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内官第一署变动考
2022~2023年高二后半期第三次月考历史考题(辽宁省营口市部分重点高中)

选择题《周礼》记载:“诸公之地,封疆方五百里,其食者半。
诸侯之地,封疆方四百里,其食者三之一。
诸伯之地,封疆方三百里,其食者三之一。
诸子之地,封疆方二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诸男之地,封疆方百里,其食者四之一。
”由此可见,在分封制下A. 按血缘关系授予贵族土地B. 土地所有权与使用权结合C. 按不同等级授予贵族土地D. 按封地全部面积征收租税【答案】C【解析】据题意可知,按照“公侯伯子男”不同的等级身份,贵族获得的封地及征收赋役的比重不同,说明分封制下按照不同的等级授予贵族土地,因此C选项正确;A选项错误,材料主要体现的是等级差别,并非强调血缘关系;B选项错误,分封制下土地国有,诸侯只有使用权;D 选项错误,由题中“其食者半”、“其食者三之一”及“其食者四之一”可知并非按封地全部面积征收租税。
选择题春秋时代的战争,通常采用车阵战,一经交战,即刻决出胜负。
战国时期,作战军队的数量大为增加,步兵、骑兵为主的野战和包围战逐渐代替车阵战,战争往往旷日持久,残酷性大大加剧。
这一变化的主要原因是A. 各诸侯国人口大幅增长B. 战争目的由争霸到兼并C. 战争科技出现重大突破D. 礼乐制度已经受到冲击【答案】B【解析】春秋时期的战争仅仅是争霸,而战国时期的战争已经是兼并战争,所以战争会更残酷,时间更长,军队数量会更多,选B是符合题意的,正确;各诸侯国人口大幅增长只是这一变化的次要原因,选项A不符合题意,排除;战争科技并未出现重大突破,选项C不合史实,不符合题意,排除;材料根本就不涉及礼乐制度,选项D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B。
选择题西周时期中国人形成了亲戚观念。
父母,祖父母,叔伯、婶婶,姑姑是血缘关系中最近的亲人;外祖父母,舅舅、舅妈,姨妈是血缘关系第二重要的亲人。
材料反映A. 宗法制影响了亲戚观念B. 西周亲戚体系较为庞大C. 男尊女卑观念开始形成D. 宗族凝聚力在逐渐加强【答案】A【解析】材料中的“最近的亲人、第二重要的亲人”等是根据血缘关系的亲近远疏划分的,也就说明了宗法制、宗法观念影响了亲戚观念,选A是符合题意的,正确;材料反映的是西周亲戚观念的形成而非亲戚体系较为庞大,选项B不符合题意,排除;材料并未涉及男尊女卑和宗族凝聚力的问题,所以选项C、D均不符合题意,排除;故本题选A。
明朝历代内阁

明朝首辅是指首席内阁大学士,名义上相当于宰相之职,但无宰相之权。
第一部分:内阁初期(此时内阁首辅并未直接指定,而是根据排序推论)1、黄淮洪武三十五年八月进,十一月降。
1402年(即建文四年,年号由已篡位的朱棣废除,下同)2、解缙洪武三十五年十一月进,永乐五年二月罢。
1402年-1407年3、胡广永乐五年二月进,十六年五月卒。
1407年-1418年4、杨荣永乐十六年五月进,二十二年八月降。
1418年-1424年第二部分:内阁制度完善时期5、杨士奇永乐二十二年八月进,正统九年三月卒。
1424年-1444年6、杨溥正统九年三月进,十一年七月卒。
1444年-1446年7、曹鼐正统十一年七月进,十四年八月卒。
1446年-1449年8、陈循正统十四年八月进,天顺元年正月罢。
1449年-1457年高榖天顺元年正月代,二月致仕。
1457年9、徐有贞天顺元年二月进,六月罢。
1457年10、许彬天顺元年六月进,七月罢。
1457年11、李贤天顺元年七月进,成化二年三月丁忧。
1457年-1466年12、陈文成化二年三月进,五月降。
1466年13、李贤成化二年五月复,十二月卒。
1466年14、陈文成化二年十二月进,四年四月卒。
1466年-1468年15、彭时成化四年四月进,十一年三月卒。
1468年-1475年16、商辂成化十一年三月进,十三年六月致仕。
1475年-1477年17、万安成化十三年六月进,二十三年十月罢。
