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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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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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XX单位(以下简称“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专项资金,是指上级财政部门或者其他单位拨付给单位的,用于特定项目或者特定用途的资金。

第三条单位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管理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合规和有效使用。

第四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符合项目目标和相关政策要求。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申报与审批第五条单位在申报专项资金前,应充分了解资金来源、性质、使用范围和条件等,确保申报的项目符合资金支持方向。

第六条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编制专项资金申报材料,包括项目实施方案、预算报表等,并按照要求提交。

第七条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审批结果,合理安排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八条单位在收到专项资金后,应按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及时进行核算和报账,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合规。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单位应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计划,确保资金用于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范围内,不得擅自改变资金用途。

第十条单位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的内部监督机制,加强对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和管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效益。

第十一条单位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及时向财政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财政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二条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需调整项目实施方案或资金使用计划,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审批。

第十三条单位在项目实施完成后,应按照财政部门的要求,进行项目验收和资金决算,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

第四章违规责任第十四条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的,由单位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单位及工作人员违反本制度,造成专项资金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行政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行政单位专项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安全、规范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政财务管理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各项专项资金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财政拨款、专项基金、捐赠资金等。

第三条行政单位专项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二)民主决策,公开透明;(三)勤俭节约,提高效益;(四)严格监管,确保安全。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行政单位设立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专项资金管理工作。

领导小组由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第五条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具体管理工作,包括预算编制、资金拨付、使用监督、绩效评价等。

第六条项目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使用,按照批准的预算和用途使用资金,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第三章预算管理第七条专项资金预算应按照国家财政预算编制规定,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编制,确保预算编制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第八条预算编制过程中,应充分征求项目部门意见,确保预算编制的公正性。

第九条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需经专项资金管理领导小组批准。

第四章资金拨付第十条资金拨付应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资金拨付实行分级审批制度,按照预算执行进度和项目需求进行拨付。

第十二条资金拨付前,财务部门应进行审核,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第五章使用监督第十三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监督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第十四条项目部门应定期向财务部门报告专项资金使用情况,接受监督。

第十五条财务部门应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六章绩效评价第十六条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制度,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效益进行评价。

第十七条绩效评价应包括资金使用效率、项目完成情况、社会效益等方面。

第十八条绩效评价结果应作为改进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要依据。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专项资金管理,实现专项资金的有效利用和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所有使用专项资金的部门和单位。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特定目的的资金,包括各种补助资金、项目资金、捐赠资金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管理应依法合规、公开透明、科学规范、高效节约的原则。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预算与拨付第五条专项资金的预算应按照国家财政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编制和执行。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拨付应按照拨付计划和资金需求进行,确保专项资金及时到位。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用途必须与拨付目的相符,不得私自挪用或超出预算。

第三章专项资金的管理第八条专项资金管理应设立专门的管理机构或责任部门,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专项资金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科学的资金管理制度和流程,强化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十条专项资金应单独核算、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淆使用。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支出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严格控制和监督资金的流转和使用。

第四章专项资金的监督与审计第十二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予以纠正。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收入和支出情况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报告,接受监督和审查。

第十四条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违规行为,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财务部门具体负责解释和修改。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样本(二)一、引言专项资金是指用于特定领域或特定目的的资金,具有专门设立、使用和管理的特点。

为了加强专项资金的运作和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维护资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及其所属各部门、单位的专项资金管理活动。

三、管理原则1.目标导向:专项资金管理必须服务于单位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战略,以保障实现预期目标为导向。

2.规范运作:专项资金管理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项目合同规定进行,严格遵守财务规章制度,确保规范运作。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专项资金管理规章制度范本》
一、总则
为规范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障专项资金的合理利用和监督,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管理权限
1.专项资金的管理权限归财务部门负责,具体落实在各部门和
单位的财务人员,由财务部门进行监督和指导。

