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员工离职管理规范
离职约束管理制度

离职约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离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的利益,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离职员工是指在公司工作期间,由于各种原因离职的员工,包括辞职、解雇、退休、合同期满等。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员工,员工在离职后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离职员工的义务第四条离职员工应当在离职前认真履行其职责,完成离职交接工作,并将工作中的全部资料、文件、设备等归还公司。
第五条离职员工应当妥善保管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离职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谋求私利。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技术秘密和专利信息,离职后不得擅自向他人透露公司的技术秘密和专利信息,不得利用公司的技术秘密和专利信息从事竞争性活动。
第七条离职员工对于公司的商誉和声誉应当尊重和维护,离职后不得散布虚假信息,不得对公司进行诋毁和攻击。
第三章离职员工的权利第八条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在离职时为其提供相应的离职证明和工资结算。
第九条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在离职时为其办理相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的转移手续。
第十条离职员工有权要求公司为其提供相应的离职辅导和职业规划指导。
第四章离职违约处理第十一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离职员工,公司有权依法采取相应的法律手段进行维权,要求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条对于泄露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资源的离职员工,公司有权要求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三条对于散布虚假信息和诋毁公司的离职员工,公司有权要求其公开道歉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十四条对于利用公司技术秘密和专利信息从事竞争性活动的离职员工,公司有权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并保留追究其刑事责任的权利。
第五章离职管理流程第十五条公司在接到离职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当及时安排离职审核流程,核实员工的离职原因和离职时间。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为离职员工提供相应的离职辅导和职业规划指导,帮助员工顺利度过离职期,重新就业。
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科技公司科技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科技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科技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增强公司管理效能,提高员工离职后的信息安全保密能力,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员工离职的情况。
第二章离职程序离职申请离职申请书应写明以下内容:1. 离职原因;2. 离职时间、地点;3. 离职手续是否办理完毕;4. 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公司应当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及时审核,对符合公司标准的申请批准,对不符合标准的申请,应当及时说明原因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离职手续员工离职后,应当按照公司规定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1. 内部资料的清理和提交;2. 设备和人员证件的归还;3. 离职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应当及时收回机密资料和设备,进行必要的清理和检查。
离职申请书备案公司在审核通过员工离职申请后,应当进行离职申请书的备案。
备案包括对员工离职申请书的存档、记录、归档和信息安全保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章离职后的信息保密员工离职后,应当遵循公司相关的机密保护规定,严格保守公司涉密资料和信息。
离职前须将有关的文件和存储介质全部归还,完成公司交接手续,使公司机密资料和信息得到有效保护。
第四章离职后的待遇和权益员工离职后应当享有公司规定的应得福利和离职补偿等待遇,并应当准确计算离职补偿金。
第五章禁止与员工私下达成离职协议公司严禁员工私下与任何人就自身离职事宜进行协商、谈判和达成协议。
不得将公司的商业机密和资料擅自泄露给任何人。
第六章违反本制度的相应处理措施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轻重分别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2.书面警告;3.调整工作岗位;4.解除劳动合同。
第七章特别约定1.本制度经公司主管部门审批,于XX年XX月XX日起施行,原公司相关规定和合同的规定与本制度冲突的部分,以本制度为准;2.员工本着企业的利益,积极与公司沟通、协调,及时提交申请,妥善安排离职手续。
3.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及其有关部门及时对其进行修订、补充。
离职规章制度范本5篇_0

离职规章制度范本5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那么你知道离职规章制度怎么写吗?今天小编在这给大家整理了一些离职规章制度,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离职规章制度篇11 目的规范公司离职员工的多种结算活动和交接工作,以利于工作的延续性;保护员工和公司免于离职纠纷;与离职人员的面谈可提供管理方面的改进信息,帮助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2 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的离职工作。
3 关键词3.1 辞职: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员工自动提出与公司解除劳动关系。
3.2 擅自离职:合同期内,员工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员工已递交辞职申请但未经批准就擅自离岗、或员工辞职申请虽获批准但未履行完毕离职手续就擅自离岗。
3.3 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已满,员工或公司一方提出不再续签合同。
