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损坏赔偿制度
计算机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计算机设备损坏、丢失赔偿制度
(1)因教师不了解计算机使用方法,而造成损坏的应对教师提出批评并培训其正确使用方法。
(2)教师借用计算机月于非教学活动或转借他人而造成丢失或损坏的应填写登记表,并照价赔偿。
转借他人必须经校长批准。
(3)微机教师因保管不善面造成损坏或丢失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部分赔偿,严重失职造成重大损失的要给予处分。
(4)微机教师违反借用制度,私自外借而造成损失或丢失的由微机教师和使用人各赔偿50%。
(5)因学生在上机实习中未按教师的要求去做,而造成计算机损坏的,应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或照价赔偿。
(6)因电源、电压缘故而造成损坏的,由学校自行负责修理。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设备赔偿管理制度内容
设备赔偿管理制度是为了明确员工在使用公司设备时的权利与义务,规定在设备损坏、丢失或其他情况下的赔偿责任和程序。
该制度应当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既要保护公司的资产,也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能力和情况。
制度应明确设备的分类和管理责任。
通常,公司设备会根据其价值、用途和重要性被分为不同的类别,如日常办公设备、专业生产设备等。
每一类设备都应有明确的管理责任人,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制度应详细规定设备使用的规则。
包括设备的领用、归还、维护、报废等流程,以及在使用过程中的注意事项。
这些规则旨在减少设备损坏的风险,确保设备的良好状态。
制度中应包含设备损坏时的赔偿条款。
这些条款应详细说明在不同情况下,员工需承担的赔偿责任。
例如,对于因疏忽大意导致的设备损坏,员工可能需要承担全额或部分的赔偿费用;而对于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则可根据实际情况减免赔偿责任。
制度还应规定赔偿的具体流程。
当设备发生损坏或丢失时,员工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管理层报告,并按照既定流程进行事故调查、责任认定和赔偿金额的计算。
赔偿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具体方式应根据员工的经济状况和公司的规定来确定。
为了确保制度的公正性和透明度,建议设立一个由人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管理人员组成的赔偿审议小组。
该小组负责审议赔偿案件,确保每一项赔偿决定都是基于事实和制度的公正判断。
制度应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随着企业的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原有的赔偿标准和流程可能需要调整。
因此,企业应定期检查制度的适用性,并根据需要进行调整和完善。
学校电脑损害赔偿制度范本

一、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电脑设备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财产的安全和完好,制定本赔偿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使用学校电脑设备的师生。
第三条学校电脑设备是指学校为教育教学活动购置的计算机及其相关设备。
二、损害赔偿范围第四条下列情况属于电脑损害赔偿范围:1. 因人为故意或过失造成电脑损坏、丢失的;2. 因使用不当、操作失误造成电脑硬件或软件损坏的;3. 因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电脑损坏的;4. 因电脑设备老化、磨损导致的损坏。
第五条下列情况不属于电脑损害赔偿范围:1. 电脑设备在正常使用寿命内自然磨损、老化导致的损坏;2.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地震、火灾等)造成的电脑损坏;3. 因电脑设备本身存在质量缺陷导致的损坏。
三、赔偿标准第六条电脑损害赔偿金额根据以下标准确定:1. 硬件损坏:按照设备购置时的发票价格进行赔偿,扣除折旧后的金额;2. 软件损坏:按照软件购置费用或修复费用进行赔偿;3. 损失数据:根据数据的重要性、恢复难度等因素,由学校评估后给予适当赔偿。
第七条电脑设备购置时间不满一年的,按照购置价格的90%计算折旧;购置时间满一年不满两年的,按照购置价格的80%计算折旧;购置时间满两年不满三年的,按照购置价格的70%计算折旧;购置时间满三年以上的,按照购置价格的60%计算折旧。
四、赔偿程序第八条发现电脑设备损坏后,使用者应立即向学校资产管理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学校资产管理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确定损害原因。
第十条经核实,确属损害赔偿范围的,学校资产管理处应及时通知使用者,并按照本制度规定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使用者应在接到赔偿通知后30日内办理赔偿手续,逾期未办理的,学校不再承担赔偿责任。
五、责任追究第十二条对于故意损坏电脑设备的行为,学校将依法追究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第十三条对于因使用不当、操作失误造成电脑损坏的行为,使用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

