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集团投资行为,提高项目投资的科学决策水平和风险控制能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行为。集团承接的政府代建项目和市财力投资项目等不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投资,是指以货币或实物等非货币资产进行投资的行为。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主体包括:

(一)集团公司;

(二)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

(三)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

第五条集团自营项目投资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

(二)有利于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三)符合集团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主业经营范围;

(四)项目前景明朗,具有良好经济效益;

(五)项目风险可控。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第六条集团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限规定如下:

(一)集团公司和集团所属全资子公司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在集团董事会,暂由集团党委会代为履行职责;

(二)集团所属控股子公司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权在控股子公司董事会,集团委任的控股子公司董事必须按照集团董事会(党委会)的意见行使投资决策权;

第七条除本办法第六条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做出自营项目的投资决策。

第三章投资风险控制管理机构

第八条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作为集团董事会(党委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承担集团自营项目投资的风险控制管理,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工作流程,对集团自营项目投资进行风险管理评估并提出审议意见,上报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决策。

第九条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核,提出审议意见,为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决策提供参考;

(二)对概算及调概进行审核,提出审议意见,报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审批;

(三)委员会在将审议意见提报董事会(党委会)决策前,应将审议意见报集团党委成员、监事会以及财务总监审阅。

第十条委员会日常工作由投资发展部承担,委员会的具体工作流程按照《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工作规程》组织实施。

第四章项目评估决策

第十一条集团自营项目实行有分析、有论证、有决策的审议和审批程序,工作流程主要围绕(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实施。

第十二条集团自营项目评估决策依据项目前期条件和项目投资额不同,实行分类管理,具体规定如下:

(一)项目前期条件已经具备的;

(二)项目前期条件不完全具备,但可以推进的;

(三)投资额1000万(含)以下的技术改造类项目。

第十三条前期条件已经具备的项目按如下要求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一)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填制《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须委托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中介机构的选聘流程参照《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三)由项目责任单位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质量负责。在编制过程中,项目责任单位应与中介机构充分沟通,会同中介机构开展深入调研,按规定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完整的资料。

(四)可行性研究报告要重点突出和明确下列内容:

1、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依据;

2、市场分析与预测;

3、拟建规模和建设条件;

4、项目具体运作模式与运营的具体实施方案;

5、投资估算;

6、资金筹措与运筹的具体实施方案;

7、财务评价和经济效益分析;

8、环境影响和社会影响评价;

9、投资风险分析及相关政策的揭示;

10、研究结论和建议。

(五)在编制深度方面,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达到:

1、能充分反映项目可行性研究工作的成果,内容齐全、结论明确、数据准确、论据充分,满足定方案和定项目的要求;

2、重大技术、经济方案应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方案比选;

3、主要工程技术数据应能满足项目初步设计的要求;

4、投资成本应采用分项详细的估算方法;

5、资金筹措和运筹方案应得到集团财务部的认可。

第十四条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评审流程如下:

(一)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将按规定要求编制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至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投资发展部在收到可行性研究报告后1个工作日内对其内容的完备性进行确认。内容不全的,需通知项目责任单位限期完善。

(二)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将内容完备的可行性研究报告送集团公司财务部、审计部和法律部初审,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审计部和法律事务部需在2个工作日内分别提出独立书面初审意见。

(三)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财务部和法律事务部初审责任如下:

1、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着重对行业前景、政策风险以及对是否符合集团发展战略规划提出初审意见;

2、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对项目资金筹措、资金运筹方案提出初审意见;

3、由法律事务部负责对项目法律、法规风险提出初审意见。

(四)由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议对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审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召开,除委员会常设单位外,会议需有外聘的两名以上(含两名)专家参加。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向委员会汇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主要内容,委员会常设委员及外聘专家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发表审议意见。会后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综合形成委员会审议意见,报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定。

(五)对审议基本可行,但需对可行性研究报告做进一步修改完善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根据审议意见逐条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及调整后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书面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会商相关部门审核后,将审核意见报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定。

(六)对委员会同意提报董事会(党委会)审定决策的项目,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董事会(党委会)会议进行审定决策。董事会(党委会)召开前,项目责任单位需将拟向董事会(党委会)汇报的内容送集团投资发展部审核。

(七)可行性研究报告经董事会(党委会)审定通过后,由集团资产管理部负责组织项目责任单位向国资委履行核

准或备案手续。

第十五条项目前期条件不完全具备,但可以推进的项目按如下要求完成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

(一)由项目责任单位填制《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案表》,经审核同意后,组织开展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

(二)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机构的选聘参照《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聘用中介机构管理办法》

的规定执行。由项目责任单位对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质量负责。编制质量要求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三)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具体评审流程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执行。

(四)对委员会同意提报董事会(党委会)审议的项目,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董事会(党委会)会议进行审议。审议同意的项目由集团投资发展部予以立项,由项目责任单位进一步推进项目,待项目前期条件完备后,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开展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工作,并由集团投资发展部负责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可行性研究报告的

评审。

第十六条对总投资额1000万元(含)以下的项目,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参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编制项目建议

