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路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采购供应实施细则(2015-352)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模板

甲供材料管理细则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甲供材料的管理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本细则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特点制定。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项目的甲供材料的采购、验收、入库、出库、使用、盘点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甲供材料管理工作贯穿整个项目的生命周期,由项目经理负责跟踪和落实。
第四条甲供材料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合理公正、便捷高效的原则。
第二章甲供材料的采购第五条甲供材料的采购应当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或采购合同的规定进行,并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六条采购人应当选择具备相应资质和信誉的供应商进行甲供材料的采购,并进行合理比选,遵循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七条采购人应当组织采购人员进行供应商的考察和评估,制定评估报告,并保存相关材料。
第八条甲供材料的采购合同应当明确合同的履行期限、交付方式、验收标准、货款支付方式等关键条款,以确保项目按时按质完成。
第九条采购人应当制定采购计划,并及时报送给项目经理,确保项目进度的顺利推进。
第十条甲供材料的采购费用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支付,采购人应当及时支付货款。
第三章甲供材料的验收第十一条甲供材料的验收应当由项目经理组织进行,验收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第十二条甲供材料的验收应当在供应商交付后的合理时间内进行,验收人员应当仔细检查材料的数量、规格、质量等,确保符合采购合同的要求。
第十三条甲供材料的验收应当进行验收记录,记录材料名称、规格、数量、验收标准等信息,并保存相关材料。
第十四条甲供材料的验收不合格的,应当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责任,包括退换货、赔偿等。
第十五条甲供材料的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入库,并进行标识和分类,确保材料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四章甲供材料的入库第十六条甲供材料的入库应当由专人负责,记录材料的名称、规格、数量、批次、供应商等信息,并进行分类存放。
第十七条甲供材料的入库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确保材料的有效利用。
第十八条甲供材料的入库应当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验收,对于不合格的材料应当及时退回给供应商。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总公司管理的更改、小型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物资是指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内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
第四条建设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两类。
其中:总公司采购和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联合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物资统称为自购物资。
第五条建设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技术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供应需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监督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三)发布、调整甲供物资目录;(四)负责总公司利用外资的建设物资的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五)审批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组织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联合采购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其物资管理部门是建设物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二)负责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和采购供应工作;(三)负责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审批和采购供应工作;(四)督促、检查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五)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甲供材(设备)管理规定

甲供材(设备)管理规定(试行)
一、技术部从建筑设计角度考虑,提出甲供材(设备)在美观及使用功能等方面的要求,并提供甲供料(设备)验收规范,对附表1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签批;
二、项目部及时督促相关单位及人员提料必须及时,要充分考虑生产周期,对附表1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签批。
施工单位报项目部的提料单,必须有送达时间及项目经理的亲笔签名;
三、在签订合同前,将供方单位的封样存档,做好标识;
四、预算部审核申请数量,严禁超供现象的发生,对附表1中的相关内容进行签批;
五、项目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甲供材(设备)进行验收;
六、项目部建立甲供材(设备)收货台帐(见附表2),计量单位要符合国家规定的计算规则;
七、采购部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对供方单位进行管理,对附表1进行签收;
八、项目部提前至少24小时通知监理公司、承包人材料(设备)的进场时间,做好接货准备。
材料(设备)到场1小时内必须开始验收及入库工作,不准拖延、刁难供方单位;
九、相关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时限,不准出现因我方原因造成的甲供材(设备)供应不及时;
十、本制度自2008年9月3日起执行。
甲供材(设备)提料单附表1
注:1.此表一式四份,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项目部、预算部、采购部各一份;2.本提料单由施工单位负责起草,必须按建设单位采购部的要求,留出足够的采购时间;3. 签字的工作时限:预算部、技术部1个工作日,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部0.5个工作日,采购部当即签收;4.本表可加附页。
甲供材(设备)收货台帐附表2
注:1.此表一式三份,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各一份。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

