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食品认证(养殖)所需的材料
有机食用菌产品认证标准

有机食用菌产品认证标准基本原则有机食用菌是在条件适宜的生态环境中,选用抗逆性较强的菌种,采用无污染的原辅材料和水,在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化学合成的农药、肥料及生长调节剂,加工过程中不使用合成保鲜剂等而生产的食用菌及相关产品。
菌种菌种的管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颁发的《全国食用菌菌种暂行管理办法》的要求,菌种培养基中,不允许使用化学合成的杀虫剂、杀菌剂、肥料及生长调节剂。
菌种应注明来源、品种清楚,并经认证机构认可。
菌种应具有较好的生长性和较强的抗逆性。
环境地栽食用菌的土壤,在采集前3年内,未使用过生产有机食品禁止使用的物质并符合NY/T391中4.5的要求。
拌料、菇床喷洒、环境加湿或清洗栽培用的各种材料、器具,必须用清洁的井水、河水、湖水或自来水,并应符合GB5749中的2.1、2.2、2.3、3.2.5及4的要求。
生产场所食用菌的生产区与周围地区应具有明确的缓冲区和边界(不少于50米),以避免常规农业生产区的影响。
有机生产区内的不同生产功能应合理布局,并标注清楚。
生产用原辅材料栽培食用菌的主要原辅材料为:木屑、动物粪便、棉籽壳、各种秸秆、玉米芯、豆饼粉、麸皮、米糠等,有些还需要覆土。
征得认证机构的同意,允许使用不超过20%的不带有化学合成农药、化肥、重金属、原微生物、虫害等有害物质的非有机物质(覆盖材料和添加水分除外)。
木屑由适宜食用菌生长树种的枝干,砍伐后不经化学处理,粉碎而成。
对于树木的利用,应以不影响其生长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为原则。
畜禽粪便应来源于以天然饲料或有机饲料喂养、以散养的方式养殖的动物,并明确其种类。
棉籽壳、各种秸秆等农作物废弃物应来源于按有机方式生产的农作物。
覆土一般为天然的、未经化学处理的泥炭土、草炭土及其一些天然的、具有良好的透气性和持水性的物质,如藻类等。
也可单独或混合使用符合有机生产要求的农田土壤。
转换期食用菌被称作有机产品前,一定要保证在其生产区域最短12个月内未使用过禁用物质。
有机食品认证必备条件

有机食品认证必备条件:1、有机产品认证委托人应具备的条件;(1)取得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有关机构注册登记的法人资格;(2)已取得相关法规规定的行政许可(适用时);(3)生产、加工的产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安全卫生标准和有关规范的要求;(4)建立和实施了文件化的有机产品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3个月以上;(5)申请认证的产品种类应在国家认监委公布的《有机产品认证目录》内;2、认证委托人应提交的文件和资料:(1)认证委托人的合法经营资质文件复印件,如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土地使用权证明及合同等。
(2)认证委托人及其有机生产、加工、经营的基本情况:认证委托人名称、地址、联系方式;当认证委托人不是产品的直接生产、加工者时,生产、加工者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生产单元或加工场所概况;申请认证产品名称、品种及其生产规模包括面积、产量、数量、加工量等;同一生产单元内非申请认证产品和非有机方式生产的产品的基本信息;过去三年间的生产历史,如植物生产的病虫草害防治、投入物使用及收获等农事活动描述;野生植物采集情况的描述;动物、水产养殖的饲养方法、疾病防治、投入物使用、动物运输和屠宰等情况的描述;申请和获得其它认证的情况。
(3)产地(基地)区域范围描述,包括地理位置、地块分布、缓冲带及产地周围临近地块的使用情况等;加工场所周边环境描述、厂区平面图、工艺流程图等。
(4)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规划,包括对生产、加工环境适宜性的评价,对生产方式、加工工艺和流程的说明及证明材料,农药、肥料、食品添加剂等投入物质的管理制度以及质量保证、标识与追溯体系建立、有机生产加工风险控制措施等。
