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及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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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改革探讨

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改革探讨

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改革探讨近年来,美国总统选举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

一些选民对现行的选举制度提出了质疑,并呼吁进行改革。

本文将探讨美国总统选举中的选举制度,并对改革的可能性进行评估。

一、现行选举制度的特点与问题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选举人制度,这意味着选民并非直接选举总统,而是选举代表选举总统。

具体而言,每个州根据其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被分配相应数量的选举人。

选民在选举中投票支持某个候选人,实际上是在为该候选人赢得该州的选举人票数。

然而,该选举制度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选举人制度容易引发选民的不满意。

由于中选人的选举是通过党派系统进行的,因此如果一个候选人赢得了全国范围内的普选,但却输掉了选举人票计算,选民可能会感到失望和不满。

其次,选举人制度也会导致一些选举策略问题。

例如,一些候选人可能会将更多的时间和资源集中在有较多选举人票的州,而忽视那些选举人票较少的州。

这可能会导致选举结果与全民意愿产生偏差,引发公正性问题。

二、选举制度改革的可能性由于现行选举制度存在的问题,许多人呼吁进行改革。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改革方案。

1. 废除选举人制度,实行全民普选废除选举人制度,实行全民普选是一种可能的改革方案。

选民直接选举总统,而不再通过选举人进行代理。

这样可以确保选举结果与全民意愿保持一致,减少选民的不满意。

然而,废除选举人制度也可能引发新的问题。

首先,全民普选可能导致选举结果的不确定性增加。

其次,全民普选可能增加选举的复杂性和成本。

2. 保留选举人制度,改进选举规则保留选举人制度,但改进选举规则也是一种改革的可能路径。

例如,可以通过改变选举人票分配方式来减少选民的不满意。

一种可能的方法是将选举人票分配方式改为比例分配,根据每个候选人在各州的得票率来分配选举人票。

此外,也可以考虑引入第三方候选人,增加选民的选择权,减少两党垄断的情况。

例如,可以通过减少第三方候选人参选门槛、改变选举辩论的规则等来促进多党竞争。

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与优缺点

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与优缺点

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与优缺点美国作为世界上最着名的“自由民主国家”,其民主制度一直备受世界瞩目。

历经200多年的实践,美国民主制度在不断发展、完善的过程中,也不断呈现出其优点和缺陷。

发展历程1787年,美国制定了世界上第一部现代宪法。

在此后的200多年里,美国民主制度不断演变。

其中最重要的一次变革是1861年至1865年的美国内战,这场战争终结了奴隶制度,不仅为美国走向民主化扫清了最大的障碍,也为民主制度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20世纪初,美国提出“进步主义”,旨在回收政治权力,推行广泛民主化进程。

其中最重要的一项改革是1920年的妇女选举权,让女性成为政治的平等参与者。

1948年,美国颁布《联邦选举法》,对投票权进行了进一步的扩展,较大程度上消除了种族歧视。

2008年,美国选出了第一位非裔总统奥巴马,又一次见证了美国民主制度的发展成果。

优点1.权利制衡:美国民主制度的特点之一是权力分立,即行政、立法和司法三个分支各自独立并平衡相互制约。

这种制度基于开放的政治竞争,有助于确保政府的行动受到制约,以及确保政策制定过程的公开、透明和负责任。

2.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制度被认为是世界上最为公正的之一,这也是美国民主制度的核心要素之一。

选民可以自由地选择自己的代表,政治家则需经过艰苦的选举,展示自己的领袖能力供人评判,无论是官职晋升,还是政治影响力,都取决于选民的评价。

3.自由宪法:美国是几乎所有自由宪法的鼻祖,该宪法致力于保护公民的自由和人权。

自由宪法中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新闻自由、宗教自由、武器存储自由等,这使得公民们在法律保护下可以自由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信仰。

