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设厅

赣建价【2001】2号

关于颁发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建委:

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办标【2003】48号〉、《关于印发〈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01】27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建筑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四部定额简称为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并已经审定通过,现予颁发,自2005年元月1日起全省执行。

凡在2005年元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按《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执行;凡2005年元月1日以前完工和2005年元月1日以后续建工程仍按原定额执行。已经办理工程结算的不再重算。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管理、解释。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定额通知

抄送: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

总说明

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3、是编制施工图预算、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依据。

4、是确定工程造价办理工程结算的依据。

5、是企业内部经济核算的基础。

四、建筑定额章节划分和表现形式

主要内容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为工程项目、第二部分为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第三部分为附录。建筑定额章、节划分按《规范》统一项目编码设置。定额基价的表现形式由人工、材料费、机械费三项组成。

五、建筑定额中的基价,是全省计算建筑产品工程费的基础价。各地区不得另编基价表。

六、建筑定额是依据现行有关国家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并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执行定额计价办法时,除规定允许调整、换算者外,一般不得因具体工程的人工、材料、机械消耗与定额规定不同而改变消耗量。七、建筑定额消耗量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的合格产品所需的人工、材料、机械和必要的施工措施费用标准,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我省建筑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八、建筑定额中的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人工工日消耗量:定额中的人工工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及辅助用工。基本用工以1989年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劳动定额计算。建筑定额中的人工单价每工日为23.5元(含流贴)。

2、材料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成本、半成本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除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外均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或现场集中堆放地点至现场加工地点或操作地点及加工地点至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难以计量的材料均包括在其他材料费内以元表示。

(2)材料预算价格按调查的市场价格综合取定。执行时市场实际价格与定额预算价之间的差价,应予调整。

3.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和价格的确定

(1)机械台班单价按《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江西省预算价格)(2004年)计算。

(2)零星的难以计量的机械台班费用列入其他机械费以元表示。

九、建筑定额中混凝土粗集料系按卵石考虑的,如设计图纸采用碎石粗集料时,应按第十四章中配合比进行换算,但含量不变。

在混凝土配合比表中,同一强度等级均列有两种强度等级水泥的基价,建筑定额均采用低强度等级水泥组成混凝土基价,实际使用水泥强度等级或混凝土强度等级与定额不同时,应按混凝土配合比表换算混凝土价格,但混凝土含量不变。

建筑定额中混凝土养护按洒水养护考虑,如采用其他方法养护时应按实计算。十、为便于编制标底及快速报价,在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及第九章模板工程的工程量计算规则后面 2

列有钢筋混凝土构件钢筋、模板含量参考表。使用时以钢筋混凝土构件的体积(或面积、长度)分别乘以该构件的钢筋、模板含量得出钢筋、模板的工程量,再分别套用单项定额子目。工程竣工办理结算时,钢筋模板用量应按施工图纸计算后进行调整。

十一、建筑定额中未包括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及预制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制作废品率、运输堆放损耗及安装、打桩损耗,在编制预算时,先按施工图纸计算出构件工程量后,再按下表规定,分别增加废品率及损耗率,其中预制混凝土屋架、托架及高度在9m以上梁、板、柱不计损耗率。

十二、建筑定额中砂的用量,是按自然湿度规格砂计算的,已考虑了膨胀系数的增加量。

十三、建筑定额中每立方米石灰膏,系按生石灰600kg考虑。

十四、建筑项目消耗栏内的数字带有括号的,基价中未包括该项材料的价格,使用时应根据实际价格计算。十五、建筑定额中除脚手架、垂直运输机械台班定额已注明其适用高度外,均按室外设计标高至檐口高度20m以下编制的,檐口高度超过20m时,另按建筑定额中建筑中建筑超高增加费定额项目计算。

十六、建筑定额中的工作内容中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均已考虑在定额内。

十七、建筑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一、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建筑面积。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单层建筑物内如带有部分楼层者,首层建筑面积已包括在单层建筑物内,二层及二层以上应计算建筑面积。

2.高底联跨的单层建筑物,如需分别计算建筑面积,当高跨为边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结构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勒脚以上结构表面至高跨中柱外边

线的水平宽度计算;当高跨为中跨时,其建筑面积按勒脚以上两端山墙外表面间的水平长度乘以中柱外边线的水平宽度计算。

3.多层建筑物建筑面积,按各层建筑面积之和计算,其底层建筑面积按外墙勒脚以上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及二层以上按外墙结构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4.地下室、半地下室、地下车间、仓库、商店、车站、地下指挥部等及相应出入口的建筑面积,按其上口外墙(不包括采光井、防潮层及其保护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5.建于坡地的建筑物,利用吊脚空间设置架空层、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及坡屋顶的空间部分,设计加以利用时,其层高超过2.2m的部分可以计算建筑面积。6.穿过建筑物的通道、建筑物内的门厅、大厅,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建筑面积计算。门厅、大厅内设有回廊时,按其自然层的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7.室内楼梯间、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的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8.书库、立体仓库设有结构层的,按结构层计算建筑面积,没有结构层的,按承重书架层或货架层计算建筑面积。

9.有围护结构的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10.建筑物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其层高超过2.2m时,应计算建筑面积。11.有柱的雨篷、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的雨蓬、单排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2.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3.突出建筑物外墙有围护结构的门斗、眺望间、观望电梯间、阳台、橱窗、挑廊、走廊等,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14.建筑物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5.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6.无围护结构的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面积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17.室外楼梯,按自然层投影面积之和计算建筑面积。

18.建筑物内变形缝、沉降缝等,凡缝宽在300mm以内者,均依其宽按自然层计算面积,并入建筑物面积中。

二、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1.突出墙面的构件、配件、附墙柱、垛、勒脚、台阶、悬挑雨篷、墙面抹灰、镶贴块材、装饰面等。

2.用于检修、消防等室外爬梯。

3.层高在2.2m以内设备管道层、贮藏室、坡屋面空间,设计不利用的深基础架空层、吊脚架空层。

4.建筑物内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安装箱或罐体平台,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花架、凉棚等。

5.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地沟、油(水)罐、地沟、气柜、水塔、贮油(水)池、贮仓

栈桥、地下人防通道等。

6.单层建筑物内分隔单层房间,舞台及后台悬挂的幕布、布景天桥、挑台。7.底层无围栏的走廊、檐廊。

8.建筑物内宽度大于300mm的变形缝、沉降缝。

三、其他

1.建筑物与构筑物连接成一体的,属建筑物部分按本规则第一、二节规定算。2.本规则适用于地上、地下建筑物的建筑面积计算,如遇有上述未尽事宜,可参照上述规则办理。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第一章土(方)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人工挖槽、基坑定额深度最深为6m,超过6m时,可另作补充基价表。2.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3.人工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如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应根据地质勘测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准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按实挖体积,人工乘系数1.43。

7.在人工挖孔桩不分土壤类别。岩石风化程度为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

8.人工挖孔桩遇到淤泥、流沙时,可另行按实际发生计算。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发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11.定额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处理渗水或积水发生的费用另行计算。定额内未计爆破时所需覆盖的安全网、草袋、架空安全屏障等设施,发生时另行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重车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 5

算。

2.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在另行计算。

3.机械挖土方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分别计算机械和人工挖土工程量。无施工组织设计时,可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乘系数2.0)。

4.土壤含水率定额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如含水率大于25%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含水率大于40%时另行计算。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人工、机械消耗。 7.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