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采购供应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保证甲供物资设备质量,节省工程投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铁道部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是指铁道部规定由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直接招标采购供应的物资设备。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铁道部投资及铁道部与其他投资方合资的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
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四条铁道部成立以主管部领导为组长,计划、财务、科技、建设司,运输、监察局,鉴定、外资、工管中心等部门和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对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实施统一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简称物资管理办),其工作由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承担,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监管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供应工作,定期提出甲供物资设备目录调整意见。
第五条铁路大中型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分铁道部组织建设单位采购供应(简称部管物资)和建设单位直接采购供应两类;铁道部定期公布甲供物资设备目录。
施工承包和施工总承包的工作内容将不再包含甲供物资设备的采购内容。
第六条甲供物资设备实行招标采购。
国内物资设备招标执行《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发改委等部委第27号令),进口机电产品招标执行《机电产品国际招标投标实施办法》(商务部令第13号)。
第七条勘察设计单位应按照铁道部发布的甲供物资设备目录,提供物资设备清单,明确技术要求,单独计算物资设备购置费用及相关费用,提供物资设备进场建议计划,为甲供物资设备招标采购提供基础资料。
第八条本办法实行后,建设单位的建设管理责任不变。
第二章部管物资管理第九条物资管理办负责大中型铁路建设项目部管物资采购、供应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
第十条部管物资的采购和供应工作在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物资管理办负责组织、协调,建设单位负责采购合同签订和采购活动的执行。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物资供应管理的意见-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物资供应管理的意见正文:---------------------------------------------------------------------------------------------------------------------------------------------------- 铁道部关于加强铁路物资供应管理的意见(1999年4月27日)为推进铁路企业实行资产经营责任制,加强铁路物资供应管理,根据铁政法(1998)148号文件精神,提出如下意见。
第一条铁路物资供应实行专业归口管理。
各铁路局,各总公司及所属市场主体单位是本单位物资供应采购主体。
按照专业分工,各单位的物资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归口管理本单位的物资工作,履行相应的权利,承担相应的责任。
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以下简称物资总公司)受部委托对国家统配管理物资和铁路少数专用物资实行集采专供,代部与国家有关部门进行重要物资的业务衔接,负责铁路物资的业务组织与管理工作,并积极参与市场竞争,以质量保证、价格最优、供应及时、服务优良争取供销代理业务,发挥铁路物资供应主渠道的作用。
可请铁道物资流通协会按照章程,发挥“助手、纽带、服务、协调、自律”作用,为加强物资行业管理工作服务。
铁路各级运输部门要保证路料的及时运输;企业财务部门要提供资金保障;各级技术、建设、使用部门应对所需物资按有关技术标准进行技术质量监督;部质检技术机构要严格按国家和部颁标准进行质量检测,坚持技术检测与产品经销分开。
第二条铁路物资供应实行分类管理。
凡国家统配或额度分配物资,对运输生产安全关系重大、制约铁路运输生产、需在铁路强制推行统一技术质量标准的重要专用物资,由物资总公司实行集采专供;专供品类要逐步减少,专供目录由部动态管理(具体目录见铁政法(1998)148号附件四)。
对集采专供以外的物资,企业可自主选择供货单位、供货形式、供货品种和数量,自主签订订货合同,自主进行物资调剂。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的探讨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的探讨摘要:根据铁道部有关文件精神,铁路建设工程项目的物资供应与管理的方式发生了变化,铁路建设工程项目采取了甲供方式,有力保证了材料的及时供应和质量要求,有效降低了工程造价。
本文对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甲供物资设备管理的有效措施进行了探讨。
关键词:铁路;甲供物资;采购一、甲供物资设备优缺点甲供物资设备简单来说就是由建设单位直接提供的物资设备料,在建设工程实施过程中,建设单位(即甲方)自行组织采购、提供的物资设备。
铁路建设工程项目中甲供物资设备种类繁多,如轨道结构材料有无砟轨道滑动层材料、钢轨焊接材料、钢梁及桥梁钢板;桥梁及桥梁结构材料有伸缩调节器、锚具、桥梁防水层材料;混凝土用物资有混凝土外加剂等等。
加强铁路建设项目甲供物资设备管理意义重大,主要体现在:1.有利于保证工程质量甲供物资设备是构成工程项目设备清单的主要元素,其质量的优劣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整体的质量、外观以及使用功能,进而影响到工程建设的安全。
由建设单位负责道岔、厂制轨枕(板)、桥梁支座、承力索、隧道防水板、止水带等材料的采购,建设单位签订采购合同并负责组织供应、检查和资金结算等工作,这就实现了对物资设备技术标准统一化,有利于规避质量风险,避免了个别施工单位的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行为。
2.有利于控制项目成本甲供物资设备是由建设单位或建设单位在工管中心组织下进行公开招标采购,引入了市场竞争机制,通过集中采购供应,选择质优价廉的供应商,降低了采购成本;同时合理组织供货源,达到降低运输及相关成本的目的。
3.有利于降低施工单位经营风险近年来我国掀起了新一轮大规模、高标准铁路建设高潮,建设投资规模之大,前所未有。
但是这些建设项目大多采用最低价中标,施工利润率比其他行业要低很多,尤其施工工艺、施工技术随着社会进步日新月异,施工单位跟不上步伐就要面临亏损的情况。
而将占成本比例较高的部分物资设备纳入甲供物资设备清单中,则降低了施工单位的经营风险,更有助于施工单位将精力放在生产管理上面,确保工程质量。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办法解析

