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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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是指国家对于公共文化服务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旨在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文化生活的需求,推动文化事业的发展。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文化产业的繁荣、文化软实力的提升、文化产品的创新,以及文化服务的普及化和便捷化,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首先,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明确文化服务的内容和范围。

文化服务不仅包括传统的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场所,还应当覆盖数字文化、网络文化、文化创意产业等新兴领域。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明确各类文化服务的基本功能和服务内容,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个性化的文化需求。

其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规范文化服务的管理和运营。

文化服务的管理和运营涉及到人员配备、设施设备、服务流程、服务质量等方方面面,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明确各类文化服务机构的管理标准和运营规范,提高文化服务的专业化水平和管理水平,保障文化服务的公平、公正、高效。

再次,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强化文化服务的社会责任和使命。

文化服务不仅仅是一种商业行为,更是一种社会责任和使命。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鼓励文化服务机构积极承担社会责任,推动文化服务与社会公益事业的结合,促进文化服务对于社会和人民群众的积极影响,推动文化服务的可持续发展。

最后,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加强文化服务的评估和监督。

文化服务的质量和水平需要经过客观、科学的评估和监督,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应当建立健全文化服务的评估体系和监督机制,对文化服务机构的运营情况、服务效果进行定期评估和监督,督促文化服务机构不断提高服务质量,满足人民群众对于文化生活的需求。

总之,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制定和实施,对于促进文化事业的繁荣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文化获得感和幸福感,推动文化软实力的提升,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希望全社会各界人士共同努力,共同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标准的落实和完善,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丰富多彩、高品质的文化服务。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河北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2016—2020年)一、服务项目与内容(一)基本服务项目1、读书看报(1)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含电子文献)不少于0.6册(件),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0.03册。

农家书屋基本配备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 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张),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3)省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150TB,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3TB。

(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实时更新,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收听广播(1)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2)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 13套,省第1套和地市1套电视节目)。

3、观赏电影(1)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一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2)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4、送地方戏(1)县(市、区)要在行政区域内重点扶持不少于1个文艺院团。

(2)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有5场以上戏剧戏曲等文艺演出。

价格按照省级不低于10000元/场、市级不低于5000元/场、县级不低于3000元/场进行采购。

5、设施开放(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和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项目健全。

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

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2020 Implementation Plan Of Public Cultural Services2020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前言:活动方案指的是为某一次活动所指定的书面计划,具体行动实施办法细则、步骤等。

对具体将要进行的活动进行书面的计划,对每个步骤的详细分析研究,以确定活动的顺利,圆满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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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2、篇章2: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3、篇章3: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4、篇章4: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范文5、篇章5: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范文6、篇章6: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方案范文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是指以政府为主的公共部门提供的、以满足公民的基本文化需求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出版公共文化产品与服务的制度和系统的总和。

下面是有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欢迎参阅。

篇章1:20xx公共文化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范文为扎实做好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创建宣传工作,根据示范区创建要求,结合我局实际,制订宣传工作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通过开展简报、新闻、公益广告等多种形式的宣传,提高人们对于示范区创建重要性的认识,凝聚全社会的力量,推动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建设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宣传内容重点宣传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工作动态、经验做法、先进典型等。

包括文化场馆服务、民间文艺团队发展、公共文化活动开展、公共文化品牌打造、文化进基层、特殊群体文化权益保障、文化人才培养以及公共文化政策扶持等方面的内容。

三、宣传形式1、信息简报。

发送至文化部、省文化厅、创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

2、媒体宣传:在市级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媒体刊播新闻稿件。

河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改进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河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改进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

河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改进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本篇论文目录导航:【题目】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评估探究【第一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优化分析引言【第二章】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第三章】政府提供公共文化服务的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构【第四章】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评价方法【5.1 5.2】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分析【5.3】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评价结果分析【第六章】改善河北省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的对策【结论/参考文献】河北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式改进研究结论与参考文献结论本文在公共物品最优提供理论、“政府失灵”理论、新公共管理理论和新公共服务理论基础之上,构建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评价体系,并据此从供需对接的角度进行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与需求分析,然后得出了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的绩效水平,接着分析其供给低效的原因,最后从三个方面提出了改善公共文化服务供给绩效的对策。

虽然,本文研究的样本仅限于河北省,但是其背后供需现状、原因和对策的分析就中国目前的大多数省份而言是具有共性的,从中我们可以总结出一般性的结论和启示。

(1)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方面,政府投入和发展规模呈增长趋势,但仍处于低水平,运行机制不完善,各地区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水平不均衡。

(2)公共文化服务需求方面,先分析公共文化需求偏好,发现:居民文化支出水平低,知识性和高雅的文化消费偏少,私性的文化休闲方式占主流,城乡文化消费存在差异;休闲性与娱乐性的公共文化需求偏多,知识性与高雅性的公共文化需求较少,城乡公共文化需求差异较大,公共文化需求呈现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居民参与公共文化服务的热情很高,但是表达自己文化需求的意识较差,公共文化设施的利用水平和公共文化活动参与率较低,各市参与水平差距较大。

