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模化养猪场制度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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猪场的通用管理制度怎么写5篇

猪场的通用管理制度怎么写5篇

猪场的通用管理制度怎么写5篇猪场的通用管理制度怎么写(精选篇1)1、总则1.1为加强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合理维护财产免遭不必要的损失,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工作全面顺利地向前推进,根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猪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1.2猪场的安全生产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经理负责制,各级管理者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1.3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员工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情节特严重者,触犯国家刑法、法律、法规的,交国家执法机关论处。

1.4猪场安全生产包括两方面内容,一方面:指锅炉、污水处理厂、配电间以及用电、使用电力设备机械、高空作业、施工等类安全生产、作业;另一方面:指食物安全、牲猪出口安全、行车安全、防疫安全、雷击等类工作。

1.5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制,在安全生产上:任何人提出异议,猪场领导、各部门主任、主管要引起相当重视,采取防范措施。

2、机构与职责2.1猪场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安委会组长:分公司经理,副组长:猪场副经理或经理助理,成员: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主任以及各部门主任、场长。

其主要职责:全面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2.2各部门主任、主管负责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

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

2.3安全生产责任人的划分:第一责任人为:经理,主管经理;第二责任人为各部门主任、主管;第三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为当事人。

第一责任人负有领导责任,第二责任人负有管理责任,当事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来划分三级责任人的主要责任和次要责任。

2.4猪场各部门主任、主管职责2.4.1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猪场管理制度

猪场管理制度

猪场管理制度前言目前,我国养猪业正朝着规模化、集约化的方向发展。

为了满足规模化养猪场的实际需求,提高管理水平及经济效益,根据国内外集约化、规模化猪场的管理特点和要求,在总结了近几年养猪生产实践经验的基础上,编辑了《猪场生产管理手册》,供广大养猪用户参考。

第一章规模化猪场设计与管理第一节猪场建设1.猪场布局猪场布局应设置四区,即生活管理区、生产配套区(饲料车间、仓库、兽医室、更衣室等)、生产区和种猪运动区;生产区应包含繁殖、保育、育肥区,每区应相距10米以上;配种舍、怀孕舍、保育舍、生长舍、育肥(或育成)舍、装猪台建设,应按从上风向下风方向排列。

配种舍要设有运动场。

2.防疫环境与生物安全猪场大门需设消毒池并配备消毒机,车辆要消毒;设人员消毒通道,进入人员登记消毒;猪场周围禁止放牧,协助当地周围村镇的免疫工作;最好设围墙、防疫沟及防疫林。

3.粪尿处理与环保建场前要了解当地政府30年内的土地规划及环保规划、相关政策,因地制宜配套建设排污系统工程,特别应注意沼气配套工程的建设。

第二节猪舍常用设施及维修一、猪场常用设施为了提高专业户养猪场的生产效率和便于养猪生产操作,养猪户应按照猪的生理生长的规律,对所采用的主要设备的基本要求、选材、规格、制造及安装要求有所了解。

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厂化养猪设备得到不断改进和完善,由于各地的实际情况和环境气候等的不同,对设备的规格、型号、选材等也有应所不同,在使用过程中不必强求一致。

在经济条件不富裕或养猪自然环境较好的地区,不应强求安装先进的设备,其猪场建设与设备安装应以“土洋结合”为主。

二、常用设备要求及维修(一)喂料设备1、种猪限围栏母猪料槽为内径30cm半圆形的水泥或pvc槽,料槽应能装不少于3kg的饲料。

公猪料槽为宽30cm*长35cm的不锈钢半圆型槽,容量不下于3kg。

2、大栏在怀孕舍和育肥舍一般采用水泥食槽喂料比较好(不主张撒在地面)。

为了防止猪进入食槽,可采用弯成“┌”钢筋嵌入食槽上方,将食槽分割成宽度不低于30 cm的单个喂料槽。

养猪场简单规章制度

养猪场简单规章制度

养猪场简单规章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维护养猪场的正常运营秩序,保障生猪的健康成长,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养猪场所有员工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做到规范操作,共同维护养猪场的正常秩序。

第三条养猪场领导要严格执行本规章制度,对违反规定的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第二章生产管理
第四条养猪场要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规范生产管理,加强防疫,保障生猪健康成长。