缺陷1.政治腐败:美国政治历史上充满了腐败和贪污,尤其在21世纪初的各种丑闻中,这一问题更是在美国的政治制度和政治文化中流淌着。

2.收入不平等:越来越多的美国人感到,在美国民主制度的背景下,经济和社会不平等现象越来越严重。

在最富有的1%和最贫穷的50%之间,出现了越来越大的差距,这引发了公正问题和社会不满问题。

民主的实践美国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影响

民主的实践美国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影响

民主的实践美国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影响民主的实践:美国选举制度的演变与影响民主是人类社会追求的共同目标之一,而选举制度则是民主制度的核心组成部分。

美国作为世界上最具代表性的民主国家之一,其选举制度经历了漫长而复杂的演变过程,对全球的政治、社会和文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本文将重点探讨美国选举制度的发展历程及其对世界民主实践的影响。

一、早期的美国选举制度美国的选举制度起源于其独立之初。

在建国初期,美国采取了代表制度,并为选举设立了一些基本原则和标准。

首先,选举的参与者必须是成年男性,并且具备一定财产或土地拥有权。

其次,选民通过公开投票来选举代表,最初并没有采用现代的无记名投票方式。

此外,选举制度还受到各州法律的限制和约束,表现出较强的地方性特色。

二、普选权的扩大和制度改革19世纪中叶,美国开始面临对选举制度的改革呼声。

主要的变革包括:1. 普选权的扩大:在此时期,美国逐渐废除了选举的财产或土地拥有权限制,使更多的公民可以参与选举。

这一步骤对于民主实践的推进起到了积极作用,扩大了选民的基础,为社会更广泛的代表性打下了基础。

2. 无记名投票的引入:19世纪末,美国开始大规模推广无记名投票方式。

这种改革不仅提高了选举的公正性和透明度,也增强了选民的自由意识,并推动了现代选举制度的发展。

3. 选举制度的集权化:随着美国国家实力的不断增强,中央政府对选举制度的规范和监督也逐渐加强。

选举程序和标准逐渐统一,增强了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可信度,促进了国家政权的稳定和发展。

三、现代选举制度的构建20世纪以来,随着社会的变革和科技的进步,美国选举制度呈现出新的特点和趋势:1. 大选和小选的并行:美国的选举制度可以分为总统大选和各级政府的小选两个层次。

总统大选一般每四年一次,而小选则根据不同的州和职位设立,频率较高。

这种并行的选举模式保证了政府层面的稳定性和效率。

2. 高度竞争的特点:美国选举制度鼓励民众提出竞选,并保障各党派和候选人的平等竞争权。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

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分析美国总统选举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选举之一,影响着全球政治格局。

本文将对美国总统选举的制度进行详细分析,包括选举方式、选举程序以及选举制度的优点和缺点。

一、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采用的是间接选举方式。

选民在选举日前,通过州内的选举人团来间接选择总统和副总统。

每个州根据该州在国会中的代表人数来决定选举人团的规模。

一般情况下,选举人团是按照获得该州选民支持的候选人比例来分配选票。

二、选举程序美国总统选举分为初选和总选两个阶段。

初选阶段,各政党会组织党内初选,确定候选人参选总统。

这个过程通常在每个州内进行,各州的初选日期和方式有所不同。

初选的结果将决定党内候选人的提名权。

总选阶段的选举日期是在11月的第一个星期二(选举日)进行,这个星期二被称为“选举星期二”(Election Day)。

选举星期二是根据历史传统和方便性而确定的。

选民将前往投票站,通过选举人团来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最终,国会根据各州选举人团的选票来宣布总统和副总统的当选结果。

三、选举制度的优点1. 平衡了各州的利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为各州赋予了一定的决策权,每个州都有至少3个选举人团席位。

这种平衡机制确保了小州的利益得到了充分关注,防止了大州对选举结果的过度影响。

2. 强调地方意见:通过初选和州内选举人团的方式,选举制度能够更好地反映各州选民的地方意见,进一步增强了选举的民主性。

3. 稳定政治局势:通过间接选举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减少了激烈的政治波动对国家整体稳定的影响,有较高的连任率,保证了选举后政权的平稳过渡。

