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

煤矿矿灯房管理制度矿灯房管理制度

二〇一〇年六月

岗位责任制

一、值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按时参加各种会议,严格遵守矿灯的收发时间及各项制度,掌握矿灯的数量和按规定进行充放电工作。

二、值班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工作,严禁离开工作岗位,工作中不得打闹睡觉,当班任务当班完成。

三、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及有关安全规程作业,收发灯要严格执行“三对号”无手续不得发灯。

四、充电过程中,要对矿灯和灯架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修理”,注意电压和电流表指示或其他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出现红灯必须进行充电鉴定,修理或更换充电保护板及电池,确保矿灯完好。

六、女工哺乳期或有特殊情况需离开岗位,应向班组长请假,不许闲人进入灯房。

七、对在接班后两小时未交回矿灯的人员,灯房必须把未交灯人员名单报告工区(矿)调度室。

八、坚持文明上岗,服务态度端正,搞好设备的整洁和环境卫生,准备好保养好维护矿灯所需的根据、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

九、按时填写好各项记录。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汇编(DOC 160页)

第一章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 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办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办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

磅房管理制度、磅房管理规定及司磅员操作规程

磅房管理制度、磅房管理规定及司磅员操作规程 一、磅房管理制度 一、磅房系操作重地,非工作人员一律不得入内。 二、专人操作,任何人不得随意乱动。 三、操作人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开机前检查仪器各部位是否正常,检查磅台是否平衡,然后开机校磅。 2、严格按程序操作,严格一车一单制,认真负责,一丝不苟。 3、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查明原因,决不带病操作。 4、磅房码单作为资料,不得随意给无关人员查询。 5、下班切断电源,收好仪器,对磅台进行清扫。 6、周围环境卫生每日一清。 四、此过磅仪器系单位内部设备,如有其它单位或个人需过磅的必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进行。 五、过磅仪器为精密设备,每一个工作人员要以主人翁的思想爱护好,安全使用,及时维护保养。 二、磅房管理规定及司磅员操作规程: 一.为了进一步加强磅房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职工行为,提 高工作效率, 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维护公司利益。 二.司磅员应坚守岗位,特殊情况双岗至少有一人留守,严禁在工作时间闲聊、吃零食等行为。严禁非本部门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对于进入磅房的非本部门人员,司磅员应对其进行劝阻,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司磅员应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司磅员之间相互积极配合,确实履行好岗位职责。保持卫生区、设备仪表干净整洁。所属卫生区司磅员要及时清扫,保持磅房内、磅面及四周无赃物,注意仪表的保养,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员工之间做好互相监督并针对相关内容定期实施考核。 三、司磅员在工作中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适应公司

不断发展的要求。维持工作秩序,保证工作正常进行。司磅员应与相关人员相互协调、配合,做到计量工作井然有序,使磅区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搞好设备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计量设备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因此,司磅员要经常检查计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或通知相关部门维修。四、严格执行收货人签字制度,不得让他人代开过磅单。对于出入公司的货物,应由相关收货人员在磅单上签字,所签姓名要清晰,没有收货人签字的磅单不准交给发货人或收货人,杜绝过磅单由他人代开的现象。 五、过磅单务必做到内容完整、数据真实准确,毛重、皮重、净重不允许出现涂改现象,并标明司磅员姓名,开具非打印磅单时要向部门负责人说明原因。 六、坚持交接班制度,保证工作的衔接性。交班人员要填写好交接班记录,并向接班人员交待清楚注意事项,严禁接班人员未到而交班人员提前离岗。做好磅单管理,杜绝资料遗失。磅单存根要按时间分类保存,做到查找方便,无遗失现象。计量设备的检定和校准按公司下发的规定执行。 七、工作流程 1. 准确无误的完成每一次计量工作,显示器为“0”时车辆方可上磅,车上磅后一定要停稳且显示器所显示数据不再跳变后才能取数,车辆下磅显示器回“0”后才能进行下一次计量。 2.过磅前要求司磅员和外库人员对司机携带的发货单及过磅卡进行核实以及对车辆滴水等情况是否符合检斤标准进行检查,核实无误后,对检查合格车辆进行过磅并在过磅卡上签字(签名清晰完整),如有对方磅单的,向司机索要对方磅单,核清磅单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并核对双方数据,双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定

