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
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统一铁路企业社会保障办事指南格式的通知-

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统一铁路企业社会保障办事指南格式的通知正文:---------------------------------------------------------------------------------------------------------------------------------------------------- 中国铁路总公司劳卫部关于统一铁路企业社会保障办事指南格式的通知(2013年9月)总公司所属各企业:为规范铁路企业社会保障管理,更好地服务基层单位和职工,根据《铁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铁路劳资教育卫生社保工作要求的通知》(铁办劳卫〔2013〕22号),现就统一办事指南格式要求如下,请按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群众路线,准确把握铁路企业社会保障管理内容,优化社会保障业务流程,规范记录过程之间的衔接,达到服务项目明确、经办流程规范、重点环节可控的要求,降低人为因素影响,提高社保办事效率,更好地服务基层单位和职工。
二、编写的原则坚持依法合规的原则,以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为依据;坚持统一标准的原则,编写方法规范统一,业务分类、专用名词、符号、术语等采用统一标准;坚持方便办事的原则,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办事步骤,方便基层单位和职工办事。
三、编写的内容(一)编写主体。
总公司所属企业是编写铁路企业社会保障办事指南的主体。
(二)指南类别。
1.办事指南。
用于规范基层单位和职工办事过程,明确流程和步骤,使办事过程更加公开、简便、透明。
2.工作程序。
用于规范社保部门内部办事过程,方便检索相关依据,使运作过程更加规范、快捷、高效。
(三)结构和内容。
1.办事指南。
(1)事项名称和代码。
每个业务流程都有规范名称和代码。
代码由6位数字组成:第1、2位为单位代码。
总公司为00,其他具体见附件1;第3位为指南类别。
办事指南为1、工作程序为2;第4位为社保业务类别。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不定时工作制批复

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批复(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自主确定不同的劳动班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铁总建设[2015]78号现将《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国铁路总公司铁路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铁路建设管理,规范铁路建设行为,提高铁路建设管理水平,科学有序推进铁路建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国铁路总公司关于明确两级企业管理关系的规定》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铁路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管理的铁路基本建设项目管理活动。
更新改造、小型等其他铁路建设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铁路建设,是指新建、改建铁路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竣工验收等全部建设活动。
第四条铁路建设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建设程序,全面实现质量、安全、工期、投资、环保和稳定等建设目标。
第五条铁路建设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
第六条铁路建设应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切实加强质量安全管理,提升铁路建设管理水平;重视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和防灾减灾,节约能源和土地,做好文物保护、职业病危害防护等工作。
第七条铁路建设应坚持科技创新,积极推广使用先进技术、先进设备、先进工艺、新型建筑材料。
第二章建设程序第八条铁路建设项目必须按照立项决策、勘察设计、工程实施和竣工验收的基本程序组织建设,各阶段工作要达到规定要求和深度。
第九条立项决策阶段。
依据中长期铁路网和铁路建设规划,对拟建项目进行预可行性研究,编制项目建议书;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在初测基础上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按规定报批。
工程简易的建设项目,可直接进行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条勘察设计阶段。
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在定测基础上开展初步设计。
初步设计经审查批准后,开展施工图设计和审核工作。
第十一条工程实施阶段。
按规定组织工程招标投标、编制开工报告。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

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劳动部劳动部关于印发《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的通知1994年12月14日,劳动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劳动人事)厅(局),计划单列市劳动局,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我们制定了《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请将执行中的情况及时报送给我们。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
第三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四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一)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职工;(二)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三)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五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即分别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但其平均日工作时间和平均周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
(一)交通、铁路、邮电、水运、航空、渔业等行业中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二)地质及资源勘探、建筑、制盐、制糖、旅游等受季节和自然条件限制的行业的部分职工;(三)其他适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
第六条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用集中工作、集中休息、轮休调休、弹性工作时间等适当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生产、工作任务的完成。
关于发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关于发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各局(集团有限公司)、厂、院、校:为规范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力,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了《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请各单位遵照执行。
(公章)二OO一年六月二十一日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以下简称"总公司")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工程质量水平,增强企业竞争能力,根据国家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总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根本。
企业要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主管部门相关法规及强制性标准,遵守《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确保工程(产品)质量。
第三条鼓励企业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以下简称"四新技术"),开展科技示范、"QC小组"等活动,推广科技成果,促进科技创新,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提高工程质量水平。
第四条企业要按照政府监督、社会监理、企业自控、用户评价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模式,认真贯彻实施ISO9000族标准,建立健全内部质量保证体系,使工程质量管理的全过程处于有序可控状态。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公司所(直)属各施工、生产、经营独立核算的法人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其他企、事业单位比照执行。
第二章质量监督管理机构、人员第六条总公司安全质量处,在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的领导下,归口监督检查、指导服务全系统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总公司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实行总公司、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工程处(子、分公司)三级和总公司、工厂(直属施工企业)二级监督管理。
第八条企业及其派出的工程指挥部(项目经理部)要设立专门的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机构,配齐专职质量监督检查人员。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

