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智库研究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浙江大学高级职务任职条件外国语学院

“论文、著作、科研项目、奖励”四项条件中至少一项有新增业绩。
注:
浙江大学优秀网络文化成果、浙江大学智库成果按照相关文件对应认定。
获奖:作为主要获奖者(前三名)获省部二等及以上或作为第一获奖者获省部三等科研(教学)成果奖1项(未获奖需增加权威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或增加国内一级期刊论文2篇或者国内一级期刊论文1篇和浙大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2篇)。
学术影响力:
(包括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职务、举办重要国际会议、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主题报告、邀请报告或担任期刊编委等、发表论文的篇均引文、团队建设、协同合作等)
著作:出版专著(个人中文20万字以上或字数相当的外文专著)1部或规划教材(个人10万字以上)2部或学术译著/文学名著首译(个人中文20万字以上经专家鉴定)2部(无著作需增加SSCI/A&HCI/SCI论文1篇)。
项目:主持国家级项目[或国家级重大项目子课题(以经费到位为准)]1项或省部级重点(或重大)项目1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至少2项。
近五年:
论文:作为第一或通讯作者在国内权威期刊或SSCI/A&HCI/SCI收录论文至少1篇(书评除外,下同)或A类智库成果1项,,并且在国内一级学术刊物发表论文2篇[至少发表国内一级1篇并增加著作/规划教材/学术译著(个人中文20万字以上)1部或B类智库成果1项,或增加浙大认定的国内核心期刊论文2篇]。
申报者应有在国内外相关学术组织担任职务或担任期刊编委;举办或参与重要的国际会议;在重要的学术会议上做主题报告或特邀的经历;
积极参与团队建设与协同合作等。
社会服务:
(含校内外社会公共服务工作的要求,特别是第二、三、四课堂教学的具体要求等内容)
积极投身学科建设,主动参与指导学生的各类实践活动包括学科竞赛、创新创业训练、科学研究、学生社团活动、联合培养、海外交流、志愿者服务、实习实践等,配合学院认真完成招生、宣讲、人才引进、校友联络、对外交流等各种公共事务。
浙江大学 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教授职务任职条件
学科:军事理论
教学:
(包括基本课程教学任务、教学质量;学生指导及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等)
近五年担任本科生课程1门,课时数达全院同类教师平均数以上,教学质量考核优良。
成果:
(包括学术论著质量的要求;获奖情况;专利及转化要求等)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4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6篇或SSCI、SCI论文2篇或权威期刊3篇(申报研究员,一级期刊对应增加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体育系术科教师所带运动队或运动员训练时间达一年以上且运动成绩或技术水平有明显提高,在奥运会、世界锦标赛、亚运会、世界大学生运动会、全运会等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8名或个人单项前3名;在全国大学生运动会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前三名或个人单项冠军或在全国大学生单项锦标赛以上级别比赛中取得集体项目第一或个人单项冠军3项。
1.以第一、通讯作者在SSCI、SCI上发表论文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1篇或权威期刊1篇并国内一级期刊2篇(无SSCI、SCI或权威期刊论文,增加国内一级期刊2篇)。独立出版高水平学术专著1部或以第一主编主持出版省级及以上通用教材2本。
2.获省部级三等(含)以上奖励(包括教学成果奖)1项或所指导学生的科研成果获全国性竞赛三等(含)以上奖励1项。
项目:
(主持国家级、省部级和重大横向等项目的类别、数量及经费等)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国家级精品课程1项或横向项目单个合同50万及以上(已到款80%及以上)。体育学术科教师负责省部级一般项目2项或省级精品课程2项或省部级一般项目1项和省级精品课程1项。
浙江大学教师级职务申报须知

