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与自由
宪法对人民的作用

宪法对人民的作用
宪法对人民的作用是:
1. 确保人民的权利与自由:宪法规定了人民的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宗教自由、思想自由、人身自由等。
宪法保护人民的权利不受侵犯,确保人民能够在社会生活中享有平等和公正的待遇。
2. 保障人民的参与与表达权利:宪法规定了人民的政治参与权利,包括选举权、被选举权以及参与公共事务的权利。
宪法确保人民有权选择领导人和政府,参与决策和管理国家事务,表达自己的政治意见和诉求。
3. 维护人民的社会经济权益:宪法规定了人民的社会经济权益,包括就业权、教育权、保健权等。
宪法要求国家采取措施,确保人民的基本生存条件和社会福利,推动社会经济的公平和可持续发展。
4. 保护人民的法律权益:宪法规定了人民的法律权益,包括诉讼权、辩护权、财产权等。
宪法确保司法机关对人民的权益进行司法保护,保证人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并为人民提供诉讼的途径和法律救济。
总体来说,宪法作为国家的最高法律文件,保护和维护人民的权利和利益,确保人民能够在公正和平等的社会环境中生活和发展。
宪法解读公民自由权

宪法解读公民自由权本文旨在解读宪法对于公民自由权的规定,并探讨其重要性和保障措施。
公民自由权作为宪法赋予公民的基本权利之一,在保障公民权益、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自由权的内容和限制条件,为公民行使自由权提供了法律保障。
一、公民自由权的内容宪法规定了公民自由权的多个方面内容,包括人身自由、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婚姻和家庭自由等。
首先,人身自由是公民自由权的核心内容之一。
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的人身自由,包括人身不受非法拘禁、人身安全不受侵犯等。
其次,言论自由是公民自由权的重要组成部分。
公民有权自由表达意见、发表言论,但受到宪法对言论自由的必要限制。
再次,宗教信仰自由是宪法赋予公民的重要权利。
公民有权信仰宗教,选择或不选择信仰任何宗教,而不受任何歧视或迫害。
最后,婚姻和家庭自由是宪法保护的重要权益。
公民享有自由选择配偶、建立家庭以及保护家庭合法权益的权利。
二、公民自由权的重要性公民自由权对于社会和国家的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民自由权是人权的基础,是每个公民应当享有的最基本的权利。
只有在自由权得到充分保障的情况下,公民才能实现个人发展和追求幸福。
其次,公民自由权的保障对于社会稳定和国家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在公民自由权得到有效保障的情况下,社会才能实现公平正义,减少冲突和纠纷的发生。
最后,公民自由权的保护对于国家的长治久安和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影响。
公民自由权的充分保障,可以增强人民对国家的信任和对法律的遵守,有助于建设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推动国家发展。
三、公民自由权的保障措施为了保障公民自由权的实现,宪法规定了一系列的保障措施。
首先,宪法明确规定了公民自由权的内容和限制条件,为公民行使权利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其次,宪法规定了公民自由权的司法保护机制,公民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再次,宪法规定了公民自由权的监督和追责机制,确保公民权益得到有效保护。
宪法公民权利和自由有什么规定

宪法公民权利和自由有什么规定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又被称作母法。
在2018年,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修改,足以见得我国对宪法的重视。
宪法不仅规定了我国的性质、国体以及根本任务等等,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内容。
那么,宪法公民权利和自由有什么规定呢?以下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信息:宪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又被称作母法。
在2018年,我国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再次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进行了修改,足以见得我国对宪法的重视。
宪法不仅规定了我国的性质、国体以及根本任务等等,还规定了一些其他的内容。
那么,宪法公民权利和自由有什么规定呢?以下就是小编为您整理的信息:一、权利和自由是指宪法和法律规定公民有参加国家管理、参政议政的民主权利以及在政治上享有表达个人见解和意愿的自由。
它包括公民的,公民的言论、出版、集会、结社、示威和游行的自由。
