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使用原则

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 应用
❖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 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
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 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 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 预防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不宜 盲目选用广谱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 多部位感染;
• 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 感染;
•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 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 药;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 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 • 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
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三)侵入性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
• 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续时间 • 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4 给药方案
• 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 给药时机:
•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 开始时给药
• 万古霉素/氟喹诺酮类需输注较长时间,在手术前1~ 2小时开始给药
Ⅲ类切口 (污染手术)
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 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 开放性创伤但未经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 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
(污秽-感染手 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 的手术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分级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分级原则抗菌药物分级管理是一种严格控制抗菌药物使用的管理方法,旨在提高药物的使用效率和减少对环境和人体的不良影响。
抗菌药物分级的原则是在科学基础上,根据药物使用的范围、用途、剂量等因素进行分类和管理。
下面就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分级原则进行详细介绍:一、药物作用的范围。
根据药物的作用范围,可以将抗菌药物分为广谱抗菌药物和窄谱抗菌药物两类。
广谱抗菌药物能够对多种不同类型的细菌起作用,而窄谱抗菌药物只能作用于特定的细菌。
因此,在药物分级管理时,广谱抗菌药物应该被控制和管理得更加严格。
二、药物的使用目的。
根据药物的使用目的,可以将抗菌药物分为治疗性和预防性两类。
治疗性抗菌药物是用于治疗已经感染的患者的药物,而预防性抗菌药物则是用于预防感染的药物。
在药物分级管理时,治疗性抗菌药物应该得到更多的重视和监管。
三、药物的诊断标准和用药规程。
药物使用的诊断标准和用药规程是制定药物分级管理的重要参考依据。
有些疾病需要更加严格的药物管理,如感染性疾病。
在这种情况下,药物的使用应该严格遵守规定的诊断标准和用药规程。
只有在医生的指导下,患者才能使用抗菌药物。
四、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药物的剂量和疗程也是制定药物分级管理的重要因素。
在使用抗菌药物时,医生应该根据患者的体重、年龄、病情等因素确定药物的剂量和疗程。
药物的过量使用和过长的疗程也会对人体产生负面影响,因此,在制定药物分级管理时应该加以防范。
综上所述,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的分级原则是从药物作用范围、使用目的、诊断标准和用药规程、剂量和疗程等因素进行分类和管理,通过严格限制药物的使用,减少药物对环境和人体的危害,提高药物使用效率。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分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青霉素类▲★△☆青霉素★△☆阿洛西林★△☆哌拉西林/舒巴坦▲★△☆苯唑西林★△☆美洛西林★△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阿莫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氨苄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磺苄西林阿莫西林/氟氯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氟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酸★△☆苄星青霉素△替卡西林美洛西林/他唑巴坦★△☆普鲁卡因青霉素替卡西林/他唑巴坦★△☆青霉素V 仑氨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羧苄西林舒他西林呋布西林双氯西林头孢菌素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头孢氨苄★△☆头孢噻肟★△☆头孢匹罗▲★△☆头孢唑林★△☆头孢他啶★△☆头孢吡肟▲★△☆头孢呋辛(酯)★△☆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曲松★△☆头孢地尼★△☆拉氧头孢★△☆头孢羟氨苄★△☆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三唑巴坦★△☆头孢拉定★△☆头孢替安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克洛★△☆头孢硫脒头孢他啶/舒巴坦★△☆头孢丙烯★△☆头孢唑肟头孢噻肟/舒巴坦★△☆头孢西丁☆头孢匹胺△☆头孢泊肟☆头孢噻利△☆头孢哌酮☆头孢匹林☆头孢噻吩☆头孢孟多☆头孢地秦☆头孢他美酯☆头孢尼西☆头孢特仑酯☆头孢甲肟☆头孢布烯氯碳头孢头孢呋辛/舒巴坦头孢噻肟/他唑巴坦头孢曲松/三唑巴坦其他β-内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酰胺类★△☆氨曲南△舒巴坦★△☆头孢美唑☆氟氧头孢头孢替坦碳青霉烯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厄他培南★△☆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法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帕尼培南多尼培南氨基糖苷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阿米卡星★△☆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异帕米星▲★△☆链霉素★☆大观霉素☆小诺米星△新霉素☆巴龙霉素☆卡那霉素西索米星地贝卡星阿贝卡星核糖霉素酰胺醇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氯霉素☆甲砜霉素四环素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四环素替加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土霉素大环内酯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红霉素▲★△☆阿奇霉素泰利霉素★△☆琥乙红霉素★△☆地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交沙霉素☆吉他霉素☆麦迪霉素☆依托红霉素糖肽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胺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喹诺酮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氧氟沙星★△☆吉米沙星☆司帕沙星★△☆吡哌酸★△☆洛美沙星☆依诺沙星☆培氟沙星☆芦氟沙星加替沙星安妥沙星硝基呋喃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硝基咪唑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甲硝唑★△☆奥硝唑★△左旋奥硝唑★△☆替硝唑塞克硝唑磺胺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联磺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其他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磷霉素★△粘菌素★△☆夫西地酸△利福昔明★☆多粘菌素B△☆利奈唑胺抗真菌药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制霉菌素★△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米卡芬净▲★△氟康唑酮康唑★△卡泊芬净★△氟胞嘧啶★△伏立康唑★△特比萘芬★△两性霉素B★克霉唑★△伊曲康唑(静脉剂型)★咪康唑泊沙康唑阿尼芬净说明: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原则与考核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原则与考核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
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的依据。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二)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有用药依据,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细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2024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沈阳军区总医院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制度
为合理使用抗菌药,根据各种抗菌药物的作用特点、疗效和安全性、以及社会经济状况、药品价格等因素,将抗菌药物分为非限制使用、限制使用与特殊使用三类,结合本院实际情况进行分级管理。
(一)抗菌药分级原则
1.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2.限制使用:鉴于此类药物的抗菌特点、安全性和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需对药物临床适应证或适用人群加以限制,价格相对较非限制类略高。
3.特殊使用:包括某些用以治疗高度耐药菌感染的药物,一旦细菌对其出现耐药,后果严重,需严格掌握其适应证者,以及新上市的抗菌药,后者的疗效或安全性方面的临床资料尚不多,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相对较高。
(二)分级管理办法
1.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本制度,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虑,参照“各类细菌性感染的治疗原则及病原治疗
”,一般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的选用应从严控制。
2.临床医师可根据诊断和患者病情开具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处方;患者需要应用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治疗时,应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签名;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或确凿依据,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同意,处方需经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医师签名。
沈阳军区总医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分级管理目录(2012)
一、非限制使用类
二、限制使用类
. .。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一)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但须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签名;无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由科主任签名。
(三)患者病情需要拟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
(四)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五)药敏结果中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控制。
(六)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应继续使用或及时更换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感染性休克;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经心肺复苏病人;④脏器穿孔者;⑤感染性心内膜炎;⑥严重的蜂窝组织炎;
⑦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2.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放、化疗;③WBC<×109/L或中性粒细胞<×109/L。
3.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一)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但须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签名;无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由科主任签名。
(三)患者病情需要拟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
(四)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五)药敏结果中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控制。
(六)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应继续使用或及时更换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感染性休克;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经心肺复苏病人;④脏器穿孔者;⑤感染性心内膜炎;⑥严重的蜂窝组织炎;⑦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2.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放、化疗;③WBC<1.0×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