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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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GPA官方算法

华工GPA官方算法
按学期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期绩点按学年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年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为总平均学分绩点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的通知
华南工教[2009]35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在学分制教学制度下,衡量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质量的重要指标。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特将其计算公式及标准通知如下。
3.所有课程均按学生考核取得的最高课程成绩计算绩点。
4.按学期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期绩点,按学年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年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为总平均学分绩点。
5.本计算方法仅用于出具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证明时使用。
无城规绩点436.5学分138平均gpa3.16
60-61.9
60以下



及格
不及格
通过
不通过课程绩点
4.0
3.7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3.3
3.0
2.7
2.3
2.0
1.7
1.3
0.0
4.0
3.7
2.7
1.7
0.0
3.0
0.0
百分制
五级制
二级制
1三、相关说明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
2.通选课、辅修课、跨校选修和课外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我校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GPA)采用4分制,计算公式及对应关系如下:
课程绩点课程学分数
GPA =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学分要求
通识选修课是指大学本科教育中为了发展学生综合素质,拓宽知识视野而设置的一类课程。

通识选修课程学分要求根据不同学校、不同专业而有所不同,但一般要求学生修满一定的学分才能毕业。

以下是通识选修课程学分要求的几个方面:
1. 学分数量:通常要求学生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才能毕业。

不同学校和专业要求的学分数也有所不同,一般在10-30学分之间。

2. 科目类别:通识选修课程一般分为人文、社会、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四个类别。

不同学校和专业的科目分类也有所不同。

3. 选修要求:学生一般需要在规定的科目范围内选择一定数量的课程进行修读。

有些学校要求学生必须选修某些科目,也有些学校允许学生自由选择。

4. 学分认定:学生修读通识选修课程后,必须通过考试或者完成作业等方式获得相应的学分认定。

因此,学生在选择通识选修课的时候,应该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和未来职业发展方向来选择适合自己的科目,并且要按照学校和专业要求,认真修读并获得学分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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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工GPA官方算法

华工GPA官方算法

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
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的通知
华南工教[2009]35号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平均学分绩点(Grade point average,即GPA)是在学分制教学制度下,衡量学生课程学习成绩质量的重要指标。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全日制本科学生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计算方法,特将其计算公式及标准通知如下。

一、平均学分绩点计算公式
我校出国用平均学分绩点(GPA)采用4分制,计算公式及对应关系如下:
GPA =
()∑
∑⨯
课程学分数
课程学分数课程绩点
二、不同成绩评定标准下课程绩点的对应关系:
三、相关说明
1.平均学分绩点计算的课程为主修专业综合培养计划要求的课程。

2.通选课、辅修课、跨校选修和课外学分不列入平均学分绩点的计算。

3.所有课程均按学生考核取得的最高课程成绩计算绩点。

4.按学期计算的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期绩点,按学年计算平均学分绩点称为学年绩点,按入学后至毕业前计算平均学分绩点为总平均学分绩点。

5.本计算方法仅用于出具全日制本科生出国平均学分绩点(GPA)成绩证明时使用。

无城规绩点436.5 学分138 平均gpa3.16。

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华南理工大学

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实施细则为深入推进《华南理工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华南工教〔2015〕71 号)实施,完善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积累与转换制度,将学生参与课题研究、项目实验等活动认定为课堂学习,根据学生开展创新实验、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和自主创业等情况折算为一定的学分。

现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申请时间: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的申请时间为每学期第一周。

二、申请认定的选修课程成绩统一为“优秀”。

三、申请条件及认定课程类型:1.学生主持校级及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项目并结题合格者,可申请以“创新研究训练”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2 个学分)。

2.在核心期刊及以上级别刊物或会议上以第一作者发表 1 篇及以上论文者,可申请以“创新研究实践Ⅰ”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2 个学分)。

3. 以主要参与人身份(排名前三)获得发明专利者,且专利申请人为华南理工大学,可申请以“创新研究实践Ⅱ”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2 个学分)。

4. 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三)参加省级以上学科竞赛获奖者,可申请以“创新研究实践Ⅱ”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2个学分)。

5. 以核心成员身份(排名前五)参加自主创业并在省级及以上“挑战杯”系列竞赛、“创青春”系列竞赛以及“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获奖者,可申请以“创业实践”课程作为专业选修课(2个学分)。

四、认定流程:1. 学生本人根据需要认定的选修课类型填写《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认定为选修课学分申请表》(附件),将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至学院。

