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税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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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的原理

第八章税收的原理
累进税率,依据累进的方式不同又有全累和超累 之分;按累进的依据不同又分为额累、率累、 倍累等。
第八章税收的原理
③加成、加倍——税率的特殊形式。加成, 就是在原征税额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 成数(1/10为一成)再加征。加倍,就是 在原征税额的基础上,按照规定的倍数 再加征。加成、加倍往往是一种限制或 惩罚性措施。
第八章税收的原理
三、 税收术语
1、税收要素类 (1)征税对象。征税对象亦称“课税对象”或“课 税客体”,是指对什么征税,即征税的标的物或 行为。 征税对象规定着不同税种征税的基本界 限,反映着征税的广度;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 种税的主要标志,甚至还是税种名称的由来。 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是税法上规定的 应当征税的具体项目或品目。
第八章税收的原理
(2)纳税人。纳税人是纳税义务人的简称,即税法 上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亦称 纳税主体。它是税收的基本要素之一。 税法规定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可能是单位— —法人,也可以是个人——自然人。
纳税人与负税人并不完全是一回事。纳税人是指 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人。负税人是指实际承担 税收负担的人,或者说是税负承担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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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税率的各种形式,各有其优、缺点及 其作用,大体说来: 固定税率:计算简便。固定税率的缺点, 是在调节收入水平的作用上不如累进税 率。 变动税率中累进税率:有较强的调节收 人水平的作用。但是,其计算较为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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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减税免税。减税免税是对某些纳税人或 征税对象给予减轻或免予征税的一种鼓 励和照顾的优惠措施。 减税免税具体包 括: 减税:即对应纳税额按一定比例予以减 征。 免税:即对应纳税额全数免予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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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组成计税价格。组成计税价格简称组成价格, 就是在没有现成计税价格时,按照计税价格包 括的因素组成的价格。

第08章 税收原理 《财政学》PPT课件

第08章  税收原理  《财政学》PPT课件

A × B=C
计税依据 税率 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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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制要素
(一)税制的基本要素
征税对象
税目
税目是在征税对象范围内规定的具体征税类别,是对征税
对象的具体化。
工资、薪金所得
劳务报酬所得
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稿酬所得
财产转让所得
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财产租赁所得
经营所得
偶然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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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制要素
(一)税制的基本要素
节省 政府在征税时花费的人力和经 费最少,征税费用不能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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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便利 确实
最少征收费用 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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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二)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平等 一国国民应当根据自己的收入 能力,按照各自在国家保护下 享得收入的比例来承担政府的 经费开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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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
税务行政原则又称为课税技术原则。
确实
便利
节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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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公平 原则
税收负担的分配应当 公平,应使每个人支 付合理的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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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五)马斯格雷夫的税收原则
效率 原则
要求对征税方式进行选择, 尽量不影响市场主体的经 济决策,将税收的额外负 担降低到最低程度。
税收不可驱使财富外流。
政府征税不应该导致财富逃出国 外,因此对具有较强流动性的财 富征税应慎重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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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原则的演变
(四)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
财政政策原则是指国家征税的主要目的在于组 织财政收入,满足财政支出需要,又称为财政 收入原则。

财政学老师--第八章税收原理

财政学老师--第八章税收原理
➢ 1. 对自然人的课税与对法人的课税。前者是对自然人征收的 税,后者是对在法律上具有独立地位的经济实体征税的税。
➢ 2. 买方税与卖方税。卖方税是指纳税人在交易过程中处于出 售方地位的税收。买方税是指在交易过程中纳税人处于购买 者地位上的税收。
三、 课税对象 (征税对象、税收客体)
课税对象是指课税的标的物,它表明政府向什么征税。 课税对象可以分为三类:所得、商品和财产。




负有纳税的义务

享有消费公共物品的权 利
凯恩斯
矫正外部效应、协调收入分配、刺激有 效需求、优化产业结构
PBULIC FINANCE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约翰•洛克
托马斯•霍布斯
PBULIC FINANCE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二、税收的“三性”
(一)税收的强制性 (二)税收的无偿性 (三)税收的固定性
西方经济学-- 主要溯源于托马斯•霍布斯 (T.Hobbes) 的“利益交换说” (Benefit- Exchange-Theory)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当代资产阶级 税收理论
约翰•洛克
托马斯•霍布斯: “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 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
享有依法征税的权利



