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国内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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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

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与借鉴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不同国家在养老保险制度方面采取了不同的模式和政策,为了更好地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各国可以进行国际比较与借鉴。

本文将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国际比较以及借鉴经验三个方面进行探讨。

一、养老保险制度的基本概念养老保险制度是指国家为解决老年人的养老问题而建立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

其目的是通过个人和国家的共同缴费,为参保人员提供养老金或其他形式的养老保障。

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可以有效缓解老年人的经济压力,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

二、养老保险制度的国际比较1. 欧洲养老保险制度欧洲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主要采取了分级责任的模式。

即个人、雇主和政府三方共同缴费,形成养老金池,由政府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

欧洲国家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能够较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2. 美国养老保险制度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社会安全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构成。

社会安全制度是由政府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而企业年金制度则是由企业为员工提供的养老金计划。

美国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高,但个人责任较大,需要个人在工作期间积累一定的养老金。

3. 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中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构成。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政府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而补充养老保险则是由个人和企业自愿参加的养老保险计划。

中国的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提高。

三、养老保险制度的借鉴经验1. 引入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可以借鉴欧洲国家的养老保险模式,引入多元化的养老保险模式。

即个人、雇主和政府三方共同缴费,形成养老金池,由政府负责管理和发放养老金。

这样可以提高养老金的水平,更好地保障老年人的生活。

2. 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可以借鉴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加强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即通过个人和企业的共同缴费,个人在工作期间积累一定的养老金。

这样可以减轻政府的负担,保证养老金的可持续发展。

养老保险的国内外比较及借鉴经验

养老保险的国内外比较及借鉴经验

养老保险的国内外比较及借鉴经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保险成为了各国普遍关注的话题。

在国内外,不同国家和地区都有各自的养老保险制度,这些制度在设计和运行上存在着差异。

本文将对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进行比较,并探讨其中的借鉴经验。

一、国内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补充养老保险两个层次。

基本养老保险由国家统一规划和管理,覆盖范围广泛,但待遇水平相对较低。

补充养老保险则由企业或个人自愿参加,待遇水平较高。

然而,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偏低,难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其次,养老保险基金的运营和管理存在风险,资金缺口较大。

再次,养老保险制度的覆盖范围不够广泛,特别是对于农村地区和个体经营者来说,参保率较低。

二、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1. 美国的社会保险制度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社会安全制度和企业年金制度构成。

社会安全制度是一种由政府主导的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广泛,但待遇水平相对较低。

企业年金制度则由企业自行设立,待遇水平较高。

美国的养老保险制度相对较为完善,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社会安全制度的资金缺口较大,难以保证长期可持续发展。

其次,企业年金制度的覆盖范围有限,特别是对于小微企业来说,参与度较低。

2. 德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一种由政府和企业共同参与的制度。

在德国,雇员和雇主都需要缴纳养老保险费用,以获取养老金。

养老金的待遇水平相对较高,但也与个人的缴费年限和缴费金额有关。

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在覆盖范围和待遇水平上相对较好,但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加剧,养老金的支付压力逐渐增大。

其次,养老保险制度的管理和运营需要更加高效和透明。

三、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借鉴经验1. 加强基本养老保险的待遇水平国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相对较低,需要加强政府的资金投入,提高养老金的发放标准,以满足老年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养老金退休制度比较国内外经验

养老金退休制度比较国内外经验

养老金退休制度比较国内外经验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突出,养老金退休制度成为各国政府关注的焦点。

不同国家在养老金退休制度上采取了不同的政策和措施,以应对老龄化带来的挑战。

本文将比较国内外的养老金退休制度经验,探讨其优劣势和可借鉴之处。

一、国内养老金退休制度我国的养老金退休制度主要包括基本养老保险和企业年金两部分。

基本养老保险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农民工和城乡居民等。

企业年金则是由企业自行设立和管理的,参保人员主要是企业员工。

国内养老金退休制度的优势在于覆盖面广,可以保障大部分人的退休生活。

基本养老保险的参保人数已经超过9亿人,覆盖面相对较广。

此外,我国还在不断完善养老金制度,提高养老金水平,为退休人员提供更好的保障。

然而,国内养老金退休制度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养老金水平相对较低,难以满足退休人员的需求。

尤其是农民工和城乡居民等特殊群体,养老金待遇更是低于城镇职工。

其次,养老金制度的可持续性存在风险,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养老金支付压力不断增加。

