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教程文件
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

机构人力资源服务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机构人力资源服务管理,规范人力资源服务活动,保障劳动者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组织。
第三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活动,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公平公正、自愿自主、平等互利的原则。
第四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力资源服务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确保服务安全。
第五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推动诚信建设,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方式第六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一)招聘与求职服务:为企业和个人提供招聘信息发布、人才推荐、招聘会组织等服务。
(二)人才培训与评价: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职业资格认证、人才评价等服务。
(三)薪酬福利管理:为企业提供薪酬设计、福利规划、社会保险等服务。
(四)劳动关系管理:为企业提供劳动合同签订、劳动争议调解、员工离职等服务。
(五)企业咨询服务: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管理咨询、组织架构设计、企业文化建设等服务。
第七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可以采取以下服务方式:(一)线上服务:通过互联网平台提供招聘、培训、薪酬管理等人力资源服务。
(二)线下服务:通过实体门店、招聘会、培训基地等提供人力资源服务。
(三)定制化服务:根据企业和个人需求,提供个性化的人力资源服务方案。
第三章服务规范与质量第八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求职招聘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发布虚假信息。
第九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人才推荐服务,应当根据求职者的条件和企业的需求,进行匹配,不得虚假推荐。
第十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培训服务,应当根据市场需求和学员需求,设置培训课程,保证培训质量。
第十一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开展薪酬福利管理服务,应当根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员工需求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薪酬福利方案。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人力资源服务章程一、章程目的本章程旨在规范和指导人力资源服务的实施,确保人力资源工作的正常运行和持续发展,为企业提供有竞争力的人力资源服务,以支持企业的战略目标实现。
二、章程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企业内的人力资源服务部门和相关人员,包括人力资源经理、人力资源专员等。
三、人力资源服务部门的职责1·招聘与选拔a·根据企业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选拔标准。
b·策划和执行招聘活动,包括发布招聘广告、筛选简历、面试等。
c·进行背景调查和参考调查,确保招聘过程的公正性和透明度。
d·提供新员工入职培训,并与相关部门协调好其工作安排。
2·员工培训与发展a·制定培训计划和体系,包括新员工培训、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计划。
b·组织培训活动,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和研讨会等。
c·提供员工发展的指导和支持,包括制定个人职业规划和晋升计划等。
3·绩效管理a·设计和实施绩效评估体系,确保评估公平、科学和客观。
b·提供绩效评估方法和工具,帮助管理者进行绩效评估。
c·提供员工绩效反馈和改进建议,促进绩效提升。
4·薪酬与福利管理a·确定薪酬和福利政策和制度,制定薪酬标准和福利待遇。
b·管理薪酬和福利的发放和变动。
c·提供薪酬和福利方面的咨询和解答。
5·劳动关系管理a·维护企业与员工之间的良好关系,确保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
b·解决员工投诉和纠纷,妥善处理劳动争议。
6·人力资源信息管理a·维护人力资源信息系统,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安全性。
b·提供员工档案管理和数据统计分析。
四、附件本文档涉及以下附件:3·绩效评估表格4·薪酬调整申请表5·员工福利手册6·劳动合同范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参考用)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参考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该公司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注册地本公司注册地位于__________。
第三条业务范围本公司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人力资源招聘、培训开发、薪酬福利管理、绩效评估、劳动合同管理、员工关系维护等。
第四条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各类企事业单位提供专业、高效的人力资源服务,帮助其实现组织发展与人才培养。
第五条公司资本本公司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由发起人以货币形式认缴,并办理股权变更手续。
第六条公司章程修改任何对本公司章程的修改,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办理变更手续。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七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设立并投资运营。
第八条公司股东本公司股东包括发起人和入股的自然人、法人等股东,按照实缴出资额的比例享有公司利润分配和决策权。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本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决策公司发展战略、业务计划和内部管理事务。
第十条公司监事会本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负责监督公司董事会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十一条公司经理本公司设立经理职位,由董事会选聘,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和公司业务执行。