第五条养猪场要定期进行环境消毒,保持猪舍的清洁卫生,杜绝传染病的发生。

第六条养猪场要建立健全的养殖档案,记录每头生猪的生长情况和防疫情况。

第三章劳动纪律
第七条养猪场员工要遵守上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请假。

第八条养猪场员工要服从管理,不得擅自私用养猪场的物品,不得在工作时间私自参加其他活动。

第九条养猪场员工要保持工作环境整洁,爱护设备设施,做到安全生产。

第四章禁令
第十条养猪场禁止任何形式的脱岗、漫游、擅自进出猪舍。

第十一条养猪场禁止私自消耗防疫药品,乱用兽药。

第十二条养猪场禁止接受赌博、贪污、窃盗、泄密、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第五章奖惩办法
第十三条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养猪场将给予表扬和奖励。

第十四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养猪场将给予严肃批评和惩罚,情节严重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规章制度经养猪场领导批准后生效,对养猪场所有员工适用。

第十六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任何修改,须经养猪场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十七条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养猪场领导所有。

以上就是养猪场的简单规章制度,希望每位员工遵守该规范,共同努力为养猪场的发展贡献力量。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范本一、引言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管理,确保养殖场的运作安全、有效。

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是养殖场所有员工的基本义务和责任。

二、安全管理1.严禁吸烟和带火源进入养殖场,特别是生产车间和饲养区。

2.猪舍内照明设备必须固定牢靠,严禁私拉乱接电线。

3.定期检查电线、插座等电器设备,如有损坏及时修复或更换。

4.储备猪饲料的仓库要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做好防潮措施。

5.严禁使用过期或变质的饲料,如发现问题要及时报告并予以处理。

6.定期进行猪群体检,确保疫病的早期发现和治疗。

7.猪舍内放置应急灭火器材,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

三、生产管理1.制定科学合理的饲养计划,确保猪只的合理饲养量和饲养周期。

2.定期对猪只进行体检和疫苗注射,确保猪只的健康状况。

3.做好猪只饲养记录,包括饲料投放量、生长情况等,以便进行数据分析和优化。

4.根据猪只的生长情况,及时调整饲料配方和投放量,以保证猪只的生长速度和健康。

5.进行定期消毒和清洁工作,保持猪舍的卫生环境良好。

6.严格控制猪舍的温度、湿度和通风情况,确保猪只的体温适宜。

四、环境管理1.定期清理猪舍周边的杂草和垃圾,保持场区的清洁整洁。

2.进行科学合理的废物处理,包括猪粪和饲料残渣的处理,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3.猪舍周边设有相应的围栏和警示标识,确保场区的安全和秩序。

4.建立健全的环境监测体系,定期对猪舍内外的环境进行监测和分析。

五、人员管理1.对新进员工进行岗位培训,确保其掌握相关的工作技能和安全知识。

2.建立健全员工考核制度,对员工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和奖惩。

3.定期组织员工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4.严格落实劳动保护法和相关劳动安全规定,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六、责任追究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被严肃处理,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劝退以及法律追究等。

七、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全体员工。

猪场养殖场规章制度

猪场养殖场规章制度

猪场养殖场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猪场养殖场的管理与运营,保障生猪养殖的健康发展,在猪场养殖场内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猪场养殖场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部门。

第三条猪场养殖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本规章制度,严格执行规定,维护猪场养殖场的正常秩序。

第四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不断提高养殖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

第二章猪场基本要求第五条猪场养殖场的选址应当远离居民区、河流水源等,且周边环境应保持清洁和安静。

第六条猪场养殖场的场地应当平整、排水良好,建有防护设施和安全装备。

第七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完善的养殖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工作人员,明确责任分工。

第八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设完善的生产设施,包括猪圈、饲料储藏室、疫病防控设施等。

第九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定期检查设施设备,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保障生猪的养殖环境。

第三章养殖管理第十条猪场养殖场的猪群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分群,确保不同阶段的猪只养殖合理。

第十一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制定科学合理的饲料配方,保证猪只的营养需求。

第十二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疫病防控制度,定期开展疫苗接种和消毒工作。

第十三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加强对猪只的健康监测,及时发现疾病症状,采取有效措施防治。

第十四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制定合理的生猪销售计划,保证销售价格和成本的合理比例。

第四章安全管理第十五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对生产设施,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安全运行。

