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五篇)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管理,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根据《____会计法》、《____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现金暂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货币资金”是指公司所拥有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其他货币资金包括外埠存款、银行汇票存款、银行本票存款、信____卡存款、信用证保证金存款、在途货币资金等。
第三条公司财务部负责货币资金的收支核算,公司负责人对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以及货币资金的安全负责。
第二章授权与审批第四条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的机构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一)任何一项货币资金支出都必须分别经过业务部门和财务部的审核。
业务部门的审核是指包括主管、部门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权限,对货币资金支出所对应业务的真实性、合理性进行审核。
财务部的审核是指包括资金计划和财务审核人员、财务经理在内的各级人员,按照规定的制度,对货币资金支出相关财务票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审批手续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货币资金支出审批流程为。
办理人员→部门经理→分管副总→财务经理→财务总监→董事长或总经理→出纳。
(二)公司董事会、董事长、总经理负责货币资金支付的最终审批。
具体审批权限见公司《资金审批权限表》。
在董事长和总经理均出差的情况下,必须通过书面授权的方式(紧急情况下可通过____、电话、短信等方式授权,但事后必须补交书面授权)授权财务总监行使审批权。
在财务总监出差的情况下,可通过上述方式授权财务经理行使审批权。
第五条公司的审批人应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公司财务部应当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货币资金业务,会计人员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或授权人报告。
第三章现金管理第六条公司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规定,确定现金开支范围。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一个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主要规定了企业内部的货币资金的收取、使用、保管、监管等方面的要求。
该制度将帮助企业合理规划、使用资金,避免因资金失控而引发的风险,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一、货币资金的收取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来源(1)进货收入:收取进货费用;(2)销售收入:收取销售费用;(3)随机事件:如合同解除、不良应收款的收回,保险赔偿、投资回收等。
2、货币资金的收款管理(1)收据制度:所有收款都应经过收据,中介机构收款必须与企业名一致;(2)内部审批:审批部门必须鉴别收款是否真实有效;(3)操作系统记录:与实际现金收款一致。
二、货币资金的使用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支出方式(1)内部转账:仅限人民币;(2)支票支付:仅限与本企业业务往来且账户名受理和企业名一致,并要求承兑银行开具支票;(3)现金支付:仅限于特殊需要或小额支付。
2、货币资金的支出审批(1)内部审批:注意支出可行性,审批权必须确定;(2)单据完整性:任何支出必须附加完整单据,如发票、收据等。
三、货币资金的保管管理规定1、货币资金的保管(1)财务区域化:财务存款应区分,定期/薪资储蓄/流动现金等;(2)权限分配:存款及取款权限必须与个人职务相关,取款必须经过内部授权。
2、风险防止(1)信用风险:资金应在高信誉银行存放;(2)流动性管理:资金应预留一定流动性;(3)操作风险:为减少操作风险,应设置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四、货币资金的合理使用1、利用结余资金(1)合理运用:预测公司未来业务需求,运用储备资金。
(2)风险评估:评估一定风险下公司的现金流量可能进一步降低。
2、银行融资(1)考虑报价限制:数据报表必须替代公司信誉提供资料;(2)发行额度:融资额度必须在承销证券最大额之内;(3)还款比率:每年必须还款,贷款额度必须在年度净收入之内。
结论: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一部分,起到管理和监督资金收取、使用、保管等方面的作用,保证企业的正常经营,防范各种风险。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范文(3篇)

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一)为防范公司货币资金的存放和支付风险,特制订本制度。
(二)本制度的货币资金是指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如各类票据保证金)和有价证券。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原则(一)严格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原则1、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公司资金收付业务由财务部出纳人员统一办理。
出纳外出办事时,可由财务部负责人指定会计人员代为收款,出纳回来后,必须立即将代收款项交由出纳保管。
出纳核对无误后,在收款凭证存根、记账联出纳处签名确认。
3、相关银行票据、收据、法人印章、票据领用登记表由出纳人员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由财务经理负责保管。
(二)货币资金内部控制相关规定1、各类收款凭据必须连续编号,使用时按编号顺序开具,不得隔号开具。
2、各类收付款凭证已经开出,应即加盖收付款印戳,并由收款人在相应位置签名确认。
3、所有收付款单据严禁套开、涂改,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4、出纳人员在办理收付款项后,应及时登记货币资金流水账,并及时与相关日记账和总账相互核对,以确定账账相符。
(三)盘点、对账与报告制度1、财务部不定期____现金盘点,并填写《库存现金盘点表》,每月一次,财务部经理、主管会计有权随时核对出纳库存现金,并将核对情况书面报告直接上级。
2、每月由资金管理会计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及时清理未达款项,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3、出纳、资金管理会计必须随时掌握资金状态,定期向公司总经理、主管财务副总、财务经理汇报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每日上报资金余额,每周上报资金周报。