浙江大学教师高级职务申报须知根据《浙江大学教师岗位分类管理实施意见(试行)》精神,学校按照各类教师岗位的岗位职责与任务要求,设置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晋升通道,其中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教师申报教师系列高级职务(教学为主岗教师晋升正高可申报教学类教授职务);研究为主岗教师申报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团队教学岗教师申报团队教学高级讲师职务;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教师申报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团队科研高级职务;农业技术推广中心的教师申报农业推广类高级职务。
一、申报人员应提交材料1.申报材料(1)主要业绩表。
申报教师系列和科学研究系列高级职务人员将主要业绩输入《浙江大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系统》(.cn/epstar/login/index.html),建议先登录浙江大学科研管理系统录入并补充科研业绩数据,然后在《聘任系统》中导入使用,以避免今后的重复录入;也可直接在《聘任系统》中导入已有业绩数据,并在《聘任系统》录入并补充业绩数据,但新录入和补充的业绩数据将不会在其他系统中重复使用。
申报完成后可自动生成并打印《浙江大学教授(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或《浙江大学副教授(副研究员)职务岗位申请表》。
申报教学类教授和团队教学高级讲师、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和团队科研高级职务、农业推广类高级职务人员直接填写并打印相应的主要业绩表。
(2)个人业绩统计简表。
请按《填表说明》填写,申报人员应对所取得的标志性成果或主要学术成就,以不超过100字进行客观的描述或评价。
(3)原始证明材料,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2010年9月底。
①论文、著作原件。
刊物必须有刊号(标有国内统一刊号CN和国际统一刊号ISSN)、正式出版、公开发行,被SCI、EI、SSCI、AHCI收录的论文、影响因子、他引次数等须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
用稿通知和清样一律不统计。
著作须有ISBN号,前言或后记等地方应印有作者姓名及其承担部分内容,否则须有主编或出版社出具承担部分的证明。
浙江大学年拟升教授研究员人选条件统计一览表任现职以来业绩

①A类项目
②B类项目
主参(前3位):
③A类项目
④B类项目
①1或②1或③1并④1。
申报副研究员:①1或②1并③1。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③国内一级
①2篇或累加影响因子2.5。
(SCI至少1篇,不足1篇SCI应增加2篇EI或撰写10万字以上教材一本或3篇国内一级刊物论文)。
为主要获奖者获省部以上奖项数:
①国家级奖
②省部一等奖
③省部二等奖
④省部三等奖
⑤国家发明专利
①1或②1或③1或④1(前3位)或⑤1(第一发明人),未获奖增加SCI论文1篇或累加影响因子增加1。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5.0。
海外引进人员晋职条件
为第一、通讯作者发表论文数以及影响因子:
①列入SCI
②列入EI
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的SCI论文4篇或SCI至少2篇且累计影响因子4.0。
主参(前三位)项目数或获发明专利数或获奖项数等
注:一般要求以学院(系)为单位制定任职条件,部分学院可按大学科制定以体现学科差异。
浙江大学学院(系)拟定副教授(副研究员)任职条件(理工农医类)
可选条件(要求其中任意2条):
1、主持或参与(主参前三)A类项目1项,或主持B类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以上教改项目1项或厅局级以上项目2项。
2、获得省部级三等奖1项(包括相同等级的优秀园林、规划设计及相关设计奖),或主持获国内国际重大竞标项目第一名1次或前三名2次,或主持指导学生参加国家级以上风景园林及相关规划设计竞赛获得二等奖1次或三等奖2次(由建设部、中国风景园林学会、全国风景园林或城市规划专业指导委员会、国际风景园林师联合会(IFLA)等主办)。
浙江大学专职研究队伍人事管理暂行办法

第二章 岗位设置与聘用条件
第三条 专职科研人员岗位主要设置在学校重点建设或急需发展的学科、承担国家和地方重大科研任务的团队、以及承担技术推广和社会服务等工作的机构。
第四条 学校人事处负责拟订专职科研人员岗位的整体用人规划。各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和设岗要求,提出本单位专职科研人员用人计划,报人事处审核后实施。
第四章 薪酬福利待遇与工作条件
第十二条 专职科研人员实行岗位绩效工资制度。其中基本工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根据本人所聘专业技术职务和任职资历直接核定,绩效工资实行灵活的绩效津贴分配模式,具体标准由用人单位与聘用人员协商决定,并在聘用合同中明确。原则上,专职科研人员年薪高于同类学科相同职务资历在职教师平均年薪(年薪包括工资、津贴、住房补贴及个人与单位应该缴纳的社会保险、公积金等国家规定的福利项研究任务,可以通过单独立项形式支持聘用专职科研人员。