1477年-1487年18、刘吉成化二十三年十月进,弘治五年八月致仕。
1487年-1492年19、徐溥弘治五年八月进,十一年七月致仕。
1492年-1498年20、刘健弘治十一年七月进,正德元年十月致仕。
1498年-1506年21、李东阳正德元年十月进,七年十二月致仕。
1506年-1512年22、杨廷和正德七年十二月进,十年三月丁忧。
1512年-15年23、梁储正德十年三月进,十二年十一月降。
15年-1517年24、杨廷和正德十二年十一月复,嘉靖三年二月致仕。
论明代镇守内官的设置、地位与作用

论明代镇守内官的设置、地位与作用李建武【摘要】镇守内官是明代政治制度设计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明代"双轨制"中内官体制在地方的集中体现.镇守内官设置范围的普遍性表明其得到国家的认可并加以推广,公署及其附属人员表明镇守内官体制的日益稳定及其权势的扩张,敕书、关防、旗牌是明代官员行使权力的必备之物.明代镇守内官不再仅是皇帝的家奴、亲信,而是逐渐成为参与地方管理的公职人员.明代镇守内官体制在各地的运转具有重要的政治功能,对地方社会产生了深刻而复杂的影响.【期刊名称】《安徽史学》【年(卷),期】2018(000)004【总页数】9页(P34-42)【关键词】明代;镇守内官;政治;地方管理【作者】李建武【作者单位】廊坊师范学院历史学系,河北廊坊 065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K248镇守内官*参见方志远:《明代的镇守中官制度》,《文史》1995年第40辑;田澍:《嘉靖前期革除镇守中官述论——兼与方志远先生商榷》,《文史》1999年第49辑;赵现海:《明代北边镇守太监研究》,《故宫学刊》总第6辑,2010年;胡丹:《明代“九边”镇守内官考论》,《中国边疆史地研究》2009年第2期,等。
是明代极具特色的一个群体,是永乐以后由宫廷派往各地、加以镇守或守备职衔、肩负守护地方之责的内官,与其他奉敕行事、事毕而回的内官不同,他们固定驻于地方,拥有专门的镇守公署。
镇守内官的设置起因于明代地方管理体制的不完善,随着永乐以后北边及内地军事防御形势的变化,原先的都、布、按三司体制已经无法满足现实的需要,总兵、巡抚等钦差官员逐渐成为地方大员,镇守内官亦是如此。
仁宗即位以后,镇守内官的名称正式出现,朝廷率先向南京、甘肃等地派驻镇守内官。
土木之变后,镇守内官的设置逐渐普及到北部各边和内地各省,逐渐形成一套比较完善的镇守内官体制。
嘉靖十八年(1539年),明世宗裁撤了各边及各省的镇守内官,其体制遭到重大打击。
第13课 从明朝建立到清军入关 (2)

积极: 1)防范中外反动势力联合,巩固 统治的需要。 2)禁绝的仅仅是民间私人贸易, 允许部分官方贸易。 3)防止日本倭寇在沿海骚扰。 4)倭寇之患解除后,明朝就解除 了海禁。 5)明朝引进了很多外来品种:玉 米、烟草、甘薯等丰富国人生活。 6)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边海百姓的 安全。 …………
局限: 1)是封建经济自给自足的表现, 对外来商品有较强的抵制。 2)不利于中外经济文化交流。 3)妨碍中国海外市场的开拓。 4)阻碍中国资本主义萌芽的滋 长。 5)造成了中国落后于世界的潮 流。 6)是天朝上国自大心态的体现。 7)严重影响到了明朝中央财政的 主要来源。 …………
1351年 元末农民 起义
明朝
1368年 朱元璋建立 明朝
1405—1433年 郑和下西洋
明朝 建立
16世纪中叶 1616年 葡萄牙人获得 努尔哈赤建 澳门租住权 立后金
1636年
1644年
皇太极在盛京称 李自成建立大顺政
帝,改国号大清, 权,攻占北京、明
清朝建立
朝灭亡、清军入关
明朝 灭亡
一 明朝的建立
1664年,清基本消
灭明残余势力,确
1616年
立了在全国的统治。
努尔哈赤建金
1632年皇太极称帝, 改国号为“大清”
四 明清易代
结合本课内容,思考从明朝到清朝朝代的更替变化,
你能得出什么经验教训?