三、现金具体管理规定(一)库存现金使用范围1、支付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各种奖金、劳务费、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2、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3、____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二)公司各部门严禁设小金库,严禁私自收款,严禁公款私存。
(三)经公司总经理批准使用超过____元以上(含____元)的现金支出,除按规定程序办理审批手续外,须提前一天向财务部报使用计划。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3篇)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货币资金的收支、运用、监督和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的制度。
一、收款管理1. 设立专门的收款账户,确保资金安全;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服务完成情况进行收款,不得私自减少或修改收款金额;3. 定期对收款账户进行对账,确保收款记录准确无误。
二、支付管理1. 设立专门的支付账户,确保资金安全;2. 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或相关规定进行支付,不得私自增加或修改支付金额;3. 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流程管理,确保支付合规。
三、资金运用管理1. 根据企业经营需要和财务状况,制定资金运用计划;2. 运用资金应合理、高效,并确保安全、稳健;3. 对资金运用进行风险评估和控制,避免出现风险问题。
四、资金监督管理1. 设立专门的资金监督部门或岗位,负责监督资金的收支和运用情况;2. 定期对资金进行盘点和核对,确保资金安全;3. 对资金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报告,确保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五、内部控制管理1. 设立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资金的收支和运用;2. 对资金流程进行审计和监督,确保内部控制有效;3. 加强内部审计,对资金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以上是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具体实施可以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同时,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加强内部控制,规范资金管理,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和有效运用。
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一、总则为规范企业货币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风险,保障企业的正常经营和发展,制定本企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二、资金管理目标1. 安全性: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损失。
2. 有效性:提高资金的利用效率,实现资金的最大化利益。
3. 稳定性:维持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避免资金断供等风险。
4. 透明度:确保资金管理的公开、透明性,保护利益相关方的权益。
三、资金预算管理1. 定期编制年度和季度资金预算,明确资金需求和来源,合理安排资金运用。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有限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货币资金的规范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货币资金的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公司资金的归口管理部门为财务部,财务部应当明确货币资金业务岗位的职责、权限,遵守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的原则。
出纳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四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库存现金管理第五条公司应当加强库存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限额1万元。
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库存现金的使用范围主要包括:工资、差旅费借支、差旅费报销、搬运费等。
第六条现金收入应于当天(最迟应于下个工作日上午)存入银行,不得用于直接支付公司的支出。
第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和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
(一)库存现金日清日结,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二)出纳每月末对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会计人员监盘。
出纳负责编制“现金盘点表”,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相符,如有不符,应查明原因,及时向财务部长汇报。
银行账户与银行存款管理第八条银行存款日常管理(一)出纳必须把当日已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单据及时转交会计人员进行账务处理。
(二)出纳应根据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逐日逐笔、序时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当日余额。
(三)每月末,出纳会同会计人员核对银行日记账与各开户银行对账单,确保公司银行账目与各商业银行账目完全一致;对于存在的不一致情况,会计人员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对出来的未达账项要抄列清单,对于超过十天的未达账项,必须向财务部长汇报,并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第九条银行账户开立、变更和撤销需由财务部填制“银行账户开立/变更/撤销申请表”,经财务部长、财务总监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按开户行的规定办理。
第十条办理网上银行业务应有固定的操作系统及运行良好的计算机网络和电子化基础设施,及时更新系统安全保障技术和设备。