第十九条 学校设立支持发展专职科研人员队伍专项资金,对积极聘用专职科研人员的单位予以适当奖励。
第二十条 学校设立以学院(系)(或研究机构)为单位的专职科研人员经费专户,需聘用专职科研人员的单位应将用人经费划入专户。计划财务处负责对专户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六章 考核与奖惩
第二十三条 专职科研人员须参加年度考核,并参加各用人单位的评奖评优活动。
第二十四条 专职科研人员在校工作期间,应遵守学校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合同期内出现违法违纪行为的,按《浙江大学教职工行政处分规定》(浙大发人〔2008〕33号)等文件处理。
第七章 其 他
第十七条 专职科研人员在合同期内因工作需要,在不影响工作的前提下,经用人单位同意,可申请出国(或出境)进行学术交流或合作研究。
第五章 聘用经费筹集与管理
研究员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研究员系列职称评审条件
研究员是科研机构中的高级职称,其评审条件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学历要求
研究员职称评审一般要求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具有相当于博士学
位的水平。
这意味着申请人需要在相关领域内具有深厚的学术背景和
研究经验,能够承担高水平的科研工作。
2. 研究成果
研究员职称评审最重要的方面是申请人的研究成果。
这包括发表在国
内外重要学术期刊上的论文、出版专著、获得国家级科技奖励等。
此外,还需要考虑申请人在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等方面所做出的贡献。
3. 知名度和影响力
作为高级职称,研究员评审也会考虑申请人在相关领域内的知名度和
影响力。
这包括是否被邀请参加重要学术会议、是否被邀请为其他机
构或企业提供咨询服务等。
4. 组织管理能力
除了学术能力外,研究员职称评审也会考虑申请人的组织管理能力。
这包括是否具有一定的团队管理经验、是否能够有效地组织和协调科研项目等。
5. 社会服务和社会声誉
最后,研究员职称评审还需要考虑申请人在社会服务和社会声誉方面的表现。
这包括是否积极参与公益活动、是否为公众提供相关科学知识普及等。
总之,研究员职称评审是一个综合性的过程,需要考虑多个方面的因素。
申请人需要在学术研究、组织管理、社会服务等方面都有一定的表现,才能获得该职称。
药学院浙江大学高级职务任职条件

③发表SCI收录论文≥4篇,且其中2篇IF≥3。
2.获奖、专利等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省部级三等奖及以上1项;
2权发明专利2项。
注:无奖项或专利则增加2篇SCI收录论文或增加1篇IF≥3的SCI收录论文。
3.科研项目要求
②发表SCI收录论文累计IF≥12,且其中至少1篇IF≥8或至少2篇IF≥5或为ESI高被引论文(HCP或前3%);
③发表SCI收录论文累计IF≥15,且其中至少1篇IF≥5或为ESI高被引论文(HCP或前3%)或至少2篇IF≥3。
2.科研项目要求
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及以上。
学术影响力:
(包括担任国内外学术组织职务、举办重要国际会议、在重要国际学术会议上做主题报告、邀请报告或担任期刊编委等、发表论文的篇均引文、团队建设、协同合作等)
2.获奖、专利等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国家级奖1项;
②省部级一等奖1项(排名前七);
③省部级二等奖1项(排名前五);
④省部级三等奖1项(第一获奖人);
⑤授权发明专利2项(其中1项为第一发明人)。
注:无奖项或专利则增加3篇SCI收录论文或增加1篇IF≥5的SCI收录论文或为ESI高被引论文(HCP或前3%)或增加2篇IF≥3的SCI收录论文。
1.学术论文质量要求(影响因子以5年均值为准)
以第一或通讯作者发表成系列研究性论文,至少以通讯作者发表SCI收录论文1篇,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发表IF≥10的SCI收录论文1篇;
②发表SCI收录论文累计IF≥12,且其中至少1篇IF≥8或至少2篇IF≥5或为ESI高被引论文(HCP或前3%);
浙江大学技术研发及知识转化高级职务评聘条件

附件3:浙江大学技术研发及知识转化高级职务评聘条件一、评聘范围聘在社会服务与技术推广岗、团队科研岗的教师,专职科研人员及在建筑设计院、产业、后勤、科技园、附属医院等单位从事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支撑与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思想道德、业务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熟悉本业务领域专业基础理论,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较丰富的科研及生产实践、咨询与培训、管理服务经验积累,具有承担研究开发、成果转化、技术支撑与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等工作的能力。
