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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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服务登记表(此表为准)

生育服务登记表(此表为准)

生育服务登记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
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女方
姓名
联系电话
夫妻合影照片
公民身份号码
户籍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男方
姓名
联系电话
公民身份号码
户地
现居住地
工作单位
婚姻
状况
1、双方初婚2、男初女再3、男再女初4、双方再婚
结婚时间
结婚证号
生育前登记
孕娠情况
1、未孕2、已孕(怀孕时间:)
生育后登记
姓名:性别:出生时间:孩次:
公民身份号码:健康状况:
医学出生证明编号:出生地点:
我们系合法夫妻,双方只有个小孩( )。根据《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现申请登记生育第个子女。我们承诺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隐瞒,愿承担一切法律后果。
申请承诺人签章:女方
男方年月日
乡镇
(街道)
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生育服务证编号

(完整版)生育登记服务表(官网下载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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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满版)生育登记服务表(官网下载版)
生育登记服务表
姓名身份证号
女工作单位联系电话现居住地
方委托办理是否(村 /居)
户籍地
受委托人
(村 /居)
姓名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现居住地
方委托办理是否(村 /居)
户籍地
受委托人
(村 /居)
婚姻情况1、双方初婚3、男再婚女初婚结婚登记
2、双方再婚4、男初婚女再婚时间
现有子女数其中养子女数
我们系合法夫妻,现办理生育第个子女之生育登记。

我们承诺以上内容真
实有效,并愿对由此产生的所有结果肩负法律责任。

生育登记承诺人签字:妻子
丈夫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申请登记人填写
信息女方单位、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情况男方单位、现居住地或户籍地情况
核查
情况
经办人:年月日经办人:年月日
登记
机关
建议
经办人:(单位盖章)年月日生育登记服务证编号:
备注: 1、信息核查栏由登记地填写:信息核查一致、反响信息一致、到期无反响、经核查情
况不清楚。

如核查不一致,写明详尽事由。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乡(镇、街道),一份存入村(社区)档案。

1。

生育服务登记表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模板

生育服务登记表(一孩)模板(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生育服务登记表生育服务登记须知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生育前用碳素钢笔或黑色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服务登记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 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打印。

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一孩承诺书XXX计生办:我们二人系合法夫妻,双方初婚。

男方,身份证号码,女方,身份证号码,双方于年月日结婚。

双方均未生育子女,也未收养子女,没有法律规定禁止生育的情形,现申请办理《生育服务证》。

我们对上述情况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所取得的《生育服务证》自发证之日起即无效。

特此承诺。

男方姓名(手模):女方姓名(手模):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户籍地址:户籍地址:现居住地地址:现居住地地址:联系电话:年月日年月日。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表
生育服务登记证须知
1.夫妻拟生育第一、二个子女的,用黑色墨水的钢笔或签字笔填写此表。

生育
服务登记证为备案制,非行政许可与行政确认。

2.登记人须如实反映本人及配偶的婚姻与生育情况。

生育后填写此表的,还应
“在已生育补登记”一栏填写新生儿的信息。

3.登记人登记信息与事实不符,造成违法后果的,相关部门可依法追究登记人
法律责任;将依法将登记人失信行为记入政府及相关部门诚信档案。

4.“子女数量”包括夫妻已经生育子女和其他子女总数,“其他”是指:收养的
子女、以前婚姻形成的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

5.“第一个子女”一栏用于二孩生育登记时填写,第一孩生育登记不用填写。

6.此表在村(居)计生专干处领取,也可在湖南省卫生计生委门户网站上下载
打印,负责登记的计划生育工作人员,应当保护登记人的隐私。

7.禁止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

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计划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户籍:____________________籍贯: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对象:____________________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1. 申请人基本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婚姻状况:____________________2. 配偶基本信息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别:____________________出生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________工作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3. 婚姻状况婚姻登记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有子女: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子女,请填写子女信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子女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4. 计划生育史婚后避孕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曾遭受的流产次数:____________________是否使用过紧急避孕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如使用过紧急避孕措施,请填写具体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 健康状况是否有慢性疾病:____________________如有,请填写具体病名和就诊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病名就诊情况6. 申请服务项目请选择您需要的服务项目(可多选):- 婚前保健- 孕前保健- 孕产保健- 产后保健- 避孕咨询与指导- 接生服务- 同房期关爱- 家庭规划咨询7. 申请人声明本人保证以上填写的信息真实有效,并同意接受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相关管理和服务。