四、选举制度的缺点1. 不符合直接民主原则:美国总统选举在选举结果上存在一定的偏差,选举人团的存在使得少数人的选票价值大于多数人的选票价值,与直接民主的原则有所冲突。

2. 选举费用高昂:美国总统选举是一个庞大且昂贵的选举机构,需要大量的资金用于选举宣传、竞选活动和组织维护,使得选举制度更加偏向资金实力雄厚的候选人。

美国选举制度分析

美国选举制度分析

美国选举制度分析美国实行间接选举制,美国宪法制定者认为实行这样的选举制可以避免政党或个人造势操纵,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美国选举制度分析,希望大家喜欢!美国选举制度分析选举制度是美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选举是美国最重要的政治景观之一。

美国是最大的西方国家,自称是西方民主的楷模,并极力向世界推广它的民主制度。

所以,美国的大选也为世界各国所关注。

一、选举制度概述美国总统选举每4年举行一次。

整个选举大体分两个阶段:初选和大眩初选是两大党(民主党和共和党)内部进行竞争,对党内若干参加总统职位角逐的候选人进行筛选,产生本党唯一的总统候选人。

今年初选,民主党是戈尔与布拉德利两人竞争,戈尔胜;共和党主要是小布什和麦凯恩两人竞争,小布什胜。

大选则是在各党推举出的唯一候选人之间进行竞争,最后选出总统。

由于美国是两党制国家,尽管大选时有小党或独立候选人参加角逐,但实际上是两大党候选人之间进行竞争,小党候选人只起个“添彩”和“搅局”的作用。

初选是在各州分别进行,时间不统一,而且在有些州,两党的初选时间也不一致;大选则是在全国范围内统一进行。

美国实行的是间接选举制。

从法律上讲,总统与副总统是由选举团选举出的,在大选投票时,选民名义上是决定了总统选举团的成员,即选举人。

选举人的总数是众议员数加上参议员数,再加上哥伦比亚特区的选举人数,特区的选举人数与人口最少州的众议员数相等。

现在的选举人总数为538名。

选举团在选举日(选举年11月份第一个星期一后的第一个星期二,今年是11月7日)选民投票后再正式选举总统和副总统,时间是选举年12月份第二个星期三后的第一个星期一,今年是12月8日。

不过,选举团成员从未集中到一起投票,而是分别在各州府进行。

选举人的投票结果由各州州长确认后送往华盛顿。

各州选举人名单都是在大选后由州议会确定,但要遵循大选的结果。

各州选出选举人的时间由国会决定。

国会议员和在中央政府担任要职者不得被派为选举人。

当然,在大选投票时,选票上印的还是各个候选人的名字,而不是选举人的名字,选民要对选票上打出的候选人做出选择。

如何评价美国的选举政治

如何评价美国的选举政治

主题:如何评价美国选举政治人文学院社会学金丽玲1131610112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探析摘要: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在实践中会产生非民主的后果,历来引人争论。

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关键在于理解其与民主的真实关系。

本文从民主的视角出发,剖析了美国总统选举制度分析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所产生非民主后果和其内在的民主实质,解释了民主性与非民主结果两者统一共存的原因。

关键词:美国总统选举民主与非民主联邦政治历来研究美国政治制度史的著作在谈及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时,都指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会导致总统选举的种种非民主后果产生:不能准确反应民意、出现不公正的选举结果、破坏了人民的平等投票权。

这是由于美国总统选举中采用“选举人团制”、“相对多数票当选制”和“赢着全得制”所致。

随之而来的一个问题是:为什么一民主典范自居的美国会设计一种在实践中可能导致非民主后果的总统选举制度,并长期存在而不加以更正?针对这一问题,大部分的学者并没有进行详细而深刻的思考和论述,往往一笔带过,或仅从美国政治制度创制的历史传统中回答。

这是不完全的,要回答这一问题,更为重要的是准确理解美国总统选举制度与民主的关系。

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1787年,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参加制宪会议,这些刚刚从独立运动中获得自由的代表们,决议以宪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秩序的重任给予合众国总统及其任命的政府官员。

