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补充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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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填补申请药品填补申请(一)(省局审核,国度局审批部分)一.行政允许内容(一)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临盆企业申请该药品的同意文号.(二)应用药品商品名称.(三)增长中药的功效主治.自然药物顺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成品国内已有同意的顺应症.(四)变动用法用量或者变动实用人群规模但不转变给药门路.(五)变动药品规格.(六)变动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请求的辅料.(七)转变影响药品德量的临盆工艺.(八)修正药品注册尺度.(九)替代或减去国度药品尺度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况的药材.(十)进口药品.国内临盆的打针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应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十一)申请药品组合包装.(十二)新药的技巧让渡.(十三)修订或增长中药.自然药物解释书中药理毒理.临床实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十四)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十五)其他.五.申请材料应按请求报送以下相干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造,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次序分列:(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次;(二)《药品填补申请表》(5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总局网站()高低载最新表格.(三)申报材料3套(按药品注册治理方法附件四请求供给)注:申报材料原件2套.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该与原件完全一致,应该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全.清楚,用A4纸打印或复印药品填补申请(二)(省局审批,国度局存案部分)一.行政允许内容(一)转变国内药品临盆企业名称.(二)国内药品临盆企业内部转变药品临盆场地.(三)变动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四)转变国内临盆药品的有用期.(五)转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六)变动进口药品外不雅,但不转变药品尺度的.(七)依据国度药品尺度或者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的请求修正良口药品解释书.(八)填补完美进口药品解释书安然性内容.(九)按划定变动进口药品包装标签.(十)转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十一)其他.五.申请材料应按请求报送以下相干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造,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次序分列.(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次;(二)《药品填补申请表》(4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总局网站()高低载最新表格.(三)申报材料1套(按药品注册治理方法附件四请求供给)(三)药品注册治理处对材料进行情势审查,不相符请求的应一次性告诉需补正的材料,相符请求的予以受理.请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抽取样品的,在规准时限内完成现场考察和抽取样品,并通知省食物药品监视磨练研讨院进行样品磨练;不克不及受理的予以退审并解释来由.(四)下达《药品填补申请批件》,需样品磨练的,在收到样品磨练陈述后下达《药品填补申请批件》或《药品填补申请通知件》.(五)向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总局上报存案.药品填补申请(三)(省局存案部分)一.行政允许内容(一)依据国度药品尺度或者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的请求修正国内临盆药品解释书.(二)填补完美国内临盆药品解释书安然性内容.(三)按划定变动国内临盆药品包装标签.(四)变动国内临盆药品的包装规格.(五)转变国内临盆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六)变动国内临盆药品外不雅,但不转变药品尺度的.(七)其他.五.申请材料应按请求报送以下相干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造,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次序分列.(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次;(二)《药品填补申请表》(2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度食物药品监视治理局网站()高低载最新表格.(三)申报材料1套(按药品注册治理方法附件四请求供给)。

药品补充申请名词解释

药品补充申请名词解释

药品补充申请名词解释
药品补充申请是指已上市药品在生产、质量控制、说明书等方面发生变更时,申请者向药品监管部门提出的申请。

这通常是为了满足市场需求、改进生产工艺、更新说明书或解决安全性问题。

药品补充申请是药品注册管理中的重要环节,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

在进行药品补充申请时,申请者需要提供详细的资料,包括变更的具体内容、变更的原因、变更可能对药品产生的影响等。

药品监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评估,如果认为变更不会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产生负面影响,就会批准补充申请。

批准后,药品监管部门会对药品的标签、说明书等进行更新,以反映变更的内容。

这样,药品补充申请就完成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国家和地区的药品补充申请程序和要求可能有所不同,因此在进行药品补充申请时,申请者需要了解当地的法规和程序。

总之,药品补充申请是确保药品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有助于保护公众健康和维护市场秩序。

药品_发补申请报告

药品_发补申请报告

一、报告概述尊敬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我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及相关法规要求,现就我单位生产的药品【药品名称】(以下简称“该药品”)进行发补申请。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二、申请背景1. 药品基本情况该药品系申请单位自主研发的【药品类别】,用于治疗【疾病名称】。

该药品于【批准文号】批准上市,上市时间为【上市时间】。

2. 发补原因(1)在药品上市后,我单位发现原批准文件中部分内容与实际生产情况存在差异,为保障药品安全、有效,特申请发补。

(2)根据最新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要求,我单位对生产工艺进行优化,提高产品质量,需对相关资料进行补充。

(3)为适应市场需求,我单位对药品包装进行改进,需对包装资料进行补充。

三、发补内容1. 药品生产工艺(1)原生产工艺中,部分操作步骤存在潜在风险,现优化为【优化后的操作步骤】,提高生产安全性。

(2)对原生产工艺中的关键参数进行修正,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2. 药品质量标准(1)根据最新质量标准,对原药品质量标准进行修订,提高药品质量。

