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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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一、背景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有着56个民族群体。

少数民族地区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存在严重的贫困和落后问题。

而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作为地方发展的生力军,其缺乏和流失一直是制约少数民族地区持续发展的瓶颈之一、因此,制定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目标1.培养更多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

通过在少数民族地区设立培训机构和大学,加大对相关专业的培养力度,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更多的高层次人才。

2.引进优秀的高层次人才。

通过政府引导和激励措施,吸引国内外的高层次人才来到少数民族地区,为当地的发展提供专业技术和管理经验支持。

3.优化人才结构。

通过培养和引进,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结构的单一性,提高整体素质,打破技术和管理的壁垒,促进综合发展。

三、实施方式1.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资源的投入。

增加教育经费,改善教育设施,培养当地本土的高层次人才。

2.培育少数民族地区的高校和研究机构。

设立相关的高等教育机构,提供更多的专业培训和研究机会。

3.设立奖励和激励政策。

对于在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高层次骨干人才提供优厚的待遇和发展机会,吸引和留住人才。

4.引进国内外优秀人才。

通过政府和企业的合作,为来到少数民族地区工作的优秀人才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发展机会。

四、影响1.促进社会经济发展。

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培养和引进高层次骨干人才,可以获得更多的技术和管理支持,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2.加强民族团结。

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可以增加不同民族之间的了解和交流,促进民族团结和共同发展。

3.提升少数民族地区的综合实力。

少数民族地区通过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可以提高整体素质和能力,推动地区的综合实力提升。

4.优化人才结构。

通过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可以逐步改变少数民族地区人才结构的单一性,实现不同层次、不同领域人才的协同发展。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推动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的重要举措。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2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24

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24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征程中,少数民族的繁荣与发展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

为了进一步推动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提升其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贡献力,我国特别制定了“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24”。

该计划旨在通过系统的选拔、培养、支持和评估机制,打造一支高素质、有能力的少数民族骨干队伍,为实现国家的长远发展和民族团结贡献力量。

一、计划背景与目标随着全球化和信息化的深入推进,国家间的竞争日趋激烈,而人才竞争则是其中的核心。

在我国,少数民族人口占有一定的比例,他们拥有丰富的文化资源和独特的地理优势,是国家发展不可忽视的重要力量。

然而,受历史、地理、经济等多方面因素影响,少数民族人才的培养和发展相对滞后,这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国家的整体发展速度和民族团结的深度。

因此,“少数民族骨干计划2024”应运而生,旨在通过系统的选拔和培养机制,选拔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提升其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参与度,实现国家的全面发展和民族的共同进步。

二、选拔对象与条件该计划的选拔对象主要是来自少数民族地区的优秀青年,包括但不限于大学生、研究生、教师、医生、企业家等各个领域的佼佼者。

选拔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拥有坚定的民族自豪感和国家认同感,具备较强的学习能力和创新精神,在各自的领域取得显著的成就或展现出巨大的潜力,以及愿意为国家的发展和民族的团结贡献自己的力量。

三、培养内容与方式培养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与技能的提升、国家大政方针的学习与理解、民族团结与社会责任的强化等方面。

培养方式则采取多元化、个性化的策略,包括定期举办专业培训班、组织国内外学术交流、提供实践锻炼机会等,旨在全方位提升少数民族骨干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水平。

四、政策支持与措施政府将为该计划提供全方位的政策支持和措施保障。

这包括但不限于:设立专项资金用于少数民族骨干的培养和发展,提供优惠的贷款和税收政策以鼓励企业和个人参与计划的实施,以及为少数民族骨干提供职务晋升和职业发展的优先机会等。

关于少干

关于少干

一、少干相关政策内蒙古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暂行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和《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印发<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教民[2005]11号)精神,结合自治区实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工作情况,经商自治区发改委、民委、财政厅、人事厅同意,特制定本暂行办法。

一、招生工作1.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

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属的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并组织实施。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2.自治区教育厅负责全区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组织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和人才培养的政策规定,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相关工作。

有关招生计划的申报、组织优秀考生报名、考生资格审核、定向培养协议的签订、定向生就业指导服务、毕业生的违约处理等项工作由自治区教育厅民族教育处会同有关业务部门具体负责;3.凡属内蒙古地区户籍的在职、非在职少数民族考生和10%长期在区内生活、工作的汉族考生,符合国家规定的报考条件,在限定的时间内均可报名。