(一)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1、是指公民享有选举与被选举为的代表或者某些国家机关领导人的权利。
它包含三方面的内容:1)公民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愿选举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公民有被选举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权利;3)公民对被选举的代表享有监督和罢免的权利。
2、我国宪法规定,除被依法的人外,所有的年满18周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不受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的限制。
(二)言论自由1、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宪法赋予的通过口头、书面、著作及电影、戏剧、音乐、广播电视等手段发表自己意见和观点自由权利。
它有广义和狭义之分: 1)狭义的言论自由是公民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或者讨论问题的权利 ;2)广义的言论自由则既包括在公共场所发表意见和讨论问题的权利,还包括出版自由、学术自由和新闻自由等权利。
2、言论自由作为近现代宪法上一项重要的公民权利是资产阶级干革命的产物。
1776年美国宪法最早规定了保障人民的言论自由,1789年法国的宣布“自由传达思想和意见是人类最宝贵的权利之一,因此,每个公民都有言论、著述和出版的自由”。
宪法中的生命自由演讲

宪法中的生命自由演讲尊敬的评委、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演讲的主题是宪法中的生命自由。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最高法律,它的确立旨在保护公民的权利和自由。
其中,生命自由是宪法中最核心和最基本的权利之一。
生命是一切权利的基础,也是一切权利的前提。
宪法确立了每个公民的生命权利受到保护的原则。
宪法第三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和尊严不受侵犯”。
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有权享有自由和尊严的生活。
我们的国家也通过立法和实施法律来保护公民的生命权。
生命自由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基础,保障人民享有生存和发展权利的体现。
然而,我们也要认识到,生命自由并不仅仅是个人享有的权利,也是社会共同责任的体现。
宪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公民对自己的健康权利有义务和责任。
”这意味着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保护自己的生命健康,也要关心他人的生命健康。
我们的宪法呼吁公民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为保障每个公民的生命自由贡献自己的力量。
宪法中的生命自由也与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息息相关。
宪法的确立不仅为公民提供了保护,也为社会的进步和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个国家只有在人民生命自由得到保护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
只有保护生命自由,让每个公民都能享受到平等、公正和安全的生活,社会才能更加和谐和稳定。
总结来说,宪法中的生命自由是每个公民应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整个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们应当珍视生命,尊重生命,保护生命。
作为青年一代,我们更要积极关注公共文化建设,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传播爱与友善的正能量。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营造一个充满生机和希望的社会。
谢谢大家!。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言论自由

宪法解读宪法保障言论自由宪法解读与宪法保障言论自由言论自由,作为个人表达自己观点和意见的自由权利,是现代民主社会的基石之一。
在现代社会中,言论自由往往被视为一项重要的价值观和权利。
然而,在实践中,如何保障并解释宪法确立的言论自由权利,却常常面临各种挑战和争议。
在中国,言论自由这一基本权利在宪法中得到了明确的保障。
根据中国宪法第35条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尽管宪法中对言论自由的权利进行了肯定,但是它并非绝对的,存在一定的限制。
言论自由权利的限制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宪法第35条明确规定,对于破坏国家安全、损害国家利益、破坏社会稳定、损害公民合法权益的言论,可以予以限制和追究。