第三章公司业务规范第十二条客户服务本公司将遵循客户需求至上的原则,提供高质量、个性化的人力资源服务,确保客户满意度。
第十三条人才招聘本公司将依法进行人才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公平、公正、公开,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
第十四条培训开发本公司将根据客户需求,开展专业化的培训课程,提升员工综合素质和能力。
第十五条薪酬福利管理本公司将根据客户要求,合理制定薪酬福利方案,确保员工收入合理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
第十六条绩效评估本公司将根据客户要求建立绩效评估体系,帮助客户进行员工绩效管理和激励。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管理本公司将为客户提供劳动合同相关的咨询和管理服务,确保劳动合同法律法规的合规执行。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下载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范本1:正式风格一、服务机构服务章程1.1 服务机构的定义服务机构是指为企业提供人力资源服务的专业机构。
1.2 服务机构的目标与服务机构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服务,协助企业实现其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化。
服务机构的包括但不限于人才招聘、员工培训、薪酬福利管理、人才储备等。
1.2.1 人才招聘服务机构负责企业进行人才需求的分析,并设计并执行招聘计划。
包括编写职位描述、发布招聘广告、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
1.2.2 员工培训服务机构负责根据企业的发展需求和员工的职业发展需求,设计并实施相应的员工培训计划。
培训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培训、管理培训、软技能培训等。
1.2.3 薪酬福利管理服务机构负责协助企业设计薪酬体系,并进行薪酬调研、制定薪酬标准、执行薪酬政策等工作。
同时,服务机构还负责管理企业的福利计划,包括但不限于社会保险、员工福利等。
1.2.4 人才储备服务机构负责为企业建立人才储备池,进行人才测评、人才储备计划设计,并为企业提供人才储备的相关服务。
1.3 服务机构的承诺与责任服务机构承诺以客户利益为先,诚信服务。
服务机构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保障客户的合法权益。
二、附件附件1:服务机构服务合同范本附件2:服务机构收费标准三、法律名词及注释1. 人才招聘:指通过各类招聘渠道,吸引和选拔适合企业岗位的人才。
2. 员工培训:指为员工提供各类培训,提升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
3. 薪酬福利管理:指设计和管理员工薪酬体系,保障员工的合理薪酬和福利待遇。
4. 人才储备:指建立一定数量的后备人才,以应对企业发展中的人员流失和人才缺口。
范本2:轻松风格一、服务机构服务章程欢迎使用服务机构的人力资源服务!服务机构致力于为您提供全方位的人力资源支持,以下是我们的服务章程:1. 服务机构简介服务机构是一家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致力于协助企业实现人力资源管理的最佳化。
2. 服务机构的目标与我们的目标是通过提供各类人力资源服务,企业达到战略目标。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机构名称】本章程所称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以下简称“机构”)指依法设立的,专门从事人力资源服务活动的组织或机构。
第二条【服务目标】机构的服务目标是为企业、个人提供全方位、多层次的人力资源服务,帮助客户解决用人需求与人力资源管理相关的问题,提升员工素质和企业发展。
第三条【业务范围】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人力资源招聘、人才储备、绩效管理、培训开发、薪酬福利、劳动关系处理、人力资源咨询等服务,具体业务项目由机构根据市场需求和法律法规确定,并在官方网站上予以公示。
第二章服务流程与标准第四条【服务流程】机构为客户提供的服务流程分为以下几个阶段:1.需求沟通:与客户深入了解需求,明确服务目标和要求;2.方案制定:根据客户需求,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案;3.执行实施:协助客户执行人力资源管理方案,并提供相应的项目支持;4.效果评估:对服务效果进行评估,与客户进行反馈交流;5.持续优化:针对客户需求和反馈,不断优化服务内容和质量。
第五条【服务标准】机构在为客户提供服务时,应本着专业、诚信、高效的原则,确保服务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具体的服务标准包括:1.服务态度:机构员工应友善、热情、耐心地为客户提供服务,积极解答客户疑问;2.服务效率:机构应高效完成服务任务,准确把握服务节点,提前告知客户进展情况;3.保密性:机构应妥善处理客户提供的信息和数据,确保客户隐私安全;4.服务报告:机构应按要求向客户提供相关的服务报告和数据分析,定期与客户进行沟通。
第三章机构责任与义务第六条【机构责任】机构应积极履行下列责任:1.法律法规遵循:机构应遵守人力资源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执行国家政策;2.专业能力要求:机构应建立并不断提升自身的人力资源专业能力,确保服务质量;3.诚信经营:机构应诚实信用,不得故意误导客户或利用客户信息谋取不正当利益;4.保密义务:机构应对客户提供的信息保密,未经客户许可不得泄露;5.纠纷处理:机构应积极处理与客户之间的纠纷并及时作出解决方案;第七条【客户权益】机构应尊重客户的权益,确保客户享有以下权益:1.知情权:客户有权了解服务项目、内容和标准,及时掌握服务进展;2.参与权:客户有权参与制定服务方案和决策,对服务内容提出建议和意见;3.隐私权:机构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确保客户隐私安全,不得泄露客户信息;4.维权权益:客户有权提出服务质量异议、投诉及索赔要求,机构应及时回应并予以解决。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

人力资源服务章程人力资源服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1 本章程旨在规范和指导人力资源服务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
1.2 本章程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制定。
第二章人力资源服务的职责和权限第一节人力资源规划2.1 进行公司的人力资源需求分析和人员编制计划。
2.2 确定公司的招聘渠道和面试流程。
2.3 指导和协助各部门进行岗位描述和职位要求的制定。
第二节人事招聘2.4 根据招聘计划,安排招聘活动。
2.5 进行候选人筛选,与部门负责人进行面试安排。
2.6 负责候选人的背景调查和入职前的相关事宜。
第三节员工入职与离职管理2.7 确定新员工的入职手续和培训计划。
2.8 确保新员工的合同签订和档案建立。
2.9 管理员工的离职手续和相关离职事宜。
第四节绩效考核与激励2.10 设计和实施员工绩效考核制度。
2.11 管理员工绩效评估和结果反馈。
2.12 提供员工激励方案和培训机会。
第五节员工职业发展2.13 提供员工职业规划和发展规划。
2.14 管理员工培训需求和培训计划。
2.15 组织员工的内部调动和晋升。
第三章人力资源市场信息的收集与分析3.1 收集和分析人力资源市场信息,提供人事决策参考。