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按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组织评审,并报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审定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即可实施。

第十七条对于未经委员会审议通过的项目,不得提交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审定决策。

第五章概算的审批与管理

第十八条集团自营投资项目经董事会(党委会)决策通过,并完成相关核准或备案手续后,项目责任单位必须按如下要求编制项目的投资概算。

(一)由项目责任单位按照集团公司制定的工程造价管理相关规定委托设计单位或有资格的第三方中介机构编制。

(二)投资概算的编制必须完整地反映设计范围内工程项目从筹建至竣工交付使用所需的全部费用。投资概算的编制要求参见《投资概算编制指引》。

第十九条概算的评审流程如下:

(一)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将编制完成的概算和初步设计文件报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会同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和审计部组织对概算进行初审,形成主审意见提报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进行审议。

(二)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委员会会议对概算进行审议。会议由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主持。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向委员会汇报概算主要内容,投资发展部汇报主审意见,委员会常设委员对概算发表评审意见,会后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综合形成委员会审议意见,报委员会主任或常务副主任审定。

(三)对需要进一步调改的概算,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根据审议意见逐条落实,并将落实情况和调整后的概算报送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会商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和审计部审查通过后,报委员会主任或委托常务副主任审核。

(四)对委员会审核通过的概算,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董事会(党委会)会议进行项目概算的专题审议决策。董事会(党委会)召开前,项目责任单位需将拟向董事会(党委会)汇报的内容送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审核。

第二十条概算经集团董事会(党委会)审定通过后,由集团公司各部门按如下责任分工,制定具体办法和措施,负责概算的落实:

(一)由集团公司工程项目管理中心牵头负责监督概算的具体实施;

(二)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按概算要求制定具体的项目融资和财务拨款办法;

(三)由集团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概算的执行情况提出具体审查意见;

(四)由集团业绩考核委员会负责将概算执行纳入项目责任单位考核的主要内容;

(五)由集团招标办负责将概算纳入招投标的重要管理内容。

第二十一条概算经董事会(党委会)审定后,不得任意突破。确因客观原因可能造成突破的,需按以下流程报批:

(一)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与设计单位共同提出调概的申请报告,会同编制的概算调整文件送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由集团公司投资发展部会同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计部组织初审,并提出书面意见,报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审议。

(二)对委员会审议同意提报董事会(党委会)审定的调概项目,由集团办公室负责组织安排董事会(党委会)会议进行审定。未经董事会(党委会)审定同意的概算调整不能入项目成本,集团公司财务部不得予以拨款。

第六章项目后评价

第二十二条集团自营投资项目在竣工移交后的6个月内,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编制《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具体编制要求参见《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指引》)对总投资额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自营项目,由集团投资发展部会同工程项目管理中心、审计部指导项目责任单位编制《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

第二十三条《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由项目责任单位负责提交董事会(党委会)审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集团战略和投资发展委员会负

责解释,自文件印发之日起执行。

第二十五条集团各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制定相关的落实办法。

附件:1.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案表

2.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发展部、

财务部、审计部、法律事务部审议意见表

3.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表

4. 自营项目概算主审意见表

5. 自营项目投资概算编制指引

6、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指引

7. (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审议流程图

8. 概算审议流程图

9. 调概审议流程图

二〇一一年四月八日

附件1.

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备案表

附件2.

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投资发展部、财务部、法律

事务部审议意见表

附件3.

自营项目(预)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意见表

附件4.

自营项目概算主审意见表

附件5.

自营项目投资概算编制指引(一)封面、签署页及目录

(二)编制说明

1、项目概况

2、主要经济技术指标(项目概算总投资及主要分项投资)

3、资金来源及投资方式

4、编制依据(说明编制概算时所依据的技术经济条件、设计文件、各类定额、材料预算价格,设备预算价格以及费用定额等)

5、投资分析(说明各项投资的比例,分析工程投资高低原因以及工程设计是否经济合理,技术是否先进)

6、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7、总说明附件

(1)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程序表

(2)引进设备材料清单及从属费用计算表

(3)建设项目概算要求的其他附表及附件

(三)总概算表

(四)其他费用概算表

(五)单项工程综合概算表

(六)单位工程概算表

(七)补充单位估价表

附件6.

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编制指引《自营项目后评价报告》应包括以下几方面内容:

一、建设项目概况

1、概述;

2、决策要点;

3、主要建设内容;

4、实施进度;

5、总投资;

6、资金来源及到位情况;

7、运行及效益状况。

二、建设项目实施过程总结

1、前期决策总结;

2、项目实施准备工作总结;

3、项目建设实施总结;

