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灯管理制度样本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4篇)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某煤矿矿灯的使用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某煤矿及其所属各矿井的矿灯使用管理。
第三条矿灯使用安全是矿井工作安全的重要保障之一,各级领导、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内容。
第四条本制度应进行定期评估和修订,确保与时俱进,不断提高工作安全水平。
第二章管理要求第五条矿灯的采购、使用、维护和修理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六条矿灯库房应设置固定的存放区域,矿灯存放应按照规定进行分类、编号、记录和保管。
第七条矿灯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矿灯的使用和安全规范,责任人应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
第八条矿灯使用前应进行各项检查,确保设备完好无损;如有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并进行处理。
第九条矿灯使用时,应遵守操作规程,严禁私自更改参数和操作方式,如需变更应经过审批并进行记录。
第十条矿灯应定期进行检修和维护,特殊情况下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对于矿灯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及时进行调查和报告,追究责任,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类似事故不再发生。
第十二条员工应接受矿灯使用安全培训,并签订安全使用承诺书,严禁违反相关规定进行违章操作。
第三章矿灯的采购和使用第十三条矿灯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选购,购买合格产品,了解产品的功能和技术指标。
第十四条矿灯使用时,应正确佩戴,根据工作需求选择合适的亮度、照射距离和照射角度。
第十五条照明矿灯应保持充电状态,使用完毕及时充电,严禁使用电量不足的矿灯。
第十六条矿灯使用过程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使用并上报上级领导,不能私自修理和更换零部件。
第十七条矿灯使用结束后,应进行清洗和充电,存放在指定的库房,不得随意丢弃或私自带出矿井。
第四章矿灯的维护和修理第十八条矿灯的维护和修理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负责,具有维修证书和相关资质。
第十九条每个矿灯的维修和修理记录应详细记录,包括问题描述、处理过程和结果。
矿灯管理制度三篇

矿灯管理制度三篇为加强矿灯管理,提高矿灯使用率,确保井下职工安全生产,特制定矿灯管理制度,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矿灯管理规定1、所有下井人员换好衣服后,到灯房领灯窗口凭灯牌领取矿灯。
2、无灯人员持矿调度或机电科*到窗口领取矿灯。
3、矿灯上架充电时应保持矿灯清洁并注意指针的状况,表针起稳正常后方可离开,如表针指示不正常(如表针不动或打表),应及时交给值班员处理。
4、如发现自己使用的矿灯出现红灯或其它故障,及时交给值班人员处理,并向灯房负责人汇报。
5、矿灯取不下来,不得硬拽,应及时向值班员询问,否则拉坏灯头或充电开关,给予30-50元罚款。
6、矿灯在使用过程中,不得随意拆卸,如发现随意拆卸,扣发矿类并严肃处理。
7、严禁在灯房吸*,禁止携带易燃晚爆物品进入灯房,严禁携带油脂(如汽油、煤油、柴油、机油、润滑脂)等进入灯房,在走廊内撒落油脂、油漆、水泥、纸悄等物应及时清理干净,否则给予责任人5-20元罚款。
8、丢失灯牌,须持单位*到矿灯房办理补办手续。
9、工作变动或调离原单位应先到灯房办理退灯手续,否则*部门不予办理其它手续。
二、充电室值班员职责1、热爱本职工作,每班对所有矿灯进行一次维护检查。
2、认真填写各种记录。
3、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和交接班制度,如交接不清出现问题,由当事人负责。
4、班中进行卫生清扫工作。
5、值班人员接班两小时后,应将未交灯人员名单汇总报调度室。
三、奖罚制度1、丢失矿灯每盏赔偿70元;2、损坏矿灯造成报废赔偿70元。
3、损坏灯线赔偿15元;4、损坏灯头赔偿15元;5、私自拆卸矿灯,赔偿15元;6、私自打开灯头闭锁或换灯泡后,不让值班人员上锁造成失爆,危及矿井安全罚款200元;7、拿矿灯私做他用罚款50元。
8、上井不交灯,每过一天罚款10元。
9、无理取闹,不听劝阻罚款50元,交保卫部门教育处理。
10、漏充电一次给批评,再次发现罚款10元。
11、偷盗矿灯罚款100元,对揭发、抓获偷矿灯有功人员,给予一定的奖励。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5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1、矿灯各部件要齐全、完整、紧固。
灯线不破损,进出口线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矿灯要保证开关灵活,接触良好,灯不眨眼,不灭灯。
3、矿灯要实现牌板管理,一人一牌一灯,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使人、灯、牌对号,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4、升井后的矿灯,值班人员要将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明亮,零部件是否有缺损。
对需要维修的矿灯要及时维修,不准影响下班继续使用,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____%以上。
5、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损坏、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严禁发出。
发出去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小时。
6、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
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
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
