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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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使用原则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和使用原则
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 留置导尿管、留置深静脉导管以及建立人
工气道(包括气管插管或气管切口)患者。
㈡围手术期抗菌药物的预防性 应用
❖预防用药目的-----预防手术部位感染 • 包括浅表切口感染、深部切口感染和手
术所涉及的器官/腔隙感染
• 不包括与手术无直接关系的、术后可能 发生的其他部位感染
• 预防针对一种或二种最可能细菌,不宜 盲目选用广谱或多药联合预防多种细菌 多部位感染;
• 限于针对某一段特定时间内可能发生的 感染;
• 原发疾病不能治愈或纠正者,药物预防 效果有限,应权衡利弊决定是否预防用 药;
以下情况原则上不应预防使用抗菌药物
• 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 • 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
延长用药时间并不能进一步提高预防效果,且预防用药时间超过48 小时,耐药菌感染机会增加。
(三)侵入性诊疗操作抗菌药物预防应用
• 特殊诊疗操作中抗菌药物预防应用的建议
续时间 • 不应随意选用广谱抗菌药物作为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 严格控制氟喹诺酮类药物作为外科围手术期预防用药
❖4 给药方案
• 给药途径:大部分为静脉输注,仅有少数为口服给药。 • 给药时机:
• 静脉输注应在皮肤、黏膜切开前0.5~1小时内或麻醉 开始时给药
• 万古霉素/氟喹诺酮类需输注较长时间,在手术前1~ 2小时开始给药
Ⅲ类切口 (污染手术)
造成手术部位严重污染的手术,包括:手术涉及急性炎 症但未化脓区域;胃肠道内容物有明显溢出污染;新鲜 开放性创伤但未经及时扩创;无菌技术有明显缺陷如开 胸心脏按压者
Ⅳ类切口
(污秽-感染手 术)
有失活组织的陈旧创伤手术;已有临床感染或脏器穿孔 的手术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和分级目录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抗菌药物使用分级管理目录分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青霉素类▲★△☆青霉素★△☆阿洛西林★△☆哌拉西林/舒巴坦▲★△☆苯唑西林★△☆美洛西林★△哌拉西林/他唑巴坦▲★△☆阿莫西林★△☆氨苄西林/舒巴坦★☆美洛西林/舒巴坦▲★△☆氨苄西林★△☆替卡西林/克拉维酸★☆阿莫西林/舒巴坦▲★△☆哌拉西林★△☆磺苄西林阿莫西林/氟氯西林▲★△☆阿莫西林/克拉维△☆氟氯西林氨苄西林/氯唑西林酸★△☆苄星青霉素△替卡西林美洛西林/他唑巴坦★△☆普鲁卡因青霉素替卡西林/他唑巴坦★△☆青霉素V 仑氨西林★△☆氯唑西林萘夫西林☆羧苄西林舒他西林呋布西林双氯西林头孢菌素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头孢氨苄★△☆头孢噻肟★△☆头孢匹罗▲★△☆头孢唑林★△☆头孢他啶★△☆头孢吡肟▲★△☆头孢呋辛(酯)★△☆头孢克肟★△☆头孢米诺▲★△☆头孢曲松★△☆头孢地尼★△☆拉氧头孢★△☆头孢羟氨苄★△☆头孢哌酮/舒巴坦☆头孢哌酮/三唑巴坦★△☆头孢拉定★△☆头孢替安头孢曲松/舒巴坦★△☆头孢克洛★△☆头孢硫脒头孢他啶/舒巴坦★△☆头孢丙烯★△☆头孢唑肟头孢噻肟/舒巴坦★△☆头孢西丁☆头孢匹胺△☆头孢泊肟☆头孢噻利△☆头孢哌酮☆头孢匹林☆头孢噻吩☆头孢孟多☆头孢地秦☆头孢他美酯☆头孢尼西☆头孢特仑酯☆头孢甲肟☆头孢布烯氯碳头孢头孢呋辛/舒巴坦头孢噻肟/他唑巴坦头孢曲松/三唑巴坦其他β-内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酰胺类★△☆氨曲南△舒巴坦★△☆头孢美唑☆氟氧头孢头孢替坦碳青霉烯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厄他培南★△☆美罗培南★△☆亚胺培南/西司他丁★△☆法罗培南★△帕尼培南/倍他米隆★△比阿培南☆帕尼培南多尼培南氨基糖苷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阿米卡星★△☆依替米星★△☆奈替米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异帕米星▲★△☆链霉素★☆大观霉素☆小诺米星△新霉素☆巴龙霉素☆卡那霉素西索米星地贝卡星阿贝卡星核糖霉素酰胺醇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氯霉素☆甲砜霉素四环素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四环素替加环素★△☆米诺环素★△☆多西环素★△☆土霉素大环内酯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红霉素▲★△☆阿奇霉素泰利霉素★△☆琥乙红霉素★△☆地红霉素★△☆乙酰螺旋霉素