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损坏赔偿制度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赔偿管理制度是为了明确员工在使用公司设备时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和程序。
该制度应当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既要保护公司的资产,也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情况。
制度应明确设备的分类和管理责任。
通常,公司设备会根据其价值、用途和重要性被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日常办公设备、专业生产设备等。
每一类设备都应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制度应详细规定设备使用的规则。
包括设备的领用、归还、维护、报废等流程,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这些规则旨在减少设备损坏的风险,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制度中应包含设备损坏时的赔偿条款。
这些条款应详细说明在不同情况下,员工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例如,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的设备损坏,员工可能需要承担全额或部分的赔偿费用;而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赔偿责任。
制度还应规定赔偿的具体流程。
当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层报告,并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计算。
赔偿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应根据员工的经济状况和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为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设立一个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赔偿审议小组。
该小组负责审议赔偿案件,确保每一项赔偿决定都是基于事实和制度的公正判断。
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可能需要调整。
因此,企业应定期检查制度的适用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规章制度.doc

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_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保管、检验、维护、使用制度及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具体情节、资产性质、价值大小、责任人的表现和态度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原则上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赔偿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交纳,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共同交纳。
学校任何单位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属个人责任丢失稀缺珍贵资产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
原价低于现行市场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3倍赔偿。
(二)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如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冰箱等,一律按同规格型号资产的现行市场价赔偿;属隐匿者或经查实擅自处置的加倍赔偿。
(三)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不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事故性质、资产新旧程度、造成后果、认识态度等,按原价的30-50%赔偿。
(四)经公安机关鉴定,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放地点不当造成资产被盗的,按原价的50%赔偿。
第六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一)属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折旧价的30%赔偿。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文(2篇)

公司公共财物损坏赔偿制度范文餐厅所有物品是保证餐厅正常生产和员工生活的必要手段,是餐厅资产的组成部分。
为了加强对物品的管理,保证正常运作,使用操作中要遵守和执行餐厅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避免公共财产铺张浪费,人为破坏、流失等。
特定以下制度:一、如因下列原因致使财资破坏者,予以批评教育,同时按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责令赔偿和处分。
1.因责任事故引起水、电、火灾害等、造成重大损失者;2.未经管理人员同意,不按技术规程操作者;____把公共财产挪作私用者;4.宿舍楼的床铺、桌椅、门窗、卫生洁具、电器、水龙头等,有相应的员工负责;如工作不负责造成损坏、遗失者;5.不按操作规定,擅自拆卸或改装财务损坏者;二、各员工负责人管理,如有损坏,落实责任,由责任人照价赔偿,查不清责任的由部门集体赔偿;三、损坏公物,要及时报修。
属正常损坏,经上级领导审查,免予赔偿,由于管理或操作不当造成的损坏,按原价(或修复价)赔偿;故意损坏或损坏不报的按双倍价赔偿,并按餐厅规章制度予以行政处分。
实行谁使用谁管理,谁损坏谁赔偿制度。
其中,餐厅公共财产由上级领导负责;餐厅及宿舍公共部分由上级领导负责;各宿舍由各寝室长负责。
包干到人,落实到位,并纳入各项考核,宿舍和餐厅的公物包括门窗、空凋、开关、日光灯、床铺、热水器、自来水等。
应倍加爱惜,树立节约用水用电意识。
如宿舍蹲坑漏水,漏电等现象;知情不报者,上级将对其进行考核。
四、严禁私接电源和私拆灭火器等消防设施设备。
一经举报核实,除赔偿外,还需按餐厅相关制度处罚。
五、赔偿责任1、损坏赔偿,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按修复费用的____%、____%、____%、____%计价赔偿;2、丢失赔偿,同上。
确系失窃者,由上级领导处理;3、.赔偿责任一经确定后,由财务落实到位。
六、对一贯不爱惜公共财物、玩忽职守、严重违反操作规程、发生事故隐瞒不报、推脱责任、态度恶劣、后果严重者,除责令赔偿外,将根据情节给予批评和处分。
公司固定资产丢失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确保资产安全,规范固定资产的丢失处理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设备、工具、原材料等。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明确固定资产丢失的责任归属,加强员工责任心,降低固定资产丢失风险,保障公司资产安全。
第二章固定资产丢失的认定第四条固定资产丢失的认定标准:1. 实际资产与账面资产不符,经核实确有缺失;2. 资产未经审批擅自转移或借出,导致无法收回;3. 资产因自然灾害、人为破坏等原因导致损坏或丢失。