2.使用专项资金需经相关部门审批,未经审批不得擅自使用。

三、资金来源
1.专项资金的来源包括政府拨款、捐赠和其他合法渠道。

2.使用专项资金必须按照资金来源的规定使用,不得挪作他用。

四、资金管理
1.专项资金必须进行专账核算,严格分别存放,以保证资金的
安全和利用有效性。

2.专项资金的使用必须严格按照预算进行,不得超支或变相挪用。

3.对专项资金的使用各部门和单位需要进行定期的汇报和公开,接受监督。

五、资金使用
1.专项资金的使用需要经过多方审批,按照相关规定使用,确
保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

2.使用专项资金需要制定详细的使用计划和报销材料,保留完
整的单据和凭证。

六、监督管理
1.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的使用进行日常监督和检查,确保资金
使用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2.利用媒体和社会监督,加大专项资金的监督力度,对专项资
金管理违规行为实行严肃处理。

在专项资金管理方面,要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确保专项资金的使用得到最大程度的保障和监督。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模板(三篇)

专项资金管理制度模板[单位名称]专项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增加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和规范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名称]的专项资金的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单位名称]为特定目的设立的资金,包括各类专项经费、项目资金等。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监督、报销和结算等环节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和[单位名称]的相关管理制度。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务的原则,防止各种形式的滥用、挪用、浪费等行为。

第六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确保资金的合法性、规范性、稳定性和安全性。

第七条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由[单位名称]的财务部门负责,各部门、人员必须配合并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管理职责。

第八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单位必须按照资金用途和规模,在财务部门的审核和授权下进行使用,并对使用过程和结果负责。

第九条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归[单位名称]所有。

第二章专项资金的设立和管理第十条专项资金的设立必须与[单位名称]的工作任务和发展方向相匹配,经批准后方可设立。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建立健全专项资金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项职责和权限。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的档案,并按照规定的期限保存和归档。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建立专项资金的台账,记录专项资金的收入、支出、结余等情况。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核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十五条在专项资金的申请、核准、使用、报销和结算等环节,必须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制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纠正。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应定期向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报送专项资金的管理情况和使用情况的报告。

第十八条对于滥用、挪用、浪费专项资金的行为,[单位名称]将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追回相关资金。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充分发挥资金的效益,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收专项资金的单位和个人。

3.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家、地方政府或其他组织划拨或拨款给特定单位或个人的资金。

4.专项资金使用包括项目拨款、日常支出、设备购置等,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使用。

二、专项资金的申请和审批1.申请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相关规定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并附上相关材料。

2.申请表应明确资金用途、数量、购买方案等详细信息。

3.申请单位应具备合法的申请资格,个人应满足相关条件。

4.审批机构应按照规定时间对申请进行审核,并做出审批决定。

5.审批决定应以书面形式通知申请单位或个人,并注明申请通过或不通过的原因。

三、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监督1.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申请的资金用途、数量和购买方案进行使用。

2.使用专项资金应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挪作他用。

3.使用专项资金应进行合理的计划和预算,并按照计划执行。

4.使用专项资金应及时做好资金的使用记录,包括款项使用情况和支出凭证等。

5.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应当建立专项资金监督机制,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和整改。

6.监督机构应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

7.发现专项资金的滥用、挪用或其他违法行为的,监督机构应及时处理并追究责任。

四、专项资金的归口管理1.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将专项资金的管理纳入本单位或个人的整体管理范畴。

2.归口管理应设立专门部门或岗位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明确职责和权限。

3.归口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4.归口管理部门或岗位应及时向上级单位或部门报告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并接受上级的监督和指导。

5.接受专项资金的单位或个人在专项资金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对结果进行总结和备案,做好资金的归档工作。

五、违规行为的处理1.发现专项资金违规使用的,应依法依规进行处理,追究主体的责任。

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专项资金的使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保证专项资金按照规定用于相应的项目或活动,并确保专项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使用国家财政拨款的专项资金,并适用于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的专项资金管理。

第三条专项资金是指由国家财政或相关部门拨款用于特定项目或活动的资金。

第四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财政规章,坚持节约用钱,审慎用钱原则,确保专项资金用于公益事业和合法用途,防止浪费和滥用。

第五条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应当建立健全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明确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的专项资金使用权限和责任,严格执行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确保专项资金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及项目组织应当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检查制度,配备专门的监督人员,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专项资金使用合规。