第十六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制度,完善应急预案,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第十七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加强消防设施建设,定期进行消防演练,确保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十八条猪场养殖场应当落实生产安全责任,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五章管理制度第十九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规章制度,明确生产经营管理的各项工作流程。

第二十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建立健全的员工考核和奖惩制度,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十一条猪场养殖场应当加强内部监督,防止违规行为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养猪场的管理规章制度

养猪场的管理规章制度

养猪场的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养猪场的正常运营和猪只健康成长,提高经济效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养猪场管理规章制度适用于养猪场全体员工和管理人员。

违反规章制度的,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三条养猪场应当建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建立科学的制度,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四条养猪场应当根据猪只的生长阶段,合理划分猪舍,确保每个猪只有足够的生活空间。

第五条确保养猪场环境清洁卫生,保持空气流通畅通,保持水质清洁,定期对猪舍进行消毒。

第六条讲究猪只的饲养和管理,合理搭配饲料,保证猪只正常成长。

定时检查猪只的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并处理疾病。

第七条建立完善的饲养记录,记录每头猪只的饲料摄入量、体重变化等信息,做到有据可查。

第八条确保养猪场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进行设备检修,确保设备的有效使用。

第三章安全管理第九条养猪场应当建立安全生产制度,制定应急预案,做好防火、防爆、防疫等工作。

第十条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做好操作规范,防止因操作不当带来事故。

第十一条建立安全生产意识,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防范意识。

第十二条确保员工身体健康,建立定期体检制度,做好职业病防护工作。

第十三条确保猪只安全,定期检查猪舍栏网等设施,防止猪只受到不必要的伤害。

第四章管理制度第十四条建立员工岗位责任制度,明确员工的职责和任务。

第十五条建立绩效考核制度,对员工进行绩效评估,奖励优秀员工,惩罚违规员工。

第十六条建立规章制度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员工对规章制度的理解和遵守。

第十七条实行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制度,要求领导干部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做出表率。

第五章处罚制度第十八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养猪场应当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提高养猪效益,保障员工权益。

第二十一条养猪场所有人员必须遵守养猪场的管理规章制度。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模版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模版

生猪规模养殖场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提高生猪规模养殖场的管理水平,保障生猪生产安全,提高养殖效益,本制度制定。

第二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科学管理制度,完善各项操作规程,确保养殖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养殖品质的稳定提升。

第四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应具备一定的生产、消毒、防疫条件和设备,保障生猪的健康成长。

第二章养殖场管理要求第五条生猪规模养殖场应有专业人员管理和操作,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技术支持。

第六条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健康档案和管理记录,实现生猪的可追溯性。

第七条养殖场应按照养殖计划进行生产,做到规模化、规范化生产,确保生猪品质和生产效益。

第八条养殖场应建立科学的生态环境,保障生猪的良好生活条件。

第九条养殖场应定时巡视、清理污染物,保持场区的卫生清洁。

第十条养殖场应保持良好的防疫条件,严禁非法使用禁用药物和添加剂。

第三章养殖场生产管理第十一条养殖场应建立健全的生产管理制度,确保生猪生产与运营的高效顺利进行。

第十二条养殖场应制定合理的饲养计划、配种计划和疫苗免疫计划,确保生猪的生长发育和免疫防控。

第十三条养殖场应加强饲料管理,确保饲料质量安全,避免因饲料问题造成生猪生产质量问题。

第十四条养殖场应定期进行检疫、体检,并及时处理疫情和病害。

第十五条养殖场应注意产仔环节的管理,确保仔猪的生存率和健康成长。

第四章运输与销售管理第十六条养殖场应加强生猪运输管理,确保运输的舒适安全和无病无害的状态。

第十七条养殖场应建立完善的生猪销售渠道,保证销售的及时性和规范性。

第十八条养殖场应严守市场准则,确保生猪产品的质量安全,防止假冒伪劣产品的流入市场。

第五章监管与责任第十九条养殖场应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配合检查和监管工作。

第二十条养殖场负责人应对养殖场的管理质量和生产效益负责。

第二十一条养殖场应建立相应的安全防护和事故应急预案,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

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管理制度为了加强规模养殖场的检疫监管,规范畜禽养殖场的养殖生产环节,实施规范化管理,全面提高畜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动物防疫法》、《畜禽标识和养殖档案管理办法》《动物防疫条件审查办法》一、规模养殖场(小区)的建设和生产管理应严格遵守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等规定,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防重于治”的原则,防止动物疫病发生,提高养殖效益。