三、学历、资历要求1.评聘研究员:申报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1958年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原则上应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副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务不少于5年。
2.评聘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申报者须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但1970年及以后出生的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务不少于5年,或具有博士学位担任助理研究员或相当技术职务不少于2年。
四、工作业绩、研究成果要求(一)评聘研究员:直接或间接为社会经济和学校发展作出重大贡献、在相应技术领域具有良好声誉。
如作为技术负责人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工程设计、技术管理、企业管理、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方面成果突出;或为政府和社会提供优质的政策咨询和人才培训服务,社会效益显著等。
成果表现形式,可以是专利、成果奖励、论文、总结报告、咨询报告、项目(工程)验收报告、行业认可度以及成果推广规模和效益证明等。
(二)评聘副研究员或高级工程师:直接或间接为社会经济和学校发展作出重要贡献、在相应技术领域具有良好声誉。
如作为技术负责人在研究开发、技术创新、技术咨询与服务、工程设计、技术管理、企业管理、成果转化与技术推广方面取得较大成果;或为政府和社会提供良好的政策咨询和人才培训服务,社会效益较为明显等。
成果表现形式,可以是专利、成果奖励、论文、总结报告、咨询报告、项目(工程)验收报告、行业认可度以及成果推广规模和效益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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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智库研究高级职务任职基本条件
一、评聘范围
(一)智库研究高级职务为高校教师研究员、副研究员。
(二)智库研究高级职务评聘范围为研究为主岗(智库)教师。
二、岗位要求
(一)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师德师风和敬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
(二)具有开阔的国际视野、丰富的战略思维和卓越的创新精神等。
熟悉本业务领域党和国家发展战略,应具备丰富的应用对策研究能力和决策咨询经验。
三、任职资格
(一)申报高校教师研究员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须有 5 年及以上智库工作经历。
担任高校教师副研究员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满 5 年及以上。
对于智库研究作出过突出贡献的研究人员,可适当放宽学历。
(二)申报高校教师副研究员职务者,应具有博士学位,须有 3 年及以上智库工作经历。
担任专业技术中级职务满5 年及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智库相关工作满 2 年及以上。
(三)任现职以来须有不少于 1 年且申报高校教师研究员职务前须有不少于 2 年兼职辅导员、班主任、德育导师或新生之友等学生管理工作经历并考核合格。
外籍和港澳台地区来校工作的教师,晋升专业技术职务时学生工作经历
要求不作硬性规定。
(四)具有交叉学习、进修经历。
其中申报高校教师研究员职务者应完成3门交叉学习课程,或具有1年及以上实质性校内跨院系(单位)和一级学科兼聘经历。
(五)2011 年及以后进校人员(非华裔外籍教师除外)应通过学校入职培训。
(六)上述(三)至(五)项为申报智库研究高级职务需具备的资格。
其中,符合引进人才政策的教师,进校一年内评聘智库研究高级职务的,可不作要求。
鼓励智库教师加强国际交流,但境外研究学习经历可不作硬性要求。
四、业绩条件
(一)高校教师研究员
为国家决策咨询做出重要贡献,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代表成果必须是决策咨询类成果,主要工作时间在智库机构,任现职以来,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智库成果;(2)论著成果或成果获奖;(3)重大项目。