(完整版)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XXXX公司货币资金管理制度(2018年修订)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益,公司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深圳微言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成员企业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制度依据本公司章程、本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相关规定等制订。
第四条公司及其成员企业实施货币资金业务管理中,应强化对以下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的风险管理,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1、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2、银行存款的管理应当符合法律要求,银行账户的开立、审批、核对、清理应当严格有效,银行对账单的核对应当按规定严格执行;3、与货币资金有关的票据的购买、保管、使用、销毁等应当有完整的记录;银行预留印鉴和有关印章的管理应当严格有效。
第五条本制度所述货币资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以及其他货币资金。
第二章岗位分工和授权审批第六条财务部门对货币资金业务应严格按照岗位职责分工,确保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相互牵制和监督。
做到:(1)钱账分管;(2)收付款申请人、批准人、会计记录、出纳、稽核岗位分离,不由一人办理收付款业务的全过程;(3)出纳人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七条公司关于货币资金业务实行归口办理的办法,具体如下:(1)公司的一切收付款业务由财务部门统一办理,并且只能由出纳办理;(2)非出纳人员不得直接接触公司的货币资金;(3)银行结算业务只能通过公司开立的结算户办理;(4)收款的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的专人开具。
第八条公司货币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
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具体规定如下:公司实行业务部门与财务部门双线控制并最终由有权审批部门审批的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是指企业对货币资金的收支、使用、监督等方面进行规范管理的制度。
它在企业运作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能够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风险,进而实现企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从货币资金管理的意义、目标、原则,以及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等方面进行详细论述。
一、货币资金管理的意义与目标货币资金是企业经营的血液,在企业中具有重要的地位和作用。
货币资金管理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保证企业的连续经营:货币资金是企业运营的基础,合理管理货币资金能够确保企业日常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保证企业的持续经营。
2.提高资金利用效率:货币资金管理能够确保企业资金的有效配置和利用,避免资金闲置或者过度运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增加企业的经济效益。
3.降低资金风险:货币资金管理能够规避各种资金风险,如支付风险、市场风险等,保护企业的资金安全。
1.保持企业资金的流动性:确保企业能够及时支付各项费用和应付款项,避免因资金不足而影响正常经营。
2.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合理配置和管理,提高资金的收益率,确保资金的合理运用,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3.避免资金浪费和风险:规范企业的资金使用行为,避免资金被浪费和滥用,规避各种资金风险,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定。
二、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原则1.合理性原则:制度的制定应基于实际情况和操作需要,符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和经营特点,不能脱离实际。
2.公平公正原则:制度应保证公平、公正,对企业内部各个部门和人员一视同仁,避免出现突破制度规定的现象。
3.高效性原则:制度的执行应简洁明确,操作简便,能够提高企业的工作效率。
4.风险控制原则:制度应规避各种资金风险,通过制度的建立和执行,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5.审计监督原则:制度应明确责任和权限,建立健全的审计和监督机制,确保制度的有效执行和监督。
三、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的内容1.资金调度管理:包括资金预算、资金计划、资金监测等,确保资金的准确掌握和合理运用。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货币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我国货币资金管理,推动经济稳定发展,保障国家财政安全,提高货币资金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类单位和个人的货币资金活动。
第三条货币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以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和金融监管政策为依据,坚持统筹规划、合理配置、稳健运营、风险防范的原则。
第四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原则,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做到规范管理、明晰职责、保证安全。
第五条货币资金管理工作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国务院金融监管机构负责制定相关管理制度和监管规定。
第二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第六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节约用途、保值增值、安全高效的原则。
第七条货币资金使用应当坚持勤俭节约、切实防范财务风险、合理提高资金运营效率,确保资金安全。
第八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根据业务规模和需要,科学合理安排和调配资金,提升利用效益。
第九条货币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合理配置、分散投资、多元化投资,降低风险。
第三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十条各单位应当依法设立会计账簿,建立健全运营机制,确保账务记录清楚准确。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财务内部控制制度,明确资金使用权限,规范资金使用程序。