二、规模养殖场(小区)应经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进行动物防疫条件审核合格后,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并在当地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取得畜禽标识代码。

三、从事畜禽养殖,不得有下列行为:㈠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使用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㈡使用未经高温处理的餐馆、食堂的泔水饲喂家畜;㈢在垃圾场或者使用垃圾场的物质饲养畜禽;㈣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危害人和畜禽健康的其他行为。

四、畜禽养殖场应当建立养殖档案,有专门的档案盒,并载明以下内容:㈠畜禽的品种、数量、繁殖记录、标识情况、来源和进出场日期;㈡饲料、饲料添加剂、兽药等投入品的来源、名称、使用对象、时间和用量;㈢检疫、免疫、消毒情况;㈣畜禽发病、死亡和无害化处理情况;㈤国务院畜牧兽医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内容。

畜禽档案保存2年以上;种畜禽场应依法经营,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种畜禽合格证和系谱证“三证"齐全,归档并长期保存。

六、猪、牛、羊等实行标识管理。

按农业部规定使用耳标、电子标签、脚环及其他承载畜禽信息的标识物,并按规定加施畜禽标识规模养殖场检疫申报畜禽在出栏销售前,应当按规定向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申报检疫,官方兽医对动物实施现场检疫合格的,出具检疫证明、外运的动物托运人托运时应取得运输检疫证明,运载工具在装载前和卸载后应及时清洗消毒,取得运载工具消毒证明方可运输。

规模养殖场疫情报告发生疫情应及时对动物疫情的报告、认定和公布有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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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化养猪场制度管理条例--------------------------------------------------------------------------------范围;1.1 本规范规定了自繁自养规模化养猪场的高效生产和优质商品猪的饲养管理技术及设施要求。

1.2 本规范适用于年出栏商品猪≥5000头,自繁自养规模化养猪场的生产管理、疫病控制以及商品猪的优质、安全生产。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 17824.1—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建设GB/T 17824.2—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经济技术指标GB/T 17824.4—1999 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环境参数及环境管理GB/T 17823—1999中、小型集约化养猪场兽医防疫工作规程GB 13078饲料卫生标准GB 16549畜禽产地检疫规范GB 16567种畜禽调运检疫技术规范GB 16548畜禽病害肉尸及其产品无害化处理规程GB/T 16569—1996畜禽产品消毒规范GB 18596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DB31/T 252—2000安全卫生优质农产品(或原料)产地环境标准3 定义和术语3.1 自繁自养规模化养猪场是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和生产工艺,实行集约化、高效率,连续均衡生产的专业化养猪场。

3.2 主要技术指标的计算全年分娩窝数3.2.1 猪场分娩指数=──────────全年月平均母猪数保育期末(63日龄)幼猪成活数3.2.2 仔猪保育率(%)=─────────────────×100断奶时仔猪数育肥猪出栏数3.2.3 育肥率(%)=──────────×100保育期幼猪数3.3 无害化处理将病死猪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屠体或其病变组织、器官等,经过处理,达到对人、畜无害的要求。

3.4 隔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对一、二、三类疫病和人畜共患病的不同规定,分别采取扑杀、隔离、防治、净化等措施。

3.5 免疫程序根据各种疫(菌)苗的免疫特性及养猪场环境状况合理地制订预防接种的计划。

3.6 饲料添加剂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3.7 饲料药物添加剂指为预防、治疗猪疾病而掺入载体或者稀释剂的兽药的预混物,包括抗球虫药类、驱虫剂类、抑菌促生长类等。

3.8 全进全出将一栋内的所有猪只同时转进或转出,这样可有效切断疫病的传播途径,防止病原微生物在群体中形成连续感染和交叉感染。

3.9 休药期猪只从停止给药到许可屠宰或它们的产品(肉、内脏)许可上市的间隔时间。

4 基本要求4.1 猪场建设应符合上海市政府有关部门规划和布局的要求。

4.2 场址选择、总体布局、建设规模参照GB/T17824.l-1999的规定执行。

4.3 基础设施4.3.1 猪舍4.3.1.1 猪舍区建有种公猪舍(含后备公猪舍)、轻生胎母猪舍(含后备母猪舍)、妊娠母猪舍、分娩哺乳猪舍、保育猪舍、育肥猪舍和装卸猪台。