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
7、灯房管理人员对损坏或丢失矿灯,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报机电科批准执行。
8、对矿灯房充电工配备齐全必要的保护用具。
矿灯维修工按照矿灯的完好标准,每周对每盏矿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证矿灯的正常使用,增加工作人员的安全保障而制定的一套管理规定。
下面是一份矿灯使用管理制度的示例:1. 矿灯的配发和归还:a. 矿灯由矿山管理部门根据工作人员的需要进行配发。
b. 工作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的数量和品种领取矿灯,不得超量领取或私自更换。
c. 不得将矿灯借给他人使用,避免损坏或遗失。
2. 矿灯的使用:a. 工作人员在进入矿井作业区域前必须佩戴好矿灯。
b. 工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随时关注矿灯的亮度和电量情况。
如发现电量低于20%,应当及时更换电池或充电。
c. 不得随意拆卸矿灯或对其进行损坏,如发现矿灯损坏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3篇)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矿灯的使用安全,维护生产秩序,确保矿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矿灯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所有从事矿灯使用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矿灯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领导层负责矿灯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矿灯使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和义务对矿灯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六条:矿雾管理层应当进行全员培训,提高矿灯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矿灯的选择和使用第七条:矿灯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经过质量部门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熟悉矿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矿灯配备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随意调整或减少。
第十条:矿灯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私自带入非工作区域。
第十一条:禁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矿灯。
第十二条:使用矿灯时,应配备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防护帽、安全带等。
第三章矿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第十三条:矿灯在正常使用期间,每班均需进行外观检查,保持矿灯的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现矿灯存在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定期对矿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灯的充电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
第四章矿灯的存放和保管第十七条:矿灯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其安全性和防盗性。
第十八条:存放矿灯的仓库应干燥、通风良好,禁止火种、静电等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物品。
第十九条:矿灯的存放位置应标注清晰,禁止混放、乱放。
第二十条:严禁盗窃、损坏矿灯,对发现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矿灯事故的处置和查处第二十一条:任何矿灯使用事故都要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责任。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

矿灯房管理制度优秀7篇矿灯管理制度篇1一、下井人员应按规定的时间带着灯牌,到充灯房窗口领交矿灯,而且要求专人专灯,灯牌对号。
二、灯时认真检查矿灯是否符合矿灯的完好标准要求,如有电池漏液亮度不足电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太圈松动玻璃碎裂电池盒有裂缝等情况,可要求灯房修理和更换,否则责任自负。
三、领去的。
矿灯要爱惜,不准敲打乱摔拆开,一经灯房有关人员发现,检查有损坏现象者要照价赔偿。
四、出井后,必需立刻将灯交回灯房,再去做其他事情,如有当班不交者,又没有正当理由,必予以严厉处理。
五、交回矿灯要完好无损,使用中如发现故障,交灯时应自动向灯房说明,以便即时检修。
六、交灯后要检查灯牌是否给错,并及时矫正,否则用灯人员负责,灯牌丢失应及时增补,否则不给发灯。
煤矿管理制度篇2(一)为加强煤矿关键场合的管理,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机电专业“管理制度”中对机电管理制度建设的要求,订立本制度。
(二)关键场合入口处必需悬挂“非工作人员禁止入内”字样的'警示牌,外来人员必需持有关工作证明,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登记后进入机房、硐室。
(三)关键场合内必需悬挂与实际相符的供电系统图。
有高压电气设备时,关键场合的入口处和关键场合内必需在明显地方悬挂“高压不安全”字样警示牌。
(四)关键场合值班人员应熟识本场合供电系统图和设备分布图,熟知设备的特性、一般构造及工作原理,掌握操作方法,能独立工作。
假如发生事故必需妥当保护现场,如实汇报情况,及时联系处理。
(五)关键场合值班人员严格现场交接班,值班期间坚守工作岗位,上班时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六)采区变电所应设专人值班。
无人值班的变电硐室必需关门加锁,有特地人员巡回检查。