9.机械上下行使坡道土方,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10.汽车运土运输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如需要铺筑材料时,另行计算。

11.装载机装原状土,需由推土机破土时,另增加推土机推土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土、石方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各项资料:

1.土壤及岩石类别的确定。土壤及岩石类别的划分,依工程勘测资料与《土壤及岩石分类表》对照后确定。

2.地下水位标高及排(降)水方法。

3.土方、沟槽、基坑挖(填)的其止标高、施工方法及运距。 4.岩石开凿、爆破方法、石碴清运方法及运距。 5.其他有关资料。一、人工土、石方 1.计算一般规则

(1)人工土、石方均按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土方体积如遇虚方体积、夯实体积和松填体积必须折算成天然密实体积时,可按下表折算: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上,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上的为挖土方;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挖土为山坡切土。(3)人工平整场地是指在建筑物场地内,挖、填土方厚度在±30cm以内的就地找平。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cm时,另按有关规定计算。当进行场地竖向挖填时,不在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4)在同一槽、坑或沟内有干、湿土时,应分别计算工程量,但套用定额时,按槽、坑的全深计算。

2.平整场地工程量按建筑物(或构筑物)外形,每边各加2m以平方米计算。3.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垫层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计算,突出墙面的附墙烟囱、垛等宽挖土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4.挖沟槽、基坑、土方方坡系数按下表计算方坡。

放坡系数表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5.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底面宽单面加100mm,双面加

200m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在计放坡。 6.基础施工增加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7.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设计未规定的按下表宽度计算。

注:1.按上表计算管道沟土方工程量时,各种井类及管道(不含铸铁给水管)接口等处需加宽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计算,底面积大于

20m2的井类,其增加工程量并入管沟土方内计算。

2.铺设铸铁给排水管道时,其接口等处土方增加量,可按铸铁给排水管道地沟土方总量的2.5%计算。

8.沟槽(管道地沟)、基坑深度,按图示沟、槽、坑底面至自然地坪深度计算。

9.人工挖孔桩挖桩土方体积,按图示尺寸(含护壁),从自然地面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10.沉管灌注桩、回旋钻孔灌注桩空桩部分的成孔工程量,从自然地面至设计桩顶的高度减1米后乘以桩截面

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11.修凿混凝土桩头,按实际修凿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12.计算基础回填土体积应扣减去埋在室外地坪以下的基础和垫层,以及直径超过500mm的管道等所占的体积。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的体积。

13.室内回填土体积=主墙间净面积×回填土厚度

14.余土外运或取土内运工程量=挖土体积-回填土体积运土体积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余土外运,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15.沟槽、坑底夯实按实夯面积计算,套原土打夯子目

16.爆破岩石沟槽、基坑、深、宽允许挖宽,超挖量:松石、次坚石为200mm、普坚石、特坚石为150mm。超挖部分岩石并入相应工程量内。

17.基底钎探按图示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二、机械土、石方

机械土、石方工程量计算规则,除执行人工土、石方有关规定外,还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土、石方运距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土方区重心至回填土区(或堆放地点)的最短距离计算。 2

.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一立方米计算。

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不适用水工建筑、公路桥梁工程。二、本定额已综合了土壤的级别,执行中不予换算。

三、钻(冲)孔桩不分土壤类别。岩石风化程度划分强风化岩、中风化岩、微风化岩三类。强风化岩不作入岩计算。中风化岩和微风化岩作入岩计算。岩石风化程度见下表。

岩石风化程度划分表四、每个单位工程的打(灌)桩工程量小于下表规定数量时,其工人、机械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五、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其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应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

六、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计算。

七、打桩、沉管,桩间净距小于4

倍桩径(桩边长)的,均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计算。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坡堤上(坡度大于15°),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定额各种灌注桩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下表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充盈系数与定额规定不同时可

十一、因设计修改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十二、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以下表规定系数计算。

十三、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送桩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十四、钢板桩尖按加工铁件计价。

十五、定额中各种桩的混凝土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可以进行换算。

十六、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的水泥用量,定额中按水泥掺入量为12%计算,如设计水泥掺入比例不同时,可按水泥掺入量每增减1%进行换算。

十七、强夯法加固地基是在天然地基上或填土地基上进行作业的,如在某一遍夯击能夯击后,设计要求需要用外来土(石)填坑时,其土(石)回填,另按有关规定执行。本定额不包括强夯前的试夯前的试夯工作和费用,如设计要求试夯,可按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等。

一、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打(压)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其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

2.送桩:按桩的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以立方米计算。

3.接桩:按设计接头数,以个计算。

4.封桩按实体积计算。

二、沉管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计算。

如采用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或钢板桩尖者,其桩长按沉管底算至设计桩顶面(即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再加0.25m计算。活瓣桩尖的材料不扣,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按第四章规定以立方米计算,钢板桩尖按实计算(另加2%的损耗)。2.复打桩工程量在编制预算时按图示工程量计算,结算时按复打部分混凝土的灌入量体积,套相应的复打定额子目。

三、钻孔灌注桩

1.回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25m (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乘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2.长螺旋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另加0.25m乘以螺旋钻头外径另加2cm截面积计算。

四、人工挖孔桩

1.护壁体积,按设计图示护壁尺寸从自然地面至扩大头(或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2.桩芯体积,按设计图示尺寸,从桩顶至桩底以立方米计算。

五、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其体积按设计长度另加0.25m,乘以设计截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钢筋笼制安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定额子目。

七、人工挖孔桩的挖土及沉管灌注桩、钻孔灌注桩空孔部分的成孔量按第一章土(石)方工程有关规定套相应的定额子目。

八、灰土挤密桩按设计桩长(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下端最大外径的截面面积计算。

九、地基强夯按设计图示强夯面积,区分夯击能量、夯击遍数以平方米计算。第三章砌筑工程

说明

一、砖砌、砌块

1.定额中砖的规格,是按标准砖编制的;砌块、多孔砖、空心砖的规格是按常用规格编制的。规格不同时,可以换算。

2.砖墙定额中已包括先立门窗框的调直用工以及腰线、窗台线、挑檐等一般出线用工。

3.砖砌体均包括了原浆勾缝用工,加浆勾缝时,另加相应定额计算。

4.填充墙以填炉渣、炉渣混凝土为准,如实际使用材料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其他不变。

5.圆形烟囱基础按砖基础定额执行,人工乘以系数1.2。

6.砖砌挡土墙,顶面宽2砖以上执行砖基础定额;顶面宽2砖以内执行砖墙定额。

7.围墙按实心砖砌体编制,如砌空花、空斗等其他砌体围墙,可分别按墙顶、压顶、砖柱等套用相应定额。

8.砖砌圆弧形空花、空斗砖墙及砌块砌体墙,按相应定额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9.零星项目系指砖砌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垃圾箱、花台、花池、房上烟囱、台阶挡墙或牵边、隔

10.定额中砌筑砂浆强度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除附加砂浆外,均可以换算。

二、砌石

1.毛石护坡高度超过4m时,定额人工乘以系数1.15。

2.砌筑圆弧形石砌体基础、墙(含砖石混合砌体),按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1。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一般计算规则

1.砖、石砌体除另有规定外,均按实砌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2.计算墙体工程量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

3.挑梁)和暖气包壁龛及内墙板头的体积,不扣除梁头、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椽木、木砖、门窗走头、砖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3m2以下的孔洞等所占的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凸出墙面的砖垛,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通风道、垃圾道应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扣除孔洞所占体积)计算,并入所依附的墙体体积内。当设计规定孔洞内需抹灰时,应按《装饰定额》有关规定计算。

5.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至图示女儿墙顶面高度,分别不同墙厚并入外墙计算。

6.砖砌体内的钢筋加固,按设计规定以吨计算。

二、砌体厚度,按以下规定计算

1.标准砖以240mm×115mm×53mm为准,其砌体厚度按下表计算

2.砖墙每增1/2砖时,计算厚度增加125mm.

