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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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销售广告规定

房屋销售广告规定

房屋销售广告规定合同书甲方:(房屋销售商/开发商名称)乙方:(购房者姓名)鉴于甲方拥有合法的权利和营业资格,专门从事房屋销售业务,并且甲方拥有销售广告的权利和使用权。

为规范房屋销售广告活动,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任务目的甲方委托乙方根据甲方提供的房屋销售广告规定,进行房屋销售广告的撰写、发布,以达到推广房屋销售的目的。

第二条广告内容1. 乙方在撰写广告时,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房屋销售广告规定,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准确、客观,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2. 广告内容应涵盖房屋的基本情况、规格、价格、交付时间等相关信息,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三条广告发布1.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在指定的媒体、平台上发布房屋销售广告,确保广告的有效传播。

2. 乙方在发布广告前,应提供广告稿给甲方审核,并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

第四条广告责任1. 甲方保证所提供的房屋销售广告规定真实、合法,符合社会公序良俗。

如因甲方提供的广告规定违法、虚假或侵犯他人合法权益导致法律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2. 乙方撰写和发布的广告内容应经过严格审核,如果因乙方发布的广告内容存在虚假、诽谤、侵犯个人隐私等不符合法律法规的情况,乙方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条保密条款1. 双方应对在合作过程中所获取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进行保密,并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或用于其他目的。

2. 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机密用于自身或其他竞争方的利益。

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一致同意,如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甲方所在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合同变更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合同作出任何修改或补充的,应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双方签字和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终止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自(起始日期)至(终止日期)。

2. 如双方一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对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损失。

第九条通知方式1. 合同中各方发出的通知、意见及文件应以书面形式发送,以挂号信、传真、快递或电子邮件方式确认。

最新广告法法律法规(地产篇)

最新广告法法律法规(地产篇)

广告法涉及房地产领域规定一、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二、最新广告法禁用词三、最新广告法通用房地产广告发布规定•颁布单位: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文号: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80号•颁布日期:2015-12-24•执行日期:2016-0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章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2022年】安徽省铜陵市公务员省考公共基础知识模拟考试(含答案) 学校:________ 班级:________ 姓名:________ 考号:________一、多选题(10题)1.根据宪法修正案:社会主义的建设事业必须依靠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

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过程中,已经结成由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有各民主党派和各人民团体参加的,包括()、()、()、()的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这个统一战线将继续巩固和发展。

A.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B.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C.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D.拥护祖国统一和致力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爱国者2.下列哪些说法是对矛盾特殊性原理的具体运用()。

A.对症下药,量体裁衣B.因时制宜,因地制宜C.物极必反,相反相成D.因材施教,因人而异3.2016年10月,为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住建部下发了《关于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的通知》。

下列属于《通知》界定房地产开发企业不正当经营行为的有()。

A.发布虚假信息和广告B.捏造或者散布谣言C.未取得预售许可证销售商品房D.变相收取定金预订款4.5.下列情形不适用于《政府采购法》的是()。

6.发展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形成()的创新创业格局,打造“双创”升级版。

A.线上线下结合B.产学研用协同C.大中小企业融合D.多渠道联动发展7.关于清末司法体制变化的说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A.改刑部为法部B.改大理院为大理寺C.初步规定了法官及检察官考试任用制度D.确立观审制度8.城市规划的实施管理主要是报建审批和监督检察两部分内容。

报建审批管理主要包括核发“一书两证”,其中建设工程规划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

A.设计资质管理B.规划资质管理C.建筑管理D.道路管理E.管线管理9. 取保候审中的保证人必须符合的条件有()。

A.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B.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C.与本案无牵连D.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10.按照行政组织的系统不同,行政沟通可分为( )。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 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

第五章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制度与政策(3~4分)第一节房地产开发企业的管理二、房地产开发企业的设立条件(1)有符合公司法人登记的名称和组织机构;(2)有适应房地产开发经营需要的固定的办公用房;(3)有4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房地产专业、建筑工程专业的专职技术人员,2名以上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

四、房地产开发企业设立的程序(1)新设立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持相关文件到登记机关所在地的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备案。

(2)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备案申请后30日内向符合条件的企业核发《暂定资质证书》,暂定资质的条件不低于四级资质的条件。

(3)《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1年,延长《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延长期不得超过2年。

(4)自领取《暂定资质证书》之日起1年内无开发项目的,《暂定资质证书》有效期不得延长。

第二节房地产开发项目管理二、房地产开发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一)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房地产开发用地应当以出让的方式取得,但法律和国务院规定可以采用划拨方式的除外。

采用划拨方式取得主要包括以下情形:(1)国家机关用地和军事用地,城市基础设施用地和公益事业用地,国家重点扶持的能源、交通、水利等项目用地,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划拨。

(2)经济适用住房建设用地。

(二)建设条件书面意见的内容土地使用权出让或划拨前,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和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应当对下列事项提出书面意见,作为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划拨的依据之一:(1)房地产开发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开发期限;(2)城市规划设计的条件;(3)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的建设要求;(4)基础设施建成后的产权界定;(5)项目征收补偿、安置要求。

