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告知书
大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

大连市工商局市场主体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告知书一、政策依据1.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2. 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工商企注字〔2015〕211号)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2016年)的通知》(辽政办发〔2016〕68号)4.辽宁省工商局转发工商总局关于落实《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做好“双告知”工作的通知(辽工商发〔2016〕5号)5.辽宁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调整工商登记后置审批告知事项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辽工商发〔2016〕37号)二、告知内容依据辽宁省人民政府公布的《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告知市场主体其拟从事的经营项目中如有须经审批方可经营的目录内事项的,应当到相应的审批部门办理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从事相关经营活动。
三、适用对象申请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的市场主体,包括企业、个体工商户和农民专业合作社。
四、查询方式《辽宁省工商登记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可通过大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政务公开”项目下“法规文件”栏目查询。
五、履行方式市场主体在申请设立登记和经营范围变更登记时,应提交由其法定代表人(拟任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的承诺书。
市场主体不提交承诺书的,登记机关可不受理申请。
市场主体可在登记机关受理登记注册申请后,在登记机关提供的承诺书上签字提交,也可在大连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办事大厅”项目下“市场主体注册登记指南”栏目中自行下载空白承诺书,签字后在申请登记注册时提交。
承诺书将归入企业登记档案。
工商告知书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①一次性告知单(2009年第一版) 如何办理名称预先登记致申请人欢迎您到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登记注册,我们遵行“以申请人为本”的服务理念,承诺尽可能为您提供方便和帮助。
为使您对办照过程、办照知识有一个基本了解,我们制作了《一次性告知单》,敬请留意。
提请注意:本告知单所载内容属一般介绍性质,如有疑问,请查阅相关法律法规,也可以登录“”网站或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咨询。
印刷时间:2009年6月申请方式申请人除直接到企业登记场所提出申请外,还可以通过邮寄、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非固定形式提出。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申请行政许可所提交的格式文本应当使用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提供的申请书格式文本。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在提交材料的同时,提供申请人或者经申请人依法委托的代理人详实的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电子邮箱、委托文件等。
申请人以信函方式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行政许可机构提出行政许可申请的,应当是有关申请文件、证件的原件,申请文件签字、盖章应当真实、有效。
名称的构成名称一般由四部分依次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受理审核时限直接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凡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当场予以核准。
(申请人以非固定形式提交行政许可申请的,受理审核时限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企业登记程序性规定》执行)。
登记注册咨询方式如您想获得有关登记注册的信息,您可以登录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网站”()、阅读一次性告知单或直接到工商局登记注册咨询窗口咨询。
登记管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

工商行政管理局
(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告知书
工商字〔〕号
:
本局于年月日根据《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工商字〔〕号),对你(单位)采取行政强制措施涉及的有关物品(详见《(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第号),现已依法委托相关机构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
(检测、检验、检疫、技术鉴定)期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附件:《(场所、设施、财物)清单》第号
联系人:联系电话:
(印章)
年月日
送达回证
本文书一式三份,一份送达,一份归档,一份承办机构留存。
工商银行办卡签告知书

工商银行办卡签告知书
中国工商银行办卡签告知书
尊敬的客户:
感谢您选择中国工商银行办理银行卡。
为了确保您的账户安全,我们要求您在办理银行卡时签署一份告知书。
1. 请您仔细阅读告知书内容,并真实填写相关内容。
2. 办理银行卡时需要提供您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等。
我们会在办理完成后将您的信息用于银行后续的服务管理,如查询账户余额、办理贷款等。
3. 办理银行卡时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具体费用金额和缴费方式将在办理过程中告知您。
4. 办理银行卡后,我们会为您提供账户存款、转账、消费等服务,请您确保账户余额的正确性和安全性。
5. 如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变更服务,请及时与我们联系,我们将在最短的时间内为您处理。
6. 如您不签署告知书,我们将视为您默认以上内容,您的账户将被视为正常使用状态。
注意事项:
1. 请您在办理银行卡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办理。
2. 请您在办理过程中遵守银行的规定和要求,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
3. 请您在使用账户时保持账户余额的正确性和安全性,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中国工商银行将秉承“以人为本,服务第一”的理念,为您提供优质的金融服务。