中国铁路总公司组织机构职责一、办公厅(党组办公室)主要职责1.了解掌握总公司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的情况,督促检查总公司党政工作部署落实情况并及时向上级机关反馈。
2.负责总公司党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定事项的执行情况。
负责总公司领导的秘书工作。
3.组织筹办总公司及铁路相关重要会议和活动。
组织起草总公司领导重要讲话、工作报告及重要文件等文稿。
负责总公司领导重要活动和公务往来的组织安排。
4.负责总公司党务政务信息工作,编印党政工作简报、刊物等材料。
负责总公司有关重点信息、重要活动的公开工作。
5.组织开展总公司重大决策和事项的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性建议和意见。
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调研工作。
6.负责总公司日常值班工作。
负责应急管理协调工作,协助处置突发事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应急管理工作。
7.督办上级机关和总公司领导交办的重要事项、重要会议部署的重点工作,报告办理结果。
8.负责处理并管理总公司机关公文,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的公文管理工作。
9.负责总公司机关中央文电管理和机要通信工作,组织和指导总公司保密和密码管理工作。
10.负责接待、处理总公司机关人民来信来访,指导总公司所属单位信访工作。
11.负责组织办理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有关总公司工作建议和提案的答复。
12.负责制定总公司机关办公制度并组织实施。
13.负责总公司机关财务、资产、物资采购等行政事务管理工作,调配办公用房,组织印发铁路乘车证。
统一管理和协调总公司机关的社会事务性工作。
14.负责档案史志中心业务管理工作。
15.负责总公司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6.承办总公司党组、总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改革与法律部主要职责1.研究拟订总公司发展战略,并对战略实施情况进行评估。
2.负责组织总公司与其他企业的战略合作事宜,拟订战略合作方案并组织实施。
3.承担总公司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总公司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建议。
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分公司简介

在玉 蒙铁 路 通 海隧 道 接 受 采 访 ・
年 4月又成功地签约总价值 4 亿元 的佛 山顺德管理 B 0 T总承包工程项 目。在中国中铁股份
阳 公 司 各 绑 领 导 各 界 同 一
部 直属 分公司以 中铁工程总公司名义参加 国内铁路 、 公路和市政工程投标 , 并代表 国铁路工程 总公司履行对中标项 目从开工 至竣工交验全 过程项 目管理的基本职能 。 承包公司组建后 配合总公 司严格按照建设 部资质 审查的要求 ,于 2 0 02年 7月 1 f 取得 了建设部新颁铁路工 程施 工总承包特级 ; 公路 工程 、 市政公 用工程施 工总承包
} 探索出一条 以工程项 目为纽带 ,按照国际惯例和 I0 0 0质量管理体系认 证要求 , S 90
・
全公 司二百 多个 工程公 司中选 择出 8个在桥梁 、 隧道 、 铁路 、 公路 、 市政综合工程施 : 中管理科学 、 专业技术领先 、 施工 实力优秀 、 业绩 突出的工程公 司( 工程处 ) 作为 中铁 : 程建设公 司管理 的施 工主体单 位 , 优势互补 、 强强联合 , 按市场竞争要求配置资 源 ,
; 闯市 场 , 同 合作 创 品 牌 。
朱 隶村 立 交桥 鸟 瞰 ・
经过七年 的开拓经 营、 科学管理 , 中国 中铁工程建设分公 司从无 到有 , 从小到大 ,
弱到强 , 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从 2 0 年 4月 1 01 8日总公 司组建工程 承包公 司 ,0 4年 4月 1 20 8日更名为 中铁工
度 大 的标 志性 工 程 安 全优 质 的顺 利 竣 工 ,特 别 是 设 计 施 工 总 承 包 的 柳 州 双 冲特 大 桥 工 程 荣
获 20 0 5年度“ 中国铁道工程建设协会火车头优质工程” 奖和“ 中国建筑工程鲁班奖” 。目前 以
中国铁建组织架构图及部门职责