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限价商品住房的控制性销售价位,商品住房建设项目中保障性住房的配建比例、配建套数、套型面积、设施条件和项目开竣工时间及建设周期等建设条件,作为土地出让的依据,并纳入出让合同。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

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通关考试题库带答案解析单选题(共50题)1、刘某2005年购得一商铺,以每月2000元租金租给吴某,租期5年。

半年后由于经营资金周转困难,刘某将商铺抵押给银行贷款20万元,贷款期限1年,并办理了抵押登记。

抵押到期后,刘某未能偿还债务。

银行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拍卖该商铺。

(2007年真题)A.应当解除B.对购买人仍然有约束力C.由人民法院决定是否继续有效D.由购买人决定是否继续有效【答案】 B2、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年的,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所得的个人。

A.4B.3C.1D.2【答案】 C3、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社会稳定().A.风险控制B.风险预测C.风险解析D.风险评估【答案】 D4、关于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的说法,正确的是()。

A.房屋租赁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10日内,持有关证明文件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B.备案时应当提交的证明文件中包括书面租赁合同和房屋所有权证书C.备案时只需要提供承租人的身份证件D.如果房屋租赁当事人订立的是口头租赁合同,需到场说明情况【答案】 B5、第三人提供担保,未经其书面同意,债权人允许债务人转移全部或者部分债务的,()不再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A.担保B.抵押人C.抵押权人D.反担保人【答案】 A6、下列关于现房抵押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现房抵押的抵押权人可以不是债权人B.现房抵押的抵押人是债务人或第三人C.为了保证债务的偿还,抵押权人应当保管已经注记的房地产权利证书D.现房抵押所担保的主债仅限于债务人再次购买房屋【答案】 B7、个人所得税的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适用于()。

A.定额税率B.比例税率C.风险税率D.累进税率【答案】 B8、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A.承购人B.第三人C.担保权人D.抵押权人【答案】 B9、王某向甲房地产开发企业预购了一套建筑面积为90m2的商品住房,单价为6000元/m2,预售合同中未对房屋面积误差作出约定,商品住房实测建筑面积为93m2,则王某实际支付房款()万元。

2022年-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2年-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题库附答案(典型题)

2022年-2023年房地产经纪人之房地产交易制度政策题库附答案(典型题)单选题(共30题)1、下列行为中,不属于出租人单方解除合同的情形的是()。

A.将承租的房屋擅自转租B.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C.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未支付租金D.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答案】 D2、销售房地产的增值税税率为()。

A.5%B.5.5%C.3%D.1.5%【答案】 A3、2009年,甲按房改标准价800元/m2,购买了本单位A小区的一套60m2的住房。

2013年,甲退休。

2016年1月,甲补齐了标准价与成本价的差价200元/m2。

3月,甲拟重新购买住房,在媒体上看到下列一则广告:“B小区即将全面开工建设,现火爆开盘,决定内部发售。

该小区到CBD商圈仅10min路程,房屋开盘售价每套20万元。

”4月,甲拟购买某开发公司开发建设的B小区住房。

该开发公司销售人员向甲推荐了C户型,并作了如下介绍:“该户型经实测,套内建筑面积为85m2,套内使用面积为71m2。

阳台为全封闭,阳台底板水平投影面积为3m2,由于阳台围护物向外倾斜,增大了阳台的使用空间5%。

该户型应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为16m2。

”7月,甲以1500元/m2购买了B小区C 户型的住房,并将A小区的住房出售。

A.93C.101D.104【答案】 C4、房屋拆迁实施过程中,违法建筑应由()认定。

A.拆迁人B.拆迁主管部门C.房地产登记机构D.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答案】 D5、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间死亡的,可以按照租赁合同继续承租房屋的是()。

A.朋友B.共同居住人C.共有人D.近亲属【答案】 B6、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设定抵押的,所担保债务的履行期限不得超过合同规定的剩余年限。

A.划拨B.出让C.租赁【答案】 B7、在房地产抵押的主要类型中,()是指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房地产的占有,将该房地产抵押给债权人的行为。

A.在建工程抵押B.最高额抵押C.一般房地产抵押D.预购商品房贷款抵押【答案】 C8、男,56岁。

房地产销售广告注意事项

房地产销售广告注意事项

房地产销售广告注意事项
1. 信息准确性:广告中的所有信息,如房屋面积、价格、地理位置、配套设施等必须准确无误。

任何虚假或误导性的信息都可能导致法律问题。

2. 产权清晰:确保广告中所宣传的房产具有明确的产权,不存在任何法律纠纷或限制。

3. 广告用语:广告用语应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避免使用夸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语。