3.使用非标准砖时,其砌体厚度应按砖的实际规格和设计厚度计算。

三、基础与墙身的划分

1.砖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设计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2.石基础与墙身的划分:以设计室内地面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3.基础与墙身使用不同材料时,位于设计室内地面±300mm以内时,以不同材料为分界线,超过±300mm时,以设计室内地面为分界线。

4.砖、石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分界线,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四、基础长度

外墙墙基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墙基按内墙基净长计算。基础放大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及单个面积在

0.3m2以内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应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五、墙的长度

外墙按外墙中心线计算;内墙按内墙净长线计算;围墙按设计长度计算。

六、墙身高度

1.外墙墙身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天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天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

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底。

2.内墙墙身高度:内墙位于屋架下弦者,算至屋架下弦底;无屋架者算至天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顶。有框架梁时算至梁底。3.围墙高度:从设计室外地坪至围墙砖顶面:(1)有砖压顶算至压顶顶面。(2)无压顶算至围墙顶面。(3)其他材料压顶算至压顶底面。

七、框架结构间砌体,分别不同厚度,以框架间的净空面积乘以墙厚套相应砖墙定额计算。框架外表镶贴砖部分亦并入框架砌体工程量计算。

八、空花墙按空花部分外形体积以立方米计算,空花部分不予扣除,其中实体积部分以立方米另列项目计算。

九、空斗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角、内外墙交接处、门窗洞口立边、平镟、窗台砖及屋檐处的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但窗间墙、窗台下、楼板下、梁头下、钢筋砖圈梁、附墙垛、楼板面踢脚线等实砌部分,应另行计算,套零星砌体定额项目。

十、多孔砖、空心砖墙按图示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其孔、空心部分体积。十一、填充墙按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其中实砌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二、砌块墙(加气混凝土墙、硅酸盐砌块墙、小型空心砌块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砌块本身空心体积不予扣除,除设计规定需要镶嵌砌体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十三、砖柱不分柱身、柱基,其工程量合并计算,套砖柱定额项目。

十四、毛石墙、方整石墙、红条石墙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墙面突出的垛并入墙身工程量内计算。如有砖砌门窗口立边、窗台虎头砖、砖平镟、钢筋砖过梁等实砌砖体积,以零星砌体计算。

十五、其他砌体

1.砖砌锅台、炉灶,不分大小,均按图示外形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各种空洞的体积。

2.砖砌台阶(不包括牵边)按水平投影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3.零星砌体按实体积计算。

4.毛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相应石基础定额。方整石台阶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砖、石地沟不分墙基、墙身合并以立方米

6.明沟按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7.地垄墙按实砌体积套用砖基础定额。

十六、砖烟囱

1.基础与筒身划分,以基础大放脚的扩大顶面为界,以上为筒身,以下为基础。砖基础以下的钢筋混凝土底板,按钢筋混凝土相应定额套用。

2.烟囱筒身不分方形、圆形均按本定额执行。按图示筒壁平均中心线周长乘以厚度以立方米计算,但应扣除各种孔洞及钢筋混凝土圈、过梁所占的体积,其筒壁周长不同时,可按下式分段计算。

V=∑H×C×πD

式种:V—筒身体积; H—每段筒身垂直高度; C—每段筒壁厚度; D—每段筒壁中心线的平均直径。

3.烟囱筒身已包括了原浆勾缝和烟囱帽抹灰的工料,如设计要求加浆勾缝者,另行计算套砖墙勾缝定额。原浆勾缝的工料不予扣除。

4.砖烟囱内及烟道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的相应定额子目。

5.烟道砖砌:烟道与炉体的划分以第一道闸门为界,炉体内的烟道部分列入炉体工程量内。砖烟囱、烟道及其砖内衬,如设计要求采用楔形砖时,应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另列项目计算。

6.砖烟囱内采用钢筋加固者,钢筋按实际重量套“砖砌体内钢筋加固”定额子目。

7.烟囱内衬及内表面涂抹隔绝层:

(1)内衬按不同材料,以图示实体积计算,并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内衬伸入筒身的连接横砖工料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另计算。

(2)填料按烟囱筒身与内衬之间的体积以立方米计算(填料中心线平均周长乘图示厚度和高度),扣除各种孔洞所占的体积,但不扣除连接横砖(防沉带)的体积。填料所需的人工包括在内衬定额中。

(3)烟囱内表面涂抹隔绝层,按筒身内壁的面积计算,并扣除孔洞面积。8.烟囱的铁梯、围栏及紧箍圈的制作、安装,按金属结构分部相应定额计算。十七、砖砌水塔

1.基础与塔身的划分:以砖砌体的扩大部分顶面为界,以上为塔身,以下为基础,分别套用相应定额。

2.塔身以图示实砌体积计算,扣除门窗洞口和混凝土构件所占的体积,

3.砖水箱内外壁不分壁厚,均以图示实砌体计算,套相应砖墙定额。

4.砖水塔中的钢筋混凝土构件另列项计算,套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分部相应定额子目。

十八、检查井及化粪池不分壁厚均以立方米计算。

十九、混凝土管道铺设按设计图示长度以延长米计算。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明

一、本章混凝土按施工方法编制了现场搅拌混凝土、集中搅拌混凝土相应定额子目,集中搅拌混凝土是按混凝土搅拌站、混凝土搅拌输送车及混凝土的泵送机械是按施工企业自备的情况下编制的。采用集中搅拌混凝土不分构件名称和规格分别以混凝土输送泵或输送泵车,套用同一个泵送混凝土的定额子目。

二、混凝土

1.混凝土的工作内容包括:筛砂子、筛洗砂子、后台运输、搅拌,前台运输、清理、润湿模板、浇灌、捣固、养护。

2.毛石混凝土,系按毛石占混凝土体积15%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3.预制构件厂生产的构件,在混凝土项目中考虑了预制厂内构件运输、堆放、码垛、装车运出等的工作内容。

4.构筑物混凝土按构件选用相应的定额子目。

5.现浇钢筋混凝土柱、墙定额项目,均按规范规定综合了底部灌注1:2水泥砂浆的用量。

6.混凝土子目中已列出常用强度等级,如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7.凡按投影面积或延长米计算的构件,如每平方米或每延长米混凝土的用量(包括混凝土损耗)大于或小于定额混凝土含量在±10%以内时不予调整,超过10%则每增减1m3混凝土,其人工、材料、机械按下列规定另行计算:人工2.62工日,混凝土1.015m3,搅拌机0.1台班,插入式震动器0.2台班。

8.阳台扶手带花台(花池)另行计算,套零星构件。

9.阳台栏板如采用砖砌、混凝土漏花(包括大刀片)、金属构件等,均按相应定额分别计算。

10.钢筋混凝土后浇带按相应构件定额子目执行。

11.钢筋混凝土垫层按垫层项目执行,其钢筋不分按本章相应项目计算。12.垫层用于基础垫层时,按相应定额人工乘以1.2系数。地面垫层需分格支模时,按技术措施中的垫层支模定额执行。