负有提供公共物品的义 会
(一) 所得税
所得税(income tax)是以所得为课税对象的税收。根 据所得税的计税依据不同,可以将所得税区分为综合所 得税和分类所得税两种。
1.综合所得税(general income tax)以各类所得的总和为计税 依据。
2.分类所得税(classified income tax)是按照各种不同性质的 所得分别计征的所得税。

第八章税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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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 税收原理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第二节 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第三节 税收原则
第八章税收原理
1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 二、税收的“三性”
第八章税收原理
2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一)税收的概念
• 税收是指国家为向社会提供公共品,凭借 行政权力,按照法定标准,向居民和经济 组织强制、无偿地征收取得的财政收入。 在历史上也称为税、租税、赋税或捐税等。
税收努力取决于两个因素:一是税制的 完善程度;二是税务部门的征收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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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起征点与免征额
起征点指税法规定的开始征税时征税对象应达到 的一定数额。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的 不征税,达到或超过起征点的,应按照征税对 象的全部数额征税。
免征额指税法规定征税对象的全部数额中免予征 税的数额。免征额的部分不征税,仅就超过免 征额的部分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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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4、征税目的是为社会提供公共品

竞争性
• 私人产品

排斥性

非竞争性
• 公共物品

非排斥性
是指由一个社会全体成员共
同享用的产品或劳务。是在
消费过程中具有非竞争性和
非排斥性的产品。
“免费搭车”
第八章税收原理
在消费过程中,对某一 种产品的消费不会影响 另一些人对这一产品的
消费
产品在消费过程中所产生 的收益,不为某个人或某 些人所专有,要将一些人 排在消费过程之外是不可 能的,7 或者成本很高。
单一比例税率
差别比例税率
– (2)定额税率——对每一单位的征税对象的实物 量直接规定某一个固定的税额。

政府经济学-8章税收原理

政府经济学-8章税收原理
国家和纳税人之间、纳税人和纳税人之间
(二)税收存在的依据:传统观念
公需说
“公共福利说”或“公共负担说”,17世纪资本 主义初期,德国重商主义的官房学派学者K·克洛 克,“租税倘非出于公共福利需要者,即不得征 收,如果征收,即不能认为是正当租税。所以, 征收租税必须以公共福利需要为理由”,“无代 表不纳税” 。
征的进 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部分中央与地 房产税、
口环节 方按60%与40%的比例分享;④个人所得 城市房地
增值税 税:除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外, 产税、车
其余部分的分享比例与企业所得税相同;⑤ 船税、契
资源税: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 税、屠宰
其余部分归地方;⑥印花税:证券交易印花 税、筵席
从经济学的角度
公共产品的成本支付
从法律学的角度
权利与义务的对称性
(二)税收存在的依据:传统观念
经济调节说
亦称“市场失灵论”或社会政策说,产生于 19世纪末,主要代表人物德国社会政策学派 的财政学者瓦格纳和美国著名财政学家塞里 格曼。
(二)税收存在的依据:现代
为公共商品的供给提供资金保障
税收原则的发展
威廉·配弟——公平负担税收
三条标准:
公平、简便、节省
18世纪德国官房学派攸士第——征税不能 妨碍纳税人的经济活动
六大原则:促进主动纳税;不侵犯臣民的合 理的自由和增加对产业的压迫;平等课税; 具有明确法律依据;挑选征收费用最低的商 品货物征税;纳税手段简便,税款分期缴纳, 时间安排得当
资源税(资源税、城镇土地使 用税)
所得税(企业、个人)
财产税和行为税(房地产税、 车船税、印花税、契税)
特定目的税(筵席税、城市维 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耕地 占用税、车辆购置税)