(2)补充相关检验方法,确保药品质量检测的全面性。

3. 药品包装(1)原包装存在设计不合理、易损坏等问题,现改进为【改进后的包装】,提高包装质量和使用寿命。

(2)补充包装标签内容,确保消费者正确使用药品。

4. 药品说明书(1)根据最新药品说明书编写规范,对原说明书进行修订,确保内容准确、完整。

(2)补充不良反应信息,提高用药安全性。

四、申请材料1. 发补申请表2. 药品生产工艺改进说明3. 药品质量标准修订说明4. 药品包装改进说明5. 药品说明书修订说明6. 相关检验报告7. 其他证明材料五、申请承诺1. 我单位保证所提交的发补申请材料真实、准确、完整。

2. 我单位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要求,生产、销售该药品。

3. 我单位将积极配合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

六、结论综上所述,我单位申请对【药品名称】进行发补,特此报告。

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补充申请

药品补充申请药品补充申请(一)(省局审核,国家局审批部分)一、行政许可内容(一)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二)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三)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四)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五)变更药品规格。

(六)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七)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八)修改药品注册标准.(九)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十)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十一)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十二)新药的技术转让。

(十三)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十四)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十五)其他。

五、申请材料应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作,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录;(二)《药品补充申请表》(5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

cn)上下载最新表格。

(三)申报资料3套(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要求提供)注:申报资料原件2套、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用A4纸打印或复印药品补充申请(二)(省局审批,国家局备案部分)一、行政许可内容(一)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二)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三)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四)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五)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六)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七)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八)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和类型

-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和类型

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和类型
(一)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
∙改变、增加或取消已批准的药品注册申请事项或内容需重新取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注册申请。

∙新药技术转让,进口药品分包装,药品试行标准转正亦按照补充申请办理。

法规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四款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的药品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者内容的注册申请。

(二)药品补充申请的类型
∙变更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所附药品标准、药品说明书,标签载明事项的
∙改变生产工艺影响药品质量的相关事项
法规依据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二条改变企业名称!按规定变更药品包装标签、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说明书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审批,认为符合规定的,发给《药品补充申请批件》,并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认为不符合规定的,发给《审批意见通知件》,并说明理由。

《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修改药品注册标准、变更辅料、中药增加功能主治等的补充申请,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受理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报送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同时通知申请人。

作者:发布时间:2008-9-24 14:54:37。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事项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事项说明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事项说明药品补充申请是指在已获得药品注册证的前提下,再次申请对药品的申报进行修改或增添新药物成分,以满足病人的更多需求。

药品补充申请(supplementary application)的流程相对于其它类型的申报要更加复杂和繁琐,需要了解一些注意事项才能申请顺利通过。

一、注意药品补充申请类型药品补充申请的类型分为多种,如新剂型、新途径、新用途、新成分等等。

在申请补充申请之前,首先需要明确自己所提交的申请属于何种类型,并了解该申请类型所需要的要求和流程,以减少错误和无效的申请。

二、密切地跟踪申请进程药品补充申请需要成立一个申请小组,明确负责人员并做好进程的跟踪与统计。

申请小组需要了解每个部门对申请的要求,并与各部门反复沟通以确保申请的始终正常运作。

一旦发现任何偏差,立即协调相关部门对其进行及时的纠正和补救,以免拖延申请进程和耗费不必要的时间和资金。

三、提供申请所需文档药品补充申请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文档和材料,如药品明细、申请表格、临床数据和药品合规性状态等。

在提供这些文件时,需要确保所有信息完整、准确、合规,避免因此导致申请失败,浪费更多不必要的资源和资金。

四、提交申请后,主动跟进并协调药品补充申请需要耗费大量的时间和资源,因此提交后主动跟进是非常重要的。

一旦发生任何问题,需要及时沟通并妥善解决,以保证整个申请流程的顺畅和有效。

同时,也需要及时与负责部门协调,共同探讨和制定可能的解决方案,以确保申请顺利通过。

五、注意法律方面的要求药品补充申请需要符合法律法规相关要求,如保护知识产权、确保药品的质量和安全等等。

提交申请之前,需要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充分了解,并针对可能出现的法律问题及时进行预防和处理。

药品补充申请是一项需要细心和耐心的工作。

必须真正了解药品补充申请流程,提供适当的文档、深入了解相关法律要求、协调申请进程中的每一个环节、积极跟踪并解决申请中所遇到的问题。

只要当所有工作都得到妥善的处理和执行时,药品补充申请才能实现它的目标,让更多人受益。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

药品补充申请申报指南一、报SDA批准的注册事项:1、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指新药研制单位获得新药证书时不具备该新药生产条件,并且没有转让给其他药品生产企业的,在具备相应生产条件以后,申请生产该新药。

资料要求: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同时提交新药证书原件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3.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样品自检报告(3批)5.现场考察报告表6.省所检验报告(3批)注意事项:新药证书持有人应共同提出此项申请,即申请表中均应填写并共同盖章2、使用药品商品名称资料要求: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商标查询或注册证明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注意事项:1.药品商品名称仅适用于新化学药品、新生物制品。