最后,养老金投资运营能力有限,无法实现资金的有效增值。

二、国外养老金退休制度国外养老金退休制度因国家不同而有所差异,下面将以几个典型国家为例进行比较。

1. 瑞典瑞典的养老金退休制度以个人账户为基础,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金保险费,退休后可以领取个人账户中的资金。

此外,瑞典还设立了公共养老金,用于补充个人账户的不足。

瑞典的养老金退休制度优势在于个人账户的灵活性和可持续性。

个人账户可以根据个人的实际情况进行投资,实现资金的增值。

此外,瑞典的养老金制度还鼓励延迟退休,以减轻养老金支付压力。

2. 德国德国的养老金退休制度主要由基本养老金和企业年金组成。

基本养老金是由国家统一管理的,参保人员包括职工和自由职业者等。

企业年金则是由企业自行设立和管理的,参保人员主要是企业员工。

德国的养老金退休制度优势在于基本养老金的稳定性和企业年金的补充性。

基本养老金的支付水平相对较高,可以满足大部分退休人员的需求。

有关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有关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

有关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比较研究摘要:国内的养老保险研究虽然已经在较短的时间内有了较快的发展,但与国际研究现状相比仍然存在着许多不足,从环境比较和制度比较两个方面对国内外养老保险进行了差异性分析,并实例比较了中美两国在养老保险制度、政策、管理等一些具体的情况。

关键词:养老保险;运作机制;比较1 国内外养老保险制度的环境差异分析(1)我国养老保险基金无积累。

国外发展市场经济时间较长,如高福利国家瑞典等已经从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中不断总结经验,并积累下来相当规模的养老保险基金。

而我国,建立养老保险初期,全国总工会负责领导并组织实施企业劳动保险工作,劳动保险基金按职工工资总额的3%提取,并在全国范围内调剂使用。

在企业保险体制下,企业职工并没有直接为自己积累养老金,而是通过企业上缴财政利润和扩大再生产形成了国有资产,而养老保险制度本身几乎没有任何积累。

(2)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供养人数增长迅速。

我国正式进行养老保险改革是从20世纪80年代开始,随着各项配套制度的完善,90 年代逐步进入正规,但我国人口老龄化的发展非常迅速。

企业离退休人员急剧增长,养老金支出也同步增长。

据统计,1978 年全国企业离退休人员仅为 314 万人,与在职职工之比为 1:30.3,养老金费用总支出为 17.3 亿元。

而到了 2001 年底,企业离退休人员己增加到 3381 万人,在 20 多年里,增长了 10 倍,与在职职工之比为1:3.1,一些老工业基地如辽宁省己达到 l:2.5,实际发放基本养老金 2321 亿元,远远超过同期 GDP 增长率和在职职工工资增长率。

而国外是在积累相当的养老保险基金,而且社会人口老龄化的速度还没有我们快。

(3)法制体系不健全。

从国外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的发展实践来看,尤其是总结美国、新加坡等养老保险法制建设比较规范的国家的先进经验,养老保险必须建立在一整套严密的法律体系支撑下有效地发展下去。

我国目前主要靠政府或政府职能部门颁布行政法规和一般性文件来推行,缺少新制度建立初应有的权威性和严肃性,这种立法的滞后严重影响了养老制度建设的进程。

商业养老保险论文

商业养老保险论文

商业养老保险论文商业养老保险:为未来生活保驾护航在当今社会,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和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商业养老保险作为一种重要的金融工具,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

商业养老保险不仅为个人提供了养老保障,也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社会养老的压力。

本文将对商业养老保险进行深入探讨,包括其定义、特点、类型、优势、发展现状以及未来趋势等方面。

一、商业养老保险的定义商业养老保险是指由商业保险公司提供的,以被保险人的生命或身体为保险标的,在被保险人年老退休或保期届满时,由保险公司按照合同约定向被保险人支付养老金的一种保险产品。

与社会养老保险不同,商业养老保险是自愿购买的,其保障水平和缴费金额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和经济状况进行选择。

二、商业养老保险的特点1、自愿性商业养老保险是个人自愿购买的,不像社会养老保险具有强制性。

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经济状况、风险承受能力和养老规划,自主决定是否购买以及购买的金额和期限。

2、灵活性商业养老保险在缴费方式、领取方式、保障期限等方面具有较大的灵活性。

投保人可以选择一次性缴费、分期缴费,领取养老金的时间和方式也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设定。

3、保障性商业养老保险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养老保障,确保被保险人在退休后能够有稳定的经济来源,维持一定的生活水平。

