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
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

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
第五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方式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招聘与求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招聘信息发布、人才推荐、招聘会组织等服务。
(二)人才培训与评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人才评价等服务。
(三)薪酬福利管理:为企业提供薪酬设计、福利规划、社会保险等服务。
(四)劳动关系管理: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调解、员工离职等服务。
(五)企业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组织架构设计、企业文化建设等服务。
第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服务方式:(一)线上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
(二)线下服务:通过实体门店、招聘会、培训基地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三)定制化服务:根据企业和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方案。
第三章服务规范与质量第八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九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才推荐服务,应当根据求职者的条件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匹配,不得虚假推荐。
第十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设置培训课程,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薪酬福利管理服务,应当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员工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参考用)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参考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章程序言】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是一种专门从事人力资源服务的企业,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从招聘、培训到福利管理等全方位的人力资源解决方案。
为了规范公司运营、确保员工权益以及提升服务质量,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注册地址】公司名称:(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名称的来源、含义等内容)注册地址:(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注册地址的具体位置、周边环境等内容)【第二章公司组织架构和职权划分】2.1 公司组织架构:(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各部门的设置、职能、层级关系等内容)2.2 职权划分:(在此处详细说明各岗位的职权范围、职责等内容)【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和服务内容】3.1 公司经营范围:(在此处详细公司可以经营的具体范围,如人力资源招聘、培训、咨询等)3.2 服务内容:(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为客户提供的具体服务内容,包括招聘流程、员工培训项目等)【第四章公司内部管理制度】4.1 人事管理制度:(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对员工的招聘、考核、晋升、离职等方面的管理制度)4.2 薪酬管理制度:(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对员工薪酬的核定、发放、调整等方面的管理制度)4.3 奖惩制度:(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和处罚制度)4.4 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的工作时间安排和员工的休假政策)4.5 保密和知识产权制度:(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对于客户信息、商业机密以及员工知识产权等的保护制度)【第五章公司经营策略和目标】5.1 公司经营策略:(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的经营策略,包括市场定位、服务特色等)5.2 公司目标:(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的发展目标和里程碑计划)【第六章公司员工福利和培训】6.1 员工福利待遇:(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福利待遇,包括社保、医疗保险、节假日福利等)6.2 员工培训计划:(在此处详细说明公司为员工提供的培训项目、培训形式和培训内容)【附件】附件1:公司章程修订记录附件2:公司组织架构图附件3:人事管理制度详细规定附件4:薪酬管理制度详细规定附件5:奖惩制度详细规定附件6: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详细规定附件7:保密和知识产权制度详细规定【法律名词及注释】1. 法律名词1:(解释该法律名词的含义和适用范围)2. 法律名词2:(解释该法律名词的含义和适用范围)...。
(NEW)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NEW)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范本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完善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运行和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健康发展,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以及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是依法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第三条公司的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注册资金为XXX 万元。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咨询、人才招聘、劳动关系处理等相关业务。
第五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地址为XXX。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团队。
第八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负责公司的重大事项决策。
第九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公司的经营情况进行监督。
第十条经营管理团队由总经理领导,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三章董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一条董事会的职责是: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监督公司的经营管理,审议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合作事项,任免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十二条董事会的权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经营策略,决定公司的组织结构和人事安排,审议并决定公司的财务预算和报表,决定公司的融资和投资事项等。
第四章监事会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三条监事会的职责是:监督公司的财务状况,审核公司的决策合规性,监督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等。
第十四条监事会的权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监督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报告,审核公司的决策合规性,审查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监督公司的内部控制等。
第五章经营管理团队的职责和权力第十五条经营管理团队的职责是:根据董事会的决策,制定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经营管理团队的权力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具体经营计划和管理制度,任免部门负责人和员工,组织和协调各部门的工作,决策公司的日常经营问题等。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人力资源服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本章程旨在规范和加强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的有序进行,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服务,以促进组织发展和员工个人成长。
本章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定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公司的人力资源部门及其相关人员,以及其他与人力资源工作有关的部门和岗位。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一节人力资源部门第三条设立与职责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门,主要负责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招聘、员工培训与发展、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等。
第四条组织结构人力资源部门设有部门经理、招聘专员、培训主管、绩效评估师等职位,各岗位职责明确。
第二节其他相关部门第五条协作关系人力资源部门与其他相关部门合作,建立紧密的协作关系,共同推进人力资源工作开展。
第三章人事管理第一节招聘与录用第六条人才需求根据各部门的工作需求,人力资源部门制定招聘计划,确保岗位的及时补充。
第七条招聘渠道人力资源部门将通过多种渠道发布招聘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招聘网站、校园招聘、猎头推荐等。
第八条招聘流程招聘流程包括岗位发布、简历筛选、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协调和组织这些环节的进行。
第二节员工聘用与离职第九条劳动合同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合同内容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离职管理员工离职时,人力资源部门应与员工进行离职手续办理,并妥善处理员工的离职事宜。
第四章绩效管理第一节考核体系第十一条考核目标公司应制定明确的考核目标,以激励员工积极工作,促进其个人成长和组织效益的提升。
第十二条考核方法绩效考核方法包括360度评价、绩效排名、目标管理等,人力资源部门应根据不同岗位的特点制定相应的考核方案。
第十三条考核结果根据绩效考核结果,人力资源部门将为员工制定相应的奖励与激励措施,同时也向员工提供改进和发展的建议和支持。