其次,法律法规对于诽谤、泄密、恶意造谣等行为也进行了相应的限制。
最后,针对滥用言论自由权利造成的恶意侮辱、恐吓、造谣等行为,也需要依法予以追究。
然而,如何正确解读和平衡宪法对言论自由权利的保障以及对言论自由的限制,一直是一个复杂而敏感的问题。
正确认识和解读宪法对言论自由的规定,是确保言论自由权利得以充分行使的关键。
基于此,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的解读来提升对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理解。
第一,言论自由权利应当以促进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为出发点。
言论自由并非是为个人滥用和攻击他人而设立的,而是为了促进社会进步和公共利益而确立的基本权利。
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权利应当以构建文明和谐社会为目标,而非为了制造混乱和争端。
第二,言论自由权利的行使应该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
言论自由并不等同于任意侮辱、攻击他人的权利。
个人的言论自由权利需要和他人的合法权益相平衡。
在行使言论自由的同时,应当尊重他人的隐私权、声誉权等。
第三,言论自由权利需要遵循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规定。
不论言论自由多么重要,也不能成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的借口。
言论自由权利不包括以歧视、侮辱、伤害他人为目的的言论行为。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什么的自由

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什么的自由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最高法律,明确规定了公民享有多种自由。
首先,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
宪法第35条规定:“公民有言论、新闻、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利自由表达自己的观点和意见,包括在公共场所集会、结社,以及参与示威和游行等。
这一条规定保障了公民独立思考、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为公民提供了发表意见的舞台。
其次,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人身自由。
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任何非法侵犯。
”这意味着任何人都不能非法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包括非法拘禁、非法逮捕等。
宪法还规定了公民财产权的保护,即宪法第13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受法律保护。
”这意味着公民有权利拥有、使用、收益和处置自己的财产,并受到法律的保护。
此外,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信仰自由和宗教信仰自由。
宪法第36条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没有任何宗教信仰的公民也应该受到尊重。
”这意味着公民有权选择自己的宗教信仰,也有权不信仰宗教。
宪法第4条还规定:“国家保持宗教事务与政治分离”,即国家不干预公民的宗教信仰,保护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
最后,我国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平等权利和法律保护。
宪法第33条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
”这意味着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包括教育、就业、政治参与等。
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受教育权和劳动权利,确保公民享有平等的机会和待遇。
此外,宪法还规定了公民的法律保护权,即宪法第37条规定:“公民对侵害自己合法权益的行为,有依法取得赔偿的权利。
”这意味着公民受到不法侵害时有权通过法律途径寻求赔偿和正义。
总的来说,我国宪法规定了公民的思想言论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保护、信仰自由、平等权利和法律保护等多个方面的自由权利。
这些自由权利的保障不仅确保了公民的个人尊严和基本权利,也为公民的个人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了保障。
公民有义务遵守宪法和法律,并行使自己的权利时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宪法与人权保护捍卫每个人的尊严与自由