但是如何选举合众国的最高领导人却仍是一个问题:在制宪会议上有些代表倾向由国会任命总统,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总统的职责正是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依据国会的意志所选举出的总统,可以确保法律忠实地被执行;但有部分代表却赞成总统应该由人民普选的方式产生。

激烈的交锋考验着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

最终代表们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妥协决定,由于美国幅员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同时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所以先由各州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出合众国总统。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缺点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缺点

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缺点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点1.●选举使政权交接或延续和平地进行。

:选举是获得国家权力的唯一合法渠道,谁要想掌握国家权力,只有参加竞选,别无它途。

通过其它方式如政变即使控制了权力机关,其权力也不会为公众所承认。

这就基本排除了因争夺国家权力而引起国家政治动荡、乃至内战的可能2.●选举是选民行使民主权力的重要途径。

:美国人的民主权力有许多实现途径,如自由发表言论,但选举是最重要的途径,选民参加投票,最主要的动机就是要行使自己的权力。

在美国,选民参加选举投票是完全自愿的行为,通过各种手段迫使选民投票是非法的3.●选举是一次全民政治总动员。

:通过媒体展示出的竞选活动,将人们的注意力聚焦在选举上,促使人们关注、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了解美国的民主制度和民主理念。

可以说,选举是向公众宣传、灌输美国价值观的极好方式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弊端1.●时间太长,令人厌倦:从初选开始到大选结束,将近一年的时间。

如果算上初选前的准备工作,则有一年半甚至两年的时间,真是一场马拉松式的游戏。

每四年一次,一次一年。

这样时间长而频繁的竞选,而且几乎是重复同样的过程和内容,自然会使人们感到厌倦2.●费用高昂,富人的游戏:美国的竞选费用呈不断上升趋势。

美国总统选举是典型的金钱政治(当然这并不等于贿选或“黑金”政治),虽然捐赠给候选人的竞选基金受到有关法规的严格限制,但捐给政党的钱却没有明确的限制(被称作“软钱”),政党可以将之转用于帮助候选人竞选。

金钱政治使得穷人望而却步,甚至望而生厌。

不参加投票者,穷人居多3.●驴象之争,两党垄断政坛:民主党和共和党已垄断美国政坛近一个半世纪,两党的价值观和政治纲领在许多方面相近,而美国又是一个多元的社会,存在着很多利益群体。

许多利益群体没有自己的政治代表,而现有的政治体制又很难使第三党崛起。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

美国的选举制度简介美国的选举制度是一种混合制度,通过一系列的选举程序选举国家及地方的政府官员。

美国选举制度的特点是注重民主、权力分散和竞争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美国的选举制度,并探讨其优缺点。

总统选举美国总统选举是美国选举制度中最重要的部分。

总统选举是间接选举制,选举过程包括初选、全国党代会、总统选举和选举团投票。

初选初选是由政党组织的一系列选举,用于确定党内候选人。

初选包括党内党外初选和党团会议。

党内初选是党派组织的内部选举,党外初选是党派在各州组织的选举。

全国党代会全国党代会是党派在选举年举行的会议,旨在宣布党派的总统候选人。

会议上,各州代表根据各州初选的结果,按照代表票比例进行投票选举候选人。

总统选举总统选举是在全国范围内举行的选举,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和副总统。

选民可以通过邮寄选票、提前投票或到投票站投票。

总统选举的决定性因素是选举人团。

选举团投票选举团是由各州的选举人组成,他们根据各自州的选举结果,在选举人团会议上进行投票。

选举团投票的结果最终确定总统和副总统的当选者。

美国国会选举美国国会选举是指国会议员的选举,包括参议院和众议院的选举。

参议院选举参议院选举是每两年举行一次,选举一半的参议院席位。

参议院选举采用单一选区多数包络制度,每个州的两名参议员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众议院选举众议院选举是按照各州的人口比例分配众议院席位,选举周期为两年。