中国铁建组织架构图及部门职责本公司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设立了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制定了相应的议事规则及工作细则。
本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要求,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设置了办公厅、经营计划部、海外部、工程管理部、安全质量部、科技设计部、企业管理部、财务部、人事部、劳动保障部、审计局、监察局等职能部门。
该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能如下:1 办公厅负责综合协调股份公司机关各职能部门之间的工作,传达、督办公司领导有关决定、指示;负责组织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及文秘、政务信息、信访、会议记录及纪要整理、文书、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公司内外联系接待和综合性会议会务安排;负责公司机关行政管理工作。
2 经营计划部负责公司系统经营工作的宏观调控与指导;负责公司国内各类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和本级经营项目的承揽及经营核算;负责公司投资经营项目的论证、可研与承揽以及项目运行监管;负责概预算、定额以及工程成本鉴定等工程经济工作;负责铁路大型项目合同价款的索赔、补差的编制与申报工作;负责计划统计工作。
3 海外部负责公司海外市场的开拓和对外经济合作;负责公司系统外事工作。
4 工程管理部负责组织有关部门解决公司承建的重点工程中的施工难点问题和竣工验收交接工作;负责公司总承包项目和本级经营项目的施工组织管理工作和与之相关的机械设备、铁路运输、物资管理工作;负责工程项目环境保护、防洪、抗震减灾等工作。
5 安全质量部负责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指导、管理和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工作以及总公司本级贯标认证工作;负责公司总承包项目和本级经营项目的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工作。
6 科技设计部负责编拟公司科技发展规划和相关计划,组织科技攻关;负责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负责公司系统“四电”专业技术管理;负责公司系统各勘察设计单位的协调与资质管理等工作;承担公司技术中心办公室日常工作。
7 企业管理部负责组织研究、拟定公司总体改革方案和职能等改革工作;负责企业现代化管理研究与实施,制定相关企业管理办法;负责企业工商登记的申报和企业施工、勘察设计、工程监理资质的审查、申报和年检等工作;负责公司本级法律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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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
工时工作制的批复
劳社部函[2002]150号
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部分工作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请示》(中铁程劳〔2002〕169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为了保证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职工的合法休息权利,促进公司所属各类企业开展正常有序的生产和经营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原则同意你公司对部分职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意见,具体实施范围是:
(一)对以下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部分岗位的工作人员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总公司的中、高级管理人员;总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工厂的高级管理人员(班子成员)及其专职司机和专职秘书;
2.企业因工作需要在驻地外设立的办事机构(指挥部、办事处)中的全部人员;
3.企业经常驻外从事供销、采购人员,企业内有明确任务指标的业务人员;
4.非直接生产的客、货、卧车的驾驶人员,从事长途运输工作的汽车司机、装卸、押运及相关辅助工作的人员;
5.非生产性值班人员、保卫及因工作需要须机动作业的其他人员。
(二)部分因工作性质在一定时期需连续或不间断作业的人员,实行以月为周期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这些工作岗位包括:
1.从事建筑、安装施工、监理的现场管理人员、生产工人和辅助生产工人;
2.从事野外作业的有关勘探、测量、设计人员;
3.铁路工业企业在施工现场从事产品制作、预制、加工、维修、维护人员;
4.从事内航货运作业生产岗位的人员;
5.铁路运输企业劳动者实行轮班工作制的,根据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年度正常工作量的平均每昼夜实际工作时间,按不同岗位的作业特点自主确定不同的劳动班制。
二、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工作和休息办法的职工,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并充分听取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工作任务的完成。
三、请你们根据以上原则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抄送我部、中华全国总工会以及你公司及所属单位所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
二○○二年八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