小组 活动
参考答案:
1、君主高度集权,皇权无制约,官吏,御史和言官的权力
来自皇权,其职权、任免、考察、罢黜,都取决于皇帝的
1 废丞相
小组讨论:宰相制度的废除,究竟有何利弊?
利:加强皇权,防止权臣专权;使中央集权得以加强, 社会得以稳定。
明朝内阁成员变迁列表

七年丁卯(1627年)十一月致仕三月晋少傅兼太子太傅吏部尚书建极殿大学士。
八月加左柱国晋少兼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
十月晋太保,辞免。
十一月致仕三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八月晋少师兼太子太师中殿大学士。
十月晋左柱国吏部尚书三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八月加少师兼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
十月晋左柱吏部尚书三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八月晋少师兼太子太师中极殿大学士。
十月晋左柱国吏部尚书太子太保礼部尚书。
十二月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元年戊辰(1628年)三月致仕五月致仕六月致仕十二月降十二月进三月致仕,晋太傅三月致仕,晋太保四月晋太保。
五月致仕四月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文渊阁大学士。
六月致仕,晋少傅兼太子傅四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六月致仕,晋少保六月任。
七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二月任。
七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月任。
七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二月任。
七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十月罢四月召。
十二月任二年己巳(1629年)三月晋太傅正月致仕十二月罢十一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礼部尚书。
十二月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二月晋礼部尚书兼东阁大学士入十一月召,以少师兼太子太兵部尚书中极殿大学士出镇山海关。
四年十一月致仕三年庚午(1630年)正月致仕三月致仕九月致仕九月进正月致仕二月晋少保兼太子太保户部尚书武英殿大学士。
三月致仕二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九月致仕二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十一月晋少保武英殿大学士二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十一月晋少保武英殿大学士二月晋太子太保文渊阁大学士。
十一月。
二十四衙门十二太监 明朝内廷设置和太监管理

如对您有帮助,可购买打赏,谢谢二十四衙门十二太监明朝内廷设置和太监管理导语:明代宦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选用制度、管束制度、奖赏制度、病老丧葬制度等。
选用制度。
当时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明代宦官有一系列的管理制度,包括选用制度、管束制度、奖赏制度、病老丧葬制度等。
选用制度。
当时规定,凡自愿阉割要求成为宦官者,事先必须得到官府的批准。
明代曾规定,一家有四五个孩子以上、愿意将其中的一个孩子阉割者,由相关部门登记造册,待收补之日选用,如果私自阉割,一经发现,课以重治,邻居知而不报者,一并治罪。
但是,这一规定并未能严格遵行。
从明代录用宦官的实际情况来看,除了按照规定报名就阉、候补收用者之外,朝廷还大量直接录用了那些未经报名起送而私自至京的自宫者。
明代宦官录用事务的主管机构为礼部。
但是,随着司礼监地位的不断提高,录用宦官事务逐渐由司礼监会同礼部办理,宦官机构在实际上已拥有相当的决定权。
管束制度。
在明朝初年,明太祖明确规定,“寺人不过侍奉洒扫,不许干与政事”。
除此之外,明廷还曾陆续制定了一些有关宦官管束惩罚的具体制度。
宦官犯法,照例由司法机构逮问治罪。
或下刑部狱,或下都察院狱,或下锦衣卫狱,并由法司议罪。
为了惩治宦官在外犯法,明廷还特意强调了“有司”惩治犯法宦官的职权。