如有任何问题或需要变更服务,请您随时与我们联系。
【新版】商事主体办照一次性告知书(个体工商户)

商事主体办照一次性告知书(个体工商户)就您提出的□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申请意向,现将申请登记所需提交的资料文件告知如下,请您备齐文件后,一并带本告知书到我分局申请办理。
如对本告知书内容有疑问的,请于开具本告知书时向我分局经办人咨询清楚或拨打咨询电话83364197咨询。
申请应提交的文件:(以打√为准)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表》□《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申请表》□《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表》…………………………………………原件1份;2.□经营者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复印件1份;3.□产权证明(或《住所(经营场所)产权证明》)及《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住宅用途需提交) (详看备注2)………………………原件各1份;4.□租赁合同(必须注明详细地址、使用面积及承租期限)…复印件1份;5.□经营者相片…………………………………………………1寸彩照1张;6. □非本人办理需提交《委托代理人证明》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正反面复印件粘贴表中)…………………………………………………………原件1份;7. □属东莞市商事登记改革须经批设立的商事主体要提交相应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1份8. □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备注:1、经营范围核定分为“许可经营项目”与“一般经营项目”。
从事一般经营项目的,由经营者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中的“门类”、“大类”、“中类”或“小类”自主选择表述,登记机关在营业执照上载明。
例如:东莞市黄江**家具厂,经营者可以申请经营范围为“制造业”或者“产销:家具”;申请登记的一般经营项目中可能含有许可经营项目的,应加注“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禁止或者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项目除外”从事许可经营项目的,由经营者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规范用语或有关许可规定表述,并在经营范围后面加注“取得许可后方可经营”字样。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范本)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不予受理(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告知书
工商〔〕第号
:
我局(所)于201X年X月X日收到你关于
的投诉材料。
经审查,属以下第〔〕项所指情形,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的规定,我局(所)决定不予受理(终
止受理)。
不属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职责范围的;
购买后商品超过保质期,被投诉人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的;
已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组织调解的;
消费者协会或者人民调解组织等其他组织已经调解或者正在处理的;法院、仲裁机构或者其他行政部门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或者消费者无法证实自己权益受到侵害的;
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
特此告知。
201X年X月X日(印章)
注:
1.本告知书适用于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派出机构决定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消费者投诉后,告知投诉人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情况。
本告知书由有管辖权的工商由:.L Wlm.OM行政管理部门加盖印章;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派出机构以自己名义处理投诉的,使用派出机构印
章。
3.本告知书可以通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者信函等便捷方式告知投诉人。
。
[告知书格式范文]告知书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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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告知书格式范文]告知书范文告知书范文篇(一):告知书范文3篇告知书应该怎么写以下为大家分享的是告知书范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如果想了解更多内容,敬请关注CN公文站!篇一:行政处罚告知书某某(某某市某某车行经营者):由本局立案调查的你单位销售不合格电动自行车一案,已经本局调查终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一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第五十二条的规定,现将本局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依据及处罚内容告知如下:你单位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决定对你单位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物品;2、没收违法所得的200元;3、罚款5700元;共计5900元上缴财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四十二条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听证规则》第六条、第八条的规定,对上述拟作出的行政处罚,你(单位)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果有陈述、申辩意见,你(单位)应当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本局提出;如果要求举行听证,可以在本告知书的送达回证上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也可以自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提出举行听证的要求。
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规定,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