第七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注重实效和效益,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项目要求,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提高专项资金的利用效率。

第二章专项资金拨付与支出第八条专项资金的拨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执行,由财政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专项资金的拨款,明确拨款用途和金额。

第九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按照项目需求和合理用途进行支出,严格控制资金支出,杜绝超支和不当支出。

第十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经过审批程序,明确支出项目和金额,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方可执行。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按照审批程序和相关规定进行,报销单据应真实可靠,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出应当注重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确保资金支出符合项目要求,能够取得预期的效果和效益。

第三章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和管理第十三条专项资金使用监督应当建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监督人员,定期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流程,制定明确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程序的严格执行。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1. 引言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和管理专项资金的使用,确保专项资金的合理、高效、透明使用,维护财务管理的规范性和透明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专项资金的单位和项目。

2. 专项资金管理的目标和原则2.1 目标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规定,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防止专项资金的滥用和浪费。

2.2 原则2.2.1 合规性原则:专项资金使用必须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法规要求。

2.2.2 高效性原则:专项资金使用应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目标,在合理的时间内完成。

2.2.3 公开透明原则:专项资金的使用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

2.2.4 安全性原则:专项资金应确保安全,防止损失和滥用。

3. 专项资金使用流程3.1 专项资金申请3.1.1 项目单位或部门根据需求,填写专项资金申请表,详细说明资金用途、金额和预期目标。

3.1.2 申请表由项目单位或部门主管审核,并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批。

3.2 专项资金批准3.2.1 财务部门对专项资金申请进行审批,审核申请表的合规性和是否符合预算。

3.2.2 审批通过后,财务部门出具专项资金批准书,并通知项目单位或部门。

3.3 专项资金使用3.3.1 项目单位或部门按照批准书的要求,使用专项资金进行相关活动或采购。

3.3.2 项目单位或部门应及时记录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包括金额、用途等,做好相关的凭证和账目记录。

3.4 专项资金监督和审计3.4.1 财务部门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审计,确保专项资金使用符合规定和预期目标。

3.4.2 监督和审计结果由财务部门编制报告,并向相关部门和上级报送。

4. 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的责任和权力4.1 财务部门责任4.1.1 负责制定和修订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完善和落实。

4.1.2 负责审批专项资金的申请,监督和审核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

4.2 项目单位或部门责任4.2.1 提供准确的专项资金使用申请,确保资金使用符合预期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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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资金管理,明确部门职责,保障财政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立科学、规范的财政专项资金运行机制,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财政专项资金管理,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及国家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财政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政府明确了具体项目、指定了专门用途的财政性资金,包括中央、省财政专项拨款(含有偿)、(区)、乡(镇)财政安排的项目资金。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有专项资金收支活动的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

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按上级专项资金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条件包括:
㈠符合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符合专项资金支持的方向、重点和范围;
㈡有明确的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预期效益、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并经过科学论证和项目可行性研究;
㈢补助性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应有明确的资金用途,并有相关规定的实施依据。

第五条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理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和拨付。

申请专项资金的重点项目应实行评审制度,并按
下列程序进行:
㈠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按各项专项资金相关规定组织对需要安排的项目专项资金进行评审;
㈡根据评审结论,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排序列入专项资金项目库,项目库由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共同设置、管理和滚动使用;需安排的各项专项资金(含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资金)的申报、分配、拨付应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
㈢各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发展的需要,从专项资金项目库中选取符合要求的项目,按照财政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统一编制部门年度专项资金项目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先报送财政部门审核,后由业务主管部门报政府审批。

如遇突发性事件,如冰冻、雪灾等自然灾害需要应急的专项资金,可简化办理程序。

第六条财政部门根据年度财力情况和项目排序,会同业务主管部门提出专项资金初步审核安排意见,列入年度部门预算草案,报政府审定,由人民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专项资金安排应符合下列要求:
㈠专项资金应尽可能全部细化到具体项目,实行项目管理;主管部门应细化而未细化到具体项目的,财政不安排专项资金;业务主管部门借专项资金项目安排的名义而实为弥补单位业务经费不足的,财政部门不予安排;
㈡对于当年能够完成的项目,原则上应一次足额安排专项资金,不留缺口;对于实施期限较长的单个项目,按规定的实施期限分年度安排专项资金。