4、投资性部分商业养老保险产品具有投资功能,投保人缴纳的保费在保险公司的运作下进行投资,实现保值增值。

三、商业养老保险的类型1、传统型商业养老保险传统型商业养老保险的预定利率是固定的,通常在 2% 4%之间。

投保人在缴纳保费后,按照合同约定在退休时领取固定金额的养老金。

这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风险较低,收益稳定,但回报率相对较低。

2、分红型商业养老保险分红型商业养老保险的收益由固定收益和分红两部分组成。

固定收益部分的利率通常较低,而分红部分则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业绩而定。

由于分红的不确定性,这种类型的保险产品风险相对较高,但潜在收益也可能更高。

3、万能型商业养老保险万能型商业养老保险设有保底利率,通常在 175% 3%之间。

国内外养老保险的政策比较研究

国内外养老保险的政策比较研究

国内外养老保险的政策比较研究随着人口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养老保险已成为了一个备受关注的社会议题。

国内外关于养老保险的政策也各不相同。

本文将就国内外养老保险的政策进行比较研究。

一、国内养老保险的政策中国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社会养老保险、职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储蓄养老保险、企业补充养老保险等几个部分。

1.社会养老保险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中的基础。

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由国家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缴纳3%、20%、8%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由国家统一管理,地方政府进行具体实施。

2.职业年金职业年金是一种企业自愿提供的补充养老保险,被视为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细分领域。

职业年金计划是指由雇主为雇员提供的以养老金计划为主的福利计划。

3.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个人商业养老保险是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由保险公司等机构提供的保障被保险人在退休时获得一定数量的保险费。

二、国外养老保险的政策1.美国养老保险的制度美国养老保险制度是由联邦政府根据国家法律实施的。

美国社会安全养老保险制度包括四个部分:社会保险、退休金、社会保障和医疗保险。

美国社会安全养老保险是一个全民养老保险制度,所有在美国生活和工作的成年人都要缴纳社会安全养老保险税。

2.日本养老保险的制度日本养老保险是根据《日本福祉保険法》实施的。

日本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分为“养老年金”和“企业年金”两种。

其中,“养老年金”是由日本政府实施的保险制度,“企业年金”则是由企业自行实施的养老保险。

3.德国养老保险的制度德国的养老保险制度主要由社会养老保险、公司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商业养老保险三部分组成。

其主要特点是:社会养老保险是强制性的,由雇主和雇员共同缴纳;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的缴纳是自愿性的,而在公司补充养老保险上,德国的企业要相对比较注重。

三、国内外养老保险的政策比较从国内外养老保险政策的比较研究可以看出,不同国家的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着明显的差异。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经验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经验

养老金的国际比较与借鉴经验随着世界人口老龄化的加剧和养老压力的增大,各国政府面临着养老金制度的重要问题。

如何确保老年人的养老福利,成为了全球各国亟需解决的难题。

本文将对养老金的国际比较进行探讨,并提出对我国养老金制度的借鉴经验。

一、养老金制度的国际比较1. 美国养老金制度美国养老金制度基于个人账户的模式,被广泛认为是养老金制度的典范。

在美国,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金保险费,并将资金存入个人账户。

到了退休年龄后,个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养老金,以补贴退休生活。

该制度强调个人的自主和选择权,同时也给予了个人充分的资金支配权。

2. 瑞典养老金制度瑞典养老金制度的特点是全民参保和追求公平。

该制度实行积累制度,即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一定比例的工资作为养老金保险费,政府会将这些资金进行投资,并在退休时将资金以每月养老金的形式支付给个人。

瑞典养老金制度注重于公平分配,确保每个老年人都能得到基本的养老福利。

3. 德国养老金制度德国养老金制度是一种基于代际公平原则的制度。

在德国,个人在工作期间缴纳养老金保险费,同时雇主也会为其缴纳一定比例的费用。

到了退休年龄后,个人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提取养老金。

该制度注重代际公平,即年轻人的缴费可以养老金可以养活现役老年人。

二、国际养老金制度的借鉴经验1. 建立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国际经验表明,建立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是一种较为有效的养老金制度。

多层次的养老金体系包括国家养老金、企业年金、个人商业养老保险等多种形式。

这样的体系允许个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不同的养老金保障方式,提高养老金的灵活性和适应性。

