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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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一、概述
授权委托书是一种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用于指定特定行为或事务的代理人,并详细列明代理事项和权限。

为了规范和管理授权委托书的使用,制定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是必要的。

二、管理范围
1. 统一管理授权委托书的签发、存档和使用。

2. 明确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和使用范围。

3. 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三、管理流程
1. 授权委托书的签发
公司内部人员申请代理某项行为或事务时,需向相关主管部门提交书面授权委托书申请。

主管部门审核申请内容并核实相关信息,决定是否签发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签发后需加盖公章并存档备案。

2. 授权委托书的使用
授权委托书持有人在使用时,需严格按照授权范围和权限执行
相关事务,并承担相应责任。

如有变更或超出授权范围的情况,需重新申请签发授权委托书。

四、管理制度
1. 存档管理
所有签发的授权委托书均需存档,并建立完整的档案资料。

存档资料应包括授权委托书原件、申请表、相关附件等。

2. 保密管理
授权委托书涉及机密信息时,需加强保密意识,确保信息安全。

严禁未经授权透露授权委托书内容及相关信息。

五、有效性评估
定期对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管理制度的有效性和合理性。

六、附则
本管理办法自最近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如有相关规定调整或修订,须重新提交审议通过后执行。

以上为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如有疑问或需进一步解释,请及时与相关部门联系。

本文档仅供参考,具体操作以实际执行为准。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办理、使用等行为,保证公司合法权益,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授权委托个人在特定时间就特定事项行使职权的法律文件,是证明被授权人权利的法律文书。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利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不得含有任何违反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的内容。

第二章管理第四条非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承担下列行为之一的,必须办理授权委托书:(一)对外签订合同、协议;(二)办理工商登记;(三)诉讼或仲裁;(四)其他应当授权的行为。

第五条公司综合办负责办理授权委托书,业务部门因工作需要授权时,应向综合办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办理申请表》,并提供以下书面资料:(一)被授权人资格证明材料和身份证明材料;(二)能够证明授权的事项已由公司批准同意的有效文件;(三)综合办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申请部门应当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综合办对被授权人资格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相关条件的,不予办理授权委托书。

综合办负责审核被授权人权限和授权期限。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授权人和被授权人基本情况;(二)授权事项;(三)被授权人权限;(四)授权期限;(五)授权日期;(六)其他必要记载事项。

第八条综合办收到逐级审批通过的申请表后,负责为申请人制作授权委托书,并送至法定代表人签字。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的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

第九条授权委托书不得有任何修改、涂改的痕迹。

对授权委托书内容的任何改动,必须按本办法重新办理授权委托书。

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伪造、涂改、出借和转让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遗失或者毁损的,应及时书面报告综合办。

申请补办的,直接由综合办受理。

第十条授权委托书上的权利应当由该授权委托书载明的被授权人行使,被授权人应当在载明的权利范围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

第十一条被授权人应当按照授权人的要求,报告授权事务处理情况。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一、概述为了规范委托授权行为,保障权益,便于管理,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涉及授权委托的行为。

二、委托授权的种类委托授权分为一般授权和特别授权。

1. 一般授权一般授权指由授权人授予被授权人一定的授权范围,在该授权范围内被授权人有权代表授权人行事。

2. 特别授权特别授权是在一般授权基础上,由授权人对被授权人的授权范围加以限定或者规定条件。

三、授权办法1. 授权委托书的签署一般授权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方式签署,签署时应当注明授权期限、授权范围、授权目的、代理权范围、代理事项、代理期限等必要内容,授权人应当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

特别授权委托书应当注明具体的授权条件或限制事项。

2. 授权委托书的保存本公司应当建立授权委托书档案,对所有的授权委托书按照授权委托类别、授权人、被授权人和授权期限等必要内容进行分类保存。

保存时间自授权完成之日起至法定时限届满。

3. 授权委托书的撤销与变更授权人有权随时撤销或变更授权委托书,但应当提前告知被授权人,并采取书面形式确认。

4. 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管理被授权人应在授权范围内合法使用授权委托书,并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开展相应的工作。

如果发生违法违规行为,被授权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公司应当按照授权委托书的要求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和内部流程。

四、附则1.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对于本公司以前已经签署的委托授权书,应当按照本管理办法进行管理,并及时归类保存。

