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长、团支书考核加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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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分细则如下,各班参照参考

加分细则如下,各班参照参考

管理学院素质测评加分规则一、思想政治素质1.评优加分:在测评年度内,被评为国家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及全国五四青年奖章获得者,加10分;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学生干部者,加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党员、获五四青年奖章者,加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加2分;被评为校级团的积极活动分子加1分;被评为优秀舍长者加0.5分。

获多项称号者,加分以最高分计、不叠加。

2.党支部加分:在学院本科生党支部中担任支委会成员加3分。

3.团小组加分:在学院年度先进团小组的评选过程中,院级红旗团小组组长加0.8分,组员加0.4分,院级先进团小组组长加0.4分,组员加0.2分。

4.朋辈导师加分:在学院年度优秀朋辈导师的评选中,优秀朋辈导师加0.8分,合格朋辈导师加0.5分。

5.运动会加分:参加校运动会走方队成员加0.3分,看台成员加0.2分,两项都参加者,加0.4分。

6.宿舍内务加分:在学院年度宿舍内务核算中平均分大于等于90分的宿舍全体成员加0.2分。

7.好人好事受到校、院级正式表扬(形成文件)者,加1-3分。

8.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在宿舍使用违章电器被学校、院系发现者,扣1分。

(2)受校级纪律处分者:校级处分,警告扣15分;严重警告扣20分,记过扣25分,留校察看扣35分;院级处分及处理(夜不归宿、私自调换宿舍、党员无故不参加组织活动等),通报批评扣3分,警告扣5分,严重警告扣8分,记过扣10分。

党团纪律处分参照扣分。

受治安处罚者,视情节扣20-35分。

同一事由者,扣分按最高分,不重复扣分。

二、科学文化素质测评(8月30日后待学校导入成绩后测算)1、加分可参考以下标准:(1)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学分(不含任选课)不少于12分者,对获得的必须课与限选课的学分以每学分以每学分0.2计算进行加分。

(2)在测评学年内,在科学文化素质方面取得突出成绩者,给予适当加分。

2、扣分可参考以下标准:当学年中每一学期获得的学分(不含任选课)低于12学分者,每缺少一学分扣5分。

班长团支书考核内容及评分

班长团支书考核内容及评分

考核内容及评分:
1.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10 分) (1) 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靠拢组织,积极参加青马培训、分分团校培训等的学习,运用马列主义指导实践能强.(8-10 分) 团校培训(2) 政治上对自己要求一般,明确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较好得运用马列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工作。

(5-8 分) (3) 对组织认识不深刻,政治理论意识不强,但认真学习并宣传有关党的指导方针。

(1-5 分)
2.工作情况.(50 分) (1) 日常工作: A. 准时参加学院组织部召开的班长团支书会议班长团支书会议。

班长团支书会议B. 及时有效的传达学院有关信息及领取各种材料。

(通知,证书、团章团徽等等) C. 及时上交及时上交组织部要求的各种材料及各种费用。

(如需要注册的团员证、入团申请书、补办团员证信息、青马培训稿件、分团校培训心得以及各期团费等等)D. 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及记录情况。

(2) 按正确格式认真填写《团支书手册》,并按时上交组织部审核。

《团支书手册》
3.学习情况.(10 分) A. 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二分之一。

B.积极推动班级学风建设,营造良好学习氛围。

4.活动及组织能力.(30 分)
A. 活动能力: 有效地及时地组织班级同学参与学院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B. 组织能力:协调同学关系,有效组织、策划班级各种活动,使班级呈现出团结向上的风貌。

(强调:各专业承办的团观摩团观摩以及各支部各种团组织团观摩团组织活动为考评重点)活动。

班级班规

班级班规

2009级园艺技术班级班规一、减分制度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进行减分,班委成员违反纪律者加倍减分(本部分无减分上限)1 班级考勤由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组成考勤小组,学习委员负责记录对班级上课及开会出席情况进行考核。

考核中如有不准确或舞弊时,其他同学可以提出异议,同时报告班主任进行裁决。

另外,如有事必须事前请假,考勤时请假无效,按旷课处理。

(1)旷课一次/人-1(2)迟到一次/人-0.5(3)早退一次/人-0.52 宿舍卫生由班长、团支书、生活委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班级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生活委员负责记录,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全宿舍统一扣分,大厅卫生差的,全大厅统一扣分,值日生加倍。

若班主任检查发现卫生不合格宿舍,减分加倍。

(1)宿舍卫生/人-0.5(2)大厅卫生/人-0.5(3)值日生/人-13不文明现象减分由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组成检查小组对班级中出现的不文明现象进行批评教育并记录,纪律委员负责记录。