财政与税收_第八章税收原理.pp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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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享受政府提供公共事业服务而付出的代价 发展——新税收学说:
税收除为政府提供公共产品筹措经费外,还发挥经济调节功能 :弥补市场失灵、调节宏观经济。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资产阶级 税收理论
马克思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 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托马斯•霍布斯: “人们为公共事业缴纳的税款, 无非是为了换取和平而付出的代价。”
课税基础也不同于税源,税源总是以收入的形式存 在的,但税基却可能是支出。
税基是税收课征基础的简称。有两层含义:就税收征 收的广度而言,是指课税对象的范围,如商品、财产 、行为、所得等。就某一税收计算而言,税基指计税 依据。
(狭义)税基也称作课税标准,计税依据,系指以金额 或数量的形式将税收客体数量化,而为直接适用税率 算出税额的基础。我国称为计税依据,即计算应纳税 额的依据或标准,也即根据什么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 的税额。一般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 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是指课税对象的数量乘以计税 价格的数额。二是从量计征,是以课税对象的重量、 体积、数量为计税依据。
纳税人
纳税人 负税人
直接负有纳税义 务的单位和个人
解决某税种对“谁”课 税问题--纳税主体
法人和自然人 最终负担税款的人
与纳税人同为一体--直接税 与纳税人相分离--间接税
扣缴义务人
代为扣缴税款的人
既非纳税人 也非负税人
课税对象
课税对象
某税种对“什么” 课税问题
税源
税收收入的最终 来源
区别税种和税类的主 要标志
税收的“三性”可集中概括为税收的权威性
税收的权威性导源于国家政权的权威性
第二节 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一、税收术语(税收要素)

第八章 税收原理5186744134

第八章 税收原理5186744134

第八章税收原理通过本章的学习,应掌握税收的基本特征、税收术语、税收分类、税负转嫁等税收原理性知识点。

本章重点和难点:税收的特征、税收分类、税负转嫁的方式。

一、税收的概念二、税收的基本特征三、税收术语四、税收的分类五、税收的原则六、税负的转嫁和归宿七、税收效应八、国际税收一、税收的概念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依据其社会职能,按照法律的规定,参与国民收入中剩余产品分配的一种规范形式。

二、税收的基本特征(the nature of taxation)1.强制性税收的强制性指征税凭借国家政治权力,通过颁布法令实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抗。

2.无偿性税收的无偿性指国家征税以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对纳税人付出任何代价。

3.固定性税收的固定性指征税以前就以法律的形式规定了征税对象和课征额度,并只能按预定的标准征税。

三、税收术语The terminology of taxation1. 征税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国家行使征税权的征税机关。

我国的征税主体包括各级税务机关、财政机关和海关。

2.纳税人与负税人纳税人(纳税主体)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负税人指最终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

扣缴人3.课税对象又指征税客体,指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共同指向的对象,即对什么征税。

征税对象是税法规定的征税的目的物,是征税的依据。

征税对象(课税对象)是一种税区别于另一种税的主要标志。

在现代社会,国家的征税对象主要包括所得、商品、财产三大类。

4.税目课税品目,是征税客体的具体化,代表着征税界限或征税范围的广度。

资源税税目税额明细表5.税源税收收入的源泉。

是国民收入分配过程中形成的纳税人的各种收入。

课税对象是课税的直接依据税源是税收收入的最终来源6.税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的基数,包括实物量与价值量两类。