2. 引入强制性养老金制度为了保障老年人的基本生活,许多国家都引入了强制性养老金制度。

强制性养老金制度要求雇主和雇员在工作期间缴纳一定比例的养老金保险费,并提供基本的养老金保障。

这种制度可以有效地减轻国家负担,确保老年人的基本福利。

3. 加强投资运营管理国际养老金制度的成功借鉴经验还包括加强养老资金的投资运营管理。

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以及各国的情况

商业养老保险的发展以及各国的情况

(一)美国
第一支柱为社会保障计划(Social Security Program),现收现付制,最主要的资金来源是社会保障税,为就业人口和弱势群体提供基本退休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它体现了社会保障的再分配功能。
第二支柱为补充养老金计划,基金积累制,资金来源于雇主和雇员的缴费,享受税优(为EET模式)。补充养老金计划包括私人养老金(private pension)、个人退休金账户(Individual Retirement Account)等等,覆盖了公务员、企业职工和自营劳动者等大多数群体。在20世纪70年代以前,美国的补充养老金计划以DB计划为主,80年代以后,DC计划迅速发展,约占养老金资产的60%,目前混合型计划发展也较快。银行、保险公司、储贷协会、信托机构、共同基金等机构在同一平台上竞争,为养老金计划提供受托、帐户管理和投资(三种角色可以集中于一体)等服务,劳工部、国内税务总局、证监会负责其监管。
国外社会保障体系发展实践表明,商业养老保险与社会养老保险之间呈现出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促进的关系,并随各国政治经济状况的差异及变化而表现出不同的组合形式。
自20世纪70年代以后,西方各国社会保障制度受财务危机的影响,对原有社会保障制度进行了改革,重新调整了政府、市场、个人三者之间的权利和义务,目的是通过市场的效率来弥补政府的不足和失灵。总的发展趋势是:第一,政府的社会保险财政给付责任减小,重点转变为保证退休人员基本需求和弱势群体的最低需求;第二,政府从养老保障的主要提供者,转变为通过引导、规范和监管,推动市场机制运营的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发展;第三,政府、市场和个人三者的养老责任逐渐趋于均衡,形成目前较为流行的多支柱养老保障模式。
在这个调整过程中,商业养老保险在不同的社会保障层面发挥着不同的作用,成为一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基本养老保险层面,商业养老保险可为社会保险提供精算技术和管理支持,提高效率,减轻政府财政压力;在职业补充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能为养老金计划发起、运营、给付提供全程服务,成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承担者;在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层面,商业保险可以发挥主导作用,提供更多的保障产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弥补社会保险供给的不足,丰富和完善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下面简要介绍几个国家的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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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国内外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摘要】当前,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加快,我国即将迎来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这无疑给我国的养老保险制度带来了巨大的压力,本文聚焦于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制度的现状及问题,试图反观一些发达国家的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总结出其优点,希望能为制度的设计者提供一些借鉴。

【关键词】三大支柱、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养老金一、我国养老保险制度现状及商业养老保险制度存在的问题目前,全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达17765万人,占总人口的13.26%。

“十二五”期间,将出现第一个老年人口增长高峰,人口老龄化进程将加快。

老龄化、高龄化、空巢化带来的社会问题将更加凸显。

养老保障问题是老龄化社会发展和面临的最主要的社会和经济问题。

就物质上的提供来说,在城市,许多人拥有社会养老保险,养老主要靠自己,但中国是在生产力不发达的情况下,提前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的,即“未富先老”,由于经济不发达,社会财富不充足,物质基础和经济实力比较薄弱,因此要解决不断增长的、人口众多的老人养老问题还缺乏雄厚的物质基础。

随着“老龄化”问题的日益严重,政府的大包大揽不仅会让其的负担越来越重,最终走到国家社会保障濒临于破产的地步;还会加重我国总人口的经济负担,使得国民收入中消费基金比例扩大,投资率、积累率下降,减慢经济发展速度。

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我国开始建立了养老保险制度。

在制度设计方面,我们借鉴了国外的一些做法,也因国情有着特定的改革道路和政策选择。

为应对人口老龄化、财政负担过重等问题,我国养老保险制度改革逐步构建了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企业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老保险体系,提高了养老保障的水平。

国家基本养老保险计划主要是由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社会保险来提供的,它是由国家通过立法形式,为依靠劳动收入生活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保持基本生活条件,促进社会安定而举办的保险。

其覆盖面广,满足被保险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这些基本的保障,对于被保险人来说却又是一项基本的生存权利。

商业保险为社会保险资金的管理提供了很重要的服务。

企业补充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制度)是指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筹资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