对犯法宦官的惩罚方式,主要包括死刑、籍家、革职、革荫、降职、调斥、杖笞等。
明宣宗赐宦官银皿奖赏制度。
宦官因功劳或因受到君主宠幸,除擢升官职外,其他奖赏方式还有赐金银、加禄米、赐免死诏、赐印记、赐敕旌励、赐祭赐祠、父母授(赠)官号、弟侄族人荫官授爵等。
病老丧葬制度。
宦官年老有病,多退居京城内外各寺庙,供给柴米、生活常识分享。
明代的司礼监
宦 官 出使 几 成 定 制
。
不付刊
,
永乐 时 期
宦 官 出使 范 围之 广 监 军 和分 镇
,
、
规 模之 大 和 次 数 之 多
。
、
,
才 达 到 明 代 的高 峰
。
宦 官 专征
始 见 子永 乐
、
然 明太 祖在 统 一 战争 中就 经 常派 宦 官 到 军 前
“
向
统 军 大 将徐达
搞 北 征将 士
永一 人
。
除 名 列 首位 的 内 对 各监 的 职掌 具名 奏 请 必
。
其 他 各监 的 令 均为 正 七 品
“
承 均 为从 七 品 凡差 遣 及 缺 员
。
都作 了 规 定
为十 一 监 加 以比较 位
。
、
内官监 的 职 掌 是
、
通 掌 内使名 籍
。
,
总 督各职
,
”
可 见 内官 监 是 当 时 宦 官 机 构的第 一 署 二司 六局
户部奏
天 下 课 锐 司局
,
宜 速 遣 中官
。
、
国子 生 及 刑部
委 官各一 人
往 夏其 实
,
,
立 为 定额
从之
,
。
。
由户部奏请 云 云
,
可 见 派 宦 官参 与这 项 工 作
当 时 已 成 为 一 种 常规
以后 历 朝都使 宦官参预
“
或 监 督 国 家的 财政 事 务
洪武中
,
实亦 以洪 武为开 端
,
。
。
从 吴元 年
洪 武建 元前 一 年
明朝官员调令制度
明朝官员调令制度明朝是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由1368年至1644年存在。
作为一个封建社会,明朝有着严格的官员调令制度,这一制度对于维护王朝的统治和国家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对明朝官员调令制度进行详细的介绍。
明朝的官员调令制度是建立在明代官制基础之上的。
明代官制以六部九卿制为核心,高级官员按照九卿的级别分为九等,而下级官员则按照六部的级别分为六等。
官员的调令是根据他们的级别和职务而定的。
在明朝,官员的调令分为两种:一个是正式的官员调动,另一个是临时的临时调动。
正式的官员调动是指官员根据明朝官制的规定而进行的调动。
根据明代官制,官员在任职期满后,需要通过考试来晋升到更高级别的官职。
而官员在晋升之后,就需要到新的岗位上工作,这就是官员的正式调动。
正式调动是由各级官员评议和皇帝审批来决定的。
评议时,官员的个人声誉、工作表现和民间评价等都将成为评议的依据。
在评议通过后,皇帝将根据官员的等级和职务为其安排新的工作岗位。
临时调动是指官员在任职期间临时离开岗位的调动。
明朝时期,官员在特殊情况下可能需要应对突发事件或履行其他任务,因此需要临时离开岗位。
这种情况下,官员的调动将由上级官员或皇帝亲自决定,并通过命令下达。
临时调动可以是任务性的,也可以是训练性的。
无论是哪种类型的临时调动,官员都需要按照命令履行职责,完成任务或接受培训。
明朝官员调令制度的实施对于封建社会的稳定起着重要的作用。
首先,它确保了官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发展。
通过考试晋升和正式调动,官员能够在不同的岗位上积累更丰富的经验,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和技能。
其次,它保证了官员的廉政和公正。
通过评议和评估,能够及时发现官员的问题和不足,对于腐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维护了朝廷的清明和国家的稳定。
最后,它促进了地方的发展和民众的福祉。
官员调令制度在明朝时期是高度集权的,官员的调动直接关系到地方的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
通过合理的调动,官员能够更好地为地方服务,改善百姓生活。
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
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明朝官制,即明朝官吏的选任制度,是明朝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明朝官制分两部分,选官制度和任官制度。
明朝官制分为中枢、地方、军事官制三部分。
下面是店铺为大家整理的明朝的官制是怎么样的,希望大家喜欢!明朝官制之中央官明朝中央官制有四个显著的特点。
具体如下:第一个特点是废除了丞相制度。
明初沿元制,设中书省和丞相。
洪武十三年(公元1380年),明太祖鉴于元末丞相权力很大,足以废立皇帝,又因本朝丞相胡惟庸擅权挠政,于是在杀掉胡惟庸后,立即宣布废除中书省,罢丞相不设。