三、预制构件运输

1.本定额适用于由构件堆放场地或构件加工至施工现场的运输。

2.本定额按构件的类型和外形尺寸划分为四类。见下表:

预制混凝土构件分类

3.本定额综合考虑了城镇、现场运输道路等级、重车上下坡等各种因素,不得因道路条件不同而修改定额。

4.构件运输过程中,如遇路桥限载(限高),而发生的加固、拓宽等费用及电车线路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保安护送费用,应另行计算。

5.预制混凝土构件单体长度超过14m,重量超过20吨,应另采取措施运输,定额子目不包括,另行计算。

四、预制构件安装

1.本定额是按单机作业制定的。

2.本定额是按机械起吊点中心回转半径15m以内的距离计算的。如超出15m 时,应另按构件1km运输定额项目执行。

3.每一工作循环中,均包括机械的必要位移。

4.本定额分别按履带式起重机、汽车式起重机、塔式起重机编制。

5.本定额不包括起重机械、运输机械行使道路的修整、铺垫工作的人工、材料和机械。 6.小型构件安装系指单体小于0.1m3的构件安装。

7.预制混凝土构件若采用砖模板制作时,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 8.定额中的塔式起重机、卷扬机台班均已包括在垂直运输机械定额中。9.单层厂房屋盖系统构件必须在跨外安装时,按相应构件安装定额中的人工、机械台班乘系数1.18。使用塔式起重机、卷扬机时,不乘此系数。

五、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应分别按现浇或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5.现浇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预制构件钢筋按手工绑扎、点焊综合考虑,均不换算。 6.非预应力钢筋冷拉时,延伸长度不计,加工费也不增加。 7.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8.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钢筋绑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换算。 9.各种钢筋、铁件的损耗已包括在定额子目中。

10.本定额中铁件为一般铁件,若设计要求刨光(或车丝或钻眼)者,应按精加工铁件价格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一般规则 1.基础

(1)基础与墙、柱的划分,均以基础扩大顶面为界。

(2)有肋式带形基础、肋高与肋宽之比在4:1以内的按有肋式带形基础计算;肋高与肋宽之比超过4:1 的,其底板按板式带形基础计算,以上部分按墙计算。

(3)杯形基础杯口高度小于等于杯口大边长度者按杯形基础计算;杯口高度大于杯口大边长度时按高杯基础计算。

(4)箱式满堂基础应分别按满堂基础、柱、墙、梁、板有关规定计算。

(5)设备基础除块体外、其他类型设备基础分别按基础、梁、板、墙等有关规定计算。 2、柱

(1)有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至楼板下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计算。(2)无梁板的柱高按基础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计算。(3)构造柱按全高计算,嵌接墙体部分并入柱身体积。

(4)依附柱上的牛腿,并入墙内计算。

(5)附墙柱并入墙内计算。

3.梁

(1)梁与柱连接时,梁长算至柱的侧面。

(2)主梁与次梁连接时,次梁长至主梁的侧面。

(3)圈梁与过梁连接时,过梁长度按门窗洞口宽度共加500mm计算。地圈梁按圈梁定额计算。

(4)现浇挑梁的悬挑部分按单梁计算,嵌入墙身部分分别按圈、过梁计算。4.板

(1)有梁板包括主梁、次梁与板,梁板合并计算。

(2)无梁板的柱帽并入板内计算。

(3)平板与圈梁、过梁连接时,板算至梁的侧面。

(4)预制板缝宽度在60mm以上时,按现浇平板计算;60mm宽以下的板缝已在接头灌缝的子目内考虑,不在列项计算。

5.墙

(完整word版)(2017版)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 表(2017版) 总说明 一、《江西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以下简称本定额)是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组织修订的《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TY01-31-2015),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本定额包括:土石方工程,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桩基工程,砌筑工程,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金属结构工程,木结构工程,门窗工程,屋面及防水工程,保温、隔热、防腐工程,楼地面装饰工程,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天棚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其他装饰工程,拆除工程,措施项目,共十七章。 三、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措施项目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招标控制价的依据;是确定合同价、结算价、调解工程价款争议的基础。 四、本定额适用于本省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涉及室外地(路)面、室外给排水等工程的项目,按《江西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17版)的相应项目执行。 五、本定额以国家和有关部门发布的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产品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现行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计算规范和有关定额为依据编制,并参考了有关地区和行业标准、定额,以及典型工程设计、施工和其他资料。 六、本定额按正常施工条件,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程度和合理的劳动组织及工期进行编制。 1.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构配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土建工程和安装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消耗量和单价的确定: 1.本定额的人工不分技术级别,以综合工日表示。

2020年省教育科学规划立项课题活页 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虚拟仿真“金课”建设规划

编号 课题名称:数字媒体艺术专业虚拟仿真“金课”建设规划 一、课题相关研究在国内外的现状及发展趋势(主要参考文献) 1.1国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在西方,对课堂教学艺术的研究有着悠久的历史。其源头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苏格拉底(Sokrates)的“助产术”。德国教育家和教学法革新家拉特克(W·Ratkel)最先使用“教学艺术”对其教学理念进行表述,爱培根思想影响,提出了“发现了根据天性而实施的教学艺术”,创建了他的关于教学原理的理论;德国教育家赫尔巴特指出教学的教育性是一种客观存在,提出“我不承认有任何‘无教育的教学’”;前苏联休金娜(Г.И.шукиной)的“教学的教育性是一种在任何时代和任何条件下都会表现出来的客观规律性。”;英国高等教育理论家纽曼在他的《大学的理想》一书的开篇演讲中就指出:大学“是一个传授普遍知识的地方。”;雅斯贝尔斯指出:“没有人能够不亲身参与到科学研究中去而能真正在大学里面教育好学生。”。 1.2国内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 建国以来我国的高等教育在学规模不断扩大。中国高等教育在学规模从1949年的11.7万,到1978年的86.7万,而到了2017年则达到了3779万。吴岩提到,2019年年底,中国高等教育将迈入普及化的门槛。本科教育是中国高等教育最大的供给体系,专业齐全、类型多样、区域匹配度高。目前,中国拥有92个本科专业类、630个本科专业、56818个本科专业点,有1243所高等院校举办本科教育,在校生人数达到了1648.6万,毕业生人数达到了384.2万。从这一方面也反映出我国本科教育的巨大压力,一旦教育进行改革创新,受益面非常地广泛。去年由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在宁波主办的“2018高等教育国际论坛年会”的论坛主题是“加快‘双一流’建设,实现内涵式发展”。会上,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吴岩提出了“怎么提高本科教育质量?怎么建设一流本科?”的问题。与此同时世界范围内新一轮的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以及席卷全球的新经济的蓬勃发展对工程教育的改革和发展提出了新的挑战,新工科建设的提出正是对这一挑战作出的积极回应[1]。所以把握住高等教育的发展大势,并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现代高等教育的行动势在必行。 高等教育从“精英”到“大众化”向“普及化”方向发展,这是世界高等教育发展的一般规律,己得到社会的普遍共识。在这个发展轨迹上,研究者们越来越意识到高等教育的发展不能只停留在数量的发展上,更重要的是质量的发展,特别是人才培养的质量。如何提高高等教育的质量的话题是世界性话题。20世纪年代以来,世界高等教育在各个方面进行着频繁的改革,与以前相比发生了质的变化,正处在深刻的变革之中。以知识经济为基础的社会需要富有创造力、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03版)g

