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维护正常的广播电视节目播出秩序,保障广播电视台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广播电视节目播出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所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定义1. 广播电视台设备:指广播电视台用于制作、播出广播电视节目所需的音视频设备、工具和材料等。
2. 管理人员:指由广播电视台指定负责设备管理的专人或部门。
第二章设备的管理第四条设备的购置和更新1. 广播电视台设备的购置和更新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进行,需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并按照采购程序执行。
2. 每台设备均应有专门负责的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并定期检查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五条设备的维护和保养1. 管理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2. 实施维护和保养应编制详细的计划和记录,包括维护内容、维护时间和维护人员等。
同时要对维护情况进行跟踪和分析,及时解决设备出现的故障和问题。
第六条设备的存储和保管1. 广播电视台设备应专门设立存储和保管场所,确保设备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2. 管理人员应对存储和保管场所进行定期巡查,防止设备遭到损坏或丢失。
同时要做好设备的分类和清点工作,确保设备的数量和种类准确无误。
第七条设备的借用和调配1. 广播电视台内设备的借用和调配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需要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相关部门批准。
2. 借用设备的单位或个人应对设备进行保护和使用,设备使用结束后要按时归还,并保持设备的完好。
第三章设备的使用第八条设备的操作人员1. 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并持有相关证书或资质。
2. 设备的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设备的正确、稳定和安全运行。
第九条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次数限制1. 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次数应按照节目制作需求和设备的保养要求进行合理安排。
2. 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次数应记录和统计,并进行分析和处理,确保设备的正常和充分利用。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模版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设备的集中管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保障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设备管理机构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机构是负责广播电视设备管理的专门机构,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
第三章设备分类和标识广播电视台设备按照功能、用途、型号等因素进行分类,并标识相应的类别和编号,以便于管理和查找。
第四章设备台帐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编制设备台帐,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采购来源、入库时间、保养维修记录等,并定期更新。
第五章设备维护与保养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定设备维护与保养计划,并组织实施。
设备维护人员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日常维护和定期保养,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状态。
第六章设备使用与借用任何使用广播电视台设备的单位或个人都必须经过设备管理部门的批准,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使用借用。
第七章设备更新与淘汰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广播电视台的发展需要,及时更新设备,并对淘汰设备进行合理处理,确保设备的更新换代。
第八章设备安全管理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加密设备的密钥管理、设备的防盗防火等措施的制定和实施。
第九章设备巡检与验收设备管理部门定期对广播电视台设备进行巡检,并对新设备进行验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和运行。
第十章设备故障处理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并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确保设备故障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和播出的影响最小化。
第十一章设备管理规范设备管理部门应制定相应的管理规范,明确设备管理的要求和流程,确保设备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十二章设备管理责任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管理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并对设备管理的效果负责。
第十三章附则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对于需要修改和补充的地方,设备管理部门要及时提出,并经上级领导批准后执行。
以上为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的模版,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修改和完善。
县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技术工作与管理规章制度演播室使用管理规定一、演播室用于本台各中心部室、栏目的节目制作。
二、为切实保障演播室的工作正常和安全,各栏目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工作程序操作。
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三、演播室开放时间依照台里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开放演播室。
四、重要节目制作确需加班的,须经部室、栏目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凭节目制作加班单提前告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人员负责制作室加班巡查与管理。