从此,长期存在于中国历史上的宰相制度被废除了,明清500多年推行的是无宰相的君主专制体制。
废丞相后,明朝中央机构重新进行调整,形成了以六部为主干,府部院寺(司)分理政务的行政格局。
六部按其序列是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
从隋唐到明初,六部虽属中央重要部门,但不直接隶属于皇帝,或隶于尚书省,或隶于中书省,职权有较大的局限性。
废丞相后,六部直属于皇帝,成为中央主理政务的最高一级权力机关。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
下设文选、验封、稽勋、考功四司。
户部是管理土田、户口及国家财政的机构。
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明代地方十三省区的名称相对应。
各司又分民、度支、金、仓四科。
户部库藏称太仓,是明朝的国库。
礼部是主管礼仪教化的机构,下设仪制、祠祭、主客、精膳四司。
兵部是主管军政的机构,下设武选、职方、车驾、武库四司。
刑部是主管刑政的机构,下设十三司,司名与户部相同。
工部是主管工程建设的机构,下设营缮、虞衡、都水、屯田四司。
六部长官是尚书,副贰是左、右侍郎,同称正官或堂上官。
司又称清吏司,设郎中、员外郎、主事,同为属官。
郎中视为正郎,员外郎视为副郎。
又设司务为首领官,负责部内庶务。
《大明会典·弘治间凡例》云:“本朝设官……虽文武并置,而政事皆归之于文职。
”吏部是管理文官的机构,在六部中地位最高。
各部、各司的权力集中在正职手中,《明史·颜继祖传》说:“六部之政管于尚书,诸司之务握之正郎,而侍郎及副郎、主事止陪列画题。
明朝太监品级一览表
宦官(俗称“太监”)是中国古代专供皇帝、君主及其家族役使的官员。
十一监:司礼监,御马监,内官监,司设监,御用监,神宫监,尚膳监,尚宝监,印绶监,直殿监,尚衣监,都知监司礼监:为整个宦官系统中最高的权力机构,“无宰相之名、有宰相之实”。
司礼监的主要职权为:1. 批答奏章,传宣谕旨;2. 总管所有宦官事务。
司礼监不仅在各宦官机构中处于“第一署”的地位,而且实际上也居于总管、统领其他宦官机构的地位。
司礼监总管大太监为所有宦官的首领;3. 兼顾其他重要官职。
如南京守备,或专由司礼兼领,或为司礼外差。
司礼监总管大太监兼任东厂提督一职。
御马监:管理御用兵符;内官监:主要掌管采办皇帝所用的器物,如围屏、床榻、桌柜等;司设监:掌管卥簿、仪仗、围幙、帐幔、雨具等;御用监:掌办御前所用之物;神宫监:掌管太庙及各庙的洒扫及香灯等;尚膳监:掌管御膳、宫内食用和筵宴等;尚宝监:掌管宝玺、敕符、将军印信;印绶监:掌管古今通集库以及铁券、诰敕、贴黄、印信、图书、勘合、符验、信符等;直殿监:掌管各殿及廊庑洒扫之事;尚衣监:掌管皇帝的冠冕、袍服、靴袜等;都知监:起初负责各监行移、关知、勘合等事,后来专门跟随皇帝,负责导引清道。
四司:惜薪司,钟鼓司,宝钞司,混堂司惜薪司:掌管宫中所用柴炭和二十四衙门、山陵等处内臣柴炭等;钟鼓司:掌管皇帝上朝时鸣钟击鼓以及演出内乐、传奇、过锦、打稻等杂戏;宝钞司:掌管造办粗细草纸;混堂司:掌管沐浴之事。
八局:兵仗局,银作局,浣衣局,巾帽局,针工局,内织染局,酒醋面局,司苑局兵仗局:掌造军器,包括刀枪、剑戟、鞭斧、盔甲、弓矢等各类兵器;银作局:负责打造金银器饰;浣衣局:该局是二十四衙门中唯一不在皇宫中的宦官机构,局址在德胜门以西,由年老及有罪退废的宫人充任;巾帽局:掌管宫中内使帽靴、驸马冠靴及藩王之国诸旗尉帽靴;针工局:负责制作宫中衣服;内织染局:职掌染造御用及宫内应用缎匹绢帛之事;酒醋面局:掌管宫内食用酒、醋、糖、浆、面、豆等物;司苑局:掌管宫中各处蔬菜瓜果及种艺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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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代内官第一署变动考——以郑和下西洋为视角万明【专题名称】明清史【专题号】K24【复印期号】2011年03期【原文出处】《北京联合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0年4期第12~21页【英文标题】On the Changes of the First Bureau in Ming Dynast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Zheng He Traveling to the West【作者简介】万明(1953-),女,江西九江人,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主要研究明代政治史,北京100086【内容提要】明初内官监为内官第一署,后其地位为司礼监所替代。