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1第一条购置和维护、维修1、公司指定专人负责统一制定公司计算机系统的各种软、硬件标准,只有符合这种标准的设备方可使用。
2、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软、硬件及相关服务的供应商由公司指定专人进行挑选(包括设备的采购)。
公司及各部门软、硬件及相关通讯线路的安装和连接有公司指定的专人监督。
3、软、硬件设备的原始资料(软盘、光盘、说明书及保修卡、许可证协议等)根据档案保管要求保管。
使用者必需的操作守册由使用者长借、保管。
4、公司及各部门计算机的维护、维修由公司指定的专人负责。
第二条使用1、公司及各部门的计算机只能由经办公室授权及培训的员工操作使用。
2、使用者应保持设备及其所在环境的清洁。
下班时,务必关机切断电源。
3、使用者的业务数据,应严格按照要求妥善存储在网络上相应的位置上。
4、未经许可,使用者不可增删硬盘上的应用软件和系统软件。
5、严禁使用计算机玩游戏。
第三条安全措施1、公司及各部门的业务数据,由该公司文件管理员至少每周备份一次;重要数据由使用者本人向文件管理员申请做立即备份。
2、公司计算机系统的数据资料列入保密范围。
未经许可,严禁非相关人员私自复制。
3、未经许可,任何私人的光盘、软盘不得在公司的计算机设备上使用。
4、使用者必须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严防被窃取而导致泄密。
5、计算机的所有软驱都被屏蔽,使用者不得擅自解除屏蔽,如需使用,必须通过系统管理员。
第四条上述各项,如有违反,按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严肃处理。
公司计算机管理制度2第一条总则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对企业经营管理工作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采用计算机对企业进行管理,是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实现企业管理现代化的途径。
在企业生产经营中推广应用计算机管理,对增加工厂经济效益将起积极的促进作用。
第二条计算机的管理和使用1、归口管理单位:(1)微型以上档次的计算机管理单位为企业管理科。
(2)过程控制的计算机(主要指单板机)管理为总工办。
机房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机房设备损坏赔偿制度
1、计算机是培养学生计算机技能和创造才能的重要工具。
爱护计算机设备是每个师生应尽的责任。
2、严格仪器损坏报告制度,并书面写清原因。
仪器损坏后须立即报告设备仪器管理人员。
3、机房管理人员要定期向中心汇报计算机设备损坏情况,贵重物品受损必须及时向学校写出局面汇报。
4、在正确的计算机操作过程中,属正常损耗或因计算机质量因素发生的损坏,不作赔偿。
因操作不规范
或故意损坏计算机设备必须赔偿,严重者给予处分。
5、因操作不规范损坏计算机设备的,经检查可修复,按半价赔偿,计算机设备报废按规定价格赔偿。
6、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发现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应及时报告机房管理人员,由机房管理人员鉴
定并报机房主任做出损坏赔偿决定。
7、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发现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后不向机房管理员汇报,经调查查出的,按规定
价格的两倍赔偿。
8、学生在计算机上机操作中,计算机设备受到损坏,找不责任人时,按规定价格的两倍,由班级全体人
员均担。
9、由于管理人员管理不善而造成计算机设备丢失或损坏现象,又查不出原因的,由机房管理员按规定进
行赔偿。
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
是为了保护学校微机室内的财产安全,对于由于使用不当、故意破坏或其它原因导致的财产损失进行赔偿的规定。
具体制度可以包括以下内容:
1. 使用规定:制定明确的使用规定,如禁止私自改动、移动设备,禁止擅自安装软件,禁止违规操作等。
2. 用户责任:规定用户在使用微机室设备时要负起相应的责任,包括妥善保存个人物品,自觉爱护设备等。
3. 赔偿责任:明确损坏或丢失微机室财产的责任归属,如由个人不当操作导致的损失由个人负责赔偿,其他责任由相关人员或部门负责赔偿。
4. 赔偿标准:确定财产损失的赔偿标准,如按设备原价的一定比例赔偿,或者根据实际修复费用等进行赔偿。
5. 赔偿程序:明确赔偿申请的流程和程序,包括填写赔偿申请表、附上相关证明材料、经过审核确认等。
6. 免责条款:规定某些异常情况下,学校或相关部门可以免除赔偿责任,如不可抗力等。
7. 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如设立监督委员会或监督组织,及时发现和处理微机室财产赔偿问题。
学校微机室财产赔偿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有利于提高学生和工作人员的责任意识,减少财产损失,保障微机室设备的正常使用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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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电脑损害赔偿制度模板

一、制度总则为规范学校电脑使用与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财产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使用学校电脑的师生员工。
三、损害赔偿原则1. 责任自负原则:电脑损害由使用者负责赔偿。
2. 公平合理原则:赔偿金额根据损害程度及电脑价值合理确定。
3. 及时处理原则:电脑损害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并处理。
