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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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 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与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与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与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与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与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手术病人在PACU恢复后,当其生命体征和神志处于安全稳定状态时,方可考虑转出。

转出前应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病人的安全和稳定。

转出前应完成以下工作:
1、交接者应将病人的基本信息、麻醉用药、手术过程中的情况、管道使用情况、病人皮肤和用物等情况向接收者进行详细交接。

2、接收者应全面检查病人的生命体征、神志恢复情况、管道通畅情况等,并记录在病历中。

3、病人转出前应妥善固定四肢,保护受压部位,防止翻身或跌落等意外情况。

4、转出时应将病人转移到有护栏的推车上,并安装床护栏,确保病人的安全。

5、转出时应有一名熟知病人情况的医护人员陪同,对于需要氧疗的患者应维持吸氧状态,确保病人的呼吸道通畅。

6、转出后应及时记录病人的转出时间和转出情况,并通知病房医护人员做好接诊准备。

在整个转入到转出的流程中,医护人员应严格遵守规范化操作流程,确保病人的安全和稳定。

同时,应及时记录病人的情况,便于后续的医疗工作。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一)收治范围: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

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 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7、其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8、其他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 进一步治疗的情形、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三、患者在麻醉复苏室交接流程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及流程一、转出标准:1. 复苏室Steward 苏醒评分达4 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

2. 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和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 以上。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 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送ICU继续监测治疗;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 PaCO2 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 高于70mmH,或SPQ高于95%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 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 20%并循环稳定30min 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

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麻醉复苏室患者转入、交接及转出流程转入到转出的流程:转入——交接——转出转入:手术结束后,手术医生、麻醉医师、手术护士及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转移至有护栏的推车上,安装床护栏。

带气管导管患者转运到PACU时应有一名熟知其病情的麻醉组成员陪同,对于全麻已拔管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运时患者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呼吸道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危险。

转运过程中常规吸氧,特别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

另外患者应在恰当的密切监护和支持下接受连续的评估和治疗。

交接:1、手术后麻醉医师、手术护士、护工一起将手术病人送至PACU。

2、连接呼吸机、监护仪。

3、麻醉医师和手术护士向PACU医师和护士交接以下内容:(1)病人姓名、年龄、现病史和既往史及治疗情况等术前相关情况、麻醉方式及手术方法等。

(2)麻醉用药。

麻醉诱导及维持药、麻醉性镇痛药物和肌松药的用量及最后一次用药时间和剂量及其他药物。

(3)手术中生命体征(血压、脉搏、呼吸和体温等)情况,术中失血量、输液、输血量和尿量。

有无险情或重大病情变化等。

(4)麻醉和手术的异常情况及其处理,如插管困难、支气管痉挛,ECG改变或血流动力不稳定、异常出血等。

经过何种治疗性药物或措施处理,效果如何。

(5)目前存在的问题和处理措施以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

(6)各种管道:静脉输液管、中心静脉管、动脉测压管、导尿管、引流管(胸腔引流管、腹腔引流管、切口引流管)、胃管等情况、交接静脉液体、输液速度、药物名称及浓度、穿刺部位皮肤(是否红肿、静脉炎),液体是否通畅、引流液(通畅度、引流量、引流液颜色)情况等。

(7)病人皮肤:是否有压痕、红肿、破损。

(8)病人用物:X线片、病历、特殊物品、病人衣裤等。

4、交接者在护理记录单、病人转交卡上签名。

5、妥善固定四肢,并保护受压部位。

6、值班医师应全面检查病人并对麻醉后生命体征范围,转出计划。

主要集中在神志、呼吸道及肌力的恢复。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和流程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和流程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和流程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一)收治范围: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2.高龄、婴幼儿、危重和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他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

应在不间断监测和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2、呼吸衰竭、其他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和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7、其他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8、其他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进一步治疗的情形。

二、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三、患者在麻醉复苏室交接流程盐城新东仁医院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及流程一、转出标准:1.复苏室Steward苏醒评分达4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

2.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和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和手术医师、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和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和(或)并发症者,送ICU 继续监测治疗;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标准及流程

麻醉复苏室转入、转出的标准与流程转入的标准麻醉复苏室所起的作用: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术后神志、呼吸和保护性反射未恢复正常的全麻(气管内麻醉、静脉麻醉)病人、椎管内麻醉平面在T5以上和术中病情不稳定的病人皆符合入PACU条件。

手术结束时麻醉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或因手术、麻醉因素引起循环功能不稳定,并经责任麻醉医生确认须送入PACU继续进行监测治疗的患者,术后由责任麻醉医生护送至PACU。

转出的标准全身麻醉患者转出标准:1、全麻患者Steward评分>4分方可转出恢复室。

2、凡术后在恢复室用过镇静剂、镇痛药的病人,用药后至少观察30分钟,方可转出恢复室。

3、如病情严重或出现呼吸并发症,仍需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呼吸支持或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4、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20次/min,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面罩吸氧时PaO2高于9.33kPa(70mmHg),SpO2不低于术前3-5%.5、术后用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后,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出血等。