若班主任发现有未被记录的不文明现象出现,班长、团支书及纪律委员一同与有不文明现象者减分。

(1)上课违反纪律-1(2)酗酒-2(3)打架斗殴-2(4)夜不归宿-3(5)吸烟-2(6)使用大功率电器-3(7)其他-(2~5)4对于班级组织的活动应积极参加。

应积极参加的活动为:辅导员或班主任要求必须参加的活动。

其他活动可根据自己兴趣进行参加。

由班长、团支书、纪律委员及活动组织者对参加活动者进行监督,纪律委员负责记录,对于不参加活动者每人每次扣1分5 受纪律处分者减分(由纪律委员负责记录)受学院通报批评者-3受警告处分者-5受严重警告-10记过-20留校查看-40治安处罚-(20~40)二、加分制度加分由本人在学期末提出申请,并写明加分理由,对于未申请者不予加分。

(一)参加活动加分(本部分最高加分15分)本部分加分的记录由活动类型决定,如演讲比赛等类型活动由学习委员纪录,运动会或体育类项目由体育委员记录,文艺晚会等节目由文艺委员负责记录。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

团总支学生会干部考核条例团总支学生会作为系联系学生的重要基层组织,需要一批具有高度自我约束能力和责任感的学生干部。

为进一步提高学生干部的素质,提高学生干部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奖励积极,督促落后,特制定本条例。

一、个人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一)、基本分为70分。

根据个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加分或扣分,最后考核总计分为:基本分+考核分。

团总支学生会组织部负责考核分的日常记录和评分。

(二)、具体考核标准(个人日常考核项目)1、无故(包括请假未准,下同)缺席例会扣3分,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及时请假并获准不扣分,事后请假并获准扣1分。

2、无故不参加团总支学生会组织的活动及会议扣3分/次,无故迟到、早退扣2分,及时请假并获准不扣分,事后请假并获准扣1分。

3、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未及时上交或敷衍了事,根据情节严重扣3-5分/次。

4、未及时传达落实院、系文件精神或未按时落实各项工作要求扣3-5分。

5、对所安排的具体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或在工作中有互相推诿,扯皮现象,导致工作出现失误或造成一定后果和不良影响的酌情扣5-10分。

6、制定工作计划、工作总结认真周全,加3分。

7、工作中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加3分。

8、一学期内,所有例会全勤(包括无请假,下同)、所有活动全勤者加5分。

9、能积极配合其他各部,表现良好,加3分。

二、团体工作量化考核细则(一)、基础分为0,学期末考核,若某团体考核总分第一,则该团体所有成员在原本的个人量化考核分上分别加十分;第二加八分;第三加五分。

考核成绩倒数第一,则团体所有成员在原本的个人量化考核分上分别减去十分。

(二)、具体考核标准1、主席团(副书记、主席、副主席、办公室主任、组织部部长)(1)团结班子,重大局,能起到统领全局的作用,加3分。

(2)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认真撰写工作计划及总结,加2分。

(3)在大型活动中取得良好成绩,为系部赢得荣誉,加3-5分(4)对学生各部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协助院团委、学生会开展工作有突出表现,加3分。

学生加分制度

学生加分制度

学生评分制度
一.学生干部加分:(身兼双职者加分取最高分,如当月本职工作出现失误,则加分取消)
1.班干(指班长、团支书、考勤员三个职位人员)每月加2分。

2.系干,校干(指部长、副部长等在管理岗位人员,部员除外)每月加3
分。

二.活动:(同一次活动中具有多重身份者,加分取最高分)
组织者加分说明:组织者是一次活动的发起者,首先组织者在组织活动前
需要向学院提交活动方案,经过学院审批通过后方可实行,活动结束后需
提供照片等数据,并依据以下制度进行加分。

1.参加班级组织的活动:组织者当月考核加1分、参与者当月考核加0.5
分。

2.参加系级组织的活动:组织者当月考核加2分、参与者当月考核加1
分(有排名且得第一名者当月考核加2分)。

3.参加院级组织的活动:组织者当月考核加3分、参与者当月考核加1.5
分(有排名且得第一名者当月考核加3分)。

4.参加省市级以及国家级组织的活动:组织者当月考核加4分、参与者
当月考核加2分(有排名且得第一名者当月考核加4分)。

5.校级学生会成员被评为‘优秀个人’或‘先进个人’者,需提供证书
当月考核加3分。

6.无论参加学校讲座或公益活动等,观众一律不予加分。

三.考试
1.期末考试挂一科在【考试平均成绩】一栏减5分。

2.期末考试作弊一科在【最终成绩】一栏减10分。

德育分加分条例及附属条例

德育分加分条例及附属条例

德育分加分条例及附属条例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德育测评细则为做好我校学生德育测评工作,规范班级测评方法,根据《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结合我校实际,现对学生德育测评的有关工作补充以下测评细则:一、各班由班级人数的20%组成德智体综合测评小组。

