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业务手册
林木砍伐手续报批流程

林木砍伐手续报批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林木采伐手续报批流程。
一、申请准备。
1. 申请人准备林木采伐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包括:林权证或林地使用权证。
树木采伐备案制度模板

树木采伐备案制度模板一、目的和意义为了规范树木采伐行为,保障森林资源合理利用,维护生态平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一切树木采伐行为,包括国有、集体和个人所有的树木。
三、采伐原则1.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采伐限额制度。
2. 坚持合理采伐、伐后及时更新,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3. 尊重群众利益,保障林权合法权益。
4. 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减少树木采伐对环境的影响。
四、采伐申请1. 采伐申请人应向当地林业部门提交树木采伐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1)采伐申请人的身份证明;(2)林权证或其他权属证明;(3)树木采伐计划书,包括采伐地点、树种、数量、方式、时间等;(4)树木采伐合同;(5)采伐树木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的,应提供环境影响评估报告;(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2. 当地林业部门应在收到采伐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符合条件的,核发树木采伐备案通知书;不符合条件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五、采伐管理1. 采伐申请人应按照备案通知书的要求进行采伐,不得擅自改变采伐计划。
2. 采伐过程中,采伐申请人应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减少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3. 采伐结束后,采伐申请人应按照要求对采伐地进行更新造林,确保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
4. 当地林业部门应加强对树木采伐行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林业部门依法予以查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相应罚款。
2. 采伐过程中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市林业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注:本模板仅供参考,具体内容需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际操作中,请务必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森林资源合理利用和生态环境保护。
城市移植砍树木、临时占用

当场办理
收到
交出
审查
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
按照办理条件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返回受理人员。
3个工作日
收到
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
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许可审批表
政务服务中心受理号:
项目
名称
办理城市移植砍伐树木、临时占用
城市园林绿化用地许可
单位负责人/法定代表人
项目地址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承诺领
取时间
流程
承办人员
岗位职责及权限
时限
审批材料交接时间
审批意见
审批签名
受理
宜宾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窗口后,科将审批过程中形成的文书整理归档。
收到
交出
制证或文书
宜宾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窗口
对符合办理条件的,制作、登记、核准相关证书,并制发办结通知书。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制发办结通知书,并注明理由。
2个工作日
收到
交出
发证并告知
宜宾宜宾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窗口
通知申请人,并将有关权利、投诉渠道告知申请人。
砍伐迁移城树木审批200株以下

17.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其他审批□日常管理
18.申请现场核查联系电话
桂城81210760;九江81863355;西樵86848872;丹灶85441449;狮山86632416;大沥85579948;里水85618655
6.审批需提交的
文件资料
1.建设工程总平面图(标出砍伐、迁移树木或植被的位置品种和规格)(原件和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必须);
2.砍伐、迁移树木现状彩照(收原件,必须);
3.佛山市砍伐、迁移树木(占用绿地)申请审批表(收原件;当地居民代表是三个以上或当地居委会盖章,专家意见要三个专家。必须);复印件,原件核对后退回,必须);
注:如申请人对办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11.审批时限
对资料齐全并符合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12.审批收费
有;
收费标准:根据占用土地级别、面积等因素收费。
收费依据:1.南价函[2008]51号。
2.南海区发展规划和统计局南海区财政局转发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免征部分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通知(南发改费〔2016〕14号)(注:符合文件规定企业实施收费免征政策);
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
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
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
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
受理机构:佛山市南海区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办),桂城街道市政管理处;
9.审批决定机关
佛山市南海区各镇国土城建和水务局(市政办),桂城街道市政管理处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服务指南【模板】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服务指南**市城市管理局一、事项名称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二、法律依据《城市绿化条例》、《山东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三、申请条件具备办理市区树木砍伐许可所需的证件,并经所在区绿化主管部门现场踏勘合格,砍伐10棵以上50棵以下。
四、申请材料1、《**市砍伐树木申请表》(原件3份)2、砍伐树木申请报告(说明砍伐树木理由、位置、数量等)(原件1份)3、市发改部门或主管部门的有关立项批准文件或相关会议纪要(复印件1份,验原件)4、市规划部门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复印件1份,验原件)五、办理程序(一)受理:申请人到大厅业务受理窗口提交申请材料。
申请材料齐全的,窗口受理申请材料,出具《受理通知书》;申请材料不齐全的,一次性通知申请人补充更正;(二)审查:1、现场勘验。
市城管局组织市、区园林管理部门人员踏勘现场,提出初步审批意见。
2、分管领导审核。
现场勘验后,填写审核意见报局分管领导审核。
(三)审批:局分管领导审核后,局主要负责人签署批准或不予批准意见。
(四)办结:同意处置的,服务大厅通知申请单位领取审批结果。
不予批准的,由服务大厅告知不予批准的理由。
六、法定时限二十个工作日。
七、承诺时限五个工作日。
八、发放证件及有效期同意砍伐城市树木的批复意见:根据工程工期及苗木的具体数量确定。
九、收费依据及标准依据:《关于同意收取城市绿化补偿费的批复》(鲁财综〔2006〕20号)、《**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标准:按《**市城市园林绿化赔偿标准》缴纳;树木代植费按同等树木补偿费的50%缴纳。
十、咨询服务电话办理窗口:********监督投诉:********。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服务指南