联系人:郜某某联系电话:51某某319某某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22年6月3日篇二: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罗某某:你未经国土资源部门批准,擅自于20某某12月份在某某市某某街道办事处某某村某某组地段新建厂房,地类为园地、林地,用地面积6387.2平方米,其用地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我局拟对你作出如下行政处罚:1.没收你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配套设施;2.对你处以每平方米30元的罚款,罚款额为19元。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消费者投诉分送情况告知书
花费者投诉分送状况见告书
花费者投诉分送状况见告书
工商()第号____________:
我局于 ____年____月____日收到你对于 ____________的投诉。
依据《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花费者投诉方法》有关规定,我局已
将你反应的问题分送至经营者所在地(经营行为发生地)的工商行
政管理局(所)检查办理(联系人: 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 ____________________)。
特此见告。
____年____月____日
(印章)
注:
1.本见告书合用于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
者市(地、州)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建立的12315花费者投诉举报中心将收到的花费者投诉分送有管辖权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许
其派出机构办理后,见告投诉人分送状况;
2.本见告书中“联系人”、“联系电话”指有管辖权工商部门或许其派出机构负责办理花费者投诉有关工作人员及其联系电话;
3.本见告书能够经过电话、短信、邮件、传真或许信件等便
捷方式见告投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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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管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企业名称实行分级登记管理。
国家工商总局登记管辖范围:(一)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字样的;(二)在名称中间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的;(三)不含行政区划的。
提请注意:为避免在同行业内国家工商总局预先核准的企业名称与北京市登记注册的企业名称相同或者近似,建议申请人在向国家工商总局申请企业名称前,先到北京市工商局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查询。
内资企业管辖范围:市局负责登记下列内资企业:(一)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公司以及该公司投资设立的控股50%以上的公司;(二)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含国有独资公司、市局注册企业的改制登记),已在市局登记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减少到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的;(三)股份有限公司;(四)企业集团;(五)从事因私出入境中介、登记注册代理、旧机动车经纪、期货经纪、投资基金、人才中介服务、征信、煤矿经营、小额贷款的企业;(六)汽车交易市场专营企业以及注册资本(金)在5000万元人民币(不含)以上的其他类市场专营企业(七)西客站地区、天安门地区、机动车交易市场、古玩城市场、潘家园旧货市场内设立的企业;(八)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授权登记的企业;(九)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国务院的决定,应当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的企业;(十)市局认为应当由其登记的其他企业。
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下列内资企业:(一)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登记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二)原由分局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超过5000万元人民币的;(三)原由分局登记的企业改制后注册资本在5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授权登记的企业;(五)内资企业分支机构及个体工商户。
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辖:市局负责登记下列外商投资企业:(一)国家工商总局授权范围内的注册资本500万美元以上(不含5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已在市局登记的外商投资企业减少注册资本到500万美元以下的;(二)国家工商总局授权的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三)市局决定应当由其登记的企业区(县)分局负责登记下列外商投资企业:(一)本辖区内国家工商总局及市局登记以外的外商投资企业(二)已由市局派驻人员在分局办理的外商投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超过500万美元的;(三)外商投资企业的分支机构区县负责名称登记,需根据市局复核意见进行核准。
收费标准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不收取登记费用。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程序办理名称预先核准登记,一般要经以下步骤: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同时准备相关材料;第二步:递交《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及相关材料,等待名称核准结果;第三步:领取《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特别提请注意: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登记管辖权的名称登记机关申请名称核准登记。
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申请人不得跨地域或跨级别向其他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注册。
2.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或者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名称预先核准后凭核准的名称报送批准。
在登记注册时应提交符合法定形式的批准文件。
3.名称预先核准时不审查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投资人资格和企业设立条件在企业登记时审查。
有关投资人资格请参阅本告知单关于股东(出资人)投资资格的有关规定。
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除填写《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外,还应当提交相关文件证件:①使用自然人姓名(该自然人应当是投资人)作字号的应当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该自然人同意使用其姓名的授权(许可)文件。
