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讲义第一章-药品安全和相关管理制度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章

• 立法权限 • 立法程序
第二节 药事法规
一、药事管理立法
• 基本特征:
1. 掌握药事、药事管理、药事法规的概念。 2. 熟悉药事管理的重要性、药事管理与法规的主要内容。 3. 了解我国药事管理发展概况、我国药事法规建设的历史沿革。 4. 知道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概况及学习药事管理与法规的重要性。
的课程,该课程运用社会学、法学、经济学、管理学与行为 科学的理论和方法,对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药品 信息、药品知识产权、药品监督管理等活动进行研究,总结 其管理规律,指导药学事业健康发展,该课程的内容涵盖了 药事管理与法规研究的全部内容。
第三节 药事管理与法规
三、药事管理与法规的课程简介
• 含义与性质: 2. 性质: (1)药事管理与法规是一门交叉课程,是药学与社会科学交叉 而形成的课程。 (2)药事管理与法规是药学的一个知识领域,是药学科学与药 学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涉及药事管理体制,药品注册管理, 药品生产、经营管理,药品使用管理,药品知识产权保护和药 学技术人员的管理等,因而是药学科学的一个知识领域。
2. 政策性 4. 综合性
第一节 药事与药事管理
二、药事管理
• 重要性: 1. 建立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全民健康水平,必须加强药
事管理。 2. 保证人民用药安全有效,必须加强药事管理。 3. 增强医药经济在全球的竞争力,需要加强药事管理。
第一节 药事与药事管理
三、药事管理的产生与发展
• 古代社会巫医分离后的医药管理 • 医药分业后药事管理从医药管理中分离出来 • 现代药事管理的发展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章PPT课件

药品生产流程包括原料的采购、加工、提取、精制、包装等环节, 每个环节都有严格的质量标准和操作规程。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是药品生产的核心,它涉及到从原料到成品的每一 个环节,确保生产出的药品安全、有效、可控。
药品经营概述
01
02
03
药品经营的概念
药品经营是指以药品为商 品的买卖行为,包括批发、 零售等环节。
效。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1 2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定义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于规 范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管理要求的规章。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主要内容
药品生产企业的质量管理、质量控制、质量保证 等方面的规定。
3
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意义
确保药品生产过程的质量可控性,保障公众用药 安全、有效。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一章ppt 课件
目录
• 药事管理概述 • 药品法规体系 • 药品监管体制 • 药品研发与注册管理 • 药品生产与经营管理 • 药品使用与监管
01
药事管理概述
药事管理的定义
药事管理是指对药品和药品管理 活动的监督、管理和研究,涉及 药品的研发、生产、流通、使用
和监管等各个环节。
药事管理旨在确保药品的安全、 有效、合理和科学使用,维护公 众健康,促进医药行业的健康发
行政处罚
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
对违反药品法律法规的企业和个人,各级 药品监管部门依法进行行政处罚,维护药 品市场秩序。
各级药品监管部门通过信息公开和公众参 与方式,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交流,提 高监管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04
药品研发与注册管理
药品研发概述
药品研发定义
国家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辅导资料(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圣才出品】

第一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考纲要求】【要点详解】一、执业药师管理注:历年考试真题参考分值3~5分。
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1)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内涵①执业药师的界定执业药师是指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并经注册,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②执业药师的配备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③实行执业药师制度的目的a.实行对药学技术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科学、公正、客观地评价和选拔人才。
b.全面提高药学技术人员的素质,建设一支既有专业知识和实际能力,又有药事管理和法规知识、能严格依法执业的药师队伍。
c.确保药品质量、保障人民用药的安全有效。
国家实行执业药师资格制度,并将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纳入全国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统一规划的范围。
(2)执业药师管理部门①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a.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b.指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c.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
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a.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b.会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2.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①考试管理和政策安排a.考试管理部门第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资格认证中心承担日常工作。
第二,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务工作。
b.考试政策第一,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第二,一般每年举办一次;第三,报名时间一般为每年的3~6月份,考试时间为每年的10月份,考试分为4个半天,每个科目的考试时间均为2.5h。