2. 学院审核,签署意见。

3. 学校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学院审核意见、学生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的实际开展及学生参与情况进行复核,对通过审批的申请名单,予以公示、发文。

4. 教务处在教务管理系统为通过申请的学生添加相关选修课程及录入成绩。

五、全日制本科生在读期间累计替代专业选修课总学分不超过8 个学分。

六、经学校批准通过认定为选修课学分的,该学生不再获得此项目、论文、专利或竞赛对应的创新学分。

华工GPA官方算法

华工GPA官方算法

华工GPA官方算法在华工,每门课程都有一个学分(Credit)和一个对应的等级(Grade)。

学分代表课程的学时数量,等级表示学生在该门课程中的表现水平。

等级分为以下五个等级:-优秀(A+):95-100分-良好(A):90-94分-中等(B+):85-89分-及格(B):80-84分-不及格(F):0-79分1. 对于每门课程,将其对应的等级转换为对应的绩点(Grade point)。

绩点的转换规则如下:-A+:绩点为4-A:绩点为3.8-B+:绩点为3.3-B:绩点为3-F:绩点为02. 对每门课程,将其学分乘以对应的绩点,得到该门课程的加权绩点(Weighted Grade Point)。

3. 计算所有加权绩点的总和,得到加权绩点总和(Total Weighted Grade Point)。

4. 计算学分总和(Total Credit),即所有课程的学分之和。

5.最后,将加权绩点总和除以学分总和,得到GPA。

数学公式表示如下:GPA = Total Weighted Grade Point / Total Credit官方的GPA算法保证了对学生成绩的公平评估,符合学术规则和国内外教育界的标准。

这种计算方式对每一门课程都进行了权重的考虑,更加准确地反映出学生的努力和能力。

此外,华工还提供了一些额外的GPA计算规则。

例如,如果学生在同一门课程不同学期取得了不同的成绩,可以根据具体的规则进行GPA的计算。

此外,在获得多个专业学位的情况下,还会有其他特定的GPA计算方式。

总之,华工的官方GPA算法是基于学分和成绩的加权计算方式,旨在准确地评估学生的学业成绩和能力水平。

它是公平和客观的评估标准,能够反映学生在整个学期或学年中的学习成果。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本科学分制实施方案修订

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根据学校进一步推进教育改革,提高教育质量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教师教学积极性和学生学习自主性,按照“重人品、厚基础、强能力、宽适应”的人才培养指导思想,依据因材施教的教学原则,特制定并实行《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学生学分制教学管理实施办法》。

一、学分与学分制1.学分制作为一种教学管理制度,其基本内容是:以学分作为学生学习的计量单位,以取得必要的最低学分作为毕业和获得学位的标准。

学分计算以课程为单位,把每门课程的各种教学形式所需的课内外时间合并计算,折算为学分。

2.我校实行学期标准周制,即每学期理论教学周数为16周,课程按每16学时计1学分,少于16学时但达8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8学时的不计学分;体育课、实验课每32学时计1学分,少于32学时但达24学时以上计1学分,少于24学时但达12学时以上计0.5学分,少于12学时的不计学分;实践性课程环节,累计每周计1学分,少于一周但达半周以上计0.5学分,少于半周的不计学分。

3.学生需按要求修满最低毕业学分数,按综合培养计划规定,原则上理、工科专业为177学分,经、管、文、法、体、艺类专业为166学分。

二、综合培养计划、附修专业及双学士学位教学计划1.综合培养计划是学校培养人才的总体设计和实施计划,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指导学生修读课程的基本依据,学生必须根据综合培养计划要求完成学分要求。

学生完成综合培养计划的学制为基本学制,基本学制为4年(建筑类专业为5年),学生在校最长时间(含休学)的上限为基本学制加2年。

提前修完规定学分的学生可以申请提前毕业, 未如期完成规定学分的学生可延长在校时间, 但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上限。

综合培养计划主要内容有:(1)培养目标、规格和要求。

学生必须修读并获得必修课程的学分数,并修够所要求的选修课程学分数,达到毕业要求的最低学分数,方可取得毕业资格。

(2)课程设置。

明确课程属性、课程名称、学时数、学分数及各教学环节的分配。

关于任选课学分安排的说明

关于任选课学分安排的说明

关于任选课学分安排的说明
学院对于09级起的学生学分要求的说明:
1.学生满足毕业条件应修得学分:大于或等于123学分,其中任选学分10学分。

2.任选课程类型要求:人文类特色课程2-4学分;专业行业类大于等于6学分:其中专家讲座1学分,技能竞赛2学分,其它特色课程3学分,鼓励各系加大专业类任选课的开设。