班主任任组长,班长、团支书分别任副组长,组员中需有2-3名非班委成员,具体分工负责做好各项测评工作,保存完整的原始记实材料。

每学年进行总评,为各类评优评奖和毕业前夕总评做好基础工作。

二、德育测评是对学生平时思想品德表现进行量化考核,分德育测评基础分、班级民主评议分、德育表现奖励分三方面,满分为100分。

德育测评分=德育测评基础分(70分)+班级民主评议分(15分)+德育表现奖励分(15分),民主评议详见《浙江海洋学院东海科学技术学院学生手册》。

三、各班对学生德育测评工作应每月进行记录、讲评,每学期进行小结。

班主任根据汇总情况及时表扬好人好事;对存在的普遍性问题,要提出整改措施;对个别特殊性问题,通过测评小组集体讨论,经班主任同意,给予适当处理。

测评工作要做到及时、公正、公开,班主任重点把握原则性问题,并及时做好学生的思想工作。

四、德育记实测评范围(由团支书或学生个人做日常行为记录,为年终总结提供基础材料):1、学生日常文明和生活纪律(宿舍、餐厅、教室、阅览室及其他公共场所等);2、学习纪律、课外体育锻炼、参与各种社团活动;3、班级、学院、学校组织的各种集体活动;4、公益劳动、文艺活动、卫生工作;5、好人好事、关心集体、爱护公共设施;6、各种政治活动(包括社会实践、调查、升旗仪式、参观等);7、积极参加校园精神文明建设,遵守校园文明“十不”规范和大学生守则。

五、奖励分评定标准:(一)社会工作奖励分1.院级学生组织主席团、书记团、会长团,东科院报编辑部主编团,由指导老师按其学年表现等方面评分,加0.5-6分。

2.院级学生组织干部、东科院报编辑部干部,由相应的各级组织的主席团、书记团、会长团按其学年表现等方面评分,加0.5-5分;3.院级学生组织干事、东科院报编辑部记者团及干事,由相应部门的部长按其学年表现等方面评分,加0.5-4分。

新: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分条例

新: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分条例

2013-2014学年学生质量综合测评加减分条例一、加分项目:(一)学术类:1、在院、校、市、省、国家级刊物发表论文者,分别加6、8、10、15、20分,被院、校、市、省、国家级学术会议选取论文者分别加4、6、10、15、20分。

2、在校、市、省、国家级报刊发表非学术类的文章分别加2、4、6、8分。

3、参加省级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8、6、4分。

参加市级活动获得一、二、三等奖的同学分别加6、4、2分。

获得“最佳**奖”奖项按三等奖加分。

4、受市以上机关单位表彰者加8分,校公开表彰者加6分,护理学院公开表彰者加5分,各部门书面表彰者加3分,封顶分10分。

(与活动加分不重复)。

5、先进事迹院、校、市、省、国家级报刊报道者,分别加3、6、8、10、15分。

(二)非学术类:1、校级活动:(1)、团体比赛:获团体前六名的成员分别加8、6、5、4、3、2分,个人名次进入前六名者,分别加10、8、6、5、4、3分。

(2)、个人活动参加:①校级比赛中获一、二、三等奖者(校运会中前三名者与上等同)分别加6、5、4分,如比赛按名次计,则进入前八名者分别加10、9、8、7、6、5、4、3分,其他人(包括裁判员、播音员及未获得前八名者)加2分,校运会中打破记录者根据所获名次双倍加分。

②代表校参加校外文体比赛,如获“精神文明奖”等类似奖项每人加2分。

③参加学校组织的校级运动会期间的活动比如:A、太极拳比赛、健美操比赛、广播操比赛及合唱比赛者。

负责人可据训练情况酌情加分:领队及负责人表现优异者额外加10-15分,但如果迟到一次则扣0.5分,迟到四次及四次以上者不额外加分。

B、参加拔河比赛者如未进前六名,成员每人加2分;进入则按进前六名算。

C、参与运动会期间的训练分和比赛分共计16-25分。

④参加校举办的大型文艺晚会表演者每次加4分(同台晚会重复表演者不记)。

⑤参加校足球、排球、篮球等比赛者,队员加3分,队长和领队加4分,如获冠亚季军,其队员再加3、2、1分。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

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规定为确保我院学生德育学分测评工作顺利开展,现将2018级德育学分基本素质测评奖惩评分标准进行规定:一、思想品德素质:违反校规校纪,考试舞弊,经常晚归、夜不归宿等各种违纪行为,每次扣3分。