3. 本公司有权对本管理办法进行解释,并随时修改、补充。

修改、补充后的内容,自修改之日起生效。

五、结语本管理办法为本公司涉及授权委托的行为制定出具体的管理规范,旨在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权益,提高管理效率,希望全体员工认真学习并遵守。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授权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规范和管理授权委托书的使用,加强委托双方的权益保护,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章授权委托书的种类第二条授权委托书分为一般授权委托书和特殊授权委托书两种。

第三章一般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要求第三条一般授权委托书是指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受托人代表自己从事一般性事务的委托书。

第四条一般授权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等。

2-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等。

3-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权限范围、时间期限等。

4-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5-授权委托书的生效和解除条件。

6-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四章特殊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和要求第五条特殊授权委托书是指授权委托人根据具体事项授权给受托人从事某些特定的事务的委托书。

第六条特殊授权委托书应包括以下内容:1-委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等。

2-受托人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等。

3-授权事项的具体内容,包括权限范围、时间期限等。

4-委托人与受托人的权利和义务。

5-授权委托书的生效和解除条件。

6-其他双方约定的事项。

第五章授权委托书的签署和生效第七条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签署,并经过公证或者有关机构认证后生效。

第六章授权委托书的解除和失效第八条授权委托书在以下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

2-授权委托书约定的时间期限届满。

3-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4-其他约定的情况。

第九条授权委托书在以下情况下失效:1-受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2-受托人死亡或者宣告失踪。

3-授权委托书约定的时间期限届满。

4-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况。

附件:授权委托书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1-授权:指自愿、合法地将相关权力或权限委托给他人代为行使的行为。

2-委托人:指将权力或权限委托给他人行使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3-受托人:指被委托人从事代为行使权力或权限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授权委托的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的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的管理办法授权委托是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在商务合作、代理关系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双方权益,维护合作关系的稳定与持续发展,合理有效地管理授权委托事务变得尤为重要。

本文将探讨和介绍一些授权委托的管理办法,从而为商务合作提供更具操作性和指导意义的参考。

一、明确定义授权范围与权责授权委托的管理首先要明确双方的权责,即明确授权方所授予的权限以及受权方需要承担的责任。

这需要通过书面文件或合同来详细阐明,并确保双方都对授权范围和权责有清晰的认识。

这样可以避免授权方的过度授权或责任转嫁,也可以减少受权方的不必要犹豫和担忧。

二、明确授权期限与条件授权委托的有效期限和具体条件也需要在协议中明确规定。

双方应该就授权期限达成一致,同时也要明确事务的具体条件,如完成期限、所需资源等。

通过明确授权期限和条件,可以确保双方按照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履行合同义务,避免因不清晰而产生的争议。

三、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反馈机制在授权委托过程中,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反馈机制是至关重要的。

授权方应该设定有效的监督措施,确保受权方按照约定的方式、时间和要求履行授权事务。

同时,受权方也应该及时向授权方反馈工作进展和问题。

通过有效的监督和反馈机制,可以实现及时沟通、问题解决和工作进展的监控,从而保证双方的合作顺利进行。

四、保护商业机密与知识产权授权委托涉及到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交流与使用,对于双方而言都是至关重要的。

在管理授权委托过程中,要明确保护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信息的保密性、使用限制和违约责任等。

通过明确的保护措施,可以有效地保护双方的商业利益和知识权益,确保相关信息不会被泄露或滥用。

五、解决纠纷的方式和途径尽管经过了充分的协商和谈判,仍然难免出现合同纠纷的情况。

因此,在授权委托的管理中,需要明确约定双方解决争议的方式和途径,如协商、仲裁或司法程序等。

明确解决纠纷的方式和途径,可以帮助双方在发生争议时快速、有效地解决问题,减少不必要的损失和时间成本。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内部授权委托书的管理、流转及使用,保护公司和个人的利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各部门、各岗位之间因工作需要出现的授权委托书管理事宜。

第三条定义1. 授权委托书:指由委托人出具,对被委托人授权处理特定事宜的书面文件。

2. 委托人:指授权他人代表自己处理事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3. 被委托人:指接受他人委托处理事务的自然人或组织。