基层反映: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_0

优质文档在您身边/双击可除基层反映: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 在的问题及对策 今天,好的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篇关于《基层反映:浅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范文,供大家在撰写基层反映、社情民意或问题转报时参考使用!正文如下: 近年来政府投资审计工作不断加强,有效提高了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水平,避免了财政资金的损失浪费,但从审计的情况看,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应引起重视。 一、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工程招投标方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材料等的采购,必须进行招标,而实际工作中部分建设单位未能很好的执行招投标制度,将本应公开招标项目不招标的情况时有发生,如某美好乡村项目建设,仅就政府对该项目补助资金部分工程履行招投标手续,没有就整个工程进行公开招投标;还有的建设单位将招标范围仅限于建筑安装主体工程,而对符合招标要求的装修或绿化、亮化、硬化等配套附属工程直接发包,变相规避招投标;还有的项目资金大,如部分扶贫和农发资金项目,实施地点分散,造成大额资金小额化,化整为零后达不到招投标的规模,从而规避招投标;还有的招投标活动流于形式,代理机构未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编制的招标文件存在问题,特别是对工作内容的描述含混不清、工程量计算不准确等;还有的投标单位围标串标,买标卖标,挂靠转包等违规方式成为招投标的潜规则。(二)勘探设计方面 现阶段,有的工程由于勘探不到位,对施工现场实际状况了解不够,图纸设计粗糙,一方面导致招标代理机构在编制工程量清单时漏项情况经常出现,另一方面也会造成设计图纸的变更,影响投资成本。另外,在建设工程投资管理过程中,设计阶段对投资控制不严格。在实际工作中设计人员设计制图意识强,但进行经济优化的意识比较弱,不可避免的存在只管设计不问经济的现象。如某建筑项目,根据地基的承载力可以采用砼条形基础,而设计采用砼灌注桩基础,两者相比大大增加工程投资。 (三)工程预算编制方面 工程预算编制质量不高的现象仍然存在。一是由于建设单位所委托的造价(咨询)公司在编制工程预算时受公司编制人员素质的影响,加之时间紧任务重,未严格执行内部“三级”复核制度,编制的工程预算存在漏项、少算或多算工程量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预算材料价格的不确定性影响预算编制质量,工程材料费在整个建设工程投资中占有很大的比重,其价格会直接影响预算的编制质量,由于预算材料价格是按照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公布信息价格进行计算的,具有不确定性,如果价格上涨或下跌幅度超过预算估计的范围,必然会严重影响预算编制的

项目投资风险管控机制

项目投资风险管控机制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项目投资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投资风险识别和防范能力,保证项目投资的稳健持续运行,提高投资效益与效率以及投资管理水平,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项目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项目实现投资目标的影响。 第三条,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投资理念和投资标准,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以及全员风险意识,从而实现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第五条, 1、有效防范、控制、化解项目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为项目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第六条, 2、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方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 第七条, 3、提高项目的投资效率和效益,树立和维护企业的声誉和品牌。 第八条,项目风险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第九条,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投前、投中、投后控制的相统一,并实行全员和全过程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 第十条, 2、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是一个由投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

第十一条,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落实到投资活动的全过程。 第十二条,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成为全员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何员工不能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同时风险控制应与公司投资目标、投资规模、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益的相统一。 第十三条, 5、审慎性原则: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因此,公司一切投资业务活动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投资为基本出发点。 第二章主要风险识别 根据项目投资特点,面临的主要风险有:投资分析风险、投资决策风险、管理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政策风险、项目退出风险等七大类。 第五条,投资分析风险:指项目筛选、尽职调查过程中,由于尽职调查不彻底、评估方法不合理等原因,不能全面识别、正确评估项目潜在问题的风险。针对项目需要重点做好项目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结合项目周期、年化利润率等信息把关项目的可实施性;同时对合作过程中的相关协议内容作出风险分析并及时反馈。 项目合作协议内容主要风险点包括投资范围、投资时限、投资规模、运营模式、利润结算方式等。 第六条,投资决策风险:指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由于决策流程不完善、投资决策者个人偏好、知识结构不全面等原因,造成决策失误的风险。针对项目投资评委会需要详细了解市场信息、投资环境等并结合项目可研结果、合作协议的风险分析结果对投资方向、投资规

投资管理制度

4.1.2投资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规范对外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所称投资包括证券投资、长期股权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对外投资,不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研发投资等内部投资行为。 1.3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对外投资活动。 2岗位分工 2.1证券部是公司实施对外投资管理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包括: (1)参与制定公司长期战略发展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 (2)负责公司投资项目的策划、论证、实施与监管; (3)负责子公司或参股公司投资项目的审查、登记和监控; (4)负责按对外投资类别分别制定实施细则。 2.2财务中心配合进行对外投资的前期论证、资金筹措、投资并购的资产交割等事项,负责对外投资业务的会计记录。 2.3董事会办公室负责按照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披露对外投资信息。 2.4对外投资的经办人员必须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掌握法律、金融、证券、并购、财会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 2.5不得由一个部门或人员办理对外投资业务的全过程。 3授权批准 3.1股东大会根据《公司法》及相关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审批投资计划、重大投资项目。 3.2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职责和权限审议、批准重大投资项目。 3.3董事长根据董事会授权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会闭会期间的审批权限审批对外投资项目。