然后再分析公众满意度,发现,居民对公共文化服务的丰富性、质量和便利性的满意度普遍不高,对整体状况的满意度也较低。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1号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实施意见冀政办发〔2016〕11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4号)精神,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经省政府同意,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目标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纳入“美丽乡村”专项行动,与“四美五改”工作同期部署、建设、验收。

到“十三五”末,全省范围的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功能于一体,资源充足、设备齐全、服务规范、保障有力、群众满意度较高的基层综合性公共文化服务中心。

二、建设要求(一)科学编制规划。

按照均衡配置、规模适当、经济适用、节能环保等要求,依据《河北省城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和建设导则》等标准、规范,合理配置和规划布局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

要与农村村民中心、文化广场建设做到同时谋划、同期设计、同步推进。

围绕建设、管理、使用等关键环节,改革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创新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内容和形式,鼓励社会参与和群众自我服务,提高综合服务效益。

(二)加大资源整合力度。

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采取盘活存量、调整置换、集中利用等方式进行建设,不搞大拆大建,凡现有设施能够满足基本公共文化需求的,一律不再进行改扩建和新建。

乡镇(街道)综合性文化设施重在对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进行完善。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构成、问题与建议——以河北省为例

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构成、问题与建议——以河北省为例

18公共管理MA NA GEMEN T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构成、问题与建议——以河北省为例□陈则谦1白献阳1贾浩杰2(1.河北大学管理学院;2.河北大学经管实验中心,河北保定071002)摘要: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物质载体。

我们把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分为固定文化服务网络和流动文化服务网络两种类型。

近几年来,河北省不断加大基层文化建设的投入,尽管文化建设呈现出繁荣发展的态势,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

应该从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延伸服务范围,强化组织管理,健全绩效机制等方面对问题加以改善。

关键词:公共文化服务;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固定服务网络;流动服务网络一个社会的文化服务,主要包括公共文化服务和市场文化服务两方面。

所谓公共文化服务,是指在政府主导下,以税收和财政投入方式向社会整体提供文化产品及服务的过程和活动[1]。

公共文化服务主要着眼于社会效益,以非营利性为目的,为全社会提供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的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具有公有性、公益性、公众性、共享性的特征。

1.公共文化服务网络的概念与构成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是由政府或其他公共组织统筹规划并委托建设的,面向公众开放,用于提供公共文化服务和产品的各类设施和服务机构的总称。

这个网络是各级、各类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直达基层群众的通道和开展各种公共文化活动的平台。

它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物质载体,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基础内容。

以服务设施的流动性、服务机构的常设性和服务的周期性为依据,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可划分为固定文化服务网络和流动文化服务网络两种类型。

固定文化服务网络一般具有相对固定的服务空间和人员,以及完善的服务设备,能够提供规范的、经常性的文化服务和产品。

流动文化服务网络面向基层群众,尤其是广大的农村提供文化产品和服务,一般没有固定的服务人员、场所和常设机构。

在固定文化服务网络不完善的情况下,流动文化服务网络是固定文化服务网络的有益补充。

1.1固定服务网络包括7个相互补充又各成体系的子系统构成(1)公共图书馆系统:公共图书馆是我国文化服务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以河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为例