矿灯智能充灯架管理规 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矿灯智能充电架(C T F102K(A)型开放式) 管理制度 本矿采用CTF102K(A)型(开放式)智能充灯架,是集矿灯充电、矿灯发放管理为一体的智能产品。 1、产品优点:充电采用发光指示,整机输入与输出电压有数值表指示,便于使用者观察使用。每盏矿灯都有具有电压,电流实时采样,电压比较,智能转换,短路自恢复保护的采集充电模块进行充电控制。充电时间短,充电效率高,充电过程中损耗少,能有效延长矿灯寿命。 通过自动数据采集,可以实现每一盏矿灯只有在达到额定值时才会恒流、恒压自动转换,确保每一盏灯的充电效果达到最好,最优。每个灯位内可同时放置矿灯和自救器。具有各自的插槽并配备相对应的锁具。 2、使用环境条件: 工作温度:(-20-45℃),储存温度:(-40-70℃),相对湿度:90%(40℃) 大气压力:(70-106)KP,无剧烈震动或冲击的地方,室内空气流通。 一、矿灯的报废制度? 1、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2、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灯房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二、在用矿灯的管理制度 1、在用矿灯由机电科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2、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放整齐。 3、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4、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5、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处理。 6、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汇报。? 三、矿灯智能充电架灯架管理制度: 1、充电房内清洁卫生,窗明几净,无杂物、无油垢、无灰尘、无积水。充电架布置整齐、安装牢固、布线整齐。工具、材料、配件存放整齐,帐物对照。? 2、矿灯、充电架进行编号,充电架有设备管理责任牌和完好标志牌(内容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完好状况、主要技术参数、包机人等)。矿灯完好率应在95%以上,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常用矿灯人数10%。? 3、灯头破裂、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灯头密封不严、灯锁失效的,按失爆处理,落实到责任人,并按规定联责班长、队长。?

某某煤矿安全管理制度整理汇编

某某煤矿安全管理制 度汇编

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为了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通过组织、计划、指挥、协调与控制等职能,预防和保证煤矿生产过程中人、物和环境处于安全状态,实现安全生产,制定本制度。 二、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必须明确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和要求和各级负责人、职能机构和各岗位人员承担的安全生产责任和义务。三、煤矿法人、矿属各部门或各职能单位的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必须逐项分解,并层层签定责任状,逐级落实到各岗位人员。 四、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编制工作由矿长负责牵头,由法人代表、各分管副矿长、总工、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组成编制小组。编制小组下设具体的工作的办公室,办公室的组成人员由安全矿长选定;编制小组提出编制的原则、内容交由编制办公室完成编制,报编制小组审查。 五、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内容必须符合七部门《关于加强小煤矿安全基础管理的指导意见》以及有关法律、规则的要求。 六、通过审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必须交由矿综合科以正式文件的形式进行发布,并确保其能够约束涉及到的部门和人员。 七、煤矿综合科必须安排档案室对所发布的所有的安全生产管理制

度进行归档、备案、备查。矿井地处高寒地区,每年元月份凝冻较为严重,对交通、通讯、供电影响较大。 第二节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一、为了保证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及时研究安全生产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和《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二、依照本制度,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三、煤矿每周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办公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如传达上级会议精神等,应随时召开。 四、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特殊情况下,由矿长授权的主管生产、安全的副矿长或技术负责人主持。 五、安全生产办公会议参加人员:下列人员必须参加安全办公会议,由安全科负责考勤。矿各级领导、安全科正副科长、生产科正副科长、机电科正副科长、通风科正副科长、采掘区队长、群安站站长、办公室领导、销售科科长、财务科长、劳资科长、保卫科长、外包队的负责人。 六、安全生产办公会议的内容和任务是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具体内容由会议主持者确定。会议的主要任务是: 1、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指示; 2、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 3、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总结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煤矿场安全考核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工作职能,健全和完善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现行体系和机制,充分发挥安委会指导协调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作用,促进铁鑫煤矿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通知》和《山西华润煤业有限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制度》,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机构 委员会主任:矿长 委员会常务副主任:安全矿长 委员会副主任:各副矿长总工程师 委员会成员:调度室、安监站、技术科、通风科、机电科、综合科、经营科、供应科等单位负责人 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设在安监站,办公室主任:安监站站长 二、主要职责 1、安委会的主要职责 铁鑫煤矿安委会是协调全矿安全生产各类事项的办事机构,主要任务:在矿长的领导下,分析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安全生产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研究部署、指导矿安全生产工作。 (一)认真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推