考生自行从教育部网站或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网站下载当年全国统一定制的报考硕士研究生登记表或报考博士研究生登记表一式三份,按要求填写,并携带相关资料接受报考资格审核;4.自治区鼓励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在职教师报考,攻读与本人所教专业相同或相近的高一层次学位;鼓励教育、科研、医学、民族文化艺术、信息技术、经济和公共事务管理工作等领域的在职人员报考,提高业务知识水平;支持蒙汉兼通的应往届毕业生报考,主要攻读自治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急需专业,特别是与清洁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生物环保等产业发展相关的专业。

凡属自治区非紧缺人才的专业,原则上不列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必须服从自治区对人才培养方面的相关要求,服从对报考学校和专业选择方面的引导和调整,确保每一所为我区下达招生计划的学校均有人报考,拓宽考生的升学渠道,提高录取率;6.考生参加全国统一入学考试,经学校复试合格,录取前必须按要求由培养单位牵头签订《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非在职)定向协议书》、《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在职/非在职)定向协议书》(以下简称《定向协议书》),并认真履行相应的责任和义务。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是我国的重要组成部分,他们的文化、语言、习俗等都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

然而,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其中一个重要问题就是缺乏高层次的骨干人才。

为了解决这一问题,我国提出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旨在培养和选拔一批优秀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首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一项长期的工程,需要政府、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和投入。

政府应当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教育、科技等方面的投入,为少数民族青年提供更多的学习和成长机会。

社会应当营造良好的氛围,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青年积极参与到各种领域的学习和工作中。

相关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选拔和培养机制,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的成长提供有力保障。

其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需要注重挖掘和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人才。

少数民族地区有着丰富的民族文化和传统,这些文化和传统是我们民族的宝贵财富,也是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成长的重要资源。

因此,我们应当注重挖掘和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人才,鼓励他们在自己的领域中取得更多的成就,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最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需要加强与国际接轨,引进和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人才。

随着全球化的发展,国际化人才的需求越来越迫切,少数民族地区也需要更多的国际化人才来推动自身的发展。

因此,我们应当加强与国际接轨,引进和培养更多的国际化人才,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更多的活力和动力。

综上所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政府、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和支持。

我们应当注重挖掘和培养少数民族地区的特色人才,加强与国际接轨,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注入新的活力和动力。

相信在不久的将来,少数民族地区将会涌现出更多的优秀骨干人才,为我国的民族团结和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近年来,我国海内外优秀人才逐渐成为推动中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力量。

然而,在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骨干人才的缺失仍然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针对这个问题,国家政策制定机构和部门纷纷出台了各种鼓励和支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政策和措施。

其中,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一项旨在加速少数民族地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现代化建设的重要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教育部开展的一项全国性人才计划。

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吸引和储备优秀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支持他们在科研、教学、医疗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社会发展。

该计划已经成为我国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得到了国家领导人的高度关注和支持。

该计划的实施,主要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是公开宣传和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在这个过程中,教育部将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宣传该计划,同时通过高校、科研机构等单位,招募优秀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并对申请人进行评估和选拔。

第二阶段,是支持和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在这个阶段,教育部将为被选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提供培训、创新创业支持、奖学金等方面的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潜力和才华。

第三阶段,是评估和管理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

在这个阶段,教育部将对被选中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进行年度评估和管理,以确保他们在科研、教学、医疗等领域发挥重要作用,并对其进行长期的监督和管理。

需要指出的是,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

首先,要吸引和储备优秀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需要创造良好的工作和学习环境,提供丰厚的薪资和福利,以及作出一系列激励和保障措施。

其次,少数民族地区整体经济和社会基础薄弱,尤其是一些偏远山区和边远地区,存在巨大的发展差距。

在这些地区,需要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人才生活和工作条件,以便吸引优秀的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前往工作和生活。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为促进我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而开展的一项人才计划。

该计划旨在为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优秀的高层次骨干人才,以加速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的发展和人才的储备。

以下是该计划的具体内容。

一、招募对象该计划主要招募我国各少数民族地区的本科以上学历的优秀人才。

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该计划:1. 具有博士学位或者博士后经历的优秀人才2. 具有硕士学位及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3. 具有本科学位及十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的优秀人才二、申请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年龄不超过45岁。