它居于多层次的养老保险体系中的第二层次,由国家宏观指导,企业内部决策执行,一般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管理。

企业年金需要精湛的精算技术,这需要商业保险公司的积极支持。

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即养老保障体系中的第三支柱,则主要是靠商业保险来支持的。

它们是建立在自愿的基础之上,在国家强制实施的社会养老保险之外,通过合同形式确立的一种较高水平的生活保障。

它们为老年人提供了更多更好的,更高层次的养老保障需求,具有较高的保障水平和灵活的保障程度。

可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商业保险在社会保障体系中起着重要的补充作用,它是减轻政府社会保障压力,稳定社会生活的有效手段,充当着保险的“经济助推器”和“社会稳定器”,也扩大了社会保障的范围。

要完善养老保险制度,商业保险是社会保障的必要补充,是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而目前,我国商业养老保险存在以下三个问题:第一,险种设计不理想 ,保值、增值功能不强。

现行的养老保险条款交费较高 ,机本上没有保值、增值功能 ,对客户没有更多的吸引力 ,投保养老保险的客户较少。

实际工作中客户只要把交费金额和能领取的大概金额一比较就认为不理想 ,转而考虑其他养老方式;比如“以房养老”:投资买一套住房 ,采取按揭方式付款 ,住房用来出租 ,所收房租还完贷款后就可以用来养老 ,房租在涨 ,住房在增值。

还可在年老时自愿将其房产抵押给养老院 ,经公证后入住老年公寓 ,并终身免交一切费用 ,而房屋产权将在老人逝世后归养老院所有。

第二,政策不配套。

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不配套 ,缺乏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

要鼓励企业和个人积极参与 ,政府就必须有相应优惠政策作指导 ,从企业和个人购买商业养老保险的税收优惠政策到对经营商业养老保险机构的法律要求,确保养老基金运作安全,争取养老基金保值、增值。

第三,国民的养老保险意识有待加强。

之前 ,渣打银行发布了名为《中国中产阶级退休养老计划》的调查报告 ,报告揭示中国有七成左右人群不了解商业养老保险。

中国中产阶级是发展商业养老保险的主力军 ,如果没有他们的参与是不行的。

经营商业养老保险机构应加大宣传力度,宣传我国养老体制等,让国民明确自己养老目标,真正做到老有所靠、老有所养、自主养老。

越早投保,对己有利。

二、发达国家的商业养老保险制度欧洲是全世界国家养老、社会养老待遇最优的地区,而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以来日益增长的财政负担和养老金不足使得它们纷纷进行养老保险改革。

在解决养老金不足问题时,特别是近年来推行旨在通过税收等手段鼓励发展个人养老金基金的一些改革值得关注,它们避免单纯采取提高法定退休年龄、冻结第一支柱养老金金额、提高社保基金费率等最直接的手段----这些措施虽然简单实用,但损害多数国民的切身利益。

根据 1975年颁布的社保法,英国建立起由基本养老制度和与收入相关联的附加养老金制度 (SERPS)两部分构成的综合性养老金制度。

与此同时,社保法又规定如果雇主机构提供职业养老金计划,在满足一定条件下,雇员可以“协议退出”SERPS。

通过“协议退出”机制的建立,职业养老金计划就成为需要政府审批、符合一定规范并能保证最低养老金水平的计划。

它与 SERPS一起组成了英国社会养老制度的第二支柱。

1986年社保法推出的个人养老金计划和让更多的职业养老金计划“协议退出”SERPS,标志着英国把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的主要责任从社会的公共部门转移给了私人企业雇主。

而政府由养老金的主要提供者转换为养老金市场的规范和监管者。

进入21世纪,英国政府更加关注社会弱势群体和相关社会问题,对以前的制度进行修补性的调整。

如在 2002年开始实施国家第二养老保障计划作为SERPS的替代政策,该计划致力于为中低等收入者、带有终身疾病等人提供更加优厚的补充养老保险; 2006年政府实施“养老金保障基金”来提高固定收益制下的企业养老金计划的保障能力,即当某个企业出现破产或养老金积累不足的情况时,仍然能够对部分养老金收益进行支付。

在德国,2002年开始,每个工人被允许将其每年毛收入的百分之一存起来以补充养老金,这笔钱可以免税。

每隔两年这笔钱占毛收入的百分比增加一个百分点,到 2008年达到4%。

日本地处亚洲,人口老化状况与我国多有相似之处。

其于1984年就建立了生命保险费和年金保险费的扣除制度,非累积型的保险费支出最高可扣除 3000日元。

日本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人寿保险费支出,国家税免税最高额为5万日元,地方税免税额最高为 3.5万日元。