广铁鑫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理念及管理方法,贯彻落实铁鑫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管理制度。 (二)加强对矿井领导干部下井带班的监督考核,组织制定年度安全管理规划及阶段性安全工作目标,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全面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三)加强安全生产法制教育,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基础知识,增强安全意识,在全矿营造安全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研究制定中长期安全培训及思想教育规划,督促、检查、指导安全培训工作开展,总结安全培训教育的规律和成果,推行好的经验作法。 (五)加强工作督察,掌握全矿各单位安全工作情况,及时通报安全事故、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六)对华润煤业有限公司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指标进行具体分解、细化,拟定各单位年度控制指标,组织对全矿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 (七)对全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进行指导,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挡手问题,督促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整体达标,努力实现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目标。 (八)按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的瓦斯治理方针,健全完善“一通三防”责任体系、管理制度、技术措施和规范标准,细化“一通三防”检查考核内容,保证“人员、职责、工作”三个到位。 (九)强化矿井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建设的重要作用,从严格执行行业规范、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做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磅房管理规定及操作规程

磅房管理规定及司磅员操作规程 一.学习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磅房基础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规范职工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计量数据的准确性,维护公司利益。 二.适用范围 财务部所属磅房(含轨道衡)司磅员。 三、具体内容 1、劳动纪律 1.1遵守公司制度,维护公司利益,树立公司形象。磅房作为公司窗口单位,应严格遵守公司各项制度,把公司利益放在首位,做到认真工作、文明礼貌、热情服务。 1.2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司磅员应严格遵守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因故不能到岗时提前2小时向部门负责人请假。 1.3工作时间不空岗、不睡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司磅员应坚守岗位,特殊情况双岗至少有一人留守,严禁在工作时间闲聊、吃零食等行为。1.4严禁非本部门人员进入工作岗位。对于进入磅房的非本部门人员,司磅员应对其进行劝阻,特殊情况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1.5服从领导、团结协作。司磅员应服从部门负责人的工作安排,在工作中司磅员之间相互积极配合,确实履行好岗位职责。 1.6保持卫生区、设备仪表干净整洁。所属卫生区司磅员要及时清扫,保持磅房内、磅面及四周无赃物,注意仪表的保养,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 1.7 员工之间做好互相监督并针对相关内容定期实施考核。 2、工作标准 2.1加强业务学习,适应本职工作。司磅员在工作中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不断改进服务质量,适应公司不断发展的要求。 2.2.维持工作秩序,保证工作正常进行。司磅员应与相关人员相互协调、配合,做到计量工作井然有序,使磅区始终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 2.3搞好设备维护和保养,保证设备正常运行。计量设备正常与否,直接关系到计量数据的准确性,因此,司磅员要经常检查计量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故障及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doc资料

矿灯使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矿灯的使用管理,提高矿灯的完好率,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一、职责界定 (一)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 1.负责矿灯房的日常管理,卫生清扫工作。 2.负责新灯的发放,矿灯的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3.负责矿灯编号,建立矿灯使用管理台帐。 4.负责矿灯更新计划、领用以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二)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科 1.负责管理矿灯人员的监管以及日常的管理。 2.保管各种合格证件(产品合格证、生产许可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 (三)综合项目部机运组 1.负责矿灯完好的检查以及业务指导工作,负责矿灯完好率的统计。 2.负责监督矿灯的维修、保养,对矿灯修理质量严格进行考核。 (四)使用单位(包括井上下所有使用矿灯的单位) 1.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有专人、专灯、专架,严禁借给他人使用。 2.凡在井下工作的人员及经常下井的工程技术人员和行政管理人员都配发专用矿灯,并固定充电架;临时下井工作和外来人员由矿调度室出据证明,交矿灯房领取机动矿灯。 3.严禁发放的矿灯作其它用途。 二、相关规定 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必须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71条、第

472条执行。 1.技术服务项目部通防工区要指定一名工长分管矿灯的管理,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并严格进行落实;工区管理人员每旬对矿灯房不得少于一次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规定处理完成日期,按时复查验收。 2.综合部机运组指定人员负责矿灯的管理,并每月抽查矿灯完好情况,统计矿灯的完好率。 3.矿井使用的矿灯必须“三证一标志”(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齐全,应尽量使用双光源、冷光源矿灯,严禁使用假冒伪劣矿灯。 4.充电架以及矿灯保持清洁,无脏杂物。 5.台帐、记录齐全,摆放整齐。 6.充电工每天交接班时对充电设备及矿灯进行一次详细的检查,如有问题及时处理。 7.维修工每旬必须对矿灯房内所有充电设备及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作好原始记录。矿灯和充电设备严格按说明书规定实行定期检修。 8.对超期使用的矿灯,充电工要作好原始记录,及时更换。发出去的矿灯保证连续使用11小时。 9.矿灯房值班人员对待修矿灯作好记录,并及时检修处理,对交回的矿灯必须认真检查,发现损坏的矿灯应查明原因,是人为因素按规定赔偿。 10.每月底矿灯房值班人员对矿灯使用情况、材料消耗情况进行统计,并将原始记录交通防工区存档。 三、考核及矿灯损坏赔偿 1.工区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工区区长、分管人员罚款50元。