c.考试周期和成绩管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四年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②报名条件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他国国籍的人员,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报名。
药事管理与法规讲义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第一章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单元概要 一、执业药师管理 二、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 三、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 单元一 执业药师管理 大纲框架单元细目要点(1)药师制度的内涵1.执业药师职业资格制度(2)药师管理部门 (1)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2.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2)执业药师注册管理 3.执业药师职责 执业药师主要职责 (1)内容和形式要求 4.执业药师继续教育 (2)学分管理 执业药师管理5.执业药师执业活动的监督管理(1)监督检查的内容(2)违法违规参加资格考试,不按规定配备、注册及“挂证”行为的处理 知识点: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 (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 1.报名条件和免试部分科目的条件 (1)报名条件15A (2019变化): 我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专业学历 工作年限 大专满“5”年 本科满“3”年 硕士(含双学士、研究生班) 满“1”年 药学类、中药学类博士满“0”年 药学、中药学类相关专业 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大.本.硕.博”相应增加1年 【提示】中专学历2年机会: 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2019年变化)。
【关键词】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本硕博:五三一零” 【关键词】药学、中药学类相关专业“大本硕博:六四二一” (2)免试条件16A (2019变化): 药学类 中药学类 具备条件取得药学或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取得中药学或中医学专业高级职称并在中药学岗位工作的人员免考科目药学专业知识(一)药学专业知识(二)中药学专业知识(一)中药学专业知识(二)考试科目药事管理与法规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药事管理与法规中药学综合知识与技能 2.考试周期:连续4年四科全部通过(2019变化)。
【药事管理与法规】第1章 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

第一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专题概要一执业药师管理二执业药师的职业道德与服务规范三药品与药品安全管理执业药师管理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内涵1、执业药师身份认定: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两个条件同时具备)。
2、配备执业药师的单位: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的“必备条件之一”。
3、《执业药师资格证书》效用: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例题-最佳选择题】根据《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有效范围是()。
A、在全国范围内有效B、在颁发机关所在省份内有效C、在取得者的居住地省份内有效D、在取得者的就业所在地有效答案:A(二)执业药师管理部门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简称“国食药监局”):主要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
提示:按照培训与考试分开的原则,统一规划并组织考前培训。
2、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简称“人社部”):则主要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
(三)执业药师制度的发展1、1994年我国开始实施:执业药师资格制度。
2、1999年4月,将执业药师与执业中药师合并统称为执业药师。
【提示】“四统一”: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考试、统一注册、统一管理。
3、2009年4月,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发挥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与药品质量管理方面的作用。
4、2012年11月,国务院印发《国家药品安全“十二五”规划》。
(1)要求推动执业药师立法,完善执业药师制度,(2)药品经营100%符合《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3)新开办零售药店均配备执业药师,(4)2015年零售药店和医院药房全部实现“营业时”有执业药师指导合理用药,(5)标志着我国执业药师制度将步入深化改革、健康发展的新阶段。
(四)国际药师制度的发展1、国际药师制度的特点(1)具有较高的社会认可度和地位(2)普遍重视立法,规范药师管理。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各章节复习重点内容

2023年执业药师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各章节复习重点内容第一章执业药师与健康中国战略1.推进健康中国建设,主要遵循以下原则健康优先把健康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促进健康的理念融入公共政策制定实施的全过程,实现健康与经济社会良性协调发展改革创新坚持政府主导,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加快关键环节改革步伐,促进全民健康的制度体系科学发展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中西医并重,推动健康服务从规模扩张的粗放型发展转变到质量效益提升的绿色集约式发展公平公正以农村和基层为重点,推动健康领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维护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益性,逐步实现全民健康覆盖,促进社会公平2.在药品注册管理中,按药品注册类别进行分类(三类)中药注册分类中药创新药,中药改良型新药,古代经典名方中药复方制剂,同名同方药等化学药注册分类化学药创新药,化学药改良型新药,仿制药等生物制品注册分类生物制品创新药、生物制品改良型新药,已上市生物制品(含生物类似药)等3.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人员的资质要求:5310~大本硕博,考试周期为四年;高级职称免考两科,只参加药事和(中)药综两科,须在两年内通过考试。