(人文类特色课程指的是思政部所开任选课,专业行业类任选课指的是系部所开任选课)。

3.专家讲座以讲座卡为准,四次讲座认定一个学分,大三最后一个学期由学委收齐交回到系办公室,在学三年期间可自由选择参加讲座的内容,但至少需参加四次讲座并在讲座卡上填写清楚并盖章才可毕业。

4.技能竞赛可参加校内或校外的各种专业竞赛,不需获得名次,参加校内竞赛每次获1学分,参加校外竞赛每次获2-3学分,其学分和成绩由组织比赛参赛的老师汇总上报到教务处,务必获得2个技能竞赛学分方可毕业。

注:专家讲座和技能竞赛计入专业行业类任选课。

土木工程系
2012-9-26。

华南理工大学选课指南

华南理工大学选课指南

华南理工大学选课指南1.专业课推荐学校有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物理学、生物学与生物化学、计算机科学、环境科学与生态学、临床医学、社会科学总论10个学科领域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其中,工程学、材料科学、化学、农业科学4个学科领域进入前1‰。

必修课不用选,系统自动安排,但是也有例外,这个例外一般仅限于专业类选修课。

选课分三轮,第一轮不用抢,不管课程有没有余量都可以选,多出的会在第二轮选课之前半随机踢出,为什么说是半随机呢,那是因为学校要照顾高年级依旧没有修够学分的同学,会大概率踢一二年级的同学,另外高年级学分不够又实在选不上课的可以联系教务处安排课程。

再说专业选修课的例外,依旧以某学院为例,该学院有三个专业,面相这三个专业有一些选修课,但是选修和必修是相对的,比如说这门选修课在这个专业是可修可不修,可是在另一个专业里他却是必修课,例外就在教务处的锅的,前面说必修课不用选,但是教务系统有时候没弄好,会导致识别不出这些课对哪个专业是选修,哪个专业是必修,于是就可能出现自己这个专业必修课没选上,但是选修课被系统自动安排的情况,这里就得自己手动把自己专业必修课选上,但是选修课被系统选上了的是暂时退不了的,退选得等到第二轮选课时才可以实现。

2.选修课华工通识选修课分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和科学技术三类,依不同专业对通选课要求不一样。

以某学院来说,不要求修科学技术类的课,但是要求修六学分人文科学(含两分人文核心)以及四学分社会科学(含两分社科核心),其中通选课每门学分一般都是两个学分,极少数一门四学分,比如日语德语。

第二轮选课需要拼手速和网速,学生需要查看第一轮的选课是否选上,选上则不需要再选,没选上则需要物色好尚有余量的课程,这时候是先到先得,选满则不能再选。

而第三轮选课一般是在通选课开课后的,第二轮选课后的学生可以先试听一下所选课程,如果不满意还可以选择退改选。

和通识课分开时间的选课就是专业选修课和体育课了,注意这里说的是选课而不是选修课,是因为这里边体育课和部分专业选修课是必修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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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华南理工大学全日制本科生通选课学分要求说明
一、2005级、2006级、2007级通选课学分要求
1.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5〕031号)执行,即:
(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
(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
(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外语类学生不能选修语言文化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4)各专业学生应修够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2.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2005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二)》执行。

二、2008级、2009级通选课学分要求
南、北校区各学院学生通选课学分要求按《关于修订2008级本科综合培养计划的通知》(华南工教〔2008〕026号)执行,即:
(1)理工科专业学生至少修读10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
(2)经济管理类学生至少修读6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含其中的经济管理类课程)和4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
(3)文、法、体、艺类专业学生至少修读4个学分的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不应包括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程)和6个学分的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通选课程;(4)艺术类和体育类专业必须修读2.5个学分、其他专业必须修读6个学分的计算机技术及应用系列课程。

三、文化素质教育类课程包括人文、艺术、经管、语言等四类;各年级学生不能修读本学院开设的通选课。

四、2009~2010学年度第2学期开始2008级工科学生将以学院为单位安排上《知识产权概论》(2学分)通选课,2010~2011学年度第1学期试点安排的学院为机械与汽车工程学院、建筑学院、土木与交通学院、电力学院、自动化科学与工程学院、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化学与化工学院、轻工与食品学院、生物科学与
工程学院、软件学院。

已选修该课程的2008级学生不需再修读。

教务处
二○一○年七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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