★△☆克拉霉素★△☆罗红霉素☆交沙霉素☆吉他霉素☆麦迪霉素☆依托红霉素糖肽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万古霉素★△☆去甲万古霉素★△☆替考拉宁林可胺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克林霉素★△☆林可霉素喹诺酮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诺氟沙星▲★△☆左氧氟沙星★△☆氟罗沙星▲★△☆环丙沙星★△☆莫西沙星☆帕珠沙星★△☆氧氟沙星★△☆吉米沙星☆司帕沙星★△☆吡哌酸★△☆洛美沙星☆依诺沙星☆培氟沙星☆芦氟沙星加替沙星安妥沙星硝基呋喃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呋喃妥因★△呋喃唑酮硝基咪唑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甲硝唑★△☆奥硝唑★△左旋奥硝唑★△☆替硝唑塞克硝唑磺胺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复方磺胺甲噁唑★△☆磺胺嘧啶★△☆甲氧苄啶★△联磺甲氧苄啶△☆磺胺甲噁唑其他类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磷霉素★△粘菌素★△☆夫西地酸△利福昔明★☆多粘菌素B△☆利奈唑胺抗真菌药非限制使用(一线药)限制使用(二线药)特殊使用(三线药)▲★△制霉菌素★△伊曲康唑(口服剂型) ★△米卡芬净▲★△氟康唑酮康唑★△卡泊芬净★△氟胞嘧啶★△伏立康唑★△特比萘芬★△两性霉素B★克霉唑★△伊曲康唑(静脉剂型)★咪康唑泊沙康唑阿尼芬净说明: 1.▲《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配备使用部分)》25种。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原则与考核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原则与考核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使用原则与考核办法
一、总体原则
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
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三、督导、考核办法
(一)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小组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三)检查、考核办法:定期对门、急诊处方、住院病历包括外
科手术患者预防性使用抗菌药物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四)对违规滥用抗菌药物的科室及个人,医院将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者,将降低抗菌药物使用权限,直至停止处方权。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药物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的依据。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二)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制定,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征、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有用药依据,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征,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医疗组长或科主任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一线以上药物进行治疗,但若培养及药敏证实第一线药物有效时应尽可能改为第一线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④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⑤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⑥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者;⑦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③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④血wbc<1x109/l或中性粒细胞<0.5x109/l;⑤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⑥艾滋病;⑦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⑧老年患者。