第二章授权委托书的类别第四条分类管理公司设立多种授权委托书,按功能和性质分为人事类、财务类、行政类等,具体内容可根据具体工作需要确定。

第五条编制要求1.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委托事宜的范围、期限及委托人与被委托人的身份信息,字迹清晰,加盖公司公章。

2. 授权委托书具备法律效力,未经授权委托书书面确认,不得进行相关事务处理。

第三章授权委托书的管理第六条管理责任1. 公司设立专门的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负责统一管理、审核、颁发和归档授权委托书。

2. 各部门负责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监督和落实执行情况的检查。

第七条颁发程序1. 委托人填写授权委托书并经过审批,由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统一颁发,明确被委托人的权限范围和期限。

2. 授权委托书颁发后应当及时归档备查,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章控制授权委托书的使用第八条限制使用1. 授权委托书仅限于委托人授权的特定事项,被委托人不得超越授权范围行事。

2. 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届满或委托事项完成后,应当及时报销、注销。

第九条安全管理1. 授权委托书应当妥善保管,不得随意转交或泄露。

2. 授权委托书遗失或被盗,应当及时向授权委托书管理部门报告,办理挂失手续。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规处理1. 未经授权委托书的授权或擅自超越授权范围行事,属于违规行为,在公司内部纪律处分规定范围内处理。

2. 因未经授权委托书行事导致公司或个人利益受损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办法解释权公司授权委托书管理办法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法务部所有,并由公司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后生效。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办法

关于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办法

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办法
第一条总则
为了规范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和使用,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授权委托书的概念和内容
授权委托书是指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表其办理特定事项的书面文件。

授权委托书应当明确授权范围、授权期限、授权事项等内容。

第三条授权委托书的制作和签署
授权委托书应当由委托人签字或者盖章,并注明授权的有效期限。

授权委托书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委托人和受托人双方留存一份。

第四条授权委托书的提交和审核
受托人应当向办理事项的相关部门提交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身份证明。

相关部门应当审核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相关事项。

第五条授权委托书的保存和归档
办理事项的相关部门应当将授权委托书正本留存,并将副本归档保存。

归档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包括授权委托书的全部内容和相关办理事项的记录。

第六条授权委托书的变更和撤销
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内,委托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办理事项的相关部门申请变更或者撤销授权委托书。

办理事项的相关部门应当及时审核并处理。

第七条授权委托书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受托人和相关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条附则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以上是关于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办法的概述,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和补充。

授权委托书的管理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授权委托书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以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委托授权书管理办法

委托授权书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委托授权行为,明确委托人与受托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保障委托事务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委托人”)与其授权代表(以下简称“受托人”)之间签订的委托授权书。

第三条委托授权书应当明确委托事项、授权范围、期限、责任等内容,确保委托授权的合法、合规、有效。

第二章委托授权书的签订第四条委托授权书应当由委托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签字。

第五条委托授权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一)委托人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姓名;(二)受托人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三)委托事项的名称、内容;(四)授权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等;(五)授权期限;(六)委托人与受托人双方的权利义务;(七)违约责任;(八)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

第六条委托授权书应当经双方充分协商一致后签订。

第三章委托授权书的执行第七条受托人应当严格按照委托授权书的约定行使授权权利,履行相应义务。

第八条受托人在执行委托事项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受托人应当及时向委托人报告授权事项的执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一)执行进度;(二)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三)已采取的措施和效果;(四)需要委托人协助的事项。

第十条委托人应当及时对受托人的报告进行审查,并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第四章委托授权书的变更与终止第十一条委托授权书在有效期内,如需变更授权范围、期限等,双方应当重新签订委托授权书。

第十二条委托授权书在有效期内,如因以下原因需要终止:(一)委托人撤销授权;(二)受托人辞去授权职务;(三)委托事项已完成或者无法继续执行;(四)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终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三条委托授权书终止后,受托人应当及时将授权范围内的事项处理完毕,并书面报告委托人。

第五章违约责任第十四条委托人违反本办法规定,未按照约定履行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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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权委托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授权委托管理,规范各单位和人员申请、使用授权委托书的行为,促进公司依法经营,防范经营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授权委托书是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的、授权委托公司副总经理或其他人员(以下简称申请人)以公司名义行使职权的法律文件,是被授权委托人的权利证明书。

授权委托书包括合同授权委托书、诉讼授权委托书、其他事项授权委托书。

第三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是公司授权委托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授权委托书,根据法定代表人的决定,办理出具授权委托书事宜。