第十二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资金监督审计机制,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计,确保资金使用情况真实、合法、规范。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当制定健全的资金管理制度和相关规范,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管理和监督。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当建立财务风险防范机制,加强对外部经济、金融市场变化的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定合理的应对策略。
第四章货币资金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五条各单位应当优化资金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成本。
第十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合理的资金预算、计划和安排等制度,对各项资金支出进行科学合理的安排。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当规范资金调拨和款项支付等活动,加强对资金使用的监督和审批。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当合理配置闲置资金,提高资金利用效率,降低资金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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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资金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切实加强货币资金管理工作,建立货币资金管理责任制,保障各公司货币资产的安全完整,提高货币资金周转速度和使用效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货币资金是指企业暂时停留在货币形态上的资产,本规定所指货币资金是指各公司所拥有和控制的现金、银行存款和其他货币资金。
第三条货币资金归口管理部门为集团和各公司财务部,管理货币资金和办理货币资金收付业务,应当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本制度,各公司可以结合公司自身特点在不违背本制度前提下制定本公司实施细则。
第四条公司负责人及经营部负责人对本单位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负责。
第五条各公司应加强资金使用效益分析,努力提高流动资金周转率,降低使用成本。
第二章资金计划和控制第六条集团及各分、子公司应建立货币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制度,货币资金收支预算包括货币资金持有量、货币资金收入、货币资金支出、货币资金余缺及货币资金调节等。
第七条各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各自单位的年、季、月资金计划安排和落实,并在实际工作中控制、监督资金计划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确定公司年度及月度货币资金的合理持有量。
货币资金持有量的确定主要由以下因素决定:(一)正常经营规模。
为维持公司日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须的货币需要量,包括采购开支、日常经营费用。
(二)周期性支付规模。
如应交税金、支付利息等。
(三)突击性(偶然)支出规模。
突击性(偶然)支出一般数额较大,如重大赔偿及罚款。
(四)风险规模。
即公司安排的应付货币资金短缺风险而进行的货币资金准备第九条新成立公司及集团直属经营部初始营运资金由集团办公会确定投入金额,属于员工应缴纳的个人风险金部分一律直接交付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再按确定的营运资金标准进行拨付。
具体由各公司提出申请,经集团财务部审核,集团负责人批准后拨付。
各公司下属经营部营运资金由各公司确定,报集团备案,其所需资金由各公司统一安排拨付。
第十条各分公司之间不得发生资金往来,相互拆借资金,所有资金的拨付和上交都必须审批后通过集团财务办理,各公司在自身流动资金周转不足或有特定需求时,可以按规定向集团公司申请调剂,集团公司进行审核认定后拨付分公司所需要资金,集团对各公司占用资金实行有偿使用,各公司应按时上交资金占用费。
第十一条办理货币资金的收入业务时,应当根据审批人确认的价格或其他收款依据,由财务部开具发票或收据向购货方或交款方收取款项,并要求购货方及其代理人或交款人在发票或收据上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所属各公司应加强对货币资金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现金管理制度和结算制度。
在内部货币资金管理上,必须做到:(一)每一笔资金收付业务不能自始至终由一个人办理,即任何一笔资金收付业务的发生和处理,都应做到申请、审批、支付、记账、复核等分别有专人负责,以起到相互牵制和制约的作用。
(二)货币资金收入应立即入账,现金应及时解缴银行,货币资金支出应有正当的审批手续,货币资金应经常或定期进行盘点与核对。
(三)各公司不得保存账外公有货币资金。
(四)及时、正确地进行货币资金核算,如实反映货币资金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加强货币资金收支凭证的审核,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
(五)出纳人员应每天编制货币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其它货币资金)收支日报表,汇总当日货币资金收付情况,反映各项现金和各银行资金结存情况,和当日收支单据一起交会计入账。
(六)会计应按收支的时间顺序编制记账凭证,并核对资金日报表的余额,在资金日报表上签字确认后返还出纳,发现余额不符的情况应及时查明原因并予以纠正。
第三章岗位分工及授权批准第十三条财务部作为各公司经管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唯一职能部门,应设专职出纳员具体负责办理货币资金的收付和管理业务。
出纳员不得兼任稽核(指与货币资金业务相关的稽核工作)、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实行钱账分管,出纳员不得负责货币资金的账务处理,各种收付款业务的会计凭证由出纳以外会计制单审核入账。
第十四条办理货币资金业务实行授权批准制。
每笔货币资金业务应有审批人、经办人签字确认。
对于签批手续不齐全的业务,财务部有权拒绝受理。
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人指集团及各公司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部门负责人。
审批人只能在总部或公司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资金业务的经办人指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具体经手人员。
经办人只能在职责范围内,按照审批人的批准意见办理货币资金业务。
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的审批,经办人有权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报告。
