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饶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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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

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文章属性•【公布机关】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22.10.13•【分类】新闻发布会正文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新闻发布会最高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许建峰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思想,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推动法院工作与现代科技深度融合,建成支持全国四级法院“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智慧法院信息系统,创新纠纷解决和诉讼服务模式,促进审判执行工作高质量发展,构建互联网司法新模式,有力推进了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

下面将从五个方面简要介绍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成效。

一、建成智慧服务系统,让司法服务触手可及人民法院切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人民群众提供集约集成、在线融合的司法服务。

一是建设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支撑构建在线多元纠纷解决新格局。

发挥平台集成主渠道功能,打破部门、区域和层级信息壁垒,构建“法院+”多元纠纷解决体系,广泛汇聚人民调解、行业专业调解、行政调解、基层干部、网格员等解纷力量,推动建立自上而下、全面覆盖的“总对总”多元解纷机制,为当事人提供菜单式、集约式、一站式解纷服务。

截至2022年9月,全国四级法院以及9万多个调解组织、35万多名调解员入驻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在线解纷服务,平均每个工作日就有几万件纠纷在平台进行调解,让大量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解决在诉前。

二是全面推广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做到诉讼服务全天候。

研发上线覆盖四级法院的“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平台,提供立案、开庭、送达等在线服务,老百姓办理诉讼事务可以全流程、全天候“掌上办”。

通过在线方式开展诉讼,当事人参与诉讼从平均往返法院近6次减少到只需要1至2次,甚至一次也不用跑。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人民法院在线诉讼加速推进,2021年全国法院网上立案1143.9万件,实现疫情期间“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法院信息化标准——案件材料同步扫描及流转工作规程

法院信息化标准——案件材料同步扫描及流转工作规程

法院信息化标准——案件材料同步扫描及流转工作规程为规范案件材料同步扫描,推进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促进全流程网上办案,根据《人民法院诉讼档案管理办法》、《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档案管理暂行办法》等上级文件规定,结合本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规程。

第二条案件材料扫描遵循实时扫描、随时扫描和过程扫描的原则,及时将办案过程中形成的纸质材料扫描进入电子卷宗系统。

第三条需要进行扫描的案件材料,包括当事人或者诉讼代理人、公诉机关、评估鉴定机构等提交的纸质材料和办案人员在法院业务系统之外形成的纸质材料。

办案人员在其他办案系统中形成的电子材料主要通过系统导入方式随案同步进入电子卷宗系统。

第四条本院实行纸质卷宗材料集中统一扫描制度。

在立案庭安排专门的场所和人员负责纸质材料的收转、扫描等工作。

立案庭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扫描中心日常事务管理工作,并指挥协调和督促检查扫描中心人员及时、规范进行材料扫描。

本院实行纸质卷宗材料集中统一保管制度。

在办公室安排专门的场所和人员负责纸质卷宗材料的保管工作,并指挥协调和督促扫描中心、法官助理及时移送纸质卷宗材料。

第五条扫描中心人员在纸质案件材料进行扫描时,不得对原件造成损坏,扫描的图像须与原件一致,并符合《纸质档案数字化技术规范》国家标准与最高人民法院电子诉讼文件的归档要求,严格按照附件《材料扫描上传基本规范》进行操作。

第六条立案庭、办公室在各自工作职责范围内加强对扫描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

立案庭加强对扫描工作人员的管理,督促扫描人员及时按照规范和要求扫描;办公室技术部门加强对扫描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培训,办公室档案部门加强对移交归档的电子材料的检查。

第七条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到本院立案未能提交电子版诉讼材料时,先由立案工作人员对提交的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查,材料不齐的一次性告知当事人补充;材料齐全的当即移交扫描工作人员进行登记、扫描,并将生成的电子材料及立案信息推送立案工作人员,于一个工作日内通过云柜系统将纸质材料移交纸质卷宗材料保管人员。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正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完善简易程序规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进一步完善简易程序,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方案》和《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实施办法》,结合四川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指导思想】试点完善简易程序,应当坚持以下指导思想:1.规范简化。