3.4管理层依据董事会授权,遵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制度具体组织实施对外投资业务。对管理层和具体经办人员的授权必须以书面授权的方式明确。 3.5除须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损失确认事项外,其余投资损失确认事项,由董事会审批。 3.6由股东大会审批的投资事项必须由董事会先审议再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3.7公司对外投资业务实行总部集中决策、统一管理,所有对外投资项目必须经总部决策层审批后方可实施。未经总部批准,子公司及分支机构不得进行对外投资。 3.8对投资业务有批准权的审批人,应按对外投资业务授权批准制度的规定,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审批权限。 3.9对于审批人超越授权范围审批的投资业务,经办人员应拒绝办理,并及时向审批人的上级授权部门(或个人)报告。 4对外投资原则 4.1对外投资必须符合国家、地区产业政策,以及公司的发展战略规划。逐步形成以公司品牌为标志,主业突出、行业特点鲜明的产业体系。 4.2对外投资必须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充分调查,经过可行性论证。 4.3公司谨慎从事证券投资、委托理财和委托贷款等高风险投资,该类投资不得占用公司正常生产经营资金。 4.4境外投资必须考虑政治、文化、经济、法律、市场、汇率等因素的影响。 4.5对外投资严格实行预算管理,防止对外投资失控导致公司资金链的断裂。 5长期股权投资管理 5.1投资决策管理 5.1.1公司董事、高管人员、各职能部门均可以提出投资项目建议书,报送公司证券部审查。 事业部的职能部门和下属单位提出的投资项目建议书,由事业部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完整)

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公司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公司 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中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对策

一、政府建设项目投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第一,决算超预算现象比较突出。政府建设项目投资应遵循“估算控制概算、概算控制预算、预算控制决算”的三控制原则,但在实际建设过程中“决算超预算、预算超概算、概算超估算”的“三超”现象普遍存在。造成决算超预算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投资决策时间仓促,准备工作不充分。投资决策是影响工程造价的最关键一环。有些建设单位在投资决策阶段没有足够重视可行性研究,时间仓促,投入技术力量不足,前期的调研深度不够,没有把许多应列入的费用预计进去,以致造成投资估算不准确,与实际情况相差较大。二是勘测设计质量深度不够,设计变更多。有些工程从投资决策立项到委托勘测设计阶段,时间较短,加上前期可行性研究工作深度不够,勘测设计单位急于赶任务,来不及对现场作深入细致的调查工作,匆忙完成设计图,造成许多漏项。施工中由此而发生许多设计变更或增加工程内容,增加了额外投资。三是招投标方法不当,管理不到位。有的施工单位采用所谓不平衡报价法,先低价中标,然后设法通过中途变更实现其利润,增加工程造价,导致决算超预算。四是部分项目因急于在某个重大节日或应对一些重要的检查等而形成一些赶工工程,由于受时间限制,正常的人工、材料、机械费用无法执行,再加上反复修改导致工程造价偏离正常水平。五是政策层面对建设单位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机制。现行政府投资体制下重大公共项目的投资者往往是政府,责任主体不明确、绩效评估体系不健全,导致花政府的钱大手大脚,责任心不强。第二,施工单位高估冒算现象较普遍。其主要表现为:(1)虚增工程量。工程量是计算直接费的基础,从根本上决定着建筑工程造价。目前发现存在的主要问题是重复计列、计算错误、变更减少部分未扣除、有意虚大等。(2)高套预算定额。预算定额是各地区或各行业确定完成单位合格建筑安装产品所需的人财物的数量标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高套定额和换算错误等。(3)虚高材料价格。如在装饰工程中,由于材料品种繁多,规格及产地复杂,往往施工单位容易在材料单价上做文章、弄虚作假,或以次充好,高估冒算。(4)抬高费率标准。施工单位往往套用费率较高的等级,人为提高工程造价。第三,建设单位对项目的监督管理不力。其一对工程签证的重视程度不够,手续不够规范。一些工程签证资料不全、填写不完整甚至没有签证,在工程决算或结算过程中甲乙双方往往因此产生意见分歧,虽然表面工程能够通过实地测量进行工程量的认定,但隐蔽工程、零星拆除及挖土方等问题将无法认定。即使甲乙双方对没有签证的事项予以认可,但作为工程资料来讲也是一种缺失和不完整。在缺少完整有力证据的情况下,也给审计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困难。其二工程资料不全,档案管理不规范。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工程项目缺少开工、竣工报告、验收资料、竣工图纸、监理报告等等。其三,建设单位的内部控制制度有待完善。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证券投资授权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2)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3) 第四章授权的撤销与终止 (4) 第五章责任 (5) 第六章附则 (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健全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授权控制体系,加强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优化资源配置,根据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和《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章程》(待定)、 《永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大纲》(待定)的有关规 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授权控制应贯穿公司经营活动的始终。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应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权;公司各部门、 分支机构和公司员工应当根据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及职能、岗位说明 书,在规定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相应的职责。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授权的原则 第四条公司的授权管理应当遵循有限、书面、分级、监督、审慎、适当的原则。 第五条有限授权原则。公司实行业务权限负责制和岗位责任制,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越级、越权办理业务。 第六条书面授权原则。公司所有业务权限的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变更、撤销与终止也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条分级授权原则。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个人工作性质的不同,采用逐级授权的方式进行授权。