7、拔管指征:没有单一的指征能保证可以成功地拔除气管导管,下列指征有助于评估术后病人不需要辅助通气:(1).PaO2或SpO2正常。

(2).呼吸方式正常。

病人能自主呼吸,呼吸不费力,呼吸频率<30/min,潮气量>300ml。

单纯测定肺活量或最大吸气气压的价值有限,因为并不可靠。

(3).意识复苏,可以合作和保护气道。

(4).肌力基本完全复苏。

(5).拔管前PACU的麻醉医师应警惕原已经存在的气道情况,并可能需要再次气管内插管。

PACU管理制度及标准流程

PACU管理制度及标准流程

PACU工作管理制度PACU管理设备配备:配备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监护仪器(心电、血压、脉搏氧饱和度、呼吸及体温等),麻醉机和呼吸机等,以及常用药品和抢救物品。

环境:PACU是手术室内层流区域的一个部分,定期对净化系统的设备、设施进行清洁维护保养;室内要有清洁区、污染区标识。

有观察台、治疗台、垃圾柜、设备带及带护栏的转运车。

仪器设备要放置合理、妥善固定、及时清洁。

人员:凡进入PACU人员必须更换高压灭菌的衣、裤、鞋,必须戴好一次性帽子、口罩,洗手衣一旦弄脏或潮湿,必须及时更换,以减少微生物的传播,患流感工作人员禁止进入PACU。

工作人员必须勤修指甲,不可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项链、手表和手机等物;在对患者进行吸痰或吸氧等操作时,均应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并戴手套。

PACU应严格控制参观人数,谢绝家属探视。

无菌物品:应分类存放于有柜的指定无菌区位置上,定期检查无菌物品的灭菌标识、灭菌日期、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等,疑似有污染及时更换或再次灭菌消毒备用。

一次性医疗用品:一次性耗材存放区域应专室专用,专人管理,所有一次性耗材存放时应分类放置,有明确的灭菌标记,保持包装完整,包内物品数量准确;符合一次性医疗用品质量标准的方可使用。

一次性用品使用后,须进行毁形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可重复使用的物品要按消毒管理措施进行管理;污染物品要分类放置,集中处理。

复苏室定期统计:(1)工作量:手术例数和PACU接收病人例数(例/月);(2)PACU病人的复苏情况:入室-出室历时(指进入PACU至离开PACU所历经的时间)、入室-拔管历时和拔管-出室历时(分钟/例);病人出室后去向(%):ICU、病房;出室时情况:带气管插管或已拔管。

PA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一、PACU患者转入标准1.全身麻醉的病人2.部分区域阻滞麻醉的病人3.麻醉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4. 对于所有麻醉病人手术后,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苏醒不完全的手术病人,即麻醉药、肌松药和神经阻滞药作用尚未完全消失、易引起呼吸道阻塞,通气不足,呕吐,误吸或循环功能不稳定等并发症者,全麻气管导管尚未拔除或已拔除而苏醒不完全患者以及全麻的小儿,进行检测和必要的处理。

PACU管理制度及标准流程

PACU管理制度及标准流程

PACU管理制度及标准流程PACU工作管理制度PACU是手术室内层流区域的一部分,配备中心供氧、负压吸引、监护仪器、麻醉机、呼吸机等设备,以及常用药品和抢救物品。

室内要定期清洁维护设备和设施,有清洁区和污染区标识。

仪器设备要放置合理、妥善固定、及时清洁。

进入PACU的人员必须更换高压灭菌的衣、裤、鞋,戴好一次性帽子和口罩。

工作人员必须勤修指甲,不可涂指甲油,不得戴戒指、项链、手表和手机等物。

在对患者进行吸痰或吸氧等操作时,应采用七步洗手法清洁手部并戴手套。

PACU应严格控制参观人数,谢绝家属探视。

无菌物品应分类存放于有柜的指定无菌区位置上,定期检查无菌物品的灭菌标识、灭菌日期、有效期、包装的完好性等,疑似有污染及时更换或再次灭菌消毒备用。

一次性医疗用品存放区域应专室专用,专人管理,存放时应分类放置,有明确的灭菌标记,保持包装完整,包内物品数量准确。

符合一次性医疗用品质量标准的方可使用。

使用后,须进行毁形和无害化处理,严禁重复使用。

复苏室定期统计工作量和病人的复苏情况,包括入室-出室历时、入室-拔管历时和拔管-出室历时,以及病人出室后去向和情况。

PACU患者转入、转出标准与流程PACU患者转入标准包括全身麻醉的病人、部分区域阻滞麻醉的病人、麻醉后生命体征不稳定的病人,以及不能达到ICU收治标准、术中出现血流动力学剧烈波动或术毕全麻___不完全的手术病人。