狭义上税基指计税依据7.税率税率指应纳税额与计税依据之间的比例。

(1)定额税率, 按照课税对象的一定计量单位直接规定一个固定的税额。

财政学老师--第八章税收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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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商品流转税
商品流转税(commodity tax)是以流通过程 中的商品与劳务为课税对象的税收。
1.商品流转税可根据计税依据分为周转税和增值税。 1)周转税(circulation tax)是以商品的交易额为计税 依据的税收。2)增值税(value added tax,VAT)是以 商品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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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提要
第一节 第二节 第三节 第四节
什么是税收 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税收原则 税负的转嫁与归宿
PBULIC FINANCE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二、税收的“三性”
PBULIC FINANCE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马克思 --“赋税是政府机器的经济基础, 而不是其他任何东西。”
PBULIC FINANCE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一)税收的强制性
1.分配关系的建立具有强制性。 2.征纳过程具有强制性。
PBULIC FINANCE
第一节 什么是税收
(二)税收的无偿性
1.针对具体纳税人而言, 具有无偿性。
2.就财政活动总体或全 部纳税人而言,这种无 偿性又是相对性。
PBULIC FINANCE
八、 课税环节
课税环节是税法规定的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 环节,它规定了征纳行为在什么阶段(时候) 发生。根据课税环节的分布数量,税收又可划 分为单一环节的税收和多环节的税收。
1.单一环节的税收是指在商品和收入的循环中,只在 某一个课税环节上进行课征的税收
2.多环节的税收是指在商品流转或收入形成和分配过 程中,对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环节进行课征的税收。
第三节 税收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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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章税收原理
一、什么是税收
二、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三、税收原则
四、税负的转嫁与归宿
第一节什么是税收
一、税收的基本属性
1、从两个方面来剖析税收的基本属性
2、马克思主义对税收的界定
3、税收的源泉(剩余产品)
4、税收的定义
霍布斯“利益交换说”
20世纪30年代后的定义
二、税收的“三性”
一、税收的强制性
二、税收的无偿性
三、税收的固定性
第二节税收术语和税收分类
一、税收术语
(一)纳税人(纳税主体)
(二)课税对象(税收客体)
(三)课税标准
(四)税率
1、比例税率优缺点
2、定额税率优缺点
3、累进税率
(1)全额累进税率
(2)超额累进税率
(3)全额累进税率与超额累进税率的区分
(4)小计算
若一个人的纳税所得为75001元,则按照全额累进税率纳税额为75001*50%=37500.5元,按照超额累进税率纳税额为 25000*20%+25000*30+25000*40%+1*50%=
4、名义税率、实际税率、边际税率、平均税率
(五)起征点、免征额
两者的区别
(六)课税基础(税基)
税收三要素:纳税人、课税对象、税率
二、税收分类
(一)所得课税、商品课税和财产课税
(二)直接税与间接税
(三)从量税与从价税
(四)价內税与价外税
(五)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
我国的五大类税种
商品课税: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关税
所得课税: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农业税
财产课税:车辆购置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辆使用税、车辆使用牌照税、契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资源税制:资源税(包括盐税)
行为税制:城市维护建设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
第三节税收原则
一、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二、公平类税收原则与效率类税收原则
三、税收中性问题
一、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一)税收原则的提出
亚当·斯密的税收原则
瓦格纳的税收原则
(二)税收中的公平与效率
1.税收应以公平为本
2.征税必须考虑效率的要求
3.税收公平与效率的两难选择
二、公平类税收原则与效率类税收原则
(一)公平类税收原则
(二)效率类税收原则
一、税收的效率原则
(一)充分且有弹性
1.充分是指税收应能为政府活动提供充裕的资金,保证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

2.有弹性是指税收应能使税收收入随着国民经济的增长而增长,以满足长期的公共产品与私人产品组合效率的要求。

(二)节约与便利
节约就是要求税收尽可能地减少税收成本。

税收成本与税收效率的关系
(1)在大多数场合,降低税收成本的要求与税收满足配置效率的要求是一致的。

(2)降低税收成本的要求有时也会与实现税收效率的要求相矛盾。

(3)从效率方面来考虑,在制定税收政策时必须进行权衡:降低税收成本的好处是否足以抵消它对资源配置效率的影响。

“便利”要求税收制度能方便纳税人,尽可能地减少缴纳成本。

税收的节约与便利原则有时会与税收的其他原则发生冲突。

它需要以社会的福利为准则,与其他各项原则相权衡。

二、税收的公平原则
普遍接受的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1)横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境遇相同的人交纳相同的税;2)纵向公平是指税收应使境遇不同的人交纳不同的税。