注解:数字代表工作年限,后面内容代表相关学历。
4.执业药师注册条件:德、智(证书)、体、单位同意。
注解:申请注册的执业药师,必须具备以下条件:①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②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无不良信息记录;③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④经执业单位考核同意。
5.执业药师注销注册情形记忆:人因健康无理由不在岗半年被开除后,受刑事处罚,期满未延续,后又失踪死亡。
注解:执业药师注册后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注销注册:①死亡或被宣告失踪的;②受刑事处罚的;③被吊销《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④受开除行政处分的;⑤因健康或其他原因不能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⑥无正当理由不在岗执业超过半年以上者;⑦注册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注销手续由执业药师本人或其所在单位向注册机构申请办理。
药事管理与法规PPT课件

21 3、熟悉药品监督管理法规体系 宪法 法律 行政法规 地方性法规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 部门规章 地方性规章 国际条约
25、27 第四章 一、药品注册管理 控制药品市场准入的前置性药品管理制度。也 称为药品上市许可管理。 药品注册的四种申请模式: 1、新药申请; 2、已有国家标准药品的申请; 3、补充申请(改变、增加或取消原批准的事项或内 容); 4、进口药品申请。 药品管理
30 特殊管理药品的管理 一、特殊管理药品的概念 特殊管理药品是指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 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 特殊管理药品属于处方药,而且是处方药中管 制最严格的一类。 二、特殊管理药品管理的必要性 特殊管理药品具有特殊的药理、生理作用,管 理、使用不当将严重危害病患者及公众的生命健康 乃至社会的利益。
药事管理与法规
国家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辅导
2003年《药事管理与法规》课程特点
1、考试大纲与科目没有变化;
2、考试内容变化较大; 3、题型有变化,去除了C型题;
4、试题覆盖面大;
5、考点有限。
全面复习,日积月累,
抓住考点,适当做题。
磨刀不误砍柴工。
临阵磨刀,不快也光。
Ⅰ 复习重点
第一部分 药品管理(占15%)
36 ③药物相互作用引起的不良反应 ④迟现性不良反应:如致畸、致癌、致突变作用。 报告范围 未知的、严重的、罕见的、异乎寻常的、不可预测 的药品不良反应; 已知不良反应,其程度和频率有较大改变的,医师 认为值得报告的; 新药出现的不良反应。
38、40 药品广告管理 1、定义:药品广告是指药品生产、经营者为推销自 己的药品通过各种媒介和各种广告形式所做的各种 宣传、介绍活动。 2、药品广告规则 前置性审查规则(必须经批准,取得药品广告 批准文号)、广告发布规则(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 文号的,不得发布)、媒介限制规则(处方药可以 在指定的医学、药学专业刊物上发布广告,但不得 在大众媒介上发布。)、内容限制规则
第1章执业药师与药品安全细讲

4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的内涵:目的:实行对药学人员的职业准入控制*性质:属于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资格制度*考点*:执业药师认定(★★★★)执业药师(Licensed Pharmacist ):经全国统一考试合格,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并经注册登记,在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中执业的药学技术人员。
考点:配备执业药师的规定(★★★★)凡从事药品生产、经营、使用的单位均应配备相应的执业药师,并以此作为开办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必备条件之一。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 )负责对需由执业药师担任的岗位作出明确规定并进行检查。
第一节执业药师管理5最佳选择题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属于A.职业资格准入考试B.主管药师资格认定考试C.检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知识的考试D.选拔负责药品质量岗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的考试E.为生产、经营企业考核质量管理人员的考试A6一、执业药师资格制度(二)执业药师管理部门:人保部和CFDA 共同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协调、资格考试、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CFDA:主要负责组织拟定考试科目和考试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建立试题库及考试命题工作,并指导注册登记和监督管理工作。
——考试+注册管理+监督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社部):则主要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试题,会同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对考试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并确定合格标准。
——考试相关第一节执业药师管理7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考点(★★★★)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其他国籍的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中专学历,从事药学或中药学专业工作满七年。
大专学历,。
工作满五年。
本科学历,。
工作满三年。
④。
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取得硕士学位,。
工作满一年。
⑤取得药学、中药学或相关专业博士学位。
注意:普通;免考部分考试科目(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中专20,大专15)第一节执业药师管理8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与注册管理(一)执业药师资格考试:考点: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发放及效用(★★★★)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合格者,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的、人事部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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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药品安全和相关管理制度第三节药品安全和相关管理制度一、药品的界定和特点(一)药品和药品分类《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机能并规定有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1、“药品”指的是人用药品,不包括兽药和农药。
