格或有關經驗方面,足以履行該等職務的個別人士。

分析6.聯交所習慣上要求發行人嚴格遵守《上市規則》第8.17(2)條;獲委任人既然並非香港公司秘書公會會員,因此並不符合此項規定。

7.至於獲委任人的工作經驗方面,聯交所得悉獲委任人整體而言,曾先後擔任公司秘書助理及公司秘書的時間只有19個月,因此聯交所決定獲委任人的經驗並不足以符合《上市規則》第8.17(3)條的規定。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
目錄
第一冊
前言
章數一釋義
章數二導言
章數二A上市委員會、上市上訴委員會及上市科的組織、職權、職務及議事程序
章數二B 覆核程序
章數三保薦人、授權代表及董事
章數四會計師報告
章數五物業的估值及資料
章數六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
股本證券
章數七上市方式
章數八上市資格
章數九申請程序及規定
章數十對購買及認購的限制
章數十一上市文件
章數十一A 招股章程
章數十二公佈規定
章數十三上市協議
章數十四須予公佈的交易
章數十五期權、認股權證及類似權利
章數十五A衍生認股權證
章數十六可轉換股本證券
章數十七股份計劃
章數十八礦務公司
章數十九海外發行人
章數十九A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

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
香港联合交易所(港交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是指香港联合交易所制定的用于监管创业板公司上市的规定和要求。

该规则旨在为初创企业提供一个公平、透明和规范的上市平台,同时保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的创业板上市规则,初创企业需要满足一系列的条件才能在创业板上市。

其中包括财务要求、公司治理、业务模式、管理层及股权结构等方面。

财务要求包括盈利能力、财务稳定性和资产负债比例等指标,以确保企业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稳定运营能力。

此外,创业板上市规则还要求创业企业具备良好的公司治理。

公司治理包括独立董事比例、审计委员会、内控机制等要求,以确保企业在经营过程中透明公正,并有效保护投资者权益。

另外,创业板对企业的业务模式也有一定的要求。

企业的业务模式应具备创新性、高增长性和可持续性,以确保企业具备长期竞争力和价值创造能力。

在管理层及股权结构方面,创业板上市规则要求企业具备稳定和有能力的管理团队,并保持股权结构稳定,以确保企业能够持续发展并保护投资者利益。

总之,香港联合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是为了提供一个规范的上市平台,保护投资者权益,同时促进初创企业的发展。

创业板上市规则对财务、公司治理、业务模式以及管理层及股权结构等方面都有明确的要求,确保了市场的秩序和透明度。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合集

香港联交所上市规则-合集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規則與指引上市規則 ﹣主板更新日期: 2006年3月1日(第八十三次修訂)注:本规则整理自香港联交所网站,整理过程中难免有失误和遗漏,请以联交所公告的规则为准。