(七)煤矿的配电房、通风机房必需有专人24小时值班管理,值班人员必需经过相关资质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八)关键场合内的设备必需分别编号,标明用途,有停送电标志。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样本(2篇)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样本1、矿灯各部件要齐全、完整、紧固。
灯线不破损,进出口线连接牢固,密封良好。
2、矿灯要保证开关灵活,接触良好,灯不眨眼,不灭灯。
3、矿灯要实现牌板管理,一人一牌一灯,统一编号,“对号入座”,使人、灯、牌对号,矿灯与充电架对号。
4、升井后的矿灯,值班人员要将矿灯擦洗干净,认真检查矿灯是否明亮,零部件是否有缺损。
对需要维修的矿灯要及时维修,不准影响下班继续使用,矿灯完好率应保持在____%以上。
5、矿灯应完好,如有电池损坏、亮度不够、灯线破损、灯锁不良、灯头密封不严、灯头圈松动、玻璃破损等情况,严禁发出。
发出去的矿灯,最低限度应能连续正常使用____小时。
6、使用矿灯人员,应爱护矿灯,严禁拆开、敲打、撞击。
领灯时,要检查矿灯是否完好,如有缺陷,可要求灯房修理或更换。
出井后立即将矿灯交还灯房,交回的矿灯应保持完整无缺、无损伤。
使用中如发生故障,交灯时,应主动向灯房值班人员说明。
7、灯房管理人员对损坏或丢失矿灯,按有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报机电科批准执行。
8、对矿灯房充电工配备齐全必要的保护用具。
矿灯维修工按照矿灯的完好标准,每周对每盏矿灯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灯房值班人员在每次换班后两小时,必须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报告矿调度室。
矿灯使用管理制度样本(2)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矿灯的使用管理,保障矿工的安全生产,适用于所有需要使用矿灯的矿山、矿井等工作场所。
二、基本原则1. 安全第一:矿灯的使用必须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矿工的人身安全。
2. 规范操作:使用矿灯必须按照规定的操作方法进行,不得随意改动或拆解。
3. 维修保养:矿灯的维修保养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矿灯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4. 全员参与:所有使用矿灯的人员,包括矿工和管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要求。
三、矿灯的选择和购买1. 型号选择:根据矿山的具体情况和工作需求,选择适合的矿灯型号,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某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煤矿矿灯的使用安全,维护生产秩序,确保矿工人身安全和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特制订本煤矿矿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煤矿所有矿灯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所有从事矿灯使用工作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矿灯使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全员、全程、全方位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四条:煤矿领导层负责矿灯使用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负责对矿灯使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和义务对矿灯使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提出建议,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有权进行检举和投诉。
第六条:矿雾管理层应当进行全员培训,提高矿灯使用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第二章矿灯的选择和使用第七条:矿灯的选择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标准,必须经过质量部门的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第八条:使用矿灯的人员必须进行专业的培训,熟悉矿灯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矿灯配备应根据矿井的具体情况确定,不能随意调整或减少。
第十条:矿灯的使用范围应当明确,不得私自带入非工作区域。
第十一条:禁止在爆炸危险区域使用非防爆矿灯。
第十二条:使用矿灯时,应配备相应的保护措施,如防护帽、安全带等。
第三章矿灯的日常维护和保养第十三条:矿灯在正常使用期间,每班均需进行外观检查,保持矿灯的完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现矿灯存在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
第十五条:定期对矿灯进行维护保养工作,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十六条:矿灯的充电设施应符合安全要求,确保充电过程的安全性。
第四章矿灯的存放和保管第十七条:矿灯的存放和保管应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其安全性和防盗性。
第十八条:存放矿灯的仓库应干燥、通风良好,禁止火种、静电等可能引起火灾和爆炸的物品。
第十九条:矿灯的存放位置应标注清晰,禁止混放、乱放。
第二十条:严禁盗窃、损坏矿灯,对发现的行为要依法追究责任。
第五章矿灯事故的处置和查处第二十一条:任何矿灯使用事故都要依法进行调查和处理,并追究责任。
矿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

矿灯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灯的安全使用,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矿灯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矿灯是矿井作业人员照明使用的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符合矿灯设备的规定及生产安全管理规定。
