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法》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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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第二,设立条件不同。
表现在:1、合伙企业依照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而设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签名、盖章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批准;而公司的设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制定的并签名、盖章,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力,2、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对货币以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有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除货币出资外,凡用食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产。3、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都是企业的一种组织形式,都具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点,都要求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出资设立。但是合伙企业与公司相比较,具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以下几方面的不同:
第一,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企业;而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合伙企业与公司区别

合伙企业与公司区别

合伙公司与公司的差别合伙公司与公司都是公司的一种组织形式,都拥有以营业为目的的特色,都要求要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投资人共同出资建立。

可是合伙公司与公司对比较,拥有以下几方面的不一样:第一,法律地位不一样。

合伙公司没有法人资格,不是大人公司;而公司不论是有限责任公司仍是股份有限公司,都拥有独立的法律人品,是法人公司。

第二,建立条件不一样。

表此刻: 1、合伙公司依据合伙人之间签署的合伙协议而建立,合伙协议依法订立而署名、盖印即可,不需要任何机关赞同;而公司的建立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是全体股东依法共同拟订的并署名、盖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才发生法律效劳,2、合伙公司的出资方式较为灵巧,赞同以劳务作为出资,对钱币之外的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能够有全体合伙人磋商确立,也能够由全体合伙人拜托法定评估机构进行评估;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一样意以劳务出资,除钱币出资外,凡用食品、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或土地使用权出资的,进行评估作价,核实财富。

3、合伙公司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依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一样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第三,内部治理构造不一样。

合伙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舍特意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公司事务履行享有同样的权益;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营权是分别的,公司设有严实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构成,分别履行不一样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第四,责任形式不一样。

合伙人对合伙公司债务肩负无穷连带责任,即合伙公司的财富不足以清账公司债务时,由合伙人以其在合伙公司之外的财富肩负清账责任;而公司则肩负的是有限责任,即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肩负责任,公司以其所有财富对公司的债务肩负责任。

个人独资公司与公司的差别1.投资人的人数和主体身份不一样。

个人独资公司的投资人是一个人,并且是自然人;而公司中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投资人(股东)为 2 人以上 50 以下,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人(股东)则不得少于 5 人,投资人能够使自然人也能够是法人。

合伙企业与普通公司区别

合伙企业与普通公司区别

合伙做生意,就需要成立一个合伙体,要成立合伙体就需要有了解相关的章程和规定,合伙人还需要有协议来约束,你需要了解办证的步骤,协议书的写作,等等,下面帮你查找的一些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合伙企业问:什么是合伙企业?答:合伙企业,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合伙企业的利润和亏损,由合伙人依照合伙协议约定的比例分配和分担,合伙协议未约定利润分配和亏损分担比例的,由各合伙人平均分配和分担。

问: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答: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是:1、合伙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公司,除国有独资公司外,由二个以上投资人投资;2、合伙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公司投资人以其出资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3、合伙企业名称不得使用“有限”、“有限责任"或者“公司"字样,公司名称必须使用“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字样;4、合伙企业没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公司有最低注册资本金的限制;5、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公司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6、合伙企业只缴纳个人所得税,而不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股东对其所取得的公司红利或股息缴纳个人所得税。

问: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答:合伙企业与个人独资企业的区别是:1、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合伙企业由二个以上合伙人投资;2、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或者家庭共有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合伙企业合伙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和连带责任。

问: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答:合伙企业与个体工商户的区别是:1、合伙企业必须根据其经营规模,招用必要的从业人员,可以是几个从业人员,也可以是几十甚至更多;个体工商户则雇工人数不得超过7名;2、合伙企业可以设立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可以使用该合伙企业的字号,个体工商户不可以设立分支机构;3、合伙企业每月向税务局报税,不需交纳工商管理费,个体工商户每月向税务局交税,还需向工商局交纳工商管理费。

总结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制度的重大区别点

总结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制度的重大区别点

总结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制度的重大区别点公司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三种不同的企业制度,它们在组织形式、法律地位、出资方式、责任承担等方面存在一些重大区别点。

一、组织形式公司企业是一种法人组织,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其财产与股东的个人财产相分离。

公司企业通常包括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等组织形式。

合伙企业则是一种非法人组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通常相互关联。

个人独资企业则是一种个人所有的企业,其法律地位与个人相同,出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二、法律地位公司企业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经营活动,并享有独立的财产权和诉讼权。

公司企业的股东通常只对其出资承担有限责任。

合伙企业的法律地位与合伙人的个人法律地位相互关联,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合伙企业的财产与合伙人的个人财产通常相互关联。

个人独资企业的法律地位与出资者相同,出资者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财产与出资者的个人财产通常相互关联。