整理日期:2006-7-26前言章數一釋義章數二 導言章數二A 上市委員會、上市上訴委員會及上市科的組織、 職權、職務及章數二B 覆核程序章數三 授權代表及董事章數三A 保薦人及合規顧問章數四 會計師報告及備考財務資料章數五 物業的估值及資料章數六 停牌、除牌及撤回上市股本證券章數七 上市方式章數八 上市資格章數九 申請程序及規定章數十 對購買及認購的限制章數十一 上市文件章數十一A 招股章程章數十二 公佈規定章數十三 持續責任章數十四 須予公佈的交易章數十四A 關連交易章數十五 期權、認股權證及類似權利章數十五A 結構性產品章數十六 可轉換股本證券章數十七 股份期權計劃章數十八 礦務公司章數十九 海外發行人章數十九A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投資工具章數二十 認可集體投資計劃章數二十一 投資公司債務證券章數二十二 上市方式(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章數二十三 上市資格(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章數二十四 申請程序及規定(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章數二十五 上市文件(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章數二十六 上市協議(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章數二十七 期權、認股權證及纚似權利章數二十八 可轉換債務證券章數二十九 不限量發行、債務證券發行計劃及有資產支持的證券 章數三十 礦務公司章數三十一 國家機構(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除外)章數三十二 超國家機構(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章數三十三 國營機構(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章數三十四 銀行(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章數三十五 擔保人及擔保發行(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章數三十六 海外發行人(選擇性銷售的發行除外)章數三十七 選擇性銷售的證券香港交易及结算所第三十八章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上市指引摘要∕應用指引第1項指引摘要 (已刪除)第2項指引摘要 (已刪除)第3項指引摘要 (已刪除)第4項指引摘要 (已刪除)第5項指引摘要 (已刪除)第6項指引摘要 (已刪除)第1項應用指引 有關呈交資料及文件的程序第2項應用指引 (已刪除)第3項應用指引 新申請人管理階層的營業記錄第4項應用指引 向現有認股權證持有人發行新認股權證第5項應用指引 公開權益資料第6項應用指引 確定發售期間第7項應用指引 (已刪除)第8項應用指引 有關中央結算及交收系統的簡介及在颱風及∕或黑色暴雨警告訊號期間的緊急股票過戶登記安排第9項應用指引 (已刪除)第10項應用指引 有關新發行人報告中期業績規定第11項應用指引 停牌及復牌第12項應用指引 有關發展中物業市場的物業估值第13項應用指引 (已刪除)第14項應用指引 (已刪除)第15項應用指引 本交易所在考慮分拆上市申請時所採用的原則第16項應用指引 上市文件及通函無需刊載有關以營運租約租賃的物業之估值報告第17項應用指引 足夠的業務運作及除牌程序第18項應用指引 證券的首次公開招股第19項應用指引 (已刪除)第20項應用指引 發行人首次售股時僱員所認購股份的分配("粉紅色表格的分配")第21項應用指引 保薦人就首次上市申請進行的盡職審查附錄 一上市文件的內容A 部: 股本證券B 部: 股本證券C 部: 債務證券D 部: 結構性產品附錄 二所有權文件A 部: 臨時所有權文件B 部: 確實所有權文件附錄 三 公司章程細則附錄 四 保證或規限債務證券的信託契約或其他文件附錄 五上市申請表格A1 表格: 排期申請表格(股本證券及債務證券適用)A2 表格: 排期申請表格 (集體投資計劃適用)B 表格: 董事的聲明及承諾C1 表格: 正式申請表格(股本證券適用)C2 表格: 正式申請表格(債務證券適用)C3 表格: 正式申請表格 (集體投資計劃適用)C3Z 表格: 正式申請表格(適用於《上市規則》第二十一章所管轄的開放式投資公司、 單位信託、互惠基金及其他集體投資計劃)D 表格: 銷售聲明E 表格: 保薦人聲明F 表格: 聲明G 表格: 表格:致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本交易所」)的股份購 回報告H 表格: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董事的聲明及承諾I 表格: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註冊成立的發行人的監 事的聲明及承諾附錄 六 股本證券的配售指引附錄 六A (已刪除)附錄 七上市協議A 部: 適用於股本 ﹣在香港註冊或成立的公司 (已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刪除)B 部: 適用於股本 ﹣在香港以外地區註冊或成立的公司 (已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刪除)C 部: 適用於債務 ﹣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註冊或成立的公司(國家機構、超國家機構、國營機構、銀行及選擇性 銷售的債務證券的發行人除外D 部: 適用於債務 ﹣國家機構及超國家機構E 部: 適用於債務 ﹣(i)除國家機構及超國家機構外的選擇性 銷售的證券的發行人及(ii)國營機構及銀行F 部: 本附錄已撤銷G 部: 適用於集體投資計劃權益H 部: 適用於結構性產品I 部: 適用於股本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或成立的公司 (已於二零零四年三月三十一日刪除)附錄 八 上市費、新發行的交易徵費及經紀佣金附錄 九 (已刪除)附錄 十 上市公司董事進行證券交易的標準守則附錄 十一正式通告的標準格式A 表格: 發售現有證券或發售以供認購 適用B 表格: 介紹上市適用C 表格: 配售證券適用D 表格: 有關選擇性銷售的附錄 十二 證券及期貨(在證券市場上市)規則附錄 十三有關若干司法地區的附加規定A 部: 百慕達B 部: 開曼群島C 部: 庫克群島D 部: 中華人民共和國附錄 十四 《企業管治常規守則》附錄 十五 銀行資料披露附錄 十六 財務資料的披露附錄 十七 保薦人承諾附錄 十八 保薦人有關其獨立性的陳述附錄 十九 保薦人的聲明附錄 二十 合規顅問的承諾附錄 二十一 獨立財務顅問的獨立聲明附錄 二十二 獨立財務顅問的承諾附錄 二十三 《企業管治報告》主板《上市規則》最新修訂 第八十次修訂第八十一次修訂第八十二次修訂第八十三次修訂1.01(accounts)12(approvedshare registrar)(Articles)(asset-backedsecurities)(a)(associate)(i)(ii) 18(a)(i) family interests(iii)1–1 1/0530%30%(iv)(v) (a)(iii)30%30%(b)(i)30% 1–21/0530(ii)30%30%(iii)(iv) (b)(i) (b)(ii)30%30%(1) 14A.1114A.121–3 1/05(2)19A.043.05(authorisedrepresentative)(bank)(bearersecurities)(Board)(business day)(CCASS)(CIS DisclosureDocument)(CIS Operator)1(CIS) (CollectiveInvestmentScheme)(chiefexecutive)(Code on ShareRepurchases)3(Commission) 