砍伐、迁移城市树木审批服务指南
《城市绿化条例》第二十条第二款: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申请条件
1. 严重影响居住采光、居住安全的;
2. 对公共设施运行安全构成威胁的;
3. 发生检疫性病虫害的;
4. 因树木生长抚育需要的;
5. 工程施工,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工程项目平面图和规划许可证等材料。
申请材料
1、申请报告;
2、因建设需要,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相关工程项目平面图;
3、(1)因安全原因确需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需提供佐证;(2)因严重影响采光确需砍伐、移植城市树木,需提供佐证。
办理程序
受理-审查-审批-办结-送达
法定时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
4个工作日
(非正式文本,仅供参考。
若下载后打开异常,可用记事本打开)。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

砍伐、迁移、修剪城市树木审批办事指南事项编码GZ93-0000030设定审批的法律依据1、《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2、《广州市城市绿化管理条例》。
审批条件1、城市建设需要;2、危、病、死树木的处理;3、其它需要处理树木的情况。
办理程序申请人持申请材料到广州市林业和园林局政务窗口进行申请。
市林业和园林局(一)受理申请;(二)审核;(三)现场踏勘;(四)审批;(五)决定书编号;(六)决定书打印;(七)文书盖章和送达,申请资料移交存档。
申报材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如身份证或军官证等;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需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当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有关事宜时需提交,授权委托书要明确代理权限);3、《广州市砍伐、迁移、修剪树木审批申请表》;4、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
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5、因建设工程原因申请砍伐、迁移、修剪树木需提供的资料:必备资料:(1)施工计划;(2)工程资金到位证明或建设工程中标通知书或施工合同;(3)市规划部门批准工程项目报建的规划文件和工程(四置)红线图,并在红线图上标明申请处理绿化或树木的位置;(4)砍伐或迁移城市树木施工计划(包括砍伐或迁移时间安排、施工方法、移植地点、养护工作措施等)。
(5) 申请处理绿化的苗木清单;根据建设项目的不同类型需提供的资料:(1)基建工程、道路、轻轨、地铁等工程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市(区)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配套绿化修建性详细规划审核意见;(2)电信、电力、光缆等管线安装工程,需提供市规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3)居住区、居住小区、住宅组团、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等项目建设,需提供市规划部门批准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附图、对建设项目的规划批复和图纸;市国土部门批准的《建设用地批准书》和附图;(4)新建道路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园林局批复的城市道路设计审批意见;(5)移动、改建市政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市政设施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6)燃气设施改动项目建设,需提供燃气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7)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项目建设,需提供供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8)移动、改建、接驳市政排水管网项目建设,需提供排水主管部门的审批意见;(9)新开汽车出入通道,需提供市城市规划局批准开设汽车出入通道的批准文件;6、非建设工程原因(如“三防”、病虫害等)申请砍伐、迁移、修剪非公共绿地内树木(如单位、私人宅院内)的,应提供有关树木及场地权属证明(如房产证、单位占地红线等);7、因特殊情况需要迁移、砍伐、修剪城市树木的,必须提供有关证明材料;8、申请砍伐、迁移、修剪公园树木的,应提供公园管理部门的意见。
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业务手册(标准版)