宪法与人权保护捍卫每个人的尊严与自由宪法是一国的最高法律,它确立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组织结构,保障了人民的基本权益。
而人权保护则是宪法的核心目标之一,旨在捍卫每个人的尊严与自由。
本文将探讨宪法与人权保护之间的紧密联系以及宪法在维护人权方面的作用。
一、宪法确立人权的法律地位宪法是国家立法的基础和最高准则,也是保障人权的根本保障。
宪法中一般都会明确规定人权的基本内容和权利保护的原则。
例如,现代宪法中普遍规定了人民的基本自由权利,如言论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个人隐私保护等。
这些权利的确立,为个人的尊严与自由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宪法对人权的具体保护宪法不仅确立了人权的法律地位,还通过一系列具体的条款和规定来保护人权。
例如,宪法常常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并强调政府的职责是保护人民的权益。
同时,宪法还规定了人权的限制条件,以维护社会的公共利益和秩序。
这一系列规定旨在确保人权在法律和社会环境中得到充分保障和实施。
三、宪法与人权保护的互动关系宪法与人权保护是一种相互促进和互为前提的关系。
宪法作为一种法律制度,为人权保护提供了机制和手段,而人权保护则是宪法的核心目标之一。
宪法的确立和实施,需要有强有力的人权保护机制来保障人民的基本权利。
人权保护的实施又需要依据宪法的原则和规定,确保法律的正当性和合理性。
四、宪法对人权保护的挑战和应对虽然宪法对人权保护起到重要的作用,但面临一些挑战。
首先,由于不同国家和地区的宪法制度存在差异,人权保护的标准和内容也存在差异。
其次,一些国家存在宪法实施不完善的问题,导致人权保护无法得到有效实施。
针对这些挑战,各国可通过修宪、完善法律体系和加强国际合作等方式来加强宪法对人权保护的作用。
五、结语宪法与人权保护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联系,它们互为前提、相辅相成。
宪法明确了人权的法律地位,并为人权保护提供了重要的机制和手段。
同时,宪法对人权保护也面临一些挑战,需要不断加强和完善。
只有通过坚守宪法的精神,加强人权保护意识和法治建设,才能真正捍卫每个人的尊严与自由,实现社会的长久稳定与繁荣。
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是什么

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是什么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宪法规定的权利和自由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
国家保护正常的宗教活动。
任何人不得利用宗教进行破坏社会秩序、损害公民身体健康、妨碍国家教育制度的活动。
宗教团体和宗教事务不受外国势力的支配。
第三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体。
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四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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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引言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
列宁曾经说过:“宪法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①孙中山先生有言:“宪法者,政府之构成法,人民之保证书也。
”宪法的内容从1787年世界上第一部宪法颁布至今已有很大的变化,但是,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始终是宪法中不变的核心内容,而且,其地位日益提高并为各国所赞同。
而自由是公民不可或缺的基本权利,当代绝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保障公民自由的规定。
二、自由的概念及其宪法保障自由是一个极为抽象的名词,其概念仁智各见,未有定论。
但是各种对自由所下的定义都包括如下内容:自由是依凭自己的意志所做的行为,不受非法干涉,排除外来的强制。
②自由权是人民要求国家机关(或他人),非依法律不得侵犯其自由的权利。
另一方面,为了社会的大多数人的公共利益或国家社会的利益,个人的自由应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
英国有“宪政之母”的美誉,其保障自由权的历史,从现有的法律文献来看,可以溯源到1215年的《大宪章》(又称“自由大宪章”),1628年的《权利请愿书》及1689年的《权利法案》。
在17世纪以前,君主享有无上的权力,人民基本上没有自由可言,对君主应尽服从的义务,处于被支配的地位。
上述法律文件的目的都在于限制王权,宣告人类的天赋权利。
到了17-18世纪,以洛克,孟德斯鸠,卢梭为代表的自然法学派,提倡天赋人权,主张人生而自由,生而平等,反对奴役,猛烈抨击束缚人类自由的封建制度,旨在推翻不自由不平等的旧制度。