2.中药不允许使用商品名。

3.不同规格使用一个商品名。

4.商标查询或受理注册证明的单位与申报人不一致,则需提供授权申报人使用该商标的合同(原件),同时在申请表的申请理由中注明。

5.商品名基本原则:商品名不能包含以下文字:有暗示疗效作用、有夸大或褒扬药品作用、有该药品通用名称、有生产单位名称、包含数字等。

6.新药拟使用商品名,应当由药品生产企业在申请新药注册时一并提出。

7.设立监测期的新药,在监测期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监测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8.不设立监测期的新药,自批准首家注册后,2年内申请人可以按照补充申请的要求申请增加商品名;超过2年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9.新药保护期、过渡期已过的药品不再批准增加商品名。

3、增加药品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只能由药品生产企业提出申请。

资料要求:1.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5.药理毒理研究资料6.临床研究资料其药理毒理研究和临床研究应当按照下列进行:(1)增加新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需延长用药周期或者增加剂量者,应当提供主要药效学试验资料及文献资料、一般药理研究的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急性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长期毒性试验资料或者文献资料,局部用药应当提供有关试验资料。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审批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要求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药品注册处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要求
一、药品补充申请的定义:
补充申请,是指新药申请、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或者进口药品申请经批准后,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事项或内容的注册申请。(8)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要求
二、补充申请的申请人: (108)
药品批准证明文件的持有人 药品注册申请人
四、补充申请注册事项:
药品补充申请的申报与要求
(二)报省局审批、国家药监局备案的补充申请事项: 17.变更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18.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变更药品生产场地。 19.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的 要求修改药品说明书。 20.补充完善药品说明书的安全性内容。 21.修改药品包装标签式样。 22.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23.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24.改变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25.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各项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的申报
4、变更药品规格
各项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的申报
变更药品规格 变更药品规格,如果改变用法用量或者适用人群,应当提供相应 依据,必要时须进行临床研究。 变更含义(增加、减少、改变) 药品规格与包装规格的区别
1.2002年新换(发)的药品批准证明文件及其附件的复印件 2.证明性文件:GMP证书、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 3.修订的药品说明书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4.修订的药品包装标签样稿(附详细修订比较说明) * 5.药学研究资料:处方、工艺、质控、稳定性、包材 6.药品实样 *项指如有修改的应当提供 *需省所检验(3批)
各项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的申报
6、修改药品生产工艺
各项补充申请注册事项的申报
6、修改药品生产工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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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补充申请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药品补充申请(一)
(省局审核,国家局审批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持有新药证书的药品生产企业申请该药品的批准文号。

(二)使用药品商品名称。

(三)增加中药的功能主治、天然药物适应症或者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国内已有批准的适应症。

(四)变更用法用量或者变更适用人群范围但不改变给药途径。

(五)变更药品规格。

(六)变更药品处方中已有药用要求的辅料。

(七)改变影响药品质量的生产工艺。

(八)修改药品注册标准。

(九)替代或减去国家药品标准处方中的毒性药材或处于濒危状态的药材。

(十)进口药品、国内生产的注射剂、眼用制剂、气雾剂、粉雾剂、喷雾剂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使用新型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

(十一)申请药品组合包装。

(十二)新药的技术转让。

(十三)修订或增加中药、天然药物说明书中药理毒理、临床试验、药代动力学等项目。

(十四)进口药品在中国国内分包装。

(十五)其他。

五、申请材料
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录;
(二)《药品补充申请表》(5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下载最新表格。

(三)申报资料3套(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要求提供)
注:申报资料原件2套、复印件1套;复印件应当与原件完全一致,应当由原件复制并保持完整、清晰,用A4纸打印或复印
药品补充申请(二)
(省局审批,国家局备案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改变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名称。

(二)国内药品生产企业内部改变药品生产场地。

(三)变更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或者容器(除上述第10事项外)。

(四)改变国内生产药品的有效期。

(五)改变进口药品制剂所用原料药的产地。

(六)变更进口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七)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进口药品说明书。

(八)补充完善进口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九)按规定变更进口药品包装标签。

(十)改变进口药品注册代理机构。

(十一)其他。

五、申请材料
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录;
(二)《药品补充申请表》(4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网站()上下载最新表格。

(三)申报资料1套(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要求提供)
(三)药品注册管理处对资料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应一次性告知需补正的资料,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

要求进行现场核查和抽取样品的,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现场考核和抽取样品,并通知省食品药品监督检验研究院进行样品检验;不能受理的予以退审并说明理由。

(四)下达《药品补充申请批件》,需样品检验的,在收到样品检验报告后下达《药品补充申请批件》或《药品补充申请通知件》。

(五)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上报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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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补充申请(三)
(省局备案部分)
一、行政许可内容
(一)根据国家药品标准或者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要求修改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

(二)补充完善国内生产药品说明书安全性内容。

(三)按规定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包装标签。

(四)变更国内生产药品的包装规格。

(五)改变国内生产药品制剂的原料药产地。

(六)变更国内生产药品外观,但不改变药品标准的。

(七)其他。

五、申请材料
应按要求报送以下相关材料,所有材料用A4纸制作,文字材料和表格用电脑打印,并按照下列顺序排列。

(一)申报材料封面即目录;
(二)《药品补充申请表》(2份);注册申请人可自行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上下载最新表格。

(三)申报资料1套(按药品注册管理办法附件四要求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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