(5)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加工计划,上一年度销售量、销售额和主要销售市场等。
(6)承诺守法诚信,接受行政监管部门及认证机构监督和检查,保证提供材料真实、执行有机产品标准、技术规范的声明。
(7)有机生产、加工的管理体系文件。
(8)有机转换计划(适用时)。
有机食品认证文件资料清单

3.10运输记录(运输工具消毒、畜禽运输、不合格产品处理等);
3.11畜禽屠宰记录(时间、畜禽名称、批次号、数量);
3.12屠宰后畜禽检疫记录及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
3.13加工工艺流程图及初加工过程各工序记录;
3.14产品入库、出库记录;
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
产品出库规程
2.2.3机械设备维修、清洗方法及卫生管理规程
2.2.4教育、培训规程
2.2.5客户申、投诉的处理规程
2.2.6平行生产管理规程(存在平行生产的企业须提交)
防止有机产品生产、运输、初加工和储藏过程中受到常规产品污染的措施
有机生产体系和常规生产体系文件、记录的管理
第三部分 记录文件和其他相关资料
注:第三部分要求的记录文件如根本不存在,请附文件说明。
2.1质量管理手册
2.1.1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简介;
2.1.2有机产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经营方针和目标;
2.1.3管理组织机构图及其相关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1.4有机生查制度(内部检查员责任权限、内部检查实施计划、发现问题时的整改措施等);
3.19防虫防鼠记录(时间、防鼠防虫场所、所用药剂或工具名称、用量);
3.20内部监督检查记录(见COFCC内部监督检查报告);
3.21内部培训记录(时间、培训内容、参与人员、授课人员);
3.22客户投诉处理记录(时间、投诉方、投诉内容、解决措施);
3.23申报材料的电子版(光盘或电子邮件cofcc@)。
1.7饲养场环境分析评价报告(包括水质、空气、噪声、包括粪尿在内的污染源处理等),新建饲养场须出具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有机果品认证材料

有机果品认证材料申请有机认证需要提供的文件有:《申请书》《调查表》及相关附件(可以为复印件)。
相关附件主要包括: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资料、基地环境情况资料、质量管理体系文件、有机产品生产规程、记录、其他文件。
1.有机认证《申请书》主要内容有机认证《申请书》需要填写的内容主要有:认证委托人信息:认证委托人名称;认证委托人信息:地址、邮编;网址、法人组织机构代码、织织注册资本(万元)、组织机构类型、组织员工数量、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首次发证时间;种植/养殖生产基地信息:基地名称、基地地址、邮编、联系人、电话、传真、电子邮件;产品种类信息,果品认证属于植物生产类型。
申请认证产品名称、规模的表格见表8-1。
表8-1申请认证产品名称、规模的表格注:如产品较多,请另附表格。
2.有机认证《调查表》主要内容调查表需要填写的内容较为细致,主要包括:(1)农场基本情况主要有本年度有机产品生产计划、是否存在平行生产、执行的有机产品标准、已获得和申请认证有机生产的面积、申请有机认证地块近三年种植历史和收获管理情况、最后一次使用禁用物质情况、有机农业方式生产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简单描述本年度主要农事活动、检测报告和过去申请认证情况等。
(2)农场基本条件是否存在影响环境质量的因素、作物灌溉水源、灌溉方式、有机地块与常规地块之间有无缓冲带、简述当地生态系统特征。
(3)种子和种苗来源是否基因工程产品、是否经过化学物质或辐射处理(如果是,请说明所用的物质和方法)。
(4)病虫草害防治过去三年病虫草害防治情况(填写附表)、在有机种植过程中如何防治病虫草害。
(5)土壤管理肥料名称和来源、是否为国家标准GB/T19630.1—2011允许使用的物质、过去三年是否使用过土壤改良剂、本年度(申请之日起后的一年)申请认证产品种植和收获时间。