YWSC-013500-2016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业务手册(标准版)玉溪市江川区林业局2017年7月30日发布II目录一、受理范围 (1)二、办理依据 (1)三、办理机关 (1)四、审批条件 (2)五、申请材料 (2)六、审批证件 (3)七、办理时限 (3)八、审批收费 (3)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3)(一)共同审批 (3)(二)前置审批 (3)十、中介服务 (3)十一、年审年检与指定培训 (3)十二、资质资格 (3)十三、审批流程 (4)(一)新办 (4)(二)增项 (6)(三)延续 (6)(四)依申请变更 (6)(五)补证 (6)(六)依申请注销 (6)(七)依职权注销 (6)(八)依职权撤销 (6)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6)(一)审批咨询岗位的职责和权限 (6)(二)咨询途径 (6)(三)咨询工作程序 (7)(四)行政审批咨询库 (7)(五)反馈时限 (7)(六)进程查询 (7)—I—十五、监督检查 (7)(一)书面检查 (7)(二)实地检查 (7)(三)抽样检查 (10)(四)诚信档案 (10)(五)分类监管 (10)(六)投诉举报 (11)II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业务手册一、受理范围1.本行政许可适用于玉溪市江川区行政区域内除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地和房前屋后个人所有的零星林木外,其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和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2.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提出申请:(1)权属清楚;(2)申请材料齐全;(3)提交的伐区作业设计设计符合技术规程或提交的伐区调查设计、申请报告与实际情况相符;(4)没有超过年森林采伐限额。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核发林木采伐许可证:(一)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进行非抚育或者非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或者采伐封山育林期、封山育林区内的林木的;(二)上年度采伐后未完成更新造林任务的;(三)上年度发生重大滥伐案件、森林火灾或者大面积严重森林病虫害,未采取预防和改进措施的。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三、办理机关
本许可实施机关为玉溪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四、审批条件
1、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城市树木;
2、影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及在规划预留路口上的城市树木;
3、在建筑红线内影响建设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
4、影响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部门紧急抢险救灾的城市树木;
5、影响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
2.受理
(1)受理审核
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经办人员对照本业务手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表1的要求,对申请事项是否需要许可、申请材料是否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进行核对。
(2)补正材料
经审查,参照新办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需要申请单位资料补正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申请单位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受理人向申请人在5个工作日内送达补正通知书,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3
申请处理的树木照片。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
原件
纸
质
1
√
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
4
绿化恢复、补偿实施方案或设计图
原件
纸
质
1
√
注:复印件应选用A4纸张,同时加盖公章。
六、
高新区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七、办理时限
受理时限:5个工作日。
法定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
6、自然枯死或者被台风折断的城市树木。
五、申请材料
新办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见表1。
表1 新办需要提交的申请材料目录
序号
提交材
料名称
原件
/
复印件
纸质/电子文件
份数
新办
要求
依据
1
砍伐城市树木书面申请
原件
纸
质
1
√
写清楚砍伐原因及树木具体位置
2
《高新区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申请表》
原件
纸
质
2
√
填写完整齐全、文字清晰、并加盖单位公章
八、
收费环节:无
收费项目:无
收费依据:无
收费标准:无
缴费时间:无
缴费地点:无
九、共同审批与前置审批
(一)共同审批
无
(二)前置审批
十、中介服务
无
十一、
无
十二、
无
十三、审批流程
(一)新办
1.申请
(1)受理范围、申请人条件、申请材料
受理范围:满足1、2条受理范围要求的企业和个人。
申请材料应按照表1执行。
受理范围、申请单位条件、申请材料应在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公开
6.归档
证件送达后1个工作日内,市政局经办人员将申请材料和许可过程中发生的所有文书归档部门。
归档材料包括:申请人提交材料;收件清单、受理决定书、补正通知书(如发生)
7.决定公开
决定应在玉溪高新区管委会网站上进行公开信息,供申请人查询。公开网址为:/
十四、审批咨询及进程查询
4.决定
(1)领导审查
领导对现场勘查结果和经办人意见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
a)审核受理和审查工作是否在规定时限内完成;
b)对经办人员根据现场考核结果提出的审查意见进行审核;
c)确定审批过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审批程序的规定。
a)经复核符合本手册规定条件,拟同意;
b)经复核不符合本手册规定条件,拟不同意;
(1)不属于审批职能范畴
受理决定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并要求申请人签字确认。
3.审查
(1)实地核查
相关工作人员现场勘查,并写出经办意见。
表2 新办实地核查考核量化表
序号
核查内容
检查要求
检查方法
裁量基准
1
树木的位置
申请处理的树木位置。对存在潜在危险的树木,提供的照片要能反映树木生长的实际情况
勘查树木位置是否存在潜在危险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业务手册
玉溪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年×月×日发布
目 录
砍伐城市树木审批业务手册
一、
1.玉溪高新区区域内砍伐城市树木许可的申请。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可以提出申请:
(1)影响交通、管线、房屋和人身安全的城市树木;
(2)影响市政道路建设工程及在规划预留路口上的城市树木;
பைடு நூலகம்(3)登记
申请人提交行政审批申请的,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人应对行政审批申请书、相关申请材料、接收时间予以登记。
(4)为申请人提供的帮助
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窗口受理人应指导申请人填写申请材料,对格式文本填写错误的,允许申请人更正。申请人以口头方式提出申请的,受理人应告知申请人应以书面方式提出或代为填写申请书并经申请人确认。
c)不同意经办人意见的,退回经办人。
领导同意经办人意见的,做出批准决定;不同意经办人员意见的,应与经办人沟通情况、交换意见。经沟通、交换意见后,意见仍不统一的,退回经办人重新办理,并说明理由。
高新区市政局应在收到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批准、文书发放。
5.证件制作与送达
高新区市政局在局领导批准后,通知申请单位领取相关文书。
(3)受理决定
经审查,申请材料齐全、文字清晰、符合法定形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的,予以受理,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一式二份,一份给申请人,另一份连同申请资料送市政局,进行受理件移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予受理,应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府服务大厅受理窗口提供行政审批申请书的纸质文本和示范文本供申请人索取。
(2)申请接收
接收方式为窗口接收。
接收申请的实施机关:高新区管委会政务服务大厅。
接收地址:玉溪市抚仙路86号(高新区管委会一楼政务服务大厅);
接收时间:星期一至星期六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3)在建筑红线内影响建设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
(4)影响电力、市政、交通和通信部门紧急抢险救灾的城市树木;
(5)影响政府重大工程项目实施的城市树木;
(6)自然枯死或者被台风折断的城市树木。
3.具有下列情形的,不予受理:
(1)不属于审批职能范畴
二、办理依据
《城市绿化条例》(国务院令第100号)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损坏城市树木花草和绿化设施。砍伐城市树木,必须经城市人民政府城市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补植树木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