3.2 统计和分析员工流失和离职原因。
3.3 及时反馈市场竞争情况,促进公司的人力资源战略调整。
第四章人力资源制度和政策的制定和实施4.1 制定和完善公司的人力资源制度和政策。
4.2 组织人力资源规章制度的宣贯和培训。
4.3 监督和检查人力资源制度的执行情况。
第五章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和维护5.1 确定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需求和功能。
5.2 选择合适的软件和硬件设备进行建设。
5.3 负责人力资源管理信息系统的维护与更新。
第六章法律法规及相关注释6.1 劳动合同法:指中国劳动合同法6.2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障监察条例6.3 用工合同:指用人单位与职工订立的劳动合同6.4 离职手续:指员工离职时需要进行的相关手续6.5 绩效考核:指定期定量对员工工作进行评估的活动6.6 激励机制:指通过激励手段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6.7 职业发展:指员工在职业道路上的成长和晋升本文档涉及附件:附件一:职位描述模板附件二:面试评估表格附件三:离职手续流程图本文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劳动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于2008年1月1日施行的法律,规定了劳动合同的基本要素和双方权益义务。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2023范文免修改)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一、公司概述本章程旨在规范和管理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的经营活动,以确保公司的合法经营和稳定发展。
本章程包含了公司的基本信息、经营范围、组织架构、管理制度和各方面的职责和义务。
所有公司成员都必须遵守本章程的规定。
二、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简称为HR服务公司。
公司名称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核准后方可使用。
三、公司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成为一家在人力资源领域领先的综合性服务机构,为企业客户提供高质量的人力资源服务,帮助客户提升员工能力和企业绩效。
四、公司业务范围1. 人力资源招聘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员工招聘、筛选、面试等服务,协助客户选择合适的人才。
2. 培训与发展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员工培训、技能提升、职业生涯规划等服务,帮助员工提升能力和职业发展。
3. 绩效管理服务:协助客户建立和完善绩效管理制度,通过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推动员工工作表现和业绩提升。
4. 薪酬福利服务:提供薪酬制度设计、社保福利咨询等服务,帮助客户合理设定员工薪酬和福利待遇。
5. 员工关系管理服务:协助客户处理员工关系问题,解决劳动纠纷,提供员工福利咨询等服务。
五、公司组织架构本公司的组织架构如下:董事会:负责公司决策和重要事项的讨论和决策。
高级管理团队:由总经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和业务运营。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力资源服务相关的招聘、培训、绩效管理等工作。
销售部:负责开拓客户、洽谈合同和销售业务等。
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等工作。
六、公司管理制度1. 决策机制:董事会是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制定重要决策。
高级管理团队负责公司的日常管理和落实董事会决策。
2. 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的招聘、培训、绩效管理和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确保员工的全面发展和公司的稳定运营。
3. 财务管理: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财务管理和财务报告工作,确保公司财务健康和资金的合理使用。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参考用)

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参考用)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章程(申请人力资源许可证参考用)一、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公司名称)二、总则1. 公司宗旨本公司的宗旨是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招聘、培训、人才咨询等。
2. 公司经营范围本公司的经营范围包括:人力资源招聘服务人力资源培训服务人力资源咨询服务人力资源管理服务人力资源外包服务3. 公司章程的适用范围本章程适用于所有公司员工,并在公司注册登记时依法提供给相关机构或部门。
三、公司结构和管理1. 公司组织结构本公司设立总经理一人,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的各项工作;设立相应的部门和职能岗位,负责具体的业务工作。
2. 公司管理体系本公司设立完善的管理体系,包括以下部分: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聘、培训和管理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和资金运作。
行政部门:负责公司日常行政管理、办公设施和设备的维护等工作。
3. 公司管理规定公司员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的相关规定。
公司员工应保持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并禁止将公司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外部人员。
公司员工应严格执行公司的各项制度和规则,如违反将会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
四、人力资源服务标准1. 招聘服务根据客户需求,提供全方位的招聘服务,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筛选简历、组织面试等。
保证招聘程序的公平性、公正性,确保选拔到合适的人才。
2. 培训服务根据客户需求,为企业员工提供专业的培训计划和课程安排,提高员工的技能水平和综合素质。
确保培训过程的有效性和培训效果的评估。
3. 咨询服务为客户提供人力资源管理方面的咨询服务,包括组织架构设计、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等方面的咨询。
根据客户的需求,提供专业的解决方案和建议,提升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水平。
4. 管理服务为客户提供全面的人力资源管理服务,包括员工档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劳动关系处理等。