云南省建设厅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 云南科技出版社

关于发布施行云南省2003版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的通知 云建标[2003]668号 签发:冯志成省直各委、办、厅,各地、州、市建设局,各有关设计、施工、金融、中介咨询、建设单位,驻滇各有关单位及部队: 为适应云南省建筑市场发展需要,更好地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一2003和《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进一步推动工程造价工作市场化进程,规范建设工程承发包计价行为,维护建设工程承发包双方的合法权益,省建设厅组织编制的“云南省2003版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依据”(以下简称新版计价依据)及其电子版定额,经审查同意,现予发布,自2003年11月1日起在全省行政区域内施行。 新版计价依据包括:《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云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细目指南》、《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云南省机械台班费用计价办法》、《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云南省房屋修缮工程消耗量定额》等10部分的内容。根据《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条例》和建设部的有关规定,新版计价依据发布施行后,除国家有关部、委、办、局发布的现行电力、水利、公路、

人防、化工、铁路等专业工程定额,其他工程计价依据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一律废止。 新版计价依据是编制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拦标价的标准,也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造价纠纷技术鉴定和行政调解以及施工企业投标报价的依据和基础。凡2003年11月1日前已发出招标文件或已签订施工合同的工程,其计价办法可继续按招标文件规定或合同约定执行。 各地、各部门在新版计价依据的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处。新版计价依据的印发、勘误、解释、补充、修改等工作由省建设厅标准定额外具体负责。 云南省建设厅 二00三年十月十三日

教育规划课题申报书

编号: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 申请书 学科分类教育学 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课题名称策略研究——以萍乡学院为例申请人罗晓娟 位人单申请萍乡学院 详细通讯地址萍乡学院信息与计算机工程学院邮编337055电话(手机) 电箱子信 时申报间日月 3年2017 5 计划完成时间月年2019 6 江西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 说明 一、本申请书由课题申请人如实填写。

二、本表报送一式2份,其中1份原件,1份复印件。本表所附活页须报送6份,每份单独装订。 三、本申请书一经审定,即行生效。在执行过程中,如需修改申 请书的某些内容,须经省教科规划办同意后方可更改。 四、由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资助的课题经费,须按有关财务制度及时办理手续,省教科规划办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负责检查课题经费的使用情况。 五、省教科规划办和课题申请人所在单位按省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负责检查课题的进展情况。 六、课题完成后,课题申请人须向省教科规划办履行课题鉴定、结题手续。课题结题后,由省教科规划办发给统一印制的结题证书。 七、课题申请人仅限填报课题负责者一人。 八、课题申请人详细地址、邮编、电话一定要填写清楚,如有变动,请及时通知省教科规划办。 九、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详细地址:南昌市红角洲赣江南大道2888号,江西教育发展大厦第17楼,邮编330038,电话:,E—mail。 应用型本科高校教师教学能力提升策略研究——以萍乡学院为课题名性年学学申请人姓 公共计算副教4硕大罗晓教研室主研究兴程序设计,计算机教身份证号36030专职研究专职性年计算机应孙正3艺术设讲教研室主 软件工程刘副教计算机应3研室主学院副院李希4教计算机网络应高教研究王3讲教育副所软件技术吴新4副教计算机应研室主刘祥讲移动网络应3阳讲计算机教3软件技术邬思讲3计算机硬件维验室主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 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 (上) DBJ 53/T-61-2013 主编单位:云南省工程建设技术经济室 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批准部门: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实施日期:2014年4月1日

目录(上) 总说明 (1) 建筑面积计算规则 (7)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6)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28) 第三章桩基工程 (38) 第四章砌筑工程 (47)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54) 第六章木作结构 (67) 第七章门窗工程 (70)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76)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85)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90)

总说明 一、《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依据《全国统一建筑基础定额》(GJD-101),根据国家现行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GB50854)、《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修编的,是云南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第二章地基处理与边坡支护工程 第三章桩基工程 第四章砌筑工程 第五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六章木结构工程 第七章门窗工程 第八章屋面及防水工程 第九章楼地面装饰工程 第十章墙、柱面与隔断、幕墙工程 第十一章天棚工程 第十二章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第十三章其他装饰工程 第十四章室外附属及构筑物工程

第十五章措施项目 二、消耗量定额按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国家现行的有关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现场文明安全施工及环境保护的要求,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除定额允许调整外,不得因具体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消耗量与定额不同时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房屋建设与装饰工程预、结(决)算项目编码、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计算规则的依据;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工程竣工结(决)算的依据;是是施工企业内部核算及管理、投标报价的参考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构)筑物与装饰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境外工程参照本定额计价时,按省行政主管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本定额是以海拔高度在2500米以下施工条件为准编制的,如海拔高度超过2500米时,按照《云南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规则及机械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本定额按《建设工程工程量计价规范》(GB50500)分为实体项目及可竞争的措施项目,实体项目消耗量不得调整。 六、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金属构件制作、安装,建筑工程防腐、保温隔热工程,按《云南省通用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公共篇)中的相应定额及其规定执行。

江西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印发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制定的。 第二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建设地址(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项目咨询业务范围: (A类)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的编制、审核及项目经济评价; (B类)建设工程概算、预算、结算、竣工结(决)算的编制、审核; (C类)建设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审核; (D类)工程洽商、变更及合同争议的鉴定与索赔; (E类)编制工程造价计价依据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和提供有关工程造价资料等。 第三条咨询人、委托人的义务 (一)咨询人的义务 1.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2.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双方在咨询合同有效期内进一步约定的服务。根据本合同第四条第(一)款第4项、第五条第(二)款第3项规定,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3.合同签订后,咨询人应组织人员收集有关资料,主动征询委托人的有关要求,按照委托人的建设施工计划安排和要求形成书面文字资料约束双方,严格执行,以保证咨询工作顺利进行。 4.咨询人必须按照国家和本省的工程造价管理法规及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合法的原则高质量地完成咨询工作,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5.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二)委托人的义务 1.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2.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有关情况及资料。 3.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咨询人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咨询人要求第三人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人应负责转达及资料转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3)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说明 一、本分部定额内容由现浇混凝土、商品混凝土、预制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钢筋制安、其他共六个部分组成。 二、混凝土构件未含模板工程,其模板另按《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相应规定计算。 三、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者,加工费及加工损耗另行计算。 四、预应力钢筋的张拉设备已综合考虑,但预应力钢筋的人工时效未计入定额,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每吨钢筋增加人工时效处理费189元。 五、本分部定额中的钢筋制安已按常规的对焊、电弧焊、点焊、机制手绑施工方法综合计算,实际施工与定额不符时,除采用气压焊、埋弧压力焊外均不作调整,仍执行本定额。 六、现浇构件中的通长钢筋,未注明搭接且通长钢筋的长度超过12米(钢筋规格12mm以内)及8米(钢筋规格12mm以外)时,按以下规定计算钢筋的搭接数量,搭接长度按规范规定计算。 1.钢筋直径Φ12以内,按12米长计算一个搭接; 2.钢筋直径Φ12以外,按8米长计算一个搭接; 但采用了电渣压力焊、机械连接的钢筋、预制构件(含预应力构件)钢筋、钢丝束、钢绞线、冷拔低碳钢丝,不计算搭接数量。 七、本分部定额中毛石混凝土的毛石掺量系按20%计算的,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按设计要求换算。 八、本分部定额中的单梁、连续梁系指不与现浇板构成一体的梁;构造柱系指先砌墙后浇捣的柱;零星构件系指单件体积在0.05m3以内未列出定额项目的构件。 九、有梁式的整体现浇阳台、雨篷,按相应的有梁板定额执行;现浇钢筋混凝土竖向遮阳板及水平遮阳板分别按相应的墙体定额及挑檐天沟定额执行。 十、整体楼梯、台阶、雨篷、栏板、栏杆的混凝土设计用量与定额取定的混凝土用量不同时,混凝土每增减1立方米,按以下规定另行计算: 人工:2.61工日;材料:混凝土1.015m3;机械:搅拌机0.1台班,插入式振捣器0.2台班。本文来自: 中国预算网:https://www.360docs.net/doc/3f5559096.html,/dinge/3088.html