众议院选举采用小选区多数制,每个选区选出一名代表。

州和地方选举除了总统和国会选举,美国还有各州和地方的选举,如州长选举、市长选举等。

这些选举由各个州和地方政府独立组织。

州长选举州长选举是每四年举行一次,选举各州的州长。

州长选举采用简单多数制,最高得票者当选。

市长选举市长选举是各市政府组织的选举,选举市长及市政府的成员。

市长选举的方式和规则因市而异。

选举制度的优缺点美国的选举制度有其优点和缺点。

优点1.民主性强:美国选举制度注重选民的权利和参与,保障人民对政府的选择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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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及利弊李潜(外交学院国际法系,(外交学院国际法系,200914033200914033200914033))摘要:四年一度的美国总统大选历来是吸引全世界眼球的大事,美国总统大选中的选举人团制度更是在世界上独树一帜。

那么,为什么这种独特的制度能够在美国历经200余年而不衰?本文将试图从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论述其存在的必然性,从而体验美国式的民主精神。

关键字:美国、总统选举制度、沿革、利弊、民主美国的总统选举虽然是全国普选,但是却并非全民直选,而是间接选举。

选民直接投票选举总统选举人,再由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投票选举总统,从而形成了美国特有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

美国的“总统选举人团制度”是当今世界所特有的。

总统选举人团制度的创立,是在美国建国初期的特殊历史条件下,民主激进与保守观念的激烈斗争和相互妥协的产物,是参选者为了平衡各州与国家权力分配相互让步的结果。

200年来,美国一直以民主国家自居,作为国家政治生活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之一,美国独特总统选举制度究竟对美国民主政治起到了怎样的作用?200年来,随着时代的发展它有了怎样的变化?200年后的今天,它又面临着那些困境?一、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沿革1787年,来自北美十二个州的代表齐聚费城参加制宪会议,这些刚刚从独立运动中获得自由的代表们,决议以宪法的形式将维护国家秩序的重任给予合众国总统及其任命的政府官员。

但是如何选举合众国的最高领导人却仍是一个问题:在制宪会议上有些代表倾向由国会任命总统,他们主要的理由是总统的职责正是执行国会所通过的法律,依据国会的意志所选举出的总统,可以确保法律忠实地被执行;但有部分代表却赞成总统应该由人民普选的方式产生。

激烈的交锋考验着宪法制定者们的智慧。

最终代表们经过激烈的讨论和妥协决定,由于美国幅员辽阔,实行直接选举实际上有困难,同时为了防止政客向选民骗取选票,所以先由各州选举出总统选举人,再由这些选举人组成选举人团选举出合众国总统。

而后这一制度被载入《美利坚合众国宪法》:行政权属于美利坚合众国总统。

总统任期为四年,副总统任期亦为四年。

总统与副总统选举办法如下:各州应依照其州议会所定之方式任命若干选举人,其人数与该州于国会所得拥有参议员及众议员席次之总数相同。

①根据美国宪法规定,参议院的100个席位各州均分,每州2个席位;众议院的435个席位按各州人口比例确定,所以人口较多的州所产生的选举人数也就多。

联邦政府所在的华盛顿特区虽没有国会议员,但1961年宪法修正案给予该区3个选举人名额。

故在全国范围内共有538位总统选举人,大选中任一候选人只要赢得270张以上的选举人票即可当选总统。

这就是现行的美国总统选举制度。

然而美国立国200年以来,总统选举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因为在制定宪法的时候,美国并无党争的存在,开国元勋们也曾明确表示要摒弃政党分歧,所以按照制宪会议的本来意图,选举人团是个“独立的政治机构”,不受任何机关或个人的制约。