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体系,确保客户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高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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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服务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本市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规范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经营活动,优化行政审批程序,完善管理方式,提高行政效率,根据《人才市场管理规定》、《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行政审批告知承诺试行办法》、《关于公布本市实行“告知承诺”第二批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及格式文本(样本)的通知》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制定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实施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审批。
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具体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和日常管理监督。
第二章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审批相关规定第四条(申办主体)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
第五条(业务项目)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可以开展以下业务项目:(一)人才供求信息的收集、整理、储存、发布和咨询服务;(二)人才信息网络服务;(三)人才推荐;(四)人才招聘;(五)人才培训;(六)人才测评;(七)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其他有关业务。
以上人才中介服务业务,审批机关可以根据申请人所在地区或行业的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以及申请人自身的设备条件、人员和管理情况等,批准其开展一项或多项业务。
第六条(申办条件)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以下基本条件:(一)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有与开展人才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注册资本(金)不得少于10万元;(三)有5名以上取得人才中介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作人员;(四)有健全可行的工作规范和章程;(五)具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中,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二)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取得通信管理局颁发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具有开展人才信息网络服务的环境条件和相应设备;具有若干名专职的计算机信息和网络服务的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五)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培训管理经验的专兼职工作人员和适应本市需求的培训项目;具有与开展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场地和设施。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六)项业务的除符合基本条件外,还需具有从事人才测评技术的专职工作人员;具有先进的人才测评软件和相适应的设备证明。
第七条(申办材料)申请设立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应提交以下基本材料:(一)《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和公司代码证;(三)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及劳动合同,法定代表人简历及身份证明;(四)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工作设备清单(型号和数量);(五)注册资本(金)证明材料;(六)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的工作规范和章程;(七)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其中,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二)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网络服务设备证明;专职网络信息工程技术人员工作证明。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五)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专职师资证明;拟开展的培训项目或课程设置证明;相应的培训大纲和培训教材;教学场地和教学设施证明。
申请从事第五条第(六)项业务的,除提交基本材料外,还应提交测评技术或软件证明;相应测评设备证明;专职评测人员工作证明。
第三章职业中介机构审批相关规定第八条(申办主体)企业和个人可以申请设立职业中介机构。
第九条(业务项目)职业中介机构可以从事下列业务:(一)为劳动者介绍用人单位;(二)为用人单位和居民家庭推荐劳动者;(三)开展职业指导、人力资源管理咨询服务;(四)收集和发布职业供求信息;(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从事互联网职业信息服务;(六)组织职业招聘洽谈会;(七)经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的其他服务项目。
第十条(申办条件)设立职业中介机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专门从事职业中介类业务,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应有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主要负责人和工作人员应当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专业资格;(三)有与开展职业中介业务相适应的场所(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应是商业用房,建筑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如是租赁的,租赁合同期在一年以上)和设施,以及一定数额的开办资金;(四)有一定数量具备相应职业资格的专职工作人员:1、设立公司法人的应当有5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2、设立合伙企业的应当有2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3、设立个人独资企业的应当有1名以上的职业介绍经纪人。