江西省2004年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04年9月

目录 第一部分工程项目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方工程 1.人工土方 (1)平整场地、人工挖土方、 淤泥、流砂 (2)山坡切土 (3)人工挖沟槽 (4)人工挖基坑 (5)人工挖孔桩挖土方 (6)沉管灌注混凝土桩空孔 土方 (7)回旋钻孔灌注桩空孔土 方 (8)修凿混凝土桩头 (9)支挡土板 2.机械土方 (1)推土机推土方 (2)铲运机铲运土方 (3)挖掘机挖土方 (4)场地平整 二、石方工程 1.人工石方 (1)人工凿石 (2)人工打眼爆破石方 2.机械石方 机械打眼爆破石方 三、土石方回填 1.土方回填 (1)回填、打夯 (2)基底钎探 2.机械碾压 (1)原土碾压 (2)填土碾压 四、土、石方运输 1.人工运土、石方 (1)土方运输 (2)石方运输 2.机械运土石方 (1)装载机装运土方 (2)自卸汽车运土方 (3)推土机推碴 (4)挖掘机挖碴自卸汽车运 碴 第二章桩基础与地基 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桩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 (1)柴油打桩机打预制钢筋 混凝土桩 (2)液压静力压桩机压预制 钢筋混凝土方桩 (3)静压锚杆桩 2.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接桩 3.混凝土灌注桩 (1)沉管灌注混凝土桩 (2)复打灌注混凝土桩 (3)回旋钻孔灌注桩 (4)长螺旋钻孔灌注混凝土 桩 (5)人工挖孔桩 二、其它桩 1.沉管灌注砂(碎石或砂石) 桩 2.灰土挤密桩 3.深层搅拌法加固地基(喷 粉桩) 三、地基处理 第三章砌筑工程 一、砖基础 二、砖砌体 1.实心墙 2.空斗墙、空花墙 3.填充墙、贴砌砖 4.围墙 5.砖柱 6.其他 三、砖构筑物 1.砖烟囱、水塔 2.化粪池、检查井 四、砌块砌体 1.砌块墙 2.多孔砖墙 3.空心砖墙 五、石砌体 1.石基础 2.石墙、柱 3.地沟 4.护坡 5.其他 6.红条石 六、砖明沟、混凝土管道铺 设 1.砖明沟 2.混凝土管道铺设(平接 式,管长1050mm) 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 混凝土工程 说明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垫层 二、现浇混凝土 1.基础 2.柱 3.梁 4.墙 5.板 6.其它 三、预制混凝土 1.桩 2.柱 3.梁 4.屋架 5.板 6.其它 四、构筑物混凝土 1.贮水(油)池 2.贮仓 3.水塔 4.倒锥壳水塔 5.烟囱 6.筒仓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

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的计价行为,维护发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满足定额计价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标法》,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工程施工发包和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0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具体情况制定《江西省建设工程计价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凡在江西省境内的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安装工程计价,均执行本办法规定的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 第三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国有资金占总投资额50%以上或虽不足50%,但国有资产投资者实质上拥有控股权的大中型建设工程必须执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除上述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由发包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在招标文件或合同中明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或定额计价办法。但两种计价办法不能在同一工程项目中同时使用。 第四条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工程量清单计价应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规定,采用综合单价计价。 定额计价办法是指按统一基价表或单位估价表、费用定额及有关文件规定和取费程序计算工程的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的计价办法。 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和定额计价办法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竣工结算的计价依据。 第二章工程量清单计价 第五条工程量清单 1、工程量清单是建设工程招标文件和合同的组成部分,由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组成。工程量清单应包括建工程的全部项目,是各投标人报价的基础。 2、工程量清单的的编制应由具有编制招标文件能力的招标人或其委托人具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 编制说明 第一节概述 一、市政定额简介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分上、中、下两册。上册包括:第一分部《通用项目》,第二分部《道路工程》,第三分部《桥涵工程》,第四分部《隧道工程》;中册包括:第五分部《给水工程》,第六分部《排水工程》;下册包括:第七分部《燃气工程》,第八分部《路灯工程》,上、中、下三册共九个分部5152个子目。《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中的地铁工程,因云南省还没有地铁项目,为此没有编人。 二、定额的编制依据与原则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依据99年《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国家有关现行产品标准、设计规范和施工验收规范、质量评定标准、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参考了我省行业标准、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并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 本定额是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目前多数企业的施工机械装备程度,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编制的,反映了社会平均消耗水平。 三、定额适用范围 本定额适用于城镇管辖范围内的新建、改扩建市政工程。 四、定额的作用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是全省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定额计价所需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的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制概算定额及投资估算指标、编制招标工程标底、工程量清单、工程量清单报价的基础。也是各单位编制企业定额的参考。 五、2003年版市政定额的变化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是99年出版发行的,根据建设部的文件规定工程量清单计价 2003年7月在全国实施,为适应这一形势的要求,定额计价法必需同时适应清单计价法,这就要求我们 将实体工程和措施项目分开,而原市政工程预算定额的子目的实体和措施是在一起的,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统一将市政土建中的措施项目编入《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 法》,内空包括:井点降水、围堰工程、支撑工程、脚手架工程、桥涵及隧道工程模板、桥涵中的临时工程、隧道中的临时工程。 2.混凝土模板的工程量,全国新的计算方法是按接触面积以平方米计算,云南省历来均按混凝土 的休积摊消,考虑到历史习惯,结合简化计算的要求,统筹法表明可以大大地减少模板计算的工作量, 提高预结算人员的工作效率,另一方面也为了和土建定额的计算方法相统一,为此2003年 《云南省市93 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模板工程量仍按混凝土的体积来摊消,定额单位也相同,即模板工程量等于混凝 土工程量。套用子目时注意紧跟混凝土子目(工程量相同),汇总时注意汇人措施费用中。3.为了保持专业上的习惯,市政定额中的土建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 额》一致;市政定额中的安装工程的表现形式基本和《云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一致。4.土建工程中不分主材辅材,定额所用材料其费用全部进入基价,使用时按清单或合同认定的主