第五章培训与发展第一节培训需求分析第十四条岗位需求分析根据各个岗位的工作职责和要求,人力资源部门进行岗位需求分析,确定培训的重点和方向。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下载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范本1:正式风格一、服务机构服务章程1.1 服务机构的定义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
1.2 服务机构的目标与服务机构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协助企业实现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化。
服务机构的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招聘、员工培训、薪酬福利管理、人才储备等。
1.2.1 人才招聘服务机构负责企业进行人才需求的分析,并设计并执行招聘计划。
包括编写职位描述、发布招聘广告、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
1.2.2 员工培训服务机构负责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设计并实施相应的员工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管理培训、软技能培训等。
1.2.3 薪酬福利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协助企业设计薪酬体系,并进行薪酬调研、制定薪酬标准、执行薪酬政策等工作。
同时,服务机构还负责管理企业的福利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
1.2.4 人才储备服务机构负责为企业建立人才储备池,进行人才测评、人才储备计划设计,并为企业提供人才储备的相关服务。
1.3 服务机构的承诺与责任服务机构承诺以客户利益为先,诚信服务。
服务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附件附件1:服务机构服务合同范本附件2: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三、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人才招聘:指通过各类招聘渠道,吸引和选拔适合企业岗位的人才。
2. 员工培训:指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 薪酬福利管理:指设计和管理员工薪酬体系,保障员工的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
4. 人才储备:指建立一定数量的后备人才,以应对企业发展中的人员流失和人才缺口。
范本2:轻松风格一、服务机构服务章程欢迎使用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服务机构致力于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支持,以下是我们的服务章程:1. 服务机构简介服务机构是一家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致力于协助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化。
2. 服务机构的目标与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达到战略目标。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管理本公司的运营活动,保障员工权益,促进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是一家以提供全方位人力资源服务为主营业务的服务性公司,主要提供人才招聘、培训发展、绩效管理、劳动关系等人力资源相关服务。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注册地址:XXX省XXX市XXX区XXX路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注册资本:XXX万元人民币(大写:XXX万元人民币)。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人力资源服务、人力资源管理咨询、人力资源项目外包、劳务派遣(涉及许可证的经营项目须依法取得相关许可)、人力资源相关会议、培训及展览会的组织、人力资源信息咨询及中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经营)。
第二章公司股东及股权管理第五条公司股东意思表示,按照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分配股权份额,享有公司股东应享有的权益。
第六条公司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参加。
股东大会行使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决定公司章程的修改、决定公司的经营方向及战略目标、决定公司的分红方案等。
第七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决策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
董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公司的经营决策、审议和批准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任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等。
第八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会的主要职权包括但不限于:对公司的财务状况进行监督、对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决策进行监督、提出监督意见等。
第九条公司股东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股权转让程序,进行股权的转让。
股东转让股权时,须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资料。
第十条公司的盈利分配原则为以合法合规经营为基础,尽可能为股东创造稳定和可持续的收益。
盈利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提出,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三章组织架构及管理制度第十一条公司设立总经理办公室,由总经理统筹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并负责组织、协调各部门的工作。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人力资源服务章程一、前言人力资源服务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规范企业内部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定本章程。
二、目的本章程的目的是为了规范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行为,明确各项制度和流程,促进企业内部人力资源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
三、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员工和管理层,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等。
四、岗位设置与职责1. 岗位设置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和组织架构,确定各个岗位的数量和职责。
2. 职责每个岗位都应该有明确的职责说明书,并在入职时向员工详细介绍,并定期进行评估和更新。
五、薪酬福利制度1. 薪酬制度根据员工所在岗位以及工作表现等因素确定薪资水平,并进行公正透明的薪酬评估。
2. 福利制度提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政策要求的福利待遇,如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提供相应福利。
六、员工培训与发展1. 培训计划制定全面的员工培训计划,包括新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职业发展培训等。
2. 培训方式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培训,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学习等。
3. 发展机会提供良好的晋升机会和职业发展通道,鼓励员工在公司内部实现个人价值。
七、绩效管理制度1. 目标制定根据公司战略目标和岗位职责,为每个员工制定明确的绩效目标。
2. 绩效评估通过多种评估方式对员工绩效进行评估,如360度评估、KPI考核等。
3. 绩效奖励与惩罚根据绩效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或惩罚,并及时反馈给员工。
八、人力资源信息管理1. 信息收集建立完善的人力资源信息收集系统,及时掌握企业内部人力资源情况。
2. 信息保护保护员工个人隐私及企业机密信息,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定。
九、员工关系管理1. 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通过多种方式建立良好的员工关系,如组织文化建设、员工活动等。
2. 处理纠纷及时处理员工之间的纠纷,维护企业内部稳定和谐的人际关系。
十、章程修订本章程需要根据企业发展情况进行修订,修改后应及时向全体员工宣传并执行。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关键信息项:1、服务范围2、服务费用3、服务期限4、保密条款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11 服务范围111 本协议所涵盖的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招聘、员工培训与发展、绩效管理、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人力资源规划等。
112 人才招聘服务包括制定招聘策略、筛选简历、组织面试、背景调查等环节,以满足客户对各类人才的需求。
113 员工培训与发展服务将根据客户的需求和员工的实际情况,设计并实施个性化的培训课程和发展计划。
114 绩效管理服务包括设计绩效评估体系、制定绩效目标、进行绩效评估和提供绩效反馈等。
115 薪酬福利设计与管理服务将为客户制定合理的薪酬体系和福利政策,以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116 人力资源规划服务将协助客户对人力资源进行战略规划,以适应企业的发展需求。
12 服务费用121 服务费用将根据服务的具体内容、规模和复杂程度进行计算,并在双方签订的服务合同中明确约定。
122 费用的支付方式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分期支付或按照服务进度支付,具体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123 如客户需要增加服务内容或变更服务要求,可能导致服务费用的调整,双方应就此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13 服务期限131 本协议的服务期限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至约定的服务期满为止。
132 服务期限可以是固定期限,如一年、两年等,也可以是根据项目完成情况确定的期限。
133 在服务期限届满前,如一方希望提前终止协议,应提前书面通知对方,并按照约定承担相应的责任。
14 保密条款141 双方应对在服务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员工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142 保密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相关信息不再具有保密价值为止。
143 如一方违反保密条款,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15 违约责任151 若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承担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对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关于公布本市实行“告知承诺”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格式文本(样本)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审批。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监督。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相关规定