三、出资方式公司企业的出资方式通常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出资者将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公司企业,从而成为公司的股东。

公司企业的注册资本通常较高,且需要进行验资和登记。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通常为货币、实物、知识产权等,合伙人将其出资的财产的所有权转移给合伙企业,从而成为合伙企业的合伙人。

合伙人可以根据协议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方式通常为货币、实物等,出资者以其个人财产出资设立企业,从而成为企业的所有者。

个人独资企业的出资通常较低,不需要进行验资和登记。

四、责任承担公司企业的股东以其出资为限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如果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或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企业中的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章程规定,对公司履行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
合伙人的诚信义务重于股东。合伙人不得自营或与他人合作经营与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方可与合伙企业进行交易
公司股东不得退股
合伙人可依法定条件和程序退股
公司采取双层征税原则,即对公司和股东分别征税,不仅公司要缴所得税,股东取得股利后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不是独立的纳税主体,仅对合伙人从合伙企业取得的投资回报征收个人所得税。可见,合伙企业可以为投资者节约纳税
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公司
合伙企业
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无权力能力之社团,领取营业执照
以其全部财产独立为公司债务承担清偿责任,股东原则上不承担公司债务
不具有独立的财产,合伙的财产由合伙人共同所有。无限合伙的合伙人互负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中的无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公司投资而丧失对出资财产的所有权
合伙企业之合伙协议的修改或补充,除非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向股东外的人转让股东权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份有限公司无此限制)
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合伙企业财产份额,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须经其他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公司普通股东的主要义务在于出资,只有控股股东负有竞业禁止义务
企业经营的透明度要大
企业经营的透明度要小
股东间的人合性色彩要淡于合伙人
合伙人的人合性色彩要重于股东
公司股东会作出决策、决定重大问题遵循一股一票与资本多数决原则
合伙人依法或依合伙协议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除合伙企业法另有规定或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按照合伙协议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明确约定或者约定不明,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公司设立的基础——公司章程,其修改或者补充作为股东会的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不需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完整版

《经济法概论》思考题及参考答案第一章经济法基础知识1、经济法概念的基本含义。

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和协调经济运行过程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经济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它所调整的经济关系的性质是纵向带有管理与被管理性质的经济关系。

2、代理制度的意义及内容。

(1)代理制度的意义:代理制度是我国民事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代理制度可以解放个人知识的桎梏,拓宽从事民事、经济活动的范畴,特别是在分身无术、事多繁杂的情况下,不必事必躬亲,亲力亲为,特别是对于社会生活中涉及个人知识、能力等难以企及的事项,不论是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是公民个人,均可以委托有能力的专业人士去代为办理事务。

委托人只需分辨代理人的能力、品德、专业知识等,并付出相对较少代价的金钱,就可以相对高质量、高效率的解决一切问题,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比如,在诉讼中委托律师作为代理人既节省时间和社会资源,又能大大提高胜诉的机率。

(2)代理制度的内容:代理制度即代理法律制度。

其内容主要有:代理的概念和法律特征;代理的种类;代理权的产生、行使、终止;无权代理的界定及滥用代理权的行为表现等。

3、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经济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1)经济法律关系主体即参与经济法律关系,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2)经济法律关系客体即经济法主体权利义务所指向的对象;(3)经济法律关系的内容即权利和义务。

4、经济法的调整对象。

经济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经济法所规范、限制的社会关系。

即经济法所调整的社会经济关系是因国家从社会整体利益出发对经济活动实行干预、管理、调控所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与经济法调整对象最为密切的法律部门是行政法和民法。

行政法调整的是行政关系,包括有关行政主体、行政行为、行政程序、行政监督以及国家公务员制度等方面的法律关系,具有从属性、服从性的特点。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主要包括物权、债权、婚姻、家庭、收养、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具有横向调整的特点。

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

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投资⼈承担的责任不同,公司是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是⾮法⼈组织。

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承担的是⽆限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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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有哪些1、公司与普通合伙企业的区别是,性质不同、投资⼈承担的责任不同,公司是企业法⼈,⽽普通合伙企业是⾮法⼈组织。

公司的股东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承担的是⽆限责任。

2、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有独⽴的法⼈财产,享有法⼈财产权。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中华⼈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条,本法所称合伙企业,是指⾃然⼈、法⼈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组成,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和有限合伙⼈组成,普通合伙⼈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法⼈和股东的区别有哪些法⼈和股东的区别:法⼈是民事主体,既是⼈的结合团体,也是依特殊⽬的所组织的财产;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股东之间关系上,股东地位⼀律平等,原则上同股同权、同股同利,但公司章程可做其他约定。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可以点击下⽅按钮咨询,或者到店铺咨询专业律师。