(五)有健全可行的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
(六)其中,拟申请设立家庭劳务介绍机构的,必须是注册资金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的独立机构;有开展中介活动所需的场所和必要的设施;主要负责人与工作人员都应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或取得《居住证》,其中主要负责人应在法定劳动年龄段内,具有大专以上文化学历,工作人员至少有3名经过专业培训并取得相应的上岗证。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一条(申办材料)申请开办职业中介机构的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设立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申请表》;(二)机构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机构法定代表人及主要负责人的学历证明及3年以上劳动人事工作经历证明);(四)专职工作人员的相关证明(学历证明、职业介绍经纪人证书及劳动合同);(五)场所使用权证明(办公及经营场所的房屋性质及面积证明,租赁房屋附租赁合同及房产证明);(六)注册资本(金)验资报告;(七)机构章程和管理制度草案;(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四章审批程序第十二条(审批程序流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营利性职业中介机构的设立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一)申请人现场或登录21世纪人才网(网址为 )或12333网(网址为 ),向拟办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出申请,填写《设立内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申请表》或《设立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申请表》。
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同意,申请人可以当场领取或网上下载《人才中介服务许可告知承诺书》或《职业中介许可告知承诺书》(以下简称《告知承诺书》)。
(二)申请人自收到《告知承诺书》10个工作日内,向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提交本人签字或盖章的《告知承诺书》(一式二份),以及《试行办法》中第七条或第十一条规定的全部申请材料,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场作出行政审批决定并发放《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或《家庭劳务介绍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
(三)申请人获得许可证后,应当至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工商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后续监管)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自颁证之日起2个月内,对申请人的承诺内容是否属实进行检查。
发现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应当要求其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注销其许可证,并在行政机关网站上公示,同时抄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自颁证之日起2个月内,被举报或投诉有违反中介服务相关法律法规行为的,由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和中介机构的日常管理部门共同实施监察。
第十四条(办结告知)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通过行政机关网站等渠道,公布批准设立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名录。
第十五条(变更、终止)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等事项或者终止的,按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人〔2006〕108号)执行;职业中介机构变更机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经营场所等事项或者终止的,按照《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执行。
第十六条(设立分支机构)人才中介服务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关于人才中介服务企业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2005〕203号)执行;职业中介机构设立分支机构的,按照《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执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诚信档案)申请人在行政审批机关的审查及后续监管中被发现有作出不实承诺行为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注销许可证;在该申请人以后的同一行政审批申请中,将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方式;申请人在取得许可证期间,有其他违法行为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八条(申请人不愿意承诺的办理)对实行告知承诺的行政审批事项,申请人不愿作出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应当按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人〔2006〕108号)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文件规定,实施行政审批。
第十九条(监督管理)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及职业中介机构的日常行政管理要求和年度规范运行检查继续按照《人才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暂行办法》(沪人〔2006〕108号)及《关于本市营利性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意见》(沪劳保就发〔2003〕3号)文件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施行日期)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