第八条监督授权原则。公司应当对业务操作以及授权执行的规范性、准确性、严肃性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由监察稽核部执行。 第九条审慎授权原则。公司及授权人应当在评估被授权人专业知识及岗位技能的基础上,审慎选择被授权人。 第十条适当授权原则。公司授权要适当,对已获授权的部门和人员应建立有效的评价和反馈机制,对已不适用的授权应及时修改或取消授权。 第三章授权的方式 第十一条公司授权根据授权时限的不同,分为临时授权和阶段授权: (一)临时授权,指公司为解决突发事件、专门事项或授权人在短 时间内因故无法履行职责时,临时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突发事 件、专门事项或代授权人履行职责的授权; (二)阶段授权,指公司为解决、处理有规律发生或经常发生的事 件或业务,或授权人在一段较长时间内无法履行职责时,在 特定时期内授权被授权人处置相关事件、业务或代授权人履 行职责的授权。 第十二条公司授权应当采用书面即授权书形式,授权书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授权人姓名; (二)被授权人姓名; (三)授权事项及范围; (四)授权期限; (五)其他需要规定的事项。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2)完整篇.doc

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1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公司规范、稳健的运作,尽可能防止和减少风险的发生,充分保护基金投资者的合法利益,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第三条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守以下原则 (-)全面性:风险管理必须针对公司面临的所有风险类别,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二)合规性:风险管理战略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内控制度》等的有关规定,必须与公司的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公 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并与公司的长期发展目标、保持一致。 (三)制衡性:公司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应当权责分明、相互牵制,不相容职务应相对分离。 (四)及时性:风险管理必须在风险发生或发现时及时进行,讲究时效。风险管理策略及方法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等内部环境的变化和国家法律法规等外部环境的改变及时进

行完善。 (五)独立性: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査职能的部门或人员保持高度的独立,负责对公司各部门内外部风险进行有效管理。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由三个层次构成,分别为:公司总经理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合规风控总监以及各部门内设的风险管理岗位。 第五条风险控制委员会根据公司总经理授权,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各项决策和指导意见;审议各项业务创新的风险控制流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听取风险管理相关人员的工作汇报及各项业务的风险控制报告等。 第六条公司设立合规风控总监,合规总监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总经理聘任。合规风控总监对公司总经理负责,向总经理报告工作,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则的合规性审査并监督执行,对公司重大决策和主要业务活动进行合规审核等方面的工作,并负责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沟通协调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内设的风险管理岗位人员在合规总监的指导下,参与风险的iPs别、评估、管理和控制,履行相应的风险管理职能,并履行公司风险管理报告的情况。 第三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八条风险来源于公司管理及各部门业务流程的每一个环节,相应地,风险控制应涉及到公司管理及每一个部门的各个业

投资风控流程

投资风控流程 1.权限管理 第一公司建立相对集中、权责统一的投资决策与管理机制,证券投资业务管理架构按照董事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证券投资 决策团队—证券投资执行人的四级体制设立。 第二公司执行委员会是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最高决策机构,在严格遵守有关法规以及风险控制指标规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资产、有关投资市场品种配臵等情况,确定具体时段证券投资业务规模、可承受的风险限额等,并以董事会决议的形式进行落实。 第三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证券投资业务运行的最高管理机构,负责确定资产配臵策略、投资方向和考核等,具体职责如下: 1、审议各项证券投资项目的投资策略; 2、定期对证券投资业务的绩效进行考核; 3、证券投资风险控制指标设定和证券投资业务的风险控制评估; 4、确定进入目标投资证券池品种及投资基本原则和具体条件; 5、确定日常现金头寸管理及其它重大投资项目; 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至少每月召开例会一次,会议对上述事项进行部署。 第四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证券投资决策团队,证券投资决策团队对投资经理投资额度、证券投资品种、出入证券池的证券及其衍生品和其他有关事项具体执行。 第五投资决策团队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定期会议,在此期间,若涉及核心股票池的调整、临时性特别事项,投资决策团队可随时采取

公开表决方式对待议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投资决策团队设秘书一名,负责会议记录和决议传递。 第六投资执行人为投资业务的具体管理执行人,在投资决策团队做出的决策范围内,并根据授权负责证券投资项目的执行工作。 第七投资人应每周以报表形式就投资状况向投资决策团队做 出书面报告。 2.头寸管理 第一公司证券投资实行证券池制度;进入证券池的证券应遵循谨慎、稳健、具有长期投资价值等原则。 第二投资经理根据研发中心基础备选库、外部研究报告及自身研究成果提出基础备选品种提议,报由证券投资决策团队审议;经证券投资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的证券,方可进入目标投资证券池。 第三目标投资证券池品种数量原则上不得超出上市证券总数10%;每季度证券投资决策团队应召集专门会议对证券池进行讨论并依旧公开财务报告等客观标准做出适当调整;对进入证券池中的证券品种,推荐人应密切跟踪,对其潜在投资价值和风险进行评估,对于认为应剔除的证券品种报证券投资决策团队审议,经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同意,则将其从目标投资证券池中剔除。 第四证券投资团队应依据证券投资决策委员会目标投资证券池确立和调整的情况及时形成决议,由风险控制部门专人在当天填写“风险控制平台每日状况表”提交风险控制部门进行风险控制平台证券池参数设臵,从而有效保证运作与监控同步进行。 3.止损策略