开展人工授精的养猪场应有精液处理室和配种室。

4.3.1.2 猪舍须安装自动饮水器,饮水源、饮用水质量应符合DB31/T252-2000标准的规定。

4.3.1.3 种公猪舍、轻空胎母猪和妊娠母猪舍,须装备符合种用等生产阶段的通风、降温、保暖设施。

4.3.1.4 分娩哺乳猪舍和保育猪舍须安装不同形式的通风、保暖或降温用电气、机械设施,同时具备高棚舍利用率、高劳动效率的高床饲养配套设施。

4.3.1.5 各类猪舍需有科学合理的饲养密度,充分利用舍内、外设施,保持舍区良好的温度、湿度和空气卫生环境,质量指标应符合GB/T17824.4—1999标准的规定。

4.3.2 辅助建筑4.3.2.1 辅助生产建筑:生产区门口设有更衣、换鞋消毒室或淋浴室、人口处设置长1m 的消毒池。

场内建有兽医室、饲料仓库、隔离猪舍、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设施。

以上生产辅助建筑面积与猪场生产规模配套。

4.3.2.2一建有配套的粪便、尿液和污水处理设施,必须运行良好。

处理方式以厌氧发酵加还田的生态型或工程型二大类别。

处理应遵循雨、污水分离,干、湿分离,资源化利用的原则。

污染物排放应符合GB18596规定的要求。

4.3.4.1 各类猪每头占栏面积参数参照GB/T17824.1-1999标准执行4.4 人员配备4.4.1 为提高养猪场生产管理水平,从业人员必须实行持证上岗制度。

4.4.2 场长:应具备助理畜牧兽医师职称,或者取得畜牧兽医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绿色证书”。

4.4.3 从事繁育、饲养、兽医等技术工作的人员:应具备助理畜牧兽医师职称,或者取得畜牧兽医行业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4.4.4 从事养猪生产的技术工人:应经过畜牧兽医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获得畜牧兽医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或“绿色证书”。

5 种猪来源与商品猪生产5.1 父系,在商品猪杂交生产中,用作父本的种猪是纯种或二元杂交猪,纯种公猪必须来自有种猪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一级种猪场,二元杂交公猪需选自良种双亲的后代,血缘来源清楚,血统记录齐全。

父系生产性能要求生长速度快、肉质优良、饲料转化率高。

5.2 母系,在商品猪杂交生产中,用作母本的种猪原则上采用二元以上的杂交母猪,可以二个外来品种间杂交或一外一本杂交。

用作种用的母猪需具备较清楚的血统来源资料,主要来自于有种猪生产经营许可证的二级种猪场。

母系生产性能要求繁殖性能强、母性好、仔猪育成率高。

5.3 商品猪生产应选用适合本地的优良猪种,采用三个以上品种的高效杂交组合,提供规格化的商品肉猪。

6 饲料与饲养标准6.1 饲料6.1.1 饲料配合应根据本地区的饲料资源、各类饲料的营养成分(最好采用当地饲料原料营养成分的分析值),按各生产阶段猪的营养需要,确定适宜的营养水平,因地制宜选用饲料,进行科学配合。

6.1.2 所配制的饲料中粗纤维含量,哺乳猪不超过4%,生长育肥猪不超过5%,种猪不超过8%。

豆类应经过加工处理(如烘炒)以除去抗营养因子。

菜籽饼含毒,仔猪用量不超过3%,生长育肥猪不超过15%。

6.1.3 使用商品配合饲料,应从具有资质的饲料生产企业进货,并了解其营养价值。

6.1.4 饲料应贮存在干燥、温度、湿度适宜的专用仓库内,库存谷类饲料的含水量不能超过14%,防止虫、鼠危害,禁止使用霉变、有害微生物及有毒物污染的饲料。

6.1.5 猪日粮中常用饲料的推荐比例(见附录A)。

6.2 饲养标准6.2.1 猪需要的营养物质有能量、蛋白质、矿物质、维生素和水分。

各类品种猪处在不同的生理状态和生长阶段,安排不同的饲养标准。

6.2.2 生长、育肥猪饲养阶段的划分(按体重):仔猪前期出生—一15kg仔猪后期15kg—一30kg生长期30kg—一60kg育肥期60kg----上市6.2.3 营养需要6.2.3.1 仔猪前期、后期的营养需要(见附录B)。