第五条固定资产丢失的认定程序:1. 发现固定资产丢失时,应立即向资产管理部报告;2. 资产管理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确认资产丢失情况;3. 调查结果经确认后,形成书面报告,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
第三章责任追究第六条固定资产丢失的责任追究:1. 因员工个人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由直接责任人承担赔偿责任;2. 因管理不善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由部门负责人承担连带责任;3.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原因导致的固定资产丢失,由公司承担损失。
第七条赔偿标准:1. 固定资产丢失的赔偿金额根据资产原值、残值等因素确定;2. 赔偿金额由责任人承担,如责任人无力赔偿,由其所在部门承担。
第四章预防措施第八条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定期进行盘点,确保账实相符;第九条建立健全固定资产借用、转移、报废等手续,确保手续完备;第十条加强员工教育,提高员工责任心,防止固定资产丢失;第十一条建立固定资产保险制度,降低公司损失。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资产管理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通过本制度的实施,我们期望能够有效预防和减少公司固定资产的丢失,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公司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

三一文库()/公文写作/规章制度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管理,增强全校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的完整、安全和有效使用,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的固定资产属于国家财产,各单位应加强对师生员工爱护国家财产的思想教育,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科学的保管、检验、维护、使用制度及必要的技术操作规程,积极推进岗位责任制度,改善物资保管条件并做好经常的检验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在处理赔偿时,可根据具体情节、资产性质、价值大小、责任人的表现和态度等,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除按规定赔偿外,原则上应责令当事人进行检讨,并给予适当的批评教育,以吸取教训,提高认识。
对于严重不负责任、违反操作规程的,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推诿责任、态度恶劣的,造成重大损失、后果严重的,除责令其赔偿外,应根据具体情节给予行政处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条赔偿费由相关责任人负责交纳,不能确定责任人的,由使用人、资产管理员、单位负责人共同交纳。
学校任何单位不得给予报销。
第二章赔偿界限第五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丢失的,应予以赔偿:(一)属个人责任丢失稀缺珍贵资产的,按原价的3倍赔偿。
原价低于现行市场价的,按现行市场价的3倍赔偿。
(二)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较强的固定资产,如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录像机、电视机、冰箱等,一律按同规格型号资产的现行市场价赔偿;属隐匿者或经查实擅自处置的加倍赔偿。
(三)属个人责任丢失的公、民两用性不强的固定资产,应根据事故性质、资产新旧程度、造成后果、认识态度等,按原价的30-50%赔偿。
(四)经公安机关鉴定,由于安全措施不到位或存放地点不当造成资产被盗的,按原价的50%赔偿。
第六条因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的,应予以赔偿。
(一)属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损坏且无法修复的,按折旧价的30%赔偿。
七中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3篇)

七中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和处理七中财产损坏事故,保护学校财产利益和维护学校正常运作秩序而建立的相关制度和管理措施。
下面是一个简单的七中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的示例:1. 预防措施:a. 在教育教学活动中,所有学生和教职员工应加强财产保护意识,正确使用和保管学校财产。
b.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体系,包括安装监控设备、加强巡查等,确保财产安全。
2. 事故责任划分:a. 在发生财产损坏事件后,根据实际情况和证据,确定责任人。
b. 责任人应对其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 赔偿标准和程序:a. 根据财产损失的具体情况,确定赔偿标准。
一般情况下,按照修复或替换费用进行计算。
b. 责任人需向学校提出书面赔偿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据和材料。
c. 学校对赔偿申请进行审核,并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赔偿。
4. 维权与申诉:a. 学生和教职员工有权对赔偿结果提出异议和申诉。
b. 学校应建立相关申诉渠道,并对每个申诉进行调查和处理。
5. 惩戒措施:a. 对故意或重大过失造成财产损失的学生和教职员工,学校可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上述为一般情况下的七中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具体实施细则和政策可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和需要进行调整。
七中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2)是指在七中(某个机构、学校等)中,对于财产损坏事件进行赔偿管理的一套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定义和范围:明确什么样的财产属于七中,以及对财产损坏的定义和范围划定。
例如,包括学校内设备、设施、教室、实验室、图书馆图书、操场、食堂等。
2. 责任主体:明确七中及其工作人员、学生、家长等的法定责任主体。
例如,学校工作人员要对财产进行保管和维护,学生要注意使用和保护财产。
3. 事故认定:明确财产损坏事件的认定标准和程序。
一般采取目击证人、调查取证、现场勘查等手段进行事故认定。
4. 赔偿责任:- 主要责任方:确定损坏财产的主要责任方,例如如果是学生造成的,可以由学生及其家长承担责任。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公司财产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一、目的与原则
制定本制度的目的,在于明确公司财产损坏后的赔偿责任及流程,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不必要的损失,同时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其对公司财产的保护意识。
本制度遵循公正客观、权责明确的原则,力求在处理财产损坏问题时,做到合法、合理、透明。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员工,对于因工作疏忽、操作不当、事故等原因导致的公司固定资产、办公设备、生产工具等财产损坏的情况。