3(company)1–41/0519A.04(Company Law)(a)(connected person)(b)A 14A.11 14A.1230% (controlling 30% shareholder)19A.14(convertible debt securities)(convertibleequity securities)(corporatecommunication)(a)(b)1–5 1/05(c)(d)(e)(f)(debt issuanceprogrammes)(debt securities)(director)19A.04(domesticshares)(Eligible Security)(equity securities)(Executive Director-Listing)(Exchange)(ExchangeListing Rules)1–61/05(a) (Exchange (b) Participant)(Exchange’swebsite)(expert)(associate) (a)(ii) (familyinterests)(financialstatements)(financial year)19A.04 (foreign shares)12.02 12.03 25.16 (formal notice)(group)H 19A.04(H Shares)(HKEC)(HKSCC)2 (holding 1.01company)(Council of the Hong Kong Society of Accountants) (Hong Kong 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s)(Hong Kongissuer)19A.04 (Hong Kongregister) 3/041–71/05(a)(IFA group)(b)(c)(d)(i)(ii)(e) (d)(Internation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InternationalFinancialReportingStandards)(issue)(issuer)(listed issuer)(listing)(listed)(Listing AppealsCommittee)1–81/05(ListingCommittee)(ListingDivision)(listing document)(scheme of arrangement)(marketcapitalisation)(mutual fund)(new applicant)14.06(notifiabletransaction)(overseasissuer)19A.04(overseas listedforeign shares)1–91/0519A.04(PRC issuer)19A.04(PRC law)19A.04(PRC stockexchange)(professionalaccountant)19A.04(promoter)2(1)(prospectus)8.24(public)(in public hands)(published in the newspapers)71A(publish in the newspapers)(published onthe Exchange’swebsite)1–101/05(Regulations)(reportingaccountant)571(Securities andFuturesOrdinance)(selectively marketed securities) (selectivemarketing)(sponsor) 3A.02(State)(State 50% corporation)1–111/05(Statutory Rules)(subsidiary)(a) 23(b)(c)10%(substantialshareholder)A 14A.13(1)(b)(i)141CF(1)(summaryfinancial report)(Supranational)19A.04(supervisor)(TakeoverCode)(tap issues)(temporarydocuments oftitle)1–121/053/06(unit trust)1.02 (a document being certified)(a translation beingcertified)1.031.041.051.061.071–13 1/052.0123242.022.02A2.03(1)(2)(3)2–1 3/04(4)(5)(6)2.042.05 242.062.032.07 (1)12–23/04(2)a)b)c)d)e)(3)(4)2–3 3/04(5)2.07(3)2.07A(1) 2.07A2.07A(2)(3) 2.07A2–43/04(a)(b)(4) 2.07A5(1)(1)2.07B(1)(2) 2.07B2–5 3/04(1)(3)(2)(3)(a) (i) (ii)(b)(4) (3)(5)2.07C(1)(b)(i)2–63/04(6)(7) (5) (6)(8)2.07C(1)(a)(b)(i)(ii)(c)2–7 3/04(2)(3)2.08 A2.09 A2.102–83/041/052.112.122.13(1)(2)(a)(b)(c)(d)2.142–9 3/042.1513.39(4) 13.39(5)2.15 2.16(1)1.01(2)2.17(1)(2)(a)(b)2–103/04(3)(4) 2.17(3)2–11 3/04A2A.012A.022A.032A.04 A B2A.05 2A.05A 2A.05B2A.05A(i)(ii)(iii)(iv) 15.13(2)(v) 5,000,000,0002A.05B2A.062A.072A.082A.09 2A.10(1)(2)(3)(4)(5)(6)(7)(8) (7)(9)(10) (4) (5) (6) (8) (9)2A.10 2A.09(a)(b)(c)(d)(e)(f)(g)(h)(i)(j)(1) 2A.09(5)(2) 2A.102A.11 2A.09 2A.10 2A.09 2A.10 2A.09(2) (3) (5) (7) (8) (9)2A.12 2A.112A.132A.142A.152A.162A.17 28(1) 8(2)19(3)2A.18 2006 52A.19 2A.23 2A.26 2A.252A.20 2A.212A.212A.222A.23(a)(b)2A.24 2A.172A.25 2A.242A.26(1)(2) 136(3)(4)2A.272A.28 2A.282A.292A.302A.31(i)(ii)2A.322A.332A.34 2A.332A.352A.36 :(1) 3.01(2) 3.05(3)(4) 30(5)(6) 2A.09(2) (3) (5) (7) (8) (9)(7) 6.072A.37 2A.372A.38B2B.01 2A.032B.022B.032B.04(1) 2B.03 ( A1 ) ( A1 )(a)(b) 2B.08(c) 2B.11(5)2B–1 3/00(2)(3) 2B.04(1)( A1 )2B.05(1)(2)(3)2B.06(1)(2) 2B.04(3)2B.072B–26/992B.07(1)(2)(a) 3.01(b)(3)(a) 3.05(b)(4)(a) 302B–32/00(b)(5)(a)(b)(c)17(6)(a)(b)(c)2B–42/002B.08 2B.05 2B.06 2B.077 2B.1372B.092B.102B.11(1)(2) 532B–53/00(3)(4)(5)(a)(b)(c)(6)2B–65/06/(7)(8) 2B.07(2) 2B.07(3)2B.12(1)(2)(3)2B–73/00(4)(5)2B.133142B.14 2B.0862B.152B–82/003.01[ 2005 1 1 ]3.02[ 2005 1 1 ]3.03[ 2005 1 1 ]3.04[ 2005 1 1 ]3.053.06(1)(2)(3)3–1 1/053/04(4)3.073.08(a)(b)(c)(d)(e)(f)3.093–23/041/05。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