对于宦官制度的这一重要变动,学界一般认为是司礼监地位的提升。
然而,却显然没有考虑到内官监沉降与司礼监上升的互动关系。
永乐初年作为内官监太监的郑和,具有内官第一署长官的显赫地位,其在下西洋决策中的作用应该重新审视;解析内官监职掌,说明下西洋与迁都北京有着直接关联,而持续28年出使海外,为宫廷取宝是下西洋主要目的,内官监的采办职能由此凸显;而后郑和守备南京,内官监的营建职能凸显,形成了由近侍主管到职掌营造的转变,乃至后来内府工部的定位。
下西洋导致了内官监疏离内廷中枢,成为其内官第一署地位丧失的关节点。
The Grand Imperial Eunuch is the first bureau in the imperialcourt in the early Ming Dynasty, replaced by the Eunuch from theboard of rites and ceremonies. Considering the significant changesof the system of eunuchs, academies generally think it as thepromotion of the eunuch in rites and ceremonies, unfortunatelyneglecting the interactive relationship between the ups and downsof the Grand Imperial and rites and ceremonies. This paper aims toview Zheng He's traveling to the West from a new perspective andmake a slight investigation into the changes of the first bureauin the imperial court. Zheng He, an eunuch in the imperialhousehold in the early Yong Le Year, holds an eminent position inthe first bureau in the imperial court, whose role in thedecision-making of traveling should be reviewed. It is trying toanalyze the responsibility of the Grand Imperial Eunuch in orderto illustrate the direct correlation between his traveling andmoving the capitol to Beijing. Bringing back foreign treasures isthe main mission of his traveling and 28-year diplomatism overseasthat makes him prominent and further after he was sent to NanJing,which is considered as a transition from servants for the emperoror government officers to construction commander and afterwards inthe imperial storehouse. His traveling leads to the alienation ofthe core system of the imperial court and is the key point to theloss of its position in the first bureau.【关键词】内官监/内官第一署/郑和/下西洋The Grand ImperialEunuch/the first bureau in the imperial court/changes/Zheng He Traveling to the WestEE212UU1793161[中图分类号]K248.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4917(2010)04-0012-10明代宦官二十四衙门在明初逐步形成。
起初,内官监曾为内官第一署,其地位后为司礼监所替代。
对此史无明载,时至晚明,熟于时事和朝章典故的沈德符已不清楚,仅云“司礼今为十二监中第一署”;而明末宦官刘若愚专记宫廷之事的《酌中志》中,列司礼监为十二监之首,也未加说明;内官监曾为内官第一署乃至郑和为内官监太监的史实长期模糊不彰。
①后世学者关注司礼监的颇多,主要聚焦于司礼监地位的提升及其与内阁的关系。
②迄今学界缺乏对内官监的专门研究,未见对于内官监沉降与司礼监上升互动关系的探讨。