可享受减税额保单包括提供死亡收益,或生存收益,或两者兼有的保单。

同时还有规定:一个家庭参加两全保险,领取死亡保险金,每人可以扣除500万日元不征税,领取满期保险金、解约退保金可扣除50万日元不纳税,领取全残保险金、住院给付金和手术诊治金可以不纳税。

美国是发达国家中以市场化机制为主提供保险的代表。

它的养老保险早在 1974年就通过了《雇员退休年金保障法》,规定雇主要为其雇员建立私营退休金制度,与此同时积极发展和鼓励个人养老储蓄,以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补充,形成了美国的“三支柱”模式。

第一支柱的社会保险是联邦政府以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形式来为基础公共养老金进行筹资,为退休人员提供了约30%~40%的替代率;第二支柱的补充养老保险是市场化经营、由雇主资助的私营养老金计划,也为退休人员提供了30%~40%的替代率;第三支柱是个人购买的储蓄性养老保险及其他储蓄。

在第二、三支柱养老保险的发展中,政府给予的税惠政策是关键之举,它调动了雇主和雇员为退休金计划供款的积极性。

尤其在企业投保方面,美国著名的“401K 计划”规定:企业为员工设立专门退休金账户,员工每月从其工资中拿出不超过25%的资金存入养老金账户,而企业一般也按一定的比例(不能超过员工存入的数额)往这一账户存入相应资金。

与此同时,企业向员工提供多种不同的组合投资计划,员工可任选一种进行投资,其收益归401K账户,免税但投资风险自担。

如今美国以“401K计划”为代表的雇主责任私人养老金计划经历多年的探索和发展,已步入正轨。

虽然在近两年的金融危机中,一些企业和员工蒙受投资损失,但整体说来,无论对于员工养老还是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与金融工具创新均是功不可没的。

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的设计理念是减少老年贫困,它希望所有的加拿大人都可以获得一个有保障的老年收入。

在80多年的运行中,加拿大养老保障制度为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做出了巨大贡献。

但是,随着加拿大经济的全面发展,养老保障制度也面临着严峻的考验。

首先,由于人口出生率的下降,加拿大的人口出生率由50年代的4.0降至90年代的中后期的1.5,以后还会进一步降低。

其次,生活质量的提高,医疗条件的改善使得人们的寿命延长。

再次,养老保险的内含报酬率有降低的趋势,并且预计未来的报酬会继续降低。

最后,提前退休的现象日益严重,随着养老金收益有所增长和社会保障税的缴纳,很多人选择提前退休享受生活。

这些因素向加拿大/魁北克养老金计划提出了挑战。

1996年联邦和省级政府发表联合声明,声明中有两项颇为重要:首先,第 4项加拿大养老金计划必须使未来的人能够负担得起并且足够他们养老。

这就需要更足够的基金,同时缴费率不能高于已经通过法律确定了的10.11%的比率。

其次是第8项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的基金必须在保证计划参与者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进行投资,并且保持收益和投资风险间的良好平衡。

这就要求必须创建新的统辖结构以保证基金管理的可靠性。

1997年2月,马丁部长根据前一年在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磋商的白皮书中确立的原则,提出了新的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的法律草案,草案决定到2003年将雇主和雇员对加拿大养老金计划的总的缴费率从5.16%升至9.19%。

为了对基金进行投资,还组建了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委员会。

这一新组织受董事会领导,由私人的职业投资机构管理。

截止2001年3月31日,加拿大养老金计划投资委员会已有72亿美元投资于加拿大及海外的资本市场,并预计到2011年该委员会将有1300亿美元的资金可用于各种投资。

20世纪80年代颁布的很多联邦政策都是鼓励人们更多地依赖个人储蓄和私人养老金计划。

80、90年代,保守党和自由党政府显著提高了税收补助水平,以便更多地激励人们通过个人储蓄养老。

这些改革同时适用于注册退休储蓄计划和注册养老金计划。

而且,税收补助的限制也越来越公平和灵活。

值得注意的是,发达国家对于寿险公司经营低利润或具有社会保障功能的险种也多实行税优政策。

以美国为例,寿险公司需向其展业所在的州政府纳税,大多数州征收保费税,计税基础一般是保险公司在该州所获得的保费,年金业务可以免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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