2. 拥有优秀的思想政治素质、良好的工作态度和灵活的思维能力。

3. 在所从事的领域内有深刻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具有一定的创新能力和组织协调能力。

4. 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表达能力,能够顺应少数民族地区的特殊环境和工作条件。

三、优惠政策1. 签订协议并通过考核后,将按照中央和地方财政有关规定给予一定的招募和工作补贴。

2. 对申报成功的人才,优先享受各级人才计划项目的支持。

3. 具有博士、博士后学位的人才,可优先申请面上和重大科技项目的资金支持。

4. 针对人才的工作需要,提供一定数量的工作场所和必要的工作条件。

四、申报方式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可直接登录国家组织部网站或者相关省级组织部门的网站报名申请。

申请者需按照网站上的要求提交个人履历和工作经历等相关材料,并进行自我介绍及项目规划。

五、考核与审批经过初审和专家评审,审核通过者将进入面试和资格审查。

通过面试和资格审查的人员,将签订共同协议并被录用。

总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国家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

通过这一计划的实施,不仅能够为少数民族地区输送优秀的高层次骨干人才,同时也能够为全国的各行各业注入新的活力和创新力,推动我国人才事业的进一步发展。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中国政府为促进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发展而实施的一项重要政策措施。

这个计划旨在发掘、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加强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支持,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

首先,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有助于发掘和储备人才资源。

在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比较滞后,教育资源也较为匮乏,因此少数民族地区的高层次骨干人才相对较少。

通过实施这个计划,可以通过选拔、培养和引进人才的方式,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更多的高层次人才资源,促进当地经济、文化和教育的发展。

其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能够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人才素质和层次。

通过实施这个计划,培养出来的人才不仅在专业技能上具备较强的能力,还具备了国际化、多元化的视野和思维方式。

这些人才具备较强的创新和创业能力,可以在少数民族地区开展各种创新型企业和项目,推动当地经济的发展。

再次,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能够提高民族地区的社会和经济发展水平。

通过选拔和培养优秀的少数民族人才,可以引导他们回到自己的民族地区投身于各种建设性工作,带领当地人民开展各项经济和社会发展项目。

这样一来,不仅可以提高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水平,还可以促进当地居民的就业和生活水平的提高,逐步缩小与发达地区之间的差距。

最后,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还能够增加社会的和谐稳定。

通过推动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可以增加少数民族地区居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减少社会矛盾和民族冲突的发生。

同时,培养和选拔优秀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也能够增强民族地区的自豪感和凝聚力,促进各民族的和谐共处和统一进步。

总而言之,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在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稳定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

这个计划不仅可以为少数民族地区提供更多的人才资源,还能够推动民族地区的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全面发展。

我们应该积极支持和推动这个计划的实施,为少数民族地区的发展和民族团结进步做出贡献。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

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中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是指少数民族具备良好民族素质,具有卓越综合素质,拥有突出社会贡献能力,具备国家战略性需要和国家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骨干职业群体,是引领少数民族社会的精英人才。

阔视中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是针对我国当前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和发展存在的问题,在党的十八大以来,新形势下,积极有效地采取各种措施,促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发展,增强少数民族的社会力量,推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在新形势下的促进,实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能力有效修复,实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通过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引领,实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在新时代建立全新体系,实现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参与国家现代化建设,为国家提供宝贵的智力支持,该计划充分发挥少数民族的国家地位和技术优势,保持少数民族在国家建设中的各项发起作用。

此次计划主要是通过改革和完善人才计划体系、加大投入力度、实施精准加强等政策措施,针对少数民族社会实际,完善专项规划、创新项目设计、开展本土研究、加强对少数民族人才的挖掘、提高学科建设的教育促进民族团结和完善高等教育领域的发展体制,开发一系列全面发展高层次骨干人才的项目和政策,使少数民族的骨干人才的发展取得更大的突破。

在实施计划的过程中,十分重要的成功因素是学术、教育、科学、社会组织和其他力量共同努力,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不断完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发展模式与鼓励政策,不断推进少数民族高层次文教人才的优化配置,增强少数民族骨干人才水平,实现进一步发展,撑起少数民族社会飞跃发展的大旗。