煤矿灯房管理制度

充灯房管理制度 为了方便职工使用矿灯、自救器,便于我矿更好地管理,确保自充灯房有序运行,特对充灯房做出以下规定: 1、灯房设为专人、专灯、自救器,由本人自己取灯和还灯、充电。 2、领取矿灯和归还矿灯,要按照指定路线,排队领取、归还。 3、进入充灯室人员要文明礼貌,不得在充灯室内大声喧哗,不得嬉笑打闹,不得长时间逗留。按照操作规程领取、归还自救器和矿灯(自救器在里,矿灯在外)。 4、矿灯和自救器实行专人专用,严禁转为他人使用。 5、禁止闲杂人等进入充灯室内。 6、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⑴矿井完好的矿灯总数,至少应比经常使用灯的总人数多10%。 ⑵矿灯应集中统一管理。每盞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 ⑶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缆破损、亮度不够、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等情况时,严禁发放。发出的矿灯,最低应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⑷严禁使用矿灯人员拆开、敲打、撞击矿灯。人员出井后(地面领用矿灯人员,在下班后),必须立即将矿灯交换灯房。 ⑸在每次换班2小时内,灯房人员必须把没有还灯人员的名单报

告矿调度室。 ⑹矿灯必须装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置,充电装置应有可靠的充电稳压装置。 7、使用人员要爱护矿灯、自救器,严禁丢失损坏矿灯、自救器,下班后要及时将矿灯、自救器上架。 8、矿灯丢失,使用者和当班充灯工各罚款200元,自救器丢失每人各罚款100元。 9、在日常检查中若检查出灯架上的矿灯自救器卫生差,矿灯使用者及当班充灯工各罚10元。 10、违反以上各条款的,符合《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有关条款的灯房人员有权对当事人按照《矿灯、自救器损坏赔偿制度》处罚款,其它条款给予10-200元的罚款,罚款由当事人交于财务科。情节特别严重的上交矿上处理。

矿灯管理和使用制度

矿灯管理和使用制度 1、矿灯完好率在95%以上,而且完好矿灯总数应大于使用量的10%,红灯率低于0.5% 2、每盏矿灯必须编号,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专人专灯。每次发灯必须将领灯人姓名和灯牌号登记在册,以备查阅。 3、每盏矿灯应保持完好,出现电池充不住电、亮度不够、电缆损坏、灯锁失效、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裂、矿灯失爆等情况严禁发放。 4、矿灯必须有可靠的短路保护装臵,高瓦斯矿灯应装有短路保护器。 5、使用人严禁随意拆卸、敲打、撞击矿灯,使用人员出井后须立即将矿灯交还充灯室,并保证完整无损。如发现超过24小时矿灯仍未交回,充电工应立即将未交矿灯人员姓名汇报给机电科,机电科落实后,如无特殊原因,对未交灯者罚款50元,工队领导罚款100元。 6、所有工队新录用人员必须先到安全科备案后方可到机电科办理矿灯、自救器领用手续,并交矿灯、自救器压金300元,否则机电科不予办理灯牌。 7、所有领灯人员必须凭领灯牌领灯,无灯牌者不予发放。对私自发放者,发现一次,罚款20元。 8、临时借灯者,必须持机电科签发的借灯证,方可发放。如机电科长没在,可由机电矿长或调度室主任代签。否则,每发现一次,罚发灯者20元。 9、对辞职不干者,要及时到机电科办理退灯手续,并将灯牌交回。否则,对不交灯牌者罚款20元,如职工已离矿,由工队领导代

交。 10、所有职工必须加倍爱护自己的矿灯,如发现矿灯损坏,首先将该人姓名登记,然后汇报机电科。经鉴定,对因人为损坏矿灯者,损坏一盏,赔款200元。 11、灯牌要妥善保管,如不慎丢失,要即时和灯房打召呼补灯牌。捡到灯牌者,要即时交回灯房,如发现拿别人灯牌冒领灯者,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12、机电科每半月检查一次灯房,对丢失灯又找不出责任人者由充电工按矿灯原价赔偿。对不按管理制度发放矿灯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煤矿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全套