需要注意的是,所用投资人姓名如与党和国家领导人或老一辈革命家及名人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作为字号使用。
②在同一行业内申请使用相同字号的应当由字号所有权人出具授权(许可)文件以及加盖其印章的执照复印件。
授权(许可)的名称不得对公众造成欺骗或引起误解。
③商标注册人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中的文字作为名称字号的应当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授权(许可)文件、商标注册证书(不能提交原件的,可以提交加盖商标注册权人印章的复印件)以及商标所有权人的资格证明(商标所有权人为经济组织的,需在资格证明上加盖经济组织公章;商标所有权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该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④外商投资企业在名称中使用与外国(地区)投资人相同字号(英文字母)的应当提交该外国(地区)投资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⑤申请在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登记证》。
⑥分支机构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时应当提交其所从属企业的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印章。
⑦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申请书“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并提交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其他有关证明材料。
⑧名称中使用“中关村”字词的,应当出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意见。
⑨名称中使用“北京商务中心区”字词的,应当取得“北京商务中心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准。
《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及提示一、《名称(变更)预先核准申请书》的填写方法:名称的填写名称由四部分组成: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特点+组织形式。
例如:北京(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 北京(北京市)为行政区划;康达来为字号,为减少重名,建议您使用三个以上的汉字作为字号;商贸是行业特点,应与您申请经营范围中的主营行业相对应;有限公司是组织形式。
分支机构的名称应冠以主办单位的全称。
如:北京市康达来商贸有限公司方庄分店;提请注意:①建议至少取3个以上的备用字号,我们将按您所填写的顺序依次查重,以首先不重名的名称为核准使用的名称;②名称中的行业特点应与主营行业相一致,不应当明示或者暗示有超越其经营范围的业务。
例如:主营销售百货,那么名称应以商贸或经贸为行业特点;主营科技开发业务,那么名称应以科技为行业特点。
申请跨行业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范围中的第一项应当作为主营行业。
③使用外文译音作字号、字号有其他含义的或者使用新兴行业表述用语的应当在“备注说明”栏目中作出解释说明。
二、《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的填写方法:《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当明确被授权委托的代表或代理人、授权权限及授权期限,并由全体投资人签名盖章(注:投资人为自然人的由自然人签名,投资人为单位的加盖公章。
)《投资人授权委托意见》应粘贴代表人或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身份证明包括:居民身份证、护照、长期居留证、港澳台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军官退休证等表明申请人身份的证明文件。
三、提示(一)名称有效期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为6个月,有效期届满,预先核准的名称失效。
预先核准的名称在有效期内,不得用于从事经营活动,也不得进行转让。
(二)名称延期预先核准的名称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申请人可以持《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预先核准通知书》向名称登记机关提出名称延期申请。
申请名称延期应由全体投资人签署《预先核准名称有效期延期申请表》,有效期延长6个月,期满后不再延长。
(三)名称注销1.申请人可以在名称有效期内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原预先核准名称。
申请注销名称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预先核准名称注销申请表》并同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2.名称预先核准后,登记管辖机关因申请人改变拟设企业登记事项而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应当向原名称登记机关申请注销预先核准的名称,名称注销程序依照前款规定。
名称注销后,申请人应向变更后有登记管辖权的登记机关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四) 补发名称核准通知书《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丢失的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补发。
申请时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补发申请表》。
(五) 变更投资人申请设立(变更)登记的投资人与名称预先核准登记的投资人有变化的,按以下规定办理:①投资人部分变化的,应当提交由全体投资人(包括变更前和变更后的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同时缴回《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全体投资人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
②投资人不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当退出或更换投资人。
③使用投资人姓名作为企业名称字号的,该投资人退出投资的,应当重新申请名称预先核准登记。
(六)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后,预核名称的主营业务、投资人或字号许可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的,申请人可向名称登记机关申请企业信息调整。
申请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的,申请人应当向名称登记机关提交由全体投资人签署的《已核准名称企业信息调整申请表》。
字号许可方式改变的还应重新提交授权(许可)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