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讲解香港联交所(Hong Kong Exchange and Clearing Limited,简称HKEx)是香港主要股票市场,也是全球最大的股票市场之一、作为香港经济的核心,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对于企业上市以及市场监管起着重要作用。

下面将对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进行详细讲解。

首先,上市资格要求是企业能否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重要条件。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企业需要满足以下条件:具备良好商业信誉、有稳定的盈利能力、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能够提供足够的上市资料以及符合香港法律和证券监管要求等。

此外,企业还需要满足股权分散度、不特定可转让性、公司治理结构和风险管理等要求。

其次,申请程序是企业须按照规定履行的一系列手续。

企业需要提交上市申请书,包括个别情况的陈述、风险披露和财务信息等。

申请书会由香港联交所进行初步审核,如审核通过,将进入招股程序。

在招股过程中,企业需要准备招股说明书,这是向投资者提供关于企业基本情况和投资信息的重要文件。

招股结束后,企业可以根据投资者认购情况决定发行股票的价格和数量。

第三,持续监管是上市后的重要环节,其目的是确保上市公司持续遵守规则和监管要求。

香港联交所会对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治理、信息披露、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监管。

上市公司需要定期向香港联交所提交财务报告,包括年度报告和半年度报告。

此外,上市公司还需要及时披露重大信息,如资产重组、重组等。

如上市公司违反规则或监管要求,香港联交所有权对其进行处罚,包括暂停交易、除名等。

最后,财务披露是上市公司需要履行的重要义务。

根据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需要按照一定的时间表向市场披露财务信息。

财务信息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上市公司还需要解释相关财务数据的变动原因,并向投资者提供准确、完整和及时的信息。

总之,香港联交所主板上市规则是保证香港股票市场良好运行的基础。

这些规则确保上市公司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稳定盈利能力和足够的资金实力,并要求上市公司持续遵守监管要求和及时披露财务信息。

香港联交所 - 主板上市基本要求

香港联交所 - 主板上市基本要求
10. 审计委员会。申请人必须成立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全部由非执行董 事组成,成员人数应不少于三名,而且大多数成员应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其 中一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应具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 理专长。审计委员会的主席应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审计委员会须确保公 司设有适当的内部财务申报程序及监控措施,并符合《上市规则》有关财务 申报及其它会计有关事宜的规定。
7. 股份禁售期。控股股东必须承诺在上市后六个月内不出售其股份;另外,在 上市后的第二个六个月的期间,若果出售股份会导致其不再是控股股东,则 不会出售有关股份。
8. 管理层及企业管治。发行人须符合《上市规则》对管理层及企业管治的要求, 包括从 2004 年 3 月起对上市公司更严格的企业管治要求。
9. 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申请人须有足够的管理人员在香港,这一般是指企业至 少有两名执行董事通常居住于香港。董事会应包括至少三名独立非执行董 事,其中一名须具有适当的专业资格或适当的会计或相关财务管理专长。
1
附件 1
对于申请在主板发行 H 股的企业,除符合上述在香港上市的基本财务指标要求 之外,还须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的三个财务指标的要求,详见“H 股公司”。
5. 股东数目及公众持股比率。新上市股票的持股人应最少有 300 名 (之前为 100 名),但如果企业符合市值//收入测试,股东数目须最少有 1,000 名。而 且,申请人的公众持股比率(包括于其它受监管市场上市的股票)必须不少于 发行股本的 25%,或以市值计达 5,000 万港元,以较高者为准。若果预计市 值超逾 100 亿港元,公众持股比率最多可降低至 15%。再者,最大的三个公 众股东实益拥有的总持股量不可超过公众持股量的 50%。如果申请人有非上 市或在其它受监管市场上市的证券,则在香港上市的股票的公众持有比率应 不少于总发行股本的 15%。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