2、根据药品的界定,药品可分为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三类。
3、《药品管理法》有关条文对药品进行了其他分类:现代药和传统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实行一般管理的药品与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第六十一条:疫苗、血液制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放射性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国家实行特殊管理的药品不得在网络上销售)。
(二)药品质量特性和特殊性1、药品的质量特性:①有效性: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效果。
我国按在人体达到所规定的效应程度分为:痊愈、显效、有效。
②安全性:有效性大于毒副反应,或可解除、缓解毒副作用。
③稳定性: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④均一性:每一单位产品都符合有效性、安全性的规定。
2、药品的特殊性:(1)专属性:对症治疗。
(2)两重性:防病治病的一面与不良反应(ADR)的一面。
(3)质量的重要性:《药品管理法》规定:“药品必须符合国家药品标准”,法定的国家药品标准是保证药品质量和划分药品合格与不合格的唯一依据。
(4)时限性:药品均有有效期,一旦有效期到达,即行报废销毁。
3、药品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要求(1)药品注册管理,就是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法定程序对拟上市销售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给予上市许可的行政行为。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MAH),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加强对己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
习题练习【例-A型题】1、药品质量特性不包括()。
A. 安全性B. 经济性C. 稳定性D. 均一性答案:B【例-B型题】A. 药品的安全性B. 药品的有效性C. 药品的均一性D. 药品的稳定性1、在规定的适应证、用法和用量的条件下,能满足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的要求()。
2、按规定的适应证和用法、用量使用药品后,人体产生毒副反应的程度()。
3、在规定的条件下保持其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能力()。
4、每一单位产品都符合有效性、安全性的规定要求()。
答案:B、A、D、C二、药品安全与风险管理(一)药品安全的风险管理要求1、不追求“零风险”,而要求对风险的有效控制,使其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药品的最终上市是利益与风险权衡的结果。
2、安全风险特点:复杂性;不可预见性;不可避免性。
3、分类:4、风险管理原则是全球药品管理的第一原则;核心要求:事前预防、事中控制、事后处置5、明确药品研发机构、生产企业、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等风险管理主体的责任。
三、药品追溯制度1、药品追溯是指通过记录和标识,正向追踪和逆向溯源药品的生产、流通和使用情况,获取药品全生命周期追溯信息的活动。
2、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参与方主要包括: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参与方等。
(一)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目标形成互联互通药品追溯数据链,实现药品生产、流通和使用全过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有效防范非法药品进入合法渠道;确保发生质量安全风险的药品可召回、责任可追究。
(二)药品追溯体系建设的基本原则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承担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药品经营企业和使用单位应当配合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建成完整药品追溯系统,履行各自追溯责任。
2、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指导;3、分类分步实施;4、各方统筹协调。
(属地管理原则)(三)药品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求1、基本构成及其功能要求:包含药品追溯系统、药品追溯协同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协同平台)和药品追溯监管系统。
2、参与方构成及基本要求(1)参与方构成: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企业、经营企业、使用单位、监管部门和社会参与方。
(2)总体要求:①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承担药品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可自建药品追溯系统,也可采用第三方技术机构提供的药品追溯系统。
②药品追溯数据记录和凭证保存期限应不少于五年。
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和生产企业:应根据《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对其生产药品的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赋码,并做好各级销售包装单元药品追溯码之间的关联。
在赋码前,应向协同平台进行备案,服从协同平台统筹,保证药品追溯码的唯一性。
④药品经营企业、使用单位:在采购药品时,应向上游企业索取相关追溯信息,在药品验收时进行核对;⑤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设协同平台,国家级和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建设药品追溯监管系统;⑥社会参与方:信息技术企业、行业组织等可作为第三方,按照有关法规和标准提供药品追溯专业服务。
(四)药品追溯码编码要求药品追溯码是指用于唯一标识药品各级销售包装单元的代码,由一列数字、字母和(或)符号组成。
药品追溯码应关联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名称、药品生产企业名称、药品通用名、药品批准文号、剂型、制剂规格等信息;代码长度应为20个字符、前7位为药品标识码或符合ISO相关国际标准的编码规则。