(6)收获、包装、储存和销售收获方式是人工还是机械、包装方法、是否有专门的有机产品储存仓库、如果仓库同时储存有机和常规作物是否有把有机和常规作物区分开的措施、储存过程中有哪些主要有害生物及防治措施、上年度产品主要销售情况、本年度销售计划等。
有机产品认证文件审核报告.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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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机产品认证文件审核报告
(畜禽养殖和加工)
申请单位:
项目内容:
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59号邮编:100081 官网: E-mail:cofcc@
一、畜禽养殖
(一)畜禽养殖通用文件
(二)涉及屠宰提供文件不涉及
(三)涉及天然放牧提供文件不涉及
(四)涉及饲料在场处理提供文件不涉及
二、有机产品加工(适用时,对于收获后需进行加工的产品(以SC/QS证为准),还需审核以下资料)
审核结论
文件审核人员公正性和保密声明
为保证认证工作的公正性和保密性,本人作出以下承诺:
1. 本人与被审核企业不存在拥有企业股份等形式的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本人及家庭成员与被审核企业不存在雇佣关系或与被审核企业人员有亲密关系等形式的利益关系。
本人不受被审核企业或其他利益相关方的任何公开或秘密的威胁影响,科学、公正、严谨地完成有关工作。
2. 未经企业书面许可,不以任何形式向第三方透漏被审核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及技术信息,除非以下情况:a.企业已公开的资料;b.国家法律法规要求时。
签名:
附件:补充材料清单
企业名称:
请务必注意:
1、请逐条予以补充或回复,材料寄出后及时咨询补充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年月日为接受补充材料的截止日期,逾期视为自动放弃认证。
如有不明之处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
电话:。
有机认证书面资料清单_3846

有机认证书面资料清单(有机水产养殖和初加工部分)中绿华夏有机食品认证中心COFCC有机认证文件资料清单(水产养殖和初加工部分)项目申请人除了应仔细填写好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水产品养殖部分)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的文件材料: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池塘、土地租赁者须提供承包合同书;3、基地负责人与养殖户之间的有机养殖合同书(其中须包括养殖户姓名、池塘编号、池塘面积、养殖品种等);4、新开垦的池塘、土地须出具政府的开发批复和过去三年内未使用违禁物质的情况证明;5、通过其他认证机构认证的项目,提供证书或认证结果通知书或检查员报告;6、如是合作项目,请提供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第二部分基地环境情况资料1、基地10公里范围内的行政图,标明周边工业污染源位置;2、环保部门近三年的环境监测报告;3、基地水源的来源途径、年流量及流向。
第三部分质量管理体系文件1、质量管理手册申请企业必须建立有机食品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编制《质量管理手册》,该手册应包括如下内容:➢企业简介➢有机食品生产计划➢企业的有机生产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管理体系➢管理职责➢资源管理➢产品实现➢测量、分析和改进2、内部规程(1)水产养殖操作规程➢养殖场所的选定及准备方法➢苗种的选定及培育方法(若为人工繁殖需提供)➢水产品养殖方法➢疫病防治方法➢水产品捕捞方法➢产品批次号的编制方法(2)捕捞后的各道工序规程➢从基地到加工厂的运送方法➢加工厂的接货检查方法、标准➢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合格产品的保管方法➢清洗、筛选、杀死等简单加工程序规程➢产品保管方法(与常规产品的区分方法