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合集下载

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考核实施意见-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

大连理工大学教职工考核实施意见-大连理工大学人事处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教学、科研人员年度工作考核量化方法教学、科研人员年度工作的量化以该年度的工作数量和质量为依据,采用以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管理工作量五项之和的方法计算,即W = 5i 1W i =∑式中W 为考核量化总值,式中W i (i=1,2,3,4,5)为教学﹑科研﹑成果﹑奖励﹑管理对应的工作考核量化值。

教学、科研人员年度工作量化值考核合格的标准为1680.1.教学工作量的量化教学、科研人员完成的教学工作量量化值的计算方法是:W 1 = 811j j Q =∑式中W 1为教学工作量量化值;Q 1j (j=1,2,……,8)为本年度完成的有关教学工作量;P 1为教学质量系数。

1.1讲课工作量一个授课班的工作量Q 11的计算方法是:Q 11= 计划学时×L ×K ×P 1式中L 为工作量系数,见表1.K 为班数系数,和授课班人数有关。

记授课班人数为n ,则当授课对象为本科生时,k 的取值见(1)式70,60100200,6010020012003,1001000nn n k n nn +⎧≤⎪⎪+⎪=<≤⎨⎪+⎪<⎪⎩(1)当授课对象为统分统招研究生时,k 的取值见(2)式45,52050110,20401006303,40500nn n k n nn +⎧≤≤⎪⎪+⎪=<≤⎨⎪+⎪<⎪⎩(2)注:k 取两位小数。

当授课对象为计划内MBA 、工程硕士时,k 取值为1。

L 取值与统招研究生相同。

对于成人教育学院、留学生等课程,须经各院(系)批准同意讲授方能计算工作量。

K 取值与本科生相同。

P 1为教学工作质量系数,取值见表2.研究生教学工作质量由研究生院负责认定。

1.2指导研究生教学工作量Q 12指导一年级研究生的教师,一名学生一年工作量为50小时。

指导二年级以上研究生的教师,一名学生一年工作量为:硕士生100小时, 博士生150小时。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

教学成果奖励条例作者:教育部文章来源:教育部点击数:1415 更新时间:2009-7-16(1994年3月14日国务院令第151号发布)第一条为奖励取得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教育工作者从事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

第三条各级各类学校、学术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教师及其他个人,均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请教学成果奖。

第四条教学成果奖,按其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实现培养目标产生的效果,分为国家级和省(部)级。

第五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一)国内首创的;(二)经过2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的;(三)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

第六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三个等级,授予相应的证书、奖章和奖金。

第七条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评审、批准和授予工作,由国家教育委员会负责;其中授予特等奖的,应当报经国务院批准。

第八条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由成果的持有单位或者个人,按照其行政隶属关系,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国务院有关部门所属单位或者个人也可以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九条不属于同一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国务院部门的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共同完成的教学成果项目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由参加单位或者个人联合向主持单位或者主持人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或者国务院有关部门教育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由受理申请的教育行政部门或者教育管理机构向国家教育委员会推荐。

第十条国家教育委员会对申请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的项目,应当自收到推荐之日起90日内予以公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该教学成果权属有异议的,可以自公布之日起90日内提出,报国家教育委员会裁定。

辽宁省教育优秀成果

辽宁省教育优秀成果

20 区域学前教育多元化发展模式研究
著作 罗英智 辽宁教育研究院
21 普通高中学生学业水平考试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著作
关松林
辽宁省基础教育教研 培训中心
22 探索九年一贯制办学规律 促进内涵发展研究 研究报告 孟宪彬 辽宁省实验学校
23
国际视野下的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模式、特 征与启示
论文
蒋春洋 沈阳师范大学
研究报告
王晓红 朝阳市教师进修学院
93 高职院校教师教学专业能力发展研究
研究报告于巧娥来自大连海洋大学应用技 术学院
94
基于校企合作的高职院校一体化创业教学模式研 究与实践
研究报告

红 抚顺职业技术学院
95 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研究
著作 阚 丽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96
老年服务与管理人才队伍建设的研究与实践—— 兼论我国首个老年服务与管理专业教育教学改革

晴 沈阳建筑大学
132 案例教学法在医学研究生培养中的应用
论文 孙玉华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116
地方高职院校服务中小微企业的对策研究——以 大连地区为例
研究报告
栾永斌 大连职业技术学院
117 构建高职院校资助育人机制的研究与实践
研究报告 冯

辽宁城市建设职业技 术学院
118 中职电子专业企业行为导向教学模式的研究
研究报告 崔金辉 本溪机电工程学校
119 高职建筑类专业与产业集群对接机制研究
45
现代大学制度框架下教授治学的路径设计与制度 保障研究
研究报告
迟景明 大连理工大学
46 我国教师文化的民族性研究
研究报告 李德显 辽宁师范大学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

附件:大连理工大学大学生课程考核工作管理规定课程考核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学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学业和思想品质的综合检验,也是学校教风、学风的集中体现。

为规范课程考核工作管理,加强教学过程监控,提高教学质量,特作如下规定:一、考核形式按培养计划设置的课程(包括实践环节,下同),都要进行考核。

考核的目的是检验、评定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程度和综合运用能力,也是对教师教学效果的一种检验。