出勤检查中缺勤,迟到,早退,依照公示情况减分。

二、工作项加分:(可累加)2.院学生会部长及以上加3分,副部长加2分,委员加1.5分,志愿小组加1分。

3.班长、团支书加3分,其余班委、团支部成员加2分;4.舍长加1分1 / 195.社团主要负责人(社长)加2分;社团主要部门负责人(副社、部长)加1分三。

荣誉项加分2. 被评为省、校级三好学生或优秀学生干部者,分别加5、3分(可累加)。

校级优秀团员(2分)、优秀团干部(2.5分)(可累加)3. 被评为省级、校级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该班每位成员加2.5、1 分。

四。

活动项加分(一)校园活动2. 在正规刊物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及文学作品类,省级加3分,国家级加5分。

以上发表文章重复内容按最高分记,不重复加分。

3. 参加有实质内容的大规模的献爱心、支教等社团活动(出具证明材料经辅导员和社团部核实),每次加1分,每学期最多加3分。

(二)体育类2. 参加环校接力赛,每位成员加1分,获奖加分同上。

3. 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的院篮球,足球等体育队者,加2分,校级比赛7-8名者每人每次加3分,4-6名者每人每次加3.5分, 1-3名者每人每次加4分(一次活动中累计不超过6分,获奖者不加参加分)。

(三)文艺类2.晚会节目中,原创作品的作者按其作品演出等级加分:校级作品2分/个,院级作品1分/个(四)社会实践类积极上交社会实践调查报告或征文者加0.25分,被评为校级优秀调查报告或论文一等奖加1.5分,二等奖加1分;院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依次为1分,0.75分,0.5分。

(五)宣传类2.、在校网站(学生在线、齐鲁师轩、共青团)发表文章者,每次3 / 19加1分,相同内容多个网站发表只加一次;在校级刊物、校报发表通讯类文章(短篇)者,每次加1.5分;在县级、市级、省级、国家级媒体发表新闻、文章,每次加1、3、4、5分(可累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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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长、团支书考核加分条例
一、考核目的: 为了加强班长、团支书队伍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进一步调动学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学院服务、配合班主任有效完成班级日常管理任务,使学生工作朝着制度化、系统化、正规化方向发展。

建筑工程学院特制定条例决定对班长、团支书的工作予以评定,并为班主任培养和使用班长、团支书提供参考。

二、考核对象: 建筑工程学院各班班长和团支书三、考核时间及人员构成: 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考核人员在每年的6月和12月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并依据考核成绩给予综合测评加分。

考核人员主要由各班班主任、学生工作办公室老师、教学教务办公室老师和团学组织委员会常委构成,新生班的班主任助理的意见考虑也在新生班班长团支书的考核范围内。

四、考核办法: 对考核对象实行量化考核制度,以100分为基准点,85分以上为优秀,70分至85分(不包括85分)为良好,60分至70分(不包括70分)为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

最终折算成9分制,即优秀8-9分,良好6-7分,合格4-5分,不合格不予加分。

对考核为优秀的班长和团支书依照其贡献程度进行不同程度的表彰,并记录档案。

对考核不合格的班团干部,由学院建议班主任取消对此干部的聘用。

五、考核内容及评分: 1.思想素质及政治态度(10分) (1)思想上积极要求上进,积极靠拢组织,积极参加党课学习,运用马列主义指导实践能力强.(8-10分) (2)政治上对自己要求一般,明确党某阶段中心工作的目的,指导思想和意义,能较好得运用马列主义思想指导实践工作。

(5-8分) (3)对党认识不深刻,政治理论意识不强,但认真学习并宣传有关党的指导方针。

(1-5分) 2.工作情况(50分) (1) 日常工作: A. 准时参加学院召开的班长团支书会议。

B. 及时有效的传达学院有关信息及领取各种材料(通知, 证书等)。

C. 及时上交各种材料及各种费用。

D. 定期召开班级会议及记录情况。

(2) 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工作精神;3.自律情况.(20分) A. 课堂纪律: 迟到、早退、旷课,以学习部统计数据为准。

B. 学分作风: 滥用职权(如a.选举评奖评优舞弊者等、b.包庇各种违纪情况)。

C. 宿舍情况: 以生活部和宿管的记录汇总数据为依准。

4.学习情况.(10分) A. 期末学习成绩在班级前二分之一。

B. 重修一门不能评优, 两门不能评良, 重修两门以上者由学院相关老师和班主任共同决定其是否继续担任职务。

5.活动及组织能力.(10分) A. 活动能力: 有效地及时地组织班级同学参与学院及学校开展的各项活动。

B. 组织能力:协调同学关系并营造了好的学习氛围,有效组织、策划班级各种活动,使班级呈现出团结向上的风貌。

七、备注: 1. 树立为同学服务的意识,在服务中提高自我素质。

严格要求自己,努力提高自己的思想水平,成为学生群体中的优秀者。

2.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院工作,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按时参加例会等统一活动。

搞好与团学组织成员的关系。

3.在工作中不断完善自我,富有主动性和创造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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