在授权范围内,在保障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根据简易程序内在要求,完善简易程序庭审规范,细化文书简化规则,规范简化审理方式和裁判文书制作。

2.流程优化。

探索推行要素式审判及文书,完善简易程序运行配套措施,推广电子送达、网络庭审、智能文书生成等,规范小额诉讼程序、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转换机制,完善程序衔接规则。

3.鼓励创新。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鼓励对简易程序从送达、审理、文书制作等各个环节进行优化,并积极运用智能化审理方式和成果,推动民商事纠纷高效化解。

第二章适用范围第三条【适用范围】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人民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

需要公告送达的上述简单案件,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当事人约定选择适用简易程序的,应当在开庭前提出。

第四条【不适用的情形】下列案件,不适用简易程序:(一)与破产有关案件;(二)涉及群体性纠纷、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案件;(三)上级人民法院发回重审案件;(四)适用审判监督程序的案件;(五)第三人起诉请求改变或者撤销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案件;(六)执行异议之诉;(七)涉及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案件;(八)社会关注度高、裁判结果具有示范意义的案件;(九)与本院或者上级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类案判决可能发生冲突的案件;(十)重大、疑难、复杂的或者人民法院认为不宜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审理的案件。

法院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院年度工作总结报告

法院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尊敬的各位领导、同事们:大家好!在过去的一年里,我院在市委的正确领导、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和上级法院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现将本年度工作总结报告如下:一、审判执行工作(一)刑事审判依法严惩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稳定。

全年共审结刑事案件___件,判处罪犯___人。

严厉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的犯罪,审结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案件___件,增强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

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审结涉黑涉恶案件___件,对黑恶势力犯罪分子形成了强大威慑。

(二)民事审判妥善化解各类民事纠纷,促进社会和谐。

全年共审结民事案件___件。

依法审理婚姻家庭、继承纠纷案件,维护家庭和睦;审结劳动争议、侵权纠纷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妥善处理合同纠纷案件,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注重调解工作,调解结案___件,调撤率达___%,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

(三)行政审判支持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审结行政案件___件。

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协调,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积极开展行政审判白皮书工作,为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参考。

(四)执行工作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努力实现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全年共受理执行案件___件,执结___件,执行到位金额___万元。

开展专项执行行动,集中清理涉民生、涉金融等案件。

加强执行信息化建设,运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提高执行效率。

二、司法为民工作(一)诉讼服务完善诉讼服务中心建设,为当事人提供一站式、综合性诉讼服务。

设立导诉台,为当事人提供诉讼引导和咨询服务。

开通网上立案、跨域立案服务,方便当事人立案。

加强诉讼服务信息化建设,实现案件信息查询、诉讼材料提交等事项网上办理。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的通知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日期】2017.04.20•【文号】法发〔2017〕12号•【施行日期】2017.04.20•【效力等级】司法政务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审判机关正文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见》的通知法发〔2017〕12号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决议,全面落实《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纲要》和《“十三五”国家信息化规划》对智慧法院建设的总体要求,确保完成《人民法院信息化建设五年发展规划(2016—2020)》提出的2017年总体建成、2020年深化完善人民法院信息化3.0版的建设任务,以信息化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制定本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快建设智慧法院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一)深刻领会建设智慧法院的重大意义。

智慧法院是人民法院充分利用先进信息化系统,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实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组织、建设和运行形态。

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大发展理念的必然要求,是国家信息化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是人民法院适应信息化时代新趋势、满足人民群众新期待的重要举措。

各级人民法院要从推进国家法治建设、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的高度,认识和推动智慧法院建设,切实发挥先进科学技术对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审判执行、服务司法管理的重要保障作用。