正如汉密尔顿所言:“选举人团成员的临时性质,以及各自分离的情况,将足以保证他们不带任意偏见直至任务的终结。

”②在前两届总统大选时,由于联邦党和华盛顿总统的强大影响力,选举人团在选举中也确实保持了较强的政治独立性。

但是制宪者们所未料到的是,到了18世纪末,他们所设想的让各州选举人“平心静气、毫无偏见地选择一位全能贤主”,只是一个幻想。

随着党派势力在国会中不断壮大,联邦党人和反联邦党人开始分别提名各自的总统候选人。

1800年总统大选,两位民主共和党人托马斯·杰斐逊和阿隆·波尔得票相等,按照宪法由众议院选一个总统。

由于联邦党的幕后操纵,两大政党在一系列政治交易以后,经历了36次表决才选出托马斯·杰斐逊出任新一届总统。

为此,1804年,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2修正案,修改选举总统的办法。

这一修改,主要是变成每个选举人投两票,一票投给总统,另外一票投给副总统。

这一宪法修正案从体制上认可了政党政治可以介入选举,标志着选举人团的政治独立性从此丧失,并开始沦为政党斗争的工具。

美国开国元勋们曾认为,总统候选人是不应该靠出面宣传自己来竞选的,而现在,在政党的组织下,总统和副总统开始搭配竞选。

大选举团的选举人从立足于本州的利益投票变为立足于政党的方针投票;本来是代表州来投票的,现在开始变成代表政党来投票了。

③这也为选举人制度中“赢者全拿”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所谓“赢者全拿”,指当一个政党提出的总统选举人团体名单赢得一州选民票的多数时,该党也就赢得了该州拥①参见美国宪法第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之规定。

②汉密尔顿等《联邦党人文集》第六十八篇,商务印书馆,2009年版,第347页③张鸷远《论美国总统选举人团制度与其政党制度的互塑》,保定师范专科学校学报,2007(1)有的全部总统选举人票。

如今,除了缅因州和内布拉斯加州之外,美国的48个州都采用了这一选举计票方法。

众所周知,美国大选年的11月4日是我们所熟知的选举总统的日子,但实际上,这一天只是美国选民选举选举人的时间。

按照美国国会的特别规定,“大选年”的12月第2个星期三以后的第一个星期一,获选的选举人团应于各州集会,并分别投下总统及副总统之选举人票。

这才是真正意义上的总统和副总统选举。

理论上,选举人可以根据宪法的精神自由投票,但是由于今天的选举人已经变成了政党与选民之间的“传声筒”,所以实际上只有极少选举人改变意愿,而且不少州已经从法律上规定,选举人投票必须遵照政党原则进行,不能再根据个人政治立场进行投票,所以通过选举出来的选举人就可以明确断定哪个党派的候选人将出任下届总统。

这样看来,大多数人将选举人的选举与正副总统的实际选举混淆在一起也就不足为怪了。

二、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优势当年美国的开国元勋们将选举人制度作为总统选举制度的时候,一是考虑到了美国的地域辽阔,交通不便,实施全民直选难度较大,而选举人制度较为方便易行;二来是为了防止政客骗取选民选票。

但是时代发展到了今天,当时开国元勋们所考虑的这两个主要优点都已经随着科技的发展和政党制度的成熟日趋淡化甚至消失,那么为什么这种制度却依然没有被废除呢?首先,选举人制度保护了小州的利益。

美国是联邦制国家,强调的是地方分权,而不是中央集权,其宪政理念是把权力下放到各州,并保证大州与小州在联邦层次上权利平等。

④建国初期,那些小州之所以同意加入联邦就是选举人制度是以“州”为单位,而不是在全国范围内以“人口”为单位,这样保证了大州与小州拥有相同的权利,总统候选人为了赢得选举不得不倾听小州选民的声音,最终选举出的联邦政府不仅代表了大州的利益,同时也能兼顾小州的诉求,进而使联邦得以团结而非四分五裂。

其次,形成了美国稳定的两党制,使第三党没有生存空间。

美国立国200年来,没有像欧洲其他民主国家那样形成多党制,而是稳定的两党制,这根美国的选举人制度有很大关系。

由于选举人制度中的“赢者全拿”的方法,意味着在每个州的选举中,只有得票最多的政党方可得到选举人票,而排名第二、第三位的党派得到的普选票便毫无意义。

然而,要想让自己政党的候选人赢得总统大选就必须赢得过半数的选举人票,这对④刘性仁《美国总统选举之选举人团制度及其改革建议》,南京大学法学评论,2007于第三党来说是望尘莫及的。