第五条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运用科学技术,保证照明质量,提高照明效果。
第六条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配备相应的人员,负责矿灯的操作和监控。
第七条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严格遵守矿灯设备的使用规定,防止违规操作造成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矿灯的管理和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矿灯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矿灯设备及配套设施第九条矿灯设备应经过质量检验合格,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
第十条矿灯设备应具备照明功能,能够适应矿井环境的要求。
第十一条矿灯设备应有明确的编号和标识,便于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矿灯设备的配套设施应满足照明要求,确保照明效果良好。
第十三条矿灯设备的配套设施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正常运行。
第十四条矿工在使用矿灯设备时,应按照正确的操作方法进行使用,不得进行私自改动或拆卸。
第三章矿灯操作和使用第十五条矿灯的操作和使用应由熟悉矿灯设备的人员进行,必须经过相关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操作。
第十六条矿灯的操作和使用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得违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第十七条矿灯的使用人员在使用矿灯时,应注意照明方向和范围,避免造成光线污染和盲区。
第十八条矿灯的使用人员应时刻注意矿灯的电能使用情况,合理规划照明时间,避免电能不足造成照明中断。
第十九条矿灯的操作和使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矿灯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遇到矿灯设备出现故障或异常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进行维修和更换。
第四章矿灯保管和管理第二十一条矿灯设备应有固定的存放位置,保管人员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整理,确保设备安全完好。
第二十二条矿灯设备的保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操作和维护技能,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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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灯管理制度
第一条灯房超市化管理
( 一) 矿灯超市设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 矿灯由使用人员本人取灯、交灯及充电, 严禁转借她人使用。
( 二) 外来参与矿井建设单位的人员使用我矿提供的矿灯、自救器及其相关箱柜的电磁钥匙实行抵押金制度。
使用人员初次领取矿灯钥匙前需交抵押金, 抵押金由矿财务科统一收取, 并开具三联收据, 其中第一联收据交给使用人员保存, 第二联交管理单位保存, 管理单位收到收据后发放矿灯、自救器及钥匙, 第三联( 底联) 与所收抵押金由矿财务科保存。
抵押金退还时持抵押金收据经相关管理单位确认无问题签证后到财务科领取抵押金。
矿灯、自救器使用人离矿时因抵押金收据丢失时, 必须由所在原单位出具证明后到财务科退还抵押金。
1、抵押金收取范畴: 矿属员工及外来检查人员使用矿灯、自救器者不交抵押金; 凡是来我矿施工的单位, 如安装公司、注浆队伍等使用我矿提供矿灯、自救器等须交抵押金。
2、抵押金收取金额: 矿灯箱柜钥匙50元/把, 矿灯150元/盏, 自救器200元/个。
( 三) 入井人员和升井人员存取灯时必须严格按照划定路线行走, 不准自行改变行走路线。
( 四) 升井人员矿灯充电前, 必须将矿灯和自救器擦干净, 不准将带有油污、灰尘、泥浆和水滴的矿灯和自救器放入灯架柜内, 否则, 对使用人罚款20元/台。
( 五) 矿灯箱柜内只能存放矿灯及自救器, 不得存放其它物品。
( 六) 严禁撬开箱柜取灯, 否则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严禁使用钥匙试开她人箱柜, 否则, 按偷盗论处, 移交矿处理。
( 七) 矿灯、自救器如有问题, 使用人员应交于灯房超市管理人员维修或更换, 严禁个人打开矿灯或自救器; 如有问题及时向机运队维修人员反映及时
维修, 严禁强行开柜门。
( 八) 矿灯使用人员升井后应及时将矿灯和自救器上柜充电, 并锁住柜门。
( 九) 非维护人员严禁触摸控制开关及摄像头等, 更不得破坏灯房内设备、设施, 否则, 对责任人罚款500元, 情节严重的移交保卫科处理。
( 十) 进入灯房要文明礼貌, 保护好环境卫生, 不得摸脏墙壁, 随手乱丢纸屑、食品袋等杂物。
( 十一) 严禁在灯房内大声喧哗、打玩嬉闹和长时间逗留。
( 十二) 矿灯管理人员在巡检中发现矿灯、自救器损坏等现象, 按照《矿灯损坏赔偿管理制度》, 《自救器使用维护管理规定》相关条款对使用人员进行处罚。
第二条矿灯、自救器使用取放管理
( 一) 对职工实行专人专灯专用自救器, 职工取用矿灯、自救器时, 必须携带本人的钥匙, 严禁她人代取矿灯、自救器。
( 二) 职工升井后应立即把矿灯、自救器放回箱柜内, 及时进行充电。
无特殊原因, 超过4小时未交回的, 对责任人罚款20元; 超过8小时未交回的, 对责任人罚款50元; 超过24小时未交回的, 送交安检科处理; 特殊情况下, 如临时加班、处理突发事件等因素, 经主管部门核实后, 出具证明, 对迟交矿灯、自救器者, 可免于处罚。
( 三) 职工放回箱柜内的矿灯和自救器, 必须保证清洁、干燥、完好, 发现损坏, 照价赔偿。
( 四) 灯房值班员交接班时, 要当面清点矿灯、自救器数量, 并在交接班记录上签字认可。
第三条矿灯定期检查、维修和更新管理
( 一) 灯房管理员每班都要对充电架和正在充电的矿灯显示屏进行仔细检查, 确保充电正常。
( 二) 灯房管理员应检经常查是否存在外观破损、灯线老化、灯面玻璃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