(二)正确理解建设智慧法院的工作目标。

建设智慧法院,就是要构建网络化、阳光化、智能化的人民法院信息化体系,支持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审判执行要素依法公开,面向法官、诉讼参与人、社会公众和政务部门提供全方位智能服务,使信息化切实服务审判执行,让司法更加贴近人民群众,用先进信息技术不断提高各级人民法院的科学管理水平。

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关于“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市__区人民法院__区人民法院院长姚生友(2022年10月25日)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我对区法院智慧法院建设工作情况进行汇报,请予审议。

智慧法院是依托现代人工智能,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坚持司法规律与技术变革相融合,以高度信息化方式支持司法审判、诉讼服务和司法管理,提升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水平,实现全业务网上办理、全流程依法公开、全方位智能服务的人民法院组织、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新形态。

我院在区委的正确领导、区人大的有效监督和上级法院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以信息化建设为抓手,不断改善软硬件设施,初步实现了“审判管理网络化、庭审活动数字化、司法政务信息化、诉讼服务便民化”,有效推动了法院工作的现代化进程。

一、工作开展情况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大批纠纷以诉讼方式进入法院,我院受案数量连续几年程大幅增长趋势,2022年受理__余件,2022年受理__件,收案数位居全市第一,全省第二。

今年截止到8月31日,共受理案件__件,其中民商事案件8471件,执行案件6034件;我院目前共有入额法官40人,人均收案380件。

面对繁重的办案压力,我院按照最高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司法改革和信息化是司法事业车之两轮、鸟之两翼”的重要指示精神,在河北高院的统一部署下,坚持转变思想观念,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向现代信息技术要生产力,通过信息化提升审判质效,缓解案多人少压力。

(一)深入推进信息化建设,全力打造阳光司法近年来,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安排部署,逐步完成了审判流程公开平台、庭审公开平台、裁判文书公开平台、执行公开平台四大司法公开平台的建设,并全部投入使用。

审判流程公开平台:通过整合系统资源,实现了以审判流程管理平台系统为主线,诉讼调解对接、数字法庭、数字审委会、审判辅助办案、执行查控为分支的审判流程办案系统,确保每一案件从进入法院申请立案登记到结案、归档等全业务纳入办案系统,网上办理,全程留痕,实现了全程监督。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布日期】•【字号】•【施行日期】•【效力等级】地方司法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民事诉讼综合规定正文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健全电子诉讼规则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满足人民群众高效、便捷、安全的多元化纠纷解决需求,提升司法效能,落实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要求,进一步规范电子诉讼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等法律、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结合电子诉讼特点及试点法院审判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电子诉讼是指人民法院充分依托互联网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建立完善电子诉讼平台,实现适用在线审理案件的诉前调解、起诉立案、送达、举证、庭审、调解、裁判等各环节全流程在线办理。

第三条电子诉讼遵循依法、公正、高效、公开、便利的原则。

电子数据交互进入办案系统,应当保证电子数据的安全性、客观性。

第四条电子诉讼平台包括四川移动微法院、人民法院调解平台、人民法院送达平台、四川法院网上诉讼服务中心、12368平台等系统。

第五条根据当事人申请或者案件审理需要,人民法院可以适用本实施细则利用电子诉讼平台开展全部或者部分诉讼活动。

在电子诉讼平台上依法进行的诉讼活动,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条人民法院应当将当事人提交的诉讼材料,以及人民法院在诉讼活动中产生的各类材料,随案同步生成电子卷宗,形成电子档案。

电子档案与纸质档案具有同等效力。

电子档案的立卷、归档、存储、利用等,遵守档案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二章网上诉讼服务第七条人民法院依托电子诉讼平台,为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提供诉讼常识、诉讼工具等自助服务以及申请诉前调解、申请立案、诉讼缴费、材料提交、咨询查询、案例检索、阅卷查档、申诉信访、参与在线庭审等一站式网上诉讼服务。