所以,美国如此独特的选举制度也就造就了美国200年来稳定的两党政治。

最后,选举人制度可以保证美国的政权顺利交接,平稳过渡。

要想获得国家的政权,最为合法的途径就是赢得选举。

但是,“当政府首脑是由选举产生时,几乎总要在国家的内外政策方面出现一段不稳定时期。

这就是此种制度的主要弊端之一”,因而,良好的选举制度能够把“人民的意志应当受到尊敬,同迅速进行选举和国家利益不受破坏协调起来”⑤这种良好的制度正式选举人团制度。

美国是个复杂而多元化的社会,如果采取直选模式,就有可能长时间无法产生总统,导致政局动荡。

但是“赢着全拿”的制度则可以在一天之内完成计票并产生新总统,从而避免了政局不稳的可能性。

三、美国总统选举制度的困境虽然美国的选举人制度已历经二百余年而未衰,但是时至今日,它也面临着很多困境,人们也慢慢发现其自身存在的弊端。

最广为诟病的缺陷就是美国的选举史上曾经多次因为选举人制度而出现赢得普选多数票却未能当选总统的情况,这有违公平性和合法性。

由于“赢者通吃”的选举人制度存在,在理论上就有可能出现获得了多数普选票而未能赢得大选的可能,而事实上,在美国有普选票记录的45次选举中,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50%的就有18次,其中有4次当选总统得普选票率少于其竞争对手。

⑥以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为例,布什获得47.87%的普选票,而戈尔获得了48.38%的普选票,最终布什却因为获得271张选举人票(戈尔获得267张)当选为美国第43任总统。

⑦通过这样尴尬的方式就任的美国总统其合法性的确值得怀疑。

其次,选票价值不同,有违“一人一票”的原则。

“一人一票”原则是选举中的重要原则,但是一直以民主自居的美国,其选举人制度下的选票却有违该基本原则。

虽然每个合格选民都可以在总统选举中投出自己的一票,但是各州人口有多有少,并不相等,因而在总统选举中每一选民选票的实际价值也不相等。

比如总统候选人在加利福尼亚州多赢得的一张选票就可以拿下55张选举人票,但是在哥伦比亚特区多赢得的一张选票却只能获得3张选举人票。

在选举人制度下,每州不论大小都能得到至少3张选举人票,这样使得一些人口极为稀少的小州被过分代表了。

如果怀俄明州约456000的⑤托克维尔《论美国的民主》,商务印书馆,1996年版,第144-149页⑥刘敏《从民主视角剖析美国选举制度》,华中师范大学学报,2002(9)⑦王希《2000年美国大选评述》,美国研究,2001(1)人口被划分到其3张选举人票的名下,则每152000人拥有1张选举人票;而将加利福尼亚州29839000的人口划分到其54张选举人票的名下,则每552574人拥有1张选举人票。

“一人一票”的平等投票原则在美国总统选举中并不能得到真正实现。

⑧最后,选举过程冗长,令人选民厌倦。

选举人团制度自1788年第一次实行以来,己经经历了200多年的发展与演变,美国总统选举分成预选、党的全国代表大会提名各党候选人、总统候选人竞选、全国选民投票选出总统“选举人”以及“选举人”成立选举人团正式选举总统5个阶段进行,整个程序需耗费近一年的时间,时间之长令人惊叹。

而在这场马拉松式的竞选中,反复的演说、铺天盖地的广告都很令选民厌倦,这也是美国大选投票率较低的原因之一。

另外,大选是关系到两大党切身利益的政治活动,为了赢得选举两大党便会不惜一切代价互相攻讦,有时还会将一些国内外事务当作一张牌来打,甚至会牺牲国家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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