对于经智库专家委员会认定,智库成果特别突出、对党和政府决策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人,对论著成果、成果获奖和重大项目可不作要求。
1.智库成果类
作为第一作者完成2项A类智库成果;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1项A类智库成果,且作为前三位作者完成2项A类智库成果或作为第一作者完成2项B类智库成果。
2.论著成果类
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1部;或作为第一作者翻译、编写具有较大影响的学术著作2部;或作
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期刊以上发表论文2篇。
3.成果获奖类
政府奖或国家奖励管理部门认可的民间奖或业界具有
重要影响的民间奖1项,范围包括: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及其他中央部委设立的科研
成果奖项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第一获奖人)。
获国家奖励管理部门认可的民间奖,设立奖项等级的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未设立等级的奖项(前二位)。
其他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的民间奖,设立奖项等级的一等奖(前二位)、二等奖(第一获奖人);未设立等级的奖项(第一获奖人)。
4.重大项目类
主持国家社科重大项目或教育部重大课题招标项目等
重大项目;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
2项;或主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发挥重大推进
作用,且项目经费在10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横向项目1项。
(二)高校教师副研究员
为国家决策咨询做出重要贡献,在业界具有较大影响,代表成果必须是决策咨询类成果,主要工作时间在智库机构,任现职以来,需同时满足:(1)智库成果;(2)论著成果或成果获奖;(3)重要项目。
对于经智库专家委员会认定,智库
成果突出、对党和政府决策作出重要贡献的申报人,对论著
成果、成果获奖和重要项目可不作要求。
1.智库成果类
作为第一作者完成1项A类智库成果或2项B类成果,或作为前三位作者完成2项A类智库成果或3项B类智库成果。
2.论著成果类
作为第一作者撰写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1部;或作为第一作者翻译、编写具有一定影响的学术著作2部;或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权威期刊以上发表论文1篇,或在国内一级期刊发表学术论文3篇。
3.成果获奖类
政府奖或国家奖励管理部门认可的民间奖或业界具有
重要影响的民间奖1项,范围包括:
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人文社会科学)一等奖(前七位)、二等奖(前五位)、三等奖(前三位);或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教育科学优秀成果奖、全国青年优秀社会科学成果奖及其他中央部委设立的科研成果
奖项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获奖人)。
获国家奖励管理部门认可的民间奖,设立奖项等级的一等奖(前五位)、二等奖(前三位)、三等奖(前二位);未设立等级的奖项(前三位)。
其他在业界具有重要影响的民间奖,设立奖项等级的一等奖(前三位)、二等奖(前二位)、三等奖(第一获奖人);未设立等级的奖项(前二位)。
4.重要项目类
承担国家级重点项目(前二位);或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省部级重点项目1项;或主持对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或发挥重大推进作用,且项目经费在50万元及以上的重大横向项目1项。
五、业绩统计原则
(一)统计任现职以来的工作业绩。
由社会科学研究院、相关专业学院、智库机构负责认定、统计申报人员的业绩材料。
(二)业绩材料统计截止时间为当年9月30日,任职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当年12月31日。
(三)统计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和智库成果。
其中,智库成果如为执笔,需由决策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四)A/B类智库成果的分类参照《浙江大学智库成果认定办法(试行)》(浙大发社科[2017]3号)认定。
国内学术期刊分级以学校公布的最新版《国内学术期刊目录》为准。
(五)到期因个人原因未结项的项目、会议论文等不统计在申报业绩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