煤业有限公司二号井 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目录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3 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设备、设施管理制度5 三、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技术资料管理制度7 四、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值班制度8 五、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监测日报制度9 六、安全监测监控系统设备和传输设备定期检修制度9 七、瓦斯监测监控网络运行管理制度10 八、瓦斯监测监控系统故障报告制度15 九、瓦斯信息反馈制度15 十、甲烷传感器报警追究制度16十一、系统故障信息反馈制度17十二、瓦斯监测监控系统异常情况上报制度17十三、监控室值班人员岗位责任制19十四、煤矿监控人员岗位责任制20十五、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操作规程21十六、关于监控系统出现故障的处理措施22十七、安全监测监控室工作制度23 1

十八、瓦斯日报表审查管理制度23十九、瓦斯异常情况汇报程序及处理办法24二十、“一通三防”设施使用前验收制度29二十一、“双闭锁”管理制度29二十二、通风、瓦斯、监控资料管理制度31二十三、风电闭锁、瓦斯电闭锁管理制度32二十四、通风设备维护保养制度33二十五、监控系统防雷保护措施34二十六、监控系统故障期间安全措施34二十七、甲烷传感器中断追究制度35二十八、甲烷传感器检验制度36二十九、瓦斯监控系统设备调试、校正制度36三十、甲烷超限断电功能测试制度37三十二、系统故障信息传输制度37三十三、瓦斯信息传输制度38

一、瓦斯监测监控系统管理制度 一、建立健全安全监测机构。配备足额的监测队伍。负责安全监 测装置的使用、维护、调试工作。 二、监测监控队伍,都必须经过安全监测和通风专业技术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质证后,方可上岗工作,安全监测人员不得随意调动,不得兼职,如需调动必须经矿技术负责人同意。 三、根据煤炭部《矿井通风安全监测装置使用管理规定》的规定,安装使用各类型传感器,并有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新工作面如安全监测监控系统不健全,不准验收投产。 四、凡应安设安全监测装置的地点,必须在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中对传感器的安设种类、数量、位置、主机和声光箱,动力开关的开设地点,控制电缆和电源线的铺设,控制区域作出明确规定,并绘制监测系统图报技术负责人批准,对不具备安设装置的地点,由通风队提出安全技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 五、应安设监控装置的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开工前必须由使用单位,根据已批准的作业规程或安全技术措施提出安装申请表,分送通风、机电科。 六、安全科接到安装申请表后,负责监控装置的安装,调试和使用维护工作,使用单位和机电队负责提供接通井下电缆和控制线、电 源线,进行连接时,必须要有井下监控负责人现场监护。 3

磅房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磅房管理制度(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磅房管理制度(新版) 1、热爱本职工作,坚持原则,坚守岗位,严守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利益,严格遵守公司和部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2、认真学习本岗位相关知识,熟练掌握司磅技能,重视每一个细小环节,做到既快又准。 3、司磅人员必须熟悉和做好各种台账,台账必须做到帐货相符,帐秤相符,帐帐相符。 4、每天把各种数据按要求及时上报到各相关部门。 5、打扫干净磅台及周围卫生、磅房室内外卫生和仪表、打印机的清洁卫生,保证设备正常运行状态。 6、不得让司机和货主以及其他闲杂人员进入磅房,更不准与其闲谈。 7、车辆在上、下磅秤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没有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