中国铁路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和生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管理办法》《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等总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下称建设项目)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总公司管理的更改、小型等其他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建设物资是指经批准的建设项目设计文件内形成工程和实现工程功能所必需的物资。
第四条建设物资实行分类管理,分为甲供物资和自购物资两类。
其中:总公司采购和总公司组织建设单位(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公司和铁路局)联合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建设单位自行采购的甲供物资统称为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施工单位采购的建设物资统称为自购物资。
第五条建设物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其技术和质量应符合国家、行业和总公司相关标准规定以及设计文件要求,满足建设项目供应需求。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六条总公司物资管理部是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二)指导、监督建设物资的采购供应工作;(三)发布、调整甲供物资目录;(四)负责总公司利用外资的建设物资的采购和合同签订工作;(五)审批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招标计划,组织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联合采购工作。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建设项目的责任主体,其物资管理部门是建设物资归口管理部门,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执行总公司建设物资采购供应工作的相关管理制度,健全本单位建设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制度;(二)负责总公司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编制、报送和采购供应工作;(三)负责建设单位管理甲供物资的招标计划审批和采购供应工作;(四)督促、检查自购物资采购供应工作;(五)督促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物资供应商,承担相应的物资采购供应管理工作。
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办法

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中甲供材料的采购管理工作,明确各方职责、管理内容和方法、便于检查与考核,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术语和定义(一)公司:国电电力朝阳热电有限公司。
(二)甲供设备材料:由公司负责供应用于项目建设的所有设备材料。
(三)施工单位:与公司签订施工安装承包合同的单位第三条规范性文件引用(一)《火电发电工程建设预算编制与计算标准》(2007年版)。
(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物资管理制度(修订)》国电集物[2006]352号文件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设备集中规模采购实施方案》国电集招标[2013]471号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电集团公司和国电电力物资管理制度。
(三)公司与施工单位签订的施工承包合同。
(四)公司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第四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甲供设备材料采购的管理的全过程。
第二章职责和权限第五条施工单位职责(一)由施工单位提出材料需用申请计划(含工程编码),由监理工程师根据施工图纸负责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和种类进行审核(含甲供材料范围的审核)。
(二)工程部专责工程师对材料数量、规格型号、种类及工程编码进行复核(含甲供材料范围),同时施工单位要通过MIS系统传送材料需用计划电子文件到工程部。
(三)由计划部技经人员根据施工图预算的甲供材料数量(含工程编码)负责对甲供材料数量、是否为甲供材料等事项进行最终审核,并最终确定费用渠道。
如有不妥之处,在与施工单位协商后,计划部技经人员负责对材料需用计划的电子文件、书面文件进行修改,同时把修改后的电子文件(含工程编码)通过MIS系统发送到物资部和设备代保管单位。
(四)审核后的物资需用计划报送到物资部最后签字确认,由物资部负责组织采购。
第六条监理单位职责监理单位负责根据施工图纸,对材料的数量、规格型号和种类(含工程编码)进行审核(含甲供材料范围的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