、有机标示等)➢从捕捞到出货的各道工序的批次号编号管理方法(3)出库规程➢产品出库前的检查方法及标准➢不合格产品的处理方法➢出库的程序(4)设备维修、清洗及卫生管理规程➢设备使用前后的清扫、清洗方法➢设备维修方法➢加工厂灭菌消毒方法➢工厂内外及相关设施的防虫防鼠方法(5)内部检查规程➢内部检查的实施计划➢内部检查员的责任和权限➢发现问题时的处理措施(6)客户投诉的处理➢投诉的处理方法➢投诉处理记录的完成方法➢投诉原因的调查、改正及预防措施(8)教育、培训规程➢教育、培训的内容、目的和计划➢参与培训人员的考核(8)批号管理规程➢批号管理的内容与方法第四部分追踪体系文件1、基本情况➢有机养殖者名单(包括基地名称、池塘编号、姓名、养殖品种、规模)➢池塘详图(标明每个池塘的形状、大小、养殖品种名称、代表性的参照物及与周边普通池塘的隔离情况)➢加工厂区平面图及设备位置图2、水产品养殖文件与记录➢购买苗种的证明文件(购买单据、非转基因苗种证明等)或育种记录➢生产中所使用饲料、渔药等的证明文件(购买单据、产品说明)➢苗种投放记录(品种名称、苗种来源、投入日期、投放量)➢投喂记录(时间、饲料名称、数量、来源、方法)➢病虫害防治记录(所用药剂或采取措施的名称、时间、来源、方法、原因及用量)➢换水记录(时间、数量、水的来源)➢重大事件记录(如洪涝、水区污染等事件)➢收获记录(时间、方式、数量、批次号)3、运输、储存、加工、销售文件及记录➢产品运输记录(运输工具、时间、产品名称、批次号、数量)➢产品入库时的品质检查记录(时间、产品名称、批次号、数量、检查方法及结果)➢不合格产品处理记录(时间、原料名称、批次号、数量、不合格原因)➢产品入库记录(时间、原料名称、批次号、数量)➢加工工艺流程图➢加工过程各工序(清洗、筛选、杀死等)记录(工序名称、时间、产品名称、批次号、加工数量、成品数量)➢机械设备清扫、清洗记录(时间、设备名称、清扫方法、所用药剂名称、用量、药剂购买单据)➢防虫防鼠记录(时间、防鼠防虫场所、所用药剂或工具名称、用量、购买单据)➢防腐保鲜记录(时间、所用药剂或工具名称、用量、来源)➢出库记录(时间、产品名称、批次号、数量)➢产品生产配方➢产品标签(产品名称、批次号等)➢销售记录(时间、产品名称、批次号、数量)及销售发票第五部分其它1、内部监督检查记录(见COFCC内部监督检查报告)2、内部培训记录(时间、培训内容、参与人员)3、客户投诉处理记录(时间、投诉方、投诉内容、解决措施)COFCC有机认证文件资料清单(水产品加工业部分)项目申请人除了应仔细填写好有机食品认证调查表(水产品养殖部分)外,还应提供以下相应的文件材料:第一部分项目基本情况资料7、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8、租赁企业须提供承包合同书;9、通过其他认证机构认证的项目,提供证书或认证结果通知书或检查员报告;10、如是合作项目,请提供各方签署的合作协议。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
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有机产品生产和加工认证规范中国认证机构国家认可委员会China National Accreditation Board for Certifiers目录前言 (5)1 范围 (6)2 引用标准 (7)3 定义 (8)4 有机生产和加工的要紧目标 (11)5 有机生产和加工治理体系的要求 (12)5.1 总要求 (12)5.2 文件要求 (12)5.3 资源治理 (15)5.4 采购和追踪体系 (15)5.5 内部检查 (15)5.6 改进 (16)6 作物生产 (17)6.1 农场范畴 (17)6.2 平行生产 (17)6.3 转换期 (17)6.4 缓冲带 (17)6.5 作物品种的选择 (17)6.6 作物栽培 (18)6.7 病虫草害防治 (18)6.8 污染操纵 (19)6.9 水土保持和生物多样性爱护 (20)7 畜禽养殖 (21)7.1 转换期 (21)7.2 畜禽的引入 (21)7.3 饲料 (21)7.4 饲料添加剂 (22)7.5 配合饲料 (23)7.6 饲养条件 (23)7.7 疾病防治 (24)7.8 非治疗性手术 (24)7.9 繁育 (25)7.10 运输和屠宰 (25)7.11 奶制品 (26)7.12 禽蛋生产 (26)8 蜜蜂饲养和蜂产品加工 (27)8.1 转换期 (27)8.2 采蜜区 (27)8.3 蜜蜂的饲喂 (27)8.4 疾病防治 (27)8.5 蜂蜡和蜂箱 (28)8.6 蜂蜜收成处理 (28)8.7 蜂蜜、蜂蜡、养蜂架和蜂箱的贮存 (29)8.8 蜂王和蜂群的饲养 (29)9 特定作物 (30)9.1 食用菌 (30)9.2 茶叶 (30)10 野生植物 (33)11 水产养殖 (34)11.1 转换期 (34)11.2 养殖 (34)11.3 开放水域捕捞区 (35)11.4 捕捞 (36)11.5 鲜活水产品的运输 (36)11.6 环境阻碍 (36)12 纺织品 (37)12.1 原料生产 (37)12.2 加工 (37)13 食品加工和贸易 (40)13.1 配料、添加剂和加工助剂 (40)13.2 加工 (40)13.3 有害生物防治 (41)14 贮藏和运输 (42)14.1 贮藏 (42)14.2 运输 (42)15 包装和标识 (43)15.1 包装 (43)15.2 标识 (43)附录A 承诺和限制使用的土壤培肥和改良物质 (44)附录B 作物病虫害防治中承诺和限制使用的物质/方法 (45)附录C 评估有机生产中使用其它物质的程序 (46)附录D 承诺和限制使用的畜禽饲料添加剂 (50)附录E 承诺在畜禽饲养场所使用的清洁剂和消毒剂 (51)附录F 食品加工中承诺使用的非农业源配料 (52)附录G 食品加工中承诺使用的加工助剂 (54)附录H 评估有机食品添加剂和加工助剂的准则 (55)前言以生态友好和环境友好技术为要紧特点的有机农业,差不多被专门多国家作为解决食品安全、爱护生物多样性、进行可连续进展等一系列问题的一条可实践途径。
有机认证范围及有机食品和畜牧生产认证要求
有机认证范围任何农作物、家畜和家畜产品、以及其它农业产品比如野生采集作物和蜂产品的生产及加工。
有四类标签:100%有机:100%的成分都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通常不允许含有任何加工助剂或添加剂(除非是有机农业原产物)。
允许物:水和盐。
95%有机:95%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
剩余的5%必须是有机生产的,除非无法购买到有机产品,或属于国家列表(§205.605)中的非农业物质及非有机生产的农业产品。
70%有机制造:70%的成分必须是认证过的有机成分。
剩余的30%可以是常规成分。
不允许使用转基因成分、离子化成分或用污泥生产的成分。
有机成分少于70%的产品:有机成分少于70%。
非有机成分可能没有按照NOP的标准进行生产加工。
这类产品可以免于有机认证。
有机食品认证要求有机产品生产的基本要求1、生产基地在最近三年内未使用过农药、化肥等违禁物质;2、种子或种苗来自于自然界,未经基因工程技术改造过;3、生产基地应建立长期的土地培肥、植物保护、作物轮作和畜禽养殖计划;4、生产基地无水土流失、风蚀及其他环境问题;5、作物在收获、清洁、干燥、贮存和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污染;6、从常规生产系统向有机生产转换通常需要两年以上的时间,新开荒地、撂荒地需至少经12个月的转换期才有可能获得颁证;7、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必须有完善的质量控制和跟踪审查体系,并有完整的生产和销售记录档案。
有机产品加工/贸易的基本要求1、原料必需是来自已获得有机认证的产品和野生(天然)产品;2、已获得有机认证的原料在最终产品中所占的比例不得少于95%;3、只允许使用天然的调料、色素和香料等辅助原料和《OFDC有机认证标准中允许使用的物质》,不允许使用人工合成的添加剂;4、有机产品在生产、加工、贮存和运输的过程中应避免污染;5、加工/贸易全过程必需有完整的档案记录,包括相应的票据。
认证程序:(1)申请者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简称中心或OFDC)索取申请表。
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操作手册
农产品绿色有机认证操作手册第1章引言 (3)1.1 绿色有机认证的概念与意义 (3)1.2 认证流程与组织架构 (4)第2章农产品产地环境要求 (4)2.1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5)2.1.1 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5)2.1.2 土壤重金属限量标准 (5)2.1.3 土壤有机污染物限量标准 (5)2.2 灌溉水质标准 (5)2.2.1 灌溉水质要求 (5)2.2.2 污染物限量标准 (5)2.3 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6)2.3.1 环境空气质量要求 (6)2.3.2 污染物限量标准 (6)第3章品种选择与种子处理 (6)3.1 品种选择原则 (6)3.1.1 适应性原则:选择的品种应适应当地气候、土壤等自然条件,以保证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