第七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必须严格执行,不得随意调整,确需调整的应严格按照审批程序
批准。

预算执行中,如发生项目终止、撤销、变更和经决算认定项目资金结余的,原则上由财政部门统一收回。

第八条财政部门安排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预算属政府采购目录范围的,在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和下达时均应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九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经法定程序批准后,各部门应及时分配下达到项目实施单位。

专项资金应严格按照资金拨付程序、年度项目计划和项目进度拨付。

第十条财政部门应当及时对专项资金用款计划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应按用款时间要求拨付专项资金。

不符合规定的,应书面告知申请单位,并说明理由,由用款单位按要求重新编制用款计划。

农业、林业、水利等受季节影响较大的专项资金的拨付和下达应当适应其特点,及时拨付、下达。

因突发公共事件等原因急需支出的专项资金,按规定随时拨付、下达。

第十一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拨款纳入财政国库集中支付的,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相关规定办理。

专项资金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未经财政部门批准,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得开设专项资金银行账户,不得将支出账户的资金转移到其他账户或办理定期储蓄存款。

第十二条专项资金支出预算确定后,严禁随意调整预算,改变支出用途。

因客观原因确需调整专项资金使用用途、变更项目内容或调整预算的,业务主管部门必须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政策依据和说明,按规定程序报批。

第十三条专项资金应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滞留、截留、挪用,不得用于专项资金规定使用范围以外的开支。

第十四条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封闭运行。

专项资金按规定实行报账制的,报账资金不能突破年度预算。

第十五条专项资金项目管理费用应按规定提取和使用。

没有规定提取管理费用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取。

第十六条财政部门应当会同业务主管部门在完成项目竣工验收的基础上,对专项资金进行绩效评价。

第十七条专项资金绩效评价结果作为以后年度预算安排的参考依据。

对绩效评价不达标、资金损失浪费严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的项目,取消项目实施部门下一年度同类财政专项资金的申报资格。

第十八条专项资金跟踪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㈠专项资金是否制定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条件、资金分配原则等是否明确;
㈡实行项目管理的专项资金在立项时是否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了项目论证,是否存在以虚假项目套取专项资金行为;
㈢地方配套资金是否及时、足额到位;
㈣专项资金管理是否专款专用,是否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等违纪违规问题,有无滞留、缓拨资金以及因管理不善造成资金损失、浪费;
㈣会计核算有无账外设账、私设“小金库”问题,财务内控制度是否完善,管理责任是否落实;
㈤其他应当监督检查的内容。

第十九条财政部门应指导和督促项目单位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财政监督检查职责,将财政监督工作贯穿到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分析全过程,实行项目跟踪问效机制,建立事前审核,事中监控,事后检查制度,对专项资金安全性、合规性和绩效情况跟踪问效,使监督检查经常化、规范化、制度化,确保专项资金的专款专用。

第二十条财政和业务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地对专项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重点项目应重点检查,督促建设单位加强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

审计部门应对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监督。

监察机关应对专项资金分配、管理和使用中违纪违规行为进行查处。

项目单位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财务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的规定,主动接受监督检查,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效益。

第二十一条财政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项目单位应及时总结经验,建档、建册,进一步提高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责任追究机制。

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项目单位主要领导对项目管理负主要责任,并应签订责任书,具体明确责任。

第二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暂缓拨款;情节严重的,扣回专项资金,通报批评,并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行政责任;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㈠项目单位及业务主管部门虚报项目、虚报投资总额,套取专项资金的;或者虚假配套,截留、挤占、挪用专项资金的;或者擅自变更投资计划和基本建设支出预算、改变建设内容、
提高建设标准的;
㈡财政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文件和有关资料审核不严,并造成不良后果的;
㈢导致专项资金使用不当或重大损失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四条该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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