自法国1791年宪法明确规定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以后,各国宪法相继把自由作为公民的一种基本权利而明确规定下来。
20世纪下半叶,法律有明星的社会化倾向,提倡社会公共利益,限制个人漫无边际的自由成为世界主流,社会法学派的“权衡利益说”应运而生。
此说之人认为,个人的自由,固应受到宪法及法律的保障,但是社会的公共利益和他人享有的自由,也应受到法律的保障。
如果这两种利益发生冲突,宪法及法律就应当着重于保障比较重大的利益而舍弃较小的利益。
正如孟子所说:“鱼我所欲也,熊掌欲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
现代各国宪法对于公民自由权利的规定,无形中都采纳了“权衡利益说”。
在宪法中,公民自由权利固然受到保障,然而与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相发生冲突时,宪法则“舍鱼而取熊掌”,着重于保障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而限制公民的自由权利。
三、宪法应当保障的几种重要自由自由的种类很多,其范围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演变。
其中自由是否受到宪法的保障,也随着时代或国家状况的不同而不同。
在各国宪法中所规定的重要自由主要有如下几种:(一)人身自由。
人身自由,也称作人身不可侵犯权,即公民有按照自己意志来决定自己行动的自由,公民的身体自由不受政府或他人的非法侵犯。
人身自由是各种自由中的基本自由,公民如果丧失了这项自由,则其他自由,如居住自由,言论自由,集会自由等则失去了依托的根据而随之丧失。
因此,各国宪法对人身自由的保障规定最为周详。
据有的学者统计,各国宪法中规定了保障人身自由的占88%.③我国现行宪法也有关于爆炸感人身自由的明确规定。
宪法第37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
任何公民,非经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或者人民法院决定,并由公安机关执行不受逮捕”。
另外,在刑法刑事诉讼法中也有保障公民人身自由不受非法侵犯的条款。
总之,公民的人身自由非由法定机关经法定程序依法律规定,不受侵犯,禁止非法审问,处罚,拘禁。
现实中存在的问题主要是有关国家机关不依法办事,不遵守法定程序,非法羁押,刑讯逼供等现象屡禁不止。
笔者认为,改变此种现象,主要应从两方面入手:一是建立健全相应的制度,如冤案错案追究制度,赔偿制度等,明确公民人身自由的范围内容,明确国家工作人员的职责;二是加强监督制约,使侵犯人身自由的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承担其法律责任。
[!--empirenews.page--] (二)居住迁徙自由。
所谓居住自由,即公民的居住场所,不受非法侵犯。
这是保障个人的日常生活,起居劳作所必须的自由。
迁徙自由。
即公民有迁徙自由不仅是在国内公民可以任意旅行,并移居国内任何地方。
而且还包括有国际迁徙的自由,公民可以自由迁徙国外,也可以自由迁徙国内。
④据统计,各国宪法规定保障迁徙自由的占79%⑤。
我国现行宪法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从对住宅的保护来看,相当于保障居住自由。
关于迁徙自由,我国1954年宪法中曾有规定,但在随后的包括现行宪法在内的三部宪法中均无迁徙自由的规定。
在当时的社会条件下,不规定迁徙自由是可行的,然而时至今日,我国的社会经济生活已经发生了很大的变化,商业交易、经贸往来急剧增大,人员流动迁徙已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要条件,公民在事实上已经享有了较大程度的迁徙自由。
不幸的是迁徙自由依然没有在宪法中取得“名正言顺”的地位,再加上产生于计划经济条件下的人事制度、户籍制度的限制,阻碍了人才的合理流动,使得迁徙自由不能充分实现。
因此我们建议在承认迁徙自由的宪法地位的同时,对于已经阻碍经济发展的人事制度、户籍制度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
但是,公民的居住迁徙自由不得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否则宪法和法律应予以限制。
一般而言,限制须在如下几种情况下方可进行:第一,在战争、戒严或者国家发生了大的社会动荡时,在战争区域、军事管理区域、戒严地域,为了保卫国家安全和公民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应当限制禁止公民迁入居住。
对于因战时或戒严需要,可以征用、检查公民的住宅。
第二,为了公共卫生的利益或避免流行瘟疫、自然灾害,可以限制公民出入特定地区。
第三,对于假释、取保候审、监外执行等情形的犯罪嫌疑人或者罪犯,应当限制其居住迁徙的自由。
(三)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出版自由是指公民通过口头、书面或其他方法表达其意志、思想、观点,而不受非法侵犯的自由。
言论出版是人们表达观点、交流思想、传播知识的最重要的途径,言论自由是“获得真理的道路”。
“真理是客观存在的,人人都可以追求。
至于各人自认的真理,则是任何人既无权压制也无权强制他人服从的。
”⑥可以说,没有言论自由就没有追求真理的自由,就没有人类文化的交流和文明的进步。