3.4 辞退:员工因各种原因不能胜任岗位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或因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5 开除:员工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或国家法律法规,由公司提出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4 离职审批权限4.1 总监级及其以上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由其直接上司签署意见并报送分管副总审核后,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会签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2 总监级以下员工:收到员工离职申请的3个工作日内,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或直接上司在2个工作日内签署意见,报送人力资源部,人力资源总监在3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出意见,报送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复核,人力资源分管副总在2个工作日内复核完毕后,报送总经理审批,总经理在3个工作日内将审批结果反馈人力资源部。
4.3 会签人对手续办理的合规性和合理性负责,不具有决定权,但具有否决权。
5 离职申请5.1 辞职5.1.1 试用期内;员工提前7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5.1.2 合同期内;员工提前30天向其直接上司提交《员工离职申请表》。
2022最新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

2022最新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篇1一、范围本办法规定了员工劳动关系解除的类型、条件及有关规定。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员工。
二、引用标准2.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07年6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5号公布)2.2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相关配套法规三、职责3.1人力资源部是员工离职管理的归口部门,负责办理员工离职审核及面谈、离职手续,核算员工离职前的工资、福利等项目。
3.2各部门经理负责审核员工离职事项,确定员工最后工作日以及办理工作交接手续。
3.3财务部负责结清员工借款。
四、工作程序4.1离职类别及条件4.1.1辞职:合同期内,员工可以提出辞职、解除劳动合同。
⑴试用期内员工辞职应提前3天书面向公司提出,试用期满后须提前30天书面申请。
⑵一般情况下公司应同意员工辞职,但有以下情形除外:a. 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b. 被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审查尚未结案的;c. 在劳动合同或与劳动合同有关联的专项协议中约定有必须服务期,且必须服务期未满的。
4.1.2资谴: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司可提前30天书面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⑴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⑵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⑶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协议的;⑷因经营业务发生变化,包括但不限于机构调整、岗位撤并等,致使员工的岗位消失的;⑸公司因生产、经营、管理需要或因员工的工作能力、工作表现及体力、健康状况,调整员工的工作岗位、工作部门或工作地点,员工无正当理由不接受工作调整的。
4.1.3协商解除公司可以根据《劳动法》第36条规定,随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须经过与员工协商一致才能解除。
4.1.4违纪解除员工有不法或违纪行为的,公司可根据《劳动法》第39条规定或公司《员工纪律条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4篇)

公司员工离职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离职管理,确保离职程序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员工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的离职管理,包括辞职、解聘、合同到期、退休等形式的离职。
第三条公司建立离职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离职管理制度、审查离职申请、解决离职问题等工作。
第四条公司鼓励员工在正常合同期限内完成工作任务,提前解决离职手续。
第五条公司员工离职必须经过公司审批,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第六条离职员工应当认真履行离职手续,如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公司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七条离职员工必须保守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不得泄露公司的技术、业务和客户信息。
第八条离职员工享有应有的离职待遇,包括工资结算、离职证明、劳动关系转移等。
第二章离职申请第九条员工提出离职申请时,应书面向公司提出申请,说明离职原因和离职日期。
第十条公司在收到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离职管理委员会审核,并在七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离职申请需要公司批准,未经公司批准不得离职。
公司有权根据实际情况拒绝离职申请。
第十二条如离职申请被批准,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三章离职程序第十三条公司发出离职批准后,员工应当按照公司规定的离职程序办理离职手续。
第十四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作任务,交接相关资料,并如实记录在职期间的工作经验。
第十五条离职员工应当清算工资待遇,包括向员工结算工资、假期补偿、奖金等。
第十六条离职员工应当办理离职证明等相关手续,并交还公司财务、设备等物品。
第十七条离职员工应当提交离职报告,对在职期间的工作进行总结,并提出建议。
第十八条离职员工应当完成与公司之间的清账工作,包括清偿借款、返还物品等。
第十九条离职员工应当遵守公司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机密和商业秘密。
第四章特殊情况的离职第二十条如员工因病、伤、婚丧、生育等特殊原因需要离职,应向公司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二十一条公司在接到员工特殊离职申请后,将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三个工作日内作出决定。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