三、责任划分
1. 对于因个人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坏,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 若损坏系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经公司认定后,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责任。
3. 如损坏由多人共同行为导致,应根据各自的责任大小分摊赔偿金额。
四、赔偿标准
1. 财产损坏的赔偿金额应根据财产的原值、使用年限和残值等因素综合评定。
2. 对于可修复的财产,赔偿金额为修复费用;对于无法修复或丢失的财产,按市场价值减去折旧后的净值计算赔偿金额。
五、赔偿程序
1. 发现财产损坏后,责任人应立即向直属上级报告,并填写《财产损坏报告单》。
2. 相关部门对损坏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3. 根据调查结果,财务部门计算赔偿金额,并与责任人协商一致。
4. 责任人按照协商结果一次性支付赔偿金,或按公司规定分期支付。
六、其他规定
1. 公司将对财产损坏情况进行记录,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参考之一。
2. 对于故意破坏公司财产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七、结语。
固定资产管理新规制度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一、目标为了愈加好利用固定资产,加强企业固定资产监督,实施固定资产统一管理。
结合企业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适适用于企业各部门。
三、固定资产管理范围1.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出十二个月机器、运输工具和其它和生产经营相关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关键设备物品,单位价值在元以上,且使用年限超出两年也作为固定资产。
2. 办公室固定资产关键指:桌椅、茶几、公文柜、保险柜、碎纸机、过塑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投影仪、扫描仪、空调机、POS机、验钞机、吸尘器、消毒柜、冰箱、保鲜柜、货架、音响设备、无线/有线话筒、炉具、厨具、绞肉机等。
四、管理分工企业固定资产管理由财务部负责帐管理,总经办负责物管理,使用部门负责正常使用。
(一)财务部1.财务部作为企业固定资产核实部门,应设置固定资产总帐及明细分类帐。
2.财务部依据主管部门提供,经总经理签字生效各类表格,对固定资产增减变动立即进行帐务处理。
3.财务部会同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每十二个月6月、12月对固定资产进行例行盘点,做到帐实相符,确保帐、物一致。
(二)总经办1.总经办作为固定资产主管部门,应安排专员负责固定资产档案管理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固定资产明细帐,随时掌握固定资产使用情况。
3.负责固定资产管理,搞好固定资产分类,统一编号,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及登记账,负责审批并办理购置、验收、调拨转移、报废、封存启用、清查盘点等事项。
4.负责监督、配合使用部门做好设备使用和维护,确保设备完好提升利用率,并定时组织进行设备清点,确保帐、物相符。
5.依据使用部门使用情况,组织编制设备大、中、修等维修计划,按期编报设备更新计划。
6.严厉管理纪律,对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私自赠予、出售、拆除固定资产行为和破坏固定资产现象,要严格追查责任,视情节给处罚。
7.总经办经理◆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物品抽台账管理,对申购固定资产进行审核,并定时抽查行政专员出入库表和台账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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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第一章目的及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管理,增强员工的责任心维护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安全与完整,避免损坏和丢失,根据公司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内容
第二条各部门应加强对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管理工作,建立科学严格的保管和使用制度,切实防止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和丢失。
第三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责任事故,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损坏,应予以赔偿:1)擅自动、用、拆、改设备。
2)擅自将固定资产公物私用。
3)维保期内不如实上报设备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
4)其它由于主观原因造成损坏的。
第四条由于下列原因发生固定资产、小型设备丢失,应予赔偿:
1)因保管不善,防范不严,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或被盗。
2)公物私用后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丢失。
第五条由于下列客观原因造成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损坏丢失,经过鉴定和有关负责人证
实,对有关责任者,可免于赔偿。
1)因硬件故障,造成设备损坏。
2)因设备本身的缺陷或使用年限久远而接近报废程度,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的损坏和合理的自然损耗。
3)加强安全措施,仍未避免的固定资产、小型设备的被盗,经公安部门或保卫部门鉴定属于外盗,确属非责任事故。
4)由于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赔偿的标准
1)丢失、损坏且不可修复的计算机、照相机、摄像机、打印机等固定资产设备,按设备的账面价值赔偿损失。
2)局部损坏可以修复,且不影响原有性能的,只赔偿修理费。
如修理后性能或精度有大幅下降的,按实际情况调整赔偿金额。
3)丢失损坏金额小于1000元的小型设备,按原价赔偿。
第七条发现固定资产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应在48小时内通知行政部,如责任人在规定
时间内未通知行政部导致发生的损失其责任由相应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八条行政人事部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以书面形式通知财务部。
第九条责任人应在确定赔偿金额后一周内至财务部提交赔款。
赔偿费由行政人事部负责催还,财务部负责收款并开收据。
对拖欠不交者,财务部将从次月个人工资中直接扣除并加收
每天0.5%的滞纳金。
第十条如当事人离职未缴纳赔款,责任由部门经理承担,门店由店长承担。
第三章附则
1)对违反本制度,弄虚作假,隐瞒实情的部门和当事人,除责令赔偿外,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或其他处罚,触犯法律的应追究其法律责任。
2)本规范从发文之日起执行,由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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