所以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有保障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规定。
各国宪法规定了保障言论自由的占83%,⑦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
如果公民的意见、言论和出版有害于国家社会的发展和文化交流或有悖于社会道德、伦理时,则宪法或法律对此种言论、出版应予以限制,这也是各国的通例。
美国联邦最高法院限制公民言论出版自由的原则主要有二:一为“明显而当前的危险”原则,即言论有发生实质且明显的危害或者存在现实的危险时,可以加以限制。
二为“恶劣倾向”的原则。
即言论如有恶劣的倾向,而不必到了“明显而当前”的危险程度即可以处罚。
我国在刑法中对于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公益的言论和出版行为,针对不同情况做出了具体规定。
这对于打击借言论出版自由而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从而更好地保障公民的言论出版自由,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empirenews.page--] (四)教信仰自由宗教信仰自由包含两重意义:一是信仰自由,即公民有信仰任何宗教和不信仰任何宗教的自由;二是礼拜自由,即信教者有参加宗教仪式及宣传教义的自由。
英国远在1689年的《权利法案》中就承认了信教自由。
各国宪法规定了保障宗教信仰自由的占80%,我国宪法第36条亦有规定。
宗教信仰自由是个人内心信仰的问题,一个人信仰与不信仰某宗教属于个人事务,事实上法律不能加以限制。
但是,参加宗教仪式及宣传教义,如有违反善良风俗或公共秩序,则应受法律的限制。
近些年来,封建迷信思想有所抬头,有的不法之徒假借宗教之名或利用宗教来骗取钱财,非法牟利。
更有甚者,自封为“大师”、“神医”,组织各种非法的“宗教”组织来达到其不可告人的目的。
同时,保护合法的宗教信仰和宗教仪式,抵制、反对邪教组织,是当前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的新特点。
(五)宪法所保障的其他自由如通信秘密、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婚姻自由等。
有些自由,虽未在宪法中明确规定,但如果不妨害社会公共秩序、善良风俗和国家利益都应受到宪法的保障。
公民的其他自由及权利,范围极其广泛,宪法不可能也没有必要一一穷举,而应在部门法中规定,在社会生活中逐渐形成和实现。
四、自由的保障及限制宪法关于保障公民自由权利的方式可分为两种:其一为间接保障方式,或称法律保障,即政府非依法律不得限制公民的自由权利;其二为直接保障方式,或称宪法保障,即公民的各种自由,都有宪法明确规定,政府不得侵犯。
更重要的是立法机关不得通过危险的法律,或通过超出宪法所授权的法律,以限制人民的自由,此类法律即可称之为“恶法”。
此种保障,在于保障人民的自由权利不受政府违宪或违法行为的侵犯,也不受立法机关的违宪立法的侵犯,所以采取直接保障方式的国家,往往设有解释宪法的机构,以解释限制人民自由权利的法律或命令是否抵触宪法。
美国是采取直接保障方式国家的代表。
美国宪法修正案第一条明确规定了国会不得制定下列事项的法律:1、确立宗教或禁止信教之自由;2、剥夺人民言论或出版之自由;3、剥夺人民和平集会及向政府陈述救济的请愿的权利。
由此可见,美国的立法机关及行政机关均不得侵犯宪法所保障的人民的自由权利。
对于限制人民自由权利的法令,由联邦最高法院及下级联邦法院解释其是否违反、抵触宪法。
在我国,解释宪法的国家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可是从1982年宪法制定通过至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解释宪法的功能只停留在纸面上而鲜有解释之事例。
至于有立法机关直接保障人民自由权利的法律条文及相关制度则没有提及,这是宪法的缺陷,更是现行政治体制的缺陷。
如何克服这个缺陷,是一个必须解决而无法回避的重大课题。
五、结语上述应当为宪法所规定的各种自由,都应受到宪法的保障。
受宪法保障的公民的自由不是漫无边际的,不得妨害国家利益和社会秩序。
因时代的不同,国家处于平时或战时状态的不同,人民所享受的自由权利的范围亦随之而异。
自由不得滥用,它只有在法律的保障和限制之下才能真正实现。
随着社会本位的日渐凸显,法律日趋社会化,宪法或法律更着重于保护国家社会的公共利益。
另一方面,限制人民自由的法律条款,应当谨慎、明确、便于操作、拒绝任意。
适当限制自由的本旨在于保障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是在鱼和熊掌不能兼得的情况下,不得已而做出的“舍鱼而取熊掌”的选择。
绝不能使限制个人自由的法律成为扩张政府权力的手段,否则此种法律即使在形式上完全“合法”,最终也是不合法的-因为它是“恶法”。
从根本上而言,限制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公民享有更大程度上的自由。
所以,限制和保障是辩证统一的,保障之中包含着限制,限制则是为了更好地保障自由的。
[!--empirenews.page--] 我国宪法对于公民自由的保障,其优越性是显而易见的,然而其不足之处也是客观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