第四条(申办主体)
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业务项目)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业务项目:
(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
(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
(三)人才推荐;
(四)人才招聘;
(五)人才培训;
(六)人才测评;
(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以上人才中介服务业务,审批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申请人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六条(申办条件)
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
(三)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二)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开展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环境条件和相应设备;具有若干名专职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五)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培训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六)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证明。
第七条(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
(一)《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
(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
(三)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及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
(四)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工作设备清单(型号和数量);
(五)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
(六)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规范和章程;
(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二)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证明。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五)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专职师资证明;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明;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六)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测评设备证明;专职评测人员工作证明。
第三章职业中介机构审批相关规定
第八条(申办主体)
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职业中介机构。
第九条(业务项目)
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
(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
(二)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
(三)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
(四)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
(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
(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
(七)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十条(申办条件)
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类业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
(三)有与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以及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
(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
1、设立公司法人的应当有5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2、设立合伙企业的应当有2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有1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五)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其中,拟申请设立家庭劳务介绍机构的,必须是注册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独立机构;有开展中介活动所需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主要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都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其中主要负责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工作人员至少有3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一条(申办材料)
申请开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设立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表》;
(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及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证明);
(四)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学历证明、职业介绍经纪人证书及劳动合同);
(五)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
(六)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
(七)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审批程序
第十二条(审批程序流程)
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一)申请人现场或登录21世纪人才网(网址为)或12333网(网址为),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或《设立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
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申请人可以当场领取或网上下载《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或《职业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
(二)申请人自收到《告知承诺书》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签字或盖章的《告知承诺书》(一式二份),以及《试行办法》中第七条或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申请材料,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家庭劳务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三)申请人获得许可证后,应当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后续监管)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颁证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注销其许可证,并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示,同时抄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自颁证之日起2个月内,被举报或投诉有违反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部门共同实施监察。
第十四条(办结告知)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通过行政机关网站等渠道,公布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名录。
第十五条(变更、终止)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等事项或者终止的,按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人〔2006〕108号)执行;职业中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等事项或者终止的,按照《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执行。
第十六条(设立分支机构)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关于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2005〕203号)执行;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执行。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七条(诚信档案)
申请人在行政审批机关的审查及后续监管中被发现有作出不实承诺行为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注销许可证;在该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中,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申请人在取得许可证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申请人不愿意承诺的办理)
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不愿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按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人〔2006〕108号)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文件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第十九条(监督管理)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要求和年度规范运行检查继续按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人〔2006〕108号)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施行日期)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