五、不得私自对外使用演播室制作节目,一经发现,由台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对外重要节目需要制作的,必须经过台领导批准。
六、演播室内的所有设备、设施及灯光不得随意调整、移动和更换,确实因为制作节目需要调整的,使用后要立即恢复原状。
七、技术部要每周对演播室进行检查和维护,测试主要技术指标,消除故障隐患,保障设备正常运行。
八、演播室内设备在使用中,如有异常情况,应立即通知技术部技术人员,待检查后再决定是否继续使用,不得擅自处置;因操作不当,非正常使用出现的故障,将视其对设备损坏程度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九、工作使用人员要保持演播室内干净、整洁和卫生,节目制作元成后,切断电源,关闭空调。
节目制作与配音室使用管理规定一、节目制作与配音室用于本台各中心部室、栏目的节目制作,不承担对外的节目制作和复制。
二、节目制作与配音室内不得使用外来的磁带、U盘和软件,不得下载其他机器的工作软件,切实保障系统的安全。
外来人员及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室内。
三、节目制作与配音室的开放时间依照台里正常上下班工作时间,由设备管理部负责管理,无特殊情况其他时间不再开放节目制作与配音室。
四、对重要的节目制作确需加班的,须经部室、栏目负责人签字报分管领导同意,凭节目制作加班单提前告知设备管理部,设备管理部人员负责制作室加班巡查与管理。
五、不得使用设备私自对外制作节目,一经发现,由台处以500 -1000元罚款,并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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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设备的使用管理,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提高设备利用率和服务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的所有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广播电视台是设备使用单位,负责设备的运行、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四条广播电视台设备主要包括:摄像机、录音机、音响系统、广播发射设备、电视播放系统等。
第五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制度要求提供真实、详细的设备使用记录。
第六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制度要求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及时发现设备故障并报告维修。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在设备损坏或者遗失时应当立即报告管理人员,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八条管理人员应当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问题,并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九条广播电视台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维护人员,负责设备的维修和保养工作。
第十条广播电视台设备使用管理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和规定。
第二章设备的使用管理第十一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技术和操作能力,且经过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熟悉设备的使用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并遵守设备使用规定。
第十三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定期检查设备的运行情况,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
如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协助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第十四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的规定进行维护保养工作,定期清洗设备、更换耗损部件等。
第十五条设备使用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当保持设备的整洁和安全,禁止在设备上放置物品或进行其他不当操作。
第十六条禁止私自使用、擅自移动或调整设备,如有需要应当经过管理人员的批准。
第十七条禁止擅自拆卸设备或更换设备的零部件,必须经过管理人员的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八条广播电视台设备应当合理配置,确保设备的数量和种类满足工作需要,并合理安排设备的使用计划。
第十九条设备的使用人员应当加强对设备的保密工作,不得将相关设备资料泄露,不得私自将设备出借给他人使用。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与依据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内所有机房的管理和维护工作。
第三条机房管理职责1.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和设备的维护。
2.机房管理员需定期检查机房内设备的运行状态,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3.机房管理员需制定设备使用计划,合理安排机房设备的使用时间和次序。
4.机房管理员需保管好机房内各类设备清单、规格说明书、维修记录等相关文件,并及时更新。
5.机房管理员需统计机房设备的使用情况,编制月度和年度汇报,并上报给主管领导。
第四条设备使用管理1.所有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必须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并填写相关手续。
2.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规定的时间安排和次序,确保设备的稳定运行。
3.设备的使用过程中,必须遵守操作规程和操作规范,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
4.设备使用完毕后,必须及时关闭设备,并按照规定的位置存放好。
5.设备故障、损坏或丢失的,责任人需及时向机房管理员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条设备维护管理1.机房管理员需按照规定的维护计划进行设备维护工作,并记录所有维护工作的时间和内容。
2.机房管理员需制定完善的设备维护制度,确保设备维护的质量和效果。
3.设备维护过程中,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操作要求进行,不得随意更换设备的零部件。
4.设备维护过程中遇到故障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必须使用原厂配件或经过授权的配件。
5.设备维护完毕后,机房管理员需将维护记录整理归档,并及时上报给主管领导。