2024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2024年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

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制度1一、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药物(即首选药物、一线用药):疗效好,副作用小,细菌耐药性小,价格低廉的抗菌药物,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即次选药物、二线用药):疗效好但价格昂贵或毒副作用和细菌耐药性都具有一定局限性的药物,使用需说明理由,并经主治及以上医师同意并签字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即三线用药):疗效好,价格昂贵,针对特殊耐药菌或新上市抗菌药其疗效或安全性等临床资料尚少,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性的药物,使用应有严格的指征或确凿依据,需经有关专家会诊或本科主任同意,其处方须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四)本院“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见附件)由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根据指导原则和卫办医发〔〕38号)的规定制定,该目录涵盖全部抗菌药物,新药引进时应同时明确其分级管理级别。

药事管理委员会要有计划地对同类或同代抗菌药物轮流使用,具体由药剂科组织实施。

二、使用原则与方法(一)总体原则:严格使用指针、坚持合理用药、分级使用、严禁滥用。

(二)具体使用方法1、一线抗菌药物所有医师均可以根据病情需要选用。

2、二线抗菌药物应根据病情需要,由主治及以上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3、三线药物使用必须严格掌握指针,需经过相关专家讨论,由副主任、主任医师签名方可使用。

紧急情况下未经会诊同意或需越级使用的,处方量不得超过1日用量,并做好相关病历记录。

4、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二级及以上药物。

(1)重症感染患者:包括重症细菌感染,对一线药物过敏或耐药者,脏器穿孔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伴发感染。

考核办法(一)药事管理委员会、药剂科及医务科定期开展合理用药培训与教育,督导本院临床合理用药工作;依据《指导原则》和《实施细则》,定期与不定期对各科室应用抗菌药物进行监督检查,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与改进意见。

(二)将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纳入医疗质量检查内容和科室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系。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办法一、抗菌药物分级原则(一)非限制使用:经临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

(二)限制使用:与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相比较,这类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药品价格等某方面存在局限性,不宜作为非限制性药物使用。

如三代头孢菌素,应控制使用。

(三)特殊使用: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的抗菌药物;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尚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者;药品价格昂贵。

如两性霉素B脂质体,应严格控制使用。

二、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一)非限制使用药物(首选药物):开放给各科医师供临床需要使用,临床各级医师可根据需要选用。

(二)限制使用药物(次选药物):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需说明理由,经上级医师(主治医师以上)同意方可使用。

(三)特殊使用药物(特殊指征药物):根据患者病情需要,使用需说明理由并严格控制,经上级医师(副主任医师以上)同意方可使用。

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非限制使用和限制使用药物治疗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1)菌血症、脓毒血症等血行感染,或有休克、呼吸衰竭、DIC等合并症;(2)中枢神经系统感染;(3)脏器穿孔引起的急性腹膜炎、急性盆腔炎等;(4)感染性心内膜炎、化脓性心包炎等;(5)严重的肺炎、骨关节感染、肝胆系统感染、蜂窝组织炎等;(6)重度烧伤、严重复合伤、多发伤及合并重症感染;(7)有混合感染可能的患者。

2、免疫功能低下患者发生感染时,包括:(1)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2)接受抗肿瘤化学疗法;(3)接受大剂量肾上腺皮质激素治疗者;(4)血WBC<1×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5)脾切除后不明原因的发热者;(6)艾滋病;(7)先天性免疫功能缺陷者;(8)老年患者;3、致病菌对非限制使用药物过敏或耐药者,只对限制使用药物或特殊使用药物敏感染。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

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是根据药物的疗效和安全性将其划分成不同级别,以确保药物的合理应用和管理。

以下是抗菌药物分级管理原则的主要内容:1. 一线、二线和三线药物:根据药物的使用频率和临床价值,将抗菌药物划分为一线、二线和三线药物。

一线药物是常见且疗效较好的广谱抗菌药物,临床上首选使用;二线药物是常见但疗效较一线药物弱的广谱抗菌药物,一般作为一线药物无效或耐药菌感染的替代药物;三线药物是疗效较好但使用频率较低的特定用途、有严格适应症限制的抗菌药物。

2. 抗菌药物的优先级:将抗菌药物划分为关键用药、重要用药和一般用药三个优先级。

关键用药一般是用于治疗重要或威胁生命的感染,其疗效确切且无其他治疗选择;重要用药是用于治疗一般感染,如对耐药菌种有较好活性且具有一定安全性;一般用药是用于治疗轻度、常见或对细菌种类不具选择性的感染。

3. 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抗菌药物应遵循合理使用原则,避免滥用和不当使用。

医生应根据细菌药物敏感性、感染类型和患者情况等因素合理选择和使用抗菌药物,避免不必要的使用和药物过量,以减少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4. 广谱和狭谱抗菌药物的选择:在治疗感染时,应根据临床需要和细菌的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广谱抗菌药物对多种细菌具有活性,但容易导致耐药菌株的产生;狭谱抗菌药物只对特定细菌有效,减少了细菌耐药性问题,但选择范围较窄。