(6)3.1.2 抗病性原则:优先选择具有较强抗病性的品种,降低病虫害发生,减少农药使用。
(6)3.1.3 优质性原则:选择具有良好品质、口感、营养价值和市场需求的品种。
(6)3.1.4 高效性原则:选择生育期适中、产量高、效益好的品种。
(6)3.1.5 环保性原则:选择对生态环境影响小、资源消耗低的品种。
(6)3.2 种子质量要求 (6)3.2.1 纯度:种子纯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种植后不出现混杂。
(6)3.2.2 净度:种子净度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无杂质、无病虫害、无霉变。
(6)3.2.3 发芽率:种子发芽率应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保证种子具有较高的萌发能力。
63.2.4 水分:种子水分应控制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避免过高导致种子发霉、变质。
63.3 种子处理技术 (7)3.3.1 晒种:播种前将种子进行晾晒,提高种子活力,降低病虫害发生。
(7)3.3.2 消毒:使用适量消毒剂对种子进行消毒处理,杀灭种子表面的病原菌。
(7)3.3.3 浸种:根据不同作物需求,采用适宜温度和时间的浸种处理,促进种子吸水、萌发。
(7)3.3.4 催芽:对需催芽的作物种子,进行适宜的温度、湿度处理,促进种子发芽。
有机食品认证
一、有机食品简介有机食品是指来自于有机农业生产体系的食品,有机农业是指一种在生产过程中不使用人工合成的肥料、农药、生长调节剂和饲料添加剂的可持续发展的农业,它强调加强自然生命的良性循环和生物多样性。
有机食品认证机构通过认证证明该食品的生产、加工、储存、运输和销售点等环节均符合有机食品的标准。
有机食品认证范围包括种植、养殖和加工的全过程。
有机食品认证的一般程序包括:生产者向认证机构提出申请和提交符合有机生产加工的证明材料,认证机构对材料进行评审、现场检查后批准。
中国现在生产的有机食品大部分出口。
希望从事有机食品生产、加工及认证的企业可以咨询辽宁出境检验检疫局植检处(大连)、中国进出口质量认证中心环境认证部(北京)、国家环保总局有机食品发展中心(南京)或中国农业大学农业生产研究所(北京)。
值得主意的是,目前中国还没有有机食品国家标准,出口产品多采用进口标准,而国外有机食品的标准存在差异,如获得欧洲标准,反之亦然。
轩此,相关出口企业在申请认证时要注意选择。
二、有机食品来源在环境严重污染的事实面前,1972年,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联合国“人类与环境”会议上,首次提出“生态农业”的发展战略,同时并成立了“有机农业运动国际联盟(IFOAM)”。
由此,在全球引起了一场新的农业革命。
许多发达国家相继生产开发生态食品或有机食品。
在发达国家十分关注环境污染、提倡发展生态农业、生产没有公害的食品时,而我国正在大量的使用化肥和农药,工业废物污染农田、水源和大气,导致有害物质在农产品中积聚、有害化学物质残留在作物的果实中。
直到1989年,农业部在研究制定农业企业经济和社会发展“八五”规划和2000年设想时,经过审慎的考虑,提出发展绿色产品。
因此在我国,绿色食品是最近几年随着多起的食品行业的造假和中毒事件而逐步受到重视,我们需要的是土生土长的东西,而不是化学制造的加工品。
1939年,Lord Northbourne在《Look to the Land》中提出了organic farming(有机耕作)的概念,意指整个农场作为一个整体的有机的组织,而相对的,chemical farming(化学耕作)则依靠了imported fertility(额外的施肥),而且,cannot be self-sufficient nor an organic whole(不能自给自足,也不是个有机的整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