第六条安全保密管理1.机房内禁止吸烟、饮食、喧哗等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2.机房内设备的开关、连接线等必须由专人操作,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
3.机房内禁止私自拆卸、修理设备,如需拆卸、修理设备必须经过机房管理员批准,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操作。
4.机房设备不得擅自移动位置,如有需要更改,必须经过机房管理员的批准。
5.机房内禁止擅自连接外部网络,需经过机房管理员的批准和监控。
第七条处罚措施对违反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的人员,根据违纪情况轻重,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必要时定期进行考核。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一、背景广播电视台的设备是开展工作的重要支撑,设备的使用和管理直接影响到广播电视节目的正常播出和工作的效率。
为了统一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转和使用,制定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二、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明确设备的使用权和责任归属,规范设备的购置、领用、使用、维修和报废流程,提高设备的管理水平,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和正常运行。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广播电视台的所有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摄像机、录音机、调音台、服务器等。
四、设备管理责任1. 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和执行设备管理有关政策、制度和规范。
2. 设备管理委员会成员应当熟悉设备的品种、规格、使用方法、保养维修等知识,负责设备的购置、清点、验收、存放、维修等工作。
3. 每个部门设备管理员负责本部门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领用、使用、保养维修等。
五、设备购置与领用1. 设备的购置应当经过设备管理委员会的批准,并按照采购制度进行采购。
2. 设备的领用应当通过设备管理委员会统一登记,领用人员需签署领用协议并按照规定使用设备。
六、设备使用与保养1. 设备使用人员应当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和相关规定正确使用设备。
2. 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查和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的运行状态良好。
3. 设备使用人员应当妥善保管设备,不得将设备私自借用、转让、转移或者擅自更换设备部件。
七、设备维修与报废1. 设备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时,应当及时向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告,并由设备管理委员会负责安排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2. 设备维修人员应按照维修标准和程序进行维修,修复设备故障。
3. 设备达到报废标准的,应当及时向设备管理委员会报废,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八、责任追究对于违反设备管理制度的行为,设备管理委员会有权依法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以上为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执行细则由设备管理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并不时修订。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是指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设备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设备利用效率和延长设备寿命,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1. 设备管理责任:明确设备管理主管单位和责任人,制定设备管理的目标和任务,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2. 设备采购和选型:建立科学的设备采购制度,制定采购标准和程序,确保设备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同时,根据广播电视台的业务需求和设备更新换代的需要,制定设备选型标准和程序。
3. 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定设备保养和维修制度,明确设备保养和维修的责任部门和人员。
定期进行设备检查和维修,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损坏,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4. 设备使用管理:制定设备使用规程,明确设备使用的权限和限制。
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记录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设备使用人员要接受相关培训,掌握设备的正确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 设备存储和标识:规定设备的存放位置和存储要求,确保设备的安全和整洁。
对设备进行标识和编码,方便管理和查找。
6. 设备调拨和报废:制定设备调拨和报废的程序和标准,保障设备的合理利用和更新换代。
设备调拨和报废要进行记录和报批,确保合法、规范和透明。
7. 设备库存管理:建立设备库存管理制度,确保设备的数量和质量。
对库存设备进行定期盘点,及时调整库存数量和质量。
8. 设备安全管理:制定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加强设备防火、防盗和防灾的工作。
定期对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加强设备的保护措施。
通过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能够对广播电视台设备进行有效的管理和维护,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同时,还能够提高设备的利用效率,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节约资源和降低成本。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广播电视台机房及设备管理,保证其正常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二条广播电视台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机房及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机房管理员负责机房日常管理,包括设备的维护、运行和故障排除等工作。