第四条涉及人事、财务等专业授权的,由相关部门按照法律和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部门应当就授权事项的合法性和授权文书格式和表述等事宜征求法律事务室意见。

第五条公司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的代理人在其授权范围内代为签署。

合同金额为300万元人民币(含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签署,10-300万元人民币的合同可由公司分管副总经理签署,10万元人民币(不含10万元)以下的合同可由部门(分公司)领导签署。

对于不涉及金额的框架协议等比较重大的合同,应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分管副总经理签署;其他不涉及金额的合同可由部门(分公司)领导签署。

第六条除签订合同可进行一次性授权委托外,其他事项(包括诉讼代理、建设项目审批等行政审批事项等)均实行一事一授权形式。

为简化工作流程、提高办公效率,公司法定代表人可就小额合同签订事宜进行批量授权。

上述以外代表公司对外签订合同的人员,应当办理法定代表人的直接书面授权。

第七条申请人根据业务需要,需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时,应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授权委托书。

申请人应同时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提供申请授权委托事项依据,包括:公司文件、工作联络单、会议纪要、诉讼文书、按公司规定经过审查的合同文本以及办理其他事项的文件。

第八条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审核相关材料后,负责制作授权委托书,呈法定代表人审批、签字,加盖公司公章。

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授权委托书方可生效,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及时通知申请人领取。

第九条分公司需要办理授权委托书的,原则上公司只对分公司负责人进行授权,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公司
对分公司具体承办人员进行直接授权的,须在授权申请中注明。

第十条授权委托一般不得转授权,如因特殊情况确须转授权的,需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
提交转授权申请报告说明有关情况,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按本办法第七条规定办理。

第十一条授权委托书实行统一格式、统一编号。

授权委托书包含的主要内容为:
(一)授权委托书编号;
(二)授权委托人单位、姓名、职务;
(三)被授权人单位、姓名、职务;
(四)委托事项及权限;
(五)委托期限。

授权委托书一式三份,其中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被授权委托人和对方当事人各留存一份。

对方当事人需要《授权委托书》的,由被授权人负责出示。

第十二条任何人不得对书面授权委托书进行修改、涂改,修改、涂改后的授权委托书无效。

第十三条被授权委托人应当在授权委托书载明的权利范围和有效期限内诚实并善意地行使该权利,必须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对公司负责,对法定代表人负责。

被授权单位负责人是授权事项的第一责任人,有义务对本单位执行授权事项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及时对违规现象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被授权委托人对在形式或内容上有瑕疵的授权委托书应及时向公司
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提出意见。

第十五条有关单位要求向其提供授权委托书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

第十六条凡发
生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办理授权委托书变更、续展、新办手续,原授权委托书原件交回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注销:
(一)授权委托内容变更;
(二)有效期届满;
(三)被授权委托人工作变动;
(四)其他情况。

第十七条发生下列情况时,原授权终止:
(一)实行新的授权制度或办法;
(二)被授权单位发生分立、合并等情况;
(三)授权被撤销;
(四)授权期满或授权事项执行完毕;
(五)其他需要终止授权的情况。

第十八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撤销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一经撤销,其效力则不可恢复,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收回、注销。

第十九条被授权委托人实施损害公司合法权益的行为或者不再适宜担任代理人的,公司有权随时终止委托代理关系。

终止委托代理关系的,由法定代表人决定,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收回、注销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条授权委托书不得转借他人,未经法定代表人追认,转借行为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被授权委托人承担。

第二十一条被授权委托人员离职或换岗的,须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交回、注销授权委托书后方可办理离职、换岗手续。

第二十二条授权委托书如有遗失、毁损,被授权委托人应立即
向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报告,由法律事务管理部门向法定代表人报告,经法定代表人同意后予以补办。

第二十三条授权委托事项完成后,随同有关事项文件一起归档(包括被终止、撤销的授权委托书)。

第二十四条委托代理人必须严格按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在有效期内办理委托事项,如因超越授权范围和授权权限发生的纠纷的,由被授权委托人承担责任。

第二十五条凡利用授权委托书进行违法活动,以及失职、渎职等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者,公司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由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作为《公司合同管理办法》的配套制度,由
公司法律事务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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