8、严格管理过磅车辆,指挥车辆在磅秤上的停靠位置,检查驾驶室及磅台上是否有人,检查完成后,司磅人员再进入磅房进行称重。 9、称重计量时,结合视频进一步查看称重一刹那的车辆状态:磅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 10、磅秤仪表为负值状态时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正常应当是空磅时为“零”) 11、车辆上磅过程中,司磅员如果进行“置零”操作,则不允许过磅,要求车辆下磅重新上磅进行过磅。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章矿灯管理制度(材料管理) 第一节矿灯的领用 第一条新矿灯出库领取,由机电一队开具领料单,经机电科审批登记后领取。 第二条新矿灯领出后,由机电一队负责编号、充电和发放。 第三条新矿灯编号后,应逐一登记灯号、初充电时间、矿灯去向、用灯人姓名及相关信息,并报机电科备案。 第二节旧矿灯的报废 第一条旧矿灯需要报废的,由机电一队提出申请,机电科组织鉴定,经矿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处理。 第二条矿灯不到使用期限报废的,对机电一队罚款50元/盏;使用期限超过19个月的,每盏奖励机电一队50元。 第三条机电科每季度对矿灯数量进行一次检查。根据领用数量、报废数量,查清在用矿灯数量。因管理不严,造成矿灯丢失的,对机电一队按矿灯原值进行罚款。 第三节在用矿灯的管理 第一条在用矿灯由机电一队矿灯房集中统一管理。经常使用矿灯的人员实行专人专灯、固定充电架管理。 第二条对充电工要划分责任区,实行“五包”,即:包矿灯完好、包矿灯维修、包矿灯架卫生、包收发、包矿灯架上矿灯摆

放整齐。 第三条矿灯领用办法:按固定的充电架及编号进行自取,自放。 第四条用灯人要爱护矿灯,严禁摔打和私自拆卸矿灯及人员定位识别卡,否则按“三违”处理。 第五条充电工应经常检查矿灯完好情况,发现因使用不善造成灯头或灯线局部损坏或不完好的,对使用人罚款50元;电池盒破裂的,对使用人罚款100元(由灯房将开具罚款单,报机电副矿长审批后执行)。 第六条用灯人领用矿灯时,应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发现不完好或红灯的,应及时交充电工处理或更换。 第七条用灯人在矿灯规定的使用时间(12h)内出现红灯或灭灯时,上井后要及时通知充电工进行修理。连续2天出现红灯得不到处理时,应向机电科或安检科汇报。 第八条矿灯丢失的,责任人按领用新灯程序补交费用(按矿灯原值处罚),按程序领用矿灯。 第九条取灯钥匙丢失需补办钥匙时,由灯房负责人出具证明到机电一队开具补办钥匙费20元的通知单后,可补发新钥匙。 第十条用灯人上井后应及时交灯。充电工接班后2小时内应统计上班没有交回矿灯人数及人员,由带班组长统一汇报到队部联系催交,并将名单报调度室,调度室应根据名单逐一落实。经核实后,对私自不交者,按每盏每天50元进行罚款。超过5

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大全

第一章安全生产综合管理制度.............................. - 4 - 1、矿领导值班带班制度 .................................................................................................... - 4 - 2、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 - 6 - 3、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 - 6 - 4、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 ................................................................................ - 7 - 5、安全大检查制度 ............................................................................................................ - 8 - 6、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 - 8 - 7、职工安全例会制度 ........................................................................................................ - 9 - 2矿井生产作业计划管理制度 ......................................................................................... - 33 - 3矿井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 - 34 - 4、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 - 34 - 5、矿井工程质量及技术事故追查制度 .......................................................................... - 35 - 6、生产技术设备仪器、工具维护保管制度 .................................................................. - 37 - 7、生产技术档案、文件、图纸管理制度 ...................................................................... - 38 - 8、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 - 39 - 9、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 - 42 - 10、矿井防火管理制度 .................................................................................................... - 42 - 11、矿尘防治管理制度 .................................................................................................... - 43 -

矿灯管理制度

矿灯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矿灯的管理,更好的为生产建设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1、矿灯发放制度 (1)、发灯检查制 ①灯头亮度不够或“眨眼”者不发。 ②充电不足、充电时间不够者不发。 ③电缆线破损者不发。 ④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者不发。 ⑤灯头玻璃破裂者不发。 ⑥对矿灯的入井使用有疑问的不许发放。 (2)、收灯验收制度 ①认真检查灯圈、灯线、玻璃等各部件有无损坏。 ②矿灯使用者如无故损坏、丢失矿灯的按价赔偿。 2、矿灯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必须提前10分钟到灯房进行交接手续。 (2)、交接班时,交接双方必须共同对设备状况、环境卫生进行检查;对工具、材料、安全用具等进行清点,对各项记录进行检查,然后方可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 (3)、交班人员必须对接班人员交清当班存在的问题和矿灯的使用、检修等情况。 (4)、交班人员必须详细如实填写矿灯考勤记录。 (5)、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接班人拒绝接班,必须由交班人进行处理后方可接班: ①设备有问题弄不清楚。 ②矿灯、工具、材料、配件及安全用具数字不清、不全者。 ③记录不清。 ④卫生不好。 3、矿灯考勤制度 (1)、充电室值班人员每班应对发放的矿灯进行详细考勤,考勤应属实,矿灯号与考勤本号应一致。 (2)、矿灯考勤本应认真填写,字迹工整,月底对每盏矿灯的月累使用次数进行统计。 (3)、矿灯考勤本每月进行封存,每月对每盏矿灯的累计使用次数进行统计,汇总填入矿灯考勤表,以便掌握每盏矿灯的使用情况。