第四条设备使用人员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正确、合理使用设备,保护设备安全和维护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设备管理
第五条机房管理员应根据设备的特点和要求,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将计划提前告知设备使用人员。
第六条机房管理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和清洁,保持设备的良好状态。
第七条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使用说明书正确使用设备,不得私自更改设备设置。
第八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及时上报设备故障和异常情况,机房管理员应及时处理,排除故障,并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安全管理
第九条机房设备使用人员应按照规定的制度入库出库,不得擅自调动、转借设备。
第十条机房和设备使用人员应加强防火和防雷工作,确保机房和设备
的安全。
第十一条设备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
上报机房管理员。
第五章违规处罚
第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应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
括但不限于警告、记过、追究责任等。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的情况,应及时进
行调整。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广播电视台所有,机房管理员有权对本制
度进行解释和修改。
第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可根据需要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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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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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播电视台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2014年2月起试行)
摄像机、录音机、录像机、编辑机是**广播电视台编辑记者制作广播电视节目的常用设备,是完成新闻宣传和广告创收的物质基础。
为了提高现有设备的完好率、利用率,使设备性能常处于良好状态,特制定如下设备集中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
1、**市广播电视台的采访设备(摄像机、录音机、话筒、三角架、电池、新闻灯等)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进行登记、造册,集中管理,统一编号发放使用。
原则上,原给各部门配备发放的摄像设备优先给该部门使用。
2、因应急和外宣需要,各部门发放1台摄像机设备,外宣部发放1台高清摄像机设备。
发放到部门的摄像机(含三脚架、无线话筒、电池和新闻灯等)和广播录音机设备,由部门自行保管。
3、设备室管理人员要热爱并熟悉设备管理工作,努力学习掌握摄录设备的维护保养相关技术。
4、设备管理人员在使用人领取设备时要及时登记,交还设备时认真检查完好情况,发现设备有问题及时登记并汇报。
5、设备管理人员每天收回设备后,应仔细清扫设备外部灰尘,给电池充电,整齐摆放,保证设备随时可用。
对自己不能处理的设备故障,及时通知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管理人员不得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违者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和一定的经济处罚。
7、设备管理室常年存放的摄像等贵重设备,属工作重地。
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工作期间,设备管理人员不准吸烟、吃东西,当班期间不准离开工作岗位,临时有事应向部门领导请假,安排带班。
二、设备领用
1、设备使用人凭部门领导采访(录像)任务批条领用采访设备,采访结束立即归还保管室。
设备室工作时间:7:00--19:00。
2、使用设备不得在外过夜,最迟在当天下班半小时内归还设备室。
特殊情况下,经台长或分管台长同意并通知保管员先发设备再补办领用手续或延迟归还设备。
设备管理人员应做好设备领用记录。
3、记者次日需要提前用机器设备的,必须在头一天下班前领取设备。
4、设备使用人在领用设备时,须检查设备及附件的完好性并清点数量。
发现问题,当面提出。
设备出门后造成的损坏由领用人负责。
5、归还设备时,设备管理人员应当面清点设备及附件数量,检查设备完好程度。
领用人对设备使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管理人员提出,便于维修人员处理。
6、设备如有损坏,领用人应主动说明,并在损坏记录上签字。
管理人员如不如实登记损坏情况,将连带承担设备损坏赔偿责任。
三、设备使用
1.所有广播采访设备由个人申请、部门领导填写设备申请单,到技术服务中心领取设备,由设备管理人员进行登记、发放。
2.所有电视摄像设备完成任务后应及时交回、销单,说明设备使用完好情况。
如遇特殊采访任务不能及时交回,要提前通知设备管理人员,并说明情况。
四、设备维护
所有的采访设备由技术服务中心统一维护维修,记者在使用过程中出现故障,要及时与技术人员联系,由技术人员解决,记者不得擅自拆卸。
五、有关规定
1、摄录设备要定柜、定位、分类存放,做到实物、帐目、分类标签、资产编号统一,经常保持帐、册、卡、物相符。
2、做好日常的防潮、防尘、防高温、防磁、防盗和定期检查保养工作,确保设备完好随时可用。
3、严格执行借用、归还、验收制度,借用须办理借用手续(由借用人检查设备后签字);用后及时归还,由设备管理员验收(通电检测,用标准测试带检验摄像机技术状况),并作好记录。
如有丢失、损坏,由审批和借用人员负全责。
4、所有摄录设备,非经台长、分管台长同意,不得外借,根据设备不同类型做到定橱定位,有序摆放,并做好编号登记。
5、摄录设备归还验收后,设备管理员应迅速进行除尘保养工作,做到不让故障机入库,发现问题及时向台技术服务中心汇报。
六、违规处罚
1、记者当天使用设备在外过夜,没有归还,也没有经部门以上领导批准,除通报批评外,由技术服务中心登记报台财务,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出现二次扣当月考核奖600元。
2、设备借出后,非突发事件,因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设备损坏,当事人赔偿设备维修费用的50%;设备丢失,按设备购买价格及使用年限折价赔偿。
3、设备管理员,工作时间擅自离岗,耽误记者借用采访设备,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二次扣100元。
4、设备管理员私自将采访设备借出或带出自用,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300元;违反其他规定,出现一次扣当月考核奖50元。
**市广播电视台
2014年2月1日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