5. 药物监测、评估和更新:对抗菌药物实施监测和评估,及时掌握其在临床应用中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根据不断更新的疾病流行情况、细菌耐药性和新药开发等因素,及时更新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

总之,抗菌药物的分级管理原则旨在合理应用和管理抗菌药物,以减少耐药性的发展,确保药物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

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

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医院抗菌药物的分级原则是为了合理使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的传播和防止细菌耐药性的发展。

根据中国卫生部2024版抗生素临床应用与监测指导原则,医院抗菌药物通常分为三级:分级一、分级二和分级三、下面将详细介绍这三个分级的原则。

分级一通常是指广谱排胸苷、利奥西星、米诺环素、替考拉宁等抗菌药物。

它们具有广谱抗菌活性,对多种细菌有较好的杀菌或抑菌作用。

这一级别的抗菌药物常用于多种临床感染,尤其是需要快速抑制病原微生物增殖的感染病例。

但是,这些抗菌药物的广谱抑制作用也会对人体的正常菌群产生一定的影响,容易导致继发性感染和耐药菌株的产生。

分级二包括头孢菌素类、β-内酰胺酶抑制剂、第三代左氧氟沙星和替硝唑等抗菌药物。

它们具有较强的抗菌活性,但抗菌谱相对较窄。

这些药物广泛用于临床常见的疾病和感染,能够有效治疗引起这些疾病的常见病原菌。

使用分级二的抗菌药物,可以减少对正常菌群的影响,同时降低了引起继发性感染和耐药性发展的风险。

分级三是指病原微生物耐药性较高的,特定适应病原菌的抗菌药物。

这些抗菌药物可以应对多种抗药性细菌感染,但对人体常见的细菌如革兰阳性菌和阴性菌的治疗效果相对较差,因此仅应在细菌感染治疗指南推荐使用或细菌培养和药敏试验结果提示使用的情况下进行使用。

除了以上的分级原则,医院在使用抗菌药物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应根据患者的具体临床情况和病原菌的药物敏感性选择合适的抗菌药物。

正确的药物选择可以提高治愈率和患者生活质量,并减少不必要的抗菌药物应用。

其次,应合理使用联合治疗。

对于复杂感染或耐药性菌株感染,单一抗菌药物的治疗效果可能不佳。

适当选择不同机制和不同抗菌谱的抗菌药物联合使用可以增强疗效,并减少抗菌药物耐药性的发展。

再次,应按照药物剂量和使用周期进行合理的用药。

使用过低剂量的抗菌药物可能无法达到有效杀菌作用,导致细菌存活并发展耐药性。

使用周期过长或过短都会增加抗菌药物耐药性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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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使用原则
(一)预防感染、治疗轻度或局部感染应首先选用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二)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时,可选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但须经具有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同意,并在相关医疗文书上签名;无中级以上职称医师的科室由科主任签名。

(三)患者病情需要拟应用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治疗时,应填写《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临床使用会诊单》,经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指定的专业技术人员会诊同意后,由具有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医师开具处方。

(四)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医师可越级使用抗菌药物。

越级使用抗菌药物应当详细记录用药指证,并于24小时内补办越级使用抗菌药物的必要手续。

(五)药敏结果中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的,原则上不得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特殊使用级抗菌药物的使用要严格控制。

(六)下列情况可直接使用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进行治疗,但当细菌培养及药敏结果证实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有效时应继续使用或及时更换为非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

1.感染病情严重者如:①败血症、感染性休克;②中枢神经系统感染;③经心肺复苏病人;④脏器穿孔者;⑤感染性心内膜炎;⑥严重的蜂窝组织炎;⑦重度烧伤及其他重症感染者。

2.免疫功能低下病人发生感染时,包括:①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②接受放、化疗;③WBC<1.0×109/L或中性粒细胞<0.5×109/L。

3.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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