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XXXX投资有限公司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文件类别:管理办法 文件编号:HYTZ-BF-FK 撰写单位:投资公司 版本:A-00 发行日期:2015年5月 等级:□■一般 编制: 审核: 审批: 核准:

文件修订单文件名称:投资项目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主要风险类别 (4) 第三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及职责 (5) 第四章风险控制流程 (7) 第五章风险控制措施 (8) 第六章附则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公司投资业务的风险管理,建立规、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

高公司的风险识别和防能力,保证公司投资业务稳健持续运行,提高投资效益与效率以及投资管理水平,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风险是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投资目标的影响。 风险控制是指公司围绕集团公司的整体经营战略和经营目标,结合投资理念和投资标准,确定风险控制制度、措施和执行流程,建立健全风险控制体系,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以及全员风险意识,从而实现风险控制总体目标的一系列行为。 第三条公司风险控制的总体目标 1、有效防、控制、化解公司面临的各种风险,将风险程度和风险损失控制在最小,为公司持续经营提供安全保障。 2、逐步采用科学统一的风险量化法,建立完整的风险控制体系和流程,实现对风险的有效管理。 3、提高公司的投资效率和效益,树立和维护公司的声誉和品牌。 第四条公司风险控制应遵循的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应做到投前、投中、投后控制的相统一,并实行全员和全过程相结合的风险控制体系。 2、持续性原则:风险控制是一个由投资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应对和监督反馈等流程组成的动态、循环的管理过程。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落实到投资业务活动的全过程。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成为全员格遵守的行动指南,任员工不能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同时风险控制应与公司投资目标、投资规模、风险状况及公司所处的环境相适应,追求效率与效益的相统一。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1

证券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与规范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证券投资业务的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提高投资收益,维护公司及股东利益,依据《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证券投资,主要是指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公司在控制投资风险的前提下,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最大化为原则,在证券市场投资有价证券并承担有限责任的行为。 第三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包含以下类型: 1、股权投资:新股认购、上市公司增发、配股及拟上市公司的股权投资,国债、公司债券(含可转债); 2、上市证券投资:已上市交易的证券及其衍生产品(含股票、基金、债券、股指期货等); 3、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的其他投资行为。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本部。下属控股子公司未经授权,不得进行任何证券投资事项。 第五条证券投资的原则: (一)公司的证券投资应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国家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并按照《公司章程》、

《上海福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二)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注重风险防范、保证资金运行安全、效益优先、量力而行。 (三)公司的证券投资应遵循确保资金安全、效益优先的原则; (四)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与财务结构相适应,规模适度,量力而行,不能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能影响自身主营业务的发展。 (五)公司证券投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得使用募集资金、银行信贷资金等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资金用于直接或间接的证券投资。 第六条凡违反相关法律法规、本制度及公司其他规定,致使公司遭受损失的,应视具体情况,给予相关责任人以处分,相关责任人应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章证券投资的资金管理及账户管理 第七条根据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使用不得超过人民币5000 万元(暂定5000万)。 第八条证券投资资金应开设专门的银行帐户,并在证券公司设立资金帐户,与开户银行、证券公司达成三方存管协议,使银行帐户与资金帐户对接。根据公司自有资金情况及投资计划,公司用于证券投资的资金可以一次性或分批转入资金帐户,每笔超过50万元的资金调拨均须经公司董事长、财务负责人会签后才能进行,资金帐户中的资金只能转回公司指定三方存管账户。因证券投资所得收益必要

某投资有限公司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全文)

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股权投资风险控制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障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博正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根据《证券公司直接投资业务试点指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自有资金对境内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 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因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 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董事会、董事会下设的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 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董事会职责:(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股权投资项目;(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40%的,应当提交董事会审批的股权投资事项进行合规性审核;(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报告。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4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1)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2)在项目决策过程中出具合规意见;(3)对投资协议进行审核;(4)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

风险控制体系

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高度重视公司运行和基金管理的风险控制,把风险控制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石。经过不断摸索、学习和实践,华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逐步建立起了适合公司有序运行和基金有效管理的风险控制体系。 (一)公司运行的风险控制 包括组织体系和制度体系两个方面。整体看来,两大体系严谨齐备,相得益彰,能够切实发挥风险控制的作用。 1.组织体系