未来,中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必将为新的少数民族文化浪潮和社会进步注入更多的生机与活力,在各行各业都将有更多的少数民族骨干人才站出来成为先驱者和推动者,为少数民族的社会发展做出突出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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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实施方案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的有关精神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财政部、人事部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号)(以下简称《意见》)的要求,为确保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简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的顺利实施,保证教育质量,不断提高培养工作的社会效益,促进西部大开发和我国各民族的共同发展繁荣,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民族政策,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第五次全国民族教育工作会议精神,充分认识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工作在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增强民族团结和维护国家统一中的战略作用。

努力培养造就一大批坚定地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坚定地维护民族团结和国家统一、为西部大开发和民族地区的发展乐于奉献、具有较高科学人文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逐步缓解和扭转西部和民族地区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匮乏的状况,改善少数民族人才的层次结构,提升少数民族人才存量的综合水平,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伟大目标的实现提供强有力的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培养任务、主要措施和计划管理
(一)年度的招生规模为人,其中博士生人,硕士生人;到年度招生规模为人,其中博士生人,硕士生人。

(二)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培养任务主要由国家部委所属重点高等学校和有关科研院(所)承担和组织实施。

按照“定向招生、定向培养、定向就业”的要求,采取“自愿报考、统一考试、适当降分、单独统一划线”等特殊措施招收学生。

(三)被录取的少数民族硕士研究生先在基础培训点集中进行一年的强化基础培训,重点补修英语、大学语文(汉语)、计算机、高等数学等基础知识,兼顾其它专业理论知识,以及加强马克思主义民族和宗教理论的学习。

基础培训结束经考核合格者,转入招生学校硕士阶段研究生课程教案。

三、招生范围、招生计划和经费
(一)招生范围。

主要面向西部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招生,兼顾享受西部政策待遇的民族自治地方和需要特别支持的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以及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高中班、民族院校、高校少数民族预科培养基地和少数民族硕士基础培训基地的教师和管理人才的培养,重点确保上述地区和单位教育、科技、医学和特色文化艺术、信息技术以及经济、公共事业管理等领域对少数民族高层次人才的需要。

(二)招生计划。

本方案的招生计划属于国家定向培养计划,纳入招生单位总规模。

根据少数民族和西部地区对人才的需求,
教育部单独下达指导性定向培养专项招生计划。

招生计划的投放,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少数民族人口总数确定招生计划的投放比例;同时,兼顾国家重点扶持的民族地区的特殊需要。

在考生综合素质达到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各有关招生单位按各少数民族在当地民族总人口中的比例安排复试和录取。

汉族考生占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总数的。

定向省区合格考生不足时,将招生名额调剂到其他有需求的省区按规定录取合格考生。

(三)生源地区要根据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制定-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需求第一期规划和年度培养计划。

每年月底前将下一年度的招生建议计划、专业安排等报教育部。

由教育部牵头商有关培养单位落实招生任务,编制招生计划方案,商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纳入年度中央级部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计划,单独下达管理。

各有关学校和单位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做好年度招生工作,于每年月将招生计划的落实和招生录取的情况报教育部。

(四)培养经费。

硕士研究生(四年)和博士研究生的经费按国家统一标准由国家财政核拨,其中硕士基础培训阶段的经费核拨
到承担基础培训任务的高校和单位;硕士、博士生攻读学位阶段的经费按标准核拨到培养学校;中国科学院、中国社会科学院和中国农业科学院承担培养任务所需经费,按标准从现行财政渠道
解决。

生源地区和定向单位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予适当的学习和生活费补助。

四、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

(二)具有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和硕士研究生学历的少数民族在职和非在职(具有上述学历还未就业的应届、往届毕业生,下同)人员。

非在职人员的招生比例要占招生计划总数的以上。

(三)品学兼优,汉语文、外语和民族语文成绩根据学科、专业要求达到一定标准和要求。

(四)报考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周岁,报考博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周岁。

(五)毕业后保证按定向培养协议到定向地区或单位就业。

五、考试和录取
(一)硕士研究生参加全国研究生统一招生考试,民族语文或汉语文及专业考试科目由招生学校和单位自行确定并组织命题;报考博士研究生的考试科目和考试时间由招生学校和单位自行确定。

招生单位对符合国家确定的基本要求分数的考生实行差额复试。

(二)在职考生,由拟录考生与报考学校、所在单位或者隶属的上一级主管部门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非在职考生的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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