公司货币资金业务的审批人临时不在岗时,应当指定授权代理人负责货币资金收付业务的审批工作,授权代理人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授权人归来后,应对其授权代理人审批的货币资金收付业务进行补充签字确认。
严禁未经授权的部门或人员办理货币资金业务或直接接触货币资金。
第十五条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分公司依照“先单后款法”或者“先款后单法”程序分别按如下程序办理:(一)先制单后付款1、支付申请。
各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提前向审批人提交货币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及相关单证。
2、支付审批。
相关部门负责人、公司财务负责人、各公司负责人应在各自职责、权限范围内对支付申请依次进行初批、审查、审批。
对不符合规定的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特殊支付业务应报请总部财务部及相关职能部门批准后执行。
3、制单。
财务负责人或专职会计对经总部或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的支付申请进行审核,审核相关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审核无误后,进行相关账务处理,账务处理完毕并在所有原始单据上加盖已进行相关账务处理的戳记后,再传递给出纳员进行款项支付。
4、办理支付。
出纳员应当将原始凭证所需支付金额同记账凭证进行核对,确认支付金额、支付对象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并要求客户或者委托代理人在记账凭证“领(交)款人”处签字。
5、记账凭证审核。
出纳员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后,应将记账凭证当日内直接传递给财务主管进行审核。
财务主管应审核记账凭证及其附件的完整性,账务处理的正确性等,审核完毕后,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凭证,不再逆向传递给出纳员。
出纳员在支付款项时发现盖有“银行付讫”或者“现金付讫”章的货币资金支付单证时,应拒绝进行资金支付;会计在审核制单时发现原始单据上已经加盖已进行相关账务处理的戳记时,应拒绝制单入账。
出纳员与会计均应查明原因,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
(二)先付款后制单1、2条同“先制单后付款”3、办理支付。
出纳员根据批准后的支付原始凭证进行复核,复核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合规,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经复核无误后,按规定办理货币资金支付,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银行付讫”章,并要求客户或者委托代理人在原始凭证上签字。
4、凭证处理。
出纳员根据原始凭证登记现金或银行存款日记账后,应将原始凭证当日内直接传递给会计进行账务处理。
会计应于当天及时审核付款单证并进行凭证处理(凭证处理时间最迟不得超过付款日的第二天中午),会计处理完凭证后应立即在付款凭证的所有原始单据上加盖已进行账务处理的戳记,然后请求财务负责人进行记账凭证的审核并及时打印记账凭证,并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妥善保管,不再逆向传递回出纳员。
非独立核算的经营部实行报账制,定期向分公司报销单据并补足备用金。
第四章现金第十六条现金是指企业财务部门为了支付日常零星款项而掌握的现款,它包括库存现金和备用金。
财务部门专职出纳员是各公司负责办理现金收付业务和保管现金的唯一人员。
出纳员对其所经管的现金的安全完整承担经济责任。
现金出纳和会计记录工作应该适当分离。
第十七条企业必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一)支付由公司负责发放的职工(含临时工)的工资补贴、津贴、奖金、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二)各种社会保障支出,包括离退休支出、公医费、抚恤金、丧葬费、退职费等。
(三)个人劳务报酬。
(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五)银行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六)支付给不能转账的单位的货款。
(七)企业负责人批准的其他支出。
(八)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给经销商的返利不得通过现金结算。
第十八条对现金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分别开设收入和支出账户,收入的现金不得"坐支",不准用白条顶替库存现金,不准编造用途或利用账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保留账外现金或私设"小金库",不得私自借用或挪用公款。
第十九条所有现金支出应该经过批准;现金日记账应根据经审核合法的收付款凭证登记入账;现金支出应该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使用范围;出纳办理收付款后应该在现金收支凭证上加盖有日期的“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和出纳人员的图章,出纳人员收取现金后应该开出收款收据。
第二十条日清月结制度日清月结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工作的基本原则和要求,也是避免出现长款、短款的重要措施。
所谓日清月结就是出纳员办理现金出纳业务,必须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
所谓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员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实地盘点数核对相符。
按日清理的内容包括:(一)清理各种现金收付款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各种收付款凭证所填写的内容与所附原始凭证反映的内容是否一致;同时还要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二)登记和清理日记账。
各公司应设置手工的“现金日记账”,由出纳员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序时逐笔登记,当日发生的所有现金收付业务全部登记入账,在此基础上,看看账证是否相符,即现金日记账所登记的内容、金额与收、付款凭证的内容、金额是否一致。
清理完毕后,结出现金日记账的当日库存现金账面余额,每月应该编制现金收支明细表。
(三)现金盘点。
出纳员应按券别分别清点其数量,将盘存得出的实存数和账面余额进行核对,看两者是否相符。
如发现有长款或短款,应进一步查明原因,及时进行处理。
所谓长款,指现金实存数大于账存数;所谓短款,是指实存数小于账面余额。
如果经查明长款属于记账错误、丢失单据等,应及时更正错账或补办手续,如属少付他人则应查明退还原主,如果确实无法退还,应经过一定审批手续可以作为单位的收益;对于短款如查明属于记账错误应及时更正错账;如果属于出纳员工作疏忽或业务水平问题,一般应按规定由过失人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