组织体系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在董事会层面设立合规控制委员会和督察长。合规控制委员会包含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主要职能为:制定公司的风险控制政策和目标;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公司的规章制度、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固有资金投资等进行的合法合规性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上报董事会,并督促整改;审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督察长上报的文件;审议基金投资、关联交易、业务合作等风险预测报告等。督察长配合合规控制委员会的执行,对董事会负责,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规定和合规控制委员会的授权进行工作。 第二层次,在公司经营层面设立风险管理小组、投资决策委员会和监察稽核部。风险管理小组对公司在经营管理和基金运作中的风险进行全面的研究、分析、评估,全面、及时、有效地防范公司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投资决策委员会研究并制定基金资产的投资策略,对基金的总体投资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从而达到分散投资风险,提高基金资产的安全性的目的;监察稽核部独立于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支机构,定期和不定期的对各岗位、各部门、各机构、各项业务中的风险控制情况实施监督。 第三层次,公司各部门对自身业务工作中的风险进行的自我检查和控制。各部门根据经营计划、业务规则及本部门具体情况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流程及风险控制措施,相关部门、相关岗位之间相互监督制衡。 2.制度体系

[调研报告]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调研报告 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问题及对策 白玉县项目促进中心叶志国政府投资项目是一个在我国改革开放中出现的新的概念。政府投资项目是指为了适应和推动国民经济或区域经济的发展, 使用财政性资金以及用财政性资金作为还贷来源或还贷担保的借贷性资金投资建设的项目。随着中央扩大投资拉动内需政策的出台,我国每年投入上千亿资金用于道路、桥梁等基础性设施建设,投资规模的急剧扩大,给投资管理带来了新的考验。因此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对管好用好建设资金、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具有非常现实而重要的意义。 一、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 近年来,我县不断推进政府投资体制改革,积极在制度建设、项目前期、管理模式、项目融资等方面探索创新。分析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现状,大致可归纳为以下几个特点: (一)项目投向,基本合理。十二五以来,我县政府投资基本上投向两大类:即城建、交通、水利等工程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体育及文化等社会性基础设施。目前我县政府投资项目行业主管部门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类是常年项目建设的建设、交通、水利、教育等部门,另一类是非常年项目建设的卫生、文体、旅游等部门。 (二)资金拨付。由项目业主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财政部门审核、县政府领导批复后,财政部门将资金拨到项目业主,再支付给施工单位。

(三)制度建设,探索创新。近年来,我县在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上,无论是制度建设方面,还是项目融资方面,一直在努力创新探索。相继出台了相关文件,使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有章可循。 二、我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一)前期工作不尽人意。前期工作是项目实施的前提和基础,关系到投资项目的成败。重项目数量、轻前期工作现象在我县政府投资领域普遍存在:一是决策机制不完善。项目决策在项目建设周期中处于十分重要的地位,决策的正确与否,主要是体现在“四性”上,即把握投资机会的准确性、建设方案比选的全面性、项目实施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的合理性,而只有坚持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才能符合“四性”要求。从调查情况看,我县相当部分项目决策科学化和民主化不足,项目决策主要由各级领导研究作出,前期调研分析不充分,决策所需的信息不全面,缺乏战略、综合和长远考虑。二是项目储备工作薄弱。目前我县项目储备工作存在“数量少、质量差、渠道窄、工作粗”等突出问题,数量少表现为未开展政府投资项目专项规划编制,迄今为止没有建立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质量差表现为有的行业主管部门即使有一些项目打算,但纳入规划的项目很少,绝大多数仅停留在取项目名称大概轮廓上,缺少项目规模、建设内容和基本投资估算等内容,未形成真正意义上的项目储备资料;渠道窄表现为仅仅凭经验和感觉提出项目,而缺乏科学的、全面的、多渠道的项目挖掘机制;工作粗表现为没有真正把项目储备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未落实具体工作人员,未明确工作责任,只是为了应付就随便报几个了事,有的连项目名

公司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

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规范浙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公司员工(以下简称“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证券投资行为,维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基金从业人员证券投资管理指引(试行)》等相关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应当遵循长期投资的理念,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及公司证券投资管理制度,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与个人利益发生冲突时,严格遵循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的原则。 第三条利害关系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人员: (一)从业人员承担主要抚养费或赡养费的父母、子女及其他亲属; (二)从业人员可以实际控制其账户的运作,或向其提供具体投资建议,或可直接获取其账户利益,或作为其账户资金的实际持有人的人员或机构。 第四条本办法发布实施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从业人员应向监察稽核部如实备案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交易账户信息。证券账户发生变更的,应当自完成变更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进行申报。 新入职人员在入职后15个工作日内应如实报告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的身份、证券账户信息及交易账户信息及持仓情况。 第五条从业人员未列入利害关系人的父母、子女的证券投资账户信息,应按第四条的时间要求进行备案。 第六条公司员工应在公司选定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公司董事、监事、从业人员配偶、利害关系人应当在能提供纸质对账单(应包含交易流水信息及持仓信息等内容)的证券经纪商处开立证券交易账户,且原则上一人只能选定一家证券经纪商。 第七条从业人员本人、配偶、利害关系人进行证券投资时,禁止以下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投资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完善xx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保证公司整体经营和各项业务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证券公司全面风险管理规范》、《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公司管理规范》、《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管理制度》、《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司风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公司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在华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母公司”)的指导下,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风险是指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各类因素导致的不确定的不利影响或损失,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合规风险和法律风险。 本办法所称风险管理,是指围绕公司战略目标,由各部门共同实施,在管理环节和经营活动中通过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各类风险,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培育良好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把风险管理在公司可承受范围内的系统管理过程。 第三条公司各部门通过全面参与过程管理,围绕全面风险管理理念,不断健全风险管理体系、机制、制度和流程,使风险管理与公司经营管理相融合。 第四条风险管理的目标: (一)保证经营的合法合规以及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二)确保公司经营过程中所面临风险的可测、可控、可承受;