政府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以河北城乡基本公共服务为例

[ 中图分类号]G 2 7 5

[ 文献标识码 】A
[ 文章编号 ]1 6 7 3 — 0 l 9 4 ( 2 0 1 5 ) 0 1 — 0 2 1 9 - - 0 2
河 北 省城 乡基 本 公 共服 务 现 状
共 服务改进的滞后性 : ② 公共服务水平较低 ; ③工作人 员素质有
善公共服务体 系. 成 为 河 北 在 新 时期 面 临 的 全 新 的 改 革 命 题 . 而 实现 政 府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标 准 化 则是 完 善 公 共 服 务 体 系 的
技 术支撑。
[ 关键词 】 城 乡基 本公 共服 务 : 标准化 : 均 等 化
d o i : 1 0 . 3 9 6 9  ̄. i s s n . 1 6 7 3 —0 1 9 4 . 2 0 1 5 . 0 1 . 0 l 1 5
3 以标 准 化 促 基 本 公 共 服务 体 系建 设
基 本公 共 服 务 标 准 化 主 要 侧 重 于 管理 和 系统 建 设 . 重 点 在 建
本 公 共 服 务 常 住 人 口全 覆 盖 . 逐 步 把 进 城 落 户 的 农 民纳 入 城 镇 章 立 制 、 财政支持 、 机构人员配备 、 服 务 平 台 建设 及绩 效 管 理 等 方 基本 养老 、 医疗 等 社 会 保 障 体 系 。 作 为 “ 四大攻坚 战” 的 重 点 工 面 , 更 突 出服 务 主 体 、 服务保障 、 服务 内容、 服 务 流程 、 服务 行 为规 作. 河北省 2 0 1 4年 本 级 预 算 中 加 大 了对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项 目的 资 范 、 服务 监 管 等 领 域 的标 准 化 。 金投 入力度 , 其 中安 排 教 育 4 2 I 3亿 元 . 社会保 障和 就业 4 1 . 1亿 3 . 1 基 本公 共 服 务 的标 准 化 元, 医疗卫生 4 4 . 6亿 元 , 保 障性安居 工程 2 3 I 3亿 元 . 同 比 上 年 增 根 据 我 省 目前 的基 本 公 共 服 务 供 给水 平 针 对基 本 的公 共 服 加了8 . 1 %。 可见 , 河北 省政 府 高 度 重 视 对 基 本 公 共 服 务 的资 金 投 务 领 域 , 如教育 、 医疗 、 基本住房保 障等 , 制定 全 省 统 一 的 公 共 服 入 与 发 展 建 设 . 务 标 准 及 评 价 体 系 标 准 的 制定 要 符 合 河 北 省 公 共 服 务发 展 现 实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12.31•【字号】•【施行日期】2021.12.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文化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人民政府,雄安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为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加快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推动我省公共文化服务达标提质增效,实现全省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第十次党代会要求,自觉站位新发展阶段、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以深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创新驱动,努力推动文化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人民群众提供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公共文化服务,使城乡居民更好参与文化活动,培育文艺技能,享受文化生活,激发文化热情,增强精神力量,提高社会文明程度,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省奠定基础。

(二)主要目标。

到2025年,城乡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普遍达标,公共文化服务城乡差距、与京津差距进一步缩小。

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同步增长,各级各类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管理和服务质量显著提高,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一体建设迈上新台阶,公共文化服务知晓度、参与度、满意度不断增强,全省公共文化服务整体水平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一)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建设。

全面落实《河北省基本公共服务实施标准(2021年版)》,在保障基本标准落实到位的基础上,各市(含定州、辛集市,下同)、雄安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地方标准,各县(市、区)制定服务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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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
(2016—2020年)
一、服务项目与容
(一)基本服务项目
1、读书看报
(1)公共图书馆(室)、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村指行政村,下同)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含农家书屋)等配备图书、报刊和电子书刊,并免费提供借阅服务。

(2)公共图书馆人均藏书量(不含电子文献)不少于0.6册(件),人均年新增公共图书馆藏量不少于0.03册。

农家书屋基本配备的图书不少于1200种、1500册,报纸期刊不少于5-10种,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不少于100种(),年新增图书不少于60种,组织读书活动不少于4次。

(3)省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150TB,市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25TB,县级图书馆可用数字资源量不低于3TB。

(4)在城镇主要街道、公共场所和居民小区等人流密集地点设置阅报栏或电子阅报屏,实时更新,提供时政、“三农”、科普、文化和生活等方面的信息服务。

2、收听广播
(1)为全民提供突发事件应急广播服务。

(2)通过直播卫星提供不少于17套广播节目,通过无线模拟提供不少于6套广播节目,通过数字音频提供不少于15套广播节目。

观看电视通过直播卫星提供25套电视节目,通过地面数字电视提供不少于15套电视节目,未完成无线数字化转换的地区,提供不少于5套电视节目(中央1、7、13套,省第1套和地市1套电视节目)。

3、观赏电影
(1)为农村群众提供数字电影放映服务,每一行政村每年不少于12场,其中每年国产新片(院线上映不超过2年)比例不少于1/3。

(2)为中小学生每学期提供2部爱国主义教育影片。

4、送地方戏
(1)县(市、区)要在行政区域重点扶持不少于1个文艺院团。

(2)根据群众实际需求,采取政府采购方式,每个乡镇(街道)每年有5场以上戏剧戏曲等文艺演出。

价格按照省级不低于10000元/场、市级不低于5000元/场、县级不低于3000元/场进行采购。

5、设施开放
(1)公共图书馆、文化馆(站)、公共博物馆(非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和公共美术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基本服务
项目健全。

其中,公共图书馆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56小时,其他公共文化设施每周开放时间不少于42小时。

(2)县级及以上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供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免费开放时段,每周免费开放时间不少于14小时。

(3)县级及以上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和科技馆等设施免费提供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

(4)未成年人、老年人、现役军人、残疾人和低收入人群参观文物建筑及遗址类博物馆实行门票减免,文化遗产日免费参观。

6、文体活动
(1)公共图书馆年举办讲座省级不少于12次、市级不少于9次、县级不少于6次。

(2)各级文化馆年开展文化公益性讲座省级不少于15次、市级不少于24次、县级不少于12次;年组织大型展览省级不少于8次、市级不少于7次、县级不少于5次;年组织大型文化活动省级不少于8次、市级不少于7次、县级不少于6次。