(4)、值班人员应本着高度负责的态度,对每盏矿灯进行认真考勤,做到日有考勤,月有汇总,年有累计。 (5)、值班人员在考勤过程中若发现乱填、乱写、考勤失真等不负责任者,一律进行加倍处罚。 4、其它规定 (1)、所有人员升井后,立即将矿灯交回灯房,对换班后两小时内未交回矿灯者,灯房管理人员应进行追究; (2)、发现所交回的灯有损坏者,不得发放灯牌,并按损坏程度进行处罚。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上厂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5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15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25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井下每班必须要有1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

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2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第五条带班矿领导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视为不负责的表现。 第六条带班矿领导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带班矿领导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1000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20%。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跟班检查。如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200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10%。超过20分钟取消当月吨煤工资。 第八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斯检查员)执行下列职责: 1、对瓦检器进行使用和管理,不带瓦检器

或失效瓦检器带入井下的罚款100元。带好钢卷尺、钢丝钳、补风筒胶等专用工具,未执行罚款50元/次。 2、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制度,即对所管区域的各工作面、井下硐室、主巷、回风巷等,沿整个工作面全长定点检查煤帮、工作面、采面上偶角、放炮地点附近20m范围内的瓦斯含量分别在进班作业前、班中、交班前各一次。未执行罚款50元/次。 3、执行“一炮三检”制度,即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各一次,放炮地点20米范围内瓦斯严禁超限。未执行罚款50元/次。 4、执行“三人联锁”放炮制度,即放炮员、瓦斯员、班长在场放炮。未执行按中途脱岗论处。检查时做好“三对口”,即检查牌板、检查记录、瓦斯日报表数值对口,未执行罚款50—200元/次。 5、负责对瓦斯探头按要求摆放,掘进工作面T1探头放在回风侧,离工作面不大于5米,离顶板

某某煤矿矿灯管理制度

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灯房超市化管理 (一)矿灯超市设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矿灯由使用人员本人取灯、交灯及充电,严禁转借他人使用。 (二)外来参与矿井建设单位的人员使用我矿提供的矿灯、自救器及其相关箱柜的电磁钥匙实行抵押金制度。使用人员初次领取矿灯钥匙前需交抵押金,抵押金由矿财务科统一收取,并开具三联收据,其中第一联收据交给使用人员保存,第二联交管理单位保存,管理单位收到收据后发放矿灯、自救器及钥匙,第三联(底联)与所收抵押金由矿财务科保存。抵押金退还时持抵押金收据经相关管理单位确认无问题签证后到财务科领取抵押金。矿灯、自救器使用人离矿时因抵押金收据丢失时,必须由所在原单位出具证明后到财务科退还抵押金。 1、抵押金收取范畴:矿属员工及外来检查人员使用矿灯、自救器者不交抵押金;凡是来我矿施工的单位,如安装公司、注浆队伍等使用我矿提供矿灯、自救器等须交抵押金。 2、抵押金收取金额:矿灯箱柜钥匙50元/把,矿灯150元/盏,自救器200元/个。 (三)入井人员和升井人员存取灯时必须严格按照划定路线行走,不准自行改变行走路线。 (四)升井人员矿灯充电前,必须将矿灯和自救器擦干净,不准将带有油污、灰尘、泥浆和水滴的矿灯和自救器放入灯架柜内,否则,对使用人罚款20元/台。

(五)矿灯箱柜内只能存放矿灯及自救器,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六)严禁撬开箱柜取灯,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严禁使用钥匙试开他人箱柜,否则,按偷盗论处,移交矿处理。 (七)矿灯、自救器如有问题,使用人员应交于灯房超市管理人员维修或更换,严禁个人打开矿灯或自救器;如有问题及时向机运队维修人员反映及时维修,严禁强行开柜门。 (八)矿灯使用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和自救器上柜充电,并锁住柜门。 (九)非维护人员严禁触摸控制开关及摄像头等,更不得破坏灯房内设备、设施,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情节严重的移交保卫科处理。 (十)进入灯房要文明礼貌,保护好环境卫生,不得摸脏墙壁,随手乱丢纸屑、食品袋等杂物。 (十一)严禁在灯房内大声喧哗、打玩嬉闹和长时间逗留。 (十二)矿灯管理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坏等现象,按照《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制度》,《自救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使用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条矿灯、自救器使用取放管理 (一)对职工实行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职工取用矿灯、自救器时,必须携带本人的钥匙,严禁他人代取矿灯、自救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6300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 正式样本