6.2.3.2 生长猪、育肥猪的营养需要(见附录C)。

6.2.3.3 妊娠母猪、哺乳母猪营养需要(见附录D)。

6.2.3.4 附录B、C、D说明:mg/kg——百万分之一,指在饲料或饮水中加入的浓度。

IU/kg—一每千克内国际单位含量。

μg/kg—一每千克含微克。

7 饲养管理7.1 猪群结构7.1.1 各生产阶段的猪群结构按GB/T17824.2-1999执行。

7.1.2 不同规模猪场猪群存栏头数与结构按GB/T17824.2-1999执行。

7.2 猪群管理7.2.1 全场的猪按品种、性别、年龄、体重及不同生理生产阶段,进行分群管理、分段饲养,喂给各种配比适宜,营养均衡,满足各生产阶段营养需要的配合饲料,保证各类猪充分发挥其生产潜力。

7.2.2 公猪年更新比例达30%;母猪年更新比例25%~30%。

7.2.3 根据猪种特点、生产性能及生产规模确定繁殖节律,商品猪生产实行连续、均衡和全进全出的工艺流程。

7.2.4 配种和妊娠前期母猪,应抓好母猪发情配种,提高受胎率和分娩率。

母猪产仔期抓好母猪泌乳,使仔猪吃好初乳,过好出生、补料、断奶关。

保育期抓好仔猪旺食期的饲养,促进生长发育,提高仔猪体重。

7.2.5 初生仔猪应作好挂耳标、称出主体重、断尾、防疫注射、补铁、补硒等工作。

断奶前作好驱虫、公猪去势、称重等工作。

7.2.6 商品肉猪第一次转群时,应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分别进行科学的饲养管理,注意防暑降温和防寒保暖。

7.3 分阶段饲养7.3.1 后备母猪7.3.1.1 后备母猪120日龄(体重60kg)前的生长期,应充分调动一切营养和管理手段(营养供给参阅附录2。

附录3—一生长期),提高增重速度。

体重达60kg以后进入后备猪阶段应实行限饲,60kg~90kg,日粮(日喂料量,下同)为体重的2.5%~3.0%、90kg以上,日粮为体重的 2.0%~2.5%。

第二次发情后至下一次配种前10天-14天,实行短期优饲,日粮每天3.5kg~4.0kg。

7.3.1.2 后备母猪限饲期间可补充粗饲料,以增加猪胃的重量和大肠的长度,日推荐量每头补充干草粉或稻草粉100g~300g,如补充青草为300g~1000g。

7.3.1.3 后备母猪应控制生长速率,约180日龄第一次发情时体重达到90kg。

7.3.1.4 分群饲养,从120日龄起通常5头-6头为一群,注意充分运动与日光浴,以培育健壮的体格和强健的腰腿,调节激素分泌,促进生殖器官的发育。

7.3.1.5 后备母猪210~240日龄(体重达120-130kg)时初配。

发情至排卵时间24~38小时,稳定发情时间24小时~48小时。

适时的配种时间在允许公猪爬跨后12小时~18小时,第一次配种后隔12小时再复配一次。

7.3.2 经产母猪7.3.2.1 抓好母猪产后的配种工作,提高母猪繁殖率。

通常哺乳母猪在仔猪断奶后7天内发情时进行配种。

7.3.2.2 经产母猪发情到排卵时间36小时~48小时,稳定发情时间24小时~36小时。

7.3.3 妊娠母猪7.3.3.1 母猪配种受胎后饲喂妊娠料(营养供给参阅附录D一妊娠母猪),日粮视母猪膘情酌定。

表1 妊娠母猪日喂料量推荐表(略)7.3.4 哺乳母猪7.3.4.1 哺乳母猪饲喂哺乳母猪料(营养供给参阅附录D——一哺乳母猪)。

日粮视哺乳仔猪数酌定,建议产仔10天后每减少1头仔猪日粮相应减少0.5kg。

7.3.4.2 哺乳母猪所带仔猪断奶后,母猪进入待配期,该阶段母猪仍喂哺乳母猪料,日喂料推荐量5kg,直至配种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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