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5篇员工离职规章管理制度【篇1】1.目的为了规范离职操作流程,维护公司与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3.主要职责3.1人事行政部负责员工离职面谈、离职的审批与离职手续的办理。
3.2 各部门行政助理负责监办部门内交接工作。
4.制度内容4.1 辞职4.1.1 正式员工应提前三十日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交书面辞职报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试用期内员工提前三天向上级主管及人事行政部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职原因。
4.1.2主管与员工沟通,了解离职原因,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
经部门主管/经理签署意见后(如有辞职报告可附后),交人事行政部。
4.1.3人事行政部与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后,了解离职原因签署批准意见。
4.1.4员工的辞职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批准签字后交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1.5 通过审批后,人事行政部通知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
4.2 辞退4.2.1 辞退正式员工须由该员工上级主管提前三十日以上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写明辞退原因(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经部门主管/经理批准后交人事行政部。
4.2.2 人事行政部须核实辞退原因是否属实,签署审批意见。
4.2.3员工的辞退申请均需按照审批权限进行审批签字后交由人事行政部确认备案。
4.2.4通过审批后,主管告知员工辞退理由和离职时间,安排员工按公司相关规定办理离职。
4.3 离职手续4.3.1 离职人员在本部门工作移交完毕后,凭部门主管/经理及部门助理签字的《离职交接清单》至相关部门移交工作、物品。
各部门接待交接的人员应认真检查相关记录,确保离职人员各项款项、物品及工作移交清楚、完毕。
4.3.2离职人员将完成的《离职交接清单》交至人事行政部办理离职手续。
人事行政部发放离职证明,办理养老保险等停止或转移手续,在一个月内,因个人原因未在规定日期办理离职手续,公司不负责咨询、办理等相关事项。
公司离职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离职人员管理,维护公司合法权益,保障离职人员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离职人员,包括离职员工、离职管理人员、离职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公司应尊重离职人员,关心离职人员,维护离职人员合法权益,为其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第二章离职程序第四条离职人员应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提出离职申请,并填写《离职申请表》。
第五条公司人力资源部收到离职申请后,应进行审核,确认离职原因、离职日期等事项。
第六条离职人员应配合公司完成离职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1. 清理工作场所,归还公司财产;2. 结清工资、福利待遇;3. 前离职培训,了解公司相关保密规定;4. 签订离职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
第七条离职人员离职后,公司应将其人事档案、劳动合同等资料按规定移交至相关部门。
第三章离职人员权益保障第八条离职人员享有以下权益:1. 合法权益不受侵犯;2. 离职前工资、福利待遇按规定支付;3. 离职后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按规定办理转移;4. 离职后享有竞业限制权利。
第九条公司应依法为离职人员办理离职手续,确保离职人员权益得到保障。
第四章离职人员档案管理第十条公司应建立离职人员档案,包括离职申请表、离职协议、离职培训记录、离职后联系方式等。
第十一条离职人员档案应按规定保管,确保档案完整、准确。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离职人员从业管理制度
离职人员从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离职人员从业行为,保护公司的商业利益,维护市场秩序,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离职人员。
第三条离职人员从业行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公司规章制度以及职业道德。
第四条离职人员应当尊重公司商业秘密和客户信息,不得泄露给他人或利用其谋求个人利益。
第五条离职人员应当遵守离职协议的约定,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工作。
第二章离职人员行为规范
第六条离职人员应当对公司提供的设备、资料等财产进行妥善保管,不得擅自使用或挪用。
第七条离职人员应当离职前将工作交接给接替者,并做好离职手续。
第八条离职人员应当保持良好的职业素养,不得在离职后散布不实信息或诋毁公司形象。
第九条离职人员应当遵守保密协议,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
第十条离职人员不得利用离职后的关系和信息从事对公司有竞争关系的业务。
第三章监督与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设立专门部门负责离职人员的监督管理与追踪。
第十二条对于违反本制度的离职人员,公司将按照公司规章制度予以处理,包括取消相关福利、要求赔偿经济损失等。
第十三条对于涉嫌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客户信息的离职人员,公司有权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公司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公司全体员工应当严格遵守。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需要修改,需经公司领导层批准。
以上就是离职人员从业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希望离职人员们能够严格遵守,做到诚实守信,维护公司利益,共同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
祝离职人员们在未来的工作中取得更大
的成功和成就!。
公司员工退出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员工管理,规范员工退出流程,保障公司权益,维护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包括正式员工、试用员工、临时员工等。