智慧法庭可行性研究报告

智慧法庭可行性研究报告

2020年省级政务信息系统建设项目需求方案(讨论稿)目录第1章项目简介 (1)1.1项目名称 (1)1.2项目需求单位 (1)1.3项目概况 (1)第2章项目建设的必要性 (3)2.1项目提出的背景和依据 (3)2.2项目建设的意义和必要性 (5)第3章需求分析 (8)3.1立案材料电子卷宗需求 (8)3.2庭审笔录智能辅助制作的需求 (9)3.3向法官推送相关法律条文及相关案例的需求 (9)3.4庭审过程质证的需求 (10)3.5文书智能辅助制作的需求 (10)3.6旁听辅助功能需求 (11)3.7电子签名和捺印的需求 (11)3.8庭审提纲智能推送的需求 (11)3.9争议焦点智能归纳的需求 (12)第4章总体目标 (13)第5章项目实施进度 (14)5.1总体时间要求 (14)5.2需求优先级排序 (14)第6章投资估算 (15)6.1项目整体投资估算 (15)第7章系统功能 (16)7.1智慧庭审应用系统设计 (16)7.1.1智能化登录 (16)7.1.2卷宗智能阅览 (16)7.1.3庭审提纲智能推送模块(基层院部分案由支持) (16)7.1.4争议焦点智能归纳模块(基层院部分案由支持) (17)7.1.5庭审模式细化支持 (17)7.1.6笔录智能辅助制作模块 (17)7.1.7案件事实证据梳理 (18)7.1.8法律智能推送模块 (19)7.1.9案例智能推送模块 (19)7.1.10庭审流程智能控制 (19)7.1.11智慧质证模块 (20)7.1.12案例精准推送及风险预警 (21)7.1.13文书智能辅助制作模块 (21)7.1.14旁听辅助模块 (22)7.1.15电子签名和捺印辅助模块 (23)7.2智慧法庭支撑系统设计 (23)7.2.1智慧法庭应用支撑平台 (23)7.2.2法律支持模块 (24)7.2.3案例支持模块 (25)7.3硬件支撑设计(法庭) (25)第8章项目建设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 (26)8.1经济效益分析 (26)8.2社会效益分析 (26)第1章项目简介1.1项目名称**市中级人民法院智慧法庭建设项目1.2项目需求单位1.单位名称:**市中级人民法院2.分管领导:3.牵头处室:4.负责联系人:(原则上为牵头处室领导)1.3项目概况智慧法庭是运用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的技术,以全面的法律法规数据和大规模海量的案例数据为基础,在法院电子卷宗的应用中,以智能化案件要素分析为核心,在庭审中辅助书记员笔录和法官审判工作,将书记员,尤其是法官,从原始的手工劳动中解放出来,在实施立案登记制和法官员额制的大环境下,这一对审判过程的智慧化辅助手段,能够极大地提高庭审工作效率,提高案件结案率,降低错案率和超审限率,并充分维护司法统一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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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设备项目
技术服务要求
一、采购用途:用于广饶县人民法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及深度应用设备项目。

二、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满足该项目采购要求。

三、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四、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满足相关国家安全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五、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实施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供货地点为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完成本项目的工作。

七、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及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考核、验收。

八、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详见附件1。

附件1:
项目需求和方案要求
一、建设目标
卷宗深度应用当以电子卷宗为根,实现精准辅助办案。

服务法官办案全流程。

改变法官办案过程中查找类案、典型案例、串案及相关知识;减少法官在文书制作上的重复劳动,根据法官需求,自动生成裁判文书;避免法官办案过程中出现“同案不同判”问题,助力审判规范化,为法官和院庭长提供全方位立体化辅助服务。

二、系统架构要求
(一)架构设计应充分考虑前期“山东高院”电子卷宗随案同步生成系统建设的情况,确保深度系统的可靠性、可扩展性以及业务操作和数据查询的执行效率;
(二)系统应采用构件化设计理念,提高系统的灵活性和扩展性,以适应业务和管理需要。

(三)系统必须支持Oracle、SQL Server、MYSQL等常用关系型数据库;
三、技术及功能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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