(五)疫苗信息化追溯体系建设要求1、建立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上市许可持有人承担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建设的主要责任,按照“一物一码、物码同追"的原则建立疫苗信息化追溯系统,并与协同平台相衔接;进口疫苗上市许可持有人可委托进口疫苗代理企业履行上述责任。
2、社会参与方提供技术服务四、药物警戒制度(一)药物警戒的界定2019年修订的《药品管理法》建立了药物警戒制度,规定“国家建立药物警戒制度,对药品不良反应及其他与用药有关的有害反应进行监测、识别、评估和控制”拓展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报告制度,进一步完善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制度,落实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包括持有药品批准文号的药品生产企业,简称持有人)不良反应报告主体责任。
(二)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制定药品上市后风险管理计划,主动开展药品上市后研究,对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进行进一步确证,加强对已上市药品的持续管理。
2、对附条件批准的药品,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采取相应风险管理措施,并在规定期限内按照要求完成相关研究;逾期未按照要求完成研究或者不能证明其获益大于风险的,国家药监局应当依法处理,直至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3、对已确认发生严重不良反应的药品,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并应当在5日内组织鉴定,自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5日内依法作出行政处理决定。
4、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其他安全隐患的药品,持有人应当立即停止销售,告知相关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停止销售和使用,召回已销售的药品,及时公开召回信息,必要时应当立即停止生产,并将药品召回和处理情况向省(区、市)药监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报告。
5、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已上市药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质量可控性定期开展上市后评价。
经评价,对疗效不确切、不良反应大或者因其他原因危害人体健康的药品,应当注销药品注册证书。
(三)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直接报告不良反应的要求1、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1)持有人是药品安全责任的主体,应当指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2)持有人委托其他公司或者机构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双方应当签订委托协议。
2、及时报告药品不良反应(1)境内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自严重不良反应发现或获知之日起15日内报告,死亡病例及药品群体不良事件应当立即报告,其他不良反应应当在30日内报告。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对严重不良反应报告中缺失的信息进行随访,对死亡病例开展调查并按要求提交调查报告。
(2)境外发生的严重不良反应应当自持有人发现或获知严重不良反应之日起15日内报告,其他不良反应纳入药品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中。
3、报告获知的所有不良反应持有人应当按照可疑即报原则,直接通过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系统报告发现或获知的药品不良反应。
4、加强不良反应监测数据的分析评价持有人应当汇总年度情况,包括企业年度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体系运行情况、不良反应报告情况等信息,并于每年3月31日前向省(区、市)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提交上年度总结。
5、持有人应当主动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①发现说明书未载明的不良反应,应当及时分析评价。
②对存在严重安全风险的品种,应当制定并实施风险控制计划,采取限制药品使用,主动开展上市后研究,暂停药品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③对评估认为风险大于获益的品种,应当主动申请注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
④对提示药品可能存在质量安全问题的,持有人必须立即采取暂停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召回等措施,并积极开展风险排查。
(四)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处置1、药品不良反应的界定和分类(1)药品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有害反应。
(2)严重药品不良反应:①导致死亡;②危及生命;③致癌、致畸、致出生缺陷;④导致显著的或者永久的人体伤残或者器官功能的损伤;⑤导致住院或者住院时间延长;⑥导致其他重要医学事件。
(3)新的药品不良反应:指药品“说明书中未载明”的不良反应。
说明书中已有描述,但不良反应发生的性质、程度、后果或者频率与说明书描述不一致或者更严重的,按照新的药品不良反应处理。
(4)药品群体不良事件:是指同一药品在使用过程中,在相对集中的时间、区域内,对一定数量人群的身体健康或者生命安全造成损害或者威胁,需要予以紧急处置的事件。
药品不良事件不同于药品不良反应,它通常指药品作用于机体,除发挥治疗功效外,有时还会产生某些与药品治疗目的无关的对人体有损害的反应,它不以“合格药品”为前提条件。
2、药品不良反应报告主体、报告范围、监督主体(1)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应当经常考察本单位所生产、经营、使用的药品质量、疗效和不良反应。
发现疑似不良反应的,应当及时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和卫生健康主管部门报告。
(2)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指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负责人,设立专门机构,配备专职人员,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直接报告药品不良反应,持续开展药品风险获益评估,采取有效的风险控制措施。
习题练习【例-A型题】1、下列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主要由药品使用单位承担的是()。
A. 药品再评价B. 药品不良反应的调查与评价C. 药品临床应用管理D. 药品召回答案:C【例-A型题】2、关于药品安全风险和药品安全风险管理措施的说法,错误的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