第三条员工退出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员工退出过程的合法、合规。
第二章退出原因第四条员工退出原因包括:(一)员工自愿离职;(二)员工因个人原因无法继续在公司工作;(三)公司因业务调整、人员优化等原因需要裁减员工;(四)员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教育无效或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五)法律法规、政策调整等原因。
第三章退出流程第五条员工提出退出申请:(一)员工应向人力资源部门提交书面退出申请,并填写《员工退出申请表》。
(二)员工在提交退出申请时,应说明退出原因。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审核:(一)人力资源部门对员工退出申请进行审核,核实员工退出原因。
(二)审核过程中,如发现员工存在未了结的业务、未结算的工资等事项,应要求员工及时处理。
第七条通知相关部门:(一)人力资源部门将审核通过的退出申请通知相关部门,包括财务部门、行政部门等。
(二)相关部门根据员工退出情况,办理相关手续。
第八条结算工资:(一)财务部门根据员工实际工作时间和公司薪酬制度,计算员工应结算的工资。
(二)财务部门在员工退出前,将工资结算至员工账户。
第九条办理离职手续:(一)人力资源部门为员工办理离职手续,包括档案移交、工作交接等。
(二)员工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人力资源部门将离职证明发放给员工。
第四章退出后的处理第十条员工退出后,公司应妥善处理以下事项:(一)员工档案的归档和保管;(二)员工离职后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权益保障;(三)员工离职后的劳动关系解除手续;(四)员工离职后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等事项。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原有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予以补充。
核心岗位人员离职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核心岗位人员离职管理,保障公司业务连续性和信息安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核心岗位人员的离职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研发、技术、管理、市场等关键岗位。
三、离职申请与审批1. 核心岗位人员离职前,应提前30天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书面离职申请,说明离职原因、离职时间等。
2. 人力资源部负责对离职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可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访谈。
3. 离职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报总经理审批。
总经理审批同意后,通知相关部门进行离职交接。
四、离职交接1. 离职人员在离职前应完成以下工作:(1)完成工作交接,确保工作顺利过渡。
(2)清理个人办公物品,归还公司资产。
(3)配合人力资源部办理离职手续。
2. 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离职交接工作,包括:(1)制定详细的工作交接清单,明确交接内容、时间、责任人等。
(2)监督、指导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
(3)对离职人员离职后的工作情况进行跟踪,确保业务连续性。
五、保密与竞业限制1. 离职人员应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商业秘密。
2. 公司与离职人员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约定离职人员在离职后一定期限内不得从事与公司业务竞争的相关工作。
3. 离职人员违反保密和竞业限制协议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离职手续办理1. 离职人员完成工作交接后,人力资源部负责办理以下手续:(1)结算工资、福利待遇。
(2)办理社保、公积金转移。
(3)办理离职证明。
(4)注销劳动合同。
2. 离职手续办理完毕后,公司向离职人员发放离职证明。
七、附则1.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3. 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公司另行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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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质量体系工作文件
CL/WP-RLZY-006
员工离职管理规范
(A版)
编写:李驰日期:06年06月02日
审核:姜博日期:06年06月02日
批准:日期:
受控状态:
员工离职管理规范
一、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管理,规范员工离职管理工作,明确员工离职流程,特制定本规范。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三、术语及定义
3.1、劳动合同解除
指劳动合同订立后,尚未全部履行前,由于某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一方或双方当事人提前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劳动合同的解除分为法定解除和约定解除两种。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劳动合同既可以由单方依法解除,也可以由双方协商解除。
3.2、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期满双方又无续签劳动合同意向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
四、职责与权限
人力资源部负责离职审批、离职情况调查、离职面谈及离职手续办理。
各业务部门负责离职审核、离职员工工作及工作设备交接手续办理等事宜。
五、内容与流程
5.1、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若员工拟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试用期员工可随时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正式员工应至少提前30天向部门经理提出书面申请,即填写《员工离职呈报表》,然后提交部门经理、主管领导签字,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后办理个人离职交接手续(主管以上员工离职须报总经理审批)。
若部门经理未同意员工即时离职的,员工需按公司规定履行完30天的工作职责。
5.2、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5.2.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在试用期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员工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公司规章制度,严重影响工作、生产的,或给公司形象造成不良影响的;