(3)公共博物馆年举办展览省级不少于15次、市级不少于4次、县级不少于2次;公共美术馆年举办展览省级不少于30次、市级不少于12次、县级不少于6次。

(4)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年开展文化艺术知识普及和培训不少于6次、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2次。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年组织开展群众文体活动不少于1次。

(5)城乡居民依托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文体广场、公园和健身路径等公共设施就近方便参加各类文体活动。

(6)文化馆(站)、体育场组织开展年不少于1次针对残障人士、未成年人、老年人和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文体活动。

(二)硬件设施
1、市级文化设施
市级在行政区域设立“三馆”,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公共博物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按照不低于《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2010〕136号)等进行规划建设。

2、县级文化设施
县级在行政区域设立“两馆”,即公共图书馆、文化馆。

公共图书馆、文化馆按照不低于《公共图书馆建设标准》(建标108—2008)、《文化馆建设标准》(建标〔2010〕136号)等进行规划建设。

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
乡镇(街道)设置综合文化站。

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按照不低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160—2012)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4、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结合基层公共服务综合设施建设,整合闲置中小学校等资源,在村(社区)统筹建设综合文化服务中心。

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按照“五个一”标准建设,即1间多功能文化活动室、1间图书阅览室、1个文化广场、1套群众体育活动器材设备和1套简易音响设备等文艺器材。

5、新闻广电设施
(1)县级及以上设立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广播电视发射台,同时建立覆盖县级的广播电视统一监测监管平台,实现互联互通,按照广播电视工程建设标准等进行建设。

(2)城乡人流密集地点公共阅报栏(屏)全覆盖。

6、体育设施
(1)县级及以上设立公共体育场,有周长400米标准田径跑道,105米×68米标准足球场以及单侧看台(或设置不超过2000个固定坐席)。

(2)县级及以上设立全民健身活动中心,建有综合运动场地、体能训练场地、附属用房和设施。

(3)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室外活动场地配置一个标准篮球场(含篮球架)、乒乓球台、羽毛球柱和1套全民健身体育器材,有灯光照明设施。

(4)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室外活动场地配置篮球架、乒乓球台和1套全民健身体育器材。

7、文化广场
市县乡村四级文化广场建设按照不低于《省文化广场建设指导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8、流动设施
每个市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和县级国有剧团分别配备1辆流动服务车,开展流动文化服务。

图书馆每年下基层的流动服务次数不低于30次,文化馆每年组织流动演出10场以上,流动展览8场以上。

9、辅助设施
各级公共文化设施为残疾人配备无障碍设施,有条件的配备安全检查设备。

(三)人员配备
1、人员编制
(1)县级及以上公共文化机构按职能职责、国家有关要求和服务人口数科学核定编制并配齐工作人员。

(2)乡镇综合文化站每站配备有编制人员1至2人,规模较大的乡镇适当增加。

(3)村(社区)公共服务中心设有由政府购买的公益文化岗位。

2、业务培训
县级及以上公共文化机构从业人员每年参加脱产培训时间不少于15天,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文化专兼职人员每年参加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5天;每年培训登记在册社会业余文艺团队骨干每个团队不少于1人。

(四)财政保障
1、基本服务保障
(1)县级及以上政府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基本运行、免费开放本级应承担部分等保障资金纳入本级公共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项目所需资金。

(2)县级及以上政府要统筹安排资金,用于农村文化建设和政府购买公共文化服务等支出。

2、人员经费保障
(1)公共文化服务机构人员经费由本级政府承担。

(2)县级及以上政府购买公益性公共文化服务岗位的经费由本级政府承担。

二、标准实施
(一)本标准是依据《国家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指导标准(2015—2020年)》制定的具体实施标准,确定了我省基本公
共文化服务项目、硬件设施和人员配备标准,明确了政府保障底线。

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区和创建城市,应结合当地群众需求、政府财力和文化特色,制定地方标准;各市县及各行业应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计划,其涉及指标应不低于省级实施标准。

省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实施标准从2016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和任务分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各地根据实施标准制定本地具体落实规划,明确落实措施、工作步骤和时间安排,确保标准实施工作科学、规、有序开展。

标准以县为基本单位推进落实。

(二)县级及以上政府按照标准科学测算所需费用,将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纳入财政预算,落实保障当地常住人口享有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所需资金。

省级财政通过地方转移支付对老少边穷地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资金给予补助,同时,对实现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保障的地区予以奖励。

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要把本标准的落实情况纳入对各级各部门的考核工作中。

省委、省政府督查室定期对市级党委、政府部门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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