东莞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东莞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许多人认为合伙企业是公司的一部分,但合伙企业和公司都是企业的组织形式之一,并不存在包含关系,并且两者是有所区别的,今天东莞立华星财务小编就来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一起来看看吧。

一、概念1、公司是什么(1)公司是依法设立的,以盈利为目的的,由股东投资形成的企业法人。

(2)公司法律特征:①依法成立;②盈利为目的的经济组织;③以股东投资行为为基础设立;④具有法人资格。

2、合伙企业是什么(1)合伙企业,是指民事主体(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依法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营利性组织。

其中,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普通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有限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出资为限,对有限合伙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2)法律特征:①合伙从事较为固定的营利活动;②合同不具有法人资格;③合伙具有人合的团体性;④组织形式持续存在性。

二、公司与合伙企业的不同1、是否具备法人资格不同公司是法人型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合伙企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建立的基础不同合伙企业是建立在合伙协议基础之上,即建立在合同关系之上。

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签署的不对外公开的内部法律文件。

合伙协议的签定,需要经过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新入伙的合伙人要完全接受合作协议的规定;公司是建立在公司章程基础之上,公司章程是对社会公开的。

公司章程修改并不以全体股东一致同意为前提,只需经法定多数通过即可修改生效,反对的股东也必须服从公司章程。

3、出资不同。

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可以以劳务出资;公司的股东出资限于财产和财产权利。

4、债务承担方式不同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私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5、设立的组织机构不同公司依法应设立股东(大)会、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事会(或监事)及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并设有法定代表人;各普通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可以由全体普通合伙人共同执行合伙企业事务,也可以由合伙协议约定或者全体合伙人决定,委托一名或数名普通合伙人执行合伙企业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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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合伙企业与公司的区别
合伙,是指两个人以上按合伙协议,各自出资,共同经营组成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作为一种企业,是合伙人组成的团体组织,是营利性的商事主体。

公司是指一般以盈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的我国公司法,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与合伙企业二者的区别如下所述。

1)法律地位不同
合伙企业法律地位的集中表现是其不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不具有法人地位,其与独资企业一样,也是非法人企业。

而我国《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公司无论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都具有独立的法律人格,是法人企业。

2)投资人对企业债务承担的责任不同
合伙企业在对外财产责任上,由合伙的非法人地位决定,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须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而公司则承担的是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负责,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拥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的债务负责,二者承担的都是有限责任。

3)信用基础不同
合伙是典型的人合企业,合伙人之间存在着密切的信赖关系,合伙企业的成立与维持主要依赖于合伙人之间的相互信任,而对外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每个合伙人的诚信问题。

对于公司而言,公司股东之间的人身联系较为松散,公司的设立与存亡主要基于资本的联合,对外的信用基础主要在于公司本身的财产和经营状况,而不是股东的个人信用问题。

4)表决方式不同
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共同经营管理,其决议方式由合伙协议加以规定。

而公司的管理权是依照公司法的规定,由法定公司组织机构统一行使的,每个股东个人并不享有对公司事务的直接管理权。

5)利润分享的标准不同
合伙企业合伙人的盈亏分配通常是按出资比例。

但就法律规定而言,其分配完全可以由合伙合同约定。

而公司的盈亏由公司法统一规定,基本的法律原则是按股东出资比例或按股东持有的股份分配。

6)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不同
设立合伙企业没有规定最低注册资本额,而公司则根据其经营性质和行业不同分别规定了法定最低注册资本额。

有限责任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为10万元—5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法定的最低注册资本额是1000万元。

7)投资者是否能以劳务出资
合伙企业的出资方式较为灵活,允许以劳务作为出资,而公司的出资方式不允许以劳务出资。

8)是否实现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不同
合伙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不设立专门机构,合伙人共同出资,合伙经营,每个合伙人对企业事务执行享有同等的权利。

而公司的所有权和经
营权是分离的,公司设有严密的组织机构,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组成,分别执行不同的职权,公司股东一般不直接参加公司的经营管理。

9)企业是否应交企业所得税不同
我国企业所得税仅对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征收。

合伙企业为非法人企业,因此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公司应缴纳企业所得税。

10)投资人转让投资的限制不同
公司股权转让只要股东过半数同意,而合伙人转让份额需全体合伙人同意。

11)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而合伙企业成立基础是合伙合同。

公司章程的内容是公开性的公文,而合伙合同是不公开的。

12)规模大小不同
企业的规模一般比较小,而公司的规模是比较大,其股东和公司职员较多。

13)企业财产的归属不同
合伙企业的财产属于合伙人共有,合伙人按照合伙合同共同管理和使用,而公司的财产与股东的财产在法律上则是严格区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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