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江西省建设厅 赣建价【2001】2号 关于颁发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的通知 省直各有关部门,各设区市建设局,南昌市建委: 为了贯彻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根据建设部《关于贯彻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若干问题的通知》〈建办标【2003】48号〉、《关于印发〈建设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03】206号)、《关于发布(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建标【2001】271号)等文件的要求,我厅组织编制了《江西省建筑工程量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四部定额简称为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并已经审定通过,现予颁发,自2005年元月1日起全省执行。 凡在2005年元月1日以后新开工的工程均按《江西省二○○四年工程定额》执行;凡2005年元月1日以前完工和2005年元月1日以后续建工程仍按原定额执行。已经办理工程结算的不再重算。本定额由江西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管理、解释。 二○○四年十月二十二日 主题词:工程定额通知 抄送:厅机关有关处室、厅直有关单位 江西省建设厅办公室 2004年10月22日印发 共印 总说明 一、《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以下简称建筑定额)是在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以下简称《规范》)和《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及《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江西省单位估价表)(2000年)基础上,结合我省具体情况进行编制的。 二、建筑定额既是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时配套的消耗量定额,同时也是实行定额计价办法时的全省统一基价表,它适用于我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三、建筑定额的作用 1、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 2、是编制概算定额、估算指标的依据。

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2003

第一分部 土石方工程 说明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壤(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壤(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壤(砂砾坚土)。沟槽、基坑定额,其深度按6m 以内编制。 2.本分部定额按天然密实干土编制,如挖湿土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下常用水位为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稀粘或易流者,为淤泥或流砂。采用井点降水的土方应按干土计算。 3.本分部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挖土方时如有地表水需要排除时,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4.挖地槽、地坑已按比例进行综合,在施工中无论是挖地槽或地坑均执行本定额,不再作调整。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30cm,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间距不大于150cm。实际间距不同时,不作调整。 6.在有挡土板支撑下挖土方时,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43。 7.桩间挖土方时扣除钻(冲)孔桩、人工挖孔桩体积(其余桩种不扣除)。因打桩挤密土壤而不得改变土壤的类别。

8.场地竖向布置挖填土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9.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炮眼松动爆破编制,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按实计算。 10.石方爆破定额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爆破时,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21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及岩石分类,详见“土壤、岩石分类表”。表列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Ⅺ~ⅩⅥ类为定额中特坚石。 2.推土机推土、推石渣,铲运机铲土重车上坡时,坡度大于5%时,先坡度和坡长分别折算运距,然后按运距套用相应的定额,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3.汽车、人力车重车上坡降效因素,已综合在相应的运输定额项目中,不再另行计算。 4.机械挖土工程量,可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计算。如无规定时,挖土方工程小于1万立方米时,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挖土方工程量在1万立方米以上是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计算。机械不能施工部分(如死角、修边等),则人工挖土方部分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5。 5.机械挖湿土时,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15。

(精编)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精编)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

- 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一) 一、《江西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4年)》(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建设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03]206号)、《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107号令)等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编制的。 二、本定额适用于我省境内建筑、装饰装修、安装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的计价及其他有关计价活动。在计价方式上,既适用于工程量清单计价,又适用于定额计价。 三、本定额是编制投资估算、设计概算的基础,是编制招标标底、投标报价(施工图预算)、工程结算及约定工程合同价等的依据。 四、建筑安装工程费用由直接费、间接费、利润和税金组成。直接费由直接工程费和措施费组成,直接工程费指构成工程实体的人工费、材料费(含主材或未计价材料)、机械费,措施费分为技术措施费和组织措施费,间接费由企业管理费和规费组成。 五、技术措施费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江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中技术措施项目列项计算,组织措施费参照本费用定额中的组织措施费列项计算,对未包括的施工技术措施费和施工组织措施费可根据工程实际进行补充。 六、建筑工程中有部分装饰工程项目时,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装饰工程中有部分建筑工程项目时,装饰工程参照《江西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装饰工程类别划分及取费标准执行,建筑工程参照《江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和本费用定额建筑工程四类取费标准执行。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部分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分部定额中块料、地毯的品种、规格, 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的品种、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材料规格、用量若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楼地面项目中的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 三、踢脚线(板)高度以30c m为界,超过30c m时, 按墙裙相应定额计算。定额取定高度为15cm, 如设计不同可换算材料用量。 四、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 1.20 ;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 ;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五、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六、现浇水磨石定额包括酸洗打蜡,块料面层不 包括酸洗打蜡、磨边及开防滑线,如设计要求或实际施工需要时,按相应定额计算。如现浇水磨石需铜条拼花造型增加人工0. 5个工日, 扣减玻璃条,增加铜条用量。 七、扶手、栏杆、栏板适用范围包括楼梯、走

廊、回廊及其他装饰性栏杆、栏板。 八、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牵边、分色线条、池槽、蹲台、小便池以及面积在 1m?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九、单块面积小于0。015 m2的镶拼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十、本部分定额石材及块料面层是按半成品考虑。十、整体面层的说明与计算规则按《云南省 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装饰面层按饰面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 0.1 m?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楼梯 最后一个踏步外沿加一个踏步宽度)、休息平台以及楼梯井宽在30cm以内的面积。不包括踢脚线、牵边、侧面装饰,牵边、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 三、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cm;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牵边、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 品踢脚线按实贴长度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 定额乘以1. 15系数。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说明及计算规则

云南省消耗量定额 定额总说明 一、《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是根据《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总结了云南省历次建筑工程定额的编制经验,结合实际情况以及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广泛应用进行编制,是云南省建筑工程计价的消耗量定额。本定额分为上、下两册。 二、消耗量定额指由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按照正常施工条件下制定的,生产一个规定计量单位工程合格产品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的社会平均消耗量。因此,除定额中规定允许调整外,均不得因具体工程的施工组织、操作方法、材料消耗与定额不同而调整。 三、本定额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预、结(决)算的项目编号、项目划分、计量单位、工程量计算规则的依据,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计价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也是编制施工图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工程量清单计价和办理竣工结(决)算的依据。 四、本定额适用于云南省行政区域内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及构筑

物的新建、扩建、改建工程。 五、本定额未包含《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 )中列为措施项目的内容,建筑工程相关的措施项目,汇编在《云南省建设工程措施项目计价办法》内。 六、本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机械台班单价是省基价区的基期预算价格,简称“基价”。在编制预算、拦标价、投标报价或办理竣工结(决)算时,材料单价可按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材料市场价格信息或参照当时当地的市场价格及相关规定调整组价。 七、本定额人工消耗量的确定:人工不分工种、技术等级,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辅助用工、超运距用工、人工幅度差。 八、本定额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凡能计量的材料、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列出数量,已计入了相应损耗,其损耗内容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九、本定额中机械台班消耗量已按合理的施工方法及施工企业的常见机械类型确定。 十、零星计量的机械、材料,均以其它机械费、其它材料费计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 第一部分楼地面工程 说明 一、本分部定额中块料、地毯的品种、规格,水泥砂浆、水泥石子浆的品种、配合比,扶手、栏杆、栏板材料规格、用量若设计规定与定额不同时,能够换算。 二、楼地面项目中的整体面层、块料面层,均不包括踢脚线。 三、踢脚线(板)高度以30㎝为界,超过30㎝时,按墙裙相应定额计算。定额取定高度为15cm,如设计不同可换算材料用量。 四、螺旋形楼梯的装饰,按相应弧形楼梯项目:人工、机械定额量乘以系数1.20;块料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0;整体面层、栏杆、扶手材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05。 五、楼梯、台阶不包括防滑条,设计需做防滑条时,按相应定额计算。 六、现浇水磨石定额包括酸洗打蜡,块料面层不包括酸洗打蜡、磨边及开防滑线,如设计要求或实际施工需要时,按相应定额计算。如现浇水磨石需铜条拼花造型增加人工0.5个工日,扣减玻璃条,增加铜条用量。 七、扶手、栏杆、栏板适用范围包括楼梯、走廊、回廊及其它装饰性栏杆、栏板。 八、块料面层的“零星项目”适用于楼梯侧面、台阶牵边、分色线条、池槽、蹲台、小便池以及面积在1㎡以内且定额未列的项目。