(三)保障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 (四)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 第五条公司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一)授权管理原则。公司在母公司的业务授权范围内,在内部建立分级授权体系,将业务权限授予合适的组织或岗位,确保业务授权得到切实遵守,并完成母公司下达的各类风险限额指标。 (二)及时报告原则。公司须定期及不定期按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母公司首席风险官及风险管理部报告公司的风险识别、评估、管理情况以及各类风险损失事项的发生和处理情况。 (三)健全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相统一;覆盖公司的所有业务、部门和人员,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各个环节,确保不存在风险管理的空白或漏洞; (四)合理性原则。风险管理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状况及所处的环境相适应,与公司的决策规划紧密结合,以合理的成本实现风险管理目标; (五)制度优先原则。开展各项业务前应制定相应制度,尽可能使相应制度科学、合理并严格执行,并对制度执行的效力和结果实行全程监控; (六)预防为主原则。各类风险应防患于未然,以预防预警为主,出现问题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予以处置化解;

证券投资基金投资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基金投资管理工作规范、有序、高效、科学地进行,为基金份额持有人提供优质的投资管理服务,维护基金资产安全,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明确基金投资管理的业务流程及相关部门的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制订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公司章程》、《内部控制大纲》及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与基金投资管理工作直接相关的所有部门和员工,以及运用基金资产进行证券投资的全过程。 第二章投资管理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金投资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

文件的要求,坚持规范、稳健、高效的投资原则。 第五条基金投资的管理原则是分级管理、明确授权、规范操作、严格监管。坚持投资决策中权利与相关责任对称 的原则,做到决策有效、责任明确。 第六条基金的投资管理方式采取投资决策委员会领导下的基金经理负责制。 第七条在投资管理中既要遵守公司投资理念,又要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格)制定相应的投资原则。 第八条投资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投资禁止和限制制度。 第九条适应市场波动性的特点,根据不同的基金合同(风险)及基金投资目标,适当开展相机抉择投资。 第十条公司投资管理的首要原则是要充分了解基金投资者,了解投资者的投资目标、收益期望以及风险承受 能力,在基金投资管理过程中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 优先的原则,以受托人的职责精神、职业素质和长远的眼光为 投资者提供高水平的理财服务。 第十一条投资组合管理需遵循的原则 (一)长期投资的原则 公司信奉并遵循长期投资原则,致力于为基金份额持有人带来长期稳定的收益。每个基金都将根据建立在深入研究

xxx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风险管理制度

上海金澹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风险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风险管理,增强风险防范能力,促进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公司法》、《基金法》等法律、法规、自律规则和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风险管理制度是指公司围绕总体经营战略, 董事会、管理层到全体员工全员参与,在日常运营中,识别潜在风险,评估风险的影响程度,并根据公司风险偏好制定风险应对策略,有效管理公司各环节风险的持续过程。在进行全面风险管理时,公司根据公司经营情况重点监测、防范和化解对公司经营有重要影响的风险的总称。 第二章风险管理的目标和原则 第三条公司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 确保经营管理合法合规、受托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断提高经营效率,促进公司实现发展战略。 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原则。公司风险管理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 和岗位,涵盖所有风险类型, 并贯穿于所有业务流程和业务环节。 (二)独立性原则。公司应设立相对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 门或岗位,负责评估、监控、检查和报告公司风险管理状况,并具有相对独立的汇报路线。 (三)权责匹配原则。公司的董事会、管理层和各个部门应 当明确各自在风险管理体系中享有的职权及承担的责任,做到权责分明,权责对等。 (四)一致性原则。公司在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时,应确保

风险管理目标与战略发展目标的一致性。 (五)适时有效原则。公司应当根据公司经营战略方针等内 部环境和国家法律法规、市场环境等外部环境的变化及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对其管理政策和措施进行相应的调整。 第三章风险管理的组织架构和职责 第五条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构架主要包括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风险管理委员会、独立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各业务部门等。 第一节董事会 第六条董事会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确定公司风险管理总体目标,制定公司风险管理战略和风险应 对策略; (二)审议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见,审批重大风险的解 决方案,批准公司基本风险管理制度; (三)审议公司风险管理报告; (四)可以授权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或其他专门委员会履 行相应风险管理和监督职责。 第二节公司管理层 第七条公司管理层对有效的风险管理承担直接责任,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的风险管理战略,制定与公司发展战略、整体风险 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管理制度,并确保风险管理制度得以全面、有效执行; (二)在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批准重大事件、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意 见和重大风险的解决方案,并按章程或董事会相关规定履行报告程序;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