生 育 服 务 证 登 记 表 - 襄城区人民政府

生 育 服 务 证 登 记 表 - 襄城区人民政府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生育服务证编号:说明:1. 填表对象: 为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育龄夫妻2. 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应持<结婚证>到双方所在单位或户口---村(居)民委员会领取<生育服务证登记表>签署意见后,连同夫妻双方身份证及免冠近期合影(2寸)照交计生工作人员, 由其到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服务证>后发给拟生育第一个子女的夫妻生育服务证登记填表说明一、登记填表对象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达到法定婚龄,均系初婚,领取《结婚证》后,登记填写此表。

2、再婚无孩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属两次或以上婚史,但未生育过子女、未收养过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3、替补性生育夫妻:夫妻双方或一方曾经生育过一个子女,但子女夭折现无子女的,或曾经收养过子女,但子女依法解除收养关系现无子女的,登记填写此表。

二、办证相关资料1、法龄初婚夫妻: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

2、再婚无孩夫妻:(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2)再婚方的《离婚证》及《离婚判决书》或《离婚协议书》。

3、替补性生育夫妻:(1)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及户籍证明原件、近期免冠2寸合影影片2张;(2)公安部门出具的户籍注销(死亡)证明、卫生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死亡火化证明或解除收养关系证明。

三、跨县流动人口办证补充说明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地属外县(市、区),须在表格男、女方对应的地方加盖乡(镇、街道)计生办公章或提供乡(镇、街道)计生办出具的符合申请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证明。

四、填写基本要求1、登记夫妻按表格要求如实填写内容,字迹清楚,不得空项;2、登记夫妻提供的证件资料真实有效,属虚假证件的,自负法律责任。

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标准版)doc

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登记表(免费标准版)doc
登记承诺人签字:女方
男方年月日
以上内容由登记人填写
发证
机关
意见
经办人:(单位盖章)
年月日
信息
核查
情况
女方单位(现居住地)或户籍地
经办人:年月日
男方单位(现居住地)或户籍地
经办人:年月日
生育服务证编号
备注:1.信息核查栏由登记地在发放生育服务证后填写:信息核查一致、反馈信息一致、到期
无反馈、经核查情况不清楚。如不一致,写明具体事由。
2.此表一式两份,一份存入乡(镇、街道办),一份存入村(社区)档案。
生育服务证登记表
基本信息
女方
姓名
出生日期
民族
夫妻合影照片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单位电话
现居住地
户籍地
男方
姓名
出生日期
民族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工作单姻
状况
1.双方初婚2.男初女再
3.男再女初4.双方再婚
结婚登记
时间
已生育或收养子女数
承诺书
我们系合法夫妻。现登记生育第个子女。我们承诺以上内容真实有效,并愿对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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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证发放登记表
制表机关:湖南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登记编号:
说明
1、填表对
①夫妻双方均系初婚未生育且没有收养子女;
象:
②再婚夫妻再婚前双方均未生育或无存活子女且没有收养子女。

2、常住人口申请一孩生育证,需要填写基本情况,并要求男女双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
会签署意见。

3、流入人口在流入地办理一孩生育证的,对象需要填写基本情况及妊娠情况,信息核
查情况,由现居住地通过信息系统向户籍地提交核查后填写。

4.申请一孩生育证的夫妻持《生育证发放登记表》、《结婚证》、《户口簿》、双方居民身份证及免冠近照2 张,交女方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计生专干,由专干到所在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代领《生育证》后发给拟生育夫妻。

5.登记编号为乡(镇、街道)为单位填写。

前两位为发放登记年度,后三位按登记顺
序从001 开始编号。

如06001
6、不能发证的,请在备注栏注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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