黄彰健先生利用《祖训录》,对明初宦官制度做了细致的研究,虽涉及内官监的变化,但主要考察了司礼监的演变。
③近年有学者探讨明初宦官制度的变化,提出是司礼监扩展权力的结果。
[1]在这里,我们以郑和下西洋作为一个新的视角来考察。
下西洋无疑是中国古代乃至世界史上最引人注目的航海活动之一,在历史上留下了多元的深远影响,100多年来的持续探讨,已产生了丰硕的研究成果,涉及方方面面;然而,迄今未见论及这一重大外交活动与内官第一署变动的关系,故本文就此略加钩稽。
一、明初内官第一署:内官监内官监的前身,是内使监。
从名称即可看出,内使监是为内廷侍奉而设,它草创于明朝建立之前。
吴元年(1367年)九月设立内使监,其首为监令,下设监丞、奉御、内使、典簿等。
④黄彰健先生曾云:“欲论有明一代宦官制度,事固不易,而论明初之制,则以文献不足,其事犹难。
明内府十二监,以司礼监职司最要,其建置沿革及职权之演变,最模糊不明者,亦以得见国立北平图书馆藏明钞本《祖训录》微卷,始有一较清晰之了解”[2]。
查《祖训录》,记录当时内府十监是:天地坛祠祭署、神坛署、皇陵署、神宫内使监、尚宝监、内使监、尚冠监、尚衣监、尚佩监、尚履监。
其中内使监名列第六,但其职掌却与众不同:“监令掌应办内府一应事务”,⑤比较其他各监职能专一而言,内使监则显然有总揽的特点。
洪武二年(1369年),“乃定置内使监奉御六十人,尚宝一人,尚冠七人,尚衣十人,尚佩九人,尚药七人,纪事二人,执膳四人,司脯二人,司香四人,太庙司香四人,涓洁二人”。
⑥这里的内使监,仍是侍奉皇帝的具有庞杂职能的近侍内官。
《明内廷规制考》载:“洪武三年命工部造红牌,镌戒谕后妃之词悬之宫中,申严宫闱之禁。
曰:皇后之尊只得治宫中之事,宫门外事毫不得预,后妃嫔嫱宫中诸费皆尚宫奏之,发内官监覆奏,方得赴部关领。
若尚宫不奏而辄发内官监,内官监不奏而辄赴部擅领者,皆论死”。
⑦内官监,于洪武十七年(1384年)四月替代内使监而设立,其职掌为“通掌内史名籍,总督各职,凡差遣及缺员,具名奏请……所掌文籍,以通书算小内使为之”。
⑧值得注意的是“通掌”和“总督”二词,就是职掌内官内使全部名册和主管内官人事差派调动之事,无疑是掌管内官人事大权的衙门。
其时,内官监位列第一,神宫监、尚宝监等各监均已位列于内官监之后,司礼监则位列第六。
不仅如此,以内官监为首监,还表现在内官监的监令品秩高于其他各监,为正六品,而其他各监监令则是正七品。
这无疑凸显了内官监作为内官第一署的地位。
内官监设立之初,总掌内外文移。
这一职掌也继承于内使监,见于洪武五年六月规定:“如六局征取于在外诸司,尚宫领旨,署牒用印,付内史监。
内史监受牒,行移在外诸司”。
⑨至洪武十七年七月,明太祖“敕内官毋预外事,凡诸司毋与内官监文移往来”。
⑩这条史料说明,当时限制了内官监的权限,不许其与外廷诸司有文移往来。
而在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改公主府家令司为中使司以后,又有规定:“与在内衙门行移,中使司呈内官监,内官监帖下中使司;其余内府各衙门行移,俱由内官监转行”。
(11)由此可见,内府文移一直是由内官监在掌管。
实际上,内官监还职掌有礼仪之事。
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所定亲王、公主婚礼以及朝贺传制诸仪,皆由内官监官与礼部仪礼司官共同“设仪物于文楼下”,依此,参与宫廷礼仪之事也是内官监的重要职事之一。
(12) 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明太祖又一次调整内官制度,所颁《皇明祖训·内官》中,规定内官各监均升为正四品,包括十一监:“神宫监、尚宝监、孝陵神宫监、尚膳监、尚衣监、司设监、内使监、司礼监、御马监、印绶监、直殿监。
”其中内官监位列第七,而位在司礼监之前。
其职掌为“掌成造婚礼奁冠舄伞扇、衾褥帐幔仪仗及内官、内使贴黄诸造作,并宫内器用、首饰、食米、上库架阁文书、盐仓、冰窖”。
(13)下面我们有必要略加分析:首先,是“掌成造婚礼奁冠舄伞扇、衾褥帐幔仪仗”,即负责造作宫廷婚礼礼仪器用。
婚礼是古代五礼中的嘉礼,格外隆重。
联系《皇明祖训·内令》的规定:“凡自后妃以下,一应大小妇女及各位下使数人等,凡衣食、金银、钱帛并诸项物件,尚宫先行奏知,然后发遣内官监官。
监官覆奏,方许赴库关支”。
(14)可见不仅是婚礼之时,就是平时用度,内官监掌管后宫器用的职权也很明确,反映出内官监在后宫器用管理方面拥有极大的权限。
其次,是“内官、内使贴黄诸造作”。
这里的“贴黄”,即内官履历及迁转事故记录,掌管“内官、内使贴黄诸造作”,也就是“通掌内史名籍”,这一职掌与内缺除授、奏请差遣等重要的人事调遣有着密切关系。
(15)《明实录》记载,永乐二年(1404年)吏部尚书蹇义等上言在京各衙门官定额外添设事,述及“内府办事监生,止是誊写奏本,查理文册,稽算数目,别无政务,比内官监奏准半岁授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