四、损害赔偿范围1. 电脑硬件损坏:包括主板、CPU、内存、硬盘、显卡、电源等硬件部件的损坏。
2. 电脑软件损坏:包括操作系统、应用程序等软件的损坏或丢失。
3. 电脑外观损坏:包括外壳、键盘、鼠标等外观部件的损坏。
4. 电脑丢失:包括电脑被盗或遗失。
五、损害赔偿流程1. 损害发生时,使用者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保护好现场。
2. 使用者应立即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部门负责人应在24小时内向学校信息中心报告。
3. 学校信息中心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核实,并采取必要措施进行维修或更换。
4. 维修或更换完成后,使用者需填写《电脑损害赔偿申请表》。
5. 学校信息中心对《电脑损害赔偿申请表》进行审核,并确定赔偿金额。
6. 使用者需按照审核后的赔偿金额,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赔偿费用。
7. 学校信息中心对赔偿费用进行收取,并做好登记。
六、赔偿金额确定标准1. 硬件损坏:根据电脑购买时间、市场价值及损坏程度,按实际损失金额进行赔偿。
2. 软件损坏:软件修复或重新安装的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3. 外观损坏:外观损坏修复费用,由使用者承担。
4. 电脑丢失:按电脑购买时价格或市场价值进行赔偿。
七、其他规定1. 使用者在使用电脑过程中,应爱护电脑,避免人为损坏。
2. 使用者不得将电脑带出校园,如需携带,需经学校信息中心批准。
3. 电脑遗失或被盗,使用者应积极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并承担相应责任。
4. 学校信息中心对电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对违规使用电脑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由学校信息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

违反计算机管理制度的处罚规定1、设备丢失或非正常原因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按设备原价进行赔偿(部位负责人负20%的连带赔偿责任),耽误工作的罚款100元。
2、因操作不当或不按规定进行必要养护,机器损坏率较高的,由操作人员承担一定的维修费用。
3、任何站点未经许可或事先杀毒,擅自使用外来光盘、软盘者,每次罚款100元。
4、在电脑上玩游戏、看光碟、打扑克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每次罚100元。
属他人违纪者,该电脑指定操作人员一同受罚。
经举报的奖励举报人100元。
5、对越权操作者及利用微机设备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者,每次罚款50元。
6、私自安装系统或文件,一经查出每个文件罚款10元。
由此造成公司系统染毒的,每次罚款1000元。
7、不经允许,不得让他人上机操作。
否则,对本机操作人员和擅自上机者各罚50元,造成数据丢失或出现信息差错的,处以上机者100-500元罚款。
8、不按规定执行信息披露保密制度,对私自越权查询者或打印者每次罚款100元,由操作人员提供方便的每次罚操作人员50元,对外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9、录入员对柜组长报送的单据,应注明接收日期并签字,不注明的,每张单据罚录入员5元。
录入员有权拒绝对已录入完的供货方(收到条)签字或盖章,否则,每张单据罚录入员10元。
录入员对商品验收单、退货单、调拨单应于接收单据的次日上午录入完毕,签字或盖章后报送到财务部。
不盖章的,每份罚录入员5元。
10、信息审核员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严把商品核价关,对把关审核不严,造成核价差错的,每笔罚款5元。
审核员要对商品验收单、退货单、调拨单进行认真审核,否则,财务部对上报单据审核后发现错误的,每笔对审核员罚款10元。
11、设备出现故障,网络维护员应立即赶到现场处理,或在一个工作日内作出技术鉴定,无故拖延者罚网络管理员每次20元;在公司硬件条件许可的范围内,不及时维修或更换设备,每次罚网络管理员50元,由此耽误工作的每次罚款1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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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损坏赔偿制度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___________部门
为了保证机房正常的教学秩序,预防学校机房设备的人为损坏,保护学校资产,特制订如下制度:
1、教师因正常实验教学自然损坏仪器,一律作报废处理,不必赔偿。如有贵重仪器损坏。除填写仪器报损单外,同时由当事人送主管部门审批。
8、对学生的行政处分由学生管理部门进行,电子信息教研室全力配合。
2、学生在上机操作过程中,由于不慎而损坏设备的,应进行批评教育,并视其损坏程度酌情赔偿。
3、对由于学生违反操作规程、随意打闹而损坏机房设备的学生,应按情节轻重给予严肃批评,视情节按原价的1-2倍进行经济赔偿。
4、级处分,并全校通报,同时给予设备损失额1-2倍的经济处罚。
5、对故意损坏机房设备,偷盗机房设备者,除赔偿全部损失,给予校纪处分外,必要时应向公安部门报告,追究法律责任。
6、下课后关机,并摆放好鼠标、键盘等设备,如发现未关机,届时给予批评教育和适当处罚。
7、发生机房设备损坏事件,应及时向教导主任报告,并注意保存好有关物证和书面材料。学生赔偿的设备、钱款要及时登记入帐,并给学生开出收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