考核形式包括集中周考试和非集中周考试,具体由各学院(系)在制定培养计划中规定。

二、考试安排1.集中周考试由教务处统一安排在期末考试周内进行。

考试日程表在考试前一个月公布,一经公布,不得随意更改。

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改变考试日程,须由学院(系)申请、报教务处审批。

2.非集中周考试的课程应在该门课程结束后,在计划学时内进行。

具体考试时间由课程负责人确定(不能安排在考试周内),需要安排教室的,报请教务处统一安排。

三、命题及考试方式考试可采取多种方式进行,即笔试、口试、开卷、闭卷、作论文、大作业等,或多种形式组合。

不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应严格要求,做到理论考核与实验、实践操作相结合。

口试、开卷考核,应准备足够数量的题目供学生选择。

凡需出试卷进行的考核,应遵守以下命题要求:1.相同学时的同一门课程应统一出题,命题组成员由课程负责人指定。

2.试题内容应符合教学大纲中对知识、能力、素质的要求,且历届试题应保证不完全重复(题目相同率不超过20%)。

3.参加考试人数超过一个行政班,必须出A、B卷。

A、B卷的难度、广度、份量应相当,内容可以重复,但题号不能相同。

被列入二次考试的课程,二考试题只需出一套,其难度、广度、份量应与一考相当,但内容不可以与一考试题重复。

4.命题同时应给出标准答案、评分标准,并提前试做。

试卷应文图清晰、工整、无错误。

5.应严格试卷审核制度,审核人应对试卷质量负责。

试卷请印人最迟于考核前一周,持《试卷请印单》到教务处申请统一印卷(有二次考试的课程同时交二考试题)。

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成果网

大连理工大学教学成果网
3、探索实验教学体系的改革与整合,创建融合实际操作与虚拟仿真为一体的实验教学管理平台
探索实验教学体系改革路径,整合实际操作和虚拟仿真课程资源,建设一体化实验教学管理平台包括实验中心门户网站、实验预习、典型实验库的维护、实验教学安排、实验过程的指导、实验结果的自动批改、实验成绩统计查询、数字化资源管理、师生互动交流和系统管理等子系统。
惠煌:计算机网络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建设
马洪连:成果建设顾问,调研




成果简介(1000字以内):
该成果依托于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综合实验教学中心(2013年获批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大连理工大学软件工程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2015年获批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经过4年多的建设,基于软件工程的实验课程虚拟仿真教学资源建设取得初步成果。
2、积极引入主流虚拟仿真软件工具应用到实践教学当中,自主研制丰富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资源
在教学实验实践中将电路仿真与数据处理等软件工具的使用融入到了实验课程当中,主要使用的软件工具包括:电路设计与仿真软件工具Altium Designer、Labview、Proteus,数据处理、科学计算与编程的软件工具MATLAB,网络仿真工具NS2和OPNET等。在教学当中,组织学生学习与自学相关仿真工具,并利用自主研制的各种课程资源,引导学生开展相关实验项目的预习、实验等,一改以往实验教学中学生被动接受为主动学习,提高了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和自主学习能力,同时学习大量仿真工具也极大地拓宽了学生未来的就业路径。
3、教学效果明显提升,教学质量显著提高
通过虚拟仿真课程资源的建设,实现真实实验不具备或难以完成的教学功能,完成了大型或综合训练实验,提供了可靠、安全和经济的实验项目,同时利用虚拟仿真课程资源,可以完成复杂、长时间的实验调试和数据处理工作。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是针对教育教学科研工作的成果进行评定和奖励的细则。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的评定细则:
1. 成果评定的范围包括教改和教研项目、教材编写、教学方法创新、教学论文发表等。

2. 教改和教研项目:评定重点应放在项目的创新性、实施效果和应用价值上。

3. 教材编写:评定时应考虑教材的创新性、适用性和教学效果,如是否在本领域填补了空白、是否满足学生的需求等。

4. 教学方法创新:评定时应考虑创新方法的有效性和实用性,如是否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果、是否提高了教学效率等。

5. 教学论文发表:评定时应考虑论文的学术水平、影响力和原创性。

6. 成果评定的标准可以根据不同学校和学科的要求进行相应调整,并且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定期修订和完善。

7. 对于具有重要创新、实用价值和影响力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8. 评定过程应严格遵守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避免极端主观和不合理的评价。

9. 评定过程应建立完善的评审机制,包括专家评审和同行评议等。

10. 评定结果应及时公布,并对未获奖者给予适当的反馈和指导。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学校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励评定细则,具体细则可能因学校和学科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和补充。

大连理工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大连理工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

附件1:大连理工大学课程评估指标体系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说明 (2)二、课程集体信息 (3)三、课程集体评估指标 (5)四、教师个人信息 (7)五、课程个人评估指标 (9)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二○○四年三月十八日一、课程评估指标体系说明1.本评估指标体系依据《大连理工大学关于开展课程评估的工作意见》文件精神制定而成。