九、单块面积小于0。015㎡的镶拼石材执行点缀定额。 十、本部分定额石材及块料面层是按半成品考虑。 十一、整体面层的说明与计算规则按《云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楼地面装饰面层按饰面实铺面积计算,但不扣除0.1㎡以内的孔洞所占面积。拼花部分按实贴面积计算。 二、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楼梯最后一个踏步外沿加一个踏步宽度)、休息平台以及楼梯井宽在30cm以内的面积。不包括踢脚线、牵边、侧面装饰,牵边、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 三、台阶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包括踏步及最上一层踏步外沿加30cm;不包括牵边、侧面装饰,牵边、侧面装饰另按展开面积套零星项目计算。 四、踢脚线按实贴长度乘高以平方米计算,成品踢脚线按实贴长度计算。楼梯踢脚线按相应定额乘以1.15系数。 五、点缀按个计算,计算主体铺贴地面面积时,不扣除点缀所占面积。圆形点缀镶贴,块料定额量乘以系数1.15,人工定额量乘以系数1.2。 六、栏杆、栏板、扶手均按其中线长度计算,计算扶手时不扣除弯头所占的长度,弯头另套相应子目。 七、石材底面刷养护液按底面面积加四个侧面面积计算。

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江西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2006)章说明 绿化工程总说明 一、本章定额由绿地整理、栽植花木、绿地喷灌等内容组成。 二、勘察现场适用于绿化工程施工前的对现场调查,对高压电线、地下电缆、管道等障碍物,以及水源、土质、交通等状况做全面了解,必要时需做到刨验、取样、分析、化验以及做好施工安排。 三、本定额中拆除工程为人工施工,如遇坚硬障碍物需用机械施工时,其机械费用按实际调整。 四、人工整理指地面凸凹高差正、负在30㎝以内,就地挖填找平,绿地整理。 五、机械整理场地,不论地面凸凹高差多少,一律执行本定额。 六、本章定额包括种植前的准备、种植时的用工用料和机械使用费,以及花卉栽培后10天以内的养护工作和树木栽植后1个月内的养护工作。超过养护期的,养护费另行计算。 七、本章定额不包括种植前清除建筑垃圾及其他障碍物,种植后包括绿化地周围2m内的清理工作。 八、定额中以原土回填为准,如需换土,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九、起挖或栽植树木均以一、二类土为计算标准,如为三类土,人工乘1.34系数,四类土,人工乘1.76系数。 十、本定额未包括苗木花卉的价格,应另行计算。 十一、栽植技术措施子目中,树木支撑按支撑材料种类和支撑方法编制,在使用应根据实际需要,套用相应定额。 十二、人工换土,在绿化施工过程中,原土不符合种植要求而需换土时发生。十三、苗木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胸径(干径)”应为地表面向上1.2m高处树干的直径。

2.“株高”应为地表面至树顶端的高度。 3.“冠丛高”应为地表面至乔(灌)木顶端的高度。 4.“篱高”应为地表面至绿篱顶端的高度。 5.“生长期”应为花木种植至起苗的时间。 6.根盘丛径的确定,以丛生植物基础部外围的直径计算。 7.地径指离地0.3m处的树杆直径。 十四、绿化带种植乔木或灌木,当土球直径小于15㎝时:如双排种植按绿篱定额执行;如三排及三排以上种植则按露地花卉(木本)定额执行。当土球直径大于15㎝时,则按乔木或灌木定额执行。 十五、本定额未包括的项目: 1.非适宜地树种的栽植,养护及反季节的栽植、养护。 2.古树名木和超规格大树的栽植、养护。 3.屋顶绿化,水生植物的养护。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勘察现场按实际植树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拆除障碍物,以实际拆除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人工整理按设计供栽植的绿地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四、伐木、挖树根(蔸),以“株”计算。 五、砍挖灌木丛、丛生竹根按“丛”计算;砍挖单株灌木、散生竹则分别以“株”计算。 六、起挖、栽植及大树移植,不论树木大小均按株计算,种植花卉、色带、铺设草皮均以平方米计算。 七、起挖或栽植带土球乔、灌木,土球直径的取定: 1.乔木按胸径的8倍计算。 2.灌木按地径的7倍计算。

云南省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下册)

第四分部门窗工程 一、普通门窗 1.普通木门 (1)镶板门 镶板门(无腰单扇、无腰双扇:装木板、装层板)---------------------------------------------------------------333、334 镶板门(有腰单扇、有腰双扇:装木板、装层板)--------------------------------------------------------------335、336 (2)蒙板门 满蒙胶合板门(无腰:单扇、单扇带百叶口、双扇)-----------------------------------------------------------337、338 满蒙胶合板门、半玻蒙板门(有腰:单扇、双扇)--------------------------------------------------------------339、340 (3)半玻门、全玻门 半玻门、全玻门(有腰:单扇、双扇、四挺双扇)-------------------------------------------------------------341、342 (4)单项门框、门扇 门框制作安装、门扇制作安装、门扇安装(有腰、无腰)-----------------------------------------------------343、344 2.普通木窗 单层木玻窗(无腰、有腰:单扇、双扇、三挺双扇)----------------------------------------------------------345、346 木百页窗(矩形固定扇、矩形带开扇);组合窗(全固定式)------------------------------------------------347、348 纱门扇、纱窗扇-----------------------------------------------------------------------------------------------------------------349 挂镜线;木搁板;玻璃压条;木砖------------------------------------------------------------------------------------------350 3.木门窗运输 木门窗运输(运距1、3、5、10、15、20km以内)--------------------------------------------------------------------351 4.间壁墙 抹灰间壁墙(板条墙、钢丝网墙:单面、双面)-----------------------------------------------------------------------352 5.钢门窗制作、安装 普通钢门、普通钢窗(单层、单层带纱)--------------------------------------------------------------------------353、354 钢天窗;组合钢窗;钢防盗门;钢门窗玻璃;防盗门安装(工厂制作10樘)----------------------------355、356 二、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 单扇地弹门(无上亮、带上亮);双扇地弹门(无侧亮、有侧亮:无上亮、带上亮)------------------357、358 四扇地弹门、单扇平开门、双扇平开门(无上亮、带上亮)-------------------------------------------------359、360 单扇平开窗、双扇平开窗(不带亮、带亮、带顶窗)----------------------------------------------------------361、362 推拉窗(双扇、三扇、四扇:不带亮、带亮)-------------------------------------------------------------------363、364 固定窗(矩形:38系列、25.4*101.5方管);异形固定窗;纱扇制作安装(门、窗)------------------365、366 三、铝合金门窗(成品)安装 地弹门;平开门;推拉门;推拉窗;固定窗;平开窗----------------------------------------------------------367、368 防盗窗;百页窗;弧形窗;立面弧形窗;异形窗-----------------------------------------------------------------------369 弧形外挑玻璃防盗窗;钢铝复合防盗窗-----------------------------------------------------------------------------------370 四、卷闸门安装 卷闸门安装(铝合金、电动装置、卷闸门活动小门增加费)---------------------------------------------------------371 五、彩板组角钢门窗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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