患者转运及交接流程应按规定进行,包括转运前的准备工作、患者的转运方式、转运中的护理和监测、转运后的接收和交接等。

在转运过程中,应注意患者的安全和舒适,及时处理可能出现的问题。

在手术结束后,需要将患者从手术台转移到有护栏的担架上,这种担架可以将患者放置在头低脚高或头高的位置。

患者在转移到PACU时,应该由一名熟悉其病情的麻醉团队成员陪同。

对于已拔管的全麻患者,从手术室向外转移时应保持侧卧位,以减少阻塞或呕吐,误吸胃内容物的风险。

在转移过程中,需要进行常规吸氧,特别是对于年龄大于60岁、体重大于100kg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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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城新东仁医院
麻醉复苏室(PACU)转入标准及流程
一、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标准
(一)收治范围:
1、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患者;
2、高龄、婴幼儿、危重与麻醉后生命体征不平稳的其她麻醉患者。

(二)排外条件:
1、病情危重,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

应在不间断监测与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2、呼吸衰竭、其她多脏器功能不全或衰竭者,休克尚未彻底纠正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系统并发症,复杂的口腔、咽腔等特殊部位手术后患者,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的患者应在呼吸机支持与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心肺复苏后患者直接转入ICU;
4、术前即有昏迷、呕吐误吸等情形者,直接送ICU;
5、感染伤口大面积暴露的患者;
6、特殊感染的患者(多重耐药菌感染、炭疽杆菌感染、气性坏疽、破伤风、HIV感染者、狂犬病患者等);
7、其她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规定需要特殊隔离的患者;
8、其她器官、系统功能异常或病情需要送入ICU进一步治疗的情形。

二、患者转入麻醉复苏室流程
三、患者在麻醉复苏室交接流程
手术间麻醉医师、巡回护士
盐城新东仁医院
麻醉复苏室(PACU)转出标准及流程
一、转出标准
:
1、复苏室Steward苏醒评分达4分以上,特殊患者需血气指标正常。

2、麻醉医师确认达到转出标准可以离室后,一般患者由麻醉医师与护士送回病区,与病区护士交接;病情危重者由麻醉医师与手术医师、护士一起转到ICU,与ICU医生护士交接。

二、患者离室指标
1、中枢神经系统标准:麻醉前神志正常者意识恢复,神志清楚,有指定性动作;定向能力恢复,能辨认时间与地点;肌张力恢复,平卧抬头能持续10s以上。

患者经过较长时间监测治疗仍处于深或浅睡眠状态,或术中有过较长时间低血压或低氧过程或低体温,估计需较长时间才能苏醒者,或原有神经系统疾病与(或)并发症者,送ICU继续监测治疗;
2、呼吸系统标准: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吞咽及咳嗽反射恢复;通气功能正常,呼吸频率为12~30次/分,能自行咳嗽排出呼吸道分泌物,PaCO2在正常范围或达术前水平,吸入空气条件下PaO2高于70mmHg,或SpO2高于95%。

如病情危重,不能自行保持呼吸道通畅或估计较长时间呼吸仍不能恢复到满意程度,或出现呼吸道并发症仍需行呼吸支持或严密监测治疗者应在转运呼吸机支持与监测的条件下转至ICU;
3、循环系统标准:心率、血压不超过术前值±20%并循环稳定30min 以上;正常心律,ECG无ST-T改变或恢复到术前水平。

若患者循环不稳定,仍需血管活性药物维持者,应在不间断监测与治疗的条件下转入ICU;
4、局部麻醉患者特别就是椎管内麻醉后,呼吸循环稳定。

麻醉平面在T6以下;最后一次麻醉加药时间超过1小时;感觉及运动神经阻滞已有恢复,交感神经阻滞已恢复;循环功能稳定,无需使用升压药。

门诊患者则待运动功能与本体感觉恢复,循环、呼吸稳定才可回家,并且门诊患者均应有家属陪伴返家;
5、患者在复苏室内由于严重疼痛或躁动等使用过麻醉性镇痛药或镇静药物者,应警惕再度发生呼吸与意识抑制的可能,应观察30min无异常反应才能送回病房;
6、无急性麻醉或手术并发症,如气胸、活动性出血等;
7、对苏醒程度评价可参考Steward苏醒评分标准,达到4分以上者方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Steward苏醒评分
评分在4分以上方能离开手术室或恢复室。

患者转出麻醉复苏室流程
麻醉复苏室到病房交接流程
麻醉复苏室管理制度
1、麻醉复苏室就是临床麻醉工作的一部分,应由能独立实施麻醉的麻醉医师与护士进行管理。

2、凡麻醉结束后尚未清醒,或虽已基本清醒但肌力恢复不满意的患者均应进入麻醉复苏室。

3、患者在麻醉复苏室内的监护结果与处理均应真实、准确、完整、符合规范地记录在麻醉复苏室记录单上。

4、患者清醒、肌力及呼吸恢复的情况可参照Steward苏醒评分,必须达到4分以上才能离开麻醉复苏室。

5、如遇到患者苏醒时间意外延长或呼吸循环等功能不稳定者,应积极查找原因,及时处理,并考虑转ICU,以免延误病情。

6、患者转入或转出麻醉复苏室,均应由麻醉医师决定,复苏室内护士协助麻醉医师负责病情监测与诊治。

7、科室质控小组每月定期对复苏室相关工作进行检查。

8、每月对科室医护人员进行麻醉复苏室相关培训,每季度进行一次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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