2.本评估指标体系采取定量评价与定性评价相结合的方法,以提高评价结果的可靠性与可比性,采用百分制记分。

≥90分者评定等级为A;<90分,≥80分者评定等级为B;<80分,≥60分者评定等级为C;<60分者评定等级为D。

3.综合评审得分计算:M=∑K i M i,,其中K i为评分等级系数,A、B、C、D的系数分别为1.0、0.8、0.6、0.4,M i是各二级指标的分值。

4.所列评估标准为A级标准,评估主体可按实际情况与A级接近程度给出相应等级的分值。

5.双语教学是指采用了外文教材,并且外语授课课时达到该课程课时的50%以上(含50%)的课程(外语课除外)。

6.多媒体授课是指利用多媒体技术授课。

多媒体技术是指利用计算机综合处理文字、声音、图像、图形、动画等信息的新技术。

7.符合岗位资格的教师是指具有硕士学位或讲师职务;新教师应通过岗位培训,并取得合格证。

8.课程评估指标中师资队伍包括近三年(2002、2003、2004年)本门课程全体主讲教师及辅助人员。

9.所有课程的主讲教师均需填写《教师个人信息》,且按《课程个人评估指标》进行自评。

10.主讲教师多于1名的课程由课程负责人负责填写《课程集体信息》,且由课程负责人负责按《课程集体评估指标》进行自评。

只有1名主讲教师的课程只填写《教师个人信息》和按《课程个人评估指标》进行自评即可。

二、课程集体信息三、课程集体评估指标四、教师个人信息五、课程个人评估指标。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大连理工大学教务处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为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并制定本办法。

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旨在奖励在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引导全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同时,通过评奖工作,充分肯定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教学成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奖励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科教学一线教师。

三、成果内容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以及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明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教学成果。

其内容包括:(一)针对人才培养要求,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二)根据教学要求,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四)四、等级设置和评审标准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立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每年的奖励数额为:一等奖3-5项,二等奖12-15项,三等奖20-25项,必要时,另设特等奖1-2项。

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如下:一等奖: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目标有特殊贡献,二等奖:理论上有创新,实践上取得明显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较大作用,在三等奖:理论上有价值,实践上取得较好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明显作用,在(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二)直接承担教学或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工作;(三)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工作量饱满,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度;(四)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论证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的个人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五)(一)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采取个人(或集体)自愿申报(集体完成的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人不超过8人),学部(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书》。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奖评选办法
为推动教学改革的深入发展,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学校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并制定本办法。

设立优秀教学成果奖,旨在奖励在教学改革与建设工作中取得优秀教学成果的集体和个人,鼓励引导全校教师及教学管理人员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积极开展教育教学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深化教学改革,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同时,通过评奖工作,充分肯定广大教育工作者的辛勤劳动和教学成果,调动广大教育工作者的积极性,进一步强化
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

优秀教学成果奖主要奖励在教书育人、教学改革、专业建设、实验室建设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本科教学一线教师。

三、成果内容
优秀教学成果是指反映教育教学规律,具有独创性、新颖性和实用性,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以及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改进教学方法,经过一年以上教育教学实践检验,明显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的教学成果。

其内容包括:(一)针对人才培养要求,运用现代教育和教学手段,在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开展课程、教材、实验实习基地建设等方面,坚持教书育人、探索教学规律、更新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
(二)根据教学要求,教育环境和教育教学规律组织教学工作,推动教学改革,开展教学评估,加强专业(学科)教师队伍和学风建设,促进产学研相结合,实现教学管理现代
(三)结合自身特点,推广、应用已有的教学成果,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创新和发展,
(四)
四、等级设置和评审标准
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设立一等、二等和三等共三个等级,每年的奖励数额为:
一等奖3-5项,二等奖12-15项,三等奖20-25项,必要时,另设特等奖1-2项。

各奖励等级的评审标准如下:
一等奖:理论上有较大创新,实践上取得显著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实现培养
目标有特殊贡献,
二等奖:理论上有创新,实践上取得明显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较大作用,在
三等奖:理论上有价值,实践上取得较好效果,对提高教学水平和质量有明显作用,在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忠诚党的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二)直接承担教学或教学管理、教学辅助工作;
(三)对本职工作认真负责,工作成绩较为突出,工作量饱满,严格执行学校的规章制
度;
(四)在成果的方案设计、论证和实施过程中作出主要贡献的单位,为成果的主要完成单位;直接参加成果的方案论证和实施,并作出主要贡献的个人为成果的主要完成人;
(五)
(一)校级优秀教学成果奖,采取个人(或集体)自愿申报(集体完成的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人不超过8人),学部(学院)推荐和学校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申报者需填写《大连理工大学优秀教学成果申报书》。

所申报的成果须经各学部(学院)评审并排序后报送学校。

(二)学校成立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将在认真审阅申报材料的基础上,组织初评和网评入围者进行公开汇报答辩,最后由评审委员会在评议的基础上以无记名
(三)优秀教学成果实行异议期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获奖成果有异议,可在评审结果公示期内向评审委员会提出,评审委员会将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核实,
二〇一三年八月修订。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