(3)、员工严重失职,给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员工不服从管理,没有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任务的;
(5)、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被劳动教养的;
(6)、学历证明、体检及其他对公司有严重欺骗或欺诈行为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2.2、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员工。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不能就变更合同达成一致意见的;
(4)、公司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
5.2.3、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报流程
凡由部门提出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部门填写《员工离职呈报表》报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核。
在上述各部门和领导均做出解除劳动合同决定,人力资源部可向需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发出《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同时由部门尽快安排工作交接,并办理离职手续。
5.2.4、自动离职(除名)
(1)、对劳动合同期内未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申请,而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回连续达到或超过3天,或者1年内旷工累计超过5天。
对虽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但公司没有批准前自行离开
工作岗位的员工及接到公司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后一周后,个人未办理任何离职交接手续而自行离开公司的,公司将按自动离职或除名处理。
(2)、依前款规定视为自动离职的员工,旷工或离开达到自动离职时间之日起与公司之间的劳动关系自动解除,由此引起的纠纷,其责任由员工本人自负。
(3)、凡部门在调查确认员工构成上述任意一条自动离职行为之日起的第2个工作日,应向人力资源部报告,由部门代填写《员工离职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审核备案。
对未能及时申报自动离职的部门,公司将予以通报。
对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部门,将追究其直接领导的责任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5.3、劳动合同终止
劳动合同到期不续签者,本人需在劳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的任何1天书面通知所在部门经理,填写《员工离职呈报表》,在部门经理、主管领导审批后,由人力资源部或授权人员对员工进行离职面谈,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公司提出与员工不续签劳动合同,需在合同期满前部门填写《员工离职呈报表》,在主管领导、人力资源部审核后,由人力资源部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的任何1天向员工发出《终止劳动关系通知书》,并办理离职交接手续。
5.4、离职面谈
所有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均需作基于《离职面谈清单》的常规离职面谈。
离职面谈由人力资源部负责或授权安排其他人员。
5.5、交接与结算
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必须在离职批准后的2个工作日(办事处员工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全部交接手续,包括《员工调离单》的交接手续,部分岗位员工按要求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
(1)、逾期不办理交接手续者,不得结算工资及应得的经济补偿金。
(2)、对发出离职通知30天次日起的60天后来公司补办交接手续并要求开据离职证明的员工,个人除按要求补办离职手续外,还需视情节交纳离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赔偿金。
离职证明公司将按原离职时间及离职原因据实予以开据。
(3)、所有自动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劳动合同解除、失业及社会保险的各种待遇。
(4)、对在劳动合同期内严重违反公司有关规定或做出有损公司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员工,公司将视情节追究个人经济及法律责任。
(5)、经济补偿金的发放(仅适用于5.2. 2)
经济补偿金发放标准按劳动法规定办理。
凡员工在公司连续工作每满1年,发给员工1个月的工资,满半年不满1年的,按1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如果因员工不能胜任工作被解除劳动合同或由公司提出并且员工同意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
(本条款中的月工资是指该员工被解除劳动合同前的前3个月平均工资。
)
(6)、劳动合同未到期个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历届毕业生,以及工作期限未满合同规定的离职人员,公司将按照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培训合同书》等相关规定追索个人应承担的责任。
5.6、员工离职后的有关规定
所有员工离职后,必须履行公司保密义务。
对泄露公司秘密,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者,公司将视情节予以追究其法律责任。
人力资源部在离职员工办理离职手续时,将为其办理个人档案转出手续,最迟转出时间为档案托管的到期日,否则公司将办理为个人档案托管,之后发生的一切费用由其个人承担。
对已与公司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的员工,在承诺限制期内,公司将不定期对此类人员就履行情况进行追踪、调查。
违约者在按协议收取违约金的同时,还将视情节追究法律责任。
六、附则
6.1、本规范自2006年6月1日起生效。
6.2、附件:《员工离职呈报表》
《员工离职面谈清单》
《员工调离单》
《离职人员财务结算清单》(财务部办理离职结算手续)
《解除劳动合同通知单》
《终止劳动关系通知单》
《离职保密承诺书》(技术与管理人员)
人力资源部
二OO六年六月二日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员工离职呈报表
深圳市科陆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离职面谈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