4. 合法合规:广告内容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广告法、房地产管理法等。

确保广告中不包含虚假广告、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行为。

5. 实景照片:尽量使用真实的房屋照片,避免使用过度修饰或虚假的图片。

如果使用效果图或模拟图,应明确注明。

6. 价格标识:明确标注房屋的单价、总价及付款方式等重要信息。

若有优惠活动,需详细说明优惠条件和期限。

7. 配套设施:如小区内有配套设施,如学校、商场、公园等,应在广告中明确说明。

8. 风险提示:对于房地产购买过程中的潜在风险,如政策变化、市场波动等,应在广告中进行充分提示。

9. 售后服务:广告中可提及开发商或中介机构提供的售后服务,以增强购房者的信心。

10. 广告发布:确保广告在合法的媒体上发布,避免在未经授权的网站或平台上发布广告。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布日期】2021.04.02•【文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施行日期】2021.06.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已经2021年3月25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局长:张工2021年4月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规章的决定为了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和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批准的《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确保行政机关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一、对11件部门规章予以废止,详见附件1。

二、对5件部门规章的部分条款予以修改,详见附件2。

本决定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附件:1.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2.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附件1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废止的部门规章一、《工商行政管理执法证管理办法》(2008年10月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36号公布)二、《技术监督行政执法证件和徽章管理办法》(1991年5月11日国家技术监督局令22号公布,根据2003年2月21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废止部分质量技术监督行政规章的通知》修订)三、《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2002年11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30号公布,根据2008年4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6年12月6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四、《质量技术监督行政复议实施办法》(2000年4月24日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令第9号公布)五、《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2010年1月2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47号公布,根据2014年2月20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等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订,根据2019年8月8日《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等四部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订)六、《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3月27日卫生部令13号公布,根据2005年5月20日卫监督发〔2005〕190号修订)七、《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2000年10月13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4号公布)八、《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实施细则》(2000年10月24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25号公布)九、《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试行)》(2002年4月17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32号公布)十、《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管理办法》(2004年7月20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3号公布)十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统计管理办法》(2014年12月19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号公布)附件2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决定修改的部门规章一、对《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2016年7月13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7号公布)作出修改(一)将第三条中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修改为“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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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以下简称《广告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房地产广告,指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发布的房地产项目预售、预租、出售、出租、项目转让以及其他房地产项目介绍的广告。

居民私人及非经营性售房、租房、换房广告,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房地产广告必须真实、合法、科学、准确,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

第四条房地产广告,房源信息应当真实,面积应当表明为建筑面积或者套内建筑面积,并不得含有下列内容:
(一)升值或者投资回报的承诺;
(二)以项目到达某一具体参照物的所需时间表示项目位置;
(三)违反国家有关价格管理的规定;
(四)对规划或者建设中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以及其他市政条件作误导宣传。

第五条凡下列情况的房地产,不得发布广告:
(一)在未经依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开发建设的;
(二)在未经国家征用的集体所有的土地上建设的;
(三)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
(四)预售房地产,但未取得该项目预售许可证的;
(五)权属有争议的;
(六)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的;
(七)不符合工程质量标准,经验收不合格的;
(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发布房地产广告,应当具有或者提供下列相应真实、合法、有效的证明文件:
(一)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权利人、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
(二)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
(三)土地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土地使用权证明;
(四)工程竣工验收合格证明;
(五)发布房地产项目预售、出售广告,应当具有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销售许可证证明;出租、项目转让广告,应当具有相应的产权证明;
(六)中介机构发布所代理的房地产项目广告,应当提供业主委托证明;
(七)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第七条房地产预售、销售广告,必须载明以下事项:
(一)开发企业名称;
(二)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的,载明该机构名称;
(三)预售或者销售许可证书号。

广告中仅介绍房地产项目名称的,可以不必载明上述事项。

第八条房地产广告不得含有风水、占卜等封建迷信内容,对项目情况进行的说明、渲染,不得有悖社会良好风尚。

第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所有或者使用的基本单位应当是有实际意义的完整的生产、生活空间。

第十条房地产广告中对价格有表示的,应当清楚表示为实际的销售价格,明示价格的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房地产广告中的项目位置示意图,应当准确、清楚,比例恰当。

第十二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的交通、商业、文化教育设施及其他市政条件等,如在规划或者建设中,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三条房地产广告涉及内部结构、装修装饰的,应当真实、准确。

第十四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利用其他项目的形象、环境作为本项目的效果。

第十五条房地产广告中使用建筑设计效果图或者模型照片的,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十六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出现融资或者变相融资的内容。

第十七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贷款服务的,应当载明提供贷款的银行名称及贷款额度、年期。

第十八条房地产广告中不得含有广告主能够为入住者办理户口、就业、升学等事项的承诺。

第十九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物业管理内容的,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尚未实现的物业管理内容,应当在广告中注明。

第二十条房地产广告中涉及房地产价格评估的,应当表明评估单位、估价师和评估时间;使用其他数据、统计资料、文摘、引用语的,应当真实、准确,表明出处。

第二十一条违反本规定发布广告,《广告法》及其他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

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对负有责任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下但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2016年2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公布的《房地产广告发布暂行规定》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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