(一)受益原则
1.受益原则认为各人所承担的税负应与他从政府公共服务活动中获得的利益相一致。

2.受益原则的税收在收入分配上是中性的,即不改变市场分配所形成的分配格局。

3.受益原则在实施过程中碰到的一个最大的难题是,如何确认每一个人从政府提供的服务中所获得的利益。

一般情况下,按受益原则征税是不可行的。

在各人的受益能够识别的情况下,政府可以用税收来代替使用费,在一定程度上贯彻受益原则。

(二)能力原则
1.客观说:应以能客观地观察并衡量的某种指标来作为衡量纳税能力的依据。

在采用怎样的指标为衡量标准上有三种主要看法:1)以收入作为衡量各人纳税能力的指标,2)以消费为衡量各人纳税能力的指标,3)以财产为衡量各人纳税能力的指标。

2.主观说:应以各人的福利来作为衡量支付能力的标准。

所谓福利就是一个人的效用水平或满意程度。

主观说为纵向公平提出了理论依据。

对于该如何对待不同境况的人主观说有三种主要观点:1)均等牺牲:每个人因税收而造成的福利损失应该相等。

2)比例牺牲:每个人因税收而造成的福利损失应与其税前的福利成同一比例。

3)最小牺牲:各人因税收而造成的福利损失之和应该最小化。

三、税收中性与矫正性
(一)税收中性
1.税收中性的概念
2.税收中性包含的两种含义和实践意义
3.税收的中性与矫正性原则强调私人产品的生产效率和组合效率。

4.税收的中性是指对不同的产品或服务,不同的生产要素收入,不同性质的生产者的课征,应采取不偏不倚、不抑不扬的税收政策,使不同产品、服务、生产要素的相对价格能反映其相对成本,保持市场自发调节所能达到的资源配置效率状态。

(二)税收的矫正性
在应税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存在某些市场缺陷的情况下需要首先通过税收对这些产品的资源配置进行校正,然后才能用中性的税收进行征收。

这就要求税收对某些私人产品进行特别的课征,以矫正市场缺陷,即税收的矫正性。

1、矫正税。

中性税收有助于实现效率的前提条件是,课征对象或纳税人的行为不存在显著的市场缺陷。

然而现实生活中并非每一种产品或服务都符合这些条件。

对于具有较严重的市场缺陷的产品或服务需采用区别对待的税收方式以矫正其在单纯的市场条件下所产生的效率损失。

这种用于矫正市场缺陷的税收被称为矫正税(corrective taxation)。

2、从市场经济的观念来看,绝大部分产品和服务符合或基本符合完全竞争的条件,因此,矫正税只限于较小的范围。

在市场经济中,中性税收是政策的基调,矫正税只是中性税收的一种补充。

3、对外部成本的矫正:对产生外部成本的产品或服务按其边际外部成本征收特别税收有助于矫正外部成本所产生的效率损失。

4、对劣值品的矫正。

矫正税只适用于某些劣值品,这些产品一般能够使消费者受益,但受益的程度低于消费者个人的主观判断。

另外有些劣值品实际上对消费者无益,甚至有害,要纠正这种效率损失只能采用禁止的方式。

要使税收有助于实现效率目标,关键在于合理地划定中性原则与矫正性原则的适当范围。

税收超额负担或无谓负担
哈伯格三角形(harberger triangle)的面积为计量税收超额负担提供了一种方法。

影响税收超额负担量的因素主要有:1)课税产品的补偿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的弹性。

税收的超额负担与之呈同方向变化。

2)税率的高低,在补偿的需求曲线和供给曲线既定的条件下,税率越高税收
的超额负担就越大。

减少税收的超额负担的关键:1)尽可能地采用中性的税收政策,避免对相对价格的干扰。

2)要谨慎地控制税率和税收收入的规模,将它限制在一个合理的范围内。

第四节税负转嫁与归宿
一概念
税负转嫁是指商品交换过程中,纳税人将应纳税款通过各种途径将税收负担转嫁给他人负担的一种经济现象。

税负归宿是指处于转嫁过程中的税收负担的最终归着点或最后结果。

二税负转嫁方式
前转
后转
混转或散转
税收资本化
三税负转嫁的制约因素
商品的供求弹性
课税范围的广度
反应期间
税种属性
市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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