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制度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为加大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整改力度,适应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结合我矿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煤矿企业是预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主体,矿长、总工程师对本矿安全监督检查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制,分管安全、生产、机电运输、的副矿长实行分管负责制。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实行岗位负责制。 第三条加强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切实落实副矿长和管理人员下井带班制度和特种作业人员现场跟班盯守制度。矿长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5次,总工程师每月下井不得少于是15次,其他副矿长每月下井不

得少于25次,每少一次罚款100元。 第四条井下每班必须要有1名矿领导在现场带班。带班矿领导要做到与工人同下同上,每班进行巡回检查的次数不少于2次;在盯守中必须做到不漏系统、不漏作业点,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要及时报告,并按“五定”原则处理。 第五条带班矿领导对违章作业不制止,重大隐患视而不见,发现隐患不采取措施视为不负责的表现。 第六条带班矿领导负责相关记录的填写。带班矿领导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1000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20%。 第七条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瓦检员)必须跟班检查。如中途脱岗,罚款基数以200元为基数,上级主管部门督查罚款承担10%。超过20分钟取消

磅房管理制度

磅房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地磅、监督物料秤重过磅工作,加强成本控制,减少漏洞和浪费,使物料过磅数据准确,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应范围 2.1适应天津浩隆达实业有限公司。 2.2适应公司所有以重量为单位计数的原材料、回收料与废料。 3. 管理职责 3.1销售部负责公司地磅房的管理工作,负责原材料的地磅过磅监磅工作; 4. 管理规定 4.1 地磅房管理规定 4.1.1地磅房管理人员由公司管理人员担任,具体负责磅房的管理工作; 4.1.2磅房的安全管理 ? 磅房管理人员拥有磅房门锁钥匙的权力,负责地磅的日常维护保养与验收的管理工作,负责磅房的防火、防盗、防破坏等安全管理。 ? 磅房管理人员拥有磅房门锁钥匙的权力,如需要使用地磅,自行过磅。 ? 其它人员如需要使用地磅,需与磅房管理人员联络,不得私自配备磅房门锁钥匙。 ? 磅房门锁钥匙拥有者不得外借或多配钥匙,要求出门落锁,确保磅房安全。 4.1.3地磅电脑操作程序:开电脑与打印机→选部门确认→输密码→点确定→过称→打印→打印完按退出程序→关闭电脑与打印机 4.2.1称重时,由磅房人员与相关人员互相监磅,要求过磅的部门提前通知磅房管理人员,磅房管理人员负责对物料进行称重,其对应的仓管员和对方供货单位人员共同监磅,确认重量后,由磅房管理人员打印出物料称重的过磅单(一式三联)并进行签字确认。如果要将原材料不进仓库直接送往车间存放,则仓管员通知车间统计到场确认过磅重量。

4.2.2出货时由磅房管理人员通知购货单位装车,装车完毕后,再通知监磅人员到场监磅,确认重量后,打印出物料称重的过磅单(一式三联)并进行签字确认。 4.4管理要求 4.4.1 过地磅时监磅人员须查看称重时的车辆状态,磅上或车上是否有人,车辆是否完全上磅,重车和空车是否为同一车辆等。 4.4.2 1、自动读取磅表数值,电脑打印避免手工填写的人为漏洞;自动计算净重,避免人工计算出错;车辆上下磅过程中不允许称重操作,避免车辆不完全上磅就进行称重;磅表为负值状态不允许过磅,避免人为减少磅的基数。 4.4.3凡参加过磅与监磅工作的人员,对过磅物料的重量须进行认真检查与核对,净重与皮重是否真实,核对无误后并在相关货单上双方签字确认重量。 4.4.4各部门对过磅物资出厂时按《物资进出厂放行管理规定》办理放行审批,对放行物资单上是否有过磅监磅两人签名,否则不能放行。 5. 检查考核 5.1公司办须对过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本管理办法的执行进行督导管理,对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督导其进行整改纠正。 5.2一